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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龙集团:2023-00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日期:2023-01-13 02:45:3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0282) 用户喜爱度:等级965 本文被分享:982次 互动意愿(强)

    天龙集团:2023-00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1. 1证券代码:300063证券简称:天龙集团公告编号:2023-002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一、担保情况概述1、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中行肇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龙”)与中行肇庆分行之间截至2031年12月31日期间的融资合同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广东天龙与中行肇庆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品众”)与中行肇庆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就上述《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 2、公司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广东天龙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5. 3、公司近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庆县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精细化工”)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5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2届满之日起三年。

    6. 4、公司近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就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品众”)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银行额度实际启用为准,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700万元为限,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7.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原一年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33亿元额度增加至12.13亿元额度,其中银行融资担保5.73亿元,业务担保6.4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8. 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9. 其中,对广东天龙可提供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对天龙精细化工可提供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对北京品众可提供额度不超过6.78亿元的担保。

    10.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品众股东已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广东品众为广东天龙向中行肇庆分行申请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 为保证广东天龙和北京品众经营业务顺利开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将其该部分担保额度调剂至广东天龙,调整后,公司为广东天龙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5,000万元调整至18,000万元,公司为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提供的剩余担保额度为0元;北京智创无限广告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将该部分担保额度调剂至北京品众,调整后,公司为北京品众提供的担保额度由67,800万元调整至71,800万元,公司为北京智创无限广告有限公司可提供的剩余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为0元。

    12.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为广东天龙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990万元,本次担保后,3公司对广东天龙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6,990万元,尚余担保额度1,010万元。

    1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广东天龙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790万元。

    14.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为天龙精细化工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540.5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天龙精细化工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490.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509.5万元。

    1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天龙精细化工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965.96万元。

    16.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为北京品众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7,789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北京品众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9,489万元,尚余担保额度2,31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北京品众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7,789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1、名称: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2、注册地址: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工业集聚基地二期龙兴路1号3、法定代表人:廖星4、注册资本:27,570.61万元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油墨(以上产品除塑料油墨外,不含其他危险化学品)、林化产品、树脂、墨水、环保涂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胶粘剂及相关产品配套材料、化工原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物业租赁;油墨及树脂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7日8、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00%。

    9、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41,378.2511,740.1529,638.1040,588.4610,383.9930,204.472021年度(经审计)2022年1-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30,246.23982.39961.3420,982.63599.98510.904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二)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名称: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注册地址:德庆县县城工业集约基地精细化工危化品专区3、法定代表人:肖和平4、注册资本:9000万元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7、成立日期:2012年12月04日8、股东情况:公司持股95%,德庆荣鹏林化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

    9、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8,296.3811,744.8916,551.4922,912.729,286.8213,625.902021年度(经审计)2022年1-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38,501.931,451.871,502.9633,887.302,453.281,963.85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三)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1、名称: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通路25号5幢3、法定代表人:冯毅4、注册资本:14000万元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5牌室);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1年1月7日8、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9、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160,057.1193,240.6066,816.51168,227.4595,118.7873,108.672021年度(经审计)2022年1-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686,851.0111,220.7610,025.49444,157.886,425.955,409.78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一)公司与中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1、被担保的主债权:中行肇庆分行与广东天龙之间截至2031年12月31日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截至2031年12月31日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本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2,000万元。

    (2)在主债权发生期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广东品众与中行肇庆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1、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为中行肇庆分行与广东天龙之间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2、主债权本金:人民币11,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1、被担保的主合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与广东天龙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2、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公司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1、被担保的主债权:天龙精细化工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之间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本合同主债权确定期间自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7年1月10日。

    上述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2、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950万元;(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7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1、被担保主债权: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在与北京品众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对北京品众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2023年1月11日到2024年1月10日的期间内,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与北京品众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担保的范围所约定的全部债权。

    2、最高债权限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700万元。

    3、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品众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保证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且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众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公司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121,3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10,049万元,尚余担保额度11,25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83,217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64%。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2、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83、公司与中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BZ476650120220229);4、广东天龙与中行肇庆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GDK476650120220271)、广东品众与中行肇庆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BZ476650120220228);5、广东天龙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ZH2200000123303号)、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2200000123303号);6、天龙精细化工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44004287230112216403)、公司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44004287230112087625);7、北京品众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公客三综字20230106第001号)、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公客三额保字20230106第001号)。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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