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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日期:2023-03-22 19:35:0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6700) 用户喜爱度:等级961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aowuCarbonTechnologyCo.,Ltd.(上海市宝山区宝钢厂区纬三路化工办公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2. 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3.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4. 免责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

    5. 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6.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7.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0,000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

    8. 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元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0,000,000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9.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0.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14.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5.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6.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一、本次发行股票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0,000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

    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本次发行相关责任方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股份锁定的承诺、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等;该等承诺事项内容请参见“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重要承诺及约束措施”。

    三、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及“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四、宝钢股份分拆宝武碳业上市符合《分拆规则(试行)》的各项规定宝钢股份分拆宝武碳业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符合《分拆规则(试行)》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三年宝钢股份股票于2000年12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三年”的要求。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宝钢股份2019-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1,105,987.73万元、1,243,385.77万元以及2,352,514.19万元,符合“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六亿元(净利润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依据)宝钢股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利润后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计算公式2021年2020年2019年宝钢股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A2,363,199.671,267,677.571,242,323.03宝钢股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B2,352,514.191,243,385.771,105,987.73宝武碳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C37,286.554,870.8633,191.65宝武碳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D32,671.083,725.8225,996.28宝钢股份享有的宝武碳业权益比例E71.78%100%100%宝钢股份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利润F=C*E34,198.6014,870.8633,191.65宝钢股份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G=D*E30,543.3513,725.8225,996.28宝钢股份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利润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H=A-F2,329,001.071,262,806.711,209,131.38宝钢股份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利润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I=B-G2,321,970.841,239,659.951,079,991.45最近三年宝钢股份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利润后,归属于母公司J(H与I孰低值三年累计之和)4,641,622.24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之和(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注1:2021年宝钢股份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为根据宝钢股份当年内不同期间对宝武碳业的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并加总得出。

    注2:上表涉及宝钢股份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宝钢股份《2019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469248_B01号)、《2020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469248_B01号)以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69248_B01号)。

    综上,宝钢股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641,622.24万元,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依据)。

    (四)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1、净利润指标宝钢股份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2,352,514.19万元;宝武碳业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32,671.08万元,宝钢股份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利润占归属于宝钢股份股东的净利润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计算公式2021年度宝钢股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A2,363,199.67宝钢股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B2,352,514.19宝钢股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C(A与B的孰低值)2,352,514.19宝武碳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D37,286.55宝武碳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E32,671.08宝武碳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F(D与E的孰低值)32,671.08宝钢股份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G注30,543.35占比H=G/C1.30%注1:2021年宝钢股份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为根据宝钢股份当年内不同期间对宝武碳业的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并加总得出。

    注2:上表涉及宝钢股份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宝钢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69248_B01号)。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综上,宝钢股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利润未超过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2、净资产指标宝钢股份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093,362.55万元;宝武碳业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9,899.88万元。

    宝钢股份2021年末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资产占归属于宝钢股份股东的净资产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计算公式2021年12月31日宝钢股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A19,093,362.55宝武碳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B609,899.88宝钢股份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C=B*71.78%437,786.13占比D=C/A2.29%综上,宝钢股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宝武碳业的净资产未超过归属于宝钢股份股东的净资产的30%。

    (五)上市公司不存在以下不得分拆的情形: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上市公司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或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股份,合计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百分之十,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通过该上市公司间接持有的除外1、宝钢股份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宝钢股份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的情形。

    2、宝钢股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3、宝钢股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宝钢股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2021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69248_B01号)。

    5、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武碳业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1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3,838.000071.782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6,162.00008.22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91.25804.124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12.36672.425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812.36672.426嘉兴交银兴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99.14712.137上海宝恒经济发展有限公司533.04910.718杭州探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0.81021.319杭州探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59.48831.1510杭州探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5.73561.0611杭州探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1.66311.0412杭州探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6.09811.0213杭州探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4.17911.0214杭州探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3.15570.9115杭州探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0.68230.69合计75,000.0000100.00综上所述,不存在宝钢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宝武碳业股份合计超过宝武碳业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百分之十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所属子公司不存在以下不得分拆的情形:主要业务或资产是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但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子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除外;主要业务或资产是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主要业务或资产是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主要业务或资产;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股份,合计超过该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通过该上市公司间接持有的除外1、宝钢股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未发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作为宝武碳业的主要业务和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资产的情形。

    2、宝钢股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作为宝武碳业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

    3、宝钢股份于2000年12月在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于2007年7月办理完成收购宝钢化工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宝钢化工为宝武碳业的前身。

    因此,宝武碳业的主要业务或资产不属于宝钢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主要业务或资产。

    4、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不从事金融业务,不属于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

    5、宝武碳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宝武碳业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任职情况所在持股平台持有所在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比例间接持有宝武碳业的出资比例林秀贞董事长杭州探岳6.52%0.09%徐同建董事、总裁杭州探材8.37%0.09%翁志华董事杭州探进6.82%0.07%李峻海高级副总裁杭州探和6.96%0.07%汪爱民高级副总裁杭州探觅7.80%0.07%王立东高级副总裁杭州探进5.46%0.06%梁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杭州探觅6.24%0.06%合计0.51%注:宝钢股份于2022年4月28日签署《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2022年4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任梁峰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宝武碳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通过上述员工持股计划间接合计持有宝武碳业的股份0.51%,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宝武碳业的股份(通过宝钢股份间接持有的除外)。

    综上,宝武碳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宝武碳业股份合计未超过宝武碳业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30%。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七)上市公司分拆应当就以下事项作出充分说明并披露: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分拆到境外上市的,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1、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宝钢股份是全球领先的现代化钢铁联合企业,中国最现代化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宝钢股份专注于钢铁主业,专业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碳钢薄板、厚板与钢管等钢铁精品,主要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等行业。

    宝钢股份拥有上海宝山、武汉青山、湛江东山、南京梅山等主要制造基地,是全球碳钢品种最为齐全的钢铁企业之一。

    宝钢股份同时从事与钢铁主业相关的加工配送、化工、信息科技以及金融等业务。

    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

    本次分拆上市后,宝钢股份及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集中资源发展钢铁主业,进一步增强宝钢股份独立性。

    2、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分拆到境外上市的,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1)同业竞争本次分拆后,中国宝武、宝钢股份与宝武碳业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宝钢股份与宝武碳业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的要求,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

    (2)关联交易本次分拆宝武碳业上市后,宝钢股份仍将保持对宝武碳业的控制权,宝武碳业仍为宝钢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宝钢股份的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因本次分拆宝武碳业上市而发生变化。

    宝钢股份与宝武碳业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要求,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3)宝钢股份拟将控股子公司宝武碳业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不存在分拆到境外上市的情况。

    3、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宝钢股份和宝武碳业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全部资产进行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宝武碳业的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宝钢股份和宝武碳业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亦未有宝武碳业与宝钢股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

    宝钢股份不存在占用、支配宝武碳业的资产或干预宝武碳业对其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宝钢股份和宝武碳业将保持资产、财务和机构独立。

    4、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宝钢股份与宝武碳业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

    5、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宝钢股份与宝武碳业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综上所述,宝钢股份分拆宝武碳业至创业板上市符合《分拆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一)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导致的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产品销往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广东、广西、内蒙古、山东、福建、甘肃、吉林等十余个省市,以及部分海外市场。

    作为基础煤化工材料和碳基新材料的制造商,公司下游客户属于不同行业。

    公司焦油精制产品主要包括改质沥青、针状焦、炭黑类产品和其他油类产品,下游主要客户为炼铝、电极、苯酐和轮胎企业。

    公司苯类精制产品主要包括纯苯、甲苯、二甲苯等,下游主要客户为苯乙烯加工企业。

    公司煤气净化服务的客户为钢铁企业。

    公司碳基新材料主要产品包括碳纤维、石墨电极和负极材料,主要客户为新能源、风电、体育休闲、建筑补强、锂离子电池、钢铁企业、其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他冶炼企业和“双碳”相关的应用企业。

    前述客户对发行人产品及服务的需求与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以及其下游行业需求的相关性较高。

    若宏观经济下行、行业周期变化,或者发行人客户的下游行业需求减弱,均可能影响发行人产品和服务的下游需求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产生波动,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二)原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焦油、粗苯等,若焦炭限产等因素引发其价格上涨,则发行人的生产成本将相应增加,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毛利和毛利率水平;如果原材料价格下降,将可能导致原材料存货的跌价损失。

    如果未来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导致公司盈利状况出现波动。

    (三)安全生产风险发行人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等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具有一定危险性,包括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

    公司已根据行业标准和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安全规定、标准和管理体系,并且已取得了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但不排除未来公司生产活动面临生产事故的风险。

    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等,并可能会导致有关业务中断甚至使公司受到处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和下游需求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95,838.25万元、572,024.26万元、1,063,076.95万元和726,397.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3,191.65万元、4,870.86万元、37,286.55万元和23,674.23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83%、6.37%、11.85%和9.44%。

    若未来宏观经济或行业周期出现较大波动,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行业产能扩张速度超过市场需求或者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使得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供给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此外,如果公司不能提高自身技术水平、有效控制成本费用、不断拓展客户、开发新产品,也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五)行业监管及国家产业政策风险公司所从事行业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国家和地方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为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同时,公司所处行业受多个自律组织的指导,包括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国际焦油协会、中国金属协会炼焦分会、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等。

    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参与行业管理与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同时发挥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等。

    近年来相关主管部门陆续颁布或更新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虽然公司现阶段相关业务的开展均已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产业政策的要求,但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如相关主管部门修订相关法律规定、产业政策或相关标准与规则,可能对公司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公司自筹资金无法满足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导致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会面临投资项目部分失败的风险,使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募投项目投产后,经营业绩也将随着内外部环境以及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而变化,存在一定的风险与不确定性。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目录本次发行概况...........................................................................................................................1声明.......................................................................................................................................2重大事项提示...........................................................................................................................3一、本次发行股票安排.....................................................................................................3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3三、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3四、宝钢股份分拆宝武碳业上市符合《分拆规则(试行)》的各项规定...................4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10目录.......................................................................................................................................13第一节释义.......................................................................................................................17第二节概览.......................................................................................................................25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25二、本次发行概况...........................................................................................................25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27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27五、发行人所属行业领域符合创业板定位的情况.......................................................29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41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41八、募集资金用途...........................................................................................................42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43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43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44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45四、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46第四节风险因素.................................................................................................................47一、市场风险...................................................................................................................47二、生产经营风险...........................................................................................................48三、财务风险..................................................................................................................5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四、政策风险...................................................................................................................51五、公司治理风险...........................................................................................................52六、募投风险...................................................................................................................52七、发行风险...................................................................................................................53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5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54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54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76四、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76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94六、发行人股本情况.....................................................................................................105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112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121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121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124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124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125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127十四、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154第六节业务和技术...........................................................................................................158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变化情况.............................................................158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93三、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229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241五、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246六、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257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七、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合的情况.................................................263八、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经营资质情况.........................................266九、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312十、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312十一、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334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335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335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347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347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351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351六、同业竞争情况.........................................................................................................353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374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428一、报告期内财务报表.................................................................................................428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437三、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438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440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444六、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478七、主要税项.................................................................................................................479八、分部信息.................................................................................................................480九、主要财务指标.........................................................................................................484十、经营成果分析.........................................................................................................486十一、资产状况分析.....................................................................................................534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566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资产业务重组分析.................................................583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583十五、盈利预测.............................................................................................................585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586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586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588三、募投项目环境保护.................................................................................................593四、未来战略规划.........................................................................................................598第十节投资者保护...........................................................................................................602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602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603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608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608五、重要承诺及约束措施.............................................................................................610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640一、重大合同.................................................................................................................640二、对外担保.................................................................................................................645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645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647第十二节声明...................................................................................................................648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648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65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656四、发行人律师声明.....................................................................................................662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663六、验资机构声明.........................................................................................................664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667第十三节附件...................................................................................................................668一、备查文件目录.........................................................................................................668二、备查文件查阅.........................................................................................................668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第一节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一般性释义发行人、宝武碳业、公司、本公司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指公司本次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本次发行上市指公司本次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行为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分拆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宝武炭材指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宝武碳业前身宝钢化工指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系宝武炭材前身宝钢集团指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指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钢股份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特钢指宝钢特钢有限公司华宝投资指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宝钢金属指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宝钢工程指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宝武资源指宝武资源有限公司宝地资产指上海宝地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宝武智维指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指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八钢公司指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宝武清能指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太钢集团指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南钢铁指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西藏矿业指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寿钢铁指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欧冶云商指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宝武环科指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欧冶工业品指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资源指BAOSTEELRESOURCESINTERNATIONALCOMPANY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LIMITED财务公司指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宝钢国际指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武钢有限指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湛江钢铁指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宝信软件指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宝钢新加坡指宝钢新加坡有限公司马钢化工指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梅钢公司指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梅山指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宝钢发展指宝钢发展有限公司韶钢松山指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1日更名为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八钢拜城公司指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山西钢科指山西钢科碳材料有限公司太钢不锈指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钢铁指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福马指山西福马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钢焦化指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本钢集团指本钢集团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指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指武钢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宝武下属控股企业万华化学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百基金指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证投资指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交银投资指嘉兴交银兴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宝恒指上海宝恒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探岳指杭州探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探和指杭州探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探原指杭州探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探实指杭州探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探觅指杭州探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探材指杭州探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探进指杭州探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杭州探拓指杭州探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探峰指杭州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宝化湛江指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宝化国际指宝钢化工(张家港保税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兰州宝航指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重庆宝丞指重庆宝丞炭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曾用名为重庆路洋化工有限公司宝化万辰指乌海宝化万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疆宝鑫指新疆宝鑫炭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苏州宝化指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湖北宝乾指湖北宝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曾用名为襄阳汉江高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湖北莱格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宝杰新能源指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宝方炭材指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武汉宝聚、武汉聚焦精指武汉宝聚炭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曾用名为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宝万指浙江宝万碳纤维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精业新材指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曾用名为浙江精功新兴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精功化纤有限公司;该公司被浙江宝旌吸收合并,并于2022年11月22日完成注销浙江宝旌指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曾用名为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宝旌复材指绍兴宝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系浙江宝旌控股子公司,曾用名为精功(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吉林宝旌指吉林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系宝旌炭材控股子公司,曾用名为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复材技研指绍兴宝旌复合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系宝旌复材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精功(绍兴)复合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达州炭黑指宝化炭黑(达州)有限公司,系苏州宝化控股子公司包头宝楷指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贵阳炭黑指宝化炭黑(贵阳)有限公司,系苏州宝化控股子公司,曾用名为贵州华能炭黑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曾用名为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分公司苏宝化湛江分公司指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系苏州宝化分公司化工宝指上海化工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曾用名为上海化工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欧冶化工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宝武水务指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宝汇环境指上海宝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达兴宝化指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乌海黄河亿腾指乌海黄河亿腾色素炭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武钢华润燃气指武钢华润燃气(武汉)有限公司,系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之合营公司新钢集团指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钢股份指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咨询指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指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吉林碳谷指吉林碳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原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宝山基地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生产基地,亦即宝武碳业科技股份公司宝山生产基地梅山基地指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梅山钢铁生产基地,亦即宝武碳业科技股份公司梅山分公司生产基地东山基地指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东山钢铁生产基地,亦即宝武碳业科技股份公司子公司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宝丰能源指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猫股份指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龙星化工指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东股份指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能科技指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旭阳集团指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新阳集团指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复神鹰指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光威复材指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简科技指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杉杉股份指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贝特瑞指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翔丰华指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指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川盈孚、百川网指北京百川盈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百川盈孚网站、百川盈孚资讯及百川盈孚客户端等隆众化工指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隆众化工网站、隆众化工资讯及隆众化工客户端等赛奥碳纤维指广州赛奥碳纤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修订《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上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市规则》《公司章程》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指本公司上市后将实施的公司章程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科技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指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指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德恒律师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安永、安永华明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指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报告期末指2022年6月30日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专业性释义焦油、煤焦油指煤炭干馏时生成的具有刺激性臭味的黑色或黑褐色粘稠状液体,是焦炉煤气冷却过程中冷凝、分离出来的焦炉煤气净化产品之一粗苯指是从煤热解生成的煤气中回收的苯系化合物,其中以苯含量为主焦炉煤气、荒煤气指煤在炼焦炉中经高温(约900℃-1,100℃)热解,保持一定时间后,在生成焦炭和煤焦油产品的同时所产生的一种可燃性气体精制煤气指焦炉煤气经净化分离除去其中硫化氢、焦油类、苯类等组分后的优质燃气碳基新材料指碳基新材料主要是指以碳为基体的材料,包括高端炭材料及碳基合成新材料,主要有高性能碳基复合材料、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石墨及石墨烯材料等煤系针状焦、针状焦指以高温煤焦油沥青为原料,经预处理、成相、煅烧等工艺过程而制得的一种作为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和锂电负极材料原料的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易石墨化各向异性焦炭改质沥青指高温煤焦油沥青经热聚合处理后,因组分发生变化而形成的优质沥青预焙阳极块指以石油焦、沥青焦为骨料,高温煤焦油沥青为黏结剂制造而成,用作预焙铝电解槽作阳极材料炭黑指烃类化合物经不完全燃烧或热裂解生成的,主要由碳元素组成,以近似于球形的胶体粒子及具有胶体大小的聚集体形式存在的物质蒽油指由高温煤焦油在300℃—360℃分馏而得,其主要组分为蒽、菲、咔唑等芳烃的复杂混合物酚醛树脂指又名电木,原为无色或黄褐色透明物,市场销售往往加着色剂而呈红、黄、黑、绿、棕、蓝等颜色,呈颗粒或粉末状,耐弱酸和弱碱,遇强酸发生分解,遇强碱发生腐蚀,不溶于水,溶于丙酮、酒精等有机溶剂中由苯酚醛或其衍生物缩聚而得精萘指结晶点79.3℃以上的产品,是一种无色有光泽的片状结晶,不溶于水,易升华,能随水蒸气挥发,有特殊气味,是工业上重要的稠环芳烃,可用于生产苯酐、染料的中间体、橡胶助剂和杀虫剂己内酰胺指化学式为C6H11NO,分子量为113.16,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之一,外观为白色粉末或结晶体,有油性手感,主要用途是通过聚合生成聚酰胺切片(通常叫尼龙-6切片,或锦纶-6切片),可进一步加工成锦纶纤维、工程塑料、塑料薄膜尼龙-6切片,随着质量和指标的不同,有不同的侧重应用领域双酚A指双酚A,也称BPA,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分子式为C15H16O2,在工业上双酚A被用来合成聚碳酸酯(PC)和环氧树脂等材料己二酸指又称肥酸,是一种重要的有机二元酸,结构式为HOOC(CH2)4COOH,能够发生成盐反应、酯化反应、酰胺化反应等,并能与二元胺或二元醇缩聚成高分子聚合物等,己二酸是工业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二元羧酸,在化工生产、有机合成工业、医药、润滑剂制造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蒽醌指又名9,10-蒽二酮,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14H8O2,为人工合成的天然染料,蒽醌类化合物的基本母核为蒽醌,母核上常有羟基、甲基、甲氧基和羧基等取代基焦化苯酚指由粗酚加工得到的精制产品,主要成分是苯酚,含量不小于98%精蒽指由粗蒽提纯得到的蒽的精制产品,也可以从一蒽油馏分中直接提取,含量不小于90%咔唑指高温煤焦油加工产品之一,无色小鳞片晶体,不溶于水和无机酸,含量不小于90%纯苯指由粗苯加工所得的纯苯甲苯指由粗苯加工所得的甲苯二甲苯指由粗苯加工所得的二甲苯古马隆树脂指古马隆树脂又称古马隆-茚树脂,是苯并呋喃(古马隆)和茚的共聚物。

    它是通过对高温煤焦油的160~165℃馏分中所含的苯并呋喃(古马隆)和茚经过处理、精制,然后经催化共聚而得。

    具有优良的绝缘性,热塑性、耐腐蚀性、耐老化性、耐热性、粘着性、增塑和补强等性能,主要应用在涂料、电子材料、胶黏剂、密封剂、橡胶、油墨等领域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丙烯腈指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3H3N聚丙烯腈碳纤维、PAN基碳纤维指由聚丙烯腈(PAN)先驱体制成的碳纤维1K,3K,6K,12K、24K、25K指碳纤维丝束规格分类由数字和字母K表示,数字为每束纤维中单丝根数与1,000的比值,如:3,000根单丝的纤维束,其丝束规格表示为3KT300、T400、T700、T800指T系列代表的是拉伸强度,T系列后面的数字代表的是近似拉伸强度,如T700的拉伸强度为711ksi(ksi是英制单位)碳纤维原丝、原丝指又叫碳纤维前驱体,指通过热裂解转变成碳纤维的有机纤维石墨电极指以优质石油焦、煤焦油沥青为主要原料,经高温石墨化制成导电性好,具有一定机械强度,耐高温的石墨质导电材料负极材料指指用于二次锂离子电池负极的材料,二次锂电池负极材料经历了第1代的金属锂、第2代的炭素材料,即石墨嵌入化合物K.K.法指低温气相加氢技术FRC指Fumaks-Rhodacs法脱硫脱氰配硫酸工艺(简称FRC苦味酸法)。

    FRC脱硫脱氰工艺以苦味酸为催化剂,以焦炉煤气中的氨为碱源来吸收煤气中H2S和HCN硫酸铵指硫酸铵是一种无机物,化学式为(NH4)2SO4,无色结晶或白色颗粒,无气味,280℃以上分解无水氨指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应用广泛,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无水氨(又称为液氨)轻油指在煤焦油加工装置中,轻油又称“轻油馏分”,指煤焦油蒸馏时切取的170℃前的馏分,主要组分为苯、甲苯、二甲苯以及少量的古马隆和茚;在煤气净化装置中,轻油指粗苯,即从炼焦煤气中回收得到的芳烃类产品,主要成分为苯及其同系物新型中冷技术指即中间煤气冷却技术,指的是在煤气脱硫前的冷却技术,通过中间煤气冷却技术能将煤气中的大部分萘去除,同时煤气进入中间煤气冷却器后与氨水逆向接触,煤气被冷却到进入脱硫塔前需要的温度二转二吸硫酸制造技术指传统硫酸制造工业中,有硫铁矿焙烧法、硫磺燃烧法、硫化氢气体燃烧法等方法生产硫酸其中硫铁矿焙烧法、硫磺燃烧法,因为燃烧后的过程气体中SO2浓度高,通常采用二次转化、二次吸收的工艺,有利于降低尾气中SO2含量磷铵法无水氨技术指即弗萨姆法(Phosamprocess)工艺,是吸氨工艺的方法的一种,它以磷酸为吸收液,吸收焦炉煤气中氨,经解吸、精馏制取无水氨,该技术是美国钢铁公司在20世纪60年代开发的,1988年后中国在一些焦化厂相继采用并自行开发炭材料指以“碳元素”为主(一般碳氢原子比大于10)的物质和固体材料的总称,通常都是石墨微晶结构,不过在各种炭材料中,微晶的尺寸和微晶的三维排列有序程度有相当大的差别,因此可以将炭材料分为碳质、石墨质和半石墨质等类别MES系统指即制造执行系统(Manufacturingexecutionsystem),是一套面向生产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帮助企业实现生产计划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管理、车间库存管理、项目看板管理等PID控制指即比例积分微分控制(Proportional-integral-derivativecontrol),指根据给定值和实际输出值构成控制偏差,将偏差按比例、积分和微分通过线性组合构成控制量,对被控对象进行控制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QI指喹啉不溶物VOC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O指直燃式焚烧炉RTO指蓄热式焚烧炉SCR脱硝技术指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AO指厌氧好氧法,一种废水处理技术CC指直燃式ASTM指美国材料实验协会(AmericanSocietyofTestingMaterials)CTE指热膨胀系数双碳战略指双碳,即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简称。

    中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双碳战略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降低碳排放步伐,引导绿色技术创新,提高产业和经济的全球竞争力“6+9”银行指6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家全国性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FOB指国际贸易术语,即船上交货价,具体指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CFR指国际贸易术语,按到岸价进行交易,包括运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CIF指国际贸易术语,指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保险费,同时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ExWork指国际贸易术语,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第二节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名称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5月19日注册资本7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秀贞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钢厂区纬三路化工办公楼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1800号控股股东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是否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不存在在其他交易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验资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信证券(主承销商)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中信证券(主承销商)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数不超过250,000,000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5.00%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50,000,000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5.00%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可在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0,000股的基础上,根据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另行增发不超过37,500,000股,即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0,000,000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不超过1,037,500,000股(若全额行使本公司A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每股发行价格【】元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发行前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元(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元(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符合深交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拟引入战略配售投资者,数量不超过35名,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30%。

    战略配售是否最终实施将视项目推进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适用发行费用分摊,发行费用全部由发行人承担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主要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万元、律师费【】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万元(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刊登定价公告日期【】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股票上市日期【】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行人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项目2022年1-6月/2022年6月30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万元)1,760,263.291,568,143.531,038,749.10666,902.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629,535.75609,899.88396,676.17408,470.89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7.2734.6526.0617.51营业收入(万元)726,397.341,063,076.95572,024.26895,838.25净利润(万元)31,929.3552,965.115,154.9034,641.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3,674.2337,286.554,870.8633,191.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9,789.5132,671.083,725.8225,996.28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58不适用不适用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0.58不适用不适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27.271.218.3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64,669.91154,325.6027,556.2540,074.31现金分红(万元)4,869.7526,000.0016,907.6012,723.0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931.301.451.00注:2022年1-6月实施的现金分红为2021年公司混改期间损益的分配,经公司2022年4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5月19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6月30日实施。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

    宝武碳业的主要产品为:1、焦油精制产品,包括炭黑、沥青、针状焦及其他油类副产品等;2、苯类精制产品,包括纯苯、甲苯、二甲苯等;3、碳基新材料,包括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负极材料、石墨电极等。

    宝武碳业的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航空、汽车、冶金、有色、建筑、医药、农药、塑料及染料、轨道交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通、建筑补强、体育用品等领域。

    宝武碳业是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中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成为中国新型炭材料行业领先者”为愿景,致力于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

    企业在深耕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的同时,积极开拓碳基新材料业务,逐步形成以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石墨电极、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等产品为核心的产业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的收入构成如下: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精制煤气------295,618.6533.27%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8,854.765.37%71,126.706.75%73,032.9113.16%--焦油精制产品炭黑85,671.9611.85%168,563.4215.99%109,515.3919.74%109,534.2912.33%沥青168,866.3723.36%187,207.4517.76%74,511.5913.43%75,637.238.51%针状焦40,548.725.61%26,914.812.55%11,111.742.00%38,435.954.33%其他油类副产品157,435.8121.78%231,867.7522.00%116,190.4620.94%142,958.3316.09%小计452,522.8662.59%614,553.4358.31%311,329.1856.11%366,565.8041.25%苯类精制产品三苯85,386.7011.81%137,290.7313.03%72,186.3013.01%92,304.8010.39%其他苯类产品5,044.150.70%6,464.990.61%4,233.750.76%4,498.870.51%小计90,430.8512.51%143,755.7113.64%76,420.0413.77%96,803.6710.89%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67,192.269.29%132,591.9612.58%----负极材料1,589.270.22%803.150.08%----石墨电极2,026.050.28%------小计70,807.589.79%133,395.1112.66%----其他业务化工品贸易业务30,406.924.21%55,643.775.28%69,709.2612.56%100,512.9611.31%其他产品及服务39,942.145.52%35,407.943.36%24,403.404.40%29,150.353.28%小计70,349.069.73%91,051.718.64%94,112.6616.96%129,663.3114.5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主营业务收入合计722,965.11100.00%1,053,882.66100.00%554,894.80100.00%888,651.45100.00%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明细表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收入分析”。

    五、发行人所属行业领域符合创业板定位的情况(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2021年3月,我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该纲要明确指出:1、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基础材料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2、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补齐基础材料瓶颈短板,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工程化产业化突破。

    3、巩固提升新能源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

    4、聚焦新能源、新材料及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5、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宝武碳业是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中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成为中国新型炭材料行业领先者”为愿景,致力于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

    宝武碳业深耕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冶金、医药等领域,符合前述纲要中关于新材料及基础材料领域的规划方向。

    宝武碳业正在推进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并坚持体系化推进碳资产管理实践双碳战略落地,进一步推动宝武碳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宝武碳业所从事的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碳纤维(拉伸强度≥4,200MPa,弹性模量≥230GPa)及复合纤维、电池负极材料(比容量≥50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超高功率电极(直径600毫米以上)等业务,均属鼓励类。

    (二)公司业务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宝武碳业坚持全系沥青、全系焦、全系碳纤维发展路线,完善产业链。

    宝武碳业拥有自主可控的生产工艺技术、专业化生产管理体系和智能低碳生产制造能力,并持续推动“先进材料、先进制造”的智能低碳转型新模式。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1、焦油精制产品(1)炭黑宝武碳业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硬质炭黑、软质炭黑生产工艺技术和管理体系,万吨级油炉法生产工艺水平国内领先,掌握烟气脱硝脱硫协同减排应用新技术,实现企业绿色发展。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生产优化、市场开拓,目前生产橡胶用硬质炭黑、软质炭黑系列产品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已取得的炭黑类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32项。

    公司陆续成功开发高吸碘高吸油炭黑、环保系列炭黑、非ASTM标准炭黑等特殊用途炭黑新品种,优化企业产品结构,产品质量得到米其林、固特异、佳通、三角轮胎及高端橡胶制品厂等用户的一致认可,产品出口东南亚、欧洲等国家。

    (2)改质沥青宝武碳业掌握了特级品改质沥青的生产工艺和管理体系,生产的改质沥青具有中间相含量低、浸润性好、水分、灰分和金属元素含量低等质量和产量优势,通过自主开发的核心技术形成的完善制造工艺和不断推进的智能制造技术使得产品具备明显的核心优势与低碳特色。

    公司是《YB/T5194-2015改质沥青》标准的制定者,拥有沥青类国家、行业、团体标准7项,已取得的改质沥青类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31项,同时获国际、国内、上海市发明展金、银、铜奖10多项。

    “炭材料用高品质沥青绿色制造新技术和标准研制应用”获冶金科技奖。

    经过多年来的生产研发,逐步形成了高软化点改质沥青、高品质浸渍沥青、特种沥青、中间相沥青、球状沥青、环保沥青等多品种沥青的工艺技术方案,大部分已产业化,近年来产品质量受到国内外下游高端用户的青睐。

    不仅如此,可靠的沥青质量还受到特炭生产企业信任,用于生产细结构石墨(等静压石墨)。

    新产品更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满足其低硫、低金属元素含量、高结焦值等技术要求。

    (3)针状焦公司历经十余年的不懈努力,自主开发了煤系针状焦生产技术、制备装置和管理体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经形成15.3万吨/年针状焦生产能力。

    针状焦产品被评为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针状焦工业转化项目荣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类项目,已取得的针状焦类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6项。

    公司针状焦工业装置采用的原料预处理技术具有工艺流程短、净化效果好、精制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青收率高等特点,可有效降低针状焦的生产成本,使得针状焦产品具有较强的成本优势;在成相技术方面,根据液相炭化及碳质中间相理论,形成了与之配套的成相反应控制方法;在煅烧技术方面,公司多年来积累形成的煅烧回转窑独特内部结构,配套与之相适应的操作与维护制度,使得煅烧回转窑的生产周期显著延长,同时显著降低了产品携带杂质的风险。

    在质量方面,公司石墨电极用针状焦经用户评价,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已与日本同类产品水平相当;经过持续改进,负极用针状焦已为国内负极材料头部企业广泛采用。

    在针状焦技术研发方面,公司有完善的研发和产业化体系,该体系包括小试研究平台、中试研究平台、产品质量及原料性质分析测试平台、工程转化平台,公司目前的针状焦技术是该研发平台的研究成果。

    研发团队一直持续跟踪国内外针状焦技术的最新发展并注重客户对针状焦产品的质量反馈,利用研发体系对针状焦技术进行持续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反馈至生产制造系统来持续提升针状焦质量和规模化水平。

    (4)酚类产品公司生产焦化苯酚产品纯度可达99.9%,大于执行国标GB/T6705-2008《焦化苯酚》优等品纯度99.5%,相应水分含量最低仅0.03%,大幅度低于国标指标0.2%要求,同时产品外观呈现白色结晶,中性油试验满足不大于2#,相应产品质量优于国标要求,已取得的酚类产品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7项。

    2、苯类精制产品(1)纯苯、甲苯、二甲苯公司苯类产品(纯苯、甲苯、二甲苯)生产装置自动化程度高,产品质量稳定。

    用焦化粗苯作为原料时,无需进行预处理,既可处理轻苯,也可处理粗苯,原料的适应性强。

    使用K.K.法加氢工艺,产品较丰富,产品有纯苯、甲苯、二甲苯、重苯、非芳烃、碳9馏分等。

    已取得的苯类产品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13项。

    (2)古马隆树脂公司作为煤系古马隆树脂生产商,已取得的古马隆树脂类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9项。

    公司拥有连续聚合煤系古马隆树脂生产装置,经过多年的系统研发和产业化,目前公司拥有全系列化古马隆树脂产品,形成普通树脂、水性、功能化系列、低异味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列、高软化点系列和液体系列。

    核心技术包括低异味技术、羟基等改性技术、液体和高软化点联产技术、软化点可控和产品净化技术和古马隆树脂乳化技术等。

    古马隆树脂系列产品包含液体、高软化点、高羟、改性、水性等环保古马隆树脂等,还包括涂料焦油,脱苯萘油等。

    高软化点树脂产品软化点可达160℃,环保古马隆树脂产品VOC含量低至20ppm以下、残油含量小于0.1%,高羟古马隆树脂羟值为30-120KOHmg/g,羟值范围广。

    宝山基地古马隆树脂生产装置实现了大规模、自动化、连续化生产并达成同一装置柔性化生产能力,研发出的全系列古马隆树脂产品满足了市场对高性能系列产品的迫切需求。

    3、碳基新材料(1)碳纤维公司PAN基碳纤维产品以12K和25K规格为主,目前拥有碳纤维生产装置5套,市场占有率位居国产碳纤维行业前列,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叶片、汽车、轨道交通、建筑补强、体育用品等领域。

    公司拥有已取得的碳纤维相关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70项。

    (2)碳纤维复合材料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领域产品包括复合材料筒体和大型无人机机体、高温增韧树脂、通用型上浆剂等。

    复合材料筒体主要采用碳纤维进行湿法缠绕工艺成型,公司拥有大型缠绕机、大型固化炉等设备,可以生产直径50mm至直径6m,长度在100mm至30m内的复合材料筒体。

    高强高韧树脂具有高强度、高韧性以及高模量等优异性能,适用于高性能缠绕制品成型。

    高温高韧树脂克服了耐高温树脂韧性差的缺点,兼具优异的力学性能和耐高温性能,适用于在高温环境下使用的缠绕制品成型。

    通用型环氧树脂上浆剂,粒径正态均匀,稳定性高,与碳纤维的浸润性优异,在碳纤维与树脂之间形成良好的界面作用。

    公司拥有独立自主的生产工艺技术、专业化生产管理体系和低碳生产制造能力,已取得的碳纤维复合材料相关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77项。

    (3)石墨电极公司现已掌握高功率(HP)和超高功率(UHP)石墨电极多项核心技术:HP、UHP石墨电极原料配方、HP、UHP石墨电极粒度配方、糊料增塑料技术、特有大规格石墨电极挤压型嘴、一次、二次焙烧温度曲线、焙烧与浸渍致密化技术、石墨化温度曲线、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内串石墨化技术、本体与接头材料特性匹配技术、石墨电极与炼钢电弧炉匹配技术等。

    公司已取得的石墨电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共计5项。

    针对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对智能装备、质量管控、精细化生产管理等智能化要求高的特点,宝方炭材从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以“先进制造+智能制造”作为切入点,首次开发智能在线磨粉系统,解决行业磨粉质量控制的难题;首次开发处理能力达14万吨/年的高压浸渍产线;首次开发电极装出炉自动化器具、电极组串机等自动化装备。

    宝方炭材的石墨电极成型工序接头和大规格电极挤压机均从国外引进,焙烧工序采用了自动刷浆机组、电极全自动输送线、全自动浸渍系统和全自动控制隧道窑系统,石墨化工序选用串接石墨化炉、电极整串编组和整串装出炉系统,加工工序引进了3D扫描精准调整成套加工机床。

    公司对传统环保设备进行了技术改进及集成,立足于资源利用最大化,对设备的选型严格要求高效低污染,生产线均布置在厂房内,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达到国家标准。

    采用这些先进的设备及技术,宝方炭材生产的石墨电极产品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较低的电阻率及CTE值、较高的热导,显著地降低了电极本身的损耗,并提高大容量超高功率电弧炉炼钢的经济效益,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负极材料目前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已经布局三个生产基地,其中已投产基地两个,分别位于湖北襄阳和内蒙古乌海,合计产能2.3万吨;在建基地一个,位于兰州新区,规划产能10万吨。

    公司负极材料主要覆盖了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高中端市场需求,部分高端产品在石墨化后还增加了碳化工序,进一步改善锂离子电池低温性能。

    公司已取得的负极材料相关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23项。

    乌海基地及兰州基地按一体化工厂布局,包含了负极材料加工的全流程,可实现从原料预处理、造粒、石墨化、到成品筛分等全工序生产,实现石墨化自给率100%。

    (三)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1、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纲要》指出,聚焦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及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

    这有利于新型炭材料产业继续快速发展,并指明产业趋势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指出,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基础材料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这一政策鼓励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

    宝武碳业产品中,针状焦主要用于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生产。

    其生产的负极材料是制造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而锂离子电池下游应用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有利于节能减碳;石墨电极主要用于电炉炼钢,推动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有助于冶炼工序污染物和排放物相对减少,为我国发展短流程炼钢提供基础支撑;碳纤维主要用于风电叶片、压力容器(储氢瓶)、碳碳复材(光伏发电热场材料)等,对于新能源、交通装备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宝武碳业正在对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在解决下游新能源、交通装备等行业关键材料支撑方面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中25K大丝束碳纤维获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2、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循环经济战略2021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

    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

    宝武碳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料粗苯及焦油来源于钢厂焦化工序的副产品,其主营业务是对钢铁行业焦化副产品的综合利用,通过变废为宝实现循环利用。

    焦炉煤气经宝武碳业净化后作为钢厂生产所需的能源,实现了节能减排。

    宝武碳业利用炭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实现余热发电,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电力消耗。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降低13.5%、16%左右,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利用量达到3.2亿吨。

    以废钢为主要原料的电炉炼钢相比于转炉炼钢更有利于减少碳排放。

    电炉炼钢是宝武碳业生产的石墨电极以及生产石墨电极所需的主要原料针状焦的主要应用领域。

    3、公司主营业务符合“碳中和、碳达峰”国家战略目标2020年9月中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碳中和、碳达峰”国家战略目标。

    一方面,公司的针状焦及负极材料下游应用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有利于节能减碳;石墨电极主要用于电炉炼钢,相较于传统长流程的转炉炼钢,污染物和排放物相对减少,促进钢铁产业降低碳排放,助力达成“碳中和碳达峰”远景目标;公司的碳纤维产品用于风电叶片、压力容器(储氢瓶)、碳碳复材(光伏发电热场材料)等新能源领域。

    另一方面,公司正致力于通过智能制造实现精益化管理,通过在线能效管控模型和大数据等手段控制能耗,并通过推进绿色发展理念,创建绿色工厂,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绿色经营。

    宝武碳业注重绿色制造,特别是改质沥青的生产过程采用水洗脱盐降钠工艺,利用的是废水,体现的是循环经济;焦油脱QI生产浸渍剂沥青系列产品,采用的是无溶剂法,没有废水、废渣、废气排放,全密闭,废渣100%完全利用;各基地改进沥青热聚合工艺,增加闪蒸低压低温热聚合,从而提高加热釜热效率,降低能耗,延长开工周期,提高产品质量;沥青产品有液体和固体两种形式,逐年增加液体发货比例,从而减少客户二次熔化的能耗和废气污染;为减少沥青粉尘,采用水下低温成型工艺,降低沥青转运过程的粉化率。

    4、数字化转型实现先进材料先进制造发行人所处行业本身对于流程管理、生产安全、环保低碳是有着较高的要求。

    通过智能制造的内循环与数字化转型的外循环,宝武碳业致力于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战略下的精益化生产、商业模式的创新和管理制度的变革,实现可持续发展并赋能生态圈。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宝武碳业在宝山基地实践智能制造的基础上,推动“先进材料、先进制造”的数字化转型新模式,实现从公司运营、生产管理、安全环保到现场操作以及生态合作推动基于数据的平台化、透明化、智能化实现高效数字化工作模式。

    结合“一总部多基地”管控模式,率先推动生产碳纤维的浙江宝旌、生产石墨电极的宝方炭材和生产负极材料的乌海宝杰的数字化、智能化工厂的建设,为宝武碳业未来真正实现“智慧管理、智能生产”打下基础。

    宝武碳业部分生产基地内储槽、压力管道和泵等设备较多,对重大危险源的储槽、管道、泵等设备进行巡检,业内主要依靠人工定期巡检。

    宝武碳业通过机器视觉、大数据分析、AI、5G通讯等技术研发了防爆智能巡检机器人实现危险环节无人化值守。

    此外,宝武碳业建立了苯加氢装置在线全流程机理模型,评估产线的现状并仿真模拟装置运行状态,优化制造过程工艺参数,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降低能耗。

    公司使用基于环保、安全、危化品运输、商品预测等管理需求的移动端和APP应用,建立了数据中心实现核心数据的平台化管理。

    同时构建总部管理驾驶舱实现透明、动态全流程管控和决策,从而实现“数据核心、场景创造、流程牵引”的“数字碳业”的数字化建设路径。

    (四)公司所处产业链、连续生产工序所涉产品的可销售性、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竞争地位及技术先进性的整体情况1、公司细分行业上游及主营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情况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及所生产销售的主营产品的上游供应商类型及下游应用领域情况如下:产品类型主要产品上游主要供应商类型下游应用领域焦油精制产品炭黑煤焦油供应商(钢厂、焦油加工企业等)作为轮胎、油墨和电池工业等领域的原料改质沥青作为钢铁用石墨电极和铝业用预焙阳极块的粘结剂;作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用粘结剂或包覆材料针状焦作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和钢铁用石墨电极的原料蒽油作为炭黑生产的原料,也可用来生产精蒽和咔唑精萘作为染料中间体H酸、α-萘酚、β-萘酚和樟脑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原料苯酚作为生产酚醛树脂、己内酰胺、双酚A和己二酸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原料,在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农药、医药、塑料、染料以及香料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精蒽作为生产氧化蒽醌、染料中间体、造纸蒸煮剂、双氧水原料、染料、塑料和医药工业等的原料咔唑用于合成染(颜)料、农药、医药、永固紫、光电新材料和合成树脂等领域苯类精制产品纯苯粗苯供应商(钢厂、焦油加工企业等)用作合成树脂、塑料、合成纤维、橡胶、洗涤剂、染料、农药、医药和炸药等的原料;在炼油工业中用作提高汽油辛烷值的掺合剂甲苯大量用作溶剂和高辛烷值汽油添加剂;甲苯衍生的一系列中间体,广泛用于染料、医药、农药、火炸药、助剂、香料等精细化学品的生产,也用于合成材料工业二甲苯用于涂料、树脂、染料、油墨等行业做溶剂;用于医药、炸药、农药等行业做合成单体或溶剂;作为高辛烷值汽油组分古马隆树脂作为各种树脂的改性剂而应用在涂料、电子材料、胶黏剂、密封剂、橡胶、油墨等领域碳基新材料碳纤维碳纤维原丝供应商风电(下游厂商制备成拉挤板后,用作风电叶片中支撑材料)、体育休闲(下游厂商制备成预浸料后,进行再加工,应用于体育休闲领域)、建筑(用作补强材料)、航空航天(下游厂商制备成碳纤维复合材料部件后,应用于航空航天多个领域)、其他(用作碳碳复合材料、压力容器制备等)负极材料石油焦供应商(石油化工企业等)、针状焦供应商(石油化工、煤化工企业等)、煤沥青供应商(煤化工企业等)是锂离子电池制造的四大关键材料(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之一。

    锂离子电池按应用场景,主要分为动力类、数码/日用类和储能类用途石墨电极主要作为导热材料用于电弧炉炼钢,也用于矿热炉、电阻炉等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覆盖了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及碳基新材料等多个细分产品和领域。

    公司的主营产品作为下游客户所需的重要原材料或者中间产品,覆盖了包括精细化工、钢铁、铝、轮胎、新能源电池、风电、体育休闲、建筑补强、航空航天等在内的多个下游应用领域,下游需求广泛。

    2、公司连续生产工序所涉产品的可销售性情况公司主营业务生产工序中所涉及的中间产品及终端产品的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苯类精制业务钢厂/独立炼焦厂炼焦焦炭硫酸铵荒煤气冷却分离焦油轻油酚油萘油洗油精细化工炭黑轮胎中温沥青改质沥青预焙阳极电解铝针状焦负极材料动力电池沥青基碳纤维PAN基碳纤维碳纤维复合材料航空/风电/交通/体育脱氨丙烯腈聚丙烯腈原丝纯苯甲苯二甲苯苯加氢粗苯精细化工脱苯精制煤气煤气净化服务工艺流程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下游应用领域脱硫硫酸无水氨蒽油石墨电极钢铁脱酚苯酚/甲酚/二甲酚脱酚工业萘精蒽/咔唑精萘涂料/胶黏剂/电子材料/橡胶制品古马隆树脂重苯煤沥青焦油精制业务碳基新材料业务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由上图可见,公司从事的焦油精制产品和苯类精制产品均为连续生产型,其生产工序所生产的部分中间产品如轻油、酚油、萘油、蒽油、改制沥青、针状焦等产品既可用于公司自身进一步进行产品深加工所需的生产和加工工序,也可以直接对外销售。

    公司结合各个终端产品及中间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化等灵活调整相关产品的生产节奏、产量分配及自用/外销比例,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的生产及销售效率,降低公司主营产品出现滞销或积压的风险。

    3、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竞争地位及技术先进性的整体情况(1)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A、焦油精制产品在煤焦油加工领域,大型独立炼焦企业的化产单元、钢铁联合企业下属的煤化工企业拥有稳定的煤焦油资源供给保障,其开工受到的原材料不足的影响较小。

    部分中小炼焦企业由于资源不足,叠加焦炉限产等因素,其煤焦油深加工生产持续性难以保证,开工率往往较低。

    行业内拥有稳定煤焦油资源保障的深加工企业具备相对的竞争优势。

    B、苯类精制产品自上世纪90年代起,由于粗苯加氢法生产的加氢苯纯度较高,与石油苯相差无几,目前所使用的高温加氢和低温加氢所得到的加氢苯质量都很高。

    作为石油苯的相关产品,加氢苯与石油苯有着相同的下游消费结构,并且加氢苯向石油苯市场的渗透能力在逐年增加。

    C、碳基新材料在碳纤维领域,长期以来,国内碳纤维市场中进口碳纤维的供给量远超国产碳纤维。

    国产碳纤维不断击破封锁、实现从无到有。

    目前,我国已实现多个系列和级别的碳纤维国产化,解决了高性能碳纤维自主保障问题,但行业仍然存在基础研究、产业发展失序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壮大,碳纤维的市场应用也在不断拓展。

    除了航空航天领域需求增长,以风电叶片为主的新能源市场正成为拉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产业跨入以工业应用为主的新阶段。

    在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牵引下,我国碳纤维行业加快向更成体系、更高性能、更低成本的方向迈进。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在负极材料领域,2021年由于行业火爆的增长势头,叠加国家出台限电、双减等政策,头部企业市场集中度对比2020年有所下滑,主要原因为:一方面,下游需求旺盛,头部企业产能有限,满产满销,而其他具备产能的实力企业订单充足,产能利用率提升,挤占了市场份额;另一方面,行业石墨化供应紧缺,缺少一体化布局的企业行业话语权弱,产能利用率低,市场份额持续走低。

    在石墨电极领域,随着电弧炼钢炉逐渐大型化、输入功率逐渐提高,对导电电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大容量超高功率电弧炉上,小规格普通产品逐渐面临淘汰,而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由于其优异的导电性,较低的热膨胀系数和使用消耗,逐渐占据主流市场,随着电弧炼钢炉的容量和功率的扩大,对于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需求也逐渐增大。

    (2)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地位A、焦油精制产品在煤焦油加工领域,公司具备市场中最大的焦油深加工能力,约211万吨。

    受益于焦油资源获取和技术质量上的优势,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产品及业务不断向产业链下游延伸。

    公司立足于沿江沿海战略布局,焦油深加工基地已覆盖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等地区。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在规模、技术、质量以及焦油资源获取等方面优势,沿炭材料产业链延伸布局,着力提高产品附加值,以保持在焦油深加工领域的市场地位。

    B、苯类精制产品在苯类加工领域,公司拥有苯类精制产品加工能力约20万吨,资源供应有保障、具有区位优势。

    公司苯加氢业务布局于江苏南京和上海,占据华东入海口地理优势,船运和仓储便利,且江浙沪地区又是下游苯乙烯产品重要产地,因此具有区位优势。

    C、碳基新材料在碳纤维领域,公司已掌握碳纤维产业链相关聚丙烯腈聚合技术、纺丝技术、碳化技术、复合材料设计、制备和应用技术等,并持续加大公司在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及下游复合材料的研发投入,以保持长期显著的技术优势。

    公司在产能规模和市场份额处于领先。

    2021年公司国产碳纤维市场占有率为34.03%,其中“25K大丝束碳纤维”是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在负极材料领域,发行人已投产负极产能2.3万吨,在建负极产能10万吨(含石墨化产能)。

    公司是少有的能够同时掌握负极材料垂直产业链和一体化技术的制造企业,具有整体制造过程完全自供能力。

    与同行相比,公司具有不受上游原料和石墨化代加工企业制约的优势,因此产品的成本和质量稳定。

    在石墨电极领域,公司在甘肃兰州建设有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产能,目前项目部分产线已经投用,其产能及技术水平为行业第一梯队。

    公司拥有石墨电极主要原材料针状焦约15万吨的产能,可作为石墨电极生产的长期原料供应保障。

    (3)公司技术先进性的整体情况作为技术驱动型企业,公司聚焦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大力投入自主研发,以先进生产工艺和核心技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456项专利权。

    此外,公司获得了多项荣誉和资质,并主持或参与3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

    公司的先进炭材料用高性能沥青及25K大丝束碳纤维是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致力于高端负极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石墨烯、碳纳米管、新型环保树脂等碳基新材料的研发,以深化在碳基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骨干均有丰富的研发及实践经验,为公司提升产品技术驱动力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发行人本次上市选择的上市标准为《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725.82万元和32,671.08万元,累计净利润36,396.90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因此,公司满足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特殊安排。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备案环评批复投资总额拟使用募投资金额1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2108-440800-04-01-482256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23日出具湛环建[2022]19号《关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1,221.4421,221.442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112-621500-04-01-949328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新环承诺发[2022]7号《关于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330,657.29200,000.003补充流动资金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80,000.0080,000.00合计431,878.73301,221.44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待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的,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的,超过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数不超过250,000,000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5.00%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50,000,000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5.00%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可在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0,000股的基础上,根据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另行增发不超过37,500,000股,即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0,000,000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37,500,000股(若全额行使本公司A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元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元(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发行前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符合深交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拟引入战略配售投资者,数量不超过35名,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30%。

    战略配售是否最终实施将视项目推进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承销方式余额包销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主要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万元、律师费【】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万元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系电话010-60838814传真号码010-60836960保荐代表人张干、黄凯项目协办人钱文锐项目经办人杨飏、李昊晟、胡赟之、万中、史佩颖、曲盛、高胐堃(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加海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联系电话021-20657632传真号码021-20321052保荐代表人孔珊珊、张志孟项目协办人梁逸文项目经办人罗洁、曹斌、吴珺雄(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机构负责人王丽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联系电话010-52682888传真号码010-52682999经办律师李源、王浚哲、邹孟霖、吴晓霞(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资及验资复核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负责人毛鞍宁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联系电话010-58153000传真号码010-85188298经办会计师蒋伟民、武廷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五)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梅惠民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1615号706室-3联系电话021-63391088传真号码021-63391116经办资产评估师吴康良、汪毅劼、周文婧(六)中信证券(主承销商)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机构负责人杨晨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10层联系电话010-57068585传真号码010-57068585经办律师张维强(七)中信证券(主承销商)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负责人邱靖之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联系电话010-88827799传真号码010-88018737经办会计师周垚、杨博(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联系电话0755-25938000传真号码0755-25988122(九)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账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2%的股权;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华宝证券均为中国宝武控制的企业。

    截至2022年6月30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信用融券账户、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分别持有宝钢股份2,173,390股、260,900股、166,396股股票,合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计占宝钢股份总股本的0.01%。

    除上述情况以及可能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工作安排日期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年【】月【】日开始询价推介的日期【】年【】月【】日刊登定价公告的日期【】年【】月【】日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发行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第四节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以下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一)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波动导致的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产品销往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广东、广西、内蒙古、山东、福建、甘肃、吉林等十余个省市,以及部分海外市场。

    作为基础煤化工材料和碳基新材料的制造商,公司下游客户属于不同行业。

    公司焦油精制产品主要包括改质沥青、针状焦、炭黑类产品和其他油类产品,下游主要客户为炼铝、电极、苯酐和轮胎企业。

    公司苯类精制产品主要包括纯苯、甲苯、二甲苯等,下游主要客户为苯乙烯加工企业。

    公司煤气净化服务的客户为钢铁企业。

    公司碳基新材料主要产品包括碳纤维、石墨电极和负极材料,主要客户为新能源、风电、体育休闲、建筑补强、锂离子电池、钢铁企业、其他冶炼企业和“双碳”相关的应用企业。

    前述客户对发行人产品及服务的需求与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以及其下游行业需求的相关性较高。

    若宏观经济下行、行业周期变化,或者发行人客户的下游行业需求减弱,均可能影响发行人产品和服务的下游需求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产生波动,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二)原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焦油、粗苯等,若焦炭限产等因素引发其价格上涨,则发行人的生产成本将相应增加,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毛利和毛利率水平;如果原材料价格下降,将可能导致原材料存货的跌价损失。

