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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方软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日期:2023-02-03 01:02:0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8710) 用户喜爱度:等级966 本文被分享:982次 互动意愿(强)

    英方软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方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英方软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040号”《关于同意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946,73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8.6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09,800,852.4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137,499.0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663,353.39元。

    2. 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24号”《验资报告》。

    3.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3,1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6. (二)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7. 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8.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3,1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9.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0.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11. (四)授权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12. (五)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3. 公司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14. 如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15.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6.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一)投资风险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专项意见说明(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3,1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3,1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3,1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3,1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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