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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凤鸣: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3-02-02 07:24:0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5229) 用户喜爱度:等级980 本文被分享:983次 互动意愿(强)

    新凤鸣: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1. 股票代码:603225股票简称:新凤鸣公告编号:2023-017转债代码:113623转债简称:凤21转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沈健彧、许纪忠,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3人计划自2022年11月2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2月1日,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沈健彧、许纪忠,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3人共计增持公司股份5,566,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6,873,592.70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5. 2023年2月1日,公司接到董事兼副总裁沈健彧、许纪忠,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3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6.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一)增持主体:董事兼副总裁沈健彧、许纪忠,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3人。

    7.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168,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

    8. 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沈健彧董事、副总裁13,662,9110.892许纪忠董事、副总裁13,385,9760.883杨剑飞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13,119,7270.86合计40,168,6142.63(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均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

    10.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

    11.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

    12.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3年2月1日,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沈健彧、许纪忠,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3人共计增持公司股份5,566,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6,873,592.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13. 具体情况如下:股东名称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沈健彧11,805,9760.7713,662,9110.89许纪忠11,525,9760.7513,385,9760.88杨剑飞11,269,7270.7413,119,7270.86合计34,601,6792.2640,168,6142.63四、其他说明(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4.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5. (三)增持主体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6. (四)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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