    如果未来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导致公司盈利状况出现波动。

    (三)市场竞争风险发行人所处行业是资源、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一定进入壁垒。

    如果未来行业产品需求持续放缓,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增加,可能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

    尽管公司拥有产业链优势、产品升级优势、研发优势、团队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但仍然可能因内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外部因素导致不能很好地应对日渐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以焦油和粗苯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焦油精制产品及苯类精制产品与石油系深加工产品具有一定的相关性,部分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存在一定重合。

    若煤炭价格与石油价格的波动趋势不一致,可能会引起公司的经营业绩波动。

    二、生产经营风险(一)安全生产风险发行人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等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具有一定危险性,包括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

    公司已根据行业标准和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安全规定、标准和管理体系,并且已取得了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但不排除未来公司生产活动面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

    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等,并可能会导致有关业务中断甚至使公司受到处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二)无法进行持续创新的风险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凭借多年来的行业积累和对研发的不断投入,形成了包括煤气处理分离及尾气回收利用技术、煤系针状焦的生产技术、改质和特种沥青制造技术、古马隆树脂全系列产品研制与产业化技术、石墨电极制备技术、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制备技术、高品质炭黑制造技术、大丝束低成本碳纤维碳化技术和高性能特殊环氧树脂技术在内的一系列核心技术。

    但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并保持在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公司未来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将被逐步削弱,进而使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专业技术人才流失风险发行人所处行业对管理及技术人才的要求比较高,同行业企业对于人才的竞争十分激烈,核心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累对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的提高至关重要。

    虽然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并持续吸引该类人才加入公司,但仍然存在现有人才流失的风险。

    同时,在未来经营过程中,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也存在该类人才短缺的风险。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四)新产品或新业务的开发风险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碳基新材料业务的研发投入及市场开拓力度,在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负极材料和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等方面已实现工业化,并在中间相碳纤维、硅碳负极材料、碳纳米管等先进炭材料前沿领域开展研发布局。

    但是,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具有难度大、投入大、未来预期具有不确定性等特点,任何一款新产品从研发、试制到量产,往往需要一定的周期,在该周期中可能由其他同行业公司率先研发出相关产品,或者相关产品被其他产品进行替代,或者公司自身产品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

    如果公司研发方向错误或产业化优势不明显,可能导致公司在未来竞争格局中处于劣势,对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经营资质申请和续期的风险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是我国重点监管行业,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众多方面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已就业务合法经营办理并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书,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经营资质情况”。

    该等资质及许可证书多数存在一定的有效期限,公司需要在该有效期限届满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续期以保障生产经营的持续顺利开展。

    在相关资质或许可证书续期获得批准前,有关监管部门需按届时实行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对公司进行重新评估,若公司因未达到相关规定及标准导致未能及时重新续期相关资质与许可证书,其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的风险自2020年1月新冠病毒疫情逐渐向全国蔓延以来,各地方政府陆续启动了严格的管控措施,但疫情影响尚未完全消除,局部地区疫情出现反复。

    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爆发疫情,公司或因交通运输受限、供应商客户停工减产等原因导致原材料供应不足、销售下滑、停工减产等生产经营方面的不利影响。

    (七)与反垄断监管有关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新疆宝鑫51%股权、精业新材51.69%股权、浙江宝旌49.74%股权和宝旌复材45.81%股权时未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补充申报,尚未有行政处理结果,若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前述收购构成违反相关规定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则可能导致公司遭受行政处罚。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三、财务风险(一)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和下游需求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95,838.25万元、572,024.26万元、1,063,076.95万元以及726,397.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3,191.65万元、4,870.86万元、37,286.55万元以及23,674.23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83%、6.37%、11.85%以及9.44%。

    若未来宏观经济或行业周期出现较大波动,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行业产能扩张速度超过市场需求或者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使得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供给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此外,如果公司不能提高自身技术水平、有效控制成本费用、不断拓展客户、开发新产品,也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二)存货减值风险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3,092.32万元、65,468.85万元、121,540.88万元以及188,575.49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6.85%、17.81%、17.62%以及23.49%。

    公司保持一定的库存量能够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但如果原材料、库存商品的行情出现大幅下滑或者公司产品销售不畅,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并做出相应调整,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三)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风险作为生产型化工企业,公司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设备规模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以账面价值除以账面原值计算,公司机器设备成新率分别为27.74%、36.52%、37.20%和41.16%,成新率相对较低。

    未来,如果公司新设备购置、原有设备更新改造和维修的相关费用增加,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整体盈利水平。

    (四)关联采购占比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金额分别为522,758.41万元、275,257.76万元、472,161.49万元和347,491.61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3.28%、51.36%、50.35%和52.80%,关联采购占比较高。

    关联采购主要为:(1)采购商品: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炭黑用原料油、能源介质及资材备件等;(2)接受服务及劳务。

    若未来公司制定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的关联交易制度得不到有效运行,则关联采购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固定资产升级改造投入风险发行人拟于2022年至2024年对宝山基地的三期煤气精制系统和焦油蒸馏装置进行升级改造,从而进一步提升安全和环保性能,实现生产设备节能降耗,前述升级改造预计总投资约10亿元。

    固定资产升级改造的投入将导致公司资金需求增加,若资金筹措未能顺利完成,相应固定资产升级改造或将无法按期完成。

    升级改造完成后,固定资产规模增加,将增加公司的折旧成本,从而对盈利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四、政策风险(一)行业监管及国家产业政策风险公司所从事行业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国家和地方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为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同时,公司所处行业受多个自律组织的指导,包括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国际焦油协会、中国金属协会炼焦分会、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等。

    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参与行业管理与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同时发挥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等。

    近年来相关主管部门陆续颁布或更新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虽然公司现阶段相关业务的开展均已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产业政策的要求,但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如相关主管部门修订相关法律规定、产业政策或相关标准与规则,可能对公司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环保风险公司业务主要涉及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碳基新材料的生产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生产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污染物等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以及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保护标准日趋严格,公司未来为执行环境保护新政策和新标准将承担更多的成本,从而将给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影响。

    此外,新型炭材料之所以具有各种优异性能,不仅是建立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之上,同时也常需提供能量来实现材料改性。

    而在能源“双控”制度之下,客观上可能会对建设新型炭材料项目产生制约。

    能源“双控”制度,是指为落实《节约能源法》、设定能耗增量和能耗强度控制目标,对各级地方政府进行监督考核。

    上述制度是为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这与新型炭材料提高全社会能效、最终降低碳排放的功能十分契合。

    但在实际操作中,不排除个别地方对部分项目实行“一刀切”管理,给新型炭材料项目的实施带来不确定性。

    五、公司治理风险(一)控股股东控制和对控股股东依赖的风险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宝钢股份,间接控股股东均为中国宝武。

    控股股东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实施影响,其利益可能与其他股东不一致,进而对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采购的部分产品来自于中国宝武及其下属子公司,同时公司也向其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因此公司的部分业务对控股股东存在一定的依赖。

    六、募投风险(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公司自筹资金无法满足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导致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会面临投资项目部分失败的风险,使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募投项目投产后,经营业绩也将随着内外部环境以及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而变化,存在一定的风险与不确定性。

    (二)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认真的市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场调查,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金额较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变化、设备价格波动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

    同时,由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项目达到生产能力除需依靠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外,还需通过企业自筹补充流动资金。

    如果上述流动资金不能如期到位,也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生产能力不能被充分利用。

    此外,当前负极材料行业景气度较高,吸引了大量投资,未来市场竞争可能会加剧,可能导致未来负极材料产品价格下跌,使得项目未能取得预期收益。

    七、发行风险(一)发行失败的风险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创业板股票发行与承销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将通过向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如公司的投资价值未能获得足够多投资者的认可,将有可能导致最终发行认购不足等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公司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且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净利润在短期内可能不能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aowuCarbonTechnologyCo.,Ltd.注册资本7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秀贞成立日期1997年5月19日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宝钢厂区纬三路化工办公楼邮政编码201900联系电话021-26642266传真号码021-66789208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bscc@baosteel.com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梁峰,021-26648610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一)公司的设立发行人系由宝武炭材(曾用名:宝钢化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1996年12月13日,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出具《关于组建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的通知》,决定设立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1996年12月20日,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向上海市宝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关于申办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报告》,申请注册登记宝钢化工。

    1997年1月22日,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制定并签署《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章程》。

    1997年2月2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1997年3月4日,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资本的验证报告》(东会(97)综验261号),经审验,截至1997年3月4日,宝钢化工已收到宝山钢铁(集团)公司缴付的出资1,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1997年5月1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宝钢化工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宝钢化工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1宝山钢铁(集团)公司1,000.00100.00%合计1,000.00100.00%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2021年2月7日,宝武炭材向中国宝武提交《关于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制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请示》(宝武炭材〔2021〕13号),向中国宝武请示宝武炭材改制为股份公司暨减资事宜。

    2021年4月4日及2021年4月8日,中国宝武、宝钢股份分别出具《关于同意宝武炭材改制及减资方案的批复》(宝武字〔2021〕190号)及《关于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及减资的批复》(宝钢股份〔2021〕113号),同意宝武炭材改制为股份公司暨减资相关事项。

    2021年4月22日,宝武炭材召开股东会,应到股东2名,实到股东2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主要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35,158.3502万元减少至60,000万元,以经安永华明审计的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净资产4,469,706,564.34元,按照1:0.134237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6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的净资产除专项储备外全部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将宝武炭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按其对有限公司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在整体变更前后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21年4月25日,宝武炭材在《解放日报》刊发《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公告》,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宝武炭材股东会于2021年4月22日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减资,公司注册资本由235,158.3502万元人民币减至60,000万元人民币,在减资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宝武炭材债权人可自2021年4月25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464067_B05号),经其审验截至审计基准日即2021年1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4,469,706,564.34元。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出具《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078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月31日,宝武炭材净资产评估值为554,999.81万元。

    2021年5月28日,中国宝武对宝钢股份填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编号:2820BWJT2021108)涉及的上述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2021年5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出具《变更企业名称网上申报告知书》,确认宝武炭材提交的企业名称“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保留。

    2021年6月10日,宝武碳业全体发起人依法共同签署了《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1年6月25日,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费用的报告》、《关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相关的制度。

    2021年7月9日,安永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464067_B02号),验证截至2021年6月25日,宝武碳业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600,000,000元,全体股东系以其拥有原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1月31日净资产4,469,706,564.34元折股,股份总额6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3,869,706,564.34元扣除专项储备金6,070,070.64元后剩余部分3,863,636,493.70元转作资本公积。

    2021年6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营业执照》,核准宝武碳业设立。

    宝武碳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宝钢股份53,838.0089.73%2马钢集团6,162.0010.27%合计60,000.00100.00%(二)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报告期初,宝武碳业的股权结构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1宝钢股份211,004.00100.00%合计211,004.00100.00%1、2021年1月,增资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29日,宝钢股份、中国宝武分别出具《关于马钢集团现金增资宝武炭材的批复》(宝钢股份[2020]407号)及《关于马钢集团现金增资宝武炭材项目的批复》(宝武字[2020]547号),同意马钢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对宝武炭材现金增资60,000万元,出资比例以经备案的宝武炭材净资产评估值为基准确定。

    2020年12月15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107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宝武炭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65,074.21万元。

    2021年1月12日,中国宝武对宝钢股份填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编号:0233BWJT2021008)涉及的上述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2021年1月25日,宝钢股份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35,158.350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4,154.3502万元由马钢集团认缴。

    同日,马钢集团、宝钢股份及宝武炭材共同签署《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马钢集团以货币60,000万元认购宝武炭材新增注册资本24,154.3502万元。

    同日,宝钢股份、马钢集团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21年1月28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宝武炭材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2021年3月15日,安永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464067_B01号),验证截至2021年1月29日,宝武炭材已收到马钢集团缴纳的增资款600,000,000元,以货币出资,其中241,543,502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58,456,498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武炭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351,583,502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武炭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1宝钢股份211,004.0089.73%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2马钢集团24,154.3510.27%合计235,158.35100.00%2、2021年6月,股份公司设立暨减资宝武炭材变更为股份公司暨减资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之“(一)公司的设立”之“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3、2021年8月,增资2021年5月24日,中国宝武出具《关于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宝武字[2021]281号),原则同意《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宝武碳业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引入不超过8家战略投资者;同时开展员工持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中员工持股平台持股不超过10%;本次增资扩股原股东不同步增资。

    增资后,宝武碳业总股本从6亿股增加至7.5亿股。

    员工入股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同时以“同股同价”的原则,按照战略投资者实际入股价格确定。

    2021年6月8日,宝钢股份出具《关于<关于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请示>的批复》(宝钢股份[2021]186号),同意宝武碳业请示意见及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2021年6月10日,宝武碳业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外部战略投资人,信息披露起止日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8月6日。

    2021年7月5日,银信评估出具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0932号《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混合所有制改革所涉及的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宝武碳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61,219.90万元。

    2021年7月23日,中国宝武对宝钢股份填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编号:3951BWJT2021121)涉及的上述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2021年8月23日,宝武碳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审议<增资协议><关于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修订<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等议案。

    同日,宝武碳业与5名战略投资者及8家员工持股平台签署《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万华化学、双百基金、中证投资、交银投资、上海宝恒等5名战略投资者进场参与认购,杭州探岳、杭州探实、杭州探原、杭州探进、杭州探和、杭州探材、杭州探觅和杭州探拓等8个员工持股平台不参与进场交易,各方同意本次增资价格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结果9.38元/股为本次增资价格,均以货币出资,投资金额合计为140,700万元。

    2021年8月30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NO.20210053《公开增资凭证》,对本次增资予以确认。

    2021年8月3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宝武碳业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21年12月17日,安永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464067_B03号),验证截至2021年9月29日,宝武碳业已收到上述5名战略投资者和8个员工持股平台缴纳的增资款合计1,407,000,000元,以货币出资,其中15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257,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武碳业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750,000,000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武碳业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宝钢股份53,838.0071.78%2马钢集团6,162.008.22%3万华化学3,091.264.12%4双百基金1,812.372.42%5中证投资1,812.372.42%6交银投资1,599.152.13%7上海宝恒533.050.71%8杭州探岳980.811.31%9杭州探实859.491.15%10杭州探原795.741.06%11杭州探进781.661.04%12杭州探和766.101.02%13杭州探材764.181.0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4杭州探觅683.160.91%15杭州探拓520.680.69%合计75,000.00100.00%(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但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收购煤气精制业务资产,增资控股湖北宝乾,收购重庆宝丞、新疆宝鑫、精业新材、浙江宝旌、宝旌复材、武汉宝聚的控股权,以宝汇环境51%股权及废水处理固定资产出资参股宝武水务,出售化工宝、吉林碳谷股权等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1、同一控制下业务重组(1)2019年2月,发行人收购宝钢股份煤气精制业务资产A、收购原因煤气精制业务资产为焦化生产的化产工段,其主要是对焦炉煤气进行净化分离,净化分离后主要产品为精制煤气,副产品主要为焦油、粗苯,为宝武碳业宝山厂区焦油精制产品和苯类精制产品的原材料,具有产业协同效用。

    在中国宝武专业化分工、集团内资源配置优化等战略的综合指引下,本次交易可进一步优化宝钢股份的内部专业化分工,提高协同效率,并可提升宝武碳业宝山厂区的产业链。

    B、具体内容及履行程序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宝钢股份煤气精制业务相关资产交易各方买方发行人卖方宝钢股份交易过程1、2019年1月30日,中国宝武出具宝武字[2019]49号《关于宝钢股份煤气精制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决定》,同意将宝钢股份煤气精制业务相关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备件、辅料等)转让给宝武炭材,转让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转让价格以经审计的资产账面价值为基准确定。

    2、2019年2月18日,宝武炭材召开董事会并对本次资产转让作出决议。

    3、2019年3月26日,宝钢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关于宝钢股份煤气精制业务资产转让给宝武炭材的议案》。

    4、宝钢股份与宝武炭材就本次资产转让签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精制业务资产转让协议》、《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精制业务资产价格确认书》,确定最终转让价格为52,553.47万元。

    5、宝武炭材于2019年3月29日、2019年5月29日分两期完成对宝钢股份的资产转让对价支付。

    交易作价52,553.47万元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作价依据1、根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精制业务资产转让协议》,宝武炭材向宝钢股份支付转让对价=基准价格+价格调整数,其中基准价格为审计报告列示的被转让资产在审计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账面价值减去审计基准日的负债账面价值(账面净值),价格调整数为协议双方确认的被转让资产在交割日的账面净值减去其在审计基准日的账面净值的差额。

    2、2019年2月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精制业务拟移交资产、负债专项审计报告》。

    C、重组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a、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本次资产收购进一步提高了宝武碳业与宝钢股份的业务协同。

    b、对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的影响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发行人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D、重组后的整合情况本次资产收购过程中,煤气精制业务相关资产、负债以及相关人员一并转至发行人。

    收购完成后,公司治理运行情况未发生变化,重组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2)2020年9月,发行人参股宝武水务A、交易原因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聚焦主业,同时响应中国宝武关于深化水气治理资源、业务整合的战略部署,发行人及子公司宝化湛江以宝汇环境51%股权及废水处理固定资产出资参股宝武水务。

    B、具体内容及履行程序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标的包括宝汇环境51%股权、下属梅山分公司废水处理固定资产以及宝化湛江废水处理固定资产。

    宝汇环境成立于2015年8月12日,主营业务为工业废水和大气治理业务。

    本次交易前,发行人持有宝汇环境51%股权。

    交易各方增资方发行人标的资产宝汇环境51%股权及废水处理固定资产交易过程1、2020年8月17日,中国宝武出具宝武字[2020]393号《关于马钢集团、宝武炭材、宝化湛江、武钢集团增资入股宝武水务的批复》,同意宝武炭材将下属梅山分公司废水处理系统和宝汇环境51%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注入宝武水务,宝化湛江将下属废水处理系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注入宝武水务。

    2、2020年9月18日,宝钢股份出具宝钢股份[2020]345号《关于宝武炭材、宝化湛江增资入股宝武水务的批复》。

    3、2020年9月18日,宝武炭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同意《宝武炭材、宝化湛江增资入股宝武水务项目》的议案。

    4、2020年9月23日,宝汇环境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宝武炭材有限将其所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宝汇环境51%的股权以5,785.58万元转让给宝武水务。

    5、2020年9月,宝武炭材与宝武水务签署《增资入股协议》,宝武炭材以宝汇环境51%的股权作价5,785.58万元、以梅山分公司废水处理系统作价8,762.19万元向宝武水务增资,宝化湛江以废水处理系统作价4,878.14万元向宝武水务增资。

    增资完成后,宝武炭材持有宝武水务13.40%的股权,宝化湛江持有宝武水务4.50%的股权。

    6、2020年9月,宝武炭材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宝汇环境、梅山分公司废水处理系统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在中国宝武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4223BWJT2020104、4061BWJT2020101),宝化湛江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废水处理系统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在中国宝武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4060BWJT2020100)。

    7、2020年9月28日,宝汇环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宝汇环境的股权。

    交易作价宝汇环境51%股权:5,785.58万元;梅山分公司废水处理系统资产:8,762.19万元;宝化湛江废水处理系统资产:4,878.14万元作价依据1、根据《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作价出资所涉及的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121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09月30日,梅山分公司废水处理系统资产的评估值为9,926.94万元;2、根据《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作价出资涉及上海宝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121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09月30日,宝汇环境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433.32万元;3、根据《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拟作价出资涉及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9]第144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09月30日,宝化湛江废水处理系统资产的评估值为5,112.40万元。

    C、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a、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本次增资入股可快速实现宝武水务在水务运营方面的专业化整合,获得规模集聚效应,有利于发行人获得相应投资回报,不会对发行人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b、对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D、交易后的整合情况本次增资过程中,宝汇环境控股权发生变动,不涉及人员、资产范围调整。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武水务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3)2021年1月,发行人出让化工宝40%股权A、交易原因为提升化工宝在钢铁、化工生态圈中的战略协同价值与品牌价值,有利于引入高质量战略投资者,发行人于2021年1月将化工宝4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宝武,本次交易完成后,化工宝变更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发行人的合并报表范围。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B、具体内容及履行程序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化工宝成立于2011年3月21日,主要从事化工产品在线交易和服务。

    本次交易前,化工宝的股权结构如下:宝武炭材持股65.03%,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79%,武汉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9%,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9%。

    交易各方卖方发行人买方中国宝武交易标的化工宝40%股权交易过程1、2020年11月9日,中国宝武出具宝武字[2020]508号《关于同意宝武炭材将欧冶化工宝40%股权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宝武集团项目的批复》,同意宝武炭材将持有的化工宝股权(65.03%)中40%股权转让给中国宝武,转让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转让金额以经备案的化工宝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

    2、2020年11月19日,宝钢股份出具宝钢股份[2020]427号《关于宝武炭材下属欧冶化工宝股权转让的批复》。

    3、2020年12月17日,宝武炭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宝武炭材混改上市前剥离化工宝股权》的议案。

    4、2020年12月30日,宝武炭材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化工宝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在中国宝武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7240BWJT2020188)。

    5、2021年1月7日,宝武炭材与中国宝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6、2021年1月18日,化工宝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化工宝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交易作价1,592.46万元作价依据根据《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上海欧冶化工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0]43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化工宝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981.14万元。

    C、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a、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化工宝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宝武,有利于提升化工宝在钢铁、化工生态圈中的战略协同价值与品牌价值,有利于引入高质量战略投资者,发行人作为化工宝的股东可享受化工宝快速发展带来的投资收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发行人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b、对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D、交易后的整合情况本次交易过程中,化工宝的控股权发生变动,不涉及人员、资产范围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化工宝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2、非同一控制下资产重组(1)2020年5月,发行人收购重庆宝丞51%股权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A、收购原因由于焦油资源未来增长空间有限,焦油加工企业资源争夺日渐激烈,为实现发行人对沿江沿海焦油资源及焦油加工产能整合,为碳基新材料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原料保障,发行人出资收购重庆宝丞51%的股权。

    B、具体内容及履行程序交易标的基本情况重庆宝丞(曾用名:重庆路洋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5日,主营业务为焦油加工、改质沥青。

    本次收购前,重庆宝丞的股权结构如下:汪洋持股61%,重庆路洋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交易各方买方发行人卖方汪洋交易标的重庆宝丞51%股权交易过程1、2019年11月29日,中国宝武出具宝武字[2019]494号《关于同意宝武炭材新增法人的批复》,同意宝武炭材控股收购重庆宝丞新增一家法人户数。

    2、2019年12月16日,宝钢股份出具宝钢股份[2019]443号《关于宝武炭材收购重庆路洋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同意宝武炭材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汪洋(自然人股东)持有的重庆宝丞51%股权;收购价格以经备案的重庆宝丞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

    3、2019年12月25日-12月30日,宝武炭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重庆路洋化工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

    4、2020年2月13日,宝武炭材就本次收购涉及的重庆宝丞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在中国宝武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0339BWJT2020009)。

    5、2020年4月22日,重庆宝丞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汪洋将所持重庆宝丞51%股权(出资额1,700万元)转让给宝武炭材。

    6、2020年4月23日,宝武炭材与汪洋、重庆路洋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7、2020年5月20日,重庆宝丞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交易作价5,730.73万元作价依据根据《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重庆路洋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9]第175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重庆宝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1,236.72万元。

    C、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a、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重庆宝丞作为重庆钢铁焦化配套项目,拥有稳定的焦油资源供应及生产保障,符合发行人沿江沿海战略要求。

    发行人通过收购重庆宝丞,有效推进整合了沿江沿海焦油资源,为发展下游炭材料产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b、对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D、交易后的整合情况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本次交易仅涉及重庆宝丞控股权变动,不涉及重庆宝丞人员、资产范围的调整。

    收购完成后,公司治理运行情况未发生变化,收购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2)2020年6月,发行人增资入股湖北宝乾(曾用名“襄阳汉江高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A、增资入股原因为实现公司向针状焦下游产业链延伸,实现产品附加值的快速提升,同时根据中国宝武“一基五元”发展战略部署以及公司发展碳基新材料的需求,公司于2020年6月通过增资入股方式取得湖北宝乾的控股权。

    B、具体内容及履行程序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湖北宝乾(曾用名:襄阳汉江高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主营业务为负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本次交易前,湖北宝乾为湖北中新国富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国富”)的全资子公司。

    交易各方增资方发行人、中新国富标的公司湖北宝乾交易过程1、2020年4月17日,中国宝武出具宝武字[2020]147号《关于同意宝武炭材新增法人(增资扩股汉江高科项目)的批复》,同意宝武炭材通过增资扩股襄阳汉江高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新增一家法人户数。

    2、2020年4月28日,宝钢股份出具宝钢股份[2020]142号《关于宝武炭材增资入股汉江高科并新建1万吨负极材料项目的批复》,同意宝武炭材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入股湖北宝乾,增资总额为6,000万元,增资价格以经备案的湖北宝乾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

    3、2020年5月14日,宝武炭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增资扩股汉江高科并新建1万吨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4、2020年5月22日,宝武炭材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湖北宝乾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在中国宝武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1666BWJT2020040)。

    5、2020年5月29日,湖北宝乾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湖北宝乾注册资本由2,270万元增至9,982.54万元,宝武炭材以货币出资6,000万元,其中5,989.5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原股东中新国富以货币出资1,726.03万元,其中1,723.0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宝武炭材持有湖北宝乾60%股权。

    6、2020年5月29日,宝武炭材与中新国富签订《关于襄阳汉江高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7、2020年6月5日,湖北宝乾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增资价格6,000万元作价依据根据《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对襄阳汉江高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所涉及的襄阳汉江高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9]第1004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湖北宝乾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273.97万元。

    C、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a、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湖北宝乾与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宝杰新能源等西部基地形成联动和协同,利用西部地区极具竞争力的电价等能源优势开展石墨化委托加工业务,提升了发行人进入负极材料市场的能力,推进发行人在碳基新材料产业的布局与发展。

    b、对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D、交易后的整合情况本次交易仅涉及湖北宝乾控股权变动,不涉及湖北宝乾人员、资产范围的调整。

    收购完成后,公司治理运行情况未发生变化,收购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3)2020年11月,发行人收购新疆宝鑫51%股权A、收购原因煤焦油深加工是公司实施新一轮战略规划的基础,主要产品煤沥青是发展新型炭材料的重要原料保障。

    公司基于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集团内资源整合战略,为实现新一轮战略规划目标,保障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资源,于2020年11月收购新疆鑫联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并于同月改名为新疆宝鑫炭材料有限公司。

    B、具体内容及履行程序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新疆宝鑫(曾用名:新疆鑫联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9日,主要从事改质沥青等焦油精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本次收购前,新疆宝鑫的股权结构如下:上海林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57%,武崇贵持股14.91%,赵研持股14.02%,新疆新冶华美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50%交易各方买方发行人卖方上海林金投资有限公司、武崇贵、赵研交易标的新疆宝鑫51%股权交易过程1、2020年5月22日,中国宝武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出具《关于宝武炭材新增法人的回复》,同意宝武炭材通过新疆宝鑫股权投资项目新增一户法人。

    2、2020年6月29日,宝钢股份出具宝钢股份[2020]228号《宝武炭材收购新疆鑫联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同意宝武炭材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上海林金投资有限公司、武崇贵、赵研持有的新疆宝鑫34.07%、8.91%和8.02%合计51%股权;收购价格以经备案的新疆宝鑫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

    3、2020年7月14日,宝武炭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新疆鑫联化工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的议案。

    4、2020年7月28日,宝武炭材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疆宝鑫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在中国宝武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2769BWJT2020067)。

    5、2020年9月25日,宝武炭材与上海林金投资有限公司、赵研、武崇贵、新疆新冶华美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6、2020年11月24日,新疆宝鑫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7交易作价6,150.56万元作价依据1、根据《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项目所涉及的新疆鑫联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0]22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新疆宝鑫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3,099.93万元。

    2、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同意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对新疆宝鑫土地使用权按评估价值的三分之一计取价值的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

    C、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a、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发行人通过本次收购,进一步强化了焦油加工产能的整合,拓展区域市场并形成协同效益,进一步推进发行人规模化发展。

    b、对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D、交易后的整合情况本次交易仅涉及新疆宝鑫控股权变动,不涉及新疆宝鑫人员、资产范围的调整。

    收购完成后,公司治理运行情况未发生变化,收购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4)2020年12月,发行人收购碳纤维业务A、收购原因为快速进入碳纤维业务领域,满足发行人新型炭材料业务规划及全系碳纤维产品规划需求,发行人于2020年12月收购了精业新材51.69%股权、浙江宝旌49.74%股权、宝旌复材45.81%股权。

    B、具体内容及履行程序a、发行人收购精业新材51.69%股权交易标的基本情况精业新材成立于2012年5月14日,主要从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本次收购前,精业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1.69%,绍兴鑫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48.31%交易各方买方发行人卖方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标的精业新材51.69%股权交易过程1、2020年12月7日,中国宝武出具宝武字[2020]558号《关于宝武炭材收购精功碳纤维股权投资项目的批复》,同意宝武炭材以非公开协议受让方式,现金收购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49.74%股权、精业新材51.69%股权和精功(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45.81%股权。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82、2020年12月10日,宝钢股份出具宝钢股份[2020]465号《关于宝武炭材收购精功碳纤维股权的批复》,同意宝武炭材,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碳纤维业务的全部股权。

    3、2020年12月17日,宝武炭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宝武炭材实施精功碳纤维股权投资项目》。

    4、2020年12月18日,宝武炭材就本次收购涉及的精业新材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在中国宝武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6539BWJT2020173)。

    5、2020年12月21日,精业新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精业新材51.69%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7,720.033万元)转让给宝武炭材。

    6、2020年12月21日,宝武炭材与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7、2020年12月31日,精业新材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交易作价15,949.07万元作价依据根据《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167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精业新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0,855.23万元。

    b、发行人收购浙江宝旌49.74%股权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浙江宝旌(曾用名: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日,主要从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本次收购前,浙江宝旌的股权结构如下: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74%,精业新材持股32.19%,绍兴鑫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8.07%交易各方买方发行人卖方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标的浙江宝旌49.74%股权交易过程1、2020年12月7日,中国宝武出具宝武字[2020]558号《关于宝武炭材收购精功碳纤维股权投资项目的批复》。

    2、2020年12月10日,宝钢股份出具宝钢股份[2020]465号《关于宝武炭材收购精功碳纤维股权的批复》。

    3、2020年12月17日,宝武炭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宝武炭材实施精功碳纤维股权投资项目》。

    4、2020年12月18日,宝武炭材就本次收购涉及的浙江宝旌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在中国宝武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6540BWJT2020174)。

    5、2020年12月21日,浙江宝旌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浙江宝旌49.7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1,887.66万元)转让给宝武炭材。

    6、2020年12月21日,宝武炭材与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7、2020年12月31日,浙江宝旌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交易作价20,655.92万元作价依据根据《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167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浙江宝旌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1,527.79万元。

    c、发行人收购宝旌复材45.81%股权交易标的宝旌复材(曾用名:精功(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10日,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9基本情况要从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本次收购前,宝旌复材的股权结构如下:精业新材持股50.762%,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5.81%,绍兴市柯桥区鑫辉产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4305%交易各方买方发行人卖方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标的宝旌复材45.81%股权交易过程1、2020年12月7日,中国宝武出具宝武字[2020]558号《关于宝武炭材收购精功碳纤维股权投资项目的批复》。

    2、2020年12月10日,宝钢股份出具宝钢股份[2020]465号《关于宝武炭材收购精功碳纤维股权的批复》。

    3、2020年12月17日,宝武炭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宝武炭材实施精功碳纤维股权投资项目》。

    4、2020年12月18日,宝武炭材就本次收购涉及的宝旌复材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在中国宝武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6532BWJT2020172)。

    5、2020年12月21日,宝旌复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宝旌复材45.8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682.308万元)转让给宝武炭材。

    6、2020年12月21日,宝武炭材与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7、2020年12月31日,宝旌复材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交易作价8,308.53万元作价依据根据《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精功(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167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宝旌复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136.94万元。

    C、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a、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本次收购为发行人在碳纤维生产和相关复合材料制造领域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发行人在碳纤维业务领域的发展。

    b、对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D、交易后的整合情况本次交易仅涉及精业新材、浙江宝旌、宝旌复材的控股权变动,不涉及该等公司人员、资产范围的调整。

    收购完成后,公司治理运行情况未发生变化,收购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5)2021年9月,发行人收购武汉宝聚51%股权A、收购原因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0为进一步完善发行人沿江沿海战略布局,扩大焦油加工能力,发行人于2021年9月收购武汉宝聚51%股权。

    B、具体内容及履行程序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武汉宝聚(曾用名: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6日,主要从事改质沥青、中温沥青、工业萘、洗油、轻油、酚油、煤系混合油、蒽油、酚钠盐等焦油精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本次收购前,武汉宝聚为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各方买方发行人卖方武钢焦化交易标的武汉宝聚51%股权交易过程1、2021年5月25日,中国宝武集团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出具《关于宝武炭材新增法人的回复》,为了推进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工作,同意宝武炭材新增法人指标1户。

    2、2021年6月8日,宝钢股份出具宝钢股份[2021]210号《关于宝武炭材收购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批复》,同意宝武炭材以公开市场摘牌方式收购武钢焦化持有的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收购价格不高于经中国宝武备案的该等股权评估价值。

    3、2021年6月9日,武汉宝聚股东武钢焦化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武钢焦化将其所持武汉宝聚5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550万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转让价格基础为经备案的评估价。

    4、2021年6月24日,宝武炭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宝武炭材实施聚焦精股权投资项目。

    5、2021年7月12日,武钢焦化就本次收购涉及的武汉宝聚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在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2021-B-24)。

    6、2021年7月29日,宝武碳业就本次收购涉及的武汉宝聚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在中国宝武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3946BWJT2021120)。

    7、2021年8月25日,宝武碳业与武钢焦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8、2021年9月9日,武汉宝聚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交易作价3,436.64万元作价依据根据《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豫中达信资评报字(2021)第061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武汉宝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6,738.51万元。

    C、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a、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本次收购可进一步强化发行人沿江沿海焦油资源及焦油加工产能的整合,拓展区域市场并形成协同效应。

    b、对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D、交易后的整合情况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1本次交易仅涉及武汉宝聚控股权变动,不涉及人员、资产范围调整。

    收购完成后,公司治理运行情况未发生变化,收购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6)2021年11月,发行人子公司宝旌复材、吉林宝旌合计出让吉林碳谷61%股权A、交易原因根据中国宝武有效压缩管理层级的要求,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吉林宝旌和宝旌复材于2021年12月合计转让吉林碳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1%股权。

    B、具体内容及履行程序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吉林碳谷成立于2006年11月15日,主要从事合成材料制造、碳纤维材料的生产及销售、复合材料和合成树脂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

    本次交易前,吉林碳谷的股权结构如下:吉林宝旌持股51%,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持股29%,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宝旌复材持股10%。

    交易各方卖方吉林宝旌、宝旌复材标的公司吉林碳谷交易标的吉林碳谷61%股权交易过程1、2021年9月9日,宝钢股份出具宝钢股份[2021]331号《关于吉林碳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吉林宝旌、宝旌复材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吉林碳谷51%及10%股权合计61%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该等股权评估价值。

    2、2021年10月12日,宝武碳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关于<宝武碳业实施碳谷复材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3、2021年10月26日,吉林宝旌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吉林碳谷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在中国宝武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5964BWJT2021162)。

    4、2021年11月30日,吉林宝旌、宝旌复材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受让方)及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东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方)共同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5、2021年12月23日,吉林碳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吉林宝旌、宝旌复材不再持有吉林碳谷的股权。

    交易作价6,375.25万元作价依据根据《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绍兴宝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吉林碳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217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吉林碳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451.23万元。

    C、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a、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鉴于吉林碳谷出售前尚未实质开展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对发行人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b、对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的影响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2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报告期内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资产重组前与发行人整体业绩情况对比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3(1)同一控制下重组A、2019年完成收购的资产单位:万元合并日总资产账面价值总资产占比净资产/资产账面净值净资产占比宝钢股份煤气精制业务资产(2018年)资产交割日2019年1月31日55,515.099.83%52,553.4711.91%发行人(2018年)-564,518.25100.00%441,142.97100.00%B、2020年完成出售的资产单位:万元出表日总资产总资产占比净资产净资产占比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占比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占比宝汇环境(2019年)股权交割日2020年9月30日15,090.012.26%10,412.202.13%3,542.010.40%-170.81-0.35%发行人(2019年)-666,902.02100.00%489,300.22100.00%895,838.25100.00%45,163.25100.00%注:公司与标的资产存在关联交易的,已在相关财务数据中扣除。

    C、2021年完成出售的资产单位:万元出表日总资产总资产占比净资产净资产占比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占比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占比化工宝(2020年)股权交割日2021年1月31日3,155.540.30%2,519.220.45%5,324.000.93%-643.63-11.24%发行人(2020年)-1,038,749.10100.00%561,300.29100.00%572,024.26100.00%5,727.05100.00%注:公司与标的资产存在关联交易的,已在相关财务数据中扣除。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4(2)非同一控制下重组A、2020年完成收购的资产单位:万元合并日总资产总资产占比净资产净资产占比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占比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占比重庆宝丞(2019年)股权交割日2020年4月30日13,755.222.06%10,027.162.05%26,993.273.01%497.031.10%湖北宝乾(2019年)股权交割日2020年5月31日2,563.130.38%2,237.100.46%337.580.04%20.850.05%新疆宝鑫(2019年)股权交割日2020年10月31日28,400.924.26%17,298.923.54%40,468.834.52%2,535.955.62%碳纤维业务注(2019年)股权交割日2020年12月31日199,951.1629.98%47,414.589.69%42,894.304.79%-10,996.67-24.35%合计占比-244,670.4336.69%76,977.7615.73%110,693.9812.36%-7,942.84-17.59%发行人(2019年)-666,902.02100.00%489,300.22100.00%895,838.25100.00%45,163.25100.00%注:发行人2020年收购的精业新材、浙江宝旌和宝旌复材三家公司收购前为同一主体控制,且主营业务均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且存在持股关系和业务往来,故碳纤维业务按精业新材、浙江宝旌和宝旌复材三家公司一揽子收购进行模拟合并计算。

    B、2021年完成收购和出售的资产单位:万元合并日/出表日总资产总资产占比净资产净资产占比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占比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占比武汉宝聚(2020年)股权交割日2021年9月1日94,076.539.06%6,592.511.17%58,549.5710.24%1,108.9819.36%吉林碳谷(2020年)股权交割日2021年11月30日4,253.560.41%2,879.510.51%----合计占比-98,330.099.47%9,472.021.69%58,549.5710.24%1,108.9819.3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5发行人(2020年)-1,038,749.10100.00%561,300.29100.00%572,024.26100.00%5,727.05100.0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6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注:国务院国资委将持有的中国宝武10%的股权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次划转已经完成。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宝武尚未完成本次划转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四、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2家分公司、19家境内控股子公司、4家境内参股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一)分公司序号名称成立时间住所主营业务1梅山分公司2004.01.15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街道宝焦路6号属于发行人焦油精制产品和苯类精制产品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焦油加工,苯加氢、改质沥青的生产和加工2苏宝化湛江分公司2017.10.26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湛江钢铁厂区纬五路经二路宝化湛江办公楼属于发行人焦油精制产品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炭黑的生产和加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7(二)控股子公司1、兰州宝航(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兰州宝航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1.12.01注册资本230,000.00万元实收资本130,000.00万元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基地816室主要生产经营地甘肃省兰州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10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碳基新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从事负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兰州宝航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92,955.0230,010.97净资产59,210.2130,002.25净利润-792.052.25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2、宝化湛江(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化湛江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09.06注册资本29,000.00万元实收资本29,000.00万元注册地湛江市东海岛湛江钢铁厂区纬五路经二路宝化湛江办公楼(湛江市东海岛湛江钢铁厂区纬五路经二路)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湛江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10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8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焦油精制产品业务板块,主要从事改质沥青、炭黑等焦油精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宝化湛江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82,017.9864,975.76净资产33,454.7432,338.71净利润2,446.873,262.48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3、宝化国际(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化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宝钢化工(张家港保税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0.04.28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00万元注册地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701室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苏州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10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化工品贸易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炭黑、改质沥青、精萘等化工品的贸易业务(2)主要财务数据宝化国际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42,276.4714,825.98净资产14,305.508,294.54净利润6,010.9612,497.20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94、宝化万辰(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化万辰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乌海宝化万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13.03.04注册资本39,496.07万元实收资本39,496.07万元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主要生产经营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70.25%,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9.75%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焦油精制产品业务板块,主要从事改质沥青、针状焦等焦油精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宝化万辰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94,756.6988,545.57净资产39,118.4237,352.61净利润1,757.32449.03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5、苏州宝化(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宝化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8.07.14注册资本49,500.00万元实收资本49,500.00万元注册地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苏州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60%,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18%,苏州爱能吉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7.82%,苏州高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焦油精制产品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炭黑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苏州宝化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176,332.45147,556.24净资产70,272.3067,477.87净利润2,794.428,060.31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6、湖北宝乾(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湖北宝乾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湖北宝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7.11.01注册资本9,982.54万元实收资本9,982.54万元注册地宜城市经济开发区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襄阳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60%,湖北中新国富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碳基新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从事负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湖北宝乾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20,635.1916,666.56净资产10,247.549,901.07净利润346.48116.62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7、浙江宝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宝万的基本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1名称浙江宝万碳纤维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2.03.07注册资本85,00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0.00万元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和北十二路交叉口以西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51%,万华化学持股49%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碳基新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碳纤维原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浙江宝万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总资产30,281.98净资产30,013.35净利润13.35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浙江宝万成立于2022年3月7日,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8、宝方炭材(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方炭材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08.22注册资本130,000.00万元实收资本130,000.00万元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主要生产经营地甘肃省兰州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51%,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碳基新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石墨电极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宝方炭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2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221,786.87185,536.05净资产131,509.75130,117.71净利润1,392.041,497.81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9、宝杰新能源(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杰新能源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9.08.28注册资本26,000.00万元实收资本26,000.00万元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主要生产经营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51%,JFE化工株式会社持股40%,兴和县天和碳化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碳基新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从事负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宝杰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57,831.6941,056.09净资产25,621.9824,484.18净利润949.72-1,151.65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10、包头宝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包头宝楷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2.05.30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实收资本16,000.00万元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3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办公楼414室、416室主要生产经营地内蒙古包头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有其51%股权,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焦油精制产品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焦油加工(2)主要财务数据包头宝楷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总资产15,999.81净资产15,991.81净利润-8.19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包头宝楷成立于2022年5月30日,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11、武汉宝聚(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武汉宝聚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武汉宝聚炭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0.04.06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大道339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武汉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51%,武钢焦化持股49%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焦油精制产品业务板块,主要从事改质沥青、中温沥青、工业萘、洗油、轻油、酚油、煤系混合油、蒽油、酚钠盐等焦油精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武汉宝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87,976.8788,246.7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4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净资产8,126.686,388.52净利润1,389.033,561.15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12、新疆宝鑫(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疆宝鑫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新疆宝鑫炭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8.04.09注册资本3,352.00万元实收资本3,352.00万元注册地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大丰镇工业园中心路430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51%,上海林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6.50%,新疆新冶华美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50%,武崇贵持股6%,赵研持股6%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焦油精制产品业务板块,主要从事改质沥青等焦油精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新疆宝鑫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45,900.0723,523.05净资产12,385.8011,882.95净利润462.771,350.57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13、重庆宝丞(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重庆宝丞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重庆宝丞炭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0.01.25注册资本3,333.30万元实收资本3,333.30万元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5注册地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主要生产经营地重庆市长寿区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51%,重庆路洋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焦油精制产品业务板块,主要从事改质沥青等焦油精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重庆宝丞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39,480.7529,074.38净资产13,539.3813,617.66净利润1,927.952,592.88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14、浙江宝旌(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宝旌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6.11.01注册资本64,117.6920万元实收资本64,117.6920万元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九一丘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64.33%,绍兴鑫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5.67%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碳基新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浙江宝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101,555.7398,602.04净资产49,637.5148,701.47净利润936.0411,102.0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6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15、宝旌复材(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旌复材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绍兴宝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05.10注册资本23,320.00万元实收资本23,320.00万元注册地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2幢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浙江宝旌持股50.76%,宝武碳业持股45.81%,绍兴市柯桥区鑫辉产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43%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碳基新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碳纤维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宝旌复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57,391.6558,450.41净资产90.59743.88净利润-653.28-4,456.27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6、吉林宝旌(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吉林宝旌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吉林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6.09.09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00万元注册地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117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吉林省吉林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浙江宝旌持股51%,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7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碳基新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碳纤维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吉林宝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93,738.75102,153.17净资产31,543.8625,617.08净利润5,926.7815,966.20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17、复材技研(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复材技研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绍兴宝旌复合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12.17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0万元注册地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2幢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旌复材持股10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碳基新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碳纤维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复材技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7,597.838,145.82净资产-885.95-889.40净利润3.4531.36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8、贵阳炭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贵阳炭黑的基本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8名称宝化炭黑(贵阳)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3.12.17注册资本4,600.00万元实收资本4,600.00万元注册地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王二寨主要生产经营地贵州省贵阳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苏州宝化持股58.55%,贵州铝厂持股6.19%,贵州华能焦化制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26%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实际经营业务,破产清算中,尚未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程序19、达州炭黑(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达州炭黑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宝化炭黑(达州)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02.21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实收资本4,000.00万元注册地达州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省达州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苏州宝化持股55%,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5%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焦油精制产品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炭黑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达州炭黑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7,349.847,761.86净资产3,463.744,013.82净利润-550.072,150.27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

    (三)参股公司1、达兴宝化(1)基本情况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9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达兴宝化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02.21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达州经开区斌郎乡金龙路19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省达州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5%,宝武碳业持股45%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焦油加工业务(2)主要财务数据达兴宝化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14,215.5610,768.57净资产7,793.767,110.25净利润759.491,137.34注:以上2021年度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引用自已经安永华明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2022年1-6月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化工宝(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化工宝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上海化工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03.21注册资本3,232.87万元实收资本3,232.87万元注册地宝山区牡丹江路1325号3301-T室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宝山区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中国宝武持股18.40%,宝武碳业持股17.03%,宁波宝之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12%,福建快悠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20%,重庆路洋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20%,北京百川盈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95%,欧冶云商持股6.81%,上海东伦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1%,武汉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4.6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64%,重庆千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15%,诚源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85%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煤化工产品在线交易和服务(2)主要财务数据化工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11,297.027,420.93净资产6,953.616,584.60净利润369.01264.39注:以上2021年度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2022年1-6月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宝武水务(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武水务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9.08.30注册资本249,852.44万元实收资本249,852.44万元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508号1幢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宝山区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钢股份持股20.31%,中国宝武持股20.01%,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9.25%,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12.37%,马钢集团持股9.22%,湛江钢铁持股8.59%,宝武碳业持股4.93%,梅钢公司持股1.70%,宝化湛江持股1.65%,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99%,宝钢工程持股0.97%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工业废水和大气治理业务(2)主要财务数据宝武水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575,313.25485,839.14净资产323,309.94316,366.63净利润6,943.318,575.49注:以上2021年度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2022年1-6月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14、乌海黄河亿腾(1)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乌海黄河亿腾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乌海黄河亿腾色素炭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08.1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主要生产经营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陆国旗持股51.00%,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4.00%,宝化万辰持股15.0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炭黑的生产和销售(2)主要财务数据乌海黄河亿腾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1,930.961,572.31净资产1,638.241,391.40净利润241.40250.85注:以上2021年度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乌海市中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6月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注销的子公司1、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的子公司(1)宝汇环境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聚焦主业,同时响应中国宝武关于深化水气治理资源、业务整合的战略部署,发行人及子公司宝化湛江以宝汇环境51%股权及废水处理固定资产出资参股宝武水务。

    发行人转让宝汇环境前,宝汇环境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上海宝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08.12注册资本11,000.00万元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508号1幢106室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2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宝山区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原持股51%,2020年9月发行人与宝武水务签署《增资入股协议》,发行人以宝汇环境51%的股权向宝武水务增资;2020年9月28日,宝汇环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工业废水和大气治理业务上述转让完成后,宝汇环境的资产、债务保持不变,仍由其享有和承担,主要人员的劳动关系在本次转让中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并表宝汇环境期间,宝汇环境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2020年9月发行人转让宝汇环境后,发行人与宝汇环境之间的上述业务往来主要系发行人向宝汇环境采购水处理服务等。

    其中,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从宝汇环境采购的交易金额为71.17万元;2021年度,发行人从宝汇环境采购的交易金额为257.81万元;2022年1-6月,发行人从宝汇环境采购的交易金额为23.82万元。

    该等交易合法合规,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发行人与宝汇环境之间的交易定价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以协议约定。

    该等交易真实,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输送利益等情形。

    (2)化工宝为了有利于提升化工宝在钢铁、化工生态圈中的战略协同价值与品牌价值,结合发行人混改上市的工作计划,发行人于2021年1月将化工宝4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宝武。

    发行人转让化工宝前,化工宝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上海化工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03.21注册资本3,232.87万元注册地宝山区牡丹江路1325号3301-T室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宝山区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原持股65.03%股权,2021年1月发行人与中国宝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40%股权转让给中国宝武;2021年1月18日,化工宝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煤化工产品在线交易和服务业务上述转让完成后,化工宝的资产、债务保持不变,仍由其享有和承担,主要人员的劳动关系在本次转让中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并表化工宝期间,化工宝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32021年1月发行人转让化工宝后,发行人与化工宝之间的上述业务往来主要系发行人从化工宝采购平台服务,发行人向化工宝销售硫酸铵等化工产品。

    其中,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从化工宝采购的交易金额为1,283.99万元,向化工宝销售的交易金额为1,469.29万元;2022年1-6月,发行人从化工宝采购的交易金额为1,420.45万元。

    该等交易合法合规,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发行人与化工宝之间的交易定价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以协议约定。

    该等交易真实,定价公允,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输送利益等情形。

    (3)吉林碳谷根据央企有效压缩管理层级的要求,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吉林宝旌和宝旌复材于2021年12月合计转让吉林碳谷61%股权。

    发行人转让吉林碳谷前,吉林碳谷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吉林碳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6.11.15注册资本8,634.00万元注册地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路117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吉林省吉林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吉林宝旌原持有51%股权,宝旌复材原持有10%股权,2021年11月吉林宝旌、宝旌复材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吉林宝旌、宝旌复材将持有的共计61%股权转让给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3日,吉林碳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主营业务未实际开展业务上述转让完成后,吉林碳谷的资产、债务保持不变,仍由其享有和承担。

    报告期内发行人并表吉林碳谷期间,吉林碳谷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2021年12月发行人转让吉林碳谷后,发行人与吉林碳谷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情况。

    2、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结合浙江宝旌发展规划需要以及精简国企法人数量等因素,发行人决定由浙江宝旌吸收合并精业新材,吸收合并完成后精业新材将被注销,浙江宝旌作为存续公司将承继及承接精业新材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精业新材已于2022年11月22日注销,精业新材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4成立时间2012.05.14注册资本34,280.00万元实收资本34,280.00万元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九一丘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宝武碳业持股51.69%,绍兴鑫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48.31%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宝旌复材、参股公司浙江宝旌等从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宝旌已完成吸收合并精业新材,精业新材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均已转移至浙江宝旌,精业新材在报告期存续期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钢股份直接持有宝武碳业71.78%的股份,是宝武碳业的控股股东。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宝武直接持有宝钢股份48.56%的股份,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宝钢股份13.39%的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宝钢股份0.34%的股份,为宝钢股份控股股东。

    中国宝武可以通过宝钢股份控制宝武碳业71.78%的表决权。

    同时中国宝武持有马钢集团51%股权,系马钢集团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可以通过马钢集团控制宝武碳业8.22%的表决权。

    综上所述,中国宝武可以通过宝钢股份及马钢集团间接控制宝武碳业合计80%的表决权。

    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宝武90%的股权,为宝武碳业的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情况(1)基本情况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0.02.03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宝山区法定代表人邹继新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5证券代码600019.SH股份总数22,268,411,550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696382C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股东构成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宝武直接持股48.56%,通过武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全资子公司)持股13.39%,通过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持股0.34%,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股37.70%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种设备制造;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环境保护监测;招投标代理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宝钢股份主要从事钢铁生产与制造,同时从事与钢铁主业相关的加工配送等业务;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经营期限2000.02.03至无固定期限(2)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宝钢股份简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资产合计40,743,016.8038,039,756.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354,464.6919,093,362.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9,135.062,363,199.67注:上述2021年度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2022年1-6月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情况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宝武9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资委是根据《国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6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负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3、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1)宝钢股份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截至2022年6月30日,除发行人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宝钢股份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所属行业1宝力钢管(泰国)有限公司2011.10.0657,102钢管加工业2BGM株式会社2012.04.165,868钢铁产品加工和销售业3上海宝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6.09.30100,000资产管理业4嵊泗宝钢马迹山港船务有限公司2019.06.133,00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烟台鲁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1992.06.03250,000制造业6宝钢股份黄石涂镀板有限公司1992.12.1116,697.37制造业7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1985.06.13224,887.86钢铁贸易业8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990.06.28708,142.57制造业9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994.08.15152,013.85信息技术业10宝钢美洲有限公司1996.04.09811钢铁贸易业11宝和通商株式会社1993.08.266,877钢铁贸易业12宝钢欧洲有限公司1993.09.142,187钢铁贸易业13宝钢新加坡有限公司1997.02.25811钢铁贸易业14宝运企业有限公司1992.01.0928,975钢铁贸易业15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92.10.06284,000金融业16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2011.04.182,000,000制造业17武汉钢铁有限公司2016.12.1950,000制造业18宝钢激光拼焊国际有限公司2013.05.028,119激光拼焊板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2)中国宝武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截至2022年6月30日,除发行人外,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7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所属行业1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0.02.032,226,841.16钢铁制造业2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1989.09.111,631,730钢铁制造业3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997.12.05667,468钢铁制造业4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998.09.18666,628.04钢铁制造业5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1995.10.202,572,399.90钢铁制造业6宝钢金属有限公司1994.12.13405,499.01新材料产业7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04.03.26113,280.74新材料产业8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2018.08.0967,112.51新材料产业9武汉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998.07.3040,923新材料产业10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994.08.15152,013.85信息技术业11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2015.02.04100,000智慧服务业12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1997.05.19283,337智慧服务业13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994.06.3049,905.42智慧服务业14宝武重工有限公司2001.10.08308,885.97智慧服务业15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09.29400,000智慧服务业16宝武资源有限公司2006.07.21240,987资源与环境业17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1995.10.1010,303.69(万美元)资源与环境业18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2016.12.3061,540.06资源与环境业19宝武原料供应有限公司2020.07.0750,000资源与环境业20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2019.08.30249,852.44资源与环境业21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19.11.28584,803.42资源与环境业22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1.04.29182,269.47资源与环境业23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998.04.28120,134.41资源与环境业24武钢集团有限公司1990.01.09473,961产业园区业25上海宝地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93.02.1771,767.48产业园区业26宝钢特钢有限公司2012.02.171,820,600产业园区业27上海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2012.02.172,290,000产业园区业28华宝投资有限公司1994.11.21936,895产业金融业29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998.09.10474,400产业金融业30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03.0715,000产业金融业31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2.03.04400,000产业金融业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8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所属行业32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92.10.06284,000产业金融业33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12.3010,000产业金融业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的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1、马钢集团(1)基本情况名称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8.09.18注册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西路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马鞍山市法定代表人丁毅注册资本666,628.04万元实收资本666,628.04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150509144U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构成中国宝武持股51.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9.00%主要经营范围资本经营;矿产品采选;建筑工程施工;建材、机械制造、维修、设计;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物资供销、仓储;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租赁;农林业。

