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美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03-22 00:26:5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7979) 用户喜爱度:等级970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美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1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

    2.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

    3. 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前赎回美联转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4. 公司本次行使“美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及赎回价格的确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5.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6. 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行使“美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美联转债”。(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7.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纪传盛芮奕平梁强签署日期:2023年3月。

    8. 22日。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