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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

    日期:2023-03-24 20:21:5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0132) 用户喜爱度:等级975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二零二三年三月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1声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及其附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均与《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

    3.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2目录声明..............................................................................................................................1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3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3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3三、发行人基本情况...........................................................................................3四、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4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5第二节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8第三节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9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9二、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程序.......................................................................9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规定的发行条件.........................................................10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14五、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17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9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3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一)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黄先蕾,保荐代表人,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曾深度参与或负责良品铺子IPO项目、一品红IPO项目、广州酒家IPO项目、正业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和探路者定向增发项目等多个项目,并参与或负责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行业务经验。

    5. 郭国,保荐代表人,中山大学硕士,曾主持或参与岭南控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探路者定向增发项目、恒星科技定向增发项目、达实智能定向增发项目、迪森股份IPO项目、良品铺子IPO项目、晶台股份IPO项目、永兴东润IPO项目等多个项目,并负责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行业务经验。

    6.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王争光,项目协办人,南京大学硕士,曾参与广州酒家IPO项目、一品红IPO项目、晶台股份IPO项目、百合股份IPO项目以及正业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岭南控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海南瑞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并参与或负责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行业务经验。

    7.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姓名广发证券指定欧阳太平、党亚民、刘涛、蒋丽舟、王根源、苏文健、陈健忠和谭旭作为本次发行的项目组其他成员。

    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GuangxiDossenHotelManagementGroupCo.,Ltd.法定代表人程新华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4成立日期2007年3月21日注册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B-3栋1401号房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61-65号联系人余伟、余超林邮政编码510405互联网网址电话020-37426033传真020-37426066电子邮箱dshbgs@dossen.com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L7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销售代理;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餐饮管理;票务代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商务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游艺娱乐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四、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珠海广发信德厚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山广发信德致远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中汇广发信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跟投平台,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5(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 上述发行人股东合计持有发行人3.37%的股权。

    10. 除此之外,不存在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11.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不存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12.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13.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14.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15.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一)内部审核程序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保荐机构制订了《投资银行业务立项规定》《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投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6资银行业务问核工作规定》《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工作办法》等作为项目内部审核流程的常规制度指引。

    16. 1、立项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在发行保荐与承销项目的承揽过程中,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判断项目符合立项标准,且有相当把握与企业签署相关协议时,经投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投行委委员认可后,通过投行业务管理系统提出立项申请。

    立项申请人按照投行质量控制部的要求,提交立项申请报告和立项材料。

    立项申请受理后,投行质量控制部指定质量控制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

    项目组落实预审意见的相关问题后,投行质量控制部确定立项会议召开时间,将项目提交立项委员会审议,向包括立项委员、项目组成员在内的与会人员发出立项会议通知,立项委员通过立项会议审议及表决确定项目是否通过立项。

    2、内核预审内核申请材料首先由项目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力量审议,项目所在业务部门认为内核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法律和财务问题的,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投行委委员等表示同意后,项目组通过投行业务管理系统提交内核申请材料。

    投行质量控制部安排质量控制人员对项目进行预审,进行现场核查,对底稿进行验收。

    项目组认真落实投行质量控制部预审意见,并按要求补充尽职调查,完善工作底稿。

    底稿验收通过后,投行质量控制部制作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列示项目存疑或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核会议讨论。

    提交内核会议审议前,投行质量控制部组织和实施问核工作,形成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由问核人员和被问核人员确认,并提交内核会议。

    3、内核会议审议项目组完成符合内外部要求的尽职调查工作,投行质量控制部完成底稿验收及问核工作后,项目组向投行内核部申请启动内核会议审议程序。

    投行内核部对按照要求提供完备材料的申请予以受理,指定内核初审人员对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7项目内核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内核初审意见。

    内核初审人员向投行业务内核委员会股权类证券发行专门委员会主任报告,由其确定内核会议的召开时间。

    投行内核部拟定参加当次内核会议并表决的内核委员名单,经批准后发出内核会议通知,组织召开内核会议,对项目进行审议。

    内核会议结束后,投行内核部制作会议记录,明确会后需落实事项。

    项目组及时、逐项落实,补充、完善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和信息披露事宜,收集相应的工作底稿,并提交书面回复。

    经投行质量控制部质量控制人员审查和投行内核部复核同意的,启动表决。

    (二)内核意见本项目内核会议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内核委员共11人。

    内核委员于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2日通过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内核。

