•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天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日期:2023-01-13 01:50:4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1444) 用户喜爱度:等级972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天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72证券简称:天阳科技公告编号:2023-007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5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0万股,发行价格为21.3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3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013.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2,917.57万元。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19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67号”《验资报告》。

    6.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7.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08,491,498.73元。

    8. 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9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9.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5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1.3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0.2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21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3.7亿元);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5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2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3.5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最新安排,综合考虑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经审慎决策后拟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12月1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12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3.499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11. 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12. 四、公司承诺公司承诺: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公司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3.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1、审议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4.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 2、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16.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天阳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3.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2日。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