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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巨轮智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3-05-20 01:17:4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0888) 用户喜爱度:等级960 本文被分享:987次 互动意愿(强)

    巨轮智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第5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1证券代码:002031证券简称:巨轮智能公告编号:2023-016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3.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4.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5.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8.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9.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10. 二、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1,413,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684%。

    11.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1,562,9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11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850,400股,占2公司股份总数的1.3572%;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6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253,1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10%。

    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13. 三、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四)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五)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六)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七)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议案涉及逐项表决的提案,已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

    14. 根据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吴潮忠先生(所持股份数量259,210,587股)、吴豪先生(所持股份数量10,630,000股)、郑栩栩先生(所持股份数量10,600,000股)、李丽璇女士(所持股份数量11,132,061股)、林瑞波先生(所持股份数量8,577,561股)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八)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涉及逐项表决的提案,已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

    15. 根据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曾旭钊先生(所持股份数量10,000股)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九)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6. 上述第九、十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3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议案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1.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29,680,05499.47701,717,7000.518315,6000.0047通过2.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9,680,05499.47701,717,7000.518315,6000.0047通过3.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9,878,95499.53701,518,8000.458315,6000.0047通过4.00《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29,812,55499.51701,585,2000.478315,6000.0047通过5.00《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29,846,45499.52721,551,3000.468115,6000.0047通过6.00《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29,878,95499.53701,518,8000.458315,6000.0047通过7.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7.01《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2023年度薪酬》70,295,46797.35841,894,7002.624112,6000.0175通过7.02《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2023年度薪酬》318,829,15499.39081,941,6000.605312,6000.0039通过7.03《公司董事郑栩栩先生2023年度薪酬》319,058,05499.45291,742,7000.543212,6000.0039通过7.04《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2023年度薪酬》318,525,99399.45201,742,7000.544112,6000.0039通过7.05《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2023年度薪酬》321,080,49399.45631,742,7000.539812,6000.0039通过7.06《公司董事陈志勇先生2023年度薪酬》329,658,05499.47041,742,7000.525812,6000.0038通过7.07《公司329,658,05499.47041,742,7000.525812,6000.0038通5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2023年度薪酬》过7.08《公司独立董事张铁民先生2023年度薪酬》329,658,05499.47041,742,7000.525812,6000.0038通过7.09《公司独立董事郑璟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329,663,45499.47201,737,3000.524212,6000.0038通过8.00《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8.01《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创鸿先生2023年度薪酬》329,634,95499.46341,765,8000.532812,6000.0038通过8.02《公司监事曾旭钊先生2023年度薪酬》329,653,45499.47201,737,3000.524212,6000.0038通过8.03《公司监事刘启煜先生2023年度薪酬》329,658,05499.47041,742,7000.525812,6000.0038通过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329,845,05499.52681,552,7000.468515,6000.0047通过6的议案》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329,499,65499.42261,901,1000.573612,6000.0038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第四、六、七、十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投票情况如下: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4.00《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9,652,34594.87801,585,2005.072115,6000.0499通过6.00《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9,718,74595.09041,518,8004.859715,6000.0499通过7.00《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7议案》7.01《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2023年度薪酬》29,345,84593.89731,894,7006.062412,6000.0403通过7.02《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2023年度薪酬》29,298,94593.74721,941,6006.212512,6000.0403通过7.03《公司董事郑栩栩先生2023年度薪酬》29,497,84594.38361,742,7005.576112,6000.0403通过7.04《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2023年度薪酬》29,497,84594.38361,742,7005.576112,6000.0403通过7.05《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2023年度薪酬》29,497,84594.38361,742,7005.576112,6000.0403通过7.06《公司董事陈志勇先生2023年度薪酬》29,497,84594.38361,742,7005.576112,6000.0403通过7.07《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29,497,84594.38361,742,7005.576112,6000.0403通过82023年度薪酬》7.08《公司独立董事张铁民先生2023年度薪酬》29,497,84594.38361,742,7005.576112,6000.0403通过7.09《公司独立董事郑璟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29,503,24594.40091,737,3005.558812,6000.0403通过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9,339,44593.87681,901,1006.082912,6000.0403通过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卢润姿、刘若冰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9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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