    (限下属各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马钢集团主要从事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经营期限1998.09.18至无固定期限(2)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马钢集团简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资产合计13,848,258.5112,939,915.0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86,558.183,127,661.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082.83502,449.54注:以上2021年度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6月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员工持股平台2021年8月,发行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通过杭州探岳、杭州探实、杭州探原、杭州探进、杭州探和、杭州探材、杭州探觅和杭州探拓等8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宝武碳业共计8.20%的股份。

    员工持股平台的具体情况如下:(1)杭州探岳A、基本情况名称杭州探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1.07.20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21幢101-1-71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200.00万元实收资本9,2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J4REXP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人构成及出资比例普通合伙人:杭州探峰;有限合伙人:林秀贞、汪旭等44人。

    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经营期限2021.07.20至长期B、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杭州探岳简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资产合计13,935.9214,055.70净资产9,199.979,200.49净利润-0.030.48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0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杭州探实A、基本情况名称杭州探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1.07.20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21幢101-1-74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62.00万元实收资本8,062.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J43J8X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人构成及出资比例普通合伙人:杭州探峰;有限合伙人:陈敏军、周金水等48人。

    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经营期限2021.07.20至2031.07.19B、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杭州探实简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资产合计12,032.0412,189.95净资产8,062.028,062.53净利润0.020.53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杭州探原A、基本情况名称杭州探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1.07.19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21幢101-1-73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1注册资本7,464.00万元实收资本7,464.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J3U28E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人构成及出资比例普通合伙人:杭州探峰;有限合伙人:王新、蔡伏明等48人。

    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经营期限2021.07.19至长期B、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杭州探原简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资产合计10,774.8310,857.63净资产7,464.027,466.39净利润0.022.39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杭州探进A、基本情况名称杭州探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1.07.16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8幢206-049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332.00万元实收资本7,332.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J21UXE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人构成及出资比例普通合伙人:杭州探峰;有限合伙人:翁志华、王立东等47人。

    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2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经营期限2021.07.16至长期B、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杭州探进简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资产合计11,187.6211,362.15净资产7,332.087,332.42净利润0.080.42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杭州探和A、基本情况名称杭州探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1.07.22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21幢101-1-90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186.00万元实收资本7,186.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J75U9B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人构成及出资比例普通合伙人:杭州探峰;有限合伙人:李峻海、孟令辉等45人。

    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经营期限2021.07.22至长期B、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杭州探和简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3资产合计10,756.0710,846.41净资产7,186.037,186.48净利润0.030.48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杭州探材A、基本情况名称杭州探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1.07.1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8幢206-048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168.00万元实收资本7,168.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HYGG7N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人构成及出资比例普通合伙人:杭州探峰;有限合伙人:徐同建、袁康入等48人。

    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经营期限2021.07.13至长期B、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杭州探材简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资产合计10,621.0110,707.54净资产7,168.037,168.49净利润0.030.49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杭州探觅A、基本情况名称杭州探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4成立时间2021.07.19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21幢101-1-75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408.00万元实收资本6,408.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J3U1XE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人构成及出资比例普通合伙人:杭州探峰;有限合伙人:汪爱民、梁峰等46人。

    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经营期限2021.07.19至长期B、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杭州探觅简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资产合计9,758.349,843.12净资产6,408.036,408.38净利润0.030.38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杭州探拓A、基本情况名称杭州探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1.08.06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21幢101-1-95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84.00万元实收资本4,884.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JHUF2E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人构成及出资比例普通合伙人:杭州探峰;有限合伙人:陈胜春、万劲松等46人。

    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发行人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5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经营期限2021.08.06至长期B、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杭州探拓简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资产合计7,399.967,710.54净资产4,884.004,884.23净利润-0.010.23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及全部股东持股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75,000.00万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25,000.00万股普通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发行视市场情况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本次发行仅限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司股东转让股份。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数量为准。

    如本次发行新股250,000,000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1宝钢股份538,380,00071.78%538,380,00053.84%2马钢集团61,620,0008.22%61,620,0006.16%3万华化学30,912,5804.12%30,912,5803.09%4双百基金18,123,6672.42%18,123,6671.81%5中证投资18,123,6672.42%18,123,6671.81%6交银投资15,991,4712.13%15,991,4711.60%7上海宝恒5,330,4910.71%5,330,4910.53%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6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8杭州探岳9,808,1021.31%9,808,1020.98%9杭州探实8,594,8831.15%8,594,8830.86%10杭州探原7,957,3561.06%7,957,3560.80%11杭州探进7,816,6311.04%7,816,6310.78%12杭州探和7,660,9811.02%7,660,9810.77%13杭州探材7,641,7911.02%7,641,7910.76%14杭州探觅6,831,5570.91%6,831,5570.68%15杭州探拓5,206,8230.69%5,206,8230.52%16其他社会公众股--250,000,00025.00%合计750,000,000100.00%1,000,000,000100.00%(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1宝钢股份538,380,00071.78%2马钢集团61,620,0008.22%3万华化学30,912,5804.12%4双百基金18,123,6672.42%5中证投资18,123,6672.42%6交银投资15,991,4712.13%7杭州探岳9,808,1021.31%8杭州探实8,594,8831.15%9杭州探原7,957,3561.06%10杭州探进7,816,6311.04%合计717,328,35795.65%(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自然人股东。

    (四)发行人股份中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1、国有股份情况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于2022年11月24日下发的《关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7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2〕564号),如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宝钢股份、马钢集团、上海宝恒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万华化学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应标注“CS”标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1宝钢股份(SS)538,380,00071.78%2马钢集团(SS)61,620,0008.22%3万华化学(CS)30,912,5804.12%4上海宝恒(SS)5,330,4910.71%合计636,243,07184.83%2、外资股份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本中无外资股份。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发行人本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13名,该等股东均系通过参与发行人混改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或员工持股平台,其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取得股份时间、价格和定价依据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取得股份时间价格和定价依据是否为战略投资者1万华化学30,912,5804.12%2021年8月9.3800元/股,本次增资价格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结果,不低于经中国宝武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是2双百基金18,123,6672.42%2021年8月是3中证投资18,123,6772.42%2021年8月是4交银投资15,991,4712.13%2021年8月是5上海宝恒5,330,4910.71%2021年8月是6杭州探岳9,808,1021.31%2021年8月否,为员工持股平台7杭州探实8,594,8831.15%2021年8月8杭州探原7,957,3561.06%2021年8月9杭州探进7,816,6311.04%2021年8月10杭州探和7,660,9811.02%2021年8月11杭州探材7,641,7911.02%2021年8月12杭州探觅6,831,5570.91%2021年8月13杭州探拓5,206,8230.69%2021年8月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8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1、万华化学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8.12.16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法定代表人廖增太证券代码600309.SH股份总数3,139,746,626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4841F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股东构成截至2022年6月30日,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1.59%,PrimePartnerInternationalLimited持股8.69%,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52%,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61%,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7.70%,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股41.89%主要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许可证范围内铁路专用线经营;丙烷、正丁烷的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以上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仅限化工园区内经营)(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

    (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1998.12.16至无固定期限截至报告期末,万华化学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1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7,776.4721.592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037.9610.523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180.849.614PrimePartnerInternationalLimited27,273.548.69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4,174.917.706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7,334.852.347北京德杰汇通科技有限公司4,999.521.598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69.500.669孙惠刚1,644.800.5210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1,600.000.51合计200,092.3963.73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92、双百基金名称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9.09.16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22室-18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50,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GY5W75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服务: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经营期限2019.09.16至无固定期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双百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12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847,900.0099.753双百春华(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24合计850,000.00100.003、中证投资名称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2.04.01注册地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户法定代表人方浩注册资本1,700,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591286847J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2.04.01至无固定期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证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00,000.00100.0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0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计1,700,000.00100.004、交银投资名称嘉兴交银兴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1.05.31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70室-28执行事务合伙人交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JHEUP4R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1.05.31至2036.05.30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交银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交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2,900.0017.062中视云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593深圳九颂瑞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101.0030.014潘凯有限合伙人1,600.009.415孙英杰有限合伙人1,500.008.826吴国家有限合伙人1,000.005.887项忠孝有限合伙人1,000.005.888银丰融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99.005.889陕西海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03.5310樊石生有限合伙人500.002.9411杜慧娟有限合伙人500.002.9412吕文凯有限合伙人500.002.9413李志芳有限合伙人500.002.9414杨毅有限合伙人200.001.18合计17,000.00100.005、上海宝恒名称上海宝恒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1成立时间2002.05.21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325号法定代表人施红霞注册资本15,544.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739020851E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主要经营范围为到宝山投资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新项目、新产品的开发筹措,企业管理服务,招商咨询服务,仓储,金属材料、建材、五金交电销售;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02.05.21至无固定期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宝恒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5,544.00100.00合计15,544.00100.006、员工持股平台杭州探岳、杭州探实、杭州探原、杭州探进、杭州探和、杭州探材、杭州探觅和杭州探拓等8个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四)员工持股平台”。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持股比例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1、截至2022年6月30日,宝钢股份、马钢集团均为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

    其中,宝钢股份直接持有发行人538,38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1.78%;马钢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61,62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22%。

    2、截至2022年6月30日,杭州探岳持有发行人9,808,10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1%;杭州探实持有发行人8,594,88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5%;杭州探原持有发行人7,957,35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6%;杭州探进持有发行人7,816,63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4%;杭州探和持有发行人7,660,98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2%;杭州探材持有发行人7,641,79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2%;杭州探觅持有发行人6,831,55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91%;杭州探拓持有发行人5,206,82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69%。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2上述8名股东均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均系杭州探峰,为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现有境内股东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发行人现有股东中共有2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其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备案的情况如下:序号名称基金管理人名称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基金备案编码1双百基金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70238SJE7132交银投资交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P1070925SQV233(八)发行人股东人数穿透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15名股东,公司经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一)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本届任职期间1林秀贞董事长宝钢股份2021.06.25-2024.06.242徐同建董事宝钢股份2021.06.25-2024.06.243胡中杰董事宝钢股份2022.04.24-2024.06.244汪开保董事马钢集团2021.06.25-2024.06.245翁志华职工董事职工代表大会2021.06.25-2021.09.29董事杭州探岳、杭州探实、杭州探原、杭州探进、杭州探和、杭州探材、杭州探觅、杭州探拓2021.09.30-2024.06.246张重阳董事双百基金、中证投资2021.09.30-2024.06.247毛新平独立董事宝钢股份2021.06.25-2024.06.248夏大慰独立董事宝钢股份2021.06.25-2024.06.249颜延独立董事宝钢股份2021.06.25-2024.06.241、林秀贞,女,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宝武碳业党委书记、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3董事长,高级工程师。

    林女士在企业管理、公司治理、生产制造、物资采购、科研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1993年加入宝钢,历任宝钢冷轧厂质检站站长,冷轧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宝钢股份技术质量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科技发展部部长、资材备件采购部总经理等职务。

    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宝钢化工总经理,2017年11月起任宝武碳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林女士1993年3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2、徐同建,男,1965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宝武碳业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高级政工师。

    徐先生在企业管理、公司治理、企业党建、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1991年加入上海第一钢铁厂,历任上钢一厂团委书记、运输处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兼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炼铁厂厂长、营销分公司总经理、采购部部长、热轧厂厂长,宝钢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党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安全生产监督部部长兼安全企划处长,宝钢发展副总裁等职务。

    2017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宝钢化工党委书记,2017年11月起任宝武碳业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徐先生1991年7月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2000年7月获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3、胡中杰,男,1971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党委书记、厂长兼炼铁项目组经理,炼铁部部长。

    胡先生在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1993年7月加入宝钢股份工作,曾任宝钢炼铁厂高炉分厂作业长,宝钢股份炼铁厂原料分厂区域长,宝钢分公司炼铁厂高炉分厂高炉炉长、主任工程师(炼铁工艺),宝钢分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厂长,宝钢股份炼铁厂原料分厂厂长,宝钢股份炼铁厂副厂长、宝钢股份炼铁厂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厂长(主持工作)兼炼铁项目组副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

    2020年6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党委书记、厂长兼炼铁项目组经理(2020年10月同时担任炼铁部部长)。

    胡先生1993年7月毕业于武汉钢铁学院,2021年6月获北京科技大学工学博士学位。

    4、汪开保,男,197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马钢股份炼焦总厂党委书记、厂长、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汪先生在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1996年加入马钢股份,历任马钢股份煤焦化公司配煤车间副主任,一炼焦车间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一炼焦分厂厂长,新区分厂厂长、党总支副书记,煤焦化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炼焦总厂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职务。

    2018年12月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4至2019年6月任马钢股份炼焦总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总工程师(主持工作),2019年6月至2022年2月任马钢股份炼焦总厂党委书记、厂长、总工程师,2022年2月至今任马钢股份煤焦化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总工程师。

    汪先生1996年7月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煤化工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5、翁志华,男,197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宝武碳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宝武碳业董事,政工师。

    翁先生在企业管理、企业党建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1993年加入宝钢,历任宝钢集团党办秘书主管,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团委书记,宝信软件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宝地置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

    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宝地资产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一浦五联合纪委书记。

    2020年3月起任宝武碳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

    翁先生1993年7月毕业于上海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9月获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6、张重阳,男,1986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

    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建银国际医疗产业基金投资经理、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二部高级经理,现任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董事总经理。

    张先生2009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

    7、毛新平,男,1965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科技大学终身教授,国家“2011计划”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海洋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中国金属学会近终形制造技术分会主任委员。

    毛先生长期从事先进钢铁材料及其制备技术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出版英文专著1部、中文专著3部,分别入选“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三个一百”原创图书。

    曾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光华工程科技青年奖、魏寿昆冶金青年奖和首届杰出工程师奖。

    毛先生2006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获博士学位,201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8、夏大慰,男,1953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及学术委员会主任。

    夏先生具备丰富的产业经济与战略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是一位资深的经济管理专业人士,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1985年起在上海财经大学任教。

    1988年至1990年在日本大阪市立大学担任客座研究员,1994年晋升为教授。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5自1993年起曾先后担任上海财经大学南德国际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等职务,2000年奉调组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并担任院长。

    2000年至2012年8月,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党委书记,财政部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AFDC)秘书长。

    中国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及学术委员会主任。

    夏先生1982年毕业于长春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85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9、颜延,男,197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法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历任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主任科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派驻律师,兼任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上海)有限公司、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本届任职期间1胡达新监事会主席宝钢股份2021.06.25-2024.06.242张玉宾监事宝钢股份2021.06.25-2024.06.243徐琳职工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1.06.25-2024.06.241、胡达新,男,196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宝武管理学家,高级工程师。

    胡先生在企业管理、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1985年加入上海第五钢铁厂,历任上钢五厂技术发展处结构钢室副主任、副处长,五钢公司副总经理,宝钢股份特殊钢分公司党委书记,五钢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宝钢特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吴淞口创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宝武特冶执行董事,宝地临港董事长,上海不锈董事长、党委书记,宝地上实董事长等职务。

    2020年2月至2022年4月,任中国宝武党委巡视办主任,2022年4月至今,任中国宝武管理学家。

    胡先生1992年4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2005年1月获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张玉宾,男,1977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宝武薪酬福利总监,经济师。

    张先生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

    2009年1月至2016年7月,历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主任管理师、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高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6级经理;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任上海宝钢心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中国宝武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总监。

    张先生2001年7月毕业于辽宁科技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

    3、徐琳,女,1982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宝武碳业职工监事、工会业务管理师。

    徐女士长期从事工会业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会工作经验。

    2001年加入宝钢化工,历任宝钢化工宝山分公司化验室化学检验一般操作、综合管理室工会业务协理,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工会业务协理、工会业务管理师等职务。

    2018年10月起任宝武碳业工会业务管理师。

    2021年5月起任宝武碳业职工监事。

    徐女士2001年7月毕业于上海化学工业学校,2010年1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1名,高级副总裁4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职期间1徐同建总裁2021.06.25-2024.06.242李峻海高级副总裁2021.06.25-2024.06.243汪爱民高级副总裁2021.08.23-2024.06.244王立东高级副总裁2022.02.18-2024.06.245梁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2.04.29-2024.06.24高级副总裁2022.08.05-2024.06.241、徐同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李峻海,男,1969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宝武碳业高级副总裁兼浙江宝旌党总支书记、浙江宝旌董事长、宝旌复材董事长,碳纤维原丝项目组组长,浙江宝万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李先生在企业管理、生产制造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1991年加入宝钢化工,历任宝钢化工技术开发室副主任、化产一厂副厂长、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经营计划室主任、制造管理部部长,宝山分公司副经理,宝钢化工总经理助理兼制造管理部部长、梅山分公司经理、梅山二煤精项目组组长、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董事长,宝钢化工副总经理,宝武炭材高级副总裁。

    2020年12月起任宝武碳业高级副总裁兼浙江宝旌党总支书记、浙江宝旌董事长、精业新材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7董事长、宝旌复材董事长,碳纤维原丝项目组组长,2022年4月起兼任浙江宝万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李先生1991年7月毕业于上海工业大学,2008年6月获复旦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3、汪爱民,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宝武碳业高级副总裁,工程师。

    汪先生在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运营改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1992年7月加入宝钢,历任宝钢股份销售中心营销管理部销售管理室副经理、经理、总监,宝钢国际沈阳宝钢副总经理,宝钢集团持续改善总监,中国宝武公司治理总监。

    2021年7月起任宝武碳业高级副总裁。

    汪先生1992年7月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

    4、王立东,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宝武碳业高级副总裁,工程师。

    王先生化工专业出身,在生产管理、智慧制造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1999年8月加入宝钢,历任宝钢化工宝山分公司煤气精制厂副厂长、厂长,宝钢化工煤气精制厂厂长,宝钢股份炼铁厂煤精分厂厂长,宝武炭材宝山煤精厂党支部书记、厂长,宝武炭材制造管理部部长、智慧制造工作组组长、制造系统联合党支部书记,宝武碳业副总裁兼制造系统联合党支部书记。

    2022年2月起任宝武碳业高级副总裁。

    王先生1999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2018年1月获华东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5、梁峰,男,1981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宝武碳业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高级会计师。

    梁先生在财务管理、董事会事务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2003年7月加入宝钢集团财务公司,曾担任财务公司资金业务部投资经理,宝钢集团人力资源部管理师、董事会事务管理主管及高级专员、经营财务部资金分析高级经理、运作分析高级经理,宝武炭材财务部部长,宝武碳业副总裁兼财务部部长。

    2022年4月起任宝武碳业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

    2022年6月起任宝武碳业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2022年8月起任宝武碳业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2022年11月起不再兼任宝武碳业财务部部长。

    梁先生2003年7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6月获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8(四)其他核心人员1、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依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是在宝武碳业或下属分支机构从事关键产品设计或研发技术工作,掌握公司核心业务领域的关键技术,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

    2、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周金水、沈伟、李铮铮。

    (1)周金水,男,196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学士学位,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周先生长期从事煤化工引进设备的国产化工作;参与多项煤化工项目建设工作;参与宝武碳业针状焦项目研发工作、新型炭材料项目建设工作;参与宝武碳业智慧制造项目、设备远程运维平台建设等。

    1990年7月至1992年5月,任宝钢化工厂机动科技术员;1992年6月至1995年9月,任宝钢化工公司团委书记;1995年10月至2007年10月,任宝钢化工公司设备部技术主管;2007年11月至今,任宝武碳业机械设备首席工程师。

    (2)沈伟,女,197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东北大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沈女士长期致力于碳纤维、树脂等复合材料的研发及应用,主持并参与过多款直升机、定翼机、无人机的结构设计以及航天固体火箭发动机复合材料壳体的研制,具有20多年的行业经验。

    2002年8月至2015年6月,历任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飞机设计所结构室设计员、组长、主任;2015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精功复材技术副总经理兼技术研发部部长;2021年4月,宝武碳业聘任其为首席工程师,2021年4月至今任宝旌复材技术研发部首席工程师。

    (3)李铮铮,男,1981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学士学位,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及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李先生在储能电池及其材料领域有十余年的研究经验。

    2003年7月至2006年7月,任淮阴工学院数理学院助教;2012年7月至2021年6月,任宝钢股份中央研究院研究员、主任研究员;2021年6月至今,任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高级主任研究员。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9(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任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胡中杰董事宝钢股份炼铁厂党委书记、厂长兼炼铁项目组经理,炼铁部部长发行人控股股东汪开保董事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总工程师发行人5%以上股东的分公司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翁志华董事杭州探峰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张重阳董事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董事总经理、职工监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上海老凤祥钻石加工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国合通用测试评价认证股份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芯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监事-毛新平独立董事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0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任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联先进钢铁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国汽(北京)汽车轻量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夏大慰独立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正信银行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创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颜延独立董事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派驻律师-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通行宝交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达新监事中国宝武管理学家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张玉宾监事欧冶云商监事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国宝武薪酬福利总监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李峻海高级副总裁浙江宝旌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宝旌复材董事长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宝万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梁峰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浙江宝万董事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宝旌董事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宝旌复材董事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沈伟首席工程师宝旌复材首席工程师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1(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一)签订协议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已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公司签有任何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履行情况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二)重要承诺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重要承诺及约束措施”。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化情况如下:(一)董事会成员变化2020年初,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林秀贞、邓传洲、朱仁良、徐同建、张波、陈步权、季艳军(职工董事)。

    2020年6月5日,宝钢股份作出宝钢股份(2020)198号《关于调整董事的通知》,委派李永东为董事,陈步权不再担任董事。

    2020年6月18日,宝武炭材召开2020年职代会第三次联席会议,选举翁志华为职工董事,季艳军不再担任职工董事。

    2021年4月12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议,决议选举汪开保为董事,邓传洲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22021年6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翁志华为职工董事。

    2021年6月25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林秀贞、徐同建、朱仁良、汪开保、李永东、毛新平、夏大慰、颜延、翁志华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1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4日,其中毛新平、夏大慰、颜延为独立董事。

    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发行人引入战略投资者,决议选举张重阳为董事,李永东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翁志华由职工董事变更为董事。

    2022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胡中杰为董事,朱仁良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为林秀贞、徐同建、胡中杰、汪开保、翁志华、张重阳、毛新平、夏大慰、颜延。

    (二)监事会成员变化2020年初,发行人监事会成员为何柏林(监事会主席)、张玉宾、丁慧莉。

    2020年7月24日,宝钢股份作出宝钢股份(2020)42号《关于推荐监事人选的函》,推荐胡达新为监事,何柏林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监事。

    2020年7月28日,发行人召开监事会,选举胡达新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柏林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

    2021年6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琳为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胡达新、张玉宾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胡达新、张玉宾、徐琳共同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达新担任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为胡达新、张玉宾、徐琳。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2020年初,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徐同建、李峻海、张金涛、吴新江。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32020年4月3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聘任邱全山为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10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解聘吴新江、张金涛、邱全山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0年12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聘任范松林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

    2021年6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徐同建为公司总经理(总裁)、李峻海为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范松林为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范松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2021年8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汪爱民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2022年2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王立东为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职务。

    2022年4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因范松林工作在中国宝武内部调动,不再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聘任梁峰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2022年8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聘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梁峰同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总裁)徐同建,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李峻海,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汪爱民,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王立东及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梁峰。

    (四)其他核心人员的变化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为周金水、沈伟、李铮铮。

    其中,2021年4月宝武碳业聘任沈伟为首席工程师,任宝旌复材技术研发部首席工程师;2021年6月公司聘任李铮铮为炭材料研究院高级主任研究员。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动原因公司上述人员变动,主要系因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4新股东委派、原股东重新委派以及内部培养。

    公司上述人员变化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长林秀贞、董事兼总裁徐同建、董事翁志华、高级副总裁李峻海、高级副总裁汪爱民、高级副总裁王立东、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梁峰、核心技术人员沈伟、李铮铮、周金水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一)直接持股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间接持股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通过杭州探岳、杭州探实、杭州探进、杭州探和、杭州探材、杭州探觅等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前述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姓名职务/身份持股平台名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林秀贞董事长杭州探岳639,6590.09%徐同建董事、总裁杭州探材639,6590.09%翁志华董事杭州探进533,0500.07%李峻海高级副总裁杭州探和533,0500.07%汪爱民高级副总裁杭州探觅533,0500.07%王立东高级副总裁杭州探进426,4400.06%梁峰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杭州探觅426,4290.06%周金水核心技术人员杭州探实319,8300.04%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5姓名职务/身份持股平台名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沈伟核心技术人员杭州探和319,8300.04%李铮铮核心技术人员杭州探岳159,9150.02%合计4,530,9120.61%(三)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一)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根据所适用薪酬模式确定薪酬组成。

    薪酬模式包括岗位绩效年薪制、能级工资制及岗位工资制等,适用于不同类型人员。

    根据《宝武碳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高管人员薪酬由岗位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或有)、专项奖励(或有)、年度战略目标完成奖励(或有)、其他中长期激励以及福利保险和津贴等构成。

    根据宝武碳业《能级工资制管理办法》规定,能级工资总收入由能级工资和绩效嘉奖组成。

    根据宝旌碳纤维板块《岗位年薪制管理程序》规定,技术岗的首席师考核年度的薪资收入由日常岗位薪和年终绩效组成。

    根据宝武碳业《岗位工资制实施细则》规定,职工的薪资由工资和奖金构成,工资由岗位工资、固定工资、年功工资、津贴和补贴等项目构成,工资中各项目的标准及发放周期均按月度确定。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的标准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一般水平,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所履行的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及《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6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员工薪酬相关管理制度确定。

    (三)薪酬占利润总额的比例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1,108.18万元、982.36万元、1,212.16万元、948.18万元,占当年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45%、17.15%、1.80%、2.33%。

    (四)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21年度从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序号姓名职务税前薪酬(万元)最近一年是否在关联企业领薪1林秀贞董事长173.22否2徐同建董事、总裁148.52否3胡中杰董事-是4汪开保董事-是5翁志华董事124.81否6张重阳董事-否7毛新平独立董事17.50否8夏大慰独立董事17.50否9颜延独立董事17.50否10胡达新监事会主席-是11张玉宾监事-是12徐琳职工代表监事27.61否13李峻海高级副总裁120.71否14汪爱民高级副总裁34.14否15王立东高级副总裁134.35否16梁峰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127.55否17周金水核心技术人员72.80否18沈伟核心技术人员98.43否19李铮铮核心技术人员21.64否注1:除上述薪酬待遇外,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还享受企业年金计划、补充住房公积金。

    注2:毛新平、夏大慰、颜延自2021年6月25日起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公司支付其2021年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7独立董事津贴17.50万元;汪爱民于2021年6月起担任发行人高级副总裁,于2021年7月起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李铮铮于2021年6月起入职公司,于2021年6月起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一)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背景和过程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提出:“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

    ”2016年8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允许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并对试点原则、试点企业条件、企业员工入股、企业员工股权管理、试点工作实施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

    2021年5月24日,中国宝武印发《关于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宝武字〔2021〕281号),同意宝武炭材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引入不超过8家战略投资者,同时开展员工持股。

    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中员工持股平台持股不超过10%。

    2021年6月8日,宝钢股份印发《关于<关于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请示>的批复》(宝钢股份〔2021〕186号),同意宝武炭材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引入不超过8家战略投资者,同时开展员工持股。

    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中员工持股平台持股不超过10%。

    2021年8月,发行人引入外部投资者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后,员工持股平台杭州探岳、杭州探和、杭州探原、杭州探实、杭州探觅、杭州探材、杭州探进及杭州探拓合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8计持有发行人8.20%的股份。

    (二)员工持股方案的主要内容根据《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方案》(以下简称“《核心员工持股方案》”),发行人员工持股方案主要内容如下:1、员工范围持股员工应与宝武碳业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领取薪酬,宝武碳业根据“以岗定股”原则进行岗位筛选,岗位范围包括一定职级以上的管理岗、技术业务岗、操作维护岗。

    2、认购资金来源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参与对象合法薪酬收入等自有资金及其他合法方式的自筹资金。

    宝武碳业及其国有股东以及与宝武碳业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不得为员工持股方案的参与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资助、担保。

    3、股权管理持股员工认购的持股份额锁定期自完成实缴出资之日起36个月或自完成实缴出资之日起至公司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两者孰短者为准)。

    锁定期间,除《核心员工持股方案》规定的情形外,该等股权不得转让、出售、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股权。

    持股人员不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股份,且所持标的股权份额自上市之日起继续锁定36个月,除《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方案》规定的情形外,该等股权不得转让、出售、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股权。

    锁定期满后,持股员工所持标的股权份额可自愿由持股平台统一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兑现。

    锁定期满后公司实现首次公开上市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的额度不得高于其所持标的股权份额总数的25%。

    4、合伙人会议及员工持股管理机构合伙人会议由各有限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组成,为各有限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合伙人会议的主要审议事项如下:(1)选举、罢免本合伙企业持股人代表会代表;(2)合伙人会议授权其选举的持股人代表与其他合伙人会议选举的持股人代表组成的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9持股人代表会负责核心员工持股的日常管理;(3)决定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事项;(4)授权普通合伙人对外行使股东权利;(5)审议涉及宝武碳业股东大会表决事项;(6)其他持股人代表会认为需要召开合伙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核心员工持股方案》设持股人代表会,组建持股人代表会的持股人代表经各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或普通合伙人内部决策机构选举产生。

    持股人代表会行使以下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决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2)决定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决定合伙企业增加、减少出资事项;(4)决定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处置事项;(5)决定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决定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事项、合伙人入伙、退伙事项,并报宝武碳业董事会备案;(7)公司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股人代表会应就合伙企业向公司其他股东或新投资者转让标的股权份额作出决议,报合伙人会议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及制度提交宝武碳业内部决策机构批准;(8)普通合伙人的除名及更换;(9)《合伙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入股价格首批员工持股入股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同时以“同股同价”的原则,按照战略投资者实际入股价格确定。

    预留股权入股价格为:(1)自首批员工持股起始日始6个月(含)内:预留股权价格为首批持股人员入股价格;若该时期内引进新的外部投资者,则入股价格应为首批持股人员入股价格及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的孰高值;(2)自首批员工持股起始日始6个月以上12个月(含)内:预留股权价格P1=首批持股人员入股价格*(1+t*r%),t=(后续批次入股时间-首批次入股时间)/365,r=最近一期一年期LPR;若自首批员工持股起始日始12个月(含)内引进新的外部投资者,则入股价格应为P1及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的孰高值;(3)自首批员工持股起始日始12个月以上:预留股权价格P2=最近一期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

    若预留股权分配前12个月内引进新的外部投资者,则入股价格应为P2及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的孰高值。

    6、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员工持股平台与公司其他股东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按其实际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权及表决权(持股人员在未收到《缴付出资通知》前,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0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与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员工持股平台和股权持有人不享有任何优先于国有股东和其他股东的权利。

    公司破产重整和清算时,持股员工、国有股东和其他股东应以出资额为限,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责任。

    (三)员工持股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员工持股平台的持股员工构成情况如下:人员类别员工人数(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股)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管理岗19842,096,6015.61%技术业务岗15818,653,9312.49%操作维护岗8767,5920.10%合计36461,518,1248.20%(四)员工持股平台发行人通过杭州探岳、杭州探和、杭州探原、杭州探实、杭州探觅、杭州探材、杭州探进、杭州探拓等8个员工持股平台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杭州探峰为该等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员工通过上述8个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1、杭州探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探岳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1林秀贞宝武碳业党委书记、董事长63.970.0853%6.5217%有限合伙人货币2汪旭宝武碳业副总裁兼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院长42.640.0569%4.3478%有限合伙人货币3惠文明宝武碳业副总裁兼碳纤维原丝项目组常务副组长42.640.0569%4.3478%有限合伙人货币4夏毅包头宝楷党支部书记、董事长31.980.0426%3.2609%有限合伙人货币5余熙明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党总支书记、总经理31.980.0426%3.2609%有限合伙人货币6周波宝武碳业党委宣传部部长、企业文化部部长31.980.0426%3.2609%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1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7李贵宾浙江宝万副总经理、碳纤维原丝项目组副组长31.980.0426%3.2609%有限合伙人货币8陈宇宝武碳业规划投资部部长31.980.0426%3.2609%有限合伙人货币9陈江宁宝武碳业运营改善部高级总监31.980.0426%3.2609%有限合伙人货币10伊汀宝武碳业环保树脂材料事业部部长31.980.0426%3.2609%有限合伙人货币11李和春宝武碳业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31.980.0426%3.2609%有限合伙人货币12陈锦松宝武碳业运营改善部高级经理27.720.0370%2.8261%有限合伙人货币13赵政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副院长、制造管理部副部长27.720.0370%2.8261%有限合伙人货币14张亚婷宝武碳业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27.720.0370%2.8261%有限合伙人货币15李朕卿湖北宝乾副总经理27.720.0370%2.8261%有限合伙人货币16吕苗宝武碳业科技系统联合党支部书记、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副主任27.720.0370%2.8261%有限合伙人货币17张思阳宝武碳业财务部资金中心主任27.720.0370%2.8261%有限合伙人货币18路刚宝武碳业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7.720.0370%2.8261%有限合伙人货币19陈锐红宝武碳业运营改善部部长25.590.0341%2.6087%有限合伙人货币20蔡啸岭宝武碳业安全保卫部基础管理推进专员22.390.0299%2.2826%有限合伙人货币21晋忠宝武碳业运营改善部运营管理总监22.170.0296%2.2609%有限合伙人货币22王婧洁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化工产品开发主任研究员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23黄晓兰宝武碳业董事会秘书室法务风险主任管理师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2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24鲍玮宝武碳业办公室行政管理主任管理师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25张海华兰州宝航副总经理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26朱春燕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化工产品开发主任研究员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27侯文杰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化工产品开发主任研究员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28刘春法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高级主任研究员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29袁绪路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化工产品开发主任研究员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30谭迎宾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化工产品开发主任研究员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31万胜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化工产品开发主任研究员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32都丽娟宝武碳业办公室文秘管理主任管理师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33单长春宝武碳业碳纤维产品开发首席研究员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34李铮铮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高级主任研究员15.990.0213%1.6304%有限合伙人货币35许祥军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化工产品开发主任研究员12.790.0171%1.3044%有限合伙人货币36陶宇倩宝武碳业财务部会计管理主任管理师12.790.0171%1.3044%有限合伙人货币37牟进龙重庆宝丞技术中心主任兼生产运12.790.0171%1.3044%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3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行部部长38袁轶浩宝武碳业环保树脂材料事业部生产区域负责人9.590.0128%0.9783%有限合伙人货币39朱宏波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化工产品开发研究员9.590.0128%0.9783%有限合伙人货币40瞿静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科研管理管理师9.590.0128%0.9783%有限合伙人货币41王进英宝武碳业办公室行政管理管理师9.590.0128%0.9783%有限合伙人货币42张超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化工产品开发研究员9.590.0128%0.9783%有限合伙人货币43陈炜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化工产品开发研究员9.590.0128%0.9783%有限合伙人货币44李勇宝武碳业能源环保部环保管理区工程师7.680.0102%0.7826%有限合伙人货币45杭州探峰----普通合伙人货币合计-980.811.31%100.00%--注:杭州探峰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规定,未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2、杭州探实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探实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1陈敏军宝武碳业副总裁42.640.0569%4.9616%有限合伙人货币2周金水宝武碳业设备管理部机械设备首席工程师31.980.0426%3.7212%有限合伙人货币3颜长青宝武碳业宝山基地煤精工艺首席工程师31.980.0426%3.7212%有限合伙人货币4翁小平宝武碳业设备管理部仪表自动化首席工程31.980.0426%3.7212%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4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师5刘晟铭宝武碳业销售部部长、营销中心总经理,营销中心联合党支部书记31.980.0426%3.7212%有限合伙人货币6魏允超宝武碳业宝化国际执行董事、总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31.980.0426%3.7212%有限合伙人货币7姚俊宝武碳业安全保卫部部长、安全督导组组长31.980.0426%3.7212%有限合伙人货币8顾建军宝武碳业设备管理部电气设备首席工程师31.980.0426%3.7212%有限合伙人货币9刘丽湖北宝乾党支部书记、董事长31.010.0413%3.6079%有限合伙人货币10王岐宝武碳业设备管理部副部长27.720.0370%3.2250%有限合伙人货币11张晓刚宝武碳业宝山基地设备管理室主任27.720.0370%3.2250%有限合伙人货币12彭云华宝化国际副经理、销售副部长23.870.0318%2.7771%有限合伙人货币13陆国辉宝山基地总经理助理兼制造管理室、能源环保室主任27.720.0370%3.2250%有限合伙人货币14王金柱浙江宝旌安全督导专员19.400.0259%2.2575%有限合伙人货币15苗建新宝武碳业宝山基地机械设备主任工程师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16许乃宁宝武碳业设备管理部备件管理主任管理师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17吴星铤宝化国际物流部长(主任师)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18张佳杰宝化国际主管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19奚文浩宝武碳业宝山基地电气设备高级主任工程师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20杜勇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安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5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全技术主任工程师21龚天宏宝武碳业宝山基地机械设备主任工程师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22陆鉴德宝化国际主管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23吴广俊宝武碳业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主任工程师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24张鹏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工程管理主任工程师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25崔树茂宝武碳业负极材料事业部品质管理主任工程师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26王哲刚兰州宝航仪表设备高级主任工程师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27陈本清宝武碳业设备管理部机械设备高级主任工程师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28张红兵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工程管理主任工程师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29唐智雁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安全技术主任工程师15.990.0213%1.8606%有限合伙人货币30茹晓刚宝武碳业规划投资部副部长15.230.0203%1.7719%有限合伙人货币31陈亮宝武碳业环保树脂材料事业部副部长14.250.0190%1.6578%有限合伙人货币32李峥宝化国际综合部副部长12.790.0171%1.4885%有限合伙人货币33张艳宝化国际财务部副部长12.790.0171%1.4885%有限合伙人货币34殷泽军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化产工艺主任工程师12.790.0171%1.4885%有限合伙人货币35陆耀中宝武碳业宝山基地机械设备主任工程师10.230.0136%1.1908%有限合伙人货币36刘畅宝武碳业审计部、纪检监督部纪检监督管理9.590.0128%1.1164%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6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师37赵圆圆宝武碳业设备管理部信息系统管理师9.590.0128%1.1164%有限合伙人货币38孙剑宝武碳业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区域工程师9.590.0128%1.1164%有限合伙人货币39张丽丽宝武碳业宝山基地质量体系区域工程师9.590.0128%1.1164%有限合伙人货币40宋任政宝武碳业宝山基地生产计划区域工程师9.590.0128%1.1164%有限合伙人货币41鲍德法宝方炭材安全管理区域工程师9.590.0128%1.1164%有限合伙人货币42李家发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化学检验首席操作9.590.0128%1.1164%有限合伙人货币43张海明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工程管理区域工程师9.590.0128%1.1164%有限合伙人货币44何琳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工程管理区域工程师9.590.0128%1.1164%有限合伙人货币45王黎青宝武碳业宝山基地作业长9.590.0128%1.1164%有限合伙人货币46郭峰宝杰新能源生产运行管理区域工程师7.680.0102%0.8931%有限合伙人货币47刘大为宝武碳业宝山基地设备管理区域工程师7.680.0102%0.8931%有限合伙人货币48盛乔瑜宝武碳业团委书记6.260.0083%0.7286%有限合伙人货币49杭州探峰----普通合伙人货币合计-859.491.15%100.00%--注:杭州探峰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规定,未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3、杭州探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探原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7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1王新宝武碳业副总裁兼宝化湛江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42.640.0569%5.3591%有限合伙人货币2蔡伏明兰州宝航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31.980.0426%4.0193%有限合伙人货币3王存金宝化万辰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宝杰新能源董事长31.980.0426%4.0193%有限合伙人货币4陈宾宝方炭材党支部书记、董事长31.980.0426%4.0193%有限合伙人货币5赵磊宝杰新能源党支部书记、总经理31.980.0426%4.0193%有限合伙人货币6江一君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党总支副书记、化产联合党支部书记兼综合管理室主任30.920.0412%3.8853%有限合伙人货币7方自玉宝化湛江副总经理27.720.0370%3.4834%有限合伙人货币8鄢俊涛宝武碳业电极材料应用协同项目组副组长27.720.0370%3.4834%有限合伙人货币9顾镇钧宝化湛江副总经理27.720.0370%3.4834%有限合伙人货币10李峰宝化万辰副总经理27.720.0370%3.4834%有限合伙人货币11齐永波宝杰新能源副总经理27.720.0370%3.4834%有限合伙人货币12李金强制造管理部部长、能源环保部部长27.720.0370%3.4834%有限合伙人货币13沈振华宝方炭材电极材料应用协同项目组副组长27.720.0370%3.4834%有限合伙人货币14刘士强宝化万辰副总经理22.170.0296%2.7867%有限合伙人货币15法鲁克·艾尼瓦宝方炭材采购销售部部长、外派主管人员(主任管理师)15.990.0213%2.0097%有限合伙人货币16余载银宝化湛江安全保卫部部长15.990.0213%2.0097%有限合伙人货币17张雄文兰州宝航业务总监(高级主任师)15.990.0213%2.0097%有限合伙人货币18王宁刚宝化万辰设备管理主任工程师15.990.0213%2.0097%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8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19张晶宝化湛江工会主席15.990.0213%2.0097%有限合伙人货币20成永久宝方炭材党群工作部部长15.990.0213%2.0097%有限合伙人货币21毛伟光宝化湛江总经理助理15.990.0213%2.0097%有限合伙人货币22孙延杰湖北宝乾副总经理16.040.0214%2.0151%有限合伙人货币23肖廷来宝方炭材营销管理总监15.990.0213%2.0097%有限合伙人货币24张静茹宝化万辰总经理助理15.990.0213%2.0097%有限合伙人货币25梁岛宝化万辰财务部负责人15.990.0213%2.0097%有限合伙人货币26程财宝化湛江能源环保部部长12.920.0172%1.6237%有限合伙人货币27余建帅宝化湛江能源环保部副部长12.790.0171%1.6077%有限合伙人货币28张鑫贺宝化万辰制造管理部部长12.790.0171%1.6077%有限合伙人货币29唐政包头宝楷综合部部长12.790.0171%1.6077%有限合伙人货币30陈长宏宝杰新能源设备费用管理管理师12.790.0171%1.6077%有限合伙人货币31张海龙宝杰新能源安全保卫部副部长12.920.0172%1.6237%有限合伙人货币32叶青宝化湛江财务部副部长12.790.0171%1.6077%有限合伙人货币33吴李光宝化湛江设备管理部副部长12.790.0171%1.6077%有限合伙人货币34张茜宝化万辰工会副主席12.790.0171%1.6077%有限合伙人货币35王小强宝方炭材作业长12.790.0171%1.6077%有限合伙人货币36卢晓彦宝化湛江综合部副部长10.230.0136%1.2862%有限合伙人货币37黄灿宝化湛江财务部财务管理9.590.0128%1.2058%有限合伙人货币38郭中秋宝化湛江设备管理部仪器仪表9.590.0128%1.2058%有限合伙人货币39孙业国宝方炭材设备部工程总监9.590.0128%1.2058%有限合伙人货币40刘燕花宝化万辰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管理主任管理师6.400.0085%0.8039%有限合伙人货币41袁纲宝化万辰制造管理部销售管理主任管理师6.400.0085%0.8039%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9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42谢明宏宝方炭材压型厂工艺6.400.0085%0.8039%有限合伙人货币43丁俊升宝化湛江安全保卫部安全技术6.400.0085%0.8039%有限合伙人货币44张力宝方炭材设备部设备总监6.400.0085%0.8039%有限合伙人货币45刘丽湖北宝乾党支部书记、董事长0.180.0002%0.0227%有限合伙人货币46向静重庆宝丞综合管理部副部长0.510.0007%0.0641%有限合伙人货币47顾青宝武碳业能源环保部副部长1.100.0015%0.1388%有限合伙人货币48孙悦庆宝武碳业运营改善部高级经理1.100.0015%0.1388%有限合伙人货币49杭州探峰----普通合伙人货币合计-795.741.06%100.00%--注:杭州探峰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规定,未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4、杭州探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探进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1翁志华宝武碳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53.310.0711%6.8194%有限合伙人货币2王立东宝武碳业高级副总裁42.640.0569%5.4555%有限合伙人货币3戴鸣宝武碳业负极材料事业部总经理31.980.0426%4.0917%有限合伙人货币4刘斌宝武碳业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31.980.0426%4.0917%有限合伙人货币5王武君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副总经理31.980.0426%4.0917%有限合伙人货币6高懿宝武碳业负极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27.720.0370%3.5461%有限合伙人货币7谷琳宝武碳业负极材料事业部PMC(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主任工程师15.990.0213%2.0458%有限合伙人货币8杜慧萍宝武碳业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27.720.0370%3.5461%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0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9夏苇宝武碳业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7.720.0370%3.5461%有限合伙人货币10李倩怡宝武碳业销售部副部长27.720.0370%3.5461%有限合伙人货币11范华兵宝武碳业宝山基地项目组组长27.720.0370%3.5461%有限合伙人货币12张磊宝武碳业党委巡察办副主任、职能联合党支部书记27.720.0370%3.5461%有限合伙人货币13娄志国宝武碳业负极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27.720.0370%3.5461%有限合伙人货币14高群永宝杰新能源副总经理27.720.0370%3.5461%有限合伙人货币15张广连宝武碳业宝山基地煤精工艺主任工程师15.990.0213%2.0458%有限合伙人货币16章帆宝武碳业销售部销售管理主任管理师15.990.0213%2.0458%有限合伙人货币17程昌勇宝武碳业销售部营销管理总监15.990.0213%2.0458%有限合伙人货币18张迎庆宝杰新能源党支部副书记15.990.0213%2.0458%有限合伙人货币19武洪喜浙江宝旌综合管理部副部长15.990.0213%2.0458%有限合伙人货币20徐新华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化产生产技能大师15.990.0213%2.0458%有限合伙人货币21许霞宝武碳业销售部营销管理总监15.990.0213%2.0458%有限合伙人货币22朱晓渊宝武碳业宝山基地煤精工艺主任工程师15.990.0213%2.0458%有限合伙人货币23谭文静宝武碳业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19.000.0253%2.4310%有限合伙人货币24沈雷宝武碳业销售部销售管理主任管理师12.790.0171%1.6367%有限合伙人货币25谢海鹰宝武碳业销售部销售管理主任管理师12.790.0171%1.6367%有限合伙人货币26赵世杰宝武碳业宝山基地机械首席点检9.590.0128%1.2275%有限合伙人货币27孙光杰宝武碳业宝山基地排送首席操作9.590.0128%1.2275%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1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28顾建钢宝武碳业宝山基地作业长B29.590.0128%1.2275%有限合伙人货币29施亮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净化首席操作9.590.0128%1.2275%有限合伙人货币30王勇宝武碳业宝山基地作业长B29.590.0128%1.2275%有限合伙人货币31唐永林宝武碳业宝山基地排送首席操作9.590.0128%1.2275%有限合伙人货币32李春华浙江宝万电气设备区域工程师9.590.0128%1.2275%有限合伙人货币33葛华青宝武碳业宝山基地作业长B29.590.0128%1.2275%有限合伙人货币34杜士平宝武碳业宝山基地电仪首席点检9.590.0128%1.2275%有限合伙人货币35施非非宝武碳业宝山基地机械设备主任工程师11.240.0150%1.4376%有限合伙人货币36潘骏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宝山基地作业长B29.590.0128%1.2275%有限合伙人货币37薛研宝武碳业宝山基地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师9.590.0128%1.2275%有限合伙人货币38郭海宝武碳业宝山基地焦油萘首席操作9.590.0128%1.2275%有限合伙人货币39许永宝武碳业宝山基地仪器仪表区域工程师7.680.0102%0.9820%有限合伙人货币40曾小屿宝武碳业销售部产品销售管理师7.680.0102%0.9820%有限合伙人货币41金京巨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区域工程师(化工电气设备技术)7.680.0102%0.9820%有限合伙人货币42许杰宝武碳业宝山基地作业长B27.680.0102%0.9820%有限合伙人货币43沈建春兰州宝航安全管理区域工程师7.680.0102%0.9820%有限合伙人货币44张伟宝武碳业宝山基地机械设备区域工程师7.680.0102%0.9820%有限合伙人货币45熊海亮宝旌复材筒体厂副厂长0.820.0011%0.1051%有限合伙人货币46孙延杰湖北宝乾副总经理2.970.0040%0.3796%有限合伙人货币47王徐鹏湖北宝乾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工会主席3.290.0044%0.4202%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2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48杭州探峰----普通合伙人货币合计-781.661.04%100.00%--注:杭州探峰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规定,未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5、杭州探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探和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1李峻海宝武碳业高级副总裁兼浙江宝旌党总支书记、浙江宝旌董事长、宝旌复材董事长;碳纤维原丝项目组组长;浙江宝万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53.310.0711%6.9580%有限合伙人货币2孟令辉浙江宝旌党总支副书记;浙江宝旌副总经理、宝旌复材副总经理31.980.0426%4.1748%有限合伙人货币3陈立峰宝旌复材复材技术中心设计首席工程师31.980.0426%4.1748%有限合伙人货币4孙兴祥复材技研碳纤维研发部设计首席工程师31.980.0426%4.1748%有限合伙人货币5孙卫江浙江宝旌总经理31.980.0426%4.1748%有限合伙人货币6穆春广重庆宝丞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31.980.0426%4.1748%有限合伙人货币7沈伟宝旌复材技术研发部设计首席工程师31.980.0426%4.1748%有限合伙人货币8康郁荣浙江宝旌副总经理、宝旌复材副总经理,浙江宝万副总经理27.720.0370%3.6182%有限合伙人货币9戴正贵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安全管理室主任27.720.0370%3.6182%有限合伙人货币10孙国飞宝旌复材副总经理27.720.0370%3.6182%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3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11夏建明原精业新材副总经理27.720.0370%3.6182%有限合伙人货币12陶仁明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宝武炭材安全环保督导专员17.910.0239%2.3379%有限合伙人货币13马仁龙浙江宝旌市场部总经理助理15.990.0213%2.0874%有限合伙人货币14王栋宝旌复材质量保证部部长15.990.0213%2.0874%有限合伙人货币15陆辉宝武碳业能源环保部环保管理主任工程师15.990.0213%2.0874%有限合伙人货币16王海春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备件管理管理师15.990.0213%2.0874%有限合伙人货币17姚军重庆宝丞财务组主任管理师(财务管理)15.990.0213%2.0874%有限合伙人货币18刘永静浙江宝旌综合管理部部长15.990.0213%2.0874%有限合伙人货币19张继涛宝旌复材总经理助理15.990.0213%2.0874%有限合伙人货币20杨小兵宝旌复材树脂预浸料厂厂长15.990.0213%2.0874%有限合伙人货币21张鹏重庆宝丞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12.790.0171%1.6699%有限合伙人货币22文道坤宝旌复材树脂预浸料厂副厂长12.790.0171%1.6699%有限合伙人货币23邹艳为宝旌复材制造部副部长12.790.0171%1.6699%有限合伙人货币24孙建江浙江宝旌碳纤维研发部副部长12.790.0171%1.6699%有限合伙人货币25郭琪兰州宝航综合部副部长12.790.0171%1.6699%有限合伙人货币26郝国苹宝旌复材质量保证部副部长12.790.0171%1.6699%有限合伙人货币27刘敬宝武碳业宝山基地能源环保主任工程师12.790.0171%1.6699%有限合伙人货币28张智雄重庆宝丞安保能环部环保管理技术协理12.790.0171%1.6699%有限合伙人货币29孙春根浙江宝旌碳纤维二厂厂长12.790.0171%1.6699%有限合伙人货币30陈文书浙江宝旌碳纤维一厂总经理助理12.790.0171%1.6699%有限合伙人货币31叶妙军浙江宝旌财务部副部长10.230.0136%1.3359%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4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32沈林海宝旌复材市场部副部长10.230.0136%1.3359%有限合伙人货币33陈海良浙江宝旌市场部副部长10.230.0136%1.3359%有限合伙人货币34周海霞重庆宝丞技术中心质量体系主任管理师10.230.0136%1.3359%有限合伙人货币35邹尚武复材技研复材技术中心设计高级主任工程师9.590.0128%1.2524%有限合伙人货币36王树利浙江宝旌综合管理部审计总监9.590.0128%1.2524%有限合伙人货币37王占宇复材技研复材技术中心设计主任工程师9.590.0128%1.2524%有限合伙人货币38高叶宝旌复材财务部财务管理主任管理师9.590.0128%1.2524%有限合伙人货币39熊海亮宝旌复材筒体厂副厂长9.590.0128%1.2524%有限合伙人货币40章友苗宝旌复材市场部销售管理主任管理师9.590.0128%1.2524%有限合伙人货币41谭波宝旌复材技术研发部设计主任工程师9.590.0128%1.2524%有限合伙人货币42夏炎浙江宝旌财务部副部长7.680.0102%1.0020%有限合伙人货币43任巍宝武碳业宝山基地环保技术区域工程师7.680.0102%1.0020%有限合伙人货币44汪娜宝旌复材市场部销售管理主任管理师6.400.0085%0.8350%有限合伙人货币45胡纪根宝旌复材技术研发部设计主任工程师6.400.0085%0.8350%有限合伙人46杭州探峰----普通合伙人货币合计-766.101.02%100.00%--注:杭州探峰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规定,未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6、杭州探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探材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5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1徐同建宝武碳业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63.9660.0853%8.3705%有限合伙人货币2梁银超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总经理31.9830.0426%4.1853%有限合伙人货币3薛璋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双“碳”技术中心主任31.9830.0426%4.1853%有限合伙人货币4袁康入新疆宝鑫党支部书记、董事长31.9830.0426%4.1853%有限合伙人货币5王晓军兰州宝航总经理31.9830.0426%4.1853%有限合伙人货币6沈金良苏州宝化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达州炭黑董事长,达兴宝化副董事长31.9830.0426%4.1853%有限合伙人货币7丁慧莉宝武碳业审计部、纪检监督部部长、党委巡察办主任31.9830.0426%4.1853%有限合伙人货币8樊叶青苏州宝化党总支副书记兼工会主席27.7190.0370%3.6272%有限合伙人货币9斛小晋吉林宝旌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8.6820.0382%3.7533%有限合伙人货币10顾泉荣苏州宝化副总经理27.7190.0370%3.6272%有限合伙人货币11吴建宝武碳业审计部、纪检监督部党委巡察办巡察高级专员22.3880.0299%2.9297%有限合伙人货币12卢一萍宝武碳业审计部、纪检监督部副部长22.1740.0296%2.9018%有限合伙人货币13顾亮亮苏州宝化总经理助理兼分公司经理15.9920.0213%2.0926%有限合伙人货币14王娟苏州宝化董事会秘书兼综合办公室主任15.9920.0213%2.0926%有限合伙人货币15项松苏州宝化发电作业区现场运行党支部书记15.9920.0213%2.0926%有限合伙人货币16王勇苏州宝化总经理助理兼营销部长15.9920.0213%2.0926%有限合伙人货币17王军晓苏州宝化研发中心主任15.9920.0213%2.0926%有限合伙人货币18朱伟峰苏州宝化总经理助理兼安全环保15.9920.0213%2.0926%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6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部部长19张超湖北宝乾研发部部长15.9920.0213%2.0926%有限合伙人货币20薛葵葵苏州宝化设备部副部长15.9920.0213%2.0926%有限合伙人货币21尤金琰苏州宝化副总经理兼达州炭黑党支部书记、总经理15.9920.0213%2.0926%有限合伙人货币22沈德良新疆宝鑫设备部部长15.9920.0213%2.0926%有限合伙人货币23沈翰苏州宝化制造管理部首席工程师(炭黑工艺)15.9920.0213%2.0926%有限合伙人货币24方小玲达州炭黑综合管理室部长12.7930.0171%1.6741%有限合伙人货币25季明智苏州宝化炭黑作业区副部长兼作业长12.7930.0171%1.6741%有限合伙人货币26钱玉琴苏州宝化财务部经营管理主任会计师12.7930.0171%1.6741%有限合伙人货币27周兆忠湖北宝乾销售部销售员(主要操作)12.7930.0171%1.6741%有限合伙人货币28彭云华宝化国际副经理、销售副部长3.85010.0051%0.5038%有限合伙人货币29张斌宝武碳业销售部产品销售管理师12.7930.0171%1.6741%有限合伙人货币30徐良苏州宝化湛江分公司办公室主任9.5950.0128%1.2556%有限合伙人货币31吴美红苏州宝化研发中心主任工程师(产品开发)9.5950.0128%1.2556%有限合伙人货币32郁佩华苏州宝化设备管理部主任工程师(信息技术)9.5950.0128%1.2556%有限合伙人货币33吴海华苏州宝化安全环保部主任管理师(环保管理)9.5950.0128%1.2556%有限合伙人货币34陈园苏州宝化综合办公室主任管理师(审计监督)9.5950.0128%1.2556%有限合伙人货币35沈兴男苏州宝化设备管理部主任工程师(仪表)9.5950.0128%1.2556%有限合伙人货币36张琴苏州宝化党务总监9.5950.0128%1.2556%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7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37熊子熙湖北宝乾销售部副部长6.3970.0085%0.8371%有限合伙人货币38陈晓亮宝方炭材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8.8600.0118%1.1594%有限合伙人货币39顾锋苏州宝化设备管理部主任管理师(工程项目管理)6.3970.0085%0.8371%有限合伙人货币40徐逸源苏州宝化设备管理部高级主任(设备管理)6.3970.0085%0.8371%有限合伙人货币41徐颖东南亚营销部主任管理师(销售管理)6.3970.0085%0.8371%有限合伙人货币42时国方苏州宝化制造管理部主任工程师(炭黑工艺)6.3970.0085%0.8371%有限合伙人货币43张凯苏州宝化湛江分公司制造管理部副部长6.3970.0085%0.8371%有限合伙人货币44邓承华苏州宝化炭黑作业区主任工程师(炭黑工艺)5.1170.0068%0.6696%有限合伙人货币45周群苏州宝化制造管理部主任管理师(生产计划)5.1170.0068%0.6696%有限合伙人货币46王伟兴苏州宝化研发中心主任工程师(产品研发)5.1170.0068%0.6696%有限合伙人货币47李伟达州炭黑炭黑车间安全管理3.1980.0043%0.4185%有限合伙人货币48张宏敏宝武碳业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管理主任管理师2.9570.0039%0.3870%有限合伙人货币49杭州探峰----普通合伙人货币合计-764.181.02%100.00%--注:杭州探峰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规定,未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7、杭州探觅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探觅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1汪爱民宝武碳业高级副53.310.0711%7.8028%有限合伙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8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总裁人2梁峰宝武碳业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42.640.0569%6.2422%有限合伙人货币3丁康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31.980.0426%4.6817%有限合伙人货币4庄海林吉林宝旌副总经理31.980.0426%4.6817%有限合伙人货币5章真杰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副经理27.720.0370%4.0574%有限合伙人货币6贲泉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副经理27.720.0370%4.0574%有限合伙人货币7刘培运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兼工会主席27.720.0370%4.0574%有限合伙人货币8刘宇航东南亚代表处总代表25.590.0341%3.7453%有限合伙人货币9孔令强吉林宝旌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科技规划高级主任管理师15.990.0213%2.3408%有限合伙人货币10张建国吉林宝旌副总经理15.990.0213%2.3408%有限合伙人货币11刘传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设备管理室主任15.990.0213%2.3408%有限合伙人货币12闫学军吉林宝旌设备管理部部长15.990.0213%2.3408%有限合伙人货币13裴海涛吉林宝旌销售部部长15.990.0213%2.3408%有限合伙人货币14宁臣吉林宝旌安全生产部部长15.990.0213%2.3408%有限合伙人货币15杜巍峰吉林宝旌碳化二车间主任15.990.0213%2.3408%有限合伙人货币16龚邦华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焦油作业区主作业线作业长15.990.0213%2.3408%有限合伙人货币17高佳妮吉林宝旌企管计划部部长15.990.0213%2.3408%有限合伙人货币18张福胜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经理助理15.990.0213%2.3408%有限合伙人货币19马岩吉林宝旌碳化一车间主任15.990.0213%2.3408%有限合伙人货币20宫鹤吉林宝旌综合办公室主任15.990.0213%2.3408%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9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21陈年连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制造管理室副主任12.790.0171%1.8727%有限合伙人货币22姚荣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焦油作业区党支部副书记12.790.0171%1.8727%有限合伙人货币23徐昊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团支部书记12.790.0171%1.8727%有限合伙人货币24邵忠平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副主任10.230.0136%1.4981%有限合伙人货币25王红军吉林宝旌安全生产部能源管理高级主任师9.590.0128%1.4045%有限合伙人货币26石献权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设备管理室电气设备主任工程师9.590.0128%1.4045%有限合伙人货币27蔡国霞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销售部二部产品销售主任管理师9.590.0128%1.4045%有限合伙人货币28张雷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设备管理室仪器仪表主任工程师9.590.0128%1.4045%有限合伙人货币29白永玲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安全环保室环保管理主任工程师9.590.0128%1.4045%有限合伙人货币30刘明勇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焦油作业区副作业长9.590.0128%1.4045%有限合伙人货币31尤斌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苯加氢作业区作业长9.590.0128%1.4045%有限合伙人货币32杜亚平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制造管理室高级主任研究员9.590.0128%1.4045%有限合伙人货币33陈林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设备管理室机械设备主任工程师9.590.0128%1.4045%有限合伙人货币34仇进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焦油作业区副作业长9.590.0128%1.4045%有限合伙人货币35吉成林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安全环保室7.680.0102%1.1236%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0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副主任36赵宏武吉林宝旌安全生产部碳纤维工艺主任师6.400.0085%0.9363%有限合伙人货币37张毅吉林宝旌设备管理部电气设备高级主任师6.400.0085%0.9363%有限合伙人货币38李洪波吉林宝旌财务部财务管理主任师6.400.0085%0.9363%有限合伙人货币39韩云恒吉林宝旌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高级主任师6.400.0085%0.9363%有限合伙人货币40杨焕义吉林宝旌销售部销售管理主任师6.400.0085%0.9363%有限合伙人货币41李明泽吉林宝旌碳化一车间碳纤维工艺高级主任师6.400.0085%0.9363%有限合伙人货币42赵峰源吉林宝旌安全生产部安全管理主任师6.400.0085%0.9363%有限合伙人货币43袁野鑫吉林宝旌碳化二车间机械设备高级主任师6.400.0085%0.9363%有限合伙人货币44梁举吉林宝旌设备管理部机械设备主任师6.400.0085%0.9363%有限合伙人货币45姜宇吉林宝旌安全生产部安全管理主任师6.400.0085%0.9363%有限合伙人货币46李红龙吉林宝旌碳化一车间碳纤维工艺主任师6.400.0085%0.9363%有限合伙人货币47杭州探峰----普通合伙人货币合计-683.160.91%100.00%--注:杭州探峰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规定,未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8、杭州探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探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1陈胜春武汉宝聚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31.980.0426%6.1425%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1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2万劲松宝化万辰总经理31.980.0426%6.1425%有限合伙人货币3雷兴红新疆宝鑫总经理31.980.0426%6.1425%有限合伙人货币4茹晓刚宝武碳业规划投资部副部长12.490.0167%2.3986%有限合伙人货币5谢圣宝方炭材副总经理27.720.0370%5.3235%有限合伙人货币6梅连彬武汉宝聚副总经理22.170.0296%4.2588%有限合伙人货币7卞成娟宝方炭材董事会秘书兼审计稽查部部长22.170.0296%4.2588%有限合伙人货币8刘小敏武汉宝聚副总经理22.170.0296%4.2588%有限合伙人货币9王晓燕宝武碳业安全保卫部安全管理高级主任管理师15.990.0213%3.0713%有限合伙人货币10薛振宝武碳业宝山基地电气设备主任工程师15.990.0213%3.0713%有限合伙人货币11刘翠霞湖北宝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5.990.0213%3.0713%有限合伙人货币12李朝锋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科技规划高级主任管理师15.990.0213%3.0713%有限合伙人货币13傅勤斌包头宝楷副总经理15.990.0213%3.0713%有限合伙人货币14别华俊包头宝楷机械设备主任工程师15.990.0213%3.0713%有限合伙人货币15易伟臣宝武碳业宝山基地电气设备高级主任工程师15.990.0213%3.0713%有限合伙人货币16朱冰松武汉宝聚安全环保部部长12.790.0171%2.4570%有限合伙人货币17张宏敏宝武碳业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管理主任管理师9.840.0131%1.8890%有限合伙人货币18吴术彬武汉宝聚生产技术部部长12.790.0171%2.4570%有限合伙人货币19邢旭辉武汉宝聚综合管理部部长12.790.0171%2.4570%有限合伙人货币20陈琳武汉宝聚财务部部长10.230.0136%1.9656%有限合伙人货币21刘霞武汉宝聚安全环保部环保管理主9.590.0128%1.8428%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2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任工程师22彭清波武汉宝聚设备管理部电气设备主任工程师9.590.0128%1.8428%有限合伙人货币23吕欣泽武汉宝聚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主任工程师9.590.0128%1.8428%有限合伙人货币24王少华宝杰新能源电气设备区域工程师9.590.0128%1.8428%有限合伙人货币25袁泳武汉宝聚设备管理部机械设备高级主任工程师9.590.0128%1.8428%有限合伙人货币26陈强武汉宝聚综合管理部营销高级主任营销师7.680.0102%1.4742%有限合伙人货币27杨军武汉宝聚设备管理部机械设备主任工程师7.680.0102%1.4742%有限合伙人货币28王刚武汉宝聚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主任工程师7.680.0102%1.4742%有限合伙人货币29汪梦武汉宝聚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主任管理师7.680.0102%1.4742%有限合伙人货币30张启刚武汉宝聚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主任工程师7.680.0102%1.4742%有限合伙人货币31张琪武汉宝聚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主任工程师6.400.0085%1.2285%有限合伙人货币32范志钢武汉宝聚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主任工程师6.400.0085%1.2285%有限合伙人货币33宋家齐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副总经理8.210.0109%1.5772%有限合伙人货币34张立福浙江宝万副总经理、碳纤维原丝项目组副组长7.120.0095%1.3669%有限合伙人货币35李平兰州宝航副总经理7.120.0095%1.3669%有限合伙人货币36鲁鹏兰州宝航党支部副书记7.120.0095%1.3669%有限合伙人货币37张昧茗兰州宝航工程管理高级主任工程师4.110.0055%0.7886%有限合伙人货币38石蕾宝武碳业财务部资金管理高级主3.610.0048%0.6939%有限合伙人货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3序号合伙人名称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任管理师39武星宝化万辰制造管理部副部长(副部长)3.280.0044%0.6309%有限合伙人货币40张建国吉林宝旌副总经理3.010.0040%0.5783%有限合伙人货币41李纯宝武碳业宝山基地作业长B22.460.0033%0.4732%有限合伙人货币42雷红启武汉宝聚综合管理部组织主任管理师0.380.0005%0.0734%有限合伙人货币43陈媛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总部)财务部部长0.640.0008%0.1224%有限合伙人货币44石长英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董事会秘书室证券事务代表0.640.0008%0.1224%有限合伙人货币45张劲松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化工产品开发主任研究员0.640.0008%0.1224%有限合伙人货币46姚荣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焦油作业区党支部书记0.130.0002%0.0245%有限合伙人货币47杭州探峰----普通合伙人货币合计-520.680.69%100.00%--注:杭州探峰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规定,未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9、杭州探峰成立时间2021.06.0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21幢101-1-48法定代表人翁志华注册资本0.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GXNX2P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探峰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4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翁志华0.1020.00%2梁峰0.1020.00%3汪旭0.1020.00%4刘斌0.1020.00%5卢一萍0.1020.00%合计0.50100.00%(五)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各员工持股平台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转让股份,并已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的锁定期内,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

