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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研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日期:2023-05-19 00:06:2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1069) 用户喜爱度:等级960 本文被分享:995次 互动意愿(强)

    精研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709证券简称:精研科技公告编号:2023-046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3.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1,46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6,168,147股变更为186,076,681股。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7.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8. 特此公告。

    9.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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