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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子新材: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

    日期:2023-01-14 01:17:4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6624) 用户喜爱度:等级962 本文被分享:981次 互动意愿(强)

    扬子新材: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2652证券简称:扬子新材公告编号:2023-01-02-1-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一、仲裁基本情况本次仲裁事项系马德明、马晨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纠纷事宜,马德明、马晨就公司拟向其出售俄联合股权事宜,认为公司存在违反《框架协议》的行为,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上述仲裁事项相关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2)、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8-05)中进行披露。

    4. 二、仲裁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送达的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苏州中级法院”)签发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05财保355号)及《财产保全清单》([2022]苏05执保540号、[2022]苏05财保355号),获悉马德明、马晨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求冻结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6122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经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至苏州中级法院后,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6122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5. ”依据以上裁定,苏州中级法院对公司名下的部分银行账户进行了轮候查封,目前查封金额总计0元。

    6. 三、公司相关的应对措施针对原告马德明、马晨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委托律师积极应对处理,当前拟向保全法院提交《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申请苏州中级法院解除对公司的财产保全,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7.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积极与证券代码:002652证券简称:扬子新材公告编号:2023-01-02-2-相关方进行沟通,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争取早日妥善解决,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申请财产保全导致的被冻结账户余额合计人民币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8.1规定的情形。

    9. 公司将尽快消除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使被冻结银行账户恢复正常。

    10. 2、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2. 五、备查文件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清单》。

    13. 特此公告。

    1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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