    员工持股计划充分调动了优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优秀员工对实现公司稳定、持续及快速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21年8月,各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公司股份,入股价格不低于经中国宝武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且同发行人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征集战略投资者形成的增资价格一致,价格公允,不涉及股份支付。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控制权变化没有影响。

    (六)上市后的行权安排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未授予或未行权的情况,不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十四、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口径正式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单位:人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9352,9232,6731,565比上年增加122501,108-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5注:公司2020年末较2019年末员工人员大幅增长主要系收购精业新材、浙江宝旌、宝旌复材等原因所致。

    (二)员工结构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员工结构如下:1、员工专业构成类别员工人数(人)比例生产人员2,21175.33%销售人员842.86%研发人员33411.38%管理人员30610.43%合计2,935100.00%2、员工学历构成类别员工人数(人)比例硕士、博士2117.19%本科70223.92%大专及以下202268.89%合计2,935100.00%3、员工年龄构成类别员工人数(人)比例25周岁及以下31910.87%26-35周岁1,22941.87%36-50周岁1,03935.40%51周岁及以上34811.86%合计2,935100.00%(三)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与正式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情况如下:单位:人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员工总人数2,9352,9232,6731,565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6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缴纳人数2,9292,9032,6181,564社会保险缴纳比例99.80%99.31%97.94%99.94%社会保险缴纳差异人数620551公积金缴纳人数2,9092,8912,4821,563公积金缴纳比例99.11%98.91%92.85%99.87%公积金缴纳差异人数26321912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根据当地社会保险缓缴政策,发行人子公司吉林宝旌为386名员工延缓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费用,自2022年6月起缴费暂缓至本年度末。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与社会保险缴纳人数的差异原因及相应的人数情况如下:单位:人差异原因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当月新入职,尚未办理完成社会保险缴存登记手续137-当月离职4---自愿在原单位缴纳自愿放弃缴纳-1431-退休返聘--131其他1(因服兵役离岗)---合计62055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与公积金缴纳人数的差异原因及相应的人数情况如下:单位:人差异原因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当月新入职,尚未办理完成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6317-自愿在原单位缴纳1自愿放弃缴纳112415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7差异原因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退休返聘--131当月离职6外国国籍人员22--其他1(因服兵役离岗)---合计26321912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各境内子公司不存在违反社会保险监管法律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监管法律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亦取得了相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

    上述未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员工人数较少,未缴金额占公司各期净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8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变化情况(一)公司的愿景和使命宝武碳业以“成为中国新型炭材料行业领先者”为愿景,以“驱动新型炭材料生态圈高质量发展”为使命,致力于为用户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二)公司主营业务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

    宝武碳业的主要产品为:1、焦油精制产品,包括炭黑、沥青、针状焦及其他油类副产品等;2、苯类精制产品,包括纯苯、甲苯、二甲苯等;3、碳基新材料,包括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负极材料、石墨电极等。

    宝武碳业的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航空、汽车、冶金、有色、建筑、医药、农药、塑料及染料、轨道交通、建筑补强、体育用品等领域。

    宝武碳业是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中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成为中国新型炭材料行业领先者”为愿景,致力于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

    企业在深耕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的同时,积极开拓碳基新材料业务,逐步形成以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石墨电极、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等产品为核心的产业布局。

    (三)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1、焦油精制产品产品类型产品图示产品主要用途焦油精制产品炭黑依据功能,可以分为补强炭黑、着色炭黑、导电炭黑,主要用于轮胎、油墨和电池工业等领域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9产品类型产品图示产品主要用途改质沥青主要用于生产铝电解槽的预焙阳极块、制造高功率电极的粘结剂,也可作为负极材料粘结剂或包覆材料针状焦制造高功率和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优质材料,用针状焦制成的石墨电极具有耐热冲击性能强、机械强度高、抗氧化性能好、电极消耗低及允许的电流密度大等优点。

    此外针状焦制造的人造石墨具有容量高、循环寿命长等优点,广泛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蒽油用于配置炭黑原料油、筑路沥青或燃料油等精萘主要作为染料中间体H酸的原料,还可作为α-萘酚、β-萘酚、樟脑等的原料石墨电极石墨电极耐热冲击性能/5887422电流密度/8630176沥青/2225284沥青/2225284燃料油/55305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0产品类型产品图示产品主要用途焦化苯酚主要用于生产酚醛树脂、己内酰胺、双酚A、己二酸等,在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农药、医药、塑料、染料以及香料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精蒽主要用于生产氧化蒽醌;用作染料中间体、造纸蒸煮剂及双氧水原料等;同时也是染料、塑料和医药工业的重要原料咔唑重要的有机中间体,用于生产精制咔唑;用于合成染(颜)料、农药、医药、永固紫、光电新材料和合成树脂等领域2、苯类精制产品产品类型产品图示产品主要用途苯类精制产品纯苯重要的基本化工原料,广泛用作合成树脂、塑料、合成纤维、橡胶、洗涤剂、染料、农药、医药和炸药等的原料;也可用作溶剂,在炼油工业中用作提高汽油辛烷值的掺合剂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1产品类型产品图示产品主要用途甲苯大量用作溶剂和高辛烷值汽油添加剂,也是有机化工的重要原料。

    甲苯衍生的一系列中间体,广泛用于染料、医药、农药、炸药、助剂、香料等精细化学品的生产,也用于合成材料工业二甲苯广泛用于涂料、树脂、染料、油墨等行业做溶剂;用于医药、炸药、农药等行业做合成单体或溶剂;也可作为高辛烷值汽油组分,是有机化工的重要原料。

    还可以用于去除车身的沥青。

    医院病理科主要用于组织、切片的透明和脱蜡古马隆树脂具有优良的绝缘性,热塑性、耐腐蚀性、耐老化性、耐热性、粘着性、增塑和补强等性能,长期以来作为各种树脂的改性剂而被人们广泛使用,主要应用在涂料、电子材料、胶黏剂、密封剂、橡胶、油墨等领域3、碳基新材料产品类型产品图示产品主要用途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具有耐高温、抗摩擦、导电、导热及耐腐蚀等特性,与树脂、金属、陶瓷炭等作为复合材料广泛用于风电叶片及轨道交通等领域负极材料作为负极活性物质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与正极、电解液、隔膜一起组成锂离子电池,广泛用于动力电池、3C电子领域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2产品类型产品图示产品主要用途石墨电极在电弧炉中以电弧形式释放电能对炉料进行加热熔化的导体,主要用于电炉炼钢,根据其质量指标高低,可分为普通功率、高功率和超高功率4、焦炉煤气净化服务宝武碳业宝山基地亦从事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煤气精制业务资产主要由三条煤气净化线组成。

    三条煤气净化线煤气设计最大处理能力均为105,000m3/h,分别对应宝钢股份上游三套焦炉装置,煤气净化线包含煤气排送、煤气脱硫、硫酸铵制造、轻油回收装置及配套附属装置等。

    经净化后的煤气主要为宝钢股份提供优质的燃料。

    宝武碳业自主集成及开发的煤气净化成套技术,对传统的焦炉煤气净化技术进行了突破与创新,主要核心技术有:新型中冷技术、改进型FRC煤气脱硫脱氰技术、二转二吸硫酸制造技术、磷铵法无水氨技术。

    其中,新型中冷技术、二转二吸硫酸制造技术、磷铵法无水氨技术为国内焦化行业自主开发,改进型FRC煤气脱硫是自主集成。

    (四)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的收入构成如下: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精制煤气------295,618.6533.27%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8,854.765.37%71,126.706.75%73,032.9113.16%--焦油精制产品炭黑85,671.9611.85%168,563.4215.99%109,515.3919.74%109,534.2912.33%沥青168,866.3723.36%187,207.4517.76%74,511.5913.43%75,637.238.51%针状焦40,548.725.61%26,914.812.55%11,111.742.00%38,435.954.33%其他油类副产品157,435.8121.78%231,867.7522.00%116,190.4620.94%142,958.3316.09%小计452,522.8662.59%614,553.4358.31%311,329.1856.11%366,565.8041.25%苯三苯85,386.7011.81%137,290.7313.03%72,186.3013.01%92,304.8010.3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3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类精制产品其他苯类产品5,044.150.70%6,464.990.61%4,233.750.76%4,498.870.51%小计90,430.8512.51%143,755.7113.64%76,420.0413.77%96,803.6710.89%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67,192.269.29%132,591.9612.58%----负极材料1,589.270.22%803.150.08%----石墨电极2,026.050.28%------小计70,807.589.79%133,395.1112.66%----其他业务化工品贸易业务30,406.924.21%55,643.775.28%69,709.2612.56%100,512.9611.31%其他产品及服务39,942.145.52%35,407.943.36%24,403.404.40%29,150.353.28%小计70,349.069.73%91,051.718.64%94,112.6616.96%129,663.3114.59%主营业务收入合计722,965.11100.00%1,053,882.66100.00%554,894.80100.00%888,651.45100.00%(五)公司主要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1)供应商选择宝武碳业制定了《原料采购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对原料采购管理流程进行了规定。

    对于供应商的管理,《原料采购管理制度》从供应商新增原则、供应商新增标准、供应商评审、供应商培育以及供应商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管控。

    宝武碳业的供应商准入要求有:A、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B、具有资源规模优势,或者价格优势,或者具有较大综合实力,或者在采购资源分布上具有战略意义;C、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资信。

    销售部在增加新的供应商时,须对其供应能力进行调查,经审批后纳入新增供应商名单。

    销售部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至少进行一次评价,评定战略供应商、潜在战略供应商和一般供应商,实现供应商的动态管理。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4(2)采购流程A、采购流程图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5B、竞价流程图采购方案(含价格方案)合同文本草拟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到货管理结算审批采购质量标准资金支付审核组织卸货确认数量质量财务结算销售部生产基地制造部财务部主管领导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6(3)结算模式及付款政策公司原料供应主要采取先款后货和先货后款两种结算模式。

    在先款后货模式下,公司预付采购款。

    在先货后款模式下,待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经验收合格并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宝武碳业向供应商付款。

    2、生产模式(1)生产模式介绍公司主要采取“预测销售、订单驱动、适度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每年四季度销售部门在历史销售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及上下游市场销售情况,深度分析评估市场发展动态,合理预测下一年度的产品总体供应需求,与制造、生产系统初步排定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及检修模型。

    在年度总体生产组织框架下,公司产供销决策委员会每月根据各产品具体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在手订单和产品库存量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并报分管营销的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各生产基地进竞价策略编制编制竞价方案方案发布、实施竞价录取方案,汇总议价结果签订合同执行完毕,释放保证金审批销售部公司主管领导公司市场策略委员会审批审批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7行生产。

    (2)主要产品及服务的工艺流程公司具有较为完备的生产工艺和产品链,主营业务覆盖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的多个层次,具体包含了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焦油深加工、苯类加工、碳基新材料生产等多个细分行业。

    图: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的工艺流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8钢厂/独立炼焦厂炼焦焦炭硫酸铵荒煤气冷却分离焦油轻油酚油萘油洗油精细化工炭黑轮胎中温沥青改质沥青预焙阳极电解铝针状焦负极材料动力电池沥青基碳纤维PAN基碳纤维碳纤维复合材料航空/风电/交通/体育脱氨丙烯腈聚丙烯腈原丝纯苯甲苯二甲苯苯加氢粗苯精细化工脱苯精制煤气煤气净化工艺流程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下游应用领域脱硫硫酸无水氨蒽油石墨电极钢铁脱酚苯酚/甲酚/二甲酚脱酚工业萘精蒽/咔唑精萘涂料/胶黏剂/电子材料/橡胶制品古马隆树脂重苯煤沥青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9A、焦炉煤气净化焦炉煤气净化主要是脱除煤气中硫化氢、焦油类、苯类等组分。

    煤气净化技术涉及诸多化学反应(酸碱反应、氧化反应、还原反应等)和物理过程(传质、传热、吸收、解析等),主要包括四个处理工序,分别是煤气排送装置、脱硫脱氰装置、吸氨装置、粗苯回收装置等。

    图:煤气精制流程B、焦油精制产品焦油经过脱渣、脱水等预处理后,经过焦油蒸馏分离产出轻油、酚油、萘油、洗油及沥青等,再经深加工制取酚类产品、工业萘和精萘、精蒽、咔唑、针状焦、改质沥青和炭黑等多种化工产品,其整体生产流程图如下:图:焦油精制流程焦炉间冷塔直冷塔鼓风机电捕脱硫塔吸氨塔终冷塔吸苯塔能中煤气柜焦油氨水分离器超级离心机焦油大槽管式加热炉粗苯大槽脱苯塔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0a、炭黑燃料油在反应炉内与空气混合燃烧产生高温气体,原料油在高压的工况下以雾化方式喷射进入该高温气体,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高温裂解脱氢、成核、缩合等复杂的化学反应过程,生成炭黑,后经急冷水对含有炭黑的烟气骤冷降温终止继续反应,经空气预热器、油预热器、在线锅炉等在线换热设备降温后,进入主袋滤器进行炭黑烟气过滤、分离,分离得到具有热值的气体送锅炉进行发电,收集得到的粉状炭黑,再经湿法造粒、干燥等工序后,得到不同品种的炭黑。

    b、改质沥青将来自焦油蒸馏装置的中温沥青,经加热炉加热后,依次送入反应釜,沥青在此进行热缩聚反应,通过调整反应温度及反应时间,控制沥青中的β树脂和α树脂的生成,得到各种类型的改质沥青。

    c、针状焦将来自焦油蒸馏装置的煤沥青为原料,经预处理工序得到精制沥青,精制沥青经成相工序制得针状焦生焦,针状焦生焦经煅烧工序得到针状焦。

    焦油蒸馏酚油脱酚脱油塔分解反应连续及间歇蒸馏萘油脱酚初馏塔精馏塔萘油结晶蒽油结晶溶剂蒸馏蒽咔蒸馏精蒽咔唑沥青预处理成相反应反应釜改质沥青苯酚邻甲酚间甲酚二甲酚精萘成相加热炉回转煅烧窑针状焦洗油反应炉炭黑油降温系统收集系统造粒系统炭黑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1d、萘焦油通过常压预蒸馏脱水,脱水后的焦油在塔中进行蒸馏,被分馏成轻油、酚油、萘油、洗油、蒽油和煤沥青。

    轻油、酚油、萘油进入脱酚设备,将油中的酚类用碱液洗涤,分离成脱酚轻油、脱酚酚油、脱酚萘油和酚盐。

    脱去酚的脱酚萘油进入萘蒸馏设备,使用初馏塔将萘的前馏分分离出来,再在精馏塔顶部产出含萘量为95%的工业萘,工业萘可进一步通过分步结晶,制取纯度99%以上的精萘。

    e、酚轻油、酚油、萘油馏分脱酚后经脱油成为精制酚盐,进行分解后生成粗酚。

    生成的粗酚经脱水塔蒸馏除去水分,相继进入蒸馏塔可生产苯酚、邻甲酚、间甲酚、二甲酚产品。

    f、咔唑和精蒽在蒽油加工装置,将焦油蒸馏得到的蒽油加上溶剂油,进入结晶箱,经多次分步结晶,得到富含咔唑和蒽的结晶产物。

    该产物经浓缩蒸馏、减压精馏生产出精咔唑和精蒽。

    C、苯类精制产品粗苯在加氢精制单元中经多级蒸发后,经两级加氢处理后,重组分分离是利用残油蒸馏塔实现分离;轻质组分及硫化氢利用稳定塔实现分离,并将其送往煤气精制单元集中处理;三苯馏份(BTXS)送往预蒸馏单元形成苯和甲苯的BT馏份及含有二甲苯的XS馏份,经过蒸馏、萃取精馏分离出主要产品纯苯、甲苯、二甲苯及非芳烃,送往罐区单元,作为产品出厂。

    古马隆树脂制造装置,用粗苯加氢蒸馏得到的苯和焦油萘生产的脱酚酚油等,经初步蒸馏切取古马隆及茚馏分。

    用硫酸洗涤脱除馏分中的吡啶类杂质,用蒸馏的方法将原料油脱色。

    经催化聚合后,聚合油再经水洗除去剩余的催化剂,最后将古马隆树脂闪蒸除水分和中性油,经冷却固化制成粒状和片状古马隆树脂产品。

    图:粗苯精制流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2D、碳基新材料产品a、碳纤维碳纤维是一种高强度、高模量的高性能纤维材料,含碳量90%以上。

    作为一种性能优异的战略性材料,质量轻、强度高、模量高,具有耐腐蚀、耐疲劳、耐高温、热膨胀系数小等特性,广泛用于航空、新能源、交通运输、体育等领域。

    碳纤维主要制备流程可分为原丝制备和碳纤维制备。

    碳纤维制备流程:PAN基原丝通过放丝装置恒张力均匀的依次通过各级氧化炉、低温碳化炉、高温碳化炉、表面处理及水洗,然后依次进入热辊干燥、上胶槽(上胶剂处理表面)、热风干燥、热辊干燥进入卷绕机收丝,最后经过自动包装线包装为成品碳纤维。

    其中,氧化炉为热风循环炉,纤维在氧化炉内空气氛围下发生氧化反应,形成耐热梯形结构。

    低温碳化炉和高温碳化炉为电加热炉,纤维在低温碳化炉和高温碳化炉内氮气氛围下发生反应,脱除非碳元素。

    图:碳纤维制备流程粗苯蒸发器预反应器主反应器稳定塔预蒸馏塔萃取塔二甲苯塔解析塔苯塔残油塔重苯蒸馏酸洗脱色聚合闪蒸造粒水洗、干燥上浆干燥收卷原丝放丝预氧化低温碳化高温碳化表面电解成品包装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3b、石墨电极针状焦经输送设备送入破碎设备,通过筛分机分选进入不同的料仓,配料仓中的针状焦按一定配比配料,之后由提升设备送至混捏机中进行预热处理,干料预热到一定温度后加入粘结剂液体沥青进行混捏处理,混捏后的物料送入挤压成型机成型为生制品;合格的生制品在一次焙烧炉进行高温处理,焙烧后的制品送入高压浸渍车间进行高压浸渍处理,之后再进行二次焙烧处理,二次焙烧的合格品送入石墨化炉进行石墨化处理后,再经机械加工得到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成品。

    图:石墨电极制造流程c、负极材料针状焦(或石油焦)生焦经破碎机、整形机对原料进行破碎整形、粒度调整,然后将调整好粒度的焦粉与沥青粉按照一定比例投入反应釜,经过反应釜和造粒设备进行造粒,合格的生制品再依次经碳化和石墨化处理后,再经过表面包覆处理,最后进行碳化处理后即可制造出高端负极材料。

    图:负极材料制造流程3、销售模式(1)客户选择公司制定了《产品销售合同管理控制程序》、《产品价格管理制度》、《产品交付管理制度》及《产品用户分级管理办法》等12个销售管理制度。

    由于公司销售的产品包含危险化学品,因此对客户有资质上的要求。

    客户必须具备挤压成型焙烧石墨化人造石墨电极针状焦破碎筛选计量配料混捏粘合剂沥青浸渍沥青生焦磨粉造粒碳化石墨化包覆碳化负极材料沥青沥青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4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资质,如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等。

    此外销售部会确认客户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经审批后,纳入新增客户名单。

    销售部每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资金信誉度、合同执行率等,对用户进行一次评价,实现动态管理,对战略用户给予价格优惠、赊销、资源优先等服务。

    (2)销售流程(3)结算模式及付款政策公司主要采用先款后货与赊销授信相结合的结算模式,并且仅对部分产品的战略优质客户采用赊销授信的模式。

    对于先款后货的客户,在确认发货计划后,需要先向公司预付全额货款之后,公司安排发货。

    公司根据客户提交的发货计划在预付货款金额范围内发货。

    若客户因为资金原因无法付款,则发货计划作废。

    对赊销授信的用户,公司在其评定的授信额度进行发货,完成合同后,开具发票给客户,客户完成付款。

    (4)发行人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展的业务中不存在经销和代销的情况,但是存在部分客户为贸易商的情况。

    (5)各模式下对应的主要客户、销售内容、销售收入及占比发行人的煤气净化服务只向宝钢股份提供。

    除煤气净化服务外,发行人主要产品在不同销售模式下的主要客户、销售内容、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A、2022年1-6月单位:万元销售内容销售模式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收入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焦油精制产品直销终端客户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炭黑产品、其他油类产品22,946.913.16%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19,598.542.70%上海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其他油类产品15,917.532.19%销售计划销售合同发货计划+提货单产品发货销售结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5销售内容销售模式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收入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针状焦10,267.311.41%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炭黑产品9,076.391.25%直销贸易商客户BAOSTEELSINGAPOREPTELTD.其他油类产品、炭黑产品6,003.500.83%甘肃丝路汇享商贸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其他油类产品5,357.260.74%博爱县山水源化工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其他油类产品3,531.190.49%邯郸市杰鼎化工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3,522.920.49%包头市俊峰煤化工有限公司其他油类产品3,438.290.47%苯类精制产品直销终端客户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三苯21,917.863.02%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苯11,092.091.53%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三苯8,486.761.17%旭阳营销有限公司三苯7,256.401.00%江苏天泰化工有限公司三苯4,507.050.62%直销贸易商客户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三苯4,405.680.61%南京宇英科技有限公司三苯3,784.650.52%张家港保税区泽尔贸易有限公司三苯2,128.260.29%江苏汇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苯1,822.150.25%南京微米化工有限公司三苯1,265.980.18%碳基新材料直销终端客户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23,082.573.18%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复合材料3,738.200.51%泰安天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2,852.900.39%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复合材料2,763.000.38%威海光威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2,355.700.32%直销贸易商客户西姆集团有限公司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188.220.03%深圳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134.340.02%大连中机冶金有限公司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67.150.01%深圳市宸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21.020.003%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6销售内容销售模式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收入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成都伟特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复合材料4.580.001%B、2021年单位:万元销售内容销售模式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收入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焦油精制产品直销终端客户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炭黑产品、其他油类产品54,349.775.11%上海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其他油类产品22,367.202.10%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炭黑产品18,511.111.74%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14,891.401.40%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油类产品11,917.881.12%直销贸易商客户BAOSTEELSINGAPOREPTELTD炭黑产品、其他油类产品9,594.150.90%上海现通实业有限公司炭黑产品6,381.530.60%甘肃丝路汇享商贸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其他油类产品6,239.370.59%贵州胜者共好供应链有限公司炭黑产品3,956.550.37%河南东兴化工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其他油类产品2,858.330.27%苯类精制产品直销终端客户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三苯32,774.163.08%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苯22,687.872.13%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三苯19,894.411.87%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三苯14,659.861.38%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三苯7,115.990.67%直销贸易商客户江苏汇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苯5,375.150.51%张家港保税区泽尔贸易有限公司三苯2,975.070.28%南京微米化工有限公司三苯1,389.220.13%上海景达化工有限公司三苯、其他苯类产品1,129.620.11%上海羽飞阳化工有限公司其他粗苯产品910.870.09%碳基新材料直销终端客户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28,933.252.72%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12,264.291.15%张家港伟诺复合材料有限碳纤维及其复合5,888.840.55%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7销售内容销售模式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收入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公司材料宜兴市华恒高性能纤维织造有限公司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5,535.670.52%河间市瑞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5,342.610.50%注:碳基新材料产品无直销贸易客户。

    C、2020年单位:万元销售内容销售模式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收入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焦油精制产品直销终端客户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炭黑产品、其他油类产品27,350.084.78%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炭黑产品8,805.071.54%上海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其他油类产品8,783.111.54%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炭黑产品6,471.641.13%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5,996.331.05%直销贸易商客户BAOSTEELSINGAPOREPTELTD炭黑产品、沥青类产品、其他油类产品12,767.252.23%上海廷威化工有限公司其他油类产品5,559.250.97%上海现通实业有限公司炭黑产品4,408.530.77%江苏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2,498.160.44%河南东兴化工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其他油类产品2,189.400.38%苯类精制产品直销终端客户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三苯17,430.993.05%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三苯15,774.032.76%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苯9,104.141.59%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三苯5,381.540.94%浙江巨化能源有限公司三苯3,664.300.64%直销贸易商客户江苏汇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苯4,604.250.80%张家港保税区泽尔贸易有限公司三苯1,615.530.28%南京微米化工有限公司三苯861.090.15%上海景达化工有限公司三苯、其他苯类674.160.1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8销售内容销售模式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收入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产品上海羽飞阳化工有限公司其他粗苯产品613.180.11%D、2019年单位:万元销售内容销售模式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收入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焦油精制产品直销终端客户上海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其他油类产品15,399.371.72%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炭黑产品、其他油类产品13,675.371.53%甘肃省索通工贸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11,258.561.26%新疆农六师碳素有限公司沥青类产品10,545.341.18%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针状焦9,852.071.10%直销贸易商客户BAOSTEELSINGAPOREPTELTD炭黑产品、沥青类产品、其他油类产品16,755.731.87%江苏笠昱林工贸有限公司针状焦6,042.660.67%淄博轩驰经贸有限公司其他油类产品6,019.320.67%上海现通实业有限公司炭黑产品4,607.390.51%上海文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油类产品4,157.700.46%苯类精制产品直销终端客户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三苯18,753.902.09%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苯15,578.831.74%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三苯15,163.621.69%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三苯10,531.381.18%上海浦东群华化工有限公司三苯、其他苯类产品2,790.210.31%直销贸易商客户江苏汇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苯5,840.230.65%张家港保税区泽尔贸易有限公司三苯2,385.970.27%南京宇英科技有限公司三苯、其他苯类产品1,727.180.19%上海景达化工有限公司三苯、其他苯类产品1,026.680.11%南京中弘浩业化工有限三苯926.790.1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9销售内容销售模式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收入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公司(6)客户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各期退出客户情况及退出原因、收入占比A、客户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情况整体稳定,大部分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

    部分客户出现退出的原因主要为:a、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升业务利润规模,发行人近年来不断提升直销终端客户的结构占比,部分原先合作的小型终端贸易商退出发行人下游客户名单;b、随着国家环保管控政策的更新升级,部分下游生产制造型企业实行了搬迁或停产,造成部分客户退出发行人的销售区域;c、部分下游客户的主营业务发生变更,上游原材料需求发生变化,不再向发行人采购相关产品;d、近年来因上游原材料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原因,焦油精制产品及苯类精制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为剧烈,部分下游客户因无法承担价格波动风险导致退出相关市场;e、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发行人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不断进行客户结构优化,对部分信用评分较低的客户降低或者取消授信。

    部分客户的付款结算方式不满足发行人的财务结算政策要求而退出。

    B、各期退出客户情况及收入占比2020年及2021年,公司退出客户中前10大客户的收入及收入占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报告期当期前十大退出客户2020年销售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2019年销售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2021年江阴市川江化工有限公司18,962.183.31%49,380.545.51%广西钦州市中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565.380.27%607.490.07%泰州宇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213.190.21%3,409.800.38%宜兴市诚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1,142.590.20%1,443.850.16%积信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973.160.17%--柳州市粤兴化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52.400.15%1,024.990.1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0报告期当期前十大退出客户2020年销售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2019年销售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59.470.13%--宁波德泰化学有限公司721.750.13%--抚顺市宏美贸易有限公司667.120.12%--南京科米特经贸有限公司494.060.09%656.720.07%2020年江苏笠昱林工贸有限公司不适用7,683.920.86%昇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862.550.54%上海文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157.700.46%山东维骏化工有限公司1,912.600.21%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1,866.500.21%聚鑫合一(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554.610.17%淄博雷轩经贸有限公司1,172.880.13%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华东有限公司999.860.11%常州华大明化工有限公司992.230.11%深圳汇银通供应链有限公司979.750.11%注:2022年1-6月尚未形成完整年度,因此暂未纳入统计区间。

    上述报告期前十大退出客户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其中主要的退出客户及其退出的原因情况如下:报告期当期主要退出客户退出原因2021年江阴市川江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提供的物流凭证较为单薄,无法获取最终提货用户的单据,不再符合发行客户准入要求,经讨论协商业务终止广西钦州市中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原湛江基地改质沥青客户,为贸易商,因发行人销售方向调整为实体需求工厂,故停止与其的业务泰州宇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因部分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发行人客户准入要求,故停止与该公司开展业务往来2020年江苏笠昱林工贸有限公司发行人近年来不断提升直销终端客户的结构占比,部分原先合作的小型终端贸易商退出发行人下游客户名单昇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受疫情原因、环保原因影响,该公司国内生产基地停工,不再向发行人采购上海文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湛江基地炭黑油、蒽油用户,由于湛江炭黑装置开工运行,炭黑油和蒽油由发行人内部消化,不再对外销售,故停止与其业务山东维骏化工有限公司该客户因自身经营原因,退出相关市场,不再向发行人采购聚鑫合一(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该贸易商受疫情原因、环保原因,国内产品结构发生变化,不再采购针状焦产品淄博雷轩经贸有限公司原湛江基地炭黑油用户,由于湛江基地炭黑装置开工运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1报告期当期主要退出客户退出原因行,炭黑油由发行人内部消化,不再对外销售,故停止与其业务C、报告期内主要的新增客户情况报告期内对其营业收入超过(含)10,000万元的新增客户如下:单位:万元新增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2022年1-6月旭阳营销有限公司17,063.762.35%2021年上海中昕鸿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4,133.783.21%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8,933.252.72%威海光威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10,885.711.02%上述新增客户的业务合作原因如下:报告期当期主要新增客户新增原因2022年1-6月旭阳营销有限公司旭阳集团作为国内煤化工行业头部企业之一,具有完备的煤化工产业链和稳定销售渠道,双方达成共识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2021年上海中昕鸿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客户集团战略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上海中昕鸿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接替上海妙江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发行人产品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用户为浙江宝旌客户,随着发行人收购浙江宝旌成为宝武碳业的新增客户威海光威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4、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在长期发展和生产实践过程中经过不断地摸索和改进所总结下来的,符合行业及自身的发展特点。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主要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历程、技术和管理团队、装备水平、核心技术等因素,结合国家战略、所属行业的产业政策、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符合公司自身的发展需要,契合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

    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主要原因有:(1)采购模式: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化工基础原料,价格相对透明,供应商数量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2较多。

    经过数年发展,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稳定的供应商体系,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因此,公司一般按需进行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并按月度需求签订具体的采购订单。

    (2)生产模式:公司产品兼具定制化和标准化的特征,对不同客户或者新客户而言,由于各个客户的要求不同,公司需要个性化研发生产。

    但在合作成熟后,单个客户的要求相对固定且可预测,具有标准化的特征。

    因此,公司的生产模式为“预测销售、订单驱动、适度备货”相结合,并设定安全库存,以订单为导向有利于降低库存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压力。

    (3)销售模式:下游客户的产品不同、工艺不同,所需的产品也有所差异,因此,公司一般直接面向终端客户针对性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

    经过多年的研发,公司现已拥有能够满足市场绝大部分需求的品种。

    由于下游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较快,对质量和成本较为敏感,因此公司建立了“研、产、供、销”全面协同的管理模式,以满足客户不断更新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5、发行人业务及其模式的独特性、创新内容及持续创新机制发行人业务及其模式的独特性、创新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三、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发行人的持续创新机制参见本节之“十、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之“(六)公司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六)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宝武碳业自设立以来主要产品或服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以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等化工领域为主。

    近几年,宝武碳业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始向炭材料上下游延伸布局转变,重点发展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负极材料、石墨电极等碳基新材料,目前已具备1万吨碳纤维、2.3万吨负极材料以及10万吨石墨电极生产能力。

    (七)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1、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措施发行人建立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应急准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3和响应控制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等在内的多项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制度,同时通过相关环保及安全设备的投资,使公司的生产达到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标准。

    2、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1)废气单位名称主要污染物名称具体环节主要处理设施/方法排放浓度(mg/m3)标准限值(mg/m3)处理结果宝武碳业宝山基地二氧化硫生产装置加热炉、焚烧8.19100达标氮氧化物83.21150达标颗粒物3.0920达标酚类0.1550达标非甲烷总烃4.7450达标苯0.151达标甲苯010达标二甲苯020达标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二氧化硫装置、槽区RTO/焚烧17.4030达标氮氧化物53.80150达标颗粒物3.9615达标酚类1.4050达标非甲烷总烃14.8650达标苏州宝化二氧化硫炭黑生产线湿法脱硫51550达标氮氧化物低氮燃烧120500达标颗粒物布袋除尘718达标宝化万辰二氧化硫加热炉洗净塔+燃烧4850达标氮氧化物92100达标颗粒物6.720达标酚类化合物焦油萘装置排气洗净塔120达标非甲烷总烃9120达标苯2.24达标甲苯2.915达标二甲苯未检出20达标宝化湛江二氧化硫煤焦油深加清洁煤气2030达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4单位名称主要污染物名称具体环节主要处理设施/方法排放浓度(mg/m3)标准限值(mg/m3)处理结果氮氧化物工清洁煤气62150达标颗粒物清洁煤气115达标苏州宝化湛江分公司林格曼黑度炭黑生产线湿电除尘1级1级达标氮氧化物SCR脱硝31.43150达标二氧化硫石灰-石膏湿法20.5030达标颗粒物湿电除尘7.3515达标非甲烷总烃燃烧2.66120达标武汉宝聚非甲烷总烃生产过程、物料储存与原料、产品装卸过程等排气洗净塔+TO焚烧1.88120达标酚类0100达标颗粒物5.57120达标二氧化硫3.33550达标氮氧化物108.50240达标新疆宝鑫颗粒物生产过程、物料储存与原料、产品装卸过程等烟气洗涤塔洗涤后经管式炉掺烧10.8020达标二氧化硫6.250达标氮氧化物89.4100达标非甲烷总烃0.69120达标浙江宝旌二氧化硫碳纤维碳化CC燃烧炉+RTO焚烧+碱喷淋16.7550达标氮氧化物78150达标颗粒物18.8020达标氰化氢1.081.9达标非甲烷总烃6.43120达标宝旌复材乙酸乙酯涂装作业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后高空排放0.013200达标酚类树脂生产<0.2100达标非甲烷总烃涂装作业0.89120达标二甲苯<0.0270达标颗粒物打磨、喷砂作业滤芯过滤+高空排放10.9120达标吉林宝旌氰化氢氧化碳化环节焚烧0.591.9达标氮氧化物碳化环节焚烧59.20240达标湖北宝乾颗粒物生产过程布袋除尘器5.3020达标二氧化硫1.550达标沥青烟电捕焦油器9.3020达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5单位名称主要污染物名称具体环节主要处理设施/方法排放浓度(mg/m3)标准限值(mg/m3)处理结果苯并(a)芘4.5×10-60.0003达标非甲烷总烃2.4250达标重庆宝丞二氧化硫生产过程排气洗净塔洗净,纳入VOCs治理21.34100达标氮氧化物100.25150达标颗粒物11.520达标达州炭黑二氧化硫炭黑生产线焚烧126550达标氮氧化物焚烧54240达标颗粒物布袋除尘2.118达标注:废气的排放浓度为各主要污染物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平均排放浓度。

    (2)废水单位名称主要污染物名称具体环节主要处理设施/方法排放量mg/L标准限值mg/L处理结果宝武碳业宝山基地pH生产工序生化+物化+过滤7.86-9达标COD4580达标氨氮0.1810达标苏州宝化COD全厂生产污水处理系统12.7960达标氨氮0.115达标总磷0.050.5达标总氮4.3815达标悬浮物11.5870达标石油类0.535达标pH7.666-9达标武汉宝聚COD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AO+管道送至化工区污水集中处理厂21.87500达标氨氮0.1615达标酚0.0070.5达标总氰0.050.5达标石油类0.0520达标浙江宝旌、宝旌复材、复材技研pH值碱喷淋、表面水处理物化+生化7.996-9达标COD54500达标悬浮物11400达标石油类0.8920达标氨氮31.935达标总氰化物0.0371达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6单位名称主要污染物名称具体环节主要处理设施/方法排放量mg/L标准限值mg/L处理结果总磷0.868达标吉林宝旌不直接外排//--/宝化湛江不直接外排//--/宝化万辰不直接外排//--/宝杰新能源不直接外排//--/新疆宝鑫不外排//--/重庆宝丞不直接外排//--/达州炭黑不外排//--/苏州宝化湛江分公司不直接外排//--/注1:“不外排”指产生的废水经综合利用,不对外排放;“不直接外排”指产生的生产废水送其他企业处理后合格排放;注2:废水的排放浓度为各主要污染物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平均排放浓度。

