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浙江世寶:海外監管公告

    日期:2024-05-12 18:37:5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1802)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93次 互动意愿(强)

    浙江世寶:海外監管公告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ZhejiangShibaoCompanyLimited*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份代號:1057)海外監管公告此海外監管公告是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發出。

    3. 以下為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所刊發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關於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鑒證報告」。

    4. 承董事會命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世權中國浙江杭州2024年5月13日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張寶義先生、湯浩瀚先生、張蘭君女士及劉曉平女士,非執行董事張世權先生及張世忠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龔俊傑先生、林逸先生及徐晋誠先生。

    5. *僅供識別目录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5页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5982号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6.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世宝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7. 二、管理层的责任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9.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10.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11.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12.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3.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世宝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15.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987,74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1元,共计募集资金349,999,995.6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99,999.96元(其中发行费用人民币3,301,886.75元,税款人民币198,113.21元,税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346,499,995.71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16. 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和其他发行手续费用2,610,363.90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4,087,745.0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18,000.00万元。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4,087,745.02元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以书面议案的形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本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30,000.0030,000.009,000.00《浙江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10-330114-89-02-685850)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50,000.0050,000.0014,408.77《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2111822037203105591)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18,000.0018,000.005,000.00《北京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京门科信局备〔2022〕020号)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6,000.00合计118,000.00118,000.0034,408.77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4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673,972.95元,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9,000.001,734.471,734.47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14,408.77542.78542.78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5,000.00190.15190.15合计28,408.772,467.402,467.40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截至2024年4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924,075.10元,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330.19审计及验资费用75.0010.00律师费用132.25132.25证券登记费用3.113.11。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