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编号:2024-023证券代码:833467证券简称:纳美新材主办券商:国信证券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研报网播报: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批露网站()公开披露了《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3. 经事后审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数据存在错误,现对公告予以更正。
4. (一)更正内容更正前: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0,054,695.2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956,887.93元。
5.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5,7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45,700,000股为基数分配,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6.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14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7.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8.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9. 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23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9,954,372.7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856,565.43元。
10.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5,7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45,700,000股为基数分配,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11.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14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12.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13.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4. (二)其他相关说明除上述内容需要更正外,《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存在变化。
15. 更正后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24).我们对上市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16. 特此公告。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