    (3)固体废弃物单位名称主要污染物名称具体环节主要处理设施/方法排放量(吨/年)处理结果宝武碳业宝山基地焦油渣生产工序综合利用2,720资源化利用活性污泥22,060资源化利用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焦油渣原料脱渣焦炉1,636资源化利用精馏残渣生产工序委外处置5.2合规处置苏州宝化一般工业垃圾全厂生产检修委外处置600合规处置一般工业污泥水处理系统1,200合规处置危废全厂生产检修30合规处置宝化万辰废矿物油机泵检修委外处置40合规处置宝化湛江焦油渣储槽综合利用20资源化利用苏州宝化湛江分公司一般工业垃圾全厂生产检修委外处置62合规处置危废30合规处置武汉宝聚废矿物油生产、检修过程委外处置9.5合规处置其他废物84.2合规处置石棉废物124.4合规处置重庆宝丞分析瓶化验室委外处置0.8合规处置废矿物油生产现场16合规处置石棉废物生产现场19合规处置新疆宝鑫焦油渣焦油蒸馏委外处置3合规处置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7单位名称主要污染物名称具体环节主要处理设施/方法排放量(吨/年)处理结果污泥污水处理站1合规处置废机油设备检维修0.20合规处置吉林宝旌废焦油碳化环节委外处置10.50合规处置湖北宝乾废机油设备检修委外处置1合规处置废焦油造粒委外处理50合规处置废弃包装材料生产工序委外处理30合规处置浙江宝旌、宝旌复材、复材技研废焦油、碳灰碳纤维碳化委外处置1合规处置污泥污水处理1合规处置废试剂瓶试验0.6合规处置达州炭黑废油桶全厂生产检修委外处置1合规处置(4)噪声单位名称主要污染物名称具体环节主要处理设施/方法排放量dB(A)标准限值dB(A)处理结果宝武碳业宝山基地噪声设备运行选用低噪设备、加装消音设备昼间56.1;夜间54.2昼间65;夜间55合格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昼间61.9;夜间52.3合格苏州宝化昼间58;夜间49合格宝化万辰昼间50;夜间44合格武汉宝聚昼间54.4;夜间48.1合格新疆宝鑫昼间55;夜间50合格浙江宝旌、宝旌复材、复材技研昼间56.7;夜间47.4合格吉林宝旌昼间50夜间40合格宝化湛江昼间54夜间48合格重庆宝丞昼间56.3;夜间47.6合格达州炭黑昼间53;夜间49合格湖北宝乾昼间48;夜间47昼间60;夜间50合格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83、公司报告期内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资和费用成本支出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日常环保支出30,970.2465,466.9964,045.4464,237.47环保设施投入11,931.3822,088.0119,851.0225,705.27合计42,901.6287,555.0083,896.4689,942.744、发行人已建、在建项目和募投项目取得环保部门相关审批文件的情况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运行、正在建设的主营业务产品生产项目及募投项目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及验收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运行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体批准产量环评批复环评验收1一期苯加氢工艺环保节能综合改造工程发行人拆除6.4万吨/年规模的Litol法粗苯精制装置,新建10万吨/年规模的K.K.法粗苯精制装置,同时整合储罐区等辅助设施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7月4日出具沪环保许管[2008]717号《关于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一期苯加氢工艺环保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已验收完成2煤气系统技术升级改造工程发行人12台焦炉的升级改造,同时配套新建10.5万立方米/时煤气精制系统、新建一套120吨/时废水处理、回收系统以及生产辅助设施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6月11日出具沪环保许评[2010]378号《关于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煤气系统技术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已验收完成3新型炭材料升级改造项目发行人年产5万吨中间相沥青,并同步将原沥青焦年产能从8万吨降至3万吨上海市宝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0月16日出具沪宝环保许[2018]208号《关于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新型炭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已验收完成4上海宝山钢铁总厂一二期项目发行人第一期建成第一座高炉、两座特炉和开坯机系统,以及无缝钢管轧机;第二国家环保局/冶金工业局于1986年1月10日出具(83)环建字第014号(83)冶环联字第001号)《关于印发宝山钢铁总厂环境评价评审意见书的通知》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9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体批准产量环评批复环评验收期建成第二座高炉、第三座转炉和连铸机系统,以及一米七热连续轧板机护法》通过后建设的项目有验收要求510万吨/年焦油深加工项目梅山分公司年产10万吨焦油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02年12月25日出具宁环建[2002]69号《关于宝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化工公司“10万吨/年焦油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6苯类产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梅山分公司年产10万吨粗苯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06年5月31日出具宁环建[2006]34号《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分公司苯类产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7焦油类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梅山分公司年产15万吨焦油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06年2月14日出具宁环建[2006]9号《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分公司焦油类产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8易地技改2*1.5万吨级新工艺炭黑生产项目苏州宝化年产3万吨新工艺炭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于1996年11月27日出具苏环(1996)272号《关于苏州炭黑厂易地技改2*1.5万吨级新工艺炭黑生产项目浒墅关选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91.5万吨/年新工艺炭黑生产线和2万吨/年软质炭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苏州宝化年产1.5万吨新工艺炭黑及年产2万吨软质炭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于2002年4月18日出具苏环管[2002]24号《关于对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1.5万吨/年硬质炭黑生产线和2万吨/年软质炭黑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106万吨/年新工艺炭黑技术改造苏州宝化年产6万吨新工艺炭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06年10月20日出具苏环建[2006]913号《关于对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已验收完成11年产炭黑65,000吨、12,000KW炭黑尾气余热发电机组三期后建设项目苏州宝化年产炭黑65,000吨、12,000KW炭黑尾气苏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6月21日出具苏环建[2010]132号《关于对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年产炭黑65,000吨、12,000KW炭黑尾气余热发电机组三期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已验收完成12宝钢广东湛江苏州宝化湛年产10万吨炭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已验收完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0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体批准产量环评批复环评验收钢铁基地项目化产工程10万吨/年炭黑项目江分公司黑于2008年7月21日出具的环审[2008]263号《关于湛江钢铁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出具环审[2015]45号《关于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成13焦油深加工10万吨/年改质沥青项目宝化湛江年产10万吨改质沥青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8年4月9日出具粤环审[2018]106号《关于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化产工程焦油深加工10万吨/年改质沥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14重钢长寿新区焦油精制项目重庆宝丞年加工能力15万吨的煤焦油精制工程,年产改质沥青8.6万吨、蒽油3.5万吨、洗油1.1万吨、工业萘1.4万吨、粗酚0.14万吨、脱酚酚油0.17万吨、轻油(粗苯)0.08万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1月15日出具渝(市)环准[2010]6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已验收完成154万吨/年硬质炭黑生产线达州炭黑年产4万吨硬质炭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于2011年8月17日出具川环审批[2011]351号《关于宝化炭黑(达州)有限公司4万吨/年硬质炭黑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16年60万吨焦油深加工、10万吨苯加氢和年产20万吨炭黑项目(一期:30万吨焦油深加工、10万吨炭黑)宝化万辰年产30万吨焦油、10万吨炭黑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3年11月12日出具内环审[2013]206号《关于乌海宝化万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60万吨焦油深加工、10万吨苯加氢和年产20万吨炭黑项目(一期:30万吨焦油深加工、10万吨炭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1750万吨煤焦油加工项目武汉宝聚年产50万吨煤焦油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3月13日出具鄂环函[2012]205号《关于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煤焦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18复合材料制品打磨固化成型配套生产线宝旌复材17,000平方米生产车间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于2017年11月17日出具绍柯环规备[2017]11号《浙江省“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受理已验收完成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1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体批准产量环评批复环评验收书》19年产1,00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和400吨配套树脂项目宝旌复材年产1,00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和400吨配套树脂绍兴市柯桥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5月30日出具绍柯环审[2016]34号《关于精功(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和400吨配套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已验收完成20年产2,000吨PAN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项目浙江宝旌年产2,000吨PAN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绍兴市柯桥区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3月21日出具绍柯环批[2014]94号《关于浙江精功新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PAN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21年产8,000吨大丝束碳纤维项目吉林宝旌年产8,000吨大丝束碳纤维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16日出具吉经环审(书)字[2016]3号《关于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大丝束碳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2218万吨/年焦油加工改扩建项目新疆宝鑫年产18万吨焦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8月20日出具新环函[2015]938号《关于新疆鑫联煤化工有限公司18万吨/年焦油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231万吨/年石墨负极材料项目湖北宝乾年产1万吨石墨负极材料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8月27日出具襄环审评[2021]68号《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宝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万吨/年石墨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24新型碳素材料项目宝化万辰年产1,200吨特种沥青乌海市海勃湾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5日出具海环审[2018]6号《关于乌海宝化万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碳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已验收完成25三高炉系统项目宝化湛江年产铁水402万吨、钢水360万吨、钢坯360万吨及钢材266万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2月14日出具粤环审[2019]51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宝钢湛江钢铁三高炉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验收完成(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体实施地址环评批复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21高性能炭纤维工业化示范项目发行人宝山区富锦路885号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5月31日出具沪宝环保许[2021]86号《关于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炭纤维工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炭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五万吨针状焦项目)宝化万辰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内乌海市海勃湾区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4月11日出具海环审[2019]2号《关于乌海宝化万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炭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五万吨针状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3炭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1万吨/年石墨负极材料)宝杰新能源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内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于2020年3月25日出具海环审[2020]1号《关于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炭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1万吨/年石墨负极材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4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宝方炭材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园区内兰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15日出具兰环审[2018]001号《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5绍兴柯桥年产12万吨PAN基碳纤维原丝项目浙江宝万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正在进行环保审批(3)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体实施地址环评批复1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兰州宝航秦川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新环承诺发[2022]7号《关于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宝化湛江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湛江钢铁厂区纬五路经二路(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23日出具湛环建[2022]19号《关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5、排污许可证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及排水许可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八、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经营资质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3情况”之“(三)主要经营资质”。

    6、安全生产许可证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宝武碳业及其子公司持有的安全生产证书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八、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经营资质情况”之“(三)主要经营资质”。

    7、环保、安全处罚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

    相关产品及服务行业情况如下:(一)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1、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公司所从事行业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国家和地方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为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同时,公司所处行业受多个自律组织的指导,包括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国际焦油协会、中国金属协会炼焦分会、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等。

    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参与行业管理与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同时发挥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等。

    序号名称简介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中期或长期行业发展计划,制定、实施行业政策和法规,并审批相关项目建设事项。

    2国家工业和信负责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制定,监测工业企业日常运行等。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4序号名称简介息化部3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负责对重污染行业的企业的环境影响作出核查和评价。

    4国家应急管理部主要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地方安全生产进行指导和监督。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等。

    6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发挥炼焦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为企业服务,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与炼焦行业利益,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协助政府搞好行业协调、管理以及企业生产经营与市场运行情况的调研,积极促进炼焦行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7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以服务为宗旨,反映企业的呼声,维护企业的权益,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业管理新机制;协助政府推进行业工作,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石油和化学工业整体水平。

    8国际焦油协会致力于为煤焦油行业的共同利益服务,维护行业诚信,促进企业自由发展,对环境和社会负责,推进技术培训工作,建立安全标准。

    9中国金属协会炼焦分会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推动自主创新,促进学科发展,围绕冶金科学技术和生产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10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由从事化学纤维生产、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关的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任务是在企业和政府部门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传达政府的意图,协助政府推行经济政策法规和完善行业管理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如下:序号实施时间发布机构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12005年12月2日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22006年7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32009年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42010年4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5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62014年6月7日国务院《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72015年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82015年4月4日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92015年5月8日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102016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5序号实施时间发布机构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年)》112016年9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122016年12月30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部《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132017年2月20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142018年7月3日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152020年1月1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订版16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172020年6月5日国家能源局《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182020年6月11日工信部《焦化行业规范条件》192020年6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20年7月30日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石化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指南》212020年9月11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22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232020年11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42021年1月11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石化绿色工艺名录(2020年版)》252021年1月15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262021年1月15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碳达峰与碳中和宣言》272021年4月19日国家能源局《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82021年9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9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中和工作的意见》302021年10月25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312021年1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322021年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332021年12月29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资源部《“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342021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6序号实施时间发布机构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352022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362022年3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二)行业发展现状公司具有较为完备的生产工艺和产品链,主营业务覆盖了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焦油深加工、苯类加工、碳基新材料生产等多个细分行业。

    1、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焦炉煤气净化是将炼焦过程中产生的荒煤气加工处理或精制,除去荒煤气中的焦油雾、氨、苯类、轻油、硫化物、氰化物、萘和煤气中的液体(即冷凝氨水等)等大量杂质,最终获得以氢气、甲烷等不凝性气体为主且符合工业或民用标准的精制焦炉煤气工艺过程。

    煤气净化工艺是伴随着国内焦炉环保政策趋严、深加工副产品价值重视而逐步普及发展起来的配套工艺;从2004年国家首次公布《焦化准入条件》,明确规定新建或改造焦炉要同步配套建设煤气净化设施。

    近十多年来我国焦炉煤气净化工艺通过不断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创新发展,已经步入世界先进行列。

    目前国内常规焦炉和半焦炉已全部配套煤气净化工艺。

    从业务属性来看,煤气净化及加工原材料来源于焦炉煤气,产品精制煤气用于工业和民用领域,工业领域主要为轧钢、炼钢使用。

    (1)市场规模煤气净化量与焦炭产量正相关。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焦炭产量4.64亿吨,同比下降2.20%。

    经估算,2021年国内焦炉精制煤气产量约为1,983.24亿立方米。

    图:2015-2021年中国焦炭产量及增速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煤气净化为焦化企业的配套工序,其供需主要受焦炉产量和开工率影响。

    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21年国内焦化产能5.26亿吨,其中1/3产能属于钢铁联合企业,2/3产能属于独立焦化企业。

    我国焦炭年产量自2000年至2014年持续增长,达到历史顶峰,之后由于焦化行业亏损严重,企业倒闭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产量开始回落。

    另外环保限产也对焦炉开工率产生影响。

    2021年国家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焦化行业一方面面临节能、降碳压力,另一方面迎来延伸焦炉煤气利用产业链、开拓焦炉煤气应用新领域的机遇,同时叠加下游钢铁产量增速放缓,国内焦炭产量也进入了平台期,与之配套的煤气净化业务将进入稳定发展期。

    2、焦油深加工焦油深加工是指将煤焦油通过化学及物理加工,分离成化工、能源等产品的过程。

    焦油深加工过程是现代煤化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煤综合循环利用的有效途径之一。

    煤焦油深加工过程得到的化学品是合成塑料、合成纤维、农药、染料、医药、涂料、助剂及精细化工产品的基础原料。

    其中许多产品无法从石油化工中得到,煤焦油深加工可促进这些行业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有利于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

    煤焦油延伸深加工得到改质沥青、针状焦、沥青基碳纤维、等静压石墨等,再进一步能够加工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电极、碳纤维材料等,能够满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8以新能源、军工等为代表的战略新兴产业对材料的需求。

    焦油深加工的原材料煤焦油是干馏煤制焦炭和煤气时的副产物。

    煤焦油产量约占炼焦装炉煤的3%-4%,与焦炭产量正相关。

    与国内焦炭产量变化同步,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14年国内煤焦油产量达到新高,实现产量1,897.53万吨,之后进入平台期,煤焦油产量小幅下滑,2018年降到1,724.29万吨,之后随着焦炭产量回升,煤焦油小幅攀升,2021年煤焦油产量达到1,826.81万吨。

    煤焦油深加工的初级产品包括煤沥青、蒽油、工业萘、洗油四大类产品,根据《焦油深加工发展潜能》披露的数据,国内煤焦油深加工产品中煤沥青占比50%-60%,蒽油占比17%-20%,工业萘占比10%-13%,洗油占比9%,其他酚油占比1%-2.5%。

    各产品占比与炼焦煤配比、荒煤气温度相关。

    基于煤焦油原材料供给,煤焦油深加工产品产量与焦炭产量趋势一致。

    根据隆众化工统计,2016年-2021年煤焦油加工量较为平稳,呈小幅波动;2021年四大产品产量1,032.79万吨,同比下降1.26%;其中煤沥青产量598.51万吨,同比增长1.90%;蒽油产量261.94万吨,同比下降8.93%;工业萘产量115.14万吨,同比增长1.56%;洗油产量57.20万吨,同比下降0.63%。

    图:2015-2021年煤焦油四大产品加工量数据来源:隆众化工2010年以来国内煤焦油深加工产能整体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根据隆众化工统计,2021年中国煤焦油四大类产品深加工产能2,525.40万吨。

    其中煤沥青产能1,427.40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9吨,蒽油产能686.25万吨,工业萘产能274.50万吨,洗油产能137.25万吨。

    煤焦油深加工作为煤化工的初级产品工序,其工艺技术较成熟。

    大型独立炼焦企业的化产单元、钢铁联合企业下属的煤化工企业拥有稳定的煤焦油资源供给保障,其开工受到的原材料不足的影响较小。

    部分中小炼焦企业由于资源不足,叠加焦炉限产等因素,其煤焦油深加工生产持续性难以保证,开工率往往较低。

    行业内拥有稳定煤焦油资源保障的深加工企业具备相对的竞争优势。

    (1)炭黑炭黑是橡胶补强填充剂,主要用于橡胶工业中的轮胎制造,是仅次于生胶的第二原材料。

    除了橡胶工业外,炭黑也作为着色剂、紫外光屏蔽剂或导电剂,广泛用于塑料、油墨、涂料和干电池等制品中。

    A、市场规模根据隆众化工统计,2016-2018年,我国炭黑产量呈现持续增长势头,2018年,全国炭黑产量为571.00万吨,创阶段新高。

    2019年受下游汽车产销下滑的影响,炭黑产量减少至440.00万吨。

    2020年炭黑产量回升至479.00万吨。

    随着2021年国内经济复苏,全国制造业生产保持着上行的势头,轮胎和汽车行业行情上行提升了炭黑需求,2021年国内炭黑产量为590.14万吨。

    近十年国内炭黑产能稳步增长,产量受需求端变化有阶段性波动。

    图:2015-2021年炭黑产能和产量情况数据来源:隆众化工根据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2018-2024年中国炭黑行业市场调研与投资方向研究报告》,炭黑的主要用途中用量最大的是橡胶用炭黑。

    橡胶用炭黑约占炭黑总量的8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0橡胶用炭黑中又以轮胎用炭黑用量最大,约占橡胶用炭黑的67%。

    非橡胶用炭黑约占11%。

    因此,炭黑生产的下游主要为轮胎行业,其应用比重约占炭黑总量的60%。

    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15年以来国内炭黑消费需求随着汽车产量和保有量的增长稳步上升,2015-2021年,表观消费量由435.06万吨增加到528.22万吨,复合增速3.29%;2019年受炭黑原料油价格高位运行、行业利润水平下降,同时汽车前期减税政策退出,轮胎行业需求下滑,叠加轮胎贸易摩擦的影响,轮胎行业对炭黑需求大幅下滑,导致当年出现负增长。

    2020年、2021年汽车销售逐步走出低谷,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2,608.20万辆和2,627.50万辆,同比增长3.4%和3.8%,汽车产销结束了自2018年以来的下降趋势;同时海外轮胎产能持续向国内转移,炭黑需求重归增长,2021年国内炭黑表观消费量达到528.22万吨,创历史新高。

    国内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和全球轮胎产业向中国转移的双重拉动下,国内轮胎行业保持了持续增长,从而带动了国内炭黑行业的发展。

    图:2015-2021年汽车保有量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图:2015-2021年橡胶轮胎外胎产量和出口量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B、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炭黑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焦油、蒽油、乙烯焦油等原料油。

    其中,煤焦油和蒽油为炼焦生成的副产品;乙烯焦油为石油精炼生成乙烯的副产品。

    因此,炭黑行业的上游为煤化工行业和石油化工行业。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的统计,炭黑原料油中煤焦油、蒽油、乙烯焦油的比例分别为49.20%、34.20%、16.60%。

    煤焦油和蒽油占原料油的比例超过80.00%,是最主要的原料油。

    因此,炭黑行业受煤化工行业的影响较大。

    上游行业对炭黑行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煤焦油及蒽油的供给和价格对炭黑供给的影响。

    煤焦油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炭黑的生产成本,对炭黑生产的影响最为明显。

    自2010年发布橡胶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2017年发布《炭黑行业准入技术规范》以来,国家从产能、能耗、环保等方面推动炭黑行业竞争结构优化。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和环保趋严因素的持续性影响,环保超低排放仍将是炭黑行业未来几年的主要政策基调,行业开工率随着落后产能淘汰将会逐步上升,同时伴随着优质产能的投入,炭黑产量预计会稳定释放且逐渐集中于大型炭黑企业,炭黑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目前,国内炭黑行业在产品结构、技术与管理、质量与成本、设备与规模、节能与环保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炭黑行业仍存在一定差距,中低端、低毛利产品产能过剩的产品结构,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炭黑行业发展。

    随着下游轮胎企业对炭黑质量要求的提高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规模小、能耗高、质量差的企业将逐渐被淘汰,而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2有循环经济模式的企业将发展良好。

    (2)改质沥青A、市场规模改质沥青主要用于生产铝电解槽的预焙阳极块、制造高功率电极的粘结剂,也可作为负极材料粘结剂或包覆材料。

    早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工业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对改质沥青作为阳极粘结剂进行研究。

    20世纪80年代,我国因引进国外电解铝产能,开始生产改质沥青满足电解铝项目需求。

    我国对改质沥青的研制及其在炭-石墨制品领域的应用相当重视,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就尝试用改质煤沥青替代中温沥青试制石墨电极、阳极糊等,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目前国内煤沥青改质处理的工业化方法主要为高温热聚法和真空闪蒸法(减压蒸馏法)。

    生产改质沥青的工艺重点是调整煤沥青的软化点、甲苯不溶物、喹啉不溶物和β树脂含量等指标。

    煤沥青是由煤干馏得到的煤焦油,再经蒸馏加工制成的沥青,其中以改质沥青为主。

    作为煤焦油深加工的第一大产品,煤沥青产量与焦炭产量趋势一致。

    根据隆众化工统计,2015年以后国内煤沥青产量进入平台期,2015年-2021年国内煤沥青产量在556.82万吨-604.37万吨之间小幅波动,2021年煤沥青产量为598.51万吨。

    图:2015-2021年中国煤沥青产能和产量数据来源:隆众化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3B、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根据百川盈孚数据,改质沥青的主要消费下游为预焙阳极61%、炭黑用原料油8%、石墨电极5%、煤系针状焦1%、其他13%、出口12%。

    电解铝是预焙阳极的主要应用领域。

    电解法生产原铝的原理是将氧化铝溶解在熔融冰晶石中,用碳素体作为阳极、铝液作为阴极进行电解;电解过程中阳极碳被氧化消耗,阴极铝离子被还原成金属铝。

    目前在电解铝行业内,电解槽的阳极普遍使用改质沥青作为粘结剂。

    对改质沥青消费需求直接拉动最大的因素是电解铝产量。

    2015年以来,中国电解铝产量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电解铝产量3,850.30万吨,改质沥青消费在270万吨左右。

    随着国内新能源车等行业的高速发展,对铝等轻量化材料需求增加,电解铝产业将维持着稳定的增长趋势,预焙阳极需求增加,直接拉动改质沥青需求。

    改质沥青需求在未来仍将维持稳定增长的趋势。

    图:2015-2021年中国电解铝产量(万吨)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改质沥青的供给与焦炭及煤焦油产量趋势一致。

    在碳达峰和钢铁去产能的大背景下,国内焦炭供给进入平台期,改质沥青供给将整体趋稳。

    企业生产开工主要取决于原材料供给,在下游需求稳定增长的趋势下,拥有资源保障优势的企业竞争力增强。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4(3)针状焦针状焦是煤沥青延伸加工产品,是优质炭素材料,具有低热膨胀系数、低空隙度、低硫、低灰分、低金属含量、高导电率及易石墨化等一系列优点,是制作高功率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锂电负极材料、特种碳素制品的原材料。

    根据原料来源的不同,针状焦分为油系针状焦和煤系针状焦两大类,两类针状焦的生产工艺各有特点,性能上也有一定的差异。

    油系针状焦技术由美国在上世纪60年代开发成功,1995年,我国锦州石化公司2万吨/年油系针状焦生产装置投产,开启我国针状焦技术工业化的序幕。

    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开发成功煤系针状焦技术,1998年鞍山沿海化工产能2万吨/年的煤系针状焦工业装置的建成,是我国煤系针状焦技术工业化的开端。

    表:针状焦分类针状焦原料主要生产商技术起源应用油系石油加工产业的重质油为原料ConocoPhillips(美国)美国20世纪60年代石墨电极、锂离子电池、电化学电容器、核石墨煤系以煤焦油沥青及馏分为原料日本新日铁旗下C-Chem日本20世纪70年代来源:《我国针状焦生产技术现状与发展方向评述》煤系针状焦生产工艺要点是:首先对煤沥青原料进行预处理,去除原料中不利于中间相小球体成长、融并的一次喹啉不溶物和高活性组分,得到精制沥青;精制沥青在460-510℃的温度及一定的时间、压力条件下进行成相反应生成针状焦生焦;生焦经1,450±50℃的高温煅烧得到针状焦。

    A、市场规模2017年以来国内针状焦供需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21年针状焦产量为108.39万吨,同比增长98.41%,其中煤系为28.24万吨,油系为80.15万吨;2017年-2021年国内针状焦总产量复合增速达到63.63%。

    2021年针状焦表观消费量130.94万吨,同比增长93.15%。

    受益于动力电池、电化学储能需求强劲增长,2017年-2021年针状焦表观消费复合增速达到54.87%。

    图:2017-2021年中国针状焦产量及增速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5数据来源:百川盈孚针状焦主要应用于锂电负极材料和高功率、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制造。

    其中石墨电极主要用作电炉炼钢和转炉炼钢LF精炼工艺上。

    受益于废钢资源的释放,2016年以来国内电炉钢产量呈现高速增长。

    根据鑫椤咨询统计,2021年国内电炉钢产量约1.18亿吨,2016年-2021年复合增速达到18.30%。

    2021年中国粗钢产量10.33亿吨,电炉钢占比约11.43%,随着钢铁行业高质量和双碳发展的推进,我国电炉钢占比持续提升,对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需求将持续增加,有效拉动上游针状焦消费进一步上升。

    图:2015-2021年中国电炉粗钢和粗钢产量数据来源:世界钢协、鑫椤资讯负极材料主要用在动力电池、电化学储能、消费电子领域;根据百川盈孚统计,其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6中动力电池消费占比近60%,2010年以后随着政策驱动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国内新能源车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2021年国内新能源车销量约300万辆。

    新能源车的快速普及也拉动动力电池消费快速增长,2021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为219.70GWh,同比增长163.40%;销量为186.00GWh,同比增长182.30%;装车量为154.50GWh,同比增长142.80%。

    受益于全球各领域锂离子电池需求大幅增长,尤其是新能源车销量的高增长,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调研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锂电负极市场出货量72万吨,同比增长97%,2017-2021年复合增长率达48.26%;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增长,动力电池装车量及上游针状焦市场空间将进一步上升。

    图:2019-2021年中国动力电池产量和装机量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B、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受益于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增长对针状焦需求拉动,针状焦行业迎来了高景气度;国内企业纷纷进行扩建及新建针状焦装置,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21年中国针状焦产能约为229万吨,其中油系针状焦产能130万吨,煤系针状焦99万吨。

    生产总量基本上可以满足国内高功率、超高功率石墨电极以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需求。

    但是,目前国产针状焦在质量上与国外企业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尤其是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接头焦以进口为主。

    2020年和2021年国内进口针状焦分别是13.20万吨和22.60万吨,占表观消费量比重分别是19.42%和17.22%。

    随着国内部分企业在原料制备、成焦工艺控制、出焦方法和生焦煅烧方式等方面的技术工艺的突破,国产针状焦正逐步替代进口。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7受成本、环保、资源供给等因素影响,国内针状焦历年供给存在一定波动。

    上游煤焦油和石油渣油等受能源价格影响,会推动针状焦成本端上涨,进一步影响针状焦企业开工率。

    3、苯类加工苯类深加工产品包括纯苯、甲苯、二甲苯、古马隆树脂、环保树脂等。

    纯苯、甲苯、二甲苯是粗苯加氢生产的主要产品,化学性质相似,因此统称为“加氢三苯”。

    古马隆树脂和环保树脂材料也是粗苯的下游产物。

    纯苯、甲苯、二甲苯都是基础有机化工原料,应用广泛。

    纯苯可用于生产苯乙烯、苯胺、苯酚、丙酮、顺酐等;甲苯大量用作溶剂和高辛烷值汽油添加剂,也用于脱烷基制苯或歧化制二甲苯;二甲苯主要用于生产精对苯二甲酸,进而生产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丁二醇酯等聚酯树脂等产品。

    纯苯、甲苯、二甲苯等和古马隆深化学合成的环保树脂材料广泛用于建设环保水性涂料。

    (1)市场规模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21年纯苯年产量约为1,426.52万吨,同比增长13.22%。

    近十年国内纯苯的产量呈现逐年递增的状态,复合增速为9.11%;其中2021年煤化工加氢苯产量为347.44万吨,较2020年产量增长1.48%。

    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21年甲苯产量约为1,279.54万吨,同比增长7.24%,其中加氢甲苯产量为35.70万吨,国内甲苯产量稳步增长。

    图:2011-2021年中国纯苯和加氢苯产量情况数据来源:百川盈孚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8(2)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自上世纪90年代起,由于粗苯加氢法生产的加氢苯纯度较高,与石油苯相差无几,目前所使用的高温加氢和低温加氢所得到的加氢苯质量都很高。

    作为石油苯的相关产品,加氢苯与石油苯有着相同的下游消费结构,并且加氢苯向石油苯市场的渗透能力在逐年增加。

    2019年以来随着恒力石化等大型一体化炼化项目投产,国内纯苯产能大幅增加,根据百川盈孚统计,尤其是石油苯产能由2018年的1,303.00万吨增加到2021年的1,857.50万吨。

    同期煤焦油加氢苯产能受成本和原料资源不足的影响,产能增幅小于石油苯,2017年加氢苯产能791.50万吨,到2021年小幅增加到814.50万吨。

    目前粗苯仍是苯加氢行业的主要原料,2019年以后粗苯供给进入平台期,导致加氢苯原料不足,2021年国内粗苯产量457.78万吨,同比下降2.28%。

    虽然纯苯产量逐年递增,但纯苯仍然存在较大的进口量。

    2021年国内进口纯苯260.14万吨,处在历史高位。

    同时纯苯下游精细化工发展拉动纯苯需求持续增长。

    根据隆众化工数据,2021年苯乙烯对于纯苯的需求量约占国内纯苯总需求量的45%,己内酰胺占17%,苯酚占14%,苯胺占12%,己二酸占7%,其他5%。

    2021年苯乙烯产量1,086.96万吨,同比增长11.13%;己内酰胺产量336.44万吨,同比增长2.41%;苯酚产量264.85万吨,同比增长24.02%。

    图:2015-2021年中国纯苯进口和出口数量数据来源:百川盈孚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9图:2016-2021年中国苯酚、乙内酰胺、苯乙烯产量数据来源:百川盈孚4、碳基新材料(1)碳纤维碳纤维是一种含碳量高于90%的无机纤维,由有机纤维(聚丙烯腈基纤维、沥青基、粘胶基等)在高温环境下裂解碳化形成碳主链结构而制得。

    作为新一代增强纤维,碳纤维具有出色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性能,既具有碳材料固有的本性特征,又兼备纺织纤维的柔软可加工性,因此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能源装备、交通运输、体育休闲等领域。

    表:碳纤维主要优点特点主要内容质量轻作为一种性能优异的战略性新材料,碳纤维密度与镁和铍基本相当,不到钢的1/4,采用碳纤维复合材料作为结构件材料可使结构质量减轻30%-40%高强度、高模量碳纤维的比强度比钢及铝合金高;模量也高于其他结构材料膨胀系数小大多数碳纤维在室温下的热膨胀系数为负数,在200-400℃时为0,在小于1,000℃时仅为1.5×10-6/K,不易因工作温度高而膨胀变形耐化学腐蚀性好碳纤维纯碳含量高,而碳又是最稳定的化学元素之一,导致其在酸、碱环境中表现均十分稳定,可制成各类化学防腐制品抗疲劳能力强碳纤维结构稳定,据高分子网统计,其复合材料经应力疲劳数百万次循环试验后,强度保留率仍有60%,而钢材为40%,铝材为30%,玻璃钢则只有20%-25%注:以上内容系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碳纤维可以按照原丝种类、力学性能、丝束规格等不同维度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碳纤维分类标准如下:碳纤维根据原丝种类主要分为PAN基碳纤维、沥青基碳纤维和粘胶基碳纤维。

    其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0中,PAN基碳纤维由于生产工艺相对简单,产品力学性能优异,用途广泛,自20世纪60年代问世以来,迅速占据主流地位,占碳纤维总量的90%以上;沥青基、粘胶基的产量规模较小。

    因此,一般主流碳纤维指PAN基碳纤维。

    表:碳纤维按原料来源分类分类原料用途特点PAN基碳纤维丙烯腈主要用于体育休闲、工业、航空航天、新能源等高强高模,T300抗拉强度大于3.5GPa,模量230GPa沥青基碳纤维中间相沥青高模量,高导热性,用于航空航天、军工等高模,模量大于600GPa;高导热,导热系数高达1,000W/mK各向同性纺丝沥青主要用作隔热材料、多用于太阳能电池行业。

    还有部分做成短切和磨碎料,用于摩擦、密封、抗静电材料强度0.35-0.85GPa。

    强度低但耐热性、耐腐蚀性、耐磨性优异粘胶基碳纤维天然纤维航天、医用具有密度低(1.7g/cm3)、热导率低(1.26W/cm·K),易于高纯化(指碱和碱上金属杂质含量碳化率很低)。

    但碳化率较低,一般不超过30%注:以上内容系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碳纤维根据力学性能主要分为通用型碳纤维(强度约为1,000MPa,模量约为100GPa)、高强型碳纤维(强度4,500MPa,模量230-250GPa)、高模型碳纤维(模量在300GPa以上)。

    但模量增加的同时会造成强度下降。

    表:日本东丽典型牌号碳纤维品牌拉伸强度(Mpa)拉伸模量(Gpa)T300/T300B3,530230T400HB4,410450T700SC4,900230T800SC5,880294T800HB5,490294T1000GB6,370294M35JB4,510343M40JB4,400377M46JB4,020436M50JB4,120420M55J/M55JB4,020540M60JB3,820588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1品牌拉伸强度(Mpa)拉伸模量(Gpa)M30SC5,490294数据来源:日本东丽碳纤维根据丝束规格按K数不同分为大小丝束。

    小丝束强度和模量大,生产成本和价格较高,一般多用于国防军工和航空航天等领域(“宇航级”);大丝束产品性能较低,生产制造成本也相对较低,主要应用于民用领域和一般工业(“工业级”)。

    日本企业以生产小丝束为主,欧美企业以生产大丝束为主。

    主流的PAN基碳纤维制造工艺包括原丝生产和原丝碳化两步。

    A、市场规模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21年国内碳纤维产量24,302.00吨,同比增长31.36%;2015年-2021年国内碳纤维产量复合增速46.09%。

    2021年国内碳纤维消费量52,549.00吨,同比增长16.64%;2015年-2021年国内碳纤维消费复合增速20.95%。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21年碳纤维行业整体进口量为33,064.56吨,较2020年上涨8.72%,出口量为4,817.87吨,较2020年上涨19.08%。

    2021年中国碳纤维行业整体进口量及出口量继续增加,增长率较2020年有所下降,一方面是国内碳纤维新产能释放的效果,另一方面由于国内执行风电等订单量增多,叠加“双碳政策”下光伏、储氢等行业迅速发展,对碳纤维需求增加,因此国内碳纤维产量增加,且增长率高于进出口数量增长率。

    根据赛奥碳纤维《2021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预测,到2025年,国内需求将达约15.62万吨,其中国产约9.72万吨,预计2021-2025年国产碳纤维需求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5%。

    2016-2021年全球碳纤维需求市场规模稳步上升,全球碳纤维市场需求2019年突破10万吨,2021年全球碳纤维市场需求量为11.80万吨,同比增长10.42%。

    2025年全球碳纤维市场需求有望突破20万吨。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2图:2016-2021年中国碳纤维产量及表观消费量情况数据来源:百川盈孚图:2016-2021年全球碳纤维需求量数据来源:赛奥碳纤维《2021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B、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2021年国内碳纤维产能扩张速度加快,而开工率相对平稳,新装置陆续投产,碳纤维产能增加,产量呈现阶梯状提高的趋势。

    “十三五”期间,国产碳纤维技术取得长足的进步。

    根据赛奥碳纤维《2021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统计,2021年,中国大陆地区碳纤维运行产能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产能国。

    从供给端来看,根据赛奥碳纤维《2021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统计,202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3年全球碳纤维运行产能共计20.76万吨,同比增长20.91%。

    从区域看,中国大陆的运行产能6.34万吨,占比最大;其次为美国4.87万吨,占比为23.50%;日本2.50万吨,占比12.00%。

    从需求端来看,根据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近年来,中国碳纤维需求量快速增加。

    2020年国内宣布双碳政策以来,风电需求的快速增长带动碳纤维消费高速放量。

    根据赛奥碳纤维《2021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统计,2021年约36.10%碳纤维需求来自于风电叶片。

    体育休闲是仅次于风电的碳纤维第二大应用,在2021年碳纤维需求中占28.10%。

    图:2021年中国碳纤维需求应用(吨)占比数据来源:赛奥碳纤维《2021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2021年的中国碳纤维市场的总体情况供不应求。

    根据赛奥碳纤维《2021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和百川盈孚数据,2016-2021年中国碳纤维需求量从1.96万吨增长到6.24万吨,复合增长率为26.06%。

    长期以来,国内碳纤维市场中进口碳纤维的供给量远超国产碳纤维。

    2020年以来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贸易整体受到较大冲击,国外碳纤维出口国内的难度加大,国内碳纤维市场整体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2020年下半年以来,日本、美国加强了对碳纤维出口中国的政策管控,导致国内碳纤维境外供应难度进一步加大。

    碳纤维的国产替代趋势日益明显。

    根据赛奥碳纤维《2021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统计,国内碳纤维需求中,国产碳纤维供应量为2.93万吨,约占需求量的46.89%,国产占比较2020年增长了8.90个百分点。

    未来在解决行业“卡脖子”和满足下游高速成长需求的背景下,国内碳纤维企业将有广阔的成长空间。

    图:2016-2025E中国碳纤维总需求(万吨)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4数据来源:赛奥碳纤维《2021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2)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和电池隔膜四部分组成,负极材料作为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占锂离子电池成本约5%-10%,锂离子电池负极主要由负极活性物质、粘合剂和添加剂混合而成后均匀涂抹在铜箔两侧经干燥、滚压而成,起到可逆地脱/嵌锂离子并储存能量的作用,是锂离子电池中起氧化反应的电极,对锂离子电池充放电效率、能量密度等性能起到决定性作用,材料主要影响锂离子电池的首次效率、循环性能等,因此负极材料的性能将直接影响锂离子电池的性能。

    从分类看,负极材料根据活性物质不同可分为碳系与非碳系两大类。

    其中,碳系负极材料具体可以分为石墨、硬碳、软碳和石墨烯等,石墨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天然石墨、人造石墨和中间相碳微球;非碳系负极材料包括硅基材料、锡基材料、钛基材料和金属锂(全固态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等。

    负极材料现阶段以石墨材料为主流,随着技术进步,负极材料从早期的天然石墨为主到目前的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共存的市场,人造石墨因循环性能好、安全性能相对占优,在动力电池市场得到广泛应用。

    天然石墨性价比较高,容量、低温等性能较好,在消费电子电池市场、动力电池市场均得以应用。

    除了石墨用作负极材料之外,硅碳、硅氧也可以用作负极材料。

    从产业链角度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上游为石墨矿石、针状焦、沥青等原材料生产企业。

    下游行业为锂离子电池行业,可以按终端用途划分为动力电池、消费电池和储能电池。

    其中动力电池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等;消费电池主要是指在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53C消费品如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中应用的电池;而储能电池主要是用于工业与家庭储能的电池。

    A、市场规模图:2016-2021年中国负极材料出货量(万吨)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2年3月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调研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锂电负极市场出货量72万吨,同比增长97%。

    进入2021年后,由于市场需求的爆发,再加上限电、双减等政策影响,负极产能供应趋紧,导致产品价格出现上涨,尤其是进入2021年下半年,负极整体价格进入上涨快速通道。

    2021年,人造石墨均价约为5万元/吨,天然石墨则为3.5万元/吨,较上年均出现上涨。

    图:2016-2021年中国负极材料价格走势(万元/吨)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2年3月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6其中,人造石墨因其高循环性能被广泛应用于下游市场,占据了目前负极材料市场的主导地位。

    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2021年人造石墨出货量占比达84%,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成为负极材料行业的主要增长点。

    相对的,天然石墨是我国负极材料行业的第二大材料,2021年出货量占比约14%,近年来出货量占比呈现下降趋势。

    图:2019-2021年中国负极出货结构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B、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根据隆众化工统计,2019-2021年我国负极材料产品产量年均增速36.89%,消费量年均增速42.33%,供给和需求双双提升,但需求端增幅更高,整体呈现供不应求的态势。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预测未来5年中国负极材料市场将以31.41%复合增长率高速发展,中国负极材料市场规模预计2025年将增加到145.00万吨;到2025年全球负极材料需求将超过190.00万吨。

    锂离子电池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动力电池、消费类电池和储能电池。

    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分析,2021年中国锂电负极材料出货量的大幅增长主要由下游锂离子电池市场快速增长带动。

    动力电池方面,中美欧三大经济体新能源汽车需求爆发式增长,带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需求快速提升。

    2021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226GWh,同比增速183%;消费类电池方面,数码市场受国产化替代带动,电动工具用锂离子电池出货11GWh,同比增长96%;储能电池方面,2021年国内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文件首次明确储能产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7(30GW)以上,为储能行业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定下基调。

    中长期在风光储一体化的推动下,国内储能将进入高速增长,带动负极材料需求消费。

    2021年储能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196%。

    从长期来看,新能源汽车行业仍会保持增长态势,对动力电池的需求也将持续;5G商用的普及带动新兴应用领域的拓展也会带来对消费电池的新需求;储能电池也属于一片蓝海市场。

    综上,负极材料行业的下游将保持高景气度,带动负极材料行业的产能释放,供需逐渐达到平衡。

    行业内具有较强研发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和品控能力的企业有望争取到更高的利润空间。

    (3)石墨电极钢铁是石墨电极最主要的下游应用。

    在电弧炉冶炼中石墨电极作为导电材料向电弧炉内输入电能,从而通过电极端部和炉料之间发生的电弧为热源进行炼钢,石墨电极是钢铁生产所需的重要耗材。

    2021年,我国石墨电极表观消费量达到58.36万吨,其中43.23%用于钢铁行业,若剔除出口部分,钢铁行业消费占比超过70%。

    A、市场规模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主要的石墨电极产销国之一,中国石墨电极已出口超过80多个国家和地区,由于价格合适、质量可靠,国际化经营已初具规模,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21年国内石墨电极产量100.91万吨,同比增长31.72%;2017-2021年石墨电极行业整体呈增长态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6.23%。

    2020年受行业亏损和新冠疫情影响,产量略有下降,同比下降4.42%。

    2021年国内石墨电极表观消费量58.36万吨,同比增长35.02%;2017-2021年石墨电极表观消费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5.63%。

    2021年国内石墨电极细分产量中,普通功率电极产量13.16万吨,占比13.04%;高功率电极25.86万吨,占比25.62%;超高功率61.90万吨,占比61.33%。

    图:2017-2021年中国石墨电极产量及表观消费量情况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8数据来源:百川盈孚图:2018-2021年中国普通功率、高功率、超高功率电极产量数据来源:百川盈孚B、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根据百川盈孚统计,石墨电极的主要下游是电弧炉炼钢,其他需求为工业硅及磷等冶炼。

    2021年,国内石墨电极消费中,电炉炼钢占比74.00%、工业硅占比14.60%、磷占比3.40%、电石占比约1.00%、其他占比约7.00%。

    据百川盈孚统计,2021年,国内石墨电极产能171.70万吨,2017年-2021年产能复合增速达到10.66%。

    随着2017年以来的新建的项目陆续投产,国内石墨电极产能整体增幅将逐步放缓,并趋于平台期。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9近些年来,我国石墨电极供需状况基本处于超高功率电极供不应求的状况,高功率电极供需基本平衡,而普通功率电极呈现供过于求的状况。

    在品种结构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目前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基本都是以超高功率石墨电极产品为主。

    2019年8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引导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力争到“十四五”末(2025年),电炉炼钢产量占比要提升至20%左右,单位能耗降低10%以上。

    电炉炼钢产量的提升对电极的需求将会有显著增加,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出于提升生产率、降低能耗的考虑,未来100~150吨超高功率电弧炉是主流发展方向,发展超高功率电弧炉是大势所趋。

    随着电炉大型化,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作为超高功率电弧炉的主要材料之一,在此需求的推动下,电极产业发展将呈现功率超高化、规格大型化。

    (三)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的特点1、焦炉煤气净化(1)行业的周期性焦炉煤气净化作为炼焦的配套工艺,其周期性受炼焦、钢铁行业影响大。

    在工业化阶段,钢铁作为重化工产业,受固定资产投资、政策调控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

    但随着中国经济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固定资产投资经过高速增长阶段后,其周期波动性趋弱;同时随着钢铁和焦化行业去产能的推进,焦炉煤气净化供需两端周期性变动趋弱。

    图:中国焦炭、粗钢、GDP同比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0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行业的区域性国内煤气净化业务存在一定区域性特点。

    焦炉煤气净化作为焦炉炼焦的配套工艺,其布局与焦炉一致,受上游焦煤资源和下游钢铁资源布局的影响;国内煤气净化业务存在北重南轻、西重东轻的特点,主要围绕上游资源端布局。

    (3)行业的季节性焦炉煤气净化行业需求受季节影响不明显。

    2、焦油深加工(1)行业的周期性焦油深加工作为煤焦产品向下游延伸的初级产品,受上游荒煤气来料影响;其行业周期性与焦炭基本一致。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固定资产投资经过高速增长阶段后,其周期波动性趋弱;同时随着钢铁和焦化行业去产能的推进,焦油深加工周期性趋弱。

    (2)行业的区域性焦油深加工存在东重西轻的特点,不同于焦炉布局贴近资源端,焦油深加工企业布局更贴近下游端,大部分分布于华北和华东地区。

    由于东部地区存在较多的下游相关配套精细化工企业,部分企业通过从西部采购焦油进行加工就近销售;部分焦化相配套企业焦油深加工产能超配,需要外购来弥补资源不足。

    (3)行业的季节性焦油深加工行业需求受季节影响不明显。

    3、苯类加工(1)行业的周期性苯类加工行业的上游行业是石化、煤加工行业,宏观经济周期和能源价格波动直接影响行业。

    纯苯行业的下游行业对应的终端产品包括汽车、建材、服装、染料、橡胶助剂和医药等,覆盖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与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息息相关。

    因此苯类加工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1(2)行业的区域性国内苯加工包括石油苯和煤焦苯,其中石油苯生产区域集中度较高,生产厂家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这些区域拥有石化工业集群,制造业也较为发达。

    国内石油苯主要集中在上海、山东、江苏和浙江等省份。

    煤焦苯是炼焦产业链向下游延伸的单元,其布局受制于炼焦,国内焦炭主产区也是煤焦苯加工的主要区域,山西、山东、陕西、河北地区的煤焦苯加工业务在国内占比较高。

    (3)行业的季节性由于苯类终端产品应用范围和消费地域分布特别广泛,除春节期间下游偏弱,其他时间行业需求受季节影响不明显。

    4、碳基新材料(1)碳纤维A、行业的周期性碳纤维行业的生产经营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

    下游碳纤维制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体育休闲、航空航天、建筑补强等领域,覆盖国民经济众多领域,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

    B、行业的区域性碳纤维行业本身在中国大陆形成以华东(山东、浙江、江苏)和吉林等地为主的产业聚集。

    下游客户与应用领域相关,涉及行业较多,因此分布较为广泛。

    C、行业的季节性碳纤维行业需求受季节影响不明显。

    (2)负极材料A、行业的周期性负极材料下游行业主要为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

    按应用领域划分,锂离子电池主要分为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

    其中,消费电池的单品价格较低且更换周期相对较短,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动力电池单品价格较高且使用周期长,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

    因此,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的周期性与下游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周期性高度相关。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2B、行业的区域性从全球范围看,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和韩国,上游的负极材料生产企业也相应地集中于中国、日本和韩国,在原材料方面尤其集中于中国,具有明显的区域性。

    从国内市场看,受上游资源和能源结构的影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企业从华南和华东地区逐步向西南、西北和中部地区布局,形成全国多点开花的局面。

    C、行业的季节性负极材料行业的季节性主要受下游行业的影响。

    消费电池方面,电子消费品的销售量通常在下半年较高;动力电池方面,新能源汽车的销售旺季为下半年,因而产量也集中在下半年。

    同时,受新年假期、春节假期及客户年初市场计划调整影响,一般第一季度为销售淡季。

    综上,负极材料行业总体上具有季节性,需求主要集中于下半年。

    (3)石墨电极A、行业的周期性石墨电极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

    石墨电极行业与钢铁工业有着非常强的相关性;而钢铁工业的发展则与经济密切相关,属于强周期性行业,因此石墨电极行业也受经济周期的影响。

    B、行业的区域性石墨电极行业产品下游主要是钢铁企业,遍布全国,宝方炭材所在兰州市是目前石墨电极产能最大的城市,拥有宝方炭材和方大炭素两大企业。

    C、行业的季节性石墨电极的生产具有连续性的特征,不存在季节性。

    在石墨电极的销售方面受钢铁生产企业的采购计划、石墨电极价格波动性及客户的预期影响,石墨电极需求表现出一定的季节性。

    (四)行业未来发展趋势2021年国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了深入实施制造强国和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明确指出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补齐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短板,将碳纤维等列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重点任务;顶层设计上明确聚焦包括新材料在内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3九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性,要求规划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7%。

    随着技术的进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不断延伸产业链,其产品功能和价值愈发广泛,除了面向传统化工业外,其产品逐步拓展到新能源等领域;在“补短板、强基础”的战略导向下,在国家经济转型升级中承接的作用愈发重要。

    1、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焦炉煤气净化是焦化生产的必备工序,2021年国家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焦炉煤气净化行业将迎来利用产业链条开拓应用新领域的机遇。

    同时,叠加下游钢铁产量增速放缓,国内焦炭产量也进入了平台期,与之配套的煤气净化业务将进入稳定发展期。

    2、焦油深加工近年来,煤焦油应用场景得到跨越式发展,根本原因在于技术、安全、品种的革新。

    行业用户需求的增长极大丰富了煤焦油的应用场景。

    一方面,煤焦油的产业链中原料和供应商的进一步推动,有利于产业源端的重组升级,优化产业流程;另一方面煤焦油技术、品质、品种的更新迭代,有利于产品的不断升级和质量改进,进一步满足用户的新需求,这些都有利于产业进一步发展,多方的推动使得煤焦油应用得到快速发展。

    3、苯类加工作为精细化工行业的原材料,苯加氢受益下游苯乙烯、己内酰胺、苯酚行业的高增长,需求持续高景气度。

    尽管近年来石油苯产能大幅增长,但国内每年仍然有部分纯苯需要通过进口来弥补供需缺口。

    焦化苯作为纯苯的重要供给,在上游钢铁、焦化行业进入产量平台期的背景下,具备粗苯原料资源保障优势的公司将能更好地发展。

    4、碳基新材料(1)碳纤维碳纤维作为国家战略重点发展行业,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当前国内碳纤维行业依然处于成长初期,未来5-10年,伴随生产成本下降、工业级应用场景打开,碳纤维行业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尤其在清洁能源装备领域,随着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风电叶片市场将受爆发式驱动,同步加大对碳纤维的使用需求。

    并且航空航天以及车载领域对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4于轻量化的需求不断扩大,碳纤维在飞机以及汽车上的使用比例将不断提升。

    (2)负极材料从市场竞争格局来看,2021年由于行业火爆的增长势头,叠加国家出台限电、双减等政策,头部企业市场集中度对比2020年有所下滑,主要原因为:一方面,下游需求旺盛,头部企业产能有限,满产满销,而其他具备产能的实力企业订单充足,产能利用率提升,挤占了市场份额;另一方面,行业石墨化供应紧缺,缺少一体化布局的企业行业话语权弱,产能利用率低,市场份额持续走低。

    (3)石墨电极双碳背景下,电炉炼钢受到政策支持。

    相较于长流程工艺,短流程工艺用废钢生产钢产品,流程主要是熔化和精炼,去掉了能耗最大的还原部分,碳排放量可明显减少。

    我国电炉钢产量和占比呈现持续提升的态势。

    未来提升电炉炼钢占比也是我国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的重点工作之一。

    电炉炼钢整体形势利好,这将进一步拉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需求。

    随着电弧炼钢炉逐渐大型化、输入功率逐渐提高,对导电电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大容量超高功率电弧炉上,小规格普通产品逐渐面临淘汰,而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由于其优异的导电性,较低的热膨胀系数和使用消耗,逐渐占据主流市场,随着电弧炼钢炉的容量和功率的扩大,对于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需求也逐渐增大。

    (五)行业进入的主要壁垒1、焦炉煤气净化(1)行业准入壁垒焦炉煤气净化作为焦炉炼焦的配套工艺,目前国内焦炉项目新建均需要产能置换,目前各地政策均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的方式。

    受此影响,国内焦炉及其煤气净化业务存在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

    (2)资金和技术壁垒焦化设施一次性投资较高,工艺和设备的选择对装置投产后的安全、稳定和环保运行非常关键,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力量支持,因此存在一定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52、焦油深加工(1)技术壁垒煤焦油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相关技术储备和创新研发。

    关键技术主要在于技术架构、技术模型、技术示范等方面的成熟度。

    煤焦油行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速度,决定了企业的竞争技术壁垒和市场占有率。

    通过新技术加入到行业生产和服务过程中,能够更好地解决行业需求和问题,保障行业服务效果,实现行业效率和客户体验的双重提升。

    (2)行业政策壁垒从外部宏观环境来看,影响行业发展的新政策、新法规陆续出台。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严格的节能减排对煤焦油行业的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煤焦油因能耗双控政策、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产能等影响,国内产量难有新的增长。

    3、苯类加工(1)资金壁垒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经济结构的缓步调整,下游客户对苯加工行业产品的需求日益提高,产品结构也在不断变化,对原料的要求也日益增高,新进企业除了在前期投入的厂房、土地、设备、装置等固定成本外,还需在研发领域包括研发团队的建设、研发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研发过程中的能耗等方面进行长期大量的投入,才有可能在苯加工行业中取得有力的竞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新进厂家的资金壁垒。

    (2)质量认证壁垒由于纯苯下游多为苯乙烯、环己酮、苯胺、己内酰胺等行业,应用比较广泛,企业对产品质量要求很高,而且要求指标各有不同,客户对供应商有严格的质量评价体系,产品除了满足国标外,还要同时满足各个用户行业标准,并且在质量有异议的情况下要以客户的质量评价体系为准,或者取得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认可,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新进厂家的质量认证壁垒。

    4、碳基新材料(1)碳纤维A、技术壁垒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6碳纤维制备流程包含上千个参数高精度控制,任何一道工序出现问题都会严重影响稳定生产和下游制品的质量,对工艺有很高的要求。

    B、资金壁垒碳纤维的研发投入高、生产设备昂贵,叠加研发和认证周期长,在初期会造成较大的现金流压力。

    而较早进入行业的企业,不仅可以实现技术和规模的积累,还可以与下游客户形成较高的粘性,较难被新进入者超越。

    纤维产线的投资门槛较高,高资金壁垒使得大量企业较难进入。

    (2)负极材料A、技术壁垒从技术角度看,负极材料的生产工艺复杂、研发周期长、品控难度大,生产企业必须有较高的应用技术实力和生产经验积累,要求生产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批量制备能力;同时,下游锂离子电池生产厂商的需求较为多样化,因此负极材料生产企业也在不断进行研发投入与技术革新,着力改进与提升生产工艺与生产效率,以满足定制化的产品需求。

