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300709证券简称:精研科技公告编号:2023-005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所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2023年2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3. 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进行讨论,对《关注函》提及的事项进行核查和回复。
4. 鉴于相关事项的落实尚需要进一步沟通过程和时间,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
5.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申请,公司拟延期回复《关注函》。
6. 公司将积极推进《关注函》回复的相关工作,预计于2023年2月8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8.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9.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10. 特此公告。
1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