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作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
2.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3.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
4. 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1、经对被聘任人的受教育情况、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后,被聘任人具备。
5.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6.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3、经审慎判断,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奇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润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黎。
7. 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焦广宇先生、王强先生、张丽女士、谭立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惠荣、柴恩旺、孙。
8. 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