    因此,负极材料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

    B、资金壁垒从资金角度看,负极材料行业的研发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较高;同时由于下游厂商的定制化需求,各负极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及产品的定制化程度较高,产品从投入研发到批量生产的周期较长,这对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形成了较高的资金壁垒。

    C、渠道壁垒由于负极材料在锂离子电池生产中的重要性,锂离子电池生产厂商通常需要经过小试、中试、大试、小批量等严格复杂的测试程序来选择负极材料供应商,上述程序成本高、耗时长,因此一旦确定了供应商后不会轻易更换。

    同时,合作过程中负极材料供应商根据锂离子电池生产厂商的需求形成的定制化工艺和产品也进一步增强了客户粘性,所以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的负极材料供应商名单通常较为稳定,新进入的厂商难以在短时间内建立销售渠道,因而存在较高的渠道壁垒。

    (3)石墨电极A、品牌及客户转换壁垒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7对下游客户尤其是钢铁厂来说,石墨电极占其总炼钢成本的比例不高,但石墨电极的质量及稳定性对其持续生产会产生重大影响,因石墨电极的质量问题将导致钢厂停产、死炉,从而影响生产效率,故下游客户对质量稳定的石墨电极供应商的产品忠诚度较高。

    新进入者不得不耗费大量的时间、运营、资金成本以进入现有的供应商体系格局。

    B、资金壁垒石墨电极生产工序多,需要许多专用机械设备和特殊结构的窑炉,建设投资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会形成较高的资金壁垒。

    C、技术壁垒目前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过程中面临生产成本高、质量表现不稳定等多方面挑战。

    如何优化石墨电极产业结构,提高石墨电极的技术含量,以技术占领市场,是电极生产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六)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和内循环发展,制造强国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加快推进,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不断延伸产业链,其产品功能和价值愈发广泛,除了面向传统化工业外,其产品逐步拓展到新能源等领域;在“补短板、强基础”的战略导向下,行业迎来了高质量增长。

    图:新兴产业生命周期图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8数据来源:化学工业《焦油深加工潜能》1、行业未来面临的机遇(1)经济双循环背景下,内需释放有效拉动基础原材料需求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我国的长期战略主线;新能源车在内的汽车消费是双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助力,由此带动产业链上游的关键零部件,以及制造零部件的负极材料、炭黑、改质沥青等原材料需求的稳步发展。

    (2)双碳战略推进进程中,能源转型有效拉动新材料需求根据我国的双碳行动战略,围绕能源供给侧提升新能源发电占比,围绕需求侧推动终端电气化,有效拉动风电、新能源车、电炉炼钢的行业的成长;由此带动产业链上游的碳纤维、针状焦、负极材料、石墨电极需求的释放。

    (3)制造业补短板格局下,碳基新材料迎来战略机遇“十三五”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有关新材料发展的政策文件,强调了新材料产业的战略地位,碳基新材料行业已然成为国家补短板的重要领域;对于包括煤化工在内的化工新材料行业来说,政策指引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继而推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化工新材料技术的创新研发投入,行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活跃度快速升温。

    (4)原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行业竞争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十三五”以来,国家陆续推进钢铁、煤炭、焦化等行业供给侧改革。

    在政策和市场推动下,包括煤化工在内的相关行业落后产能出清,产能规模有效控制、行业集中度得到提升、竞争结构取得较好优化。

    “十四五”期间,围绕原材料工业的高质量发展,“专精特新”等战略导向将进一步推动行业竞争结构优化。

    2、行业未来面临的挑战(1)全球能源价格波动带来的挑战化学原料制造业上游的原材料主要来自于煤炭、石油。

    自2020年以来,全球能源类大宗商品受供需错配、资本性支出不足、地缘政治、气候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供需格局日趋紧张,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在内的能源价格上涨,由此也导致行业成本提高。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9(2)部分细分产品产能大幅增加带来的挑战受前期下游需求旺盛的拉动,国内在石墨电极、负极材料、碳纤维领域的投资布局加大,导致产能存在大幅提升的可能性,或将引发部分细分产品的市场竞争加剧。

    三、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2021年3月,我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该纲要明确指出:1、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基础材料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2、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补齐基础材料瓶颈短板,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工程化产业化突破。

    3、巩固提升新能源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

    4、聚焦新能源、新材料及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5、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宝武碳业是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中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成为中国新型炭材料行业领先者”为愿景,致力于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

    宝武碳业深耕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冶金、医药等领域,符合前述纲要中关于新材料及基础材料领域的规划方向。

    宝武碳业正在推进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并坚持体系化推进碳资产管理实践双碳战略落地,进一步推动宝武碳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宝武碳业所从事的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碳纤维(拉伸强度≥4,200MPa,弹性模量≥230GPa)及复合纤维、电池负极材料(比容量≥50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超高功率电极(直径600毫米以上)等业务,均属鼓励类。

    (二)公司业务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宝武碳业坚持全系沥青、全系焦、全系碳纤维发展路线,完善产业链。

    宝武碳业拥有自主可控的生产工艺技术、专业化生产管理体系和智能低碳生产制造能力,并持续推动“先进材料、先进制造”的智能低碳转型新模式。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01、焦油精制产品(1)炭黑宝武碳业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硬质炭黑、软质炭黑生产工艺技术和管理体系,万吨级油炉法生产工艺水平国内领先,掌握烟气脱硝脱硫协同减排应用新技术,实现企业绿色发展。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生产优化、市场开拓,目前生产橡胶用硬质炭黑、软质炭黑系列产品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已取得的炭黑类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32项。

    公司陆续成功开发高吸碘高吸油炭黑、环保系列炭黑、非ASTM标准炭黑等特殊用途炭黑新品种,优化企业产品结构,产品质量得到米其林、固特异、佳通、三角轮胎及高端橡胶制品厂等用户的一致认可,产品出口东南亚、欧洲等地区。

    (2)改质沥青宝武碳业掌握了特级品改质沥青的生产工艺和管理体系,生产的改质沥青具有中间相含量低、浸润性好、水分、灰分和金属元素含量低等质量和产量优势,通过自主开发的核心技术形成的完善制造工艺和不断推进的智能制造技术使得产品具备明显的核心优势与低碳特色。

    公司是《YB/T5194-2015改质沥青》标准的制定者,拥有沥青类国家、行业、团体标准7项,已取得的改质沥青类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31项,同时获国际、国内、上海市发明展金、银、铜奖10多项。

    “炭材料用高品质沥青绿色制造新技术和标准研制应用”获冶金科技奖。

    经过多年来的生产研发,逐步形成了高软化点改质沥青、高品质浸渍沥青、特种沥青、中间相沥青、球状沥青、环保沥青等多品种沥青的工艺技术方案,大部分已产业化,近年来产品质量受到国内外下游高端用户的青睐。

    不仅如此,可靠的沥青质量还受到特炭生产企业信任,用于生产细结构石墨(等静压石墨)。

    新产品更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满足其低硫、低金属元素含量、高结焦值等技术要求。

    (3)针状焦公司历经十余年的不懈努力,自主开发了煤系针状焦生产技术、制备装置和管理体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经形成15.3万吨/年针状焦生产能力。

    针状焦产品被评为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针状焦工业转化项目荣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类项目,已取得的针状焦类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6项。

    公司针状焦工业装置采用的原料预处理技术具有工艺流程短、净化效果好、精制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1青收率高等特点,可有效降低针状焦的生产成本,使得针状焦产品具有较强的成本优势;在成相技术方面,根据液相炭化及碳质中间相理论,形成了与之配套的成相反应控制方法;在煅烧技术方面,公司多年来积累形成的煅烧回转窑独特内部结构,配套与之相适应的操作与维护制度,使得煅烧回转窑的生产周期显著延长,同时显著降低了产品携带杂质的风险。

    在质量方面,公司石墨电极用针状焦经用户评价,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已与日本同类产品水平相当;经过持续改进,负极用针状焦已为国内负极材料头部企业广泛采用。

    在针状焦技术研发方面,公司有完善的研发和产业化体系,该体系包括小试研究平台、中试研究平台、产品质量及原料性质分析测试平台、工程转化平台,公司目前的针状焦技术是该研发平台的研究成果。

    研发团队一直持续跟踪国内外针状焦技术的最新发展并注重客户对针状焦产品的质量反馈,利用研发体系对针状焦技术进行持续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反馈至生产制造系统来持续提升针状焦质量和规模化水平。

    (4)酚类产品公司生产焦化苯酚产品纯度可达99.9%,大于执行国标GB/T6705-2008《焦化苯酚》优等品纯度99.5%,相应水分含量最低仅0.03%,大幅度低于国标指标0.2%要求,同时产品外观呈现白色结晶,中性油试验满足不大于2#,相应产品质量优于国标要求,已取得的酚类产品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7项。

    2、苯类精制产品(1)纯苯、甲苯、二甲苯公司苯类产品(纯苯、甲苯、二甲苯)生产装置自动化程度高,产品质量稳定。

    用焦化粗苯作为原料时,无需进行预处理,既可处理轻苯,也可处理粗苯,原料的适应性强。

    使用K.K.法加氢工艺,产品较丰富,产品有纯苯、甲苯、二甲苯、重苯、非芳烃、碳9馏分等。

    已取得的苯类产品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13项。

    (2)古马隆树脂公司作为煤系古马隆树脂生产商,已取得的古马隆树脂类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9项。

    公司拥有连续聚合煤系古马隆树脂生产装置,经过多年的系统研发和产业化,目前公司拥有全系列化古马隆树脂产品,形成普通树脂、水性、功能化系列、低异味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2列、高软化点系列和液体系列。

    核心技术包括低异味技术、羟基等改性技术、液体和高软化点联产技术、软化点可控和产品净化技术和古马隆树脂乳化技术等。

    古马隆树脂系列产品包含液体、高软化点、高羟、改性、水性等环保古马隆树脂等,还包括涂料焦油,脱苯萘油等。

    高软化点树脂产品软化点可达160℃,环保古马隆树脂产品VOC含量低至20ppm以下、残油含量小于0.1%,高羟古马隆树脂羟值为30-120KOHmg/g,羟值范围广。

    宝山基地古马隆树脂生产装置实现了大规模、自动化、连续化生产并达成同一装置柔性化生产能力,研发出的全系列古马隆树脂产品满足了市场对高性能系列产品的迫切需求。

    3、碳基新材料(1)碳纤维公司PAN基碳纤维产品以12K和25K规格为主,目前拥有碳纤维生产装置5套,市场占有率位居国产碳纤维行业前列,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叶片、汽车、轨道交通、建筑补强、体育用品等领域。

    公司拥有已取得的碳纤维相关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70项。

    (2)碳纤维复合材料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领域产品包括复合材料筒体和大型无人机机体、高温增韧树脂、通用型上浆剂等。

    复合材料筒体主要采用碳纤维进行湿法缠绕工艺成型,公司拥有大型缠绕机、大型固化炉等设备,可以生产直径50mm至直径6m,长度在100mm至30m内的复合材料筒体。

    高强高韧树脂具有高强度、高韧性以及高模量等优异性能,适用于高性能缠绕制品成型。

    高温高韧树脂克服了耐高温树脂韧性差的缺点,兼具优异的力学性能和耐高温性能,适用于在高温环境下使用的缠绕制品成型。

    通用型环氧树脂上浆剂,粒径正态均匀,稳定性高,与碳纤维的浸润性优异,在碳纤维与树脂之间形成良好的界面作用。

    公司拥有独立自主的生产工艺技术、专业化生产管理体系和低碳生产制造能力,已取得的碳纤维复合材料相关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77项。

    (3)石墨电极公司现已掌握高功率(HP)和超高功率(UHP)石墨电极多项核心技术:HP、UHP石墨电极原料配方、HP、UHP石墨电极粒度配方、糊料增塑料技术、特有大规格石墨电极挤压型嘴、一次、二次焙烧温度曲线、焙烧与浸渍致密化技术、石墨化温度曲线、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3内串石墨化技术、本体与接头材料特性匹配技术、石墨电极与炼钢电弧炉匹配技术等。

    公司已取得的石墨电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共计5项。

    针对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对智能装备、质量管控、精细化生产管理等智能化要求高的特点,宝方炭材从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以“先进制造+智能制造”作为切入点,首次开发智能在线磨粉系统,解决行业磨粉质量控制的难题;首次开发处理能力达14万吨/年的高压浸渍产线;首次开发电极装出炉自动化器具、电极组串机等自动化装备。

    宝方炭材的石墨电极成型工序接头和大规格电极挤压机均从国外引进,焙烧工序采用了自动刷浆机组、电极全自动输送线、全自动浸渍系统和全自动控制隧道窑系统,石墨化工序选用串接石墨化炉、电极整串编组和整串装出炉系统,加工工序引进了3D扫描精准调整成套加工机床。

    公司对传统环保设备进行了技术改进及集成,立足于资源利用最大化,对设备的选型严格要求高效低污染,生产线均布置在厂房内,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达到国家标准。

    采用这些先进的设备及技术,宝方炭材生产的石墨电极产品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较低的电阻率及CTE值、较高的热导,显著地降低了电极本身的损耗,并提高大容量超高功率电弧炉炼钢的经济效益,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负极材料目前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已经布局三个生产基地,其中已投产基地两个,分别位于湖北襄阳和内蒙古乌海,合计产能2.3万吨;在建基地一个,位于兰州新区,规划产能10万吨。

    公司负极材料主要覆盖了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高中端市场需求,部分高端产品在石墨化后还增加了碳化工序,进一步改善锂离子电池低温性能。

    公司已取得的负极材料相关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23项。

    乌海基地及兰州基地按一体化工厂布局,包含了负极材料加工的全流程,可实现从原料预处理、造粒、石墨化、到成品筛分等全工序生产,实现石墨化自给率100%。

    (三)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1、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4纲要》指出,聚焦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及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

    这有利于新型炭材料产业继续快速发展,并指明产业趋势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指出,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基础材料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这一政策鼓励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

    宝武碳业产品中,针状焦主要用于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生产。

    其生产的负极材料是制造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而锂离子电池下游应用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有利于节能减碳;石墨电极主要用于电炉炼钢,推动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有助于冶炼工序污染物和排放物相对减少,为我国发展短流程炼钢提供基础支撑;碳纤维主要用于风电叶片、压力容器(储氢瓶)、碳碳复材(光伏发电热场材料)等,对于新能源、交通装备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宝武碳业正在对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在解决下游新能源、交通装备等行业关键材料支撑方面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中25K大丝束碳纤维获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2、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循环经济战略2021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

    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

    宝武碳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料粗苯及焦油来源于钢厂焦化工序的副产品,其主营业务是对钢铁行业焦化副产品的综合利用,通过变废为宝实现循环利用。

    焦炉煤气经宝武碳业净化后作为钢厂生产所需的能源,实现了节能减排。

    宝武碳业利用炭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实现余热发电,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电力消耗。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5《“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降低13.5%、16%左右,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利用量达到3.2亿吨。

    以废钢为主要原料的电炉炼钢相比于转炉炼钢更有利于减少碳排放。

    电炉炼钢是宝武碳业生产的石墨电极以及生产石墨电极所需的主要原料针状焦的主要应用领域。

    3、公司主营业务符合“碳中和、碳达峰”国家战略目标2020年9月中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碳中和、碳达峰”国家战略目标。

    一方面,公司的针状焦及负极材料下游应用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有利于节能减碳;石墨电极主要用于电炉炼钢,相较于传统长流程的转炉炼钢,污染物和排放物相对减少,促进钢铁产业降低碳排放,助力达成“碳中和碳达峰”远景目标;公司的碳纤维产品用于风电叶片、压力容器(储氢瓶)、碳碳复材(光伏发电热场材料)等新能源领域。

    另一方面,公司正致力于通过智能制造实现精益化管理,通过在线能效管控模型和大数据等手段控制能耗,并通过推进绿色发展理念,创建绿色工厂,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绿色经营。

    宝武碳业注重绿色制造,特别是改质沥青的生产过程采用水洗脱盐降钠工艺,利用的是废水,体现的是循环经济;焦油脱QI生产浸渍剂沥青系列产品,采用的是无溶剂法,没有废水、废渣、废气排放,全密闭,废渣100%完全利用;各基地改进沥青热聚合工艺,增加闪蒸低压低温热聚合,从而提高加热釜热效率,降低能耗,延长开工周期,提高产品质量;沥青产品有液体和固体两种形式,逐年增加液体发货比例,从而减少客户二次熔化的能耗和废气污染;为减少沥青粉尘,采用水下低温成型工艺,降低沥青转运过程的粉化率。

    4、数字化转型实现先进材料先进制造发行人所处行业本身对于流程管理、生产安全、环保低碳是有着较高的要求。

    通过智能制造的内循环与数字化转型的外循环,宝武碳业致力于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战略下的精益化生产、商业模式的创新和管理制度的变革,实现可持续发展并赋能生态圈。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6宝武碳业在宝山基地实践智能制造的基础上,推动“先进材料、先进制造”的数字化转型新模式,实现从公司运营、生产管理、安全环保到现场操作以及生态合作推动基于数据的平台化、透明化、智能化实现高效数字化工作模式。

    结合“一总部多基地”管控模式,率先推动生产碳纤维的浙江宝旌、生产石墨电极的宝方炭材和生产负极材料的乌海宝杰的数字化、智能化工厂的建设,为宝武碳业未来真正实现“智慧管理、智能生产”打下基础。

    宝武碳业部分生产基地内储槽、压力管道和泵等设备较多,对重大危险源的储槽、管道、泵等设备进行巡检,业内主要依靠人工定期巡检。

    宝武碳业通过机器视觉、大数据分析、AI、5G通讯等技术研发了防爆智能巡检机器人实现危险环节无人化值守。

    此外,宝武碳业建立了苯加氢装置在线全流程机理模型,评估产线的现状并仿真模拟装置运行状态,优化制造过程工艺参数,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降低能耗。

    公司使用基于环保、安全、危化品运输、商品预测等管理需求的移动端和APP应用,建立了数据中心实现核心数据的平台化管理。

    同时构建总部管理驾驶舱实现透明、动态全流程管控和决策,从而实现“数据核心、场景创造、流程牵引”的“数字碳业”的数字化建设路径。

    (四)公司所处产业链、连续生产工序所涉产品的可销售性、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竞争地位及技术先进性的整体情况1、公司细分行业上游及主营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情况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及所生产销售的主营产品的上游供应商类型及下游应用领域情况如下:产品类型主要产品上游主要供应商类型下游应用领域焦油精制产品炭黑煤焦油供应商(钢厂、焦油加工企业等)作为轮胎、油墨和电池工业等领域的原料改质沥青作为钢铁用石墨电极和铝业用预焙阳极块的粘结剂;作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用粘结剂或包覆材料针状焦作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和钢铁用石墨电极的原料蒽油作为炭黑生产的原料,也可用来生产精蒽和咔唑精萘作为染料中间体H酸、α-萘酚、β-萘酚和樟脑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原料苯酚作为生产酚醛树脂、己内酰胺、双酚A和己二酸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原料,在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农药、医药、塑料、染料以及香料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7精蒽作为生产氧化蒽醌、染料中间体、造纸蒸煮剂、双氧水原料、染料、塑料和医药工业等的原料咔唑用于合成染(颜)料、农药、医药、永固紫、光电新材料和合成树脂等领域苯类精制产品纯苯粗苯供应商(钢厂、焦油加工企业等)用作合成树脂、塑料、合成纤维、橡胶、洗涤剂、染料、农药、医药和炸药等的原料;在炼油工业中用作提高汽油辛烷值的掺合剂甲苯大量用作溶剂和高辛烷值汽油添加剂;甲苯衍生的一系列中间体,广泛用于染料、医药、农药、火炸药、助剂、香料等精细化学品的生产,也用于合成材料工业二甲苯用于涂料、树脂、染料、油墨等行业做溶剂;用于医药、炸药、农药等行业做合成单体或溶剂;作为高辛烷值汽油组分古马隆树脂作为各种树脂的改性剂而应用在涂料、电子材料、胶黏剂、密封剂、橡胶、油墨等领域碳基新材料碳纤维碳纤维原丝供应商风电(下游厂商制备成拉挤板后,用作风电叶片中支撑材料)、体育休闲(下游厂商制备成预浸料后,进行再加工,应用于体育休闲领域)、建筑(用作补强材料)、航空航天(下游厂商制备成碳纤维复合材料部件后,应用于航空航天多个领域)、其他(用作碳碳复合材料、压力容器制备等)负极材料石油焦供应商(石油化工企业等)、针状焦供应商(石油化工、煤化工企业等)、煤沥青供应商(煤化工企业等)是锂离子电池制造的四大关键材料(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之一。

    锂离子电池按应用场景,主要分为动力类、数码/日用类和储能类用途石墨电极主要作为导热材料用于电弧炉炼钢,也用于矿热炉、电阻炉等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覆盖了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及碳基新材料等多个细分产品和领域。

    公司的主营产品作为下游客户所需的重要原材料或者中间产品,覆盖了包括精细化工、钢铁、铝、轮胎、新能源电池、风电、体育休闲、建筑补强、航空航天等在内的多个下游应用领域,下游需求广泛。

    2、公司连续生产工序所涉产品的可销售性情况公司主营业务生产工序中所涉及的中间产品及终端产品的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8苯类精制业务钢厂/独立炼焦厂炼焦焦炭硫酸铵荒煤气冷却分离焦油轻油酚油萘油洗油精细化工炭黑轮胎中温沥青改质沥青预焙阳极电解铝针状焦负极材料动力电池沥青基碳纤维PAN基碳纤维碳纤维复合材料航空/风电/交通/体育脱氨丙烯腈聚丙烯腈原丝纯苯甲苯二甲苯苯加氢粗苯精细化工脱苯精制煤气煤气净化服务工艺流程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下游应用领域脱硫硫酸无水氨蒽油石墨电极钢铁脱酚苯酚/甲酚/二甲酚脱酚工业萘精蒽/咔唑精萘涂料/胶黏剂/电子材料/橡胶制品古马隆树脂重苯煤沥青焦油精制业务碳基新材料业务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9由上图可见,公司从事的焦油精制产品和苯类精制产品均为连续生产型,其生产工序所生产的部分中间产品如轻油、酚油、萘油、蒽油、改制沥青、针状焦等产品既可用于公司自身进一步进行产品深加工所需的生产和加工工序,也可以直接对外销售。

    公司结合各个终端产品及中间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化等灵活调整相关产品的生产节奏、产量分配及自用/外销比例,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的生产及销售效率,降低公司主营产品出现滞销或积压的风险。

    3、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竞争地位及技术先进性的整体情况(1)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A、焦油精制产品在煤焦油加工领域,大型独立炼焦企业的化产单元、钢铁联合企业下属的煤化工企业拥有稳定的煤焦油资源供给保障,其开工受到的原材料不足的影响较小。

    部分中小炼焦企业由于资源不足,叠加焦炉限产等因素,其煤焦油深加工生产持续性难以保证,开工率往往较低。

    行业内拥有稳定煤焦油资源保障的深加工企业具备相对的竞争优势。

    B、苯类精制产品自上世纪90年代起,由于粗苯加氢法生产的加氢苯纯度较高,与石油苯相差无几,目前所使用的高温加氢和低温加氢所得到的加氢苯质量都很高。

    作为石油苯的相关产品,加氢苯与石油苯有着相同的下游消费结构,并且加氢苯向石油苯市场的渗透能力在逐年增加。

    C、碳基新材料在碳纤维领域,长期以来,国内碳纤维市场中进口碳纤维的供给量远超国产碳纤维。

    国产碳纤维不断击破封锁、实现从无到有。

    目前,我国已实现多个系列和级别的碳纤维国产化,解决了高性能碳纤维自主保障问题,但行业仍然存在基础研究、产业发展失序的隐患。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壮大,碳纤维的市场应用也在不断拓展。

    除了航空航天领域需求增长,以风电叶片为主的新能源市场正成为拉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产业跨入以工业应用为主的新阶段。

    在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牵引下,我国碳纤维行业加快向更成体系、更高性能、更低成本的方向迈进。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0在负极材料领域,2021年由于行业火爆的增长势头,叠加国家出台限电、双减等政策,头部企业市场集中度对比2020年有所下滑,主要原因为:一方面,下游需求旺盛,头部企业产能有限,满产满销,而其他具备产能的实力企业订单充足,产能利用率提升,挤占了市场份额;另一方面,行业石墨化供应紧缺,缺少一体化布局的企业行业话语权弱,产能利用率低,市场份额持续走低。

    在石墨电极领域,随着电弧炼钢炉逐渐大型化、输入功率逐渐提高,对导电电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大容量超高功率电弧炉上,小规格普通产品逐渐面临淘汰,而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由于其优异的导电性,较低的热膨胀系数和使用消耗,逐渐占据主流市场,随着电弧炼钢炉的容量和功率的扩大,对于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需求也逐渐增大。

    (2)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地位A、焦油精制产品在煤焦油加工领域,公司具备市场中最大的焦油深加工能力,约211万吨。

    受益于焦油资源获取和技术质量上的优势,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产品及业务不断向产业链下游延伸。

    公司立足于沿江沿海战略布局,焦油深加工基地已覆盖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等地区。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在规模、技术、质量以及焦油资源获取等方面优势,沿炭材料产业链延伸布局,着力提高产品附加值,以保持在焦油深加工领域的市场地位。

    B、苯类精制产品在苯类加工领域,公司拥有苯类精制产品加工能力约20万吨,资源供应有保障、具有区位优势。

    公司苯加氢业务布局于江苏南京和上海,占据华东入海口地理优势,船运和仓储便利,且江浙沪地区又是下游苯乙烯产品重要产地,因此具有区位优势。

    C、碳基新材料在碳纤维领域,公司已掌握碳纤维产业链相关聚丙烯腈聚合技术、纺丝技术、碳化技术、复合材料设计、制备和应用技术等,并持续加大公司在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及下游复合材料的研发投入,以保持长期显著的技术优势。

    公司在产能规模和市场份额处于领先。

    2021年公司国产碳纤维市场占有率为34.03%,其中“25K大丝束碳纤维”是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1在负极材料领域,发行人已投产负极产能2.3万吨,在建负极产能10万吨(含石墨化产能)。

    公司是少有的能够同时掌握负极材料垂直产业链和一体化技术的制造企业,具有整体制造过程完全自供能力。

    与同行相比,公司具有不受上游原料和石墨化代加工企业制约的优势,因此产品的成本和质量稳定。

    在石墨电极领域,公司在甘肃兰州建设有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产能,目前项目部分产线已经投用,其产能及技术水平为行业第一梯队。

    公司拥有石墨电极主要原材料针状焦约15万吨的产能,可作为石墨电极生产的长期原料供应保障。

    (3)公司技术先进性的整体情况作为技术驱动型企业,公司聚焦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大力投入自主研发,以先进生产工艺和核心技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456项专利权。

    此外,公司获得了多项荣誉和资质,并主持或参与3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

    公司的先进炭材料用高性能沥青及25K大丝束碳纤维是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致力于高端负极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石墨烯、碳纳米管、新型环保树脂等碳基新材料的研发,以深化在碳基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骨干均有丰富的研发及实践经验,为公司提升产品技术驱动力提供保障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一)所处市场地位1、焦油深加工公司具备焦油深加工能力约211万吨。

    受益于焦油资源获取和技术质量上的优势,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目前,焦油深加工产业链延伸态势明显。

    预计未来2-3年,行业结构将继续优化,行业抗风险性得到明显提升。

    公司立足于沿江沿海战略布局,焦油深加工基地已覆盖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等地区。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在规模、技术、质量以及焦油资源获取等方面优势,沿炭材料产业链延伸布局,着力提高产品附加值,确保在焦油深加工领域的领先地位。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22、苯类加工公司拥有苯类精制产品加工能力约20万吨,资源供应有保障、具有区位优势。

    公司苯加氢业务布局于江苏南京和上海,占据华东入海口地理优势,船运和仓储便利,且江浙沪地区又是下游苯乙烯产品重要产地,因此公司具有区位优势。

    3、碳基新材料(1)碳纤维公司主要生产T400系列、12K、24K、25K大丝束PAN基碳纤维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叶片、预浸料、建筑补强等领域,2021年产量突破万吨,为10,079.30吨,销量为9,952.84吨,根据赛奥碳纤维《2021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披露的数据,2021年中国实际销售量为29,250吨,公司国产碳纤维市场占比为34.03%,其中“25K大丝束碳纤维”是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公司在技术方面具有优势。

    公司已掌握碳纤维产业链相关聚丙烯腈聚合技术、纺丝技术、碳化技术、复合材料设计、制备和应用技术等,技术系列覆盖整个碳纤维及复材制品产业链。

    同时,公司与国内碳纤维及复材领域大学及科研机构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产能规模和市场份额处于领先。

    公司定位于生产民用大丝束产品,质量稳定,用于风电拉挤板和预浸料等中间材料制备,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

    公司还在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方面加大了投入和研发,目前中试线已顺利投产,正在进行工业示范线的建设。

    作为高端沥青基碳纤维行业的新进者,公司将继续加大科研投入,依靠人才和管理优势,着力推动项目建设,争取尽早批量化生产,加大下游复合材料的制备,打破国外对该产品系列的垄断和封锁。

    表:发行人及碳纤维类上市公司的销量2022年1-6月销量(吨)2021年销量(吨)2020年销量(吨)2019年销量(吨)浙江宝旌4,347.959,952.84--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未披露3,761.143,422.48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1,832.121,709.29747.61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156.06116.1679.86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注1:2020年12月,发行人收购浙江宝旌,成为浙江宝旌的控股股东注2:碳纤维类上市公司尚未披露2022年1-6月碳纤维销量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3(2)负极材料公司是负极材料行业少有的,能够同时掌握负极材料垂直产业链和一体化技术的制造企业,具有整体制造过程完全自供能力。

    与同行相比,公司具有不受上游原料和石墨化代加工企业制约的优势,因此产品的成本和质量稳定。

    垂直产业链是指具有从原料到负极材料制造的整体把控能力,能够根据负极材料制造要求对原料进行反向定制。

    公司自有针状焦、沥青等原料产品,原料成本占负极材料比重较大,垂直产业链布局将显著增厚产品毛利率水平,并有助于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一体化是指具有负极材料制造的整体自供能力,尤指石墨化环节。

    石墨化是控制成本的关键,受能耗双控政策影响,石墨化价格呈上涨趋势。

    自建石墨化可提升利润,并保障供应,提高质量。

    公司有稳定的石墨化电阻料废料处置钢厂和铝厂客户资源,有较好的成本竞争优势。

    公司已投产负极产能2.3万吨,在建负极产能10万吨(含石墨化产能)。

    作为行业新进者,公司将立足垂直产业链的优势和负极一体化产能的优势,着力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开拓市场,进入行业第一梯队。

    (3)石墨电极公司在甘肃兰州建设有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产能,目前项目部分产线已经投用,其产能及技术水平为行业第一梯队。

    此外,由于在石墨电极上游针状焦领域,宝武碳业拥有约15万吨产能,因此可很好满足宝方炭材的原料供应保障,形成竞争优势。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

    目前市场上尚未出现与宝武碳业在行业类别、业务、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业务规模等方面均具有较高可比性的公司。

    故从各领域分别选取业务具有相似性的公司作为发行人的可比公司,在焦油精制产品领域的包括宝丰能源、黑猫股份、龙星化工、永东股份;在苯类精制产品领域包括金能科技、中国旭阳集团、新阳集团;在碳基新材料领域包括中复神鹰、光威复材、中简科技、杉杉股份、贝特瑞、翔丰华、方大炭素。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42、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情况对标细分业务证券代码公司名称主营业务焦油精制产品600989.SH宝丰能源宝丰能源主要业务是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包括煤制烯烃、焦化、精细化工等产品,其中煤制烯烃为其最主要的业务。

    002068.SZ黑猫股份黑猫股份主要从事炭黑、焦油精制和白炭黑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其中炭黑产品占逾八成,是黑猫股份最主要的主营业务产品。

    黑猫股份自2004年以来产销量一直保持国内炭黑行业领先地位,并于2013年基本完成国内产能布局,产能规模目前已跻身世界炭黑企业前列。

    002442.SZ龙星化工龙星化工主要业务为炭黑、白炭黑及煤焦油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为国内炭黑行业骨干企业。

    002753.SZ永东股份永东股份是一家基于对煤焦油资源深入研发及应用的企业,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

    苯类精制产品603113.SH金能科技金能科技是一家资源综合利用型、经济循环式的综合性化工企业。

    主要业务有精细化工、煤化工、石油化工三大板块。

    1907.HK中国旭阳集团中国旭阳集团创立于1995年,从事焦化粗苯加工及高温煤焦油加工业务。

    中国旭阳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焦炉煤气制甲醇生产商之一、中国最大的工业萘制苯酐生产商之一。

    未上市新阳集团新阳集团成立于2013年10月,是以制造业为主,并集金融、贸易等为一体的多元化集团。

    新阳集团现已形成25万吨/年粗苯加氢、15万吨/年顺酐、80万吨/年苯乙烯、10万吨/年苯酐等生产规模。

    碳基新材料688295.SH中复神鹰中复神鹰是一家专业从事碳纤维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外销售主要产品为碳纤维。

    300699.SZ光威复材光威复材是专业从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以碳纤维为核心,以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链上下游为主线,形成了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协同发展的业务体系。

    300777.SZ中简科技中简科技是专业从事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企业,主要产品为碳纤维及其织物,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

    600884.SH杉杉股份杉杉股份现有业务覆盖锂离子电池材料、电池系统集成(包括锂离子电容、动力电池PACK)、能源管理服务和充电桩建设及新能源汽车运营等新能源业务,以及服装、创投和融资租赁等业务,其中新能源业务已经成为杉杉股份主要的业绩来源及未来发展重点。

    835185.BJ贝特瑞贝特瑞是一家以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和正极材料为核心产品的新能源材料研发与制造商。

    贝特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5对标细分业务证券代码公司名称主营业务瑞围绕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领域形成了完善的产品及产业链布局。

    300890.SZ翔丰华翔丰华是一家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是国内先进的锂电池负极材料供应商,主要产品分为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两大类,产品应用于包括动力(电动交通工具,如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等)、3C消费电子和工业储能等锂离子电池领域。

    600516.SH方大炭素方大炭素是优质炭素制品生产供应基地,涉核炭材料科研生产基地。

    主导产品有超高功率、高功率、普通功率石墨电极;高炉用微孔炭砖、半石墨质炭砖,铝用普通阴极炭砖、大截面半石墨质阴极炭砖,石墨化阴极炭砖,各种矿热炉用内衬炭砖;高档炭糊;特种石墨制品、生物炭制品、炭毡和炭/炭复合材料等炭素新材料产品。

    (三)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特点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特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十、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一)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四)竞争优势1、产业链优势宝武碳业是全球领先的焦油加工企业,具备从焦油、粗苯等原材料延续至多种碳基新材料的全流程、全产业链的生产及加工能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武碳业已具备约211万吨焦油加工能力、20万吨苯加氢生产能力、15.3万吨针状焦、52.6万吨改质沥青生产能力。

    在碳基新材料领域,宝武碳业已具备1万吨碳纤维、10万吨石墨电极以及2.3万吨负极材料生产能力。

    2、研发优势宝武碳业聚焦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大力投入自主研发,以先进生产工艺和核心技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宝武碳业获得了多项荣誉和资质,并主持或参与3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

    宝武碳业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致力于高端负极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石墨烯、碳纳米管、新型环保树脂等碳基新材料的研发,以深化在碳基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

    宝武碳业现有核心技术骨干均有丰富的研发及实践经验。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63、产品升级优势宝武碳业近年来深耕碳基新材料领域,业务已覆盖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负极材料、石墨电极、环保树脂材料等多种新材料。

    宝武碳业目前已有碳基新材料产能包括1万吨碳纤维、10万吨石墨电极以及2.3万吨负极材料。

    4、团队优势宝武碳业核心团队均拥有相关领域丰富的管理、运营及技术经验,在产品技术研发、生产制造管理、采购与营销、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拥有多年从业经历,对碳基材料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洞察。

    宝武碳业通过实施核心员工持股,构建核心员工和宝武碳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将宝武碳业的经营业绩和员工努力紧密结合,形成与核心员工效率、效益挂钩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竞争劣势作为非上市企业,公司融资渠道较为有限,主要通过自身积累或银行借款筹措资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发行人业务的发展。

    为了保持长期竞争力并满足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日益趋严的要求,公司需要持续加大设备、研发、市场开拓和环保投入,不断更新工艺和技术设备,加强新产品的研发与新技术的应用、优化产品结构,这对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综合实力都有较高的要求。

    五、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一)主要产品及服务的产能及产量情况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1、焦油精制产品期间项目焦油精制产品针状焦(万吨)改质沥青(万吨)炭黑(万吨)精萘(吨)焦化苯酚(吨)精蒽(吨)咔唑(吨)2022年1-6月产量6.0025.9111.183,266.731,615.14688.00226.00产能15.3052.6028.5010,350.006,697.002,000.00860.002021年产量4.5144.5724.147,517.103,278.061,254.30435.75产能15.3052.6028.5010,350.006,697.002,000.00860.0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72020年产量1.6230.9223.777,726.763,366.00557.70221.25产能8.0042.6028.5010,350.006,697.002,000.00860.002019年产量5.4823.3519.888,173.183,638.961,633.70635.00产能8.0025.0028.5010,350.006,697.002,000.00860.002、苯类精制产品期间项目苯类精制产品纯苯(万吨)甲苯(万吨)二甲苯(万吨)古马隆树脂(吨)2022年1-6月产量9.551.680.531,354.00产能17.343.391.062,120.002021年产量17.622.910.922,156.80产能17.343.391.062,120.002020年产量17.622.830.881,638.20产能17.343.391.062,120.002019年产量17.312.980.951,555.50产能17.343.391.062,120.003、碳基新材料期间项目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吨)石墨电极(吨)负极材料(吨)2022年1-6月产量5,005.461,860.006,578.08产能10,000.00100,000.0023,000.002021年产量10,079.3029.002,184.21产能10,000.00100,000.0023,000.002020年产量---产能---2019年产量---产能---4、焦炉煤气净化服务单位:亿立方米期间项目煤气处理量2022年1-6月产量10.65产能27.592021年产量22.87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8期间项目煤气处理量产能27.592020年产量23.49产能27.592019年产量23.65产能27.59注:因公司2019年从事精制煤气销售业务,当年产能及产量数据为公司精制煤气产品的产能与产量。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收入情况1、报告期内按产品划分的收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的收入构成如下: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精制煤气------295,618.6533.27%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8,854.765.37%71,126.706.75%73,032.9113.16%--焦油精制产品炭黑85,671.9611.85%168,563.4215.99%109,515.3919.74%109,534.2912.33%沥青168,866.3723.36%187,207.4517.76%74,511.5913.43%75,637.238.51%针状焦40,548.725.61%26,914.812.55%11,111.742.00%38,435.954.33%其他油类副产品157,435.8121.78%231,867.7522.00%116,190.4620.94%142,958.3316.09%小计452,522.8662.59%614,553.4358.31%311,329.1856.11%366,565.8041.25%苯类精制产品三苯85,386.7011.81%137,290.7313.03%72,186.3013.01%92,304.8010.39%其他苯类产品5,044.150.70%6,464.990.61%4,233.750.76%4,498.870.51%小计90,430.8512.51%143,755.7113.64%76,420.0413.77%96,803.6710.89%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67,192.269.29%132,591.9612.58%----负极材料1,589.270.22%803.150.08%----石墨电极2,026.050.28%------小计70,807.589.79%133,395.1112.66%----其化工品30,406.924.21%55,643.775.28%69,709.2612.56%100,512.9611.3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9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他业务贸易业务其他产品及服务39,942.145.52%35,407.943.36%24,403.404.40%29,150.353.28%小计70,349.069.73%91,051.718.64%94,112.6616.96%129,663.3114.59%主营业务收入合计722,965.11100.00%1,053,882.66100.00%554,894.80100.00%888,651.45100.00%2、报告期内按地区划分的收入情况报告期内,按照地区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收入分析”之“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布分析”。

    (三)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客户群体公司产品销往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广东、广西、内蒙古、山东、福建、甘肃、吉林等十余个省市,以及部分海外市场。

    作为基础煤化工材料和碳基新材料的制造商,公司下游客户属于不同行业。

    公司焦油精制产品主要包括改质沥青、针状焦、炭黑类产品和其他油类产品,下游主要客户为炼铝、电极、苯酐和轮胎企业。

    公司苯类精制产品主要包括纯苯、甲苯、二甲苯等,下游主要客户为苯乙烯加工企业。

    公司煤气净化服务的客户为钢铁企业。

    公司碳基新材料主要产品包括碳纤维、石墨电极和负极材料,主要客户为新能源、风电行业企业、体育休闲、建筑补强、锂离子电池、钢铁企业、其他冶炼企业和“双碳”相关的应用企业。

    (四)销售价格的总体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如下:单位:元/千立方米、元/吨业务产品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销售均价市场均价销售均价市场均价销售均价市场均价销售均价市场均价精制煤气精制煤气------1,250.07-焦油精制产品业务炭黑8,269.638,231.566,984.157,211.404,629.184,790.425,460.495,437.31沥青5,131.375,243.514,201.584,293.362,397.052,341.402,851.343,034.29针状焦8,003.038,690.665,637.126,287.103,634.213,946.7111,401.7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0业务产品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销售均价市场均价销售均价市场均价销售均价市场均价销售均价市场均价苯类精制产品业务纯苯7,409.217,468.766,151.446,292.863,464.263,516.084,324.684,446.60甲苯6,377.576,490.984,827.044,982.013,218.933,379.104,608.754,787.51二甲苯6,550.026,609.564,954.475,026.803,413.373,464.524,959.315,080.94碳基新材料业务碳纤维135,971.74134,705.01122,644.41123,315.25----负极材料40,695.7240,993.9938,032.1442,667.65----石墨电极16,902.9920,542.22------注:1、上述产品市场价格除针状焦外均来源于百川盈孚;2、针状焦市场价格来源于鑫椤咨询,为锦州生焦公开价格,该数据自2019年5月开始披露,故未列示2019年市场均价并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原因分析如下:1、2019年,发行人向宝钢股份采购焦炉煤气经净化加工后生成精制煤气全部向宝钢股份销售,双方合作为“一对一”定向模式,宝武碳业采购焦炉煤气的价格为宝钢股份焦炉煤气的成本,宝武碳业向宝钢股份销售精制煤气的价格为根据宝武碳业精制煤气生产成本定价,同市场精制煤气销售定价模式不同,无相应可比的价格。

    2、发行人炭黑、沥青等焦油精制产品价格同市场价格相比无明显差异;发行人针状焦产品销售价格与可比市场价格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发行人针状焦产品包含了针状焦、负极用焦、沥青焦等系列焦类产品,前述焦类产品均以低软化点煤沥青为原料,发行人针状焦产品规格、型号及产品类型构成与可比产品有差异,前述原因导致了发行人针状焦产品价格同可比产品价格存在一定差异。

    3、发行人苯类精制产品价格同市场价格相比无明显差异。

    4、发行人碳纤维产品价格同市场价格相比无明显差异;2021年负极材料产品销售价格略低于市场价格,主要是由于发行人负极产品处于市场拓展阶段,基于市场开发在销售定价上略低于市场价格;石墨电极产品销售价格略低于市场价格,主要是由于参考的市场价格为挂牌价格,挂牌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存在一定差异。

    (五)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22年1-6月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1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54,843.097.55%2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3,082.573.18%3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21,917.863.02%4中铝物资有限公司19,598.542.70%5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合并)17,354.702.39%前五大客户合计136,796.7718.84%2021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96,290.739.06%2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54,349.775.11%3上海中昕鸿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4,133.783.21%4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32,774.163.08%5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8,933.252.72%前五大客户合计246,481.6823.19%2020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100,359.2017.54%2上海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0,119.557.01%3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27,520.524.81%4江阴市川江化工有限公司18,962.183.31%5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7,433.523.05%前五大客户合计204,394.9735.73%2019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331,357.0636.99%2江阴市川江化工有限公司49,380.545.51%3上海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9,647.144.43%4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8,753.902.09%5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578.831.74%前五大客户合计454,717.4750.76%注:上表中的“(合并)”后缀代表该法人主体及其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单一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存在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本招股说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2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中披露的关联方外,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述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六)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中相比上期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序号新增客户名称客户成立时间业务获取方式首次合作时间新增原因与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2022年1-6月较2021年新增客户的情况1中铝物资有限公司2018年自主开发2019年其下游客户需求增长,使得该客户对公司的采购相应增加公司与该客户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2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合并)2010年自主开发2018年新增改质沥青及纯苯等产品的销售公司与该客户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2021年较2020年新增客户的情况1上海中昕鸿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自主开发2021年通过评审,与该公司开展华东到川渝地区混合芳烃、二甲苯等化工品贸易公司与该客户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2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2006年自主开发2011年公司战略客户,从2011年开始合作公司与该客户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3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2年自主开发2019年公司战略合作客户,为风电碳纤维拉挤领域大型生产供应商。

    发行人收购浙江宝旌后,该客户成为发行人合并口径前五大客户公司与该客户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2020年较2019年新增客户的情况1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1992自主开发1995前身是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与其一直有业务合作。

    公司与该客户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3序号新增客户名称客户成立时间业务获取方式首次合作时间新增原因与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客户因生产经营需求稳步上升,向公司采购炭黑量进一步增加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2019年较2018年新增客户的情况1上海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自主开发2018年2019年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开展华东到川渝地区混合芳烃、二甲苯等化工品贸易新业务,该公司经评审纳入该业务新客户公司与该客户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七)报告期内客户平均销售规模及报告期内的新增、退出情况和原因,新增客户的同类产品售价、毛利率、信用期限、结算模式与旧客户之间的差异情况1、按照销售金额分层披露报告期内客户平均销售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同销售金额区间的客户数量分布及平均销售规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销售金额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客户数量收入平均销售规模客户数量收入平均销售规模客户数量收入平均销售规模客户数量收入平均销售规模>10,0009173,901.6919,322.4119401,347.4321,123.558204,045.4725,505.6812512,305.2242,692.101,000-10,000148419,865.172,836.93173498,604.362,882.1189252,902.092,841.60102289,252.872,835.81100-1,000312118,832.82380.87367141,518.83385.6123589,478.27380.7621480,761.86377.39<10072810,365.4414.2448512,412.0325.595428,468.9815.631866,331.5034.04合计1,197722,965.11603.981,0441,053,882.661,009.47874554,894.80634.89514888,651.451,728.89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数量随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收购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增加而逐年增加。

    同时,公司以内销为主,大客户主要为境内终端用户或贸易商,年度1,000万元以上交易规模的客户收入构成了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该等客户占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20%、82.35%、85.39%和82.13%;年度100万元以下交易规模的客户数量较多,但合计贡献的收入占比较少。

    2、按照销售金额分层披露报告期内的客户新增、退出情况和原因单位:万元销售金额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新增数量退出数量新增数量退出数量新增数量退出数量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4销售金额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新增数量退出数量新增数量退出数量新增数量退出数量>10,0001/31--1,000-10,0008/533117100-1,00058/181417338<100115/25127339758合计182/488318481103注1:当年新增客户为上年度无交易,本年度有交易客户;退出客户为上年度有交易,本年度无交易客户;注2:2022年1-6月尚未形成完整年度,因此未统计客户退出情况。

    2020年新增客户481家,退出客户103家,变动客户主要为当年销售金额在100万以下的客户。

    2021年新增客户488家,退出客户318家,变动客户主要为当年销售金额在1,000万以下的小规模贸易商,其变动对发行人收入影响较小。

    2022上半年新增客户182家,变动客户主要为当年销售金额在100万以下的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发生变化的原因主要有:(1)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升业务利润规模,发行人近年来不断提升直销终端客户的结构占比,部分原先合作的小型终端贸易商退出发行人下游客户名单;(2)随着国家环保管控政策的更新升级,部分下游生产制造型企业实行了搬迁或停产,造成部分客户退出发行人的销售区域;(3)部分下游客户的主营业务发生变更,上游原材料需求发生变化,不再向发行人采购相关产品;(4)近年来因上游原材料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原因,焦油精制产品及苯类精制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为剧烈,部分下游客户因无法承担价格波动风险导致退出相关市场;(5)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发行人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不断进行客户结构优化,对部分信用评分较低的客户降低或者取消授信。

    部分客户的付款结算方式不满足发行人的财务结算政策要求而退出。

    3、新增客户的同类产品售价、毛利率、信用期限、结算模式与旧客户之间的差异情况(1)新增客户和旧客户的同类产品售价、毛利率对比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5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客户的主要同类产品售价和毛利率与旧客户对比如下:单位:元/吨2022年1-6月产品名称售价比较情况毛利率比较情况新增客户平均售价旧客户平均售价差异率新增客户毛利率旧客户毛利率毛利率差异炭黑/8,269.63//7.53%/沥青5,403.495,112.015.70%8.50%1.39%7.11%针状焦8,199.748,000.522.49%20.18%18.34%1.84%其他油类副产品3,717.044,153.64-10.51%14.94%6.80%8.14%三苯7,369.057,207.152.25%13.05%12.63%0.43%其他苯类产品7,123.085,007.7542.24%12.99%6.85%6.14%2021年度产品名称售价比较情况毛利率比较情况新增客户平均售价旧客户平均售价差异率新增客户毛利率旧客户毛利率毛利率差异炭黑6,868.056,997.87-1.86%14.83%16.29%-1.46%沥青4,139.524,215.21-1.80%10.71%9.89%0.82%针状焦5,666.025,635.630.54%5.28%1.17%4.12%其他油类副产品3,273.843,392.66-3.50%-1.01%1.77%-2.79%三苯5,614.525,954.72-5.71%13.00%19.64%-6.64%其他苯类产品4,212.184,177.380.83%23.66%17.59%6.07%2020年度产品名称售价比较情况毛利率比较情况新增客户平均售价旧客户平均售价差异率新增客户毛利率旧客户毛利率毛利率差异炭黑4,946.584,615.907.16%11.35%9.24%2.10%沥青2,458.622,377.183.43%6.55%5.18%1.37%针状焦4,093.813,599.4413.73%-31.72%-47.20%15.47%其他油类副产品1,985.282,475.17-19.79%1.94%6.63%-4.69%三苯2,946.593,433.93-14.19%-3.15%9.88%-13.03%其他苯类产品4,449.923,033.1746.71%12.06%9.85%2.21%注:1、新老客户价格差异率=(新增客户平均售价-旧客户平均售价)/旧客户平均售价;2、碳基新材料为公司2021年度开始产生收入的业务,因此当年度不存在同类产品旧客户。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62020年度,公司针状焦新增客户销售均价及毛利率均高于旧客户。

    主要由于新增客户销售额较低,仅为880.33万元,大部分为初次小批量采购,因此导致新增客户销售单价及毛利较高。

    2020年度,公司其他油类副产品新增客户销售均价及毛利率均低于旧客户,主要是由于销售给新增客户的产品类型较旧客户存在差异,因此导致新增客户销售单价及毛利较低。

    2020年度,公司三苯新增客户销售均价及毛利率均低于旧客户,主要是由于销售给新增客户的时点较旧客户存在差异,由于三苯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导致新增客户销售单价及毛利较低。

    2020年度,公司其他苯类产品新增客户销售均价高于旧客户,主要是由于销售给新增客户的产品类型较旧客户存在差异,因此导致新增客户销售单价较高。

    2021年度,公司其他油类副产品新增客户销售均价及毛利率均低于旧客户,主要是由于销售给新增客户的产品类型较旧客户存在差异,因此导致新增客户销售单价及毛利较低。

    2021年度,公司三苯新增客户销售均价及毛利率均低于旧客户,主要是由于销售给新增客户的产品类型较旧客户存在差异,以及2021年三苯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销售给新增客户的时点主要分布在市场价格的低点,导致新增客户销售单价及毛利较低。

    2022年上半年,公司沥青产品新增客户销售均价及毛利率均高于旧客户,主要是由于销售给新增客户的时点较旧客户存在差异,2022年上半年改质沥青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销售给新增客户的时点主要分布在市场价格的高点,导致新增客户销售单价及毛利较高。

    2022年上半年,公司其他油类副产品新增客户销售均价低于旧客户,而毛利率高于旧客户,主要是销售给旧客户的产品中包含单价较高的工业蒽、咔唑、精蒽等产品,销售给新增客户的产品中高毛利的洗油Ⅱ号产品相对较多,因此,销售给新增客户的产品类型较旧客户存在差异导致新增客户销售均价低于旧客户,而毛利率高于旧客户。

    2022年上半年,公司其他苯类产品新增客户销售均价及毛利率高于旧客户,主要是由于销售给新增客户产品中古马隆树脂相对较多,该产品的售价和毛利率较高,导致新增客户销售单价及毛利较高。

