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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冠昊生物: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日期:2023-03-23 00:56:2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3072) 用户喜爱度:等级968 本文被分享:995次 互动意愿(强)

    冠昊生物: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300238证券简称:冠昊生物公告编号:2023-014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年3月22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控制的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佑”)、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天富”)、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佑”)。

    2.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世纪天富分别持有公司55,044,822股、15,366,266股股份,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76%、5.80%,合计持有70,411,08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6%。

    3. 北京天佑、世纪天富、江苏天佑拟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55,803,571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控制的广东知光、世纪天富、北京天佑、江苏天佑将合计持有公司126,214,65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2%。

    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北京天佑、世纪天富、江苏天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将触发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5. 根据公司与北京天佑、世纪天富、江苏天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北京天佑、世纪天富、江苏天佑出具的相关承诺,北京天佑、世纪天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2富、江苏天佑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北京天佑、世纪天富、江苏天佑取得公司本次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7.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9. 特此公告。

    10.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3日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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