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证券代码:688629证券简称:华丰科技公告编号:2024-015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到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并对《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前修订后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3. 原则上按照外部董事人数大于内部董事人数配置。
4.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5. 原则上按照外部董事人数大于内部董事人数配置。
6.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7.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8.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2会审议。
9.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10.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同步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前修订后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11. 公司设董事长1人。
12.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3.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14. 公司设董事长1人。
15.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6.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