    (2)新增客户和旧客户信用期限、结算模式对比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不同销售模式下客户的资本实力、业内口碑、过往合作回款情况、合作产品种类及频率、境内外客户等多因素综合考量并确定结算政策和信用期限,新增客户的结算政策和信用期限与老客户不存在显著差异。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7六、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一)报告期内按业务分类的主营业务成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产品及服务的分类如下: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精制煤气------280,489.2734.24%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5,342.655.40%65,449.457.05%65,445.0012.60%--焦油精制产品炭黑79,220.1412.10%141,305.0515.21%99,281.6419.11%99,142.4112.10%沥青165,678.9825.30%168,401.8818.13%70,396.6513.55%70,450.708.60%针状焦33,104.185.06%26,546.292.86%16,219.773.12%28,123.943.43%其他油类副产品146,292.0822.34%228,808.2324.63%109,283.6421.04%130,660.6715.95%小计424,295.3864.80%565,061.4560.83%295,181.7056.82%328,377.7240.09%苯类精制产品三苯74,554.3311.39%110,744.1011.92%65,126.6312.54%79,979.249.76%其他苯类产品4,662.950.71%5,280.920.57%3,804.700.73%4,145.700.51%小计79,217.2812.10%116,025.0212.49%68,931.3313.27%84,124.9510.27%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52,329.367.99%97,674.1110.51%----负极材料1,202.630.18%705.260.08%----石墨电极1,507.620.23%------小计55,039.628.41%98,379.3810.59%----其他业务化工品贸易业务29,479.744.50%54,885.455.91%69,446.1113.37%100,001.1912.21%其他产品及服务31,354.264.79%29,187.133.14%20,525.753.95%26,113.823.19%小计60,834.009.29%84,072.589.05%89,971.8617.32%126,115.0115.40%合计654,728.94100.00%928,987.88100.00%519,529.90100.00%819,106.95100.00%(二)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量和采购价格情况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8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万吨、千立方米2022年1-6月原材料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占比焦油379,921.6098.2651.22%粗苯67,918.4513.619.16%炭黑用原料油32,083.167.754.33%碳纤维原丝37,889.830.965.11%合计517,813.04-69.82%2021年原材料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占比焦油440,762.65154.4443.35%粗苯92,558.6824.489.10%炭黑用原料油75,238.3224.127.40%碳纤维原丝60,185.142.025.92%合计668,744.79-65.78%2020年原材料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占比焦油186,640.03114.9731.09%粗苯53,206.3625.178.86%炭黑用原料油51,977.0527.348.66%合计291,823.45-48.61%2019年原材料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占比焦炉煤气277,226.392,364,823.0031.79%焦油183,965.6383.6621.10%粗苯43,910.6815.645.04%炭黑用原料油62,849.5924.607.21%合计567,952.29-65.13%注1:炭黑用原料油为发行人用于生产炭黑的原材料,包括了煤系炭黑油、蒽油、乙烯焦油等公司主要原材料有焦油、粗苯、炭黑用原料油、碳纤维原丝、焦炉煤气等。

    上述原材料中焦炉煤气为2019年宝武碳业同宝钢股份宝山基地关于焦炉煤气处理定向化业务的原材料,为定向采购;其他原材料中焦油、粗苯、炭黑用原料油除关联方供应部分,非关联方的市场供应充足;碳纤维原丝主要向非关联方采购;公司在长期业务过程中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9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2、原材料采购价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情况如下:单位:元/千立方米、元/吨原材料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焦炉煤气---1,172.29焦油3,866.602,854.021,623.432,198.91粗苯4,991.563,781.272,113.802,807.44炭黑用原料油4,140.053,118.891,901.322,554.46碳纤维原丝39,492.1629,753.98--(三)公司的主要能源采购量和采购价格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主要消耗的能源情况如下:类别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电力电力消费金额(万元)27,873.2639,369.6923,372.6429,018.01耗电量合计(万千瓦时)47,506.5572,831.2137,093.7245,522.89天然气天然气消费金额(万元)5,128.085,186.97149.00-天然气用量(万立方米)2,019.842,007.5778.00-蒸汽蒸汽消费金额(万元)11,760.7617,985.3923,279.3227,294.84蒸汽用量(万吨)45.1693.40104.18122.70焦炉煤气焦炉煤气消费金额(万元)7,853.5611,652.1314,208.9917,076.81焦炉煤气用量(万立方米)5,142.5611,123.5311,508.4912,110.08高炉煤气高炉煤气消费金额(万元)5,127.986,963.586,248.402,550.04高炉煤气用量(万立方米)15,894.2740,463.0639,357.3117,122.95(四)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单位:万元2022年1-6月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0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288,992.4543.91%2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合并)39,589.966.02%3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38,606.855.87%4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18,681.962.84%5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6,904.772.57%前五大供应商合计402,775.9961.20%2021年度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404,380.6243.12%2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合并)82,990.518.85%3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43,021.924.59%4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36,949.983.94%5浙江自贸区晟田石化有限公司31,440.643.35%前五大供应商合计598,783.6763.85%2020年度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249,441.0546.54%2浙江舟山佰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9,882.487.44%3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2,524.624.20%4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21,178.323.95%5靖江市汇和新能源有限公司18,872.923.52%前五大供应商合计351,899.3965.66%2019年度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496,006.9260.04%2靖江市汇和新能源有限公司49,099.265.94%3浙江舟山佰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9,435.064.77%4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28,902.883.50%5内蒙古黄河工贸集团千里山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3,114.462.80%前五大供应商合计636,558.5877.06%注:上表中的“(合并)”后缀代表该法人主体及其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除中国宝武外,公司对其他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1要供应商的采购额占比较小,供应商分布较为分散。

    公司向中国宝武的采购金额较大的原因详见本招股书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经常性关联交易”。

    除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中披露的关联方外,报告期内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发行人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相比上期存在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的情况如下:序号新增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成立时间采购和结算方式首次合作时间新增交易的原因与供应商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2022年1-6月较2021年新增供应商的情况1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2008年预付款为主2009年双方加强合作,公司加大了焦油粗苯的采购量公司与该供应商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2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预付款为主2018年该公司为武汉宝聚长期供应商,公司2021年收购武汉宝聚后,武汉宝聚向其采购纳入公司采购范围公司与该供应商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2021年较2020年新增供应商的情况1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合并)2008年款到发货为主2021年浙江宝旌供应商,向浙江宝旌销售碳纤维原丝。

    发行人收购浙江宝旌后,该供应商成为发行人合并口径前五大供应商公司与该供应商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2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1998年款到发货为主2019年该公司为武汉宝聚供应商,销售煤焦油。

    发行人收购宝聚后,该供应商成为发行人合并口径前五大供应商公司与该供应商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3浙江自贸区晟田石化有限公司2017年货到付款为主2021年该公司在华东拥有固定储罐码头并可以稳定及时供应保证质量产品公司与该供应商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2序号新增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成立时间采购和结算方式首次合作时间新增交易的原因与供应商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2020年较2019年新增供应商的情况1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989年多种付款方式(常规检修根据检修单结算;技改施工根据项目进度付款)1997年长期为公司提供常规设备检修服务及参与技改项目施工竞标。

    2020年成为前五大供应商之一的主要原因是其中标了宝化万辰针状焦项目和宝杰新能源负极材料项目的施工项目公司与该供应商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2019年较2018年新增供应商的情况1浙江舟山佰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货到付款为主2018年该公司在华东拥有固定储罐码头并可以稳定及时供应保证质量产品公司与该供应商保持了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六)公司的外协加工情况发行人2019、2020年不存在外协加工情形。

    2021年、2022年1-6月发行人外协的加工厂商及具体外协内容如下:单位:万元2022年1-6月外协厂商外协加工内容采购金额巴中超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外预碳化66.37巴中意科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委外预碳化23.89黄骅市晶鑫重型锻压有限公司委外预碳化6.64焦作市中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委外预碳化0.66洛阳新菲尔耐材科技有限公司委外预碳化20.4祁县精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外预碳化132.74山东瑞耐新材料有限公司委外预碳化154.87山西腾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委外磨粉256.64上海正欧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加工水性涂料24.93乌海市众合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委外破碎37.17乌海市众合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委外筛分286.73新乡市东瀚新材料有限公司委外预碳化0.44阳泉奥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外预碳化0.44自贡市卓然商贸有限公司石墨化98.3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3内蒙古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化122.65江苏舜天高新炭材有限公司预碳化石墨化一体化892.04内蒙古恒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碳化石墨化一体化102.65河南省新航科技有限公司预碳化25.5博路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墨化70.82021年外协厂商外协加工内容采购金额河南九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碳化石墨化一体化535.22湖南润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碳化12.88内蒙古蒙集新碳材有限公司预碳化石墨化一体化47.13上海正欧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加工水性涂料43.73武汉赫斯特涂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加工水性涂料128.05兴和县天和碳化有限责任公司预碳化石墨化一体化54.94自贡市卓然商贸有限公司预碳化69.83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加工内容主要为预碳化、石墨化工序。

    发行人出于成本效益原则的考虑,对部分工序未投资建设相关产线,因此在报告期内对该部分工序主要采用外协的方式完成,将原材料提供给加工方,受托方按照既定的生产工艺及标准进行外协加工后将相关的成品交付给发行人进行继续生产或销售。

    2021年发行人的负极材料及石墨电极产品实现投产,部分工序和新产品的试制采用外协加工方式完成产品的生产,具有商业合理性。

    公司委托加工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小,不存在对外协厂商的重大依赖性。

    发行人制定了相关制度筛选合格的委外厂商,并通过询价、谈判等方式确定委外加工费用,具有公允性。

    七、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合的情况(一)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报告期内,任一年度存在对发行人采购和销售的金额均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的主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公司名称主要业务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采购粗苯、焦油、资材备件、燃动力、运输服务、检修服务等288,992.45404,380.62249,441.05496,006.9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4序号公司名称主要业务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销售精制煤气、硫酸铵、无水氨、化产品、煤气净化服务、供水处理服务等54,843.0996,290.73100,359.20331,357.062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乙烯焦油-1,603.332,388.323,166.25销售纯苯11,092.0922,687.879,104.1415,578.833内蒙古黄河工贸集团千里山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焦油14,622.8123,982.2418,760.7923,114.46销售洗油498.771,141.66231.94233.954南京宇英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粗苯1,862.581,645.871,267.362,353.80销售纯苯等6,244.73449.33566.212,081.055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采购石墨电极等2,929.8220,671.0315,959.1419,105.30销售沥青电极等11,904.3711,711.793,364.013,778.216江苏汇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粗苯1,035.003,609.352,838.375,313.73销售纯苯1,822.155,375.154,607.465,840.237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采购炭黑--1,594.86-销售炭黑油与蒽油2,480.812,937.36731.533,617.718上海文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焦油1,226.613,663.032,580.90-销售炭黑油---4,157.709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采购化工产品38,606.8543,021.9213,408.2510,450.16销售洗油1,148.11635.44322.6879.42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客户存在与公司同时发生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1、供应商在向公司提供原材料的同时,需要采购原材料用于满足自身生产工序公司的下游客户包含了较多生产加工类企业,主要为钢厂(含焦化)和石化企业等。

    公司向生产加工类企业采购的主要为焦油、粗苯和乙烯焦油等主原料,采购后用于深加工,再向下游客户销售深加工后的产品。

    公司向前述生产加工类企业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其自身生产工序所需的洗油、泥炮油、无水氨、电极等产品。

    由于钢铁、焦化行业和焦油深加工行业的特点,部分供应商在向公司销售焦油等公司所需原材料的同时,也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向公司采购洗油等产品用于自身生产工序。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52、公司从事部分化工品贸易业务导致部分客户与公司同时发生采购和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从事部分化工品贸易业务。

    发行人与部分企业同时发生采购及销售行为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由于受到产品品类、规格和销量等方面的局限性,化工行业内企业在销售产品的同时,普遍存在向其他企业采购产品的商业需求。

    化工行业内企业之间互相采购销售属于化工品流通领域内的正常情况。

    因此,公司部分客户存在与公司同时发生采购和销售业务的情况具备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报告期内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合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的同行业公司的销售及采购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公司名称交易类型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交易内容商业背景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采购--1,594.86-炭黑利用宝武碳业贸易平台销售其产品销售2,480.812,937.36731.533,617.71炭黑油和蒽油用于其炭黑生产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销售821.455,234.29--炭黑油用于其炭黑生产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采购-18.39--预浸料其预浸料经下游客户认证销售2,355.7012,264.29--碳纤维炭丝用于生产风力发电叶片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2,894.94--碳纤维炭丝用于生产风力发电叶片、拉挤板及预浸料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采购263.78---粗苯公司位于华东地区的生产单元向旭阳集团购买粗苯以满足其生产需求销售17,354.70---纯苯、改质沥青等用于其生产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销售8,644.321,351.811,330.97158.94针状焦、石墨化工序代工用于其生产负极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部分同行业公司发生交易的原因主要为公司的上下游客户包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6含了较多化工行业及材料行业的生产加工型企业,行业相关产品工序较多,产业链较长,部分同行业公司会根据自身生产及业务需求外购部分原材料。

    此外,在满足自身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也会将上游工序中生产的部分产品进行对外销售。

    八、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经营资质情况(一)主要固定资产1、公司固定资产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公司固定资产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整体如下: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房屋及建筑物209,277.5753,452.355,441.77150,383.45机械设备828,889.52445,503.7342,210.79341,175.00运输工具2,988.262,069.5684.65834.05其他设备38,600.1821,149.632,245.0615,205.49合计1,079,755.53522,175.2749,982.26507,597.002、公司自有房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自有房产情况如下:序号权利人权证号座落规划用途/房屋类型建筑面积(㎡)1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50号玉兰新村43幢101室住宅120.672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43号玉兰新村43幢102室住宅120.703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49号玉兰新村43幢201室住宅120.674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44号玉兰新村43幢202室住宅120.705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48号玉兰新村43幢301室住宅120.676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45号玉兰新村43幢302室住宅120.707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47号玉兰新村43幢401室住宅120.678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玉兰新村43幢402住宅120.57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7序号权利人权证号座落规划用途/房屋类型建筑面积(㎡)权第8002546号室9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34号玉兰新村44幢101室住宅120.7010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36号玉兰新村44幢102室住宅120.7011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41号玉兰新村44幢201室住宅120.7012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35号玉兰新村44幢202室住宅120.7013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38号玉兰新村44幢301室住宅120.7014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37号玉兰新村44幢302室住宅120.7015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39号玉兰新村44幢401室住宅120.7016宝武碳业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2540号玉兰新村44幢402室住宅120.4417苏州宝化苏(2021)不动产权第5037344号宝安路169号工业51,674.2818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529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其他用房17.8819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6870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其他用房8.9420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6863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54.5021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205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其他用房10.5622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6245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1,428.4223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586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其他用房16.0024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858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其他用房12.2525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022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74.8226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668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其他用房178.7527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545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74.5228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154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其他用房391.6829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643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1,330.1530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382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1,377.6631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工业1,361.1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8序号权利人权证号座落规划用途/房屋类型建筑面积(㎡)权第001128698号大道2号附200号32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450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其他用房168.1233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658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30.8234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320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87.6835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026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222.4036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434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558.4437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964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716.9438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795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466.7939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130号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工业474.9940新疆宝鑫新(2022)呼图壁县不动产权第0000170号呼图壁县大丰镇高桥村等45户工业10,306.9541浙江宝旌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300号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16幢、滨海工业区九一丘3幢等4套工业22,408.0642浙江宝旌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312号绍兴市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1幢工业17,352.7943浙江宝旌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299号滨海工业区九一丘5幢、滨海工业区九一丘6幢等6套工业14,149.8644浙江宝旌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420号滨海工业区九一丘2幢工业13,488.7045浙江宝旌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421号滨海工业区九一丘1幢工业3,647.1146浙江宝旌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298号滨海工业区九一丘11幢、滨海工业区九一丘12幢等工业23,420.3547浙江宝旌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422号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17幢工业31,381.3848浙江宝旌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0184号绍兴市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18幢、绍兴市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1幢等3套工业24,187.6449宝旌复材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12333号绍兴市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1幢工业15,112.0950宝旌复材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1056号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1幢、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2幢工业17,027.2351吉林宝旌吉(2022)吉林市不动产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21,526.9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9序号权利人权证号座落规划用途/房屋类型建筑面积(㎡)权第0014805号昆仑街117号52吉林宝旌吉(2022)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14795号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117号工业1,175.5253吉林宝旌吉(2022)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14798号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117号工业49.5054吉林宝旌吉(2022)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14802号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117号工业771.3455吉林宝旌吉(2022)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14748号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117号工业1,462.3956吉林宝旌吉(2022)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14743号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117号工业21,422.6957武汉宝聚鄂(2022)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10332号青山区化工大道339号工业23,402.3558梅山分公司沪(2022)虹字不动产权第009375号海门路609号901室住宅91.95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子公司宝化万辰、宝杰新能源、宝旌复材、浙江宝旌、重庆宝丞、达州炭黑、新疆宝鑫、梅山分公司、宝化湛江、苏州宝化存在尚未取得产权证明文件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1)尚在办理过程中的房产序号主体地址坐落房屋建设面积(m2)实际用途1宝化万辰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25,515.448生产、办公2宝杰新能源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51,395.10仓储、车间3湖北宝乾宜城市西城大道以南43,722.79生产、办公(2)无法取得权证的房产序号主体地址坐落房屋建设面积(m2)实际用途1宝旌复材浙江宝旌炭材料产业园区内76.32配电房2浙江宝旌1浙江宝旌炭材料产业园区内1,312.32配电房、食堂、仓库、垃圾池3达州炭黑经开区金龙大道旁2,199.00办公、仓库4新疆宝鑫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大丰镇天山工业园区175.80库房、宿舍5重庆宝丞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654.56闲置6梅山分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宝焦路6号梅山分公司厂区5,912.01三项水处理系统房产、集控中心7宝化湛江湛江钢铁厂纬五路经二路3,957.00集控中心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08苏州宝化2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2,704.35闲置9宝化万辰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2,440.379车间、仓库注1:因浙江宝旌吸收合并精业新材,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精业新材的资产已全部转移至浙江宝旌,精业新材原736.32㎡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转移至浙江宝旌,浙江宝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面积由576㎡增加至1,312.32㎡。

    注2:该处房屋原属于破产人贵阳炭黑所有,苏州宝化、贵阳华能佳源煤业有限公司、贵州华能焦化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煤气气源厂和贵州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承继破产资产的方式共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其中苏州宝化按分配比例(37.57%)承继的房产面积为2,704.35平方米。

    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中,宝化万辰目前已取得房产(面积约为25,515.448㎡)所在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相关房产已完成结构安全鉴定、房屋测绘、消防验收、安全竣工验收,还需办理特种沥青装置验收,预计于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权属证书;宝杰新能源面积为51,395.10㎡的房产已完成实物交接、防雷竣工验收、试生产方案、排污许可证、消防验收、职业卫生竣工验收、安全竣工验收、环保验收,正在进行能评验收,预计于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权属证书;湖北宝乾面积为43,722.79㎡的房产目前已完成规划验收、消防验收、质检验收,正在进行档案交付,预计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取证工作;宝旌复材、浙江宝旌、重庆宝丞、达州炭黑、新疆宝鑫、梅山分公司、宝化湛江、苏州宝化、宝化万辰(部分房产,面积约为2,440.379㎡)由于未履行前置审批、未完成竣工验收程序等原因,无法办理房产权证,前述无法办理房产权证的房产均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且不存在任何现实争议纠纷。

    对于上述无法办理权证的房产,乌海市、绍兴市柯桥分局、重庆市长寿区、达州市、呼图壁县、南京市、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分别出具证明:未发现宝化万辰、宝杰新能源、宝旌复材、浙江宝旌、重庆宝丞、达州炭黑、新疆宝鑫、梅山分公司、宝化湛江、苏州宝化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因违反规划和自然资源、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范性文件而遭受处罚的行为。

    根据乌海市、绍兴市柯桥区、重庆市长寿区、呼图壁县、南京市、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出具的证明,信用中国(广东)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宝化万辰、宝杰新能源、宝旌复材、浙江宝旌、重庆宝丞、新疆宝鑫、梅山分公司、宝化湛江、苏州宝化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不存在因违反房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范性文件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1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出具《关于使用相关房产的承诺函》,承诺:“1.宝武碳业(含子公司,下同)如因其使用的厂房等建筑物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而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本公司将积极协助宝武碳业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并承担本公司作为宝武碳业间接控股股东的责任。

    2.如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宝武碳业拆除使用中建筑,影响宝武碳业生产经营的,本公司将积极协助宝武碳业寻找合适的新的搬迁地点。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宝武碳业造成的损失或额外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综上,上述情形对发行人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3、固定资产租赁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屋位置租赁面积(㎡)起止时间1宝武碳业中国宝武宝山厂区生产基地11,954.002021.02.01-2031.01.312宝山厂区生产基地51,788.062020.01.01-2022.12.313宝山厂区生产基地9,369.132021.11.01-2031.10.314宝钢股份同济路1800号3,213.402021.01.01-2023.12.315梅山分公司宝钢股份南京市雨花台区的生产基地内20,153.13宝钢股份收购梅山分公司房产完成之日起20年6苏宝化湛江分公司湛江钢铁湛江经济开发区8,151.242021.02.01-2041.01.317宝化湛江湛江钢铁湛江经济开发区12,602.852021.02.01-2041.01.318达州炭黑达州市金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达州市化工园区捣固焦炉南侧炭黑装置旁2,910.002013.08.01-2023.12.319宝化国际江苏化工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701、722室154.692021.09.01-2022.08.31(二)主要无形资产1、土地使用权(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序号权利人土地位置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用途使用权面积/共有宗地面积(㎡)取得方式1苏州宝化宝安路169号苏(2021)不动产权第5037344号工业221,083.10出让2达州炭黑经开区金龙大道旁川(2018)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9890号工业34,162.20出让3宝方炭材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平安镇夹滩村)甘(2019)红古区不动产权第0002501号工业520,793.43出让4宝方炭材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平安镇夹滩村)甘(2019)红古区不动产权第0002777号工业191,284.70出让5宝方炭材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张家寺村甘(2022)红古区不动产权第0000546号居住可兼容商业13,460.20出让6重庆宝丞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529号工业/其他用房40,865.10出让7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6870号工业/其他用房出让8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6863号工业出让9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205号工业/其他用房出让10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6245号工业出让11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586号工业/其他用房出让12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858号工业/其他用房出让13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022号工业出让14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668号工业/其他用房出让15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545号工业出让16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154号工业/其他用房出让17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643号工业出让18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382号工业出让19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698号工业出让20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450号工业/其他用房出让21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658号工业出让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3序号权利人土地位置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用途使用权面积/共有宗地面积(㎡)取得方式22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320号工业出让23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026号工业出让24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434号工业出让25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964号工业出让26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7795号工业出让27重庆宝丞渝(2020)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128130号工业出让28宝化万辰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蒙(2017)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07217号工业94,068.35出让29宝化万辰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12738号工业112,893.50出让30宝化万辰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蒙(2022)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14992号工业34,372.93出让31宝杰新能源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蒙(2021)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05188号工业140,630.90出让32宝杰新能源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26301号工业24,950.60出让33新疆宝鑫呼图壁县大丰镇高桥村等45户新(2022)呼图壁县不动产权第0000170号工业200,000.00出让34浙江宝旌绍兴市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297号工业38,102.00出让35浙江宝旌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16幢、滨海工业区九一丘3幢等4套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300号工业24,813.00出让36浙江宝旌绍兴市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1幢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312号工业73,504.00出让37浙江宝旌滨海工业区九一丘5幢、滨海工业区九一丘6幢等6套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299号工业18,893.00出让38浙江宝旌滨海工业区九一丘2幢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420号工业19,070.00出让39浙江宝旌滨海工业区九一丘1幢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421号工业25,131.00出让40浙江宝旌滨海工业区九一丘11幢、滨海工业区九一丘12幢等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298号工业35,065.00出让41浙江宝旌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17幢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2422号工业17,356.00出让42浙江宝旌绍兴市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18幢、绍兴市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1幢等3套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0184号工业60,609.00出让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4序号权利人土地位置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用途使用权面积/共有宗地面积(㎡)取得方式43宝旌复材绍兴市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1幢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12333号工业20,891.00出让44宝旌复材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1幢、柯桥区海涂九一丘地段2幢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1056号工业20,175.00出让45吉林宝旌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117号吉(2022)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14805号工业92,937.13出让46吉林宝旌吉(2022)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14795号工业出让47吉林宝旌吉(2022)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14798号工业出让48吉林宝旌吉(2022)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14802号工业出让49吉林宝旌吉(2022)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14748号工业出让50吉林宝旌吉(2022)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14743号工业出让51武汉宝聚青山区化工大道339号鄂(2022)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10332号工业296,072.58出让52湖北宝乾宜城市雷河镇七里村鄂(2020)宜城市不动产权第0006469号工业113,198.44出让53浙江宝万马鞍街道兴滨路以西、二线海塘以北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25463号工业105,672.00出让54兰州宝航纬四十八路(甘河街)以南、经五十一路以西、BZ2#规划路以北、储备用地以东甘(2022)兰州新区不动产权第0005042号工业504,074.50出让(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土地所有权证土地性质租赁土地位置租赁期限租赁面积(m2)1宝武碳业中国宝武沪房地宝字(2003)第006234号、沪房地宝字(2003)第006252号划拨宝钢一期厂区2021.01-2030.101,028,496.402梅山分公司宝钢股份宁雨国用(2006)第07574号宁雨国用(2006)第07575号出让雨花台区新建2017.10.01-2024.02.29413,170.003苏宝化湛江湛开国用出让湛江经济开发区2022.01.01-2026.12.3186,875.0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5湛江分公司钢铁(2016)第39号东海岛中线公路北侧、疏港公路东侧蔚律村4宝化湛江湛江钢铁湛开国用(2016)第39号出让湛江经济开发区东海岛中线公路北侧、疏港公路东侧蔚律村2022.01.01-2026.12.31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为123,833.00m2,2022年2月1日起为141,733.00m25苏州宝化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浒墅关镇人民政府-集体所有浒墅关镇原横锦村(宝安路169号东侧)2022.01.01-2022.12.3111.92亩6宝化万辰内蒙古黄河工贸集团千里山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乌国土资海勃湾分国用(2007)第03819号出让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2022.09.01-2032.08.316,957.07发行人承租的第1项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权利人为中国宝武。

    根据中国宝武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的《关于划拨土地出租的情况说明》,中国宝武作为国务院国资委下属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

    在实际经营中,主要生产经营工作由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开展。

    中国宝武将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充分发挥土地价值,创造更多收益。

    就中国宝武向发行人出租划拨土地的情况,说明如下:1、发行人为中国宝武间接控股企业,向中国宝武承租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的划拨土地。

    中国宝武通过向宝武碳业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盘活土地资产,发挥土地价值;2、中国宝武未曾因出租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的划拨土地而受到土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宝武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在发行人与本企业的租赁期限内:1、本企业保证合法拥有所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所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租赁、抵押给其他任何第三人或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本企业将所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发行人已获得了必要的许可。

    2、本企业保证所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任何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现实的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和其他法律纠纷。

    3、本企业无论因任何原因丧失将所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权利和资格,将尽最大努力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6做出及/或促使他人作出适当的安排,以使发行人继续使用所涉土地,或给予充分补偿以抵消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或额外费用,由本企业承担。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9月17日出具的《证明》,“本局已知悉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位于宝钢一期厂区内的划拨土地(权证编号:沪房地宝字(2003)第006234号、沪房地宝字(2003)第006252号)及其地上房产出租给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上述土地实际用途与地区整体规划无冲突。

    根据宝山区2035总规,本局暂无收回上述土地的计划,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继续租赁使用上述土地及其地上房产。

    ”发行人子公司苏州宝化承租的第5项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所有,根据苏州宝化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上述土地仅限用于绿化与停车,非苏州宝化主要生产经营用地;同时,根据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出具的《说明》,上述土地的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租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浒墅关镇人民政府合法拥有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将上述土地出租给苏州宝化使用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苏州宝化租赁上述土地及对其使用情况符合土地的规划用途且无任何障碍。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上述土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及苏州宝化租赁的划拨土地及集体土地已依法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使用上述土地不存在障碍,不会对发行人及苏州宝化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商标(1)自有商标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8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所有权人注册商标类别注册号有效期截止日状态取得方式1苏州宝化114641422030.10.27已注册原始取得2苏州宝化11685042023.02.28已注册原始取得3重庆宝丞35172381842026.08.13已注册原始取得4重庆宝丞40127913352024.10.27已注册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7序号所有权人注册商标类别注册号有效期截止日状态取得方式5重庆宝丞183988272031.06.27已注册原始取得6浙江宝旌22548202282031.10.20已注册原始取得7浙江宝旌22548493982031.10.20已注册原始取得8浙江宝旌2254848400A2031.11.20已注册原始取得(2)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被许可使用23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所有权人注册商标类别注册号有效期截止日许可使用方式许可使用范围1宝钢股份136196082025.05.20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2宝钢股份116561162031.10.27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3宝钢股份136192542029.01.27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4宝钢股份116561152031.10.27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5宝钢股份136192532029.01.27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6宝钢股份136196072029.01.27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7中国宝武417323892032.03.20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8中国宝武436192562025.03.06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9中国宝武1716400812031.09.27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10中国宝武1916570062031.10.27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11中国宝武436192612025.03.06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12中国宝武1736192592025.03.20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13中国宝武1936192572025.09.20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14中国宝武436196062025.03.06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15中国宝武1736192602025.03.20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16中国宝武1936192582025.09.20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8序号所有权人注册商标类别注册号有效期截止日许可使用方式许可使用范围17中国宝武416361922031.09.20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18中国宝武436192552025.03.06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19中国宝武1716400802031.09.27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20中国宝武1916570052031.10.27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21中国宝武251930692029.06.20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22中国宝武251912792030.06.20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23中国宝武251931082029.06.20普通许可发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发行人与宝钢股份分别于2020年3月5日、2021年4月12日签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关于“宝钢”等3件商标使用许可的补充协议》,宝钢股份长期许可发行人使用上述注册商标,与许可商标有关的续展官方费用、代理费、维权费、差旅费、税费、手续费等费用由被许可人承担。

