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编号:2023-004证券代码:430015证券简称:摘牌智城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英特智城(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4次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 一、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英特智城(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摘牌智城”)于2022年12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英特智城(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563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
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摘牌智城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向全国股转系统提出复核申请。
5. 二、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公司股票自2023年1月10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为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1月31日终止挂牌。
6. 股公告编号:2023-004票恢复交易期间,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智城”,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
7. 股票恢复交易期间,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8. 三、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公司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9.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10.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11. 四、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12.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公告编号:2023-004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13. 挂牌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华晓刚联系方式:13501956951邮箱:huaxg@gateguard.com.cn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李晨邮箱:lichen3@swhysc.com主办券商投资者沟通电话:021-33388437感谢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14. 特此公告。
15. 英特智城(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