    本保荐机构认为,本项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8第二节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证券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并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承诺: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9、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9第三节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是一家数字化驱动的,通过全要素赋能旗下加盟酒店,为大众出行者提供高性价比住宿体验的创新型连锁酒店特许经营企业,是国内领先的酒店管理集团。

    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发展潜力和前景良好,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二、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程序(一)发行人内部决策审议程序2022年5月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5月22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2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相关议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决策程序的合规性核查结论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10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规定的发行条件(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1、经核查,发行人已经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有关的经营机构,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人治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各部门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发行人各项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发行人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与规则进行。

    因此,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7705号),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3,539.75万元、9,559.09万元、9,195.91万元和5,518.90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现金流量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发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7705号)。

    因此,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文件、实际控制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保荐机构对该等对象的访谈以及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检索情况,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有关规定。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11(二)本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1、发行人的主体资格经核查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历史情况等资料,发行人于2021年6月11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广西东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1日成立,持续经营时间已在3年以上。

    发行人已经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有关的经营机构。

    发行人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人治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各部门的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发行人各项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发行人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与规则进行。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的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1)发行人的财务核算经过对发行人会计核算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7705号)。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经过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及具体执行记录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12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7707号),主要意见如下:“东呈集团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发行人业务完整与独立持续经营能力(1)发行人业务完整与经营独立经过对发行人各项资产产权权属资料的核查并结合现场实地考察,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资产完整。

    发行人已经具备了与经营有关的产品体系、信息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土地、办公场所、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市场开发、服务管理和对外采购能力。

    经过对发行人三会资料的核查,并结合对发行人高管人员的访谈,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经过对发行人财务会计资料、开户凭证、税务登记资料等文件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地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经过对发行人机构设置情况的核查,并结合对相关高管人员的访谈,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未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13经过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业务开展情况、财务资料的核查,并结合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未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重大销售合同、主要客户情况等资料,对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访谈程序,查阅了工商档案,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确认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经过查阅发行人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产权资料,获取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资料,获取征信报告以及产业政策文件,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144、发行人及相关主体的合法合规性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酒店特许经营业务,经过对相关监管部门就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出具的证明等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经过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确认文件、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检索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相关处罚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1、宏观经济增长放缓风险公司主要从事酒店特许经营业务,向加盟酒店提供各项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公司业绩与酒店行业的发展情况息息相关。

    旅游和商务人群是酒店行业重要的客源,旅游业和商务出行对宏观经济高度敏感。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GDP增长率有所下滑,未来中国经济的增速放缓可能会影响商务出行和消费者旅游意愿,从而可能导致酒店住宿需求减少,影响酒店经营业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旗下品牌的加盟酒店,若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公司客户的经营业绩会受到不利影响,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15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酒店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竞争逐渐加剧,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未来行业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公司面临与其他大型酒店管理集团竞争的压力。

    如果公司不能在竞争中持续提高自身品牌影响力,及时推出优质的产品,有效提升自身的数字化技术水平和加盟酒店管理能力,公司的市场规模扩张速度将会下降,对公司业务增长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业务区域集中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加盟酒店主要分布在华南和华中地区,两个地区开业的加盟酒店数量占比超过67%。

    如果上述地区酒店数量饱和、市场竞争加剧,或者地区监管政策和经营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2、质量控制风险中国酒店行业连锁化率低于发达国家,未来有较好的增长预期。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签约加盟酒店数量相比2019年初增长74.83%,已开业加盟酒店数量增长89.26%,增速较快。

    未来公司将继续抓住市场机会,在不同区域开拓更多的加盟酒店,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加盟酒店数量的增加,将会给公司的人才招聘、人员培训、酒店管理服务质量、数字化管理系统等方面带来更大的挑战。

    若公司的业务质量控制能力不能及时适应公司加盟酒店规模增长的速度,可能会造成公司品牌声誉受损、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水平下降,与加盟酒店产生纠纷、诉讼等不利后果,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信息系统、数据安全方面的风险公司使用PMS、CRS、CRM等信息系统为加盟酒店提供各项服务,收集并保留公司内部、加盟酒店和消费者的数据信息。

    如果公司的信息系统遇到电信故障、计算机病毒、火灾、黑客入侵等情况,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将可能会出现问题,公司的经营效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将会受到不利影响,甚至面临诉讼等法律纠纷,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164、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公司拥有城市便捷、宜尚、柏曼和怡程等酒店品牌以及酒店管理系统的系列知识产权,公司的知识产权是业务开拓和经营管理的基础,对公司发展具有关键的作用。

