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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大青鳥環宇:股東週年大會補充通告

    日期:2024-05-16 17:31:4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6286) 用户喜爱度:等级976 本文被分享:988次 互动意愿(强)

    北大青鳥環宇:股東週年大會補充通告

    1.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通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北京北大青鳥環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BEIDAJADEBIRDUNIVERSALSCI-TECHCOMPANY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編號:08095)股東週年大會補充通告茲提述北京北大青鳥環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的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原通告」),據此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上午十時三十分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207號北大青鳥樓3樓B座A會議室(郵編100871)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而本補充通告應與原通告一併閱讀。

    3. 茲作出補充通告,除原通告所載之決議案外,本公司股東(「股東」)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考慮並酌情批准以下普通決議案及特別決議案:1.作為普通決議案:5(i).批准重選及重新委任劉子毅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以組成本公司第九屆董事會,並授權本公司董事會與劉子毅先生訂立委任函及處理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簽署委任函及補充函件;9.批准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的補充通函的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董事及監事薪酬之建議;及22.作為特別決議案:3.「動議(1)批准透過將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第九十六條全部刪除並以下文取代,以修訂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第九十六條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由7至10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1人;外部董事(指不任公司內部職務的董事,包括獨立董事)應佔董事會人數的二分之一;及包括不少於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的獨立董事(指獨立於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的董事)。

    4. 」(2)授權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根據中國及香港的適用法律和法規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進行有關的登記及備案程序。

    5. 」代表董事會北京北大青鳥環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席倪金磊中國,北京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附註:(A)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二)至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五)(首尾兩日包括在內)暫停辦理本公司股東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登記本公司股份(「股份」)過戶。

    6. 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時,任何名列本公司設於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之H股持有人名冊並辦妥登記手續之H股持有人,可出席股東週年大會。

    7. (B)凡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H股持有人,均有權委任一名或以上人士(不論是否股東)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代其投票。

    8. (C)委任代表之文據必須由委託人或其以書面形式正式授權之人士簽署;就法人而言,則必須加蓋公司印鑑或由公司之負責人或正式書面授權人士之親筆簽署。

    9. 如該文據由委託人授權之人士簽署,則授權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必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

    10. 3(D)由於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連同原通告)向股東寄發的原代表委任表格(「原代表委任表格」)並無載有本補充通告所載的建議決議案,故本公司已編製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並隨附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的補充通函(「補充通函」)(而本補充通告為該補充通函的一部分)。

    11. (E)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經公證人簽署證明之授權書副本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必須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星期四)上午十時三十分前或股東週年大會之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二十四小時前(「截止時間」),送達本公司之香港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

    12. 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之地址如下: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傳真號碼:852-2865-0990)(F)凡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非上市股份持有人,均有權委任一名或以上人士(不論是否股東)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代其投票。

    13. 上文附註(C)、(D)及(E)亦適用於非上市股份持有人,惟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或其他授權文件必須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公司之北京主要營業地點,方為有效。

    14. 本公司之北京主要營業地點如下:中國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207號北大青鳥樓3樓(郵編100871)(傳真號碼:86-10-6275-8434)(G)倘股東尚未按照所列印指示交回原代表委任表格,並欲委任受委代表代其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則須遞交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

    15. 在此情況下,股東不應遞交原代表委任表格。

    16. (H)倘股東已按原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備的指示交回原代表委任表格,彼應注意:(i)倘股東並無交回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則原代表委任表格(倘已填妥)將被視作股東所提交的有效的代表委任表格,惟原通告所載之第5(b)、第5(e)及第7項決議案將不會進行點票。

    根據原代表委任表格委任的代表亦將有權根據股東先前作出的指示或(如無指示)自行酌情對股東週年大會上任何正式提呈的決議案(包括補充通函及本補充通告所載的新增建議決議案)投票。

    (ii)倘股東於截止時間或之前交回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則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如已填妥)將被視為股東提交的有效代表委任表格,並將撤銷及取代彼先前提交的原代表委任表格。

    4(iii)倘股東於截止時間後交回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則該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無效。

    股東先前已遞交之原代表委任表格將不會被撤銷。

    原代表委任表格(如已填妥)將被視為股東提交的有效代表委任表格,惟將不會就原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之第5(b)、5(e)及第7項決議案進行點票。

    根據原代表委任表格所委派的代表亦將有權按照股東先前的指示或(如無指示)自行酌情對股東週年大會上任何正式提呈的決議案(包括補充通函及本補充通告所載的新增建議決議案)投票。

    (I)如股東委任其他人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該委任代表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受委代表或其法律代表已簽署並列明簽發日期之文據。

    如法人股東委派代表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則有關代表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經公證人簽署並經法人董事會委任有關代表之決議案副本。

    (J)股東週年大會預期為時半天。

    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之股東須承擔本身之交通及住宿開支。

    於本通告日期,倪金磊先生、鄭重女士、王興業先生及關雪明女士為本公司執行董事(「董事」),劉子毅先生為非執行董事,而唐炫先生、李崇華先生及沈維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本通告包括之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董事願就本公佈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公佈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份,且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佈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通告將自刊登之日起計在聯交所網站「」之「最新上市公司公佈」網頁內最少保存七日,並登載於本公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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