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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利云: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3-01-14 00:52:5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7235) 用户喜爱度:等级971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美利云: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1. 1证券代码:000815证券简称:美利云公告编号:2023—002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1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4.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董事朱磊先生未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投票。

    5.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见附件)1、关于提名张春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关于提名张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关于提名梅玫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4、关于提名易兰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7.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8.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见附件)1、关于提名张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关于提名谢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关于提名徐盛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1.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履职前,原公司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12.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1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14.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4日4董事候选人简历:张春华: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设备管理工程师。

    先后担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1年9月30日起担任美利云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021年10月9日至今担任美利云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2021年10月18日至今担任美利云法定代表人。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春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华东:男,1976年出生,大学学历。

    曾任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先后同时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

    2022年10月至今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华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5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梅玫:女,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中心副总经理、人力资源行政中心总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总经理。

    2021年9月至今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梅玫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易兰锴:男,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

    2019年1月至今担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湖南森海碳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董事。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易兰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6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张学军:男,1975年出生,会计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税务师。

    曾任山东齐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山东万隆齐鲁会计师事务所、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及万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北京正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央广联合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CFO;北京正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2021年12月至今任北京恒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张学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谢罡:男,1968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具有执业律师、经济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多种从业资格,曾任北京市博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谢罡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7《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徐盛明:男,1963年生,工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精细陶瓷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专家,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储能与动力电池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冶金物理化学学术委员会等副主任委员;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贵金属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特种化学电源国家重点实验室、稀贵金属综合利用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Trans.NonferrousMet.Soc.China》等6个杂志编委。

    曾被任命挂职江西理工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2016.6.5~2020.4.18)以及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国家技术发明奖等会评专家。

    徐盛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名徐盛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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