    若其它企业对公司知识产权进行滥用、假冒、模仿及未经授权使用,而公司未能有效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公司品牌形象、公司声誉可能受到损害,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5、与加盟酒店出现纠纷或终止合作的风险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旗下品牌加盟酒店,公司为其提供特许经营服务。

    如果加盟酒店未能满足公司酒店品牌的标准要求,或未能按约定向公司支付各项服务费用,公司可能会与加盟酒店产生纠纷,甚至导致公司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提前终止,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人工成本增长风险公司总成本费用的主要内容为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总成本费用中职工薪酬费用总额分别为48,199.18万元、44,405.62万元、64,221.82万元和31,017.51万元,占当期收入的比例为54.24%、54.21%、61.59%和66.65%。

    随着公司旗下加盟酒店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聘请的加盟酒店驻店管理人员、酒店运营及开发人员等员工数量亦将持续增长,如果未来公司人工成本增长过快,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1,232.73万元、793.32万元、273.74万元和636.4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6%、5.44%、2.04%和8.27%。

    未来如果国家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程新华通过东呈投资间接持有公司64.55%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17的股份并控制公司67.95%的表决权,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后,程新华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虽然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规范运行,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投资方向和利润分配等实施不利影响,如果控制不当将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市场扩张及品牌价值提升建设项目和酒店管理数智化升级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系公司基于对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管理效率提升需要、资金和技术现状等因素的分析作出。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果公司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或市场竞争格局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预期效果将会受到影响,对公司的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公司主要从事酒店特许经营业务,主要向加盟酒店提供品牌标准、投资测算、工程顾问、酒店管理、系统服务、会员服务和供应链服务等服务,是国内领先的酒店管理集团。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和《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公司所处行业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商务服务业”(行业代码L72)大类下的“其他组织管理服务”(行业代码L7219)。

    公司主要服务于加盟酒店,公司的经营状况与酒店行业发展情况息息相关。

    (一)酒店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1、酒店行业的发展现状(1)国家宏观经济稳定,酒店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稳步增长态势,2021年全国GDP总量达到了114.37万亿元,同比增长8.1%。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18,311元快速增长至2021年的35,128元,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18年复合增长率达8.48%。

    国民经济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带来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商务出行和休闲旅游的需求增加,有力地促进酒店行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年我国住宿业客房收入为1,535.32亿元,2019年约为2,345.6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5.33%。

    2020年外部因素变化对全球宏观经济和酒店行业造成较大影响,但2021年随着外部因素影响减弱,全年住宿业客房收入回升至2,236.87亿元。

    预计未来几年我国经济有望继续增长,商旅出行和住宿需求有望得到释放,促进酒店行业的发展。

    根据中国饭店协会数据,截至2020年1月1日,全国酒店业设施共338,021家,客房总数17,619,694间。

    2020年和2021年,受外部因素影响,消费者出行及消费不及预期,酒店行业受到较大影响,酒店数量出现下滑。

    截至2022年1月1日,全国酒店业设施共252,399家,客房总数13,468,588间。

    2011年-2021年我国住宿业客房收入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国内酒店连锁化率整体较低,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我国酒店行业相较于欧美国家起步较晚,早期主要以单体酒店形式发展。

    随着酒店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成熟度逐渐提高,酒店行业连锁化率不断提升,但仍然处于偏低水平。

    我国酒店市场上仍存在大量的单体酒店和小型连锁酒店品牌,连锁酒店市场仍然存在较大的成长空间。

    根据中国饭店协会发布的《2022中国酒店业发展报告》,截至2022年1月1日,全国共有2,147个连锁酒店品牌,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19连锁酒店5.7万家,其他非连锁酒店19.5万家。

    全国酒店客房总数1,347万间,其中连锁客房数是472万间,非连锁客房数是875万间,连锁化率35%。

    而发达国家酒店品牌连锁化率可达60%以上,我国酒店行业连锁化率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3)经济型占整体酒店市场比例最大,中档酒店发展迅速根据酒店的档次定位分类,酒店可以分为经济型、中档、中高档、高档酒店。

