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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利得: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日期:2024-05-16 16:20:5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2865) 用户喜爱度:等级980 本文被分享:980次 互动意愿(强)

    龙利得: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83证券简称:龙利得公告编号:2024-035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 2022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5.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4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 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及2022年10月2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4)。

    10. 2023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3年10月2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56,3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4%,其中最高成交价6.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1元/股,成交的总金额24,299,161.70元(不含交易费用)。

    11. 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1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3,956,3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4%,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14.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15.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资金总额为12,146,108.09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1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202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956,38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15日非交易过户至“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4%,过户价格为3.07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龙平的一致行动人为上海龙尔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云学。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徐龙平先生的配偶徐维女士、儿子徐强先生,前述人员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

    除前述人员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69人,以上人员及其关联方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

    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未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作,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和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认购份额较为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特此公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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