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002628证券简称:成都路桥公告编号:2024-026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 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4.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陈俊超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
5. 副董事长陈俊超先生对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等事项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 投票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决定取消原定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提案,即《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1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12. 投票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14. 特此公告。
1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16. 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陈俊超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
副董事长陈俊超先生对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等事项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投票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