    由于不同档次酒店提供的服务、产品价格和目标客群有所差异,形成了四个具有一定差异化的细分市场。

    根据中国饭店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1月1日,全国经济型、中档、高档型及豪华型酒店数量分别为20.38万、3.09万、1.38万和0.38万家,经济型酒店占80.76%;客房数量分别为796.69万、255.30万、191.18万和103.69万间,经济型酒店占59.15%。

    经济型酒店是酒店行业中数量和规模占比最大的酒店类型。

    (注:不同的酒店行业分类标准之间名称存在差异,中国饭店协会的“高档型”对应公司的“中高档”酒店分类,“豪华型”对应公司的“高档”酒店分类。

    )2022年1月1日我国各类型酒店客房数量及连锁化率数据来源:中国饭店协会根据中国饭店协会数据,截至2016年1月1日,中国已开业中档连锁酒店数量为1,749家,2022年1月1日增长至12,989家,期间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9.68%,高于经济型11.22%的复合增长率。

    2016年1月1日中国中档连锁酒店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20客房数为265,190间,2022年1月1日增长至1,226,776间,复合增长率为29.08%,高于经济型3.28%的复合增长率。

    国内中档酒店发展速度较快。

    我国经济型、中档连锁酒店数量及增长率情况数据来源:中国饭店协会(4)旅游出行和商务出行市场快速发展,住宿需求不断增长酒店行业的发展与旅游和商务出行市场息息相关。

    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5年至2019年,我国旅游人数一直处于增长态势,2019年旅游人数已达60.06亿人次。

    2020年至2022年,受外部因素影响,居民出行需求出现下降,我国旅游人数出现下滑。

    预计未来我国旅游人数将得到恢复和增长,推动酒店行业的发展。

    2015年-2022年中国旅游人数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21数据来源:国家文化和旅游部2、酒店行业的发展趋势(1)经济型酒店连锁化率较低,下沉市场带来发展空间中国酒店市场单体酒店数量较多,连锁化程度有待提高,其中经济型酒店连锁化率最低。

    根据中国饭店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1月1日,经济型酒店连锁化率27.84%,相比较中档、高档和豪华型酒店分别为48.05%、37.77%和53.34%的连锁化率而言,经济型酒店连锁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提升潜力。

    从细分市场来看,一、二线城市酒店连锁化率相对较高,下沉市场将是经济型酒店连锁化率提升的关键,下沉市场指三、四线及以下城市。

    根据中国饭店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1月1日,中国一线城市连锁化率达到49.58%、副省级城市及省会城市的酒店连锁化率达到40.81%,但其他城市的连锁化率仅有29.89%,因此下沉市场仍存在较大的酒店连锁化发展潜力。

    同时下沉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相对较低,住宿需求契合经济型酒店的产品定位,预计在广大的下沉市场,经济型酒店将是刚需产品,仍有较大的成长空间。

    2022年1月1日中国各级别城市酒店数量及连锁化率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22数据来源:中国饭店协会(2)中档酒店在市场中不断发力中档酒店近些年迎来了快速发展期,受众客户群体不断扩大,市场尚未饱和,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和消费升级,消费者旅游开支也在持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5年至2019年,国内居民人均旅游消费由436.1元提升至953.3元。

    旅游业的发展与酒店行业的发展具备一定程度的协同作用,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对于住宿要求除了基本的住宿需求之外,还对酒店的品质、酒店内的活动等都产生了额外的需求,趋向更舒适的中档及以上酒店。

    此外,根据携程商旅发布的《2021-2022商旅管理市场白皮书》等系列报告,2020年酒店按星级偏好排名中,三星酒店(即中档酒店)以31.58%的最高偏好比例成为商旅人士的首选,并且相比2019年29.19%的比例有所上升,且2019年至2021年中高端酒店的预订量占比逐年提高,并且在各线城市均呈现上升趋势。

    同时,根据中国饭店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1月1日,全国经济型、中档、高档及豪华型酒店数量分别为20.38万、3.09万、1.38万和0.38万家,占酒店总数比例分别为80.76%、12.26%、5.47%和1.52%。

    根据盈蝶咨询报告,欧美国家酒店业经济型、中高档和豪华酒店占比大致为20%、50%和30%,中高档酒店占比较高。

    因此,从长期看,伴随我国经济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进一步提升,中档酒店具有较大发展空间,成为酒店市场发力点。

