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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远气体: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4 19:10:3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8277) 用户喜爱度:等级967 本文被分享:981次 互动意愿(强)

    和远气体: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和远气体公告编号:2024-025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2、会议召开的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6、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5.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二)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2,964,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0,000,000股的64.3529%。

    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7,970,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0,000,000股的54.9815%。

    9.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7,077,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0,000,000股的10.6733%。

    1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994,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0,000,000股的9.3714%。

    11.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994,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0,000,000股的9.3714%。

    12.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2,071,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0,000,000股的20.0447%。

    13.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1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2,961,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6.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2,95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2,95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2,95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2,961,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2,95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9,982,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根据需要将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杨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峰、杨勇发、冯杰回避表决,回避表决52,978,522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9,972,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根据需要将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杨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峰、杨勇发、冯杰回避表决,回避表决52,978,522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2,95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2,95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二)见证律师姓名:邬颖莹、余威威(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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