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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墙股份: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日期:2023-02-03 01:08:1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4040) 用户喜爱度:等级976 本文被分享:988次 互动意愿(强)

    红墙股份: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23-009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重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议案。

    3. 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对董事会授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 鉴于上述有效期已届满,为了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5.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6. 除延长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内容不变。

    7. 特此公告。

    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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