    (3)数字化技术助力酒店行业转型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23传统酒店行业经营过程中存在许多管理方面的痛点,如主要靠人工驱动,效率低、管理过程复杂,无法有效存储、管理、分析与应用经营数据,企业内部沟通成本高,难以及时掌握和反馈消费者意见等,这些问题制约了传统酒店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酒店行业存在数字化转型的迫切需求。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整个酒店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2021年通过的“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规划;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发展”。

    随着大数据、算法模型、人工智能、物联网和5G等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酒店行业降本提效的内在需求驱动,数字化转型是酒店在后互联网时代生存的基本条件。

    酒店数字化技术不断渗透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在酒店开发、产品设计、物资采购、营销推广、酒店经营管理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革新现有业务模式、提高企业经营效益,逐渐成为提升酒店管理集团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3、行业未来发展的有利因素(1)宏观经济形势有利于酒店行业发展近些年,我国经济水平一直保持稳定增长,2021年我国经济基本面稳中向好。

    我国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同比增长了9.13%;人均消费支出24,100元,同比增长13.63%。

    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韧性、居民收入不断增长为我国酒店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指出消费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拉动力,要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扩大内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21年3月份,国家发布的“十四五规划”中对未来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路径作出重大调整完善,提出构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长期发展战略,旅游行业作为大消费的重要部分,在国家战略的推进下预计将迎来持续繁荣,而酒店行业也将会持续受益。

    公司的主营业务在有利于酒店行业发展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将获得稳定发展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24的机遇,公司有机会不断扩大加盟酒店规模和业绩规模。

    (2)国家政策利好行业发展在文化与旅游部发布的《“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国家鼓励大众旅游和假期消费,要求落实带薪休假等相关规定,从需求侧保障人人有旅行的权利和能力;国家提出打造世界级旅游线路、国际化旅游枢纽城市等规划,从供给侧保障高质量的旅游资源供给。

    同时,《“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鼓励发展智慧旅游,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发展,打造一批智慧旅游目的地,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示范项目,鼓励定制、体验、智能、互动等消费新模式发展。

    国家规划中关于重点发展大众旅游和智慧旅游的要求,也为大众出行住宿和智慧酒店住宿带来更大发展机遇。

    公司在品牌打造、酒店产品开发、服务标准制定以及数字化酒店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具有优势。

    国家近年颁布的政策有利于旅游行业和酒店行业的规模增长,也推动行业向连锁化、数字化和更高服务质量水平方向的发展,这些是公司发挥优势、为更多酒店提供特许经营服务的机遇。

    (3)居民旅游需求和消费水平上升,为酒店行业带来更多机遇近年来,我国居民对于旅游的需求以及消费水平也不断增加。

    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9年,我国旅游人数一直处于增长态势,2019年旅游人数已达60.06亿人次。

    尽管2020年和2021年受外部因素影响,居民出行需求出现下降,但随着外部因素影响减弱,我国旅游人数恢复增长趋势明显。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和居民消费升级,消费者旅游开支也在持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5年至2019年,国内居民人均旅游消费由436.1元提升至953.3元。

    酒店行业与旅游行业发展相关,旅游需求的增长和消费升级将有利于酒店行业和公司业务的发展。

    (4)消费人群结构转变,主体消费人群逐渐向年轻人转移根据艾媒数据中心的数据,2021年春节旅游预订客群中,45%的游客年龄在19-25岁,26%的游客年龄在26-35岁,国内旅游呈现年轻化趋势。

    年轻化的趋势导致消费偏好产生变化,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各旅游相关产业为了吸引年轻消费人群,打造专注年轻人的品牌酒店以及推出各类创意产品吸引特定年轻消费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25者。

    例如酒店行业为了满足年轻群体的偏好,开设电竞酒店、特色主题酒店,通过与其他行业品牌跨界的方式推出香氛、智能音箱、身体乳等产品。

    年轻人伴随互联网长大,在互联网上更加活跃,有较高的信息传播能力和传播意愿。

    积极与年轻消费者接触,有助于酒店提升品牌知名度、培养新的忠诚客户。

    公司在酒店品牌和产品研发方面紧跟行业发展动态,洞察消费者需求变化,开发和推广年轻化和宽频的酒店产品,有助于吸引年轻消费群体,紧跟消费人群结构转变趋势。

    (5)新兴科技与行业融合,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发展,推动了酒店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酒店行业的数字化是对传统酒店管理方式的巨大革新,可以帮助酒店提升总体服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降低人工成本,如通过智能机器代替部分人工服务,可以提高整体服务效率,减少人力投入;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更清晰地认识消费者的偏好,实现精准营销;通过算法模型,可以优化经营管理策略,做到精准的收益管理等。

