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文件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意见本人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导意见。
3.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子公司知。
4. 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此议案中的各项交易客观公。
5. 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
6. 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非公开定向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伏军先生、宋建波女士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