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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开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日期:2023-03-22 01:16:1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9128) 用户喜爱度:等级975 本文被分享:993次 互动意愿(强)

    ST开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持续提升,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2.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3.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4.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5.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6. 四、考核机构(一)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7.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8. 考核工作小组对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9.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10.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11.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2023年扣非净利润扭亏为盈或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对比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10%。

    1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2024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000.00万元或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对比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10%。

    13. 注:1、上述“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14.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15.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16.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考核评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解除限售比例100%80%60%0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间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被考核对象对自己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与人力资源部或证券部沟通解决。

    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申诉,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五年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九、附则(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1日 一、考核目的 二、考核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间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五年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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