    酒店行业数字化转型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各大酒店管理集团关键的角力点。

    同时,由于以特许经营业务为主的酒店管理集团对数字化技术有更强烈的管理需求、更前沿的技术积累、更广泛的实际应用场景以及更低的边际成本,数字化转型趋势成为以特许经营为核心业务的酒店管理集团的发展机遇。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1、品牌和产品优势公司依托公司发展战略,持续洞察消费者需求,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创新酒店产品设计,不断研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酒店产品。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目前主要拥有14个自主品牌、接近30项酒店产品,品牌和产品覆盖经济型到高档各个层次,为消费者提供更舒适、新颖、高品质的住宿体验,为加盟酒店投资者提供多样的产品选择。

    公司的核心酒店品牌得到了市场的认可,根据中国饭店协会发布的《2022中国酒店集团及品牌发展报告》数据,截至2022年1月1日,“城市便捷”在经济型酒店品牌中排名第6,“宜尚”在中档酒店品牌中排行第7。

    公司专注于大众精选服务赛道,坚持“再多一点”产品观,以消费者为中心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26持续迭代酒店产品,突出高性价比、商业模型灵活、适应性强的特点,在一二线市场和下沉市场为酒店投资者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针对不同城市级别、不同物业特征,依据消费者在不同城市的需求差异,在同一品牌下提供在大堂、餐饮、设施配套等方面差异化的产品,满足差异化需求。

    2、酒店开发优势酒店开发是公司主营业务的源头,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酒店开发,签约和开业加盟酒店数量得到较快增长。

    2019年期初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签约加盟酒店总数从1,859家增加至3,250家,增长74.83%;开业酒店数量从1,201家增长至2,273家,增长89.26%。

    为抓住酒店行业下沉市场发展机遇以及存量单体酒店连锁化趋势,公司针对性加大开发力度,积累了一定的开发优势。

    公司深耕下沉市场多年,拥有适用于下沉市场、可以提供高性价比住宿体验的酒店品牌和产品,也具备针对下沉市场的经验丰富的属地化开发团队。

    针对存量单体酒店连锁化趋势,公司前瞻性制定了存量单体酒店开发战略,在核心品牌“城市便捷”“宜尚”的基础上推出“存量快改”的产品,用以满足存量单体酒店改造的需要,已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

    同时,公司运用大数据和数字化系统进行酒店项目的精准开发和管理。

    公司与第三方大数据公司合作,利用人口流动、商业设施、消费能力等大数据,进行酒店精准选址和品牌精准匹配;使用拓建一体化系统和加盟生态系统,覆盖从项目谈判、项目签约、项目设计、工程施工、供应链协作到开业验收的全流程环节,进行项目开发的精细化管理,提升开发效率和服务质量。

    3、渠道和会员优势公司已建立包括官方平台、OTA平台、大客户直连和门店销售等多种销售渠道,利用传统渠道和新兴移动互联网渠道的不同优势,更便捷地将酒店和客房信息传递至消费者。

    公司坚持营销中央化策略,大力发展中央预订渠道,并借助中央预订渠道的管控优势,通过完善数据分析、价格调节和精准营销等方式灵活调整营销策略。

    2022年上半年,公司旗下品牌酒店中央预订渠道销售产生的间夜数占比已达到59.56%。

    中央预订渠道占比的不断提高,是公司对酒店的输客能力的体现,有助于提升公司对房间价格的管控和调整能力,提升终端加盟酒店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27收益。

    为培养用户忠诚度,公司建立了东呈会会员体系,全方位发展优质会员。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东呈会注册会员数量超过6,300万人,相比2019年初增长超过170%。

    2021年,东呈会线上会员月活量平均超过120万人,相比2019年初增长超过130%。

    在会员纳新方面,公司创新会员拓展模式,通过与主流OTA平台会员互通的方式,从互联网平台持续获取流量和客源;在会员服务方面,公司不断完善会员管理系统,优化会员体系和会员权益,并通过用户画像分析、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会员精准营销,塑造直达客户的品牌形象,努力增强用户粘性。

    4、人才优势人才是制约酒店管理集团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招聘和培养,凭借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储备了充足的人才资源。

