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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鲍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01-15 17:37:5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6470) 用户喜爱度:等级965 本文被分享:993次 互动意愿(强)

    鲍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2.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

    3.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后,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据公司过往的采购、销售及未来发展情况,我们对公。

    4.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进行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的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

    5. 进行,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6.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楼俊杰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7.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华秀萍、刘慧杰、吴雷鸣2023年1月1。

    8.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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