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二十六号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1证券代码:603037证券简称:凯众股份公告编号:2023-004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致行动人内部大宗交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杨颖韬先生将所持公司1.91%的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杨建刚。
3. 本次转让为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本次转让后,杨颖韬、杨建刚、侯瑞宏、侯振坤四人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变,四人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4. 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5. 一、股份转让基本情况2023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杨颖韬、杨建刚《关于一致行动人内部大宗交易的告知函》。
6.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颖韬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杨建刚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合计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1%(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7. 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方式转让时间转让价格(元/股)转让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杨颖韬杨建刚大宗交易2023年1月13日14.802,000,0001.91%合计2,000,0001.91%二、本次内部股份转让实施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序号股东名称本次转让前变动数量本次转让后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1杨颖韬16,597,89115.8224%-2,000,00014,597,89113.9158%2杨建刚2,984,4052.8450%+2,000,0004,984,4054.7515%23侯瑞宏2,594,6342.4734%02,594,6342.4734%4侯振坤5,650,0005.3860%05,650,0005.3860%合计-27,826,93026.5268%-27,826,93026.5268%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一)本次内部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 (二)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9. 特此公告。
10.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