    在酒店管理人才方面,公司设立培训支持中心,从社会、学校以及加盟酒店员工中招聘、挖掘并培养储备驻店管理人员,储备驻店管理人员培训期满、考核通过之后方可委派至加盟酒店负责经营管理。

    公司采用“培训与实践结合”和“线上线下培养”的培训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课程、岗位实践和导师辅导等资源,从知识、技能、态度以及标准作业程序等方面培养驻店人才。

    公司也会对驻店管理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线上培训,不断提升驻店管理人员的执业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培训的驻店管理人员接近2,000人。

    同时,公司设置了合理的激励和晋升机制,酒店管理人才可以根据综合评价情况获得薪酬奖励和职位晋升,激发了酒店管理人才的积极性。

    在公司数字化技术人才方面,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一支100余名高素质、专业化人员组成的互联网型技术研发团队。

    公司运用前沿、主流的互联网技术方案进行系统研发,打造行业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

    在酒店产品研发设计人才方面,公司组建了高素质的研发设计团队。

    公司跨行业吸纳人才,构建先进的酒店产品研发方法论,鼓励研发团队敢于突破传统思维限制,保持对各个行业的创新敏感度。

    目前,公司酒店产品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来自于国内知名设计公司。

    专业化的研发设计人才具备更高的创新能力,为品牌和产品设计注入更多灵感。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285、数字化优势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深刻地改变了消费者的需求和习惯,给酒店行业带来机遇和挑战,数字化成为酒店管理集团发展的战略方向。

    公司紧跟酒店行业数字化转型的趋势,通过自主研发、委托研发以及外部采购的方式开发和应用了多项核心系统和软件,构建了“前台、中台、后台和底层平台”的数字化系统,包括PMS、CRS、CRM、东呈会平台、加盟生态系统、酒店收益管理系统和拓建一体化系统等核心系统。

    公司的数字化系统之间相互协作、数据互通,逐步实现了公司的加盟开拓、筹建验收、运营管理、市场推广、系统服务、会员服务和供应链服务各环节的在线化和数字化管理需求,提升公司内部管理和加盟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效率。

    6、酒店供应链优势酒店物资的选择和采购是加盟酒店建设和运营所必须的环节,公司可以为加盟酒店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酒店物资以及一站式、简单便捷、有完善售后保证的采购服务。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涵盖酒店物资设计选型、供应商筛选培训到平台销售和售后评价反馈各环节的供应链业务体系,得到了加盟酒店和供应商的认可,保障了加盟酒店建设运营效率和对消费者的服务品质。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加盟酒店采购服务体系。

    公司的酒店物资采购平台东呈商城,可以实现供应商和加盟酒店信息管理、酒店物资展示、营销推广、采购交易与付款等各环节功能,可以为加盟酒店提供较完善的采购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的酒店供应链业务服务于旗下2,000余家酒店,累计销售近万种酒店物资。

    公司的酒店供应链平台业务受到了行业的认可,东呈商城先后荣获2019年中国酒店采购高峰论坛颁发的“2019中国最佳一站式酒店采购平台”、2020年中国饭店业采购供应年会组委会颁发的“2020年第十二届中国饭店业供应链信息化建设标杆企业”和2021年中国酒店采购高峰论坛颁发的“2021年度酒店影响力供应链平台”等多项行业荣誉。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29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保荐机构就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1、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1)为降低保荐风险,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广发证券保荐的IPO项目在内核时聘请专业顾问(以下简称外聘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东呈集团IPO项目外聘顾问为张隽律师和吴肯浩会计师,外聘顾问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的项目,按照税前15,000元/项目/人的标准支付报酬,并在项目内核工作结束后的次月扣除代扣代缴税费后支付,资金来源为广发证券自有资金。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上述费用已全部支付。

    张隽,现就职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学士,2006年6月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2016年1月被广发证券聘任为IPO项目专业顾问。

    吴肯浩,现就职于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2008年10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4月取得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格(ACCA),2016年1月被广发证券聘任为IPO项目专业顾问。

    (2)为进一步加强尽职调查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广发证券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及底稿验证机构。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9单元,负责人为朱小辉。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持有编号31110000400795412U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从事法律业务资格。

    该事务所同意接受广发证券之委托,在本次发行中向广发证券提供申报材料及尽职调查底稿复核验证等法律服务。

    本次法律服务费用为45.00万元(含税),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资金来源为广发证券自有资金。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上述费用已支付完毕。

