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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全筑: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

    日期:2023-05-20 01:43:4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3136) 用户喜爱度:等级962 本文被分享:994次 互动意愿(强)

    *ST全筑: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

    1.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81债券代码:113578债券简称:全筑转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2023年4月18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或“上市公司”)收到债权人上海森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西实业”或“申请人”)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森西实业将于2023年4月19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3. 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预重整,并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4. 同时对公司预重整期间需完成的事务及应尽的义务提出指导意见。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6. 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7. 后续若法院依法受理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8. 若法院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9. 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 一、法院裁定受理预重整申请概述(一)预重整申请简述202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森西实业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森西实业将于2023年4月19日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12. (二)法院裁定时间2023年5月19日(三)裁定书主要内容经法院审查,上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有破产原因。

    13. 现上市公司仍具有挽救价值,公司治理结构尚完备,有基本自主谈判能力,债务人及部分主要债权人均有重整意愿,但重整可行性尚需进一步明确。

    14. 故预重整申请具备《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第三条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15.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2023)沪03破申508号],本案申请人及债务人向法院书面提名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人选。

    16. 经查,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已编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且不存在不宜担任临时管理人的情形。

    法院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根据法院向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下达的《临时管理人履职要求告知书》,告知在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应按照下列要求履行好各项职责:1、就法院受理预重整事项予以公告,并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2、核实债务人基本情况、资产和负债情况。

    调查债务人是否有影响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的情形,必要时可选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工作;3、引导和辅助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4、引导和辅助债务人与相关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推动各方就重整计划草案达成共识;5、接受债权人债权申报,对收到的债权申报材料登记造册,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6、组织预重整期间债权人会议以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7、定期向各相关利益主体书面通报临时管理人履职情况和预重整工作进展,及时通报重大事项;8、按法院要求书面报告履职情况、预重整工作进展和结果;9、法院要求临时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上述工作,应向合议庭每周书面报告完成情况或工作计划;遇有重大或紧急事项,及时报告。

    三、法院裁定预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尽快制定具有可行性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的成功率。

    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后续若法院依法受理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若法院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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