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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力源信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日期:2023-01-16 05:34:2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5285) 用户喜爱度:等级978 本文被分享:986次 互动意愿(强)

    力源信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1. 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2-001股票代码:300184股票简称:力源信息公告编号:2023-002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和2022年7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2022年7月16日—2023年1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1)。

    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回购期限已到期,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为50,103,178.02元(不含交易费用),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1、2022年7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份6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4. 2、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日、2022年9月3日、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2日、2023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2022-029、2022-031、2022-038、2022-040、2023-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 3、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4日、15日为非交易日)。

    6. 截至2023年1月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6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161%,最低成交价为4.2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5.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103,178.02元(不含交易费用)。

    7.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8.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9.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10.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11. 四、回购期间公司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2.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7月2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499.15万股。

    14. 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2,374.78万股)。

    1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16.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予以注销减少公司并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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