    (3)为进一步加强尽职调查工作,降低保荐风险,广发证券聘请北京市盈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30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栋03层01单元,负责人为李景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持有编号24403201211242787的《律师事务所分所职业许可证》,具备从事法律业务资格。

    该事务所同意接受广发证券之委托,在本次发行中向广发证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本次法律服务费用为8.00万元(含税),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资金来源为广发证券自有资金。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上述费用已支付完毕。

    (4)为进一步加强尽职调查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广发证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部分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走访工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编号为11010150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资格。

    双方协商确定服务费按照实际提供的服务情况结算,总额不超过29.80万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资金来源为广发证券自有资金。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广发证券已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9.80万元(含税)。

    (5)为进一步加强尽职调查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广发证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承担部分补充尽调和访谈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成立于2011年,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成汇街2号1410房,负责人为杨克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持有编号为330000014401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资格。

    双方协商确定服务费按照实际提供的服务情况结算,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资金来源为广发证券自有资金。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广发证券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支付5.72万元(含税)。

    保荐机构以上聘请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相关规定。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312、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1)发行人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2)发行人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

    (3)发行人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发行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除上述机构外,发行人有偿聘请情况如下:(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需要,发行人聘请了尚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尚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永环。

    双方约定本次服务费总额为4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发行人自有资金。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向尚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支付41.00万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2)为核查发行人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情况,发行人聘请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信息系统核查工作(IT审计)。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法定代表人为JiangLiqin。

    双方约定本次服务费总额为1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发行人自有资金。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向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支付105.00万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3)由于发行人在资本市场形象建立的需要,发行人聘请了友扬企业形象策划(上海)有限公司提供财经公关咨询服务。

    友扬企业形象策划(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有友。

    双方约定本次服务费总额为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发行人自有资金。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向友扬企业形象策划(上海)有限公司支付17.50万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4)由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曾经存在境外子公司,需要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发行人聘请了香港梁陈彭律师行对境外子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香港梁陈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32彭律师行是位于中国香港的律师事务所,其就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子公司东呈国际有限公司、香港东呈国际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发行人与香港梁陈彭律师行约定本次服务费总额为10.00万港元,资金来源为发行人自有资金。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上述费用已支付完毕,支付方式为电汇。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以上聘请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后的经营状况和主要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的主要采购、经营及销售等业务运转正常,主要客户、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导致发行人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附件: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33(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项目协办人:王争光保荐代表人:黄先蕾郭国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胡金泉内核负责人:吴顺虎保荐业务负责人:武继福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传辉保荐机构(公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34附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兹授权我公司保荐代表人黄先蕾和郭国,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我公司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各项保荐工作。

    同时指定王争光作为项目协办人,协助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做好本项目的各项保荐工作。

    保荐代表人黄先蕾最近3年的保荐执业情况:(1)无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申报的在审企业;(2)最近3年内未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完成首发、再融资或转板项目;(3)最近3年内未有过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等违规记录;(4)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的专业能力,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保荐代表人郭国最近3年的保荐执业情况:(1)无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申报的在审企业;(2)最近3年内未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完成首发、再融资或转板项目;(3)最近3年内未有过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等违规记录;(4)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的专业能力,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本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授权黄先蕾和郭国任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机构以及保荐代表人黄先蕾、郭国承诺:对相关事项的真实、准确、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35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专项授权书之出具仅为指定我公司保荐(主承销)的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协办人,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如果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保荐代表人或项目协办人做出调整,并重新出具相应的专项授权书的,则本专项授权书自新的专项授权书出具之日起自动失效。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3-1-2-36(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字盖章页)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林传辉保荐代表人签字:黄先蕾郭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声明 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一)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姓名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四、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二)内核意见 第二节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 第三节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二、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程序 (一)发行人内部决策审议程序 (二)发行人决策程序的合规性核查结论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本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 1、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的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 3、发行人业务完整与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4、发行人及相关主体的合法合规性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宏观经济增长放缓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业务区域集中风险 2、质量控制风险 3、信息系统、数据安全方面的风险 4、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5、与加盟酒店出现纠纷或终止合作的风险 6、人工成本增长风险 (三)其他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五、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一)酒店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1、酒店行业的发展现状 2、酒店行业的发展趋势 3、行业未来发展的有利因素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 1、品牌和产品优势 2、酒店开发优势 3、渠道和会员优势 4、人才优势 5、数字化优势 6、酒店供应链优势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2、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二)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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