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2. 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基于独立立场判。
3. 断,对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时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对会议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4. 事会秘书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 其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本次聘任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6. 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3、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
7.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会议对上述人员作出的聘任决议。独立董事:杨国辉、王建军、戴薇2023年1月1。
8.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