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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山铝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3-01-11 08:26:2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2837) 用户喜爱度:等级979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南山铝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 1股票代码:600219股票简称:南山铝业公告编号:临2023-002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山铝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上午9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

    3. 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5. 会议由董事长吕正风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框架意向协议》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加强公司业务协同,增强公司经营能力和可持续竞争实力,同时为保障后续相关工作开展,明确合作范围和内容,梳理工作程序和步骤,公司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与中航重机签署《合作框架意向协议》。

    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框架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

    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签署《合作框架意向协议》事宜,是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加强公司业务协同,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

    9.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签署《合作框架意向协议》。

    10. 特此公告。

    11.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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