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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商中拓: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5 20:50:1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5024) 用户喜爱度:等级967 本文被分享:994次 互动意愿(强)

    浙商中拓: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1证券代码:000906证券简称:浙商中拓公告编号:2024-41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

    3.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5日(周三)上午10:30(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 2、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79,898,9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3107%。

    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30,288,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2183%。

    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9,610,4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924%。

    9.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1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379,889,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2. 3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379,889,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4.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情况:同意370,329,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10%;反对9,569,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6. 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情况:同意379,889,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同意379,889,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266,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4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8%;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69,88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35%;反对10,016,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5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297%;反对10,016,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7、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79,712,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反对18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089,3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73%;反对18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赵琰、王淳莹3、结论性意见:浙商中拓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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