    上述商标中的7-23项,系宝钢股份根据其与中国宝武于2018年6月20日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宝钢股份有权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合同所列商标并对商标的使用进行管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被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系商标所有人合法拥有且在有效权利期限内,发行人可长期使用授权商标,该等授权许可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专利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456项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1发明专利粗联苯制备高纯度联苯的方法发行人200410017479.62004.04.05原始取得2发明专利4,4’-双氯甲基联苯的提纯方法发行人200510028276.12005.07.29继受取得3发明专利测定脱硫液中苦味酸的方法发行人200510028922.42005.08.18继受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9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4发明专利吲哚加盐萃取分离方法发行人200410066247.X2004.09.09原始取得5发明专利联苯的纯化方法发行人200610025198.42006.03.29继受取得6发明专利焦化废水生化处理排放液中强极性有机分子量检测方法发行人200610028246.52006.06.28继受取得7发明专利一种制取9-芴甲醇的方法发行人200510026999.82005.06.22原始取得8发明专利一种溶析结晶纯化联苯的方法发行人200610027072.02006.05.30继受取得9发明专利β-甲基萘的纯化方法发行人200610024185.52006.02.28继受取得10发明专利芴的结晶精制方法发行人200510026998.32005.06.22原始取得11发明专利一种从煤焦油下游馏分或产品中脱除吲哚的方法发行人200510026997.92005.06.22原始取得12发明专利精制咔唑的工艺方法发行人200610030368.82006.08.24继受取得13发明专利1,2,3,4-四氢化萘作为传热流体的再生利用工艺发行人200610147378.X2006.12.18继受取得14发明专利从煤焦油回收洗油中提取联苯和吲哚的方法发行人200710037659.42007.02.16继受取得15发明专利静馏-乳化结晶法提纯联苯工艺发行人200710093887.32007.06.22继受取得16发明专利一种焦化废水回用处理系统发行人、宝钢工程200910200193.42009.12.10原始取得17发明专利焦化废水回用处理系统发行人、宝钢工程200910200195.32009.12.10原始取得18发明专利α-甲基萘的纯化工艺发行人200710038391.62007.03.23继受取得19发明专利一种ZSM-5催化剂及其制备和应用发行人、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200810034930.32008.03.21原始取得20发明专利焦化废水回用工艺产生浓水的处理方法发行人、宝钢工程200910200198.72009.12.10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0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21发明专利焦化废水回用处理方法发行人、宝汇环境200910200196.82009.12.10原始取得22发明专利一种焦化废水回用处理方法发行人、宝汇环境200910200194.92009.12.10原始取得23发明专利焦化废水回用工艺产生浓水的处理系统发行人、宝武水务200910200197.22009.12.10原始取得24发明专利一种制备4,4'-二羟甲基联苯的方法发行人200810039339.72008.06.20原始取得25发明专利一种离子液体的用途、萘氯甲基化的方法及1-氯甲基萘的制备方法发行人200910052981.32009.06.12原始取得26发明专利一种分离提纯1-氯甲基萘的方法发行人200810038697.62008.06.06原始取得27发明专利一种降低2-甲基萘杂质含量的方法发行人200810037136.42008.05.08原始取得28发明专利焦化苯酚的连续蒸馏提纯方法及实现该方法的装置发行人200810041693.32008.08.14原始取得29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200910053113.72009.06.16原始取得30发明专利4,4'-二(羟甲基)联苯含量的测定方法发行人200910050559.42009.05.05原始取得31发明专利1-氯甲基萘的合成方法及其催化剂、非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的用途发行人200910051246.02009.05.14原始取得32发明专利一种从含有硫茚和萘的混合物中富集硫茚的方法发行人200810204062.92008.12.04原始取得33发明专利一种焦化废水回用处理系统及方法发行人201210057639.42012.03.06原始取得34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收集废液、废油的漏斗发行人201210366401.X2012.09.27原始取得35发明专利高温酸性气体取样用冷却器发行人201010256872.62010.08.19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1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36发明专利一种高温高压多层包覆反应塔的结构发行人201210488864.32012.11.27原始取得37发明专利蒸汽疏水器出口示警装置发行人201110158149.92011.06.14原始取得38发明专利一种无中间相中温改质沥青生产装置及生产方法发行人201210545373.82012.12.14原始取得39发明专利苯酚甲醇气相烷基化的方法、介孔分子筛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用途发行人200910056405.62009.08.13原始取得40发明专利一种延迟焦焦化塔的除焦装置及其方法发行人201310106768.22013.03.29原始取得41发明专利一种节能建筑保温材料用泡沫炭及其制备方法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201310438820.42013.09.23原始取得42发明专利从煤焦油中同时提取高纯度β-甲基萘和吲哚的方法发行人200910045288.32009.01.14原始取得43发明专利用于顶空分析水中痕量苯的标准样品及其配制方法和应用其测定水中痕量苯的方法发行人201310323146.52013.07.29原始取得44发明专利含酚样品中Cl ̄含量的测定方法发行人201110380873.62009.05.14原始取得45发明专利酸性气体冷凝液收集排放装置发行人201310199116.82013.05.24原始取得46发明专利一种含氮杂质的焦化苯类产品的精制方法发行人、南京工业大学200810204430.X2008.12.11原始取得47发明专利测定焦炭振实密度的装置发行人201310239412.62013.06.17原始取得48发明专利一种蒽醌中杂质的定性分析方法发行人200910046660.22009.02.26原始取得49发明专利一种自动加液装置发行人201410121325.52014.03.28原始取得50发明专利煤系针状焦的发行人200910198177.62009.11.03原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2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生产方法及系统取得51发明专利一种高温升降炉发行人201410143632.32014.04.11原始取得52发明专利一种古马隆羟值的测定方法发行人201410120341.22014.03.27原始取得53发明专利离心泵盘车工具发行人201310143168.32013.04.23原始取得54发明专利一种环丁砜的再生方法发行人201410165929.X2014.04.23原始取得55发明专利一种无饱和器法硫铵结晶器的喷淋洗涤工艺发行人201010273432.12010.09.03原始取得56发明专利一种高软化点沥青、其制备方法及应用发行人、华东理工大学201410124248.92014.03.28原始取得57发明专利多用途管式炉的机理试验方法发行人201510082170.32015.02.15原始取得58发明专利含中性油的酚钠盐净化装置及净化方法发行人201410486958.62014.09.22原始取得59发明专利一种羟基古马隆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发行人201410534473.X2014.10.11原始取得60发明专利一种无腐蚀无钠沥青生产的预处理系统和方法发行人201410494383.22014.09.24原始取得61发明专利一种连续化脱除煤焦油沥青中喹啉不溶物的工艺发行人200910047977.82009.03.20原始取得62发明专利一种快速响应的多点温度计发行人201010217518.22010.07.01原始取得63发明专利一种古马隆树脂脱硫醇的方法发行人201410283274.62014.06.23原始取得64发明专利一种生产高软化点沥青用的间歇氧化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发行人201410300840.X2014.06.27原始取得65发明专利一种有机热载体炉火检探头在线维护装置发行人201410293326.82014.06.26原始取得66发明专利一种加氢反应器催化剂器外发行人201510121749.62015.03.19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3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硫化后的器内活化方法67发明专利一种可拆卸双流道封闭式叶轮发行人201510996005.92015.12.25原始取得68发明专利一种电磁加热感应炉用炉管温度监测装置发行人201510373892.42015.06.30原始取得69发明专利一种生产通用级碳纤维的高软化点沥青的制备方法发行人201210102748.32012.04.10原始取得70发明专利一种新型环保的提高沥青软化点的方法发行人201510390603.12015.07.03原始取得71发明专利一种低温低压连续循环生产中温改质沥青的方法发行人201510362891.X2015.06.26原始取得72发明专利一种涂料用煤焦油及其制备方法发行人201510848805.62015.11.27原始取得73发明专利一种高软化点沥青以及基于该沥青的泡沫炭的制备方法发行人201510573926.42015.09.10原始取得74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化工储槽内尾气净化的水封装置发行人201510788793.22015.11.17原始取得75发明专利一种腰果壳油改性的古马隆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发行人201510947371.52015.12.16原始取得76发明专利一种酚精制产生的含酚废水的脱酚方法和装置发行人201510388213.02015.07.03原始取得77发明专利一种高沥青含量燃料油的生产方法发行人201510523671.02015.08.24原始取得78发明专利一种利用多种生物酶处理焦化废水技术发行人201510492885.62015.08.12原始取得79发明专利一种利用生物酶处理焦化废水的方法发行人201510493252.72015.08.12原始取得80发明专利一种处理焦化废水的方法发行人201510493001.92015.08.12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4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81发明专利可安装于多规格转轴电机散热风扇发行人201710322936.X2017.05.09原始取得82发明专利一种密闭取样器和高温无烟取样法发行人201611070533.22016.11.29原始取得83发明专利一种含低Na+和高喹啉不溶物中温沥青的制备方法发行人201210089391.X2012.03.30原始取得84发明专利一种β-甲基萘脱除吲哚的方法及装置发行人201110233865.92011.08.16原始取得85发明专利一种自动预判易挥发化学介质管道泄漏的系统发行人201710578953.X2017.07.17原始取得86发明专利一种高软化点环保沥青的制备方法、沥青及应用发行人201610954367.62016.10.27原始取得87发明专利一种低异味古马隆树脂的生产方法发行人201611043152.52016.11.24原始取得88发明专利凝胶渗透色谱技术检测古马隆树脂中残油含量的方法发行人201611144674.42017.2.27原始取得89发明专利一种测定物料软化点的制样模具发行人201610909253.X2016.10.19原始取得90发明专利一种高性能人造石墨类负极材料前驱体的制备方法发行人201611235211.92016.12.28原始取得91发明专利沥青回转窑燃烧器发行人201610573345.52016.07.20原始取得92发明专利用于碳负极材料的包覆沥青的制备方法发行人201710560389.92017.07.11原始取得93发明专利一种液体古马隆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发行人201611123719.X2016.12.08原始取得94发明专利一种硬碳负极材料的制备方法发行人201610950686.X2016.10.27原始取得95发明专利焦炉煤气鼓风冷凝区域槽罐发行人201710190694.32017.03.28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5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废气回收系统及回收方法96发明专利液体古马隆树脂生产并联产高软化点古马隆树脂的方法发行人201710871752.92017.09.25原始取得97发明专利一种采用塔底沥青制备沥青焦的方法发行人201611240111.52016.12.28原始取得98发明专利萘加氢制备四氢萘的方法发行人201610982709.52016.11.09原始取得99发明专利一种卧式反应釜发行人201911069431.22019.11.04继受取得100发明专利一种煤沥青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制备方法及应用发行人201710730673.62017.08.23原始取得101实用新型一种工业焦炉煤气取样装置发行人201420516254.42014.09.10原始取得102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蒸氨汽相的捕雾装置发行人201420838421.72014.12.22原始取得10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电缆防盗保护的断线检测装置发行人201520221910.22015.04.13原始取得104实用新型一种加热炉煤气环管和燃烧器的结构发行人201520294937.42015.05.08原始取得105实用新型用于固定形状不规则物体的夹具发行人201520138107.22015.03.10原始取得106实用新型一种无呼吸阀贮槽的废气收集装置发行人201520303061.52015.05.12原始取得107实用新型一种古马隆软化点分析测试用熔样装置发行人201220381898.82012.08.03原始取得108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机封冲洗的储液罐发行人201520294979.82015.05.08原始取得109实用新型一种焦油槽用焦油去除装置发行人201520475248.32015.06.30原始取得110实用新型一种焦炉煤气连续取样预处理装置发行人201520397751.12015.06.10原始取得111实用新型一种内孔式轴承用轴承取出装置发行人201520361951.12015.05.29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6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112实用新型一种接液装置发行人201520490866.52015.07.09原始取得113实用新型一种防堵塞型储槽排放系统发行人201520267685.62015.04.28原始取得114实用新型一种煤气火嘴的疏通装置发行人201520699230.12015.09.10原始取得115实用新型一种快速处理加热炉煤气火嘴堵塞的装置发行人201521010985.22015.12.08原始取得116实用新型一种软化点测定系统组件发行人201220498949.52012.09.27原始取得117实用新型一种回转窑内部冷却装置发行人201520962638.32015.11.26原始取得118实用新型一种消除液体取样管道中气阻的装置发行人201521103623.82015.12.25原始取得119实用新型一种大电流集中式漏电保护装置发行人201220553501.92012.10.26原始取得120实用新型一种防止硫酸管道法兰泄漏的夹具发行人201620206000.12016.03.17原始取得121实用新型一种可调式拆装工具发行人201620454482.22016.05.18原始取得122实用新型一种多层包覆反应塔的结构发行人201220633764.02012.11.27原始取得123实用新型一种检测废水沉淀池底泥层厚度的装置发行人201620262767.62016.03.31原始取得124实用新型一种带旁通功能的疏水阀发行人201620519534.X2016.05.31原始取得125实用新型一种改进型臭氧催化氧化装置发行人、江苏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620406484.42016.05.06原始取得126实用新型一种节能型卧管立式焦油加热炉发行人201620518258.52016.05.31原始取得127实用新型一种沥青环球法软化点制样用模具发行人201621195969.X2016.11.04原始取得128实用新型一种焦油蒸馏塔发行人201220652206.92012.11.30原始取得129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硫浆下料观察孔清洗装置发行人201320110529.X2013.03.11原始取得130实用新型一种定点和全程取样的液体发行人201621256876.32016.11.23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7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取样器131实用新型物料取样器发行人201320146370.72013.03.28原始取得132实用新型采用气体吸收反应管的分析测定装置发行人201320292603.42013.05.24原始取得133实用新型一种焊接用防火伞装置发行人201621180432.62016.10.27原始取得134实用新型防爆膜安装保护装置发行人201620809337.12016.07.29原始取得135实用新型一种加热炉空气流量在线调节装置发行人201620556053.62016.06.08原始取得136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搅拌高温沥青介质的侧向伸入式搅拌器发行人201621047986.92016.09.09原始取得137实用新型一种横管式初冷器喷洒管装置发行人201720383643.82017.04.13原始取得138实用新型一种侧装式内浮球液位开关发行人201320254224.62013.05.10原始取得139实用新型一种硫酸装车用可移动导液漏斗发行人201220652758.X2012.11.30原始取得140实用新型泡沫炭生产模具发行人201320429188.22013.07.15原始取得141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测定物料残炭的装置发行人201720562944.72017.05.19原始取得142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焦油蒸馏装置发行人201720887337.82017.07.20原始取得14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荒煤气初冷过程中的积液装置发行人201720814820.32017.07.06原始取得144实用新型一种加热炉结构发行人201721034607.72017.08.17原始取得145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希罗反应塔尾气在线检测的湿式样气预处理装置发行人201720488975.22017.05.04原始取得146实用新型一种便于拆装的电捕集油器的上吊架发行人201320513928.02013.08.21原始取得147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高温高压环境的嵌发行人201320332781.52013.06.09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8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套式钛管法兰148实用新型一种硫酸透明度测定装置发行人201720813901.12017.07.06原始取得149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酚氰刮泥机的电气控制装置发行人201320404849.62013.07.08原始取得150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防爆现场检修电源的防爆插销转接头发行人201721048009.52017.08.21原始取得151实用新型用于大功率变频器的扬尘报警装置发行人201721384838.02017.10.25原始取得152实用新型一种耐高温变径补偿器发行人201721259624.02017.9.28原始取得153实用新型一种热分析取样装置发行人201820961708.72018.06.21原始取得154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煤气分布装置发行人201320600149.42013.09.26原始取得155实用新型一种化工试样取样装置发行人201320812687.X2013.12.10原始取得156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处理焦化废水的全自动反冲洗砂过滤器发行人201320855424.72013.12.23原始取得157实用新型皮带输送机的弹簧拉力式刮板清扫器发行人201320808205.32013.12.10原始取得158实用新型一种硫酸空气加热装置发行人201320839308.62013.12.19原始取得159实用新型用于无油枕油浸式变压器的外置油位计发行人201320855363.42013.12.23原始取得160实用新型一种脱酚塔分散盘发行人201420143503.X2014.03.27原始取得161实用新型一种澄清器的传动装置发行人201420161949.52014.04.04原始取得162实用新型一种导流型双冷水式高温蝶阀发行人201820023606.02018.01.08原始取得163实用新型一种软沥青电加热壶发行人201820291633.62018.03.02原始取得164实用新型润滑油脂取加装置发行人201420140487.92014.03.26原始取得165实用新型皮带输送颗粒物的快速取样装置发行人201420358118.72014.06.30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9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166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回收废液的焦油储槽气相放空管发行人201420264465.32014.05.22原始取得167实用新型一种具有除尘作用的包装装置发行人201420263350.22014.05.22原始取得168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空气压缩机冷却器在线除垢装置发行人201420326210.52014.06.18原始取得169实用新型一种具有信号放大功能的火焰检测器发行人201420265048.02014.05.22原始取得170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防盗报警系统中的双模探测器发行人201420316632.42014.06.13原始取得171实用新型一种液化气体加热装置发行人201921049427.52019.07.03原始取得172实用新型一种带固定格栅可加热的取样箱发行人201420378443.X2014.07.09原始取得173实用新型一种组合式冷气出风口结构发行人201420265664.62014.05.22原始取得174实用新型一种直管酸性烟气分析仪的去湿装置发行人201420376201.72014.07.08原始取得175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可伸缩和偏移的密封装置的装料臂发行人201420347178.92014.06.26原始取得176实用新型一种报警键盘发行人201920609220.22019.04.29原始取得177实用新型带粉碎功能的焦油渣预分离过滤器发行人、上海阳月泵业有限公司201420358109.82014.06.30原始取得178实用新型一种带破桥搅拌功能的软连接机构发行人201921020632.92019.07.01原始取得179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实验装置的保温式焦化塔发行人201420500467.82014.09.01原始取得180实用新型一种硫铵离心机用下料切割盘发行人201420496163.92014.08.29原始取得181实用新型一种实验室使用的造粒模具系统发行人201920486354.X2019.04.11原始取得182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焊接防火布的夹布发行人201420499229.X2014.09.01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0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装置183实用新型一种回转窑烘窑系统发行人202020729460.92020.05.07原始取得184实用新型一种板式换热器用防止泄漏的焊接结构发行人202021186970.22020.06.23原始取得185实用新型一种炉内管壁测温探头固定装置发行人202020787388.52020.05.13原始取得186实用新型一种煤气水封在线监测装置发行人202120102450.72021.02.14原始取得187实用新型一种纤维集束上油装置发行人202022167282.82020.09.28原始取得188实用新型一种通用可调电动扳手发行人202021954323.12020.09.09原始取得189实用新型一种高温稳压气体供应装置发行人202022130707.82020.09.25原始取得190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容器出口管道的保护瓦装置发行人202021404672.62020.07.16原始取得191实用新型一种泵入口Y型过滤器自动冲洗装置发行人202021410429.52020.07.16原始取得192实用新型一种扩容用母排连接机构发行人202022355761.22020.10.21原始取得193发明专利一种高软化点高喹啉不溶物煤系沥青的净化方法发行人201811438421.72018.11.27原始取得194实用新型一种可移动式摇阀机发行人、中烜航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022669377.X2020.11.18原始取得195发明专利一种处理硫铵母液循环槽尾气的方法发行人201710946895.12017.10.12原始取得196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粗苯中酚含量的测定方法发行人201710908640.62017.09.29原始取得197发明专利以焦炉煤气为原料的硫酸铵生产方法发行人201710209974.42017.03.31原始取得198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纯苯槽通气口的装配式密封装置发行人202021645999.22020.08.10原始取得199实用新型一种密闭上装鹤管及装车设发行人、上海美诺福科202121397344.22021.06.22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1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备技有限公司200实用新型一种粘性浆料制备装置发行人202122060997.82021.08.30原始取得201实用新型一种半自动取样的储槽发行人202120995908.62021.05.11原始取得202发明专利一种焦化废水处理方法宝化湛江201010122583.72010.03.12继受取得203发明专利一种制作可调的高喹啉不溶物煤焦油的方法宝化湛江201110254302.82011.08.31继受取得204发明专利一种低喹啉不溶物含量、低软化点、高残碳浸渍沥青及其制备工艺和应用宝化湛江201110221468.X2011.08.03继受取得205发明专利一种焦油脱氯方法宝化湛江201210345077.32012.09.17继受取得206发明专利焦化废水中总氮的仪器法测定方法宝化湛江201110326256.82011.10.24继受取得207发明专利一种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混合燃烧的加热炉控制方法宝化湛江202010768554.12020.08.03原始取得208发明专利一种减少粗酚产品中硫酸钠含量的简易装置宝化湛江202011513776.52020.12.21原始取得209实用新型一种降低原料脱酚萘油中酚盐量的溢流装置宝化湛江201821058913.92018.07.04原始取得210实用新型一种可监控水质质量的机泵冷却水回收系统宝化湛江201821144577.X2018.07.19原始取得211实用新型一种辅助叉车长距离卸货工具宝化湛江201821389593.52018.08.28原始取得212实用新型一种辅助电缆卷盘快速放线工具宝化湛江201821593069.X2018.09.28原始取得213实用新型一种焦化废水微生物共生处理设备宝化湛江201822091956.32018.12.13原始取得214实用新型一种可供多个宝化湛江201822091976.02018.12.13原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2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加热炉鼓风的单风机鼓风装置取得215实用新型一种沥青类防水材料泥炮油研发用混合装置宝化湛江201822091957.82019.11.05原始取得216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实验室同时分液与过滤的辅助支架宝化湛江201822144154.42018.12.20原始取得217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实验室的单球、双球计量管架宝化湛江201822144679.82018.12.20原始取得218实用新型一种焦化废水微生物共生处理装置宝化湛江201822155711.22018.12.21原始取得219实用新型一种沥青成型监控装置宝化湛江201921986212.62019.11.15原始取得220实用新型一种化工液体密闭取样装置宝化湛江201921269234.02019.08.07原始取得221实用新型一种实验室过滤用的移液工具宝化湛江201921530072.12019.09.16原始取得222实用新型一种提高锥管差压流量计测量精度和稳定性的导压装置宝化湛江202021306979.22020.07.07原始取得223实用新型垂管调节机构及液体装卸设备宝化湛江202021091795.92020.06.12原始取得224实用新型鹤管调节机构及液体灌注设备宝化湛江202021091793.X2020.06.12原始取得225实用新型垂管及装卸鹤管宝化湛江202021091812.92020.06.12原始取得226发明专利焦油蒸馏装置及蒸馏方法宝化湛江202010381601.72020.05.08原始取得227实用新型一种沥青水下成型装置宝化湛江202122410829.72021.09.30原始取得228实用新型一种蒸汽冷凝水回收系统宝化湛江202122421104.82021.09.30原始取得229实用新型一种焦油废气样品中尘水油的处理装置宝化湛江202122410790.92021.09.30原始取得230发明专利炭黑烟气净化检测方法及装置苏州宝化200910143253.32009.05.21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3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231发明专利填料色谱柱制备装置苏州宝化201310496367.22013.10.21原始取得232发明专利炭黑包装机吸尘调节装置苏州宝化201410408812.X2014.08.19原始取得233实用新型填料色谱柱制备装置苏州宝化201320651162.22013.10.21原始取得234实用新型锅炉水位计监控摄像机专用遮光镜苏州宝化201420447703.42014.08.08原始取得235实用新型集散控制系统用不间断电源在线维修装置苏州宝化201520631849.92015.08.20原始取得236实用新型一种防来电自启动双重保护操作开关苏州宝化201520636668.52015.08.21原始取得237实用新型流化床工艺制备色素炭黑装置苏州宝化201520636669.X2015.08.21原始取得238实用新型一种热水箱自动进水装置苏州宝化201620779031.62016.07.22原始取得239实用新型炭黑超声波分散装置的隔音保护罩苏州宝化201620779752.72016.07.22原始取得240实用新型一种操作柱开关失灵判断装置苏州宝化201620907801.02016.08.19原始取得241实用新型带炭黑干燥废气处理的炭黑尾气焚烧锅炉苏州宝化、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201721573695.82017.11.22原始取得242实用新型基于UWB与惯性导航融合技术的人员定位装置苏州宝化、上海金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922184320.82019.12.09原始取得243实用新型一种小流量油枪苏州宝化、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1006301.22020.06.04原始取得244实用新型一种电极式防尘料位计苏州宝化201921935062.62019.11.11原始取得245实用新型一种炭黑用原料油VOC吸收试验模拟装置苏州宝化201921937452.72019.11.11原始取得246发明专利湿法造粒制备炭黑的方法苏州宝化201811453743.92018.11.30原始取得247实用新型内置式自带清洗刀的快开取压、取样阀苏州宝化201821809910.42018.11.05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4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248实用新型防尘炭黑处理柜苏州宝化201821802213.62018.11.02原始取得249发明专利改性炭黑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苏州宝化201711085337.72017.11.07原始取得250发明专利高固含量、高着色力的炭黑水性色浆制备方法苏州宝化201510990968.82015.12.24原始取得251发明专利一种橡胶用补强填料的色散自由能快速测定方法苏州宝化201610584375.62016.07.22原始取得252发明专利炭黑粉末去除方法及装置苏州宝化200810132181.82008.07.22原始取得253发明专利一种超细炭黑的制备方法及其制备装置苏州宝化201110311113.X2011.10.14原始取得254发明专利一种色素炭黑制造方法及装置苏州宝化201210073326.82012.03.19原始取得255发明专利一种锅炉水位过零控制方法苏州宝化201310495168.X2013.10.22原始取得256发明专利一种防来电自启动双重保护操作开关苏州宝化201510519091.42015.08.21原始取得257实用新型炭黑混合气体检测装置苏州宝化202022821020.92020.11.30原始取得258实用新型吸附式胸卡型定位标签卡苏州宝化、江苏阅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20474680.62021.03.05原始取得259实用新型便于限位且防掉落型无线定位器苏州宝化、江苏阅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20474698.62021.03.05原始取得260实用新型方便拆卸安装的无线定位器苏州宝化、江苏阅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20474706.72021.03.05原始取得261实用新型一种炭黑尾气低氮燃烧器苏州宝化、扬州超威燃烧器有限公司202121701024.12021.07.25原始取得262实用新型负极材料粉末强度粘接测试仪湖北宝乾201922381993.22019.12.26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5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263实用新型用于负极材料烧结炉用的助冷装置湖北宝乾201921723090.12019.10.15原始取得264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负极材料防粘壁烧结炉湖北宝乾201921723535.62019.10.15原始取得265实用新型无尘投料站湖北宝乾201921723576.52019.10.15原始取得266实用新型锂离子负极材料粉碎炉湖北宝乾201821877688.12018.11.14原始取得267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锂电池粉料的反吹式上料装置湖北宝乾201821611605.42018.09.30原始取得268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烧结炉上料装置湖北宝乾201821611243.92018.09.30原始取得269实用新型用于生产电池负极材料的出料筛分装置湖北宝乾201821716116.52018.10.22原始取得270实用新型电池负极材料热处理炉湖北宝乾201821711075.02018.10.22原始取得271实用新型具有筛分功能的接料斗湖北宝乾201821711065.72018.10.22原始取得272实用新型环保型电池负极粉料输送系统湖北宝乾201821711040.72018.10.22原始取得273实用新型用于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的整形装置湖北宝乾201821877708.52018.11.14原始取得274实用新型便于上料的负极材料造粒反应釜湖北宝乾201922379438.62019.12.26原始取得275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负极材料造粒的反应釜湖北宝乾201922379430.X2019.12.26原始取得276实用新型负极材料造粒釜用的耐高温烟气过滤器湖北宝乾202122714036.42021.11.08原始取得277实用新型连续式负极材料造粒生产线湖北宝乾202122714045.32021.11.08原始取得278发明专利一种粗蒽提取系统及提取方法重庆宝丞201410213601.02014.05.20原始取得279发明专利一种燃料油及其制备方法重庆宝丞201310594813.32013.11.22原始取得280实用新型一种可控制沥青软化点的装置重庆宝丞202122855529.X2021.11.22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6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281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化制片机重庆宝丞202122855474.22021.11.22原始取得282实用新型一种煤焦油气动阀控制装置重庆宝丞202122855371.62021.11.22原始取得283实用新型一种使用方便的反应釜重庆宝丞202122855045.52021.11.22原始取得284实用新型一种废气收集装置重庆宝丞202122879894.42021.11.22原始取得285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焦油加工产品的自动发货装置重庆宝丞202122855101.52021.11.22原始取得286实用新型一种静电释放自动门重庆宝丞202122855507.32021.11.22原始取得287实用新型一种循环水处理加药装置宝化万辰202020937048.62020.05.28原始取得288实用新型一种焦油蒸馏放散气净洗装置宝化万辰202020933336.42020.05.28原始取得289实用新型一种焦油蒸馏沥青换热过滤装置宝化万辰202020935231.22020.05.28原始取得290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焦油储罐宝化万辰202020934147.92020.05.28原始取得291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沥青混合器宝化万辰202020936920.52020.05.28原始取得292实用新型一种改制沥青生产过程使用的凝结水回收装置宝化万辰202020998401.12020.06.03原始取得293实用新型一种焦油蒸馏使用的焦油预热装置宝化万辰202020998405.X2020.06.03原始取得294实用新型一种脱酚工艺使用的高效分解装置宝化万辰202020998631.82020.06.03原始取得295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焦油槽搅拌器宝化万辰202020998632.22020.06.03原始取得296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沥青钢带输送机宝化万辰202020998033.02020.06.03原始取得297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文氏管道混合器宝化万辰202020997818.62020.06.03原始取得298实用新型一种液态改性沥青的高效冷却成型装置宝化万辰202020997719.82020.06.03原始取得299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工业萘生产的新型转鼓结片机宝化万辰202020997656.62020.06.03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7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300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微热再生干燥机的新型吸附罐装置宝化万辰202020997245.72020.06.03原始取得301实用新型一种高精度倾角仪宝化万辰202021774374.62020.08.24原始取得302实用新型一种焦油蒸馏使用的主塔塔底油冷却装置宝化万辰202020998452.42020.06.03原始取得30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检测喹啉不溶物的砂芯坩埚的处理方法宝化万辰201110294553.92011.09.29继受取得304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碳纤维生产中炭化炉的高温烟气自动除尘装置浙江宝旌201410250708.22014.06.08继受取得305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碳纤维生产炭化炉的迷宫式气封装置浙江宝旌201410250816.X2014.06.08继受取得306发明专利一种碳纤维高低温同炉碳化工艺浙江宝旌201610783639.02016.08.31继受取得307发明专利一种碳纤维高低温同炉碳化装置浙江宝旌201610783638.62016.08.31继受取得308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碳纤维生产的氮气吹扫装置浙江宝旌201520789432.52015.10.12继受取得309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碳纤维生产中的全自动在线罗拉辊表面清洁器浙江宝旌201520789389.22015.10.12继受取得310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碳纤维生产的碳化工艺预热装置浙江宝旌201520789905.12015.10.12继受取得311实用新型低温碳化炉炉头氮气密封装置浙江宝旌201620870626.22016.08.11继受取得312实用新型一种低温碳化炉废气收集焚烧装置浙江宝旌201620870544.82016.08.11继受取得313实用新型一种氧化炉气密装置浙江宝旌201620869004.82016.08.11继受取得314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生产线操作装置浙江宝旌201620868212.62016.08.11继受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8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315实用新型用于调节碳纤维上浆固含量的碳化设备浙江宝旌201620868214.52016.08.11继受取得316实用新型一种碳化工艺整经装置浙江宝旌201621333897.02016.12.07继受取得317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上浆装置浙江宝旌201620867880.72016.08.11继受取得318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高低温同炉碳化装置浙江宝旌201621025117.62016.08.31继受取得319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碳纤维生产设备中热管的除尘刮刀装置浙江宝旌201420301504.22014.06.08继受取得320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碳纤维原丝机的恒张力退丝装置浙江宝旌201420302352.82014.06.08继受取得321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碳纤维领域的高温烟气自动定时除尘装置浙江宝旌201420302202.72014.06.08继受取得322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碳纤维生产领域中炭化炉的炉气气封装置浙江宝旌201420302361.72014.06.08继受取得32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碳纤维收丝机的万向铺丝装置浙江宝旌201420301854.92014.06.08继受取得324实用新型一种PAN基碳纤维分丝装置浙江宝旌201720963160.52017.08.03原始取得325实用新型一种PAN基碳纤维超声波水洗装置浙江宝旌201720962388.22017.08.03原始取得326实用新型一种PAN基碳纤维生产中表面处理装置浙江宝旌201720962693.12017.08.03原始取得327实用新型一种PAN基碳纤维生产中减少原丝静电荷装置浙江宝旌201721558794.92017.11.21原始取得328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连续生产穿炉接丝的装置浙江宝旌201820762375.52018.05.22原始取得329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复丝拉伸样条制样架浙江宝旌201820758854.X2018.05.22原始取得330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废丝的收取装置浙江宝旌201820770864.52018.05.23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9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331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用线密度取样装置浙江宝旌201820750636.12018.05.21原始取得332实用新型一种提高碳纤维线密度测试的精度和效率的耐用取样设备浙江宝旌201820749128.12018.05.21原始取得333实用新型一种测试碳纤维用聚丙烯腈原丝内应力的装置浙江宝旌201820477531.32018.04.05原始取得334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碳纤维生产过程的碳纤维丝束收取设备浙江宝旌201820769065.62018.05.23原始取得335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碳纤维生产过程中的展幅改进设备浙江宝旌201820752880.12018.05.21原始取得336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收取碳纤维预氧丝的空气收丝装置浙江宝旌201820768972.92018.05.23原始取得337实用新型一种改善碳纤维丝束展幅的装置浙江宝旌201820752879.92018.05.21原始取得338实用新型一种提高碳纤维力学性能测试精度的制样架体浙江宝旌201820758819.82018.05.22原始取得339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改善碳纤维丝束展幅的收丝机改进型兔子头装置浙江宝旌201821370903.92018.08.24原始取得340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碳纤维领域的拉伸样条恒张力测试装置浙江宝旌201920554617.62019.04.23原始取得341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复丝拉伸样条恒张力制样架浙江宝旌201920557147.92019.04.23原始取得342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生产用热稳定化装置浙江宝旌201921554886.92019.09.19原始取得343实用新型一种PAN基碳纤维干燥装置浙江宝旌201921535227.02019.09.17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0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344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生产用废气处理管道装置浙江宝旌201920886355.32019.06.13原始取得345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碳纤维加工的碳化工艺预热设备的应用浙江宝旌201510658594.X2015.10.12原始取得346发明专利一种芳纶纤维增强碳纤维树脂预浸料及其制备方法浙江宝旌201911245174.32019.12.06继受取得347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收丝机导丝装置浙江宝旌201720742189.02017.06.24原始取得348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在线上浆实验装置浙江宝旌201720742217.92017.06.24原始取得349实用新型一种PAN基碳纤维低温碳化装置浙江宝旌201720742208.X2017.06.24原始取得350实用新型一种PAN基原丝预氧化装置浙江宝旌201720742221.52017.06.24原始取得351实用新型一种多工位张力控制碳纤维机械制样机浙江宝旌201721522347.82017.11.15原始取得352实用新型一种在线清理碳纤维缠辊毛丝的装置浙江宝旌201820583356.62018.04.24原始取得353发明专利一种复合材料多旋翼飞行器机体及制备方法宝旌复材201610548561.42016.07.09原始取得354发明专利一种气胀轴及其制造方法宝旌复材201610480571.92016.06.28原始取得355发明专利一种电动汽车电池托盘及其制造方法宝旌复材201610556863.62016.07.13原始取得356发明专利超厚碳纤维复合材料板的真空导入成型方法宝旌复材201710705082.32017.08.17原始取得357发明专利一种变截面碳纤维复合材料弹翼模压成型方法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2110329421.92021.03.28原始取得358实用新型一种改进型蜂窝夹层结构长直筒梁宝旌复材201620863847.72016.08.09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1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359实用新型一种飞机雷达罩四连杆开启机构宝旌复材201620732517.42016.07.09原始取得360实用新型一种复合材料多旋翼飞行器机体宝旌复材201620730874.72016.07.09原始取得361实用新型一种弹体防热锥模压模具宝旌复材201620667213.42016.06.24原始取得362实用新型一种壳体模压成型模具宝旌复材201620656876.62016.06.24原始取得363实用新型一种机翼静力载荷工装宝旌复材201620670124.52016.06.24原始取得364实用新型一种脱模装置宝旌复材201620668594.82016.06.24原始取得365实用新型一种气胀轴宝旌复材201620667311.82016.06.24原始取得366实用新型一种大型罐体外径的测量工具宝旌复材201620730965.02016.07.09原始取得367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用油箱宝旌复材201721029297.X2017.08.17原始取得368实用新型一种复合材料无人机尾翼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00732.62017.08.11原始取得369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集成化碳纤维复合材料大巴车车身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41194.52017.08.19原始取得370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翼尖悬挂结构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00838.62017.08.11原始取得371实用新型一种简易的无人机系留装置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01765.22017.08.11原始取得372实用新型一种平面可调节成型模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16124.42017.08.15原始取得37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机体装配型架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36277.52017.08.18原始取得374实用新型一种筒体封头装配工装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36269.02017.08.18原始取得375实用新型一种大型筒体检验的检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16120.62017.08.15原始取得376实用新型一种筒体封头分段模压成型模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36255.92017.08.18原始取得377实用新型一种使大型复合材料筒体旋转的装置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37582.62017.08.18原始取得378实用新型一种整体式全复合材料车体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41192.62017.08.19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2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379实用新型一种全复合材料车体承力式轮包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41197.92017.08.19原始取得380实用新型一种产品轴压试验工装装置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08069.42017.08.14原始取得381实用新型一种复合材料导弹发射筒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16238.92017.08.15原始取得382实用新型一种模块化复合材料大巴车侧围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41187.52017.08.19原始取得38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无人机舵面和安定面连接的装置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41223.82017.08.19原始取得384实用新型一种复合材料制件起模装置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721007221.72017.08.14原始取得385实用新型一种复合材料桨叶模压成型模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820769667.12018.05.23原始取得386实用新型鸟笼式火箭发动机壳体缠绕成型模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820776836.42018.05.24原始取得387实用新型一种复合材料鼓风机风轮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820778427.82018.05.24原始取得388实用新型一种飞机发动机支架结构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820781338.92018.05.24原始取得389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飞机整体油箱框结构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820847477.72018.06.03原始取得390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复合材料方向舵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820907537.X2018.06.12原始取得391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复合材料梯形骨架结构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820915351.92018.06.13原始取得392实用新型一种低成本靶机机翼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821059750.62018.07.05原始取得393实用新型一种装配辅助排钉工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920328119.X2019.03.15原始取得394实用新型一种预浸料涂胶机用熔胶设备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920324925.X2019.03.14原始取得395实用新型一种变截面碳纤维复合材料弹翼模压模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920324932.X2019.03.14原始取得396实用新型一种可变角度锪窝工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921548980.32019.09.18原始取得397实用新型一种橡胶高温膨胀压力的测试装置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921851989.12019.10.31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3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398实用新型一种复合材料缠绕成型模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921951086.02019.11.13原始取得399实用新型一种导弹挂架连接支座结构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922194823.32019.12.10原始取得400实用新型一种放油开关结构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922194852.X2019.12.10原始取得401实用新型一种起落架撑杆纵梁结构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922194860.42019.12.10原始取得402实用新型一种油箱通气口结构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922203638.62019.12.11原始取得403实用新型一种配合重载高速离心机吊篮使用的复合材料整流罩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922193840.52019.12.10原始取得404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发动机支架结构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1922239995.82019.12.14原始取得405实用新型一种可弯折式返孔工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2021575699.12020.08.02原始取得406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缠绕工装麻绳卷制的结构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2022197017.42020.09.29原始取得407实用新型一种展纱宽度可控的展纱设备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2020894473.12020.05.25原始取得408实用新型一种固体火箭发动机壳体前接头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2120658093.22021.03.31原始取得409实用新型一种高粘度树脂真空脱泡后免转移直接固化模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2020719556.72020.05.01原始取得410实用新型一种固体火箭发动机壳体复合材料接头宝旌复材、浙江理工大学202020942368.02020.05.29原始取得411实用新型一种便于测量两平面间距离与夹角的工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2121148946.42021.05.26原始取得412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及可调角度蜂窝倒角工具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2121180491.42021.05.31原始取得413实用新型一种固体火箭发动机壳体后接头宝旌复材、复材技研202120658211.X2021.03.31原始取得414发明专利一种模块化客车车身复材技研201510698777.42015.10.26原始取得415发明专利一种无人机机体及其制造方法复材技研201510702060.22015.10.27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4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416发明专利一种筒体缠绕成型模具复材技研201510696422.12015.10.26原始取得417发明专利一种车用传动轴复材技研201510696124.22015.10.23原始取得418实用新型一种钻孔定位装置复材技研201520834203.02015.10.23原始取得419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机体复材技研201520827905.62015.10.23原始取得420实用新型一种筒体缠绕成型模具复材技研201520827858.52015.10.23原始取得421实用新型一种车用传动轴复材技研201520827548.32015.10.23原始取得422实用新型一种车用板簧复材技研201520827927.22015.10.23原始取得423实用新型一种航天弹体防热结构复材技研201721021842.02017.08.16原始取得424实用新型一种油箱简易装配支架复材技研201721021798.32017.08.16原始取得425实用新型一种网架式筒体缠绕成型模具复材技研202020104894.X2020.01.17原始取得426实用新型一种超大型筒体缠绕成型模具复材技研202020104905.42020.01.17原始取得427实用新型一种框架式筒体缠绕成型模具复材技研202020103908.62020.01.17原始取得428实用新型可控张力的大丝束碳纤维复丝拉伸试样制备装置吉林宝旌201822141757.92018.12.19原始取得429发明专利一种在线接大丝束原丝的预氧丝的制备方法吉林宝旌、长春工业大学201911363829.72019.12.26原始取得430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生产大丝束碳纤维的高速制备方法吉林宝旌、长春工业大学201911362617.72019.12.26原始取得431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蓄热式焚烧炉气缸的保温防护罩吉林宝旌202123322149.62021.12.27原始取得432实用新型一种利用浮力测定碳纤维上浆剂浓度的装置吉林宝旌202123284651.22021.12.24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5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433实用新型一种大丝束碳纤维生产线改善现场环境的装置吉林宝旌202123263616.22021.12.23原始取得434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高温传动设备的纤维分丝装置吉林宝旌202123266276.92021.12.23原始取得435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生产用碳化炉废气毛丝过滤分离装置吉林宝旌202123228622.42021.12.21原始取得436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成品丝车吉林宝旌202123225956.62021.12.21原始取得437实用新型一种冷却塔防结冰装置吉林宝旌202123225903.42021.12.21原始取得438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专用的结焦管道清理工具吉林宝旌202123225943.92021.12.21原始取得439实用新型一种预氧炉测温热电阻探头的防护装置吉林宝旌202123150355.32021.12.15原始取得440实用新型一种碳纤维表面处理装置吉林宝旌202123151201.62021.12.15原始取得441实用新型一种可自动旋转并调节距离的抹丝装置吉林宝旌202123152810.32021.12.15原始取得442实用新型一种防止碳化线电解辊产生电火花的装置吉林宝旌202123151074.X2021.12.15原始取得44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碳纤维原丝纺丝凝固浴装置吉林宝旌202122714503.32021.11.08原始取得444实用新型一种直观判断水性环氧树脂乳液粒径范围的装置吉林宝旌202122714474.02021.11.08原始取得445实用新型一种测试复丝浸润性的装置吉林宝旌202122575934.62021.10.26原始取得446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大丝束碳纤维的烘干结构吉林宝旌202122566374.82021.10.25原始取得447实用新型一种低温碳化炉在线清理的排废管道系统吉林宝旌202122538738.12021.10.21原始取得448实用新型一种改善碳纤维丝束均匀分布的曲面导辊吉林宝旌202122540614.72021.10.21原始取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6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专利情况449实用新型一种石墨电极编组用双向传输装置宝方炭材、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22722583.72021.11.09原始取得450实用新型一种石墨电极石墨化生产用自动传输编组系统宝方炭材、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22722442.52021.11.09原始取得451实用新型一种起重机用炭棒抓取装置宝方炭材、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22722542.82021.11.09原始取得452实用新型一种桥式起重机用可轴向调距的炭棒抓取装置宝方炭材、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22722433.62021.11.09原始取得453发明专利一种通过桥式起重设备吊运的炭材焙烧石墨化生产线宝方炭材、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11317353.02021.11.09原始取得454发明专利一种焦油蒸馏装置武汉宝聚201510295689.X2015.06.02继受取得455实用新型一种改制沥青生产系统武汉宝聚202123076485.72021.12.09原始取得456实用新型一种能提高使用周期的改质沥青中间槽抽取装置武汉宝聚201820310734.32018.03.07继受取得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3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登记号1宝武碳业宝武炭材新一期苯加氢自适应生产信息系统V1.0原始取得未发表2020SR01085252宝武碳业、北京科技大学新型炭材料全流程质量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和管理软件V1.0原始取得未发表2020SR11854513宝化湛江化验数据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09.052018SR9852744宝化湛江焦油蒸馏加热炉温度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6.11.052018SR9852815宝化湛江燃油预热设备及炭黑工艺反应系统V1.0原始取得2016.11.252018SR9851276宝化湛江提高煤焦油加工酚、萘原始取得2017.10.082018SR985338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7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登记号收率的蒸馏设备系统V1.07宝化湛江污水处理厂运行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0.162018SR9875358苏州宝化炭黑滚筒干燥机出口温度控制系统软件V8.8原始取得未发表2017SR7013549苏州宝化宝化炭黑生产线控制系统组态应用软件V8.4原始取得未发表2013SR01865210苏州宝化宝化炭黑生产线组态控制系统软件V8.3原始取得1999.06.082009SR0952811苏州宝化宝化炭黑用质量流量计分析油含水率的软件V7.4原始取得2014.01.232014SR20712312吉林宝旌碳纤维生产质量智能检测评估软件V1.0原始取得2020.09.302021SR185461713吉林宝旌碳纤维碳化废气焚烧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1.302019SR095303414吉林宝旌碳纤维热定型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2.032019SR095187215吉林宝旌碳纤维表面处理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2.252019SR095183116吉林宝旌碳纤维氧化牵伸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0.222019SR094913917吉林宝旌碳纤维氧化废气排放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0.082019SR094825718吉林宝旌碳纤维氧化废气蓄热式焚烧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1.052019SR094825219吉林宝旌碳纤维原丝恒张力放丝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2.222019SR094531320吉林宝旌碳纤维恒张力收丝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0.302019SR094530321吉林宝旌碳纤维低温碳化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1.242019SR094529422吉林宝旌碳纤维超声震动水洗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2.182019SR094082623吉林宝旌碳纤维碳化牵伸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0.202019SR094083924吉林宝旌碳纤维预氧化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2.302019SR094083225吉林宝旌碳纤维高温碳化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1.202019SR093291326吉林宝旌碳纤维牵伸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1.152019SR092960227吉林宝旌碳纤维后处理牵伸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0.142019SR092794628吉林宝旌碳纤维超声震动上浆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7.12.062019SR092765229吉林宝旌碳纤维加工过程视频监控系统V1.0原始取得2021.10.252021SR190798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8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登记号30吉林宝旌碳纤维加工工序智能设定控制软件V1.0原始取得2021.07.152021SR189369631吉林宝旌碳纤维生产工艺流程智能控制系统V1.0原始取得2019.08.062021SR20575555、域名证书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2项主要运营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权利人域名有效期ICP备案号1宝武碳业baowucarbon.com2018.01.08-2024.01.08沪ICP备18037358号-12苏州宝化baohuacarbon.com2000.10.05-2024.10.05苏ICP备05021638号-1(三)主要经营资质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如下:序号持证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时间有效期1宝化湛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2440001862023.01.19(注)三年2宝化万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1150003552021.12.01三年3苏州宝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1320045012021.11.30三年4宝旌复材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330061812020.12.01三年5复材技研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330028772020.12.01三年6吉林宝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2220006472022.11.29三年注:根据2023年1月19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公布的《关于对广东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宝化湛江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完成备案公示,证书编号为GR202244000186,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尚未颁发纸质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业务资质和证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业务资质和证照情况如下:序号持证人证书名称发证机关证书编号发证时间有效期1宝武碳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沪)XK13-014-000312021.09.202021.09.20-2026.09.192宝武碳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沪)XK13-016-000022021.09.262021.09.26-2026.09.253宝武碳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沪(宝)应急管危经许[2021]2031162021.07.272021.07.27-2024.07.264宝武危险化学品登记应急管理部化学3113120382021.08.112020.03.18-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9序号持证人证书名称发证机关证书编号发证时间有效期碳业证品登记中心2023.03.175宝武碳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BA沪310113(2021)0032021.08.162021.08.16-2024.08.156宝武碳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沪WH安许证字[2021]00792021.08.022020.07.08-2023.07.077宝武碳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沪)3S310000000072022.06.282022.06.28-2025.06.278宝武碳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沪)3J3101132207012022.06.302022.07.01-2024.07.269宝武碳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TS931038-20252021.06.302021.06.30-2025.07.2110宝化湛江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粤)XK13-014-001232022.11.212022.11.21-2027.11.2011宝化湛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湛江市应急管理局粤湛危化经字[2020]058号2020.06.082020.06.08-2023.06.0712宝化湛江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440823000192023.01.062023.01.06-2026.01.0513宝化湛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BA粤4408(2019)0082022.09.222022.09.22-2025.09.2114宝化湛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湛江市应急管理局粤湛危化生字[2020]0003号2021.10.222020.06.14-2023.06.1315宝化国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苏(苏)危化经字(张保)005782022.05.262022.05.28-2025.05.2716重庆宝丞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渝)XK13-014-000222021.06.112021.06.11-2023.12.1017重庆宝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渝长寿安经(票据)字[2020]000041号2020.09.182020.09.18-2023.07.2718重庆宝丞危险化学品登记证重庆市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5021120712021.06.162021.07.31-2024.07.3019重庆宝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BA渝500115(2020)0042020.11.062020.11.06-2023.11.0620重庆宝丞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渝)WH安许证字[2018]第13号2021.06.172021.04.20-2024.04.1921宝化万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蒙)XK13-014-001502021.02.042021.02.04-2026.02.0322宝化万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内海区应急(乙)字[2019]0000052022.04.252022.04.25-2025.04.2423宝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内蒙古自治区危1503101392020.03.242020.03.24-2023.03.23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0序号持证人证书名称发证机关证书编号发证时间有效期万辰证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24宝化万辰安全生产许可证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蒙)WH安许证字[2021]000987号2021.03.192021.03.19-2024.03.1825宝化万辰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乌海市应急管理局[2021]0222021.12.242021.12.24-2024.12.2326新疆宝鑫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XK13-014-000982019.04.302019.04.30-2024.04.2927新疆宝鑫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652322000202022.11.42022.12.03-2025.12.0228新疆宝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呼图壁县应急管理局BA(新)652323(2021)0032021.04.232021.04.23-2024.04.2229新疆宝鑫安全生产许可证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新昌)WH安许证字(2020)000003号2020.12.282020.07.08-2023.07.0730新疆宝鑫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新)AQBWⅡ06352019.06.302019.06-2022.0631苏州宝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苏)(内河)港经证(0011)号2021.02.202021.02.20-2024.03.0932武汉宝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鄂XK13-014-010012021.10.252021.10.25-2023.06.1033武汉宝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鄂A安经换字[2018]0601272021.10.252021.05.07-2024.05.0634武汉宝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4201121862021.12.272022.03.04-2025.03.0335武汉宝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鄂)WH安许证字[2021]延0898号2021.12.142021.12.14-2024.12.1336浙江宝旌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浙AQBGMIII2021000092022.02.012022.02.01-2024.1237宝旌复材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浙AQBFZIII2020002072021.05.312021.05.31-2023.1238达州炭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川)AQBHGⅢ20210012021.04.302021.04.30-2024.0439梅山分公司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苏)XK13-014-001662021.08.232021.08.23-2026.10.0840梅山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南京市应急管理局苏(宁)危化经字008602023.01.112023.01.11-2026.01.1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1序号持证人证书名称发证机关证书编号发证时间有效期41梅山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3201121332021.08.312020.06.16-2023.06.1542梅山分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南京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BA苏320114(2023)0012023.01.092023.01.09-2026.01.0843梅山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苏)WH安许证字(A00284)2021.08.132021.07.10-2024.07.0944梅山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苏AQBWHⅡ2019380272019.12.022019.12.02-2022.1245梅山分公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南京市应急管理局(苏)3S320100000152021.09.222021.09.22-2024.09.21注1:上表中第1-2项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应的产品分别为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

    注2:上表中第41、43项资质证书所载权利人为“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上述企业尚未办理完成资质证书权利人名称变更手续。

    注3:上表中第30项资质证书因新疆当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续期证书正在办理中。

    注4:上表中第44项资质证书尚待专家审核,续期手续正在办理中。

    3、进出口相关资质证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主要进出口相关资质证书情况如下:序号持证人证书名称发证机关编号/备案号发证时间1宝武碳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海备案登记机关040310162021.08.112宝化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44086011542015.10.293宝化国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江苏张家港备案登记机关033303312020.05.284苏州宝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江苏苏州虎丘备案登记机关018310562019.01.185宝方炭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甘肃兰州备案登记机关031405372018.09.286宝方炭材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62003100292018.10.157宝方炭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兰州海关62019617882018.10.128浙江宝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绍兴柯桥备案登记机关034438982021.01.129浙江宝旌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人备案回执绍兴海关海关注册编码:33069699T6检验检疫备案号:2021.01.1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2序号持证人证书名称发证机关编号/备案号发证时间330650083910宝旌复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绍兴柯桥备案登记机关043670192021.11.2411吉林宝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吉林市备案登记机关026534362021.08.234、排污许可证序号排污单位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许可证编号有效期1宝武碳业排污许可证上海市生态环境局91310113132230684W001P2021.01.01-2025.12.312梅山分公司排污许可证南京市生态环境局913201147568694195001P2021.01.01-2025.12.313宝化湛江排污许可证湛江市生态环境局914408000778996756001P2022.03.18-2027.03.174重庆宝丞排污许可证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91500115699285934A001P2020.12.25-2025.12.315新疆宝鑫排污许可证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916523236734125798001V2022.12.11-2027.12.106苏州宝化排污许可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91320505703661390K001V2022.12.20-2027.12.197达州炭黑排污许可证达州市生态环境局91511700569700634A001V2020.08.14-2023.08.138宝化万辰排污许可证乌海市生态环境局91150300061627931U001R2021.06.30-2026.06.299武汉宝聚排污许可证武汉市生态环境局914201075506978183001R2021.06.07-2026.06.0610吉林宝旌排污许可证吉林市生态环境局91220294MA0Y63885J001V2020.06.10-2023.06.0911湖北宝乾排污许可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91420684MA491T5A0Q001V2022.05.27-2025.05.265、排水许可证排水户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许可证编号有效期宝旌复材《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绍柯滨海2019字第005号2019.09.26-2024.09.25九、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十、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一)公司核心技术情况1、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科技管理在“一总部多基地”管理模式下,实施“统一策划、分层协同实施”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3集中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公司层面统一进行管理体系建设、科技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编制、国家项目统筹策划、知识产权布局战略策划、科技管理平台统一建设,各基地在公司统一的规范下负责具体的科技管理和项目的实施。

    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负责建设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制定技术创新规划、编制年度科研计划、策划和实施公司级重大研发项目、制定科技评价和激励,负责管理国家和政府项目,负责管理公司法人科研项目、知识产权、技术贸易、科技成果、合理化建议等。

    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原为公司的中间试验厂、技术中心、化工研究院,随着公司的转型发展,2019年调整为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研发方向由原来沥青、苯类产品、精细化学品等煤化工方向拓展到针状焦、石墨电极、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环保树脂等新型炭材料的研发、技术攻关和工程化应用。

    目前,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已形成“一中心N所”组织架构,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下属有碳纤维研究所、沥青研究所、多孔材料研究所、负极材料研究所、储能研究所、精细化学品研究所和双碳技术中心等9个专业研究所,同时对于炭黑、石墨电极、PAN基碳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等技术,在下属旗舰子公司设置相应的研究所,每个研究所负责一产品系列,采取“一所一产品系列”的管理模式。

    研究院拥有高性能碳纤维示范线、负极材料中试装置、针状焦中试装置以及配套分析检测中心,拥有开发研究所需的相关试验设备和分析仪器。

    具体组织框架如下:2、公司的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公司形成了煤气精制、针状焦、改质沥青、炭黑、苯类精制产品、碳纤维及其复合炭黑研究所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沥青研究所多孔材料研究所碳纤维研究所负极材料研究所精细化学品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石墨电极研究所双碳技术中心储能研究所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4材料、负极材料、石墨电极等核心产品,通过对设计、工艺、装备、制造等技术的积累和集成,并结合客户需求,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具备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碳基新材料产品的能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具体核心技术及与发明专利对应的情况如下表所示: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5对应的产品技术名称核心技术说明及其在实际业务开展中的应用对应的发明专利名称对应的专利号炭黑稳定控制湿法造粒黑干燥温度技术开发控制生产过程中二级提升机出口炭黑温度值与参与前馈串级温度控制单元一级提升机出口炭黑温度之间模拟计算方法,自动控制湿法炭黑干燥温度,保证产品质量连续稳定性湿法造粒制备炭黑的方法201811453743.9针状结构补强材料技术利用炭黑微晶区域的晶体缺陷和原生粒子之间密集的微孔所形成的炭黑强烈的吸附性能,把针状无机纳米材料紧密地贴合在炭黑微晶区域凹凸不平的表面,以增加炭黑表面整体的粗糙程度,提升炭黑补强性改性炭黑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1711085337.7实用化测试炭黑表面活性的检测技术表面活性数测试(多达9个参数)以及测定时间过长(实际需要30个小时左右),能满足相关生产企业的快速性实用性需求,通过探针分子的出峰时间及开发模拟公式,快速表征炭黑表面色散力一种橡胶用补强填料的色散自由能快速测定方法201610584375.6评估高着色强度炭黑在色浆中应用技术炭黑在水中难于分散,建立稳定评估炭黑色浆的稳定配方体系,评估炭黑在色浆中黑度及分散性能,为产品开发提供判定依据高固含量、高着色力的炭黑水性色浆制备方法201510990968.8安全自保护操作技术开发继电器和触点状态转换于一体的转换开关,避免设备在停电后因转换开关在运行位置,引起送电后设备误启动,从而可能引起安全事故一种防来电自启动双重保护操作开关201510519091.4易碎填料填充技术自由落体式和自动敲击式的装柱模式,保证易碎填料的填充稳定性与真实性填料色谱柱制备装置201310496367.2汽包水位、蒸汽量和给水流量组成的三冲量控制技术汽包水位、蒸汽量和给水流量组成的三冲量控制系统的交点算法,保证给水量与蒸发量相同,使物料处于平衡状态。

    蒸发量稳定,降低能耗一种锅炉水位过零控制方法201310495168.X臭氧氧化炭黑技术炭黑原料装入混合设备内,并控制混合设备内温度为40-50℃,通过等离子体放电产生臭氧,使炭黑充分氧化,形成色素炭黑。

    炭黑羧基团多一种色素炭黑制造方法及装置201210073326.8去除炭黑筛余物分离技术将部分未经造粒炭并通过气流输送并将管内流质进行气流分级,去除粉状炭黑中比重大于粉状炭黑杂质,得到粉体炭黑,得到分散较好炭黑产品一种超细炭黑的制备方法及其制备装置201110311113.X改善炭黑尾气分析稳定性技术炭黑烟气净化装置包括缓冲段、除尘段、冷却段及干燥段提高尾气测试数据准确性,为生产物料平衡计算提供热值数据炭黑烟气净化检测方法及装置200910143253.3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6对应的产品技术名称核心技术说明及其在实际业务开展中的应用对应的发明专利名称对应的专利号炭黑细粉去除技术炭黑粉末去除方法采用在悬浮状态下对产品进行风选的方式,粉末去除率高,成品破损率低,同时可实现产品的冷却,符合炭黑贮存要求,改善包装条件,具有工艺简单高效,节约资源的优点,该工艺采用的设备结构简单合理,易于生产维护,还能实现能量的合理利用降低炭黑生产过程中细粉含量炭黑粉末去除方法及装置200810132181.8改质沥青高品质低钠改质沥青采用自主开发的连续水洗脱盐工艺,降低原料焦油和蒸馏塔萘油馏分Cl离子含量,在蒸馏设备控制腐蚀的前提下,沥青Na达到50μg/g以下一种焦油脱氯方法201210345077.3原料焦油改性技术对一部分原料焦油中的QI采用高速离心法脱除,低QI焦油用以生产高品质浸渍沥青,作炭材料增强增密用。

    脱除的高QI油浆加入改质沥青的原料,改善原生QI--低中间相生产控制技术通过常、减压蒸馏得到各向同性中温沥青,再通过独有的加热方式(诱导加热炉)在反应釜内温和反应,其过程基本不产生中间相,满足国内外高端用户需求--无中间相中温改质沥青生产装置及生产技术通过从原材料的分类控制,改质沥青聚合反应温度、反应停留时间及系统压力的优化组合控制,提供了一种无中间相沥青的生产工艺技术路线一种无中间相中温改质沥青生产装置及生产方法201210545373.8无腐蚀无钠沥青生产预处理系统通过该方法能够有效地降低原料焦油的水分和腐蚀介质,沥青生产完全可以采用不加碱的工艺生产路线一种无腐蚀无钠沥青生产预处理系统201410494383.2一种低温低压连续循环生产中温改质沥青的方法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中温改质沥青的生产工艺路线。

    丰富了沥青的产品种类,满足了很多客户个性化的需求一种低温低压连续循环生产中温改质沥青的方法201510362891.X针状焦一种连续化脱除煤焦油沥青中喹啉不溶物的工艺技术脱除喹啉不溶物,实现产品真比重达标,确保产品真比重≥2.13g/cm3一种连续化脱除煤焦油沥青中喹啉不溶物的工艺200910047977.8延迟焦焦化塔的除焦装置技术提供了一种焦炭除焦操作新方法和配套设备,该法能够降低除焦过程中的焦粉发生量一种延迟焦焦化塔的除焦装置及其方法201310106768.2煤系针状焦的生产技术采用自主开发的溶剂-离心工艺,净化沥青效果好(QI≤0.1%)、溶剂可循环利用、净化沥青收率高(≥90%)煤系针状焦的生产方法及系统200910198177.6酚类产品含中性油的酚钠盐净化装置及净化技含中性油的酚钠盐净化装置及净化方法解决了原有萃取剂自身含有较多重质组分,萃取能力有限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净化效含中性油的酚钠盐净化装置及净化方法201410486958.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7对应的产品技术名称核心技术说明及其在实际业务开展中的应用对应的发明专利名称对应的专利号术果好、工艺简单的酚钠盐中性油的净化方法酚精制产生的含酚废水的脱酚方法和装置含酚废水脱除装置投用后,废水中的酚含量明显降低。

    节省了废水处理成本,提升了酚的收得率一种酚精制产生的含酚废水的脱酚方法和装置201510388213.0苯、甲苯、二甲苯加氢催化剂器外硫化再生后的器内活化技术使用器外再生器内活化方案后不仅很好地解决了现场环保问题,同时提高了催化剂的使用周期一种加氢催化剂器外硫化再生后的器内活化方法201510121749.6环丁砜的再生技术通过环丁砜再生方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装置的萃取效果。

    使非芳中的苯含量进一步降低,有效提升了产品品质一种环丁砜的再生方法201410165929.X含氮杂质的焦化苯类产品的精制技术通过实施含氮杂质的焦化苯类产品的精制方法,进一步提升了苯加氢原料加工水平一种含氮杂质的焦化苯类产品的精制方法200810204430.X古马隆树脂古马隆树脂乳液制备技术制备出古马隆树脂乳液;应用该技术制备出古马隆树脂乳液一种丙烯酸改性古马隆树脂乳液的制备方法202010575282.3一种水性古马隆树脂乳液的制备方法202010575288.0改性液体古马隆树脂制备技术对古马隆树脂改性;应用该技术制备改性液体古马隆树脂一种改性液体古马隆树脂及其制备方法202010775321.4一种改性液体树脂及其制备方法202010775322.9羟基古马隆树脂制备技术提高古马隆树脂羟值;应用该技术制备出高羟值的古马隆树脂一种提高古马隆树脂羟值的方法及应用201910684341.8一种腰果壳油改性古马隆树脂及其制备方法201510947371.5一种古马隆羟值的测定方法201410120341.2一种羟基古马隆树脂及其制备方法201410534473.X液体古马隆树脂制备技术降低古马隆树脂软化点,使之常温下为液体;应用该技术制备出常温下为液体的古马隆树脂液体古马隆树脂生产并联产高软化点古马隆树脂的方法201710871752.9一种古马隆软化点分析测试201220381898.8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8对应的产品技术名称核心技术说明及其在实际业务开展中的应用对应的发明专利名称对应的专利号用熔样装置一种液体古马隆树脂及其制备方法201611123719.X低异味古马隆树脂的生产方法生产出低异味古马隆树脂;应用该技术生产出低异味古马隆树脂一种低异味古马隆树脂的生产方法201611043152.5一种古马隆树脂脱硫醇的方法201410283274.6基于凝胶渗透色谱技术的古马隆树脂中残油的检测方法201611144674.4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碳纤维生产中炭化炉高温烟气自动除尘技术通过设计一款用于高温烟气的自动除尘装置,涡杆、螺纹传动轴、组合刮刀相连接依靠变频电机驱动,解决传统生产过程中需要停止生产才能清理设备的难题,有效提高生产效率一种用于碳纤维生产中炭化炉的高温烟气自动除尘装置201410250708.2碳纤维碳化工艺技术通过将高温碳化炉设计在低温碳化炉上面,两台炉子马弗共用中间的加热元件,利用高温碳化炉各区的热辐射对低温碳化炉马弗上表面进行加热,在高碳炉下层加热元件设置一块隔热板用以调节加热量,提高生产过程中能源的利用率,减小设备成本一种碳纤维高低温同炉碳化工艺201610783639.0碳纤维碳化炉气封技术通过设计一款新型的迷宫式气封装置,装置为上下对称结构单元,结构单元为氮气气流输送分配管与管道及恒压箱相连,恒压箱与喇叭形导流管及多孔板相连,提高高温碳化炉的炉气封闭效果,解决碳化炉废气外溢的难题一种用于碳纤维生产炭化炉的迷宫式气封装置201410250816.X碳纤维整经技术通过设计一款磁悬浮引纬整经机,提高有效空间的利用率、排列均匀。

    对于千吨级碳化生产线,原丝在进入预氧化炉前的整经,可以解决了原丝有序分布、防止并丝、减少毛丝、劈丝等影响生产线的产能及品质的问题,为后道工序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减轻员工劳动强度,提高产线的连续运转率--碳纤维等离子表面处理技术通过设计一套碳纤维等离子表面处理装置,利用非聚合性气体对碳纤维表面进行物理和化学作用,在它撞击碳纤维表面时,能将晶角、晶边等缺陷或双键结构氧化成含氧活性基团(如羧基,羰基和羟基等)。

    过程中不需要添加任何溶剂和引发剂,提--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9对应的产品技术名称核心技术说明及其在实际业务开展中的应用对应的发明专利名称对应的专利号高碳纤维表面含氧官能团的种类和数目,表面粗糙度增加,使碳纤维复合材料的层间剪切强度显著提高,解决传统电化学法表面处理污染大、效率低、设备复杂的问题耐高温环氧树脂基体设计及优化技术通过对耐高温环氧树脂基体改性技术研究,在耐高温环氧树脂中引入柔性链段,同时合成低粘度、与环氧树脂相容性优异的增韧剂,通过外加增韧剂与基体树脂本体增韧的协同作用,提高耐高温环氧树脂的脆性大、耐疲劳性能差、工艺性差等难题--耐高温固化剂改性技术研究通过自制醚胺类改性剂,对通用耐高温芳香胺类固化剂进行改性,通过控制改性剂的分子量,提高与芳香胺类固化剂的相容性,利用醚胺类化合物低粘度、高韧性等特点,结合芳香胺类固化剂耐高温、适用期长的特性,合成出了适用于大型制品缠绕工艺,力学性能与工艺性能优异的耐高温环氧树脂固化剂--高性能缠绕树脂固化动力学研究通过对不同升温速率下体系固化反应DSC曲线研究,获得不同反应条件下体系的反应动力学方程。

    根据大型缠绕制品厚度大、反应热不易散发的特点,对固化工艺进行设计,解决大厚度制品固化成型工艺问题--复合材料筒体设计及强度计算分析通过前期的结构设计、强度计算分析,确定产品的结构尺寸,缠绕层的铺层角度、厚度,局部补强位置,内腔承受的压力等,提高产品设计的精确度,达到减重的目的--封头模压成型技术通过计算封头模具的强度、设计合理的溢料通道、安装和脱模结构、并辅助均匀的加热方式、增加定位结构、表面处理等技术,解决整体封头的模压质量一种壳体模压成型模具201620656876.6一种筒体封头分段模压成型模具201721036255.9缠绕芯模设计技术通过计算分析,设计组合式芯模结构,充分利用金属+复合材料结构形式,解决芯轴和芯模变形量大,重量重等问题。

    从而保证产品尺寸精度,满足设计要求一种复合材料缠绕成型模具201921951086.0一种筒体缠绕成型模具201510696422.1一种超大型筒体缠绕成型模具202020104905.4复合材料筒体缠绕工艺成型技术通过在缠绕的过程中,合理控制张力,设置监控点和监控位置,采用可靠的测量手段,监控缠绕层厚度,控制缠绕层重量。

    同时基于试验结果,采取分段分时固化,增加固化台阶曲线,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0对应的产品技术名称核心技术说明及其在实际业务开展中的应用对应的发明专利名称对应的专利号而保证产品的质量以及高可靠性筒体无损检测技术通过分析可能出现的缺陷类型,研究制作接近产品实际的标准试块。

    并采用超声波反射法,超声波穿透法,超声脉冲楔入法以及大型X射线检测或CT切片检测法对产品的不同部位进行检测,解决结构复杂的多界面产品无法检测的问题一种大型罐体外径的测量工具201620730965.0一种大型筒体检验的检具201721016120.6复合材料机体设计技术公司具有一整套复合材料无人机机体设计方法、准则和规范,通过CATIA三维软件建立全数字化电子样机,使用Patran/Nastran、Ansys和Abaqus等有限元分析软件进行强度校核,在公司内部数据库中选取合适的材料和典型工艺规范,最终完成整机的快速设计,并能实现整机的无图纸化装配一种无人机机体及其制造方法201510702060.2一种复合材料多旋翼飞行器机体及制备方法201610548561.4整体油箱设计及密封技术通过参考国外空中客车和国内先进飞机的油箱结构,还做了大量工艺试验,并经过了整机飞行试验,形成了完整和成熟的整体油箱设计技术,包括结构设计、材料选择、密封方法和防静电措施等,设计的整体油箱兼有结构承载和装油功能,可有效减轻机体重量和增加燃油容积一种无人机用油箱201721029297.X一种用于飞机整体油箱框结构201820847477.7大型部件共固化成型技术通过将机翼的蒙皮与梁、肋整体共固化成型,可以有效减少零件数量、缩短装配周期、降低产品成本和增加产品可靠性。

    整体成型的S型进气道,既减少了零件数量和重量,节省了装配工序,更能避免紧固件脱落的风险,提高了飞机的安全性。

    公司具有成熟的大型部件整体共固化成型工艺及工装设计方法,可以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设计要求一种复合材料无人机尾翼201721000732.6一种低成本靶机机翼201821059750.6一种无人机复合材料方向舵201820907537.X机体装配工装设计技术公司具备大型装配工装的设计和调试能力,包括机身装配、机翼装配、舵面装配、翼身对接装配等,通过全数字化电子样机进行虚拟装配,调试合格后再进行生产,并能对装配后的整机型面精度进行数字化检测,可以有效保证产品装配质量一种无人机机体装配型架201721036277.5一种装配辅助排钉工具201920328119.X一种油箱简易装配支架201721021798.3机体无损检测技术按照相关标准针对复合材料制品内部质量的要求,根据不同的检测方法,通过制作表征不同缺陷的对比试块,编制出整套无损检测工艺卡片,可以检测如层合板、蜂窝夹层、泡沫夹层、胶接等多种不同构型的复合材料零件,以确保其内部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1对应的产品技术名称核心技术说明及其在实际业务开展中的应用对应的发明专利名称对应的专利号负极材料高容量、高压实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制备方法将针状焦生焦粉碎至D50=8-10μm,将其抽真空脱气后送入混料器中和30℃的净化沥青+5%的阳离子表面活性剂进行搅拌,搅拌充分后在温度1,250℃、N2的氛围下煅烧2-5h进行碳化处理,将碳化后的物料加入10%的高软化点沥青在反应釜中进行改性,改性后的物料经过石墨化即为负极材料产品。

    本发明将低软化点沥青与微米级的针状焦通过阳离子作为活性剂进行混合,经过一系列处理以得到高压实密度、低表面积的负极材料,经过本发明方法制备出的负极材料与电解液之间具有更好的相容性,制得的电池具有更好的循环性能,高首次库伦效率以及高容量,同时也简化了电池的生产工艺流程,降低了成本--动力电池负极材料制备方法首先将针状焦粉末(D50=8-10μm)和8%软化点≥350℃的中间沥青粉末(D50=4-5μm)进行常温混合30min。

    将混合均匀的物料投入到反应釜中并加热至360℃,在此温度下搅拌1小时。

    然后降温至200℃,再向反应釜投入软化点240℃的高温沥青,缓慢升温至250℃;最后再将造粒后的物料进行高温石墨化即可得到负极材料。

    本发明提高了锂电池的循环稳定性,改善了快充性能,提高了负极材料人造石墨的容量,最终制备出高容量的动力电池负极材料--用于负极材料造粒的反应釜通过炉膛内壁设置的若干导流片及旋转轴方向的布置提升造粒效果,本新型反应釜进出料方便,便于规模化生产,形成自动化工业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一种用于负极材料造粒的反应釜201922379430.X连续式负极材料造粒生产线本造粒生产线通过螺旋进料装置不断进料,造粒釜不断将出料,实现生产线连续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其布局科学,占地面积小,节约厂房空间;投资小,运行工况稳定,运行成本和维护成本低,适合连续大规模生产连续式负极材料造粒生产线202122714045.3便于上料的负极材料造粒反应釜201922379438.6石墨电极压型技术采用多料仓工艺模式,使其具有在同一设备配置前提下满足多产品生产结构的先进性;采用EIRICH强力逆流混捏技术,实现物料加热速度快、混捏均匀、时间缩短等先进性--焙烧技术依靠负压和气量的“双调”技术,稳定升温曲线,实现对环式炉中电极上下端温度梯度均一化--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2对应的产品技术名称核心技术说明及其在实际业务开展中的应用对应的发明专利名称对应的专利号石墨化技术利用测温与功率相结合方式,精准实现加热电量与制品温度对照关联量,有利于降低石墨化能耗和降低废品率--石墨加工技术通过加工前对产品进行3D扫描,依靠多对伺服设备实现自动调整对中,降低黑皮等现象,提升产品质量--煤气净化大塔径煤气脱硫处理技术脱硫塔直径达到10米,单塔煤气处理负荷最高能够达到170,000m3/h,单塔脱硫效率最高达到99.3%,吸收后出口硫化氢含量稳定低于50mg/m3,脱硫塔整塔阻力小于0.6kPa,为后续焦炉煤气使用用户尾气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提供优质基础一种工业焦炉煤气取样装置201420516254.4一种焦炉煤气连续取样预处理装置201520397751.1多层次煤气吸收塔煤气分配技术通过第一层进口煤气管道简单分配,第二层YS-RING规整填料分配,第三层海利克斯散装填料分配,将焦炉煤气与从顶部环形雾状喷淋的吸收液均匀的分配在整个吸收塔中,极大增加了吸收过程中的气液接触面积,气液传质效率显著提高,第四层捕雾层降低吸收过程中的气液夹带现象一种新型煤气分布装置201320600149.4脱硫再生尾气回收利用技术通过预混合喷嘴将脱硫液与再生空气预先混合后再进入脱硫再生塔,显著提高空气利用效率,同时使得再生尾气含氧量低于11.5%能够直接返回脱硫后煤气系统,减少脱硫系统氨逃逸及后续再生尾气治理过程中发生的环保费用,降低脱硫装置运行成本--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33、公司核心技术所申请的专利及保护措施宝武碳业坚持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同时实施知识产权布局,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

    按照一总部多基地管理思想,编制了适合宝武碳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各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建立了以技术创新委员会为龙头,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为纽带,分子公司及各单位联络员为指导的组织体系。

    通过建立“研究未动、专利先行”的科研与知识产权互动机制,公司强化对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检索工具的运用,发挥研究院平台作用,跟踪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发展。

    对研发项目在可研阶段就要做好专利调研,并初步确定本科研项目的创新点及拟申请的专利。

    近年来宝武碳业针对公司重点发展方向如沥青深度处理、负极材料、古马隆产品技术等关键产品和核心技术从多方位进行了专利申请,加强了专利布局,系统保护创新成果,已形成多个产品及工艺技术的专利群。

    4、公司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公司成立以来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逐步培育技术成果的工程化能力,加速实现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近年来,公司承担多个由政府部门等权威机构委托的研究课题,并获得了由工信部等权威部门颁发的多项荣誉。

    公司“基于态势感知的工业信息安全助力炭材料多基地智能运营”获得工信部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项目。

    “新型炭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获得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

    《炭材料用高品质沥青绿色制造、新技术和标准研制应用》获得冶金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煤系针状焦》项目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类项目。

    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被认定为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宝山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重大课题研究情况公司承担的政府部门等权威机构委托的重大课题研究情况如下:序号政府主管部门所属专项项目名称参与方式1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新型炭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牵头单位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4序号政府主管部门所属专项项目名称参与方式2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牵头单位3上海经信委上海市高质量发展专项(技改)新型炭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牵头单位4宝山经委宝山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高性能碳纤维工业示范项目牵头单位5上海科委/宝山科委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宝山专项新型耐高温碳基防腐涂料的研究与制备牵头单位6上海科委/宝山科委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宝山专项高能锂电池纳米硅基材料制备与应用牵头单位7苏州科技局重点研发产业化高聚集体、低PAHs纳米炭黑研究及产业化牵头单位8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题牵头单位9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焦油深加工系列产品科技成果转化专题牵头单位10湛江市科学技术局树标提质专题低喹啉不溶物原料焦油生产改质沥青的工艺研究及产业化牵头单位1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企业技术改造和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改质沥青技术改造项目牵头单位1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共建扶持资金叠加性奖补项目牵头单位1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共建扶持资金叠加性奖补项目牵头单位14内蒙古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产业发展专项5万吨针状焦和3万吨石墨负极材料项目牵头单位15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专项资金年产1,00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和制品及400吨配套树脂项目牵头单位16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航天装备关联技术研究-固体火箭发动机复合材料壳体的研制牵头单位17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飞行器及其部组件技术-先进无人机智能控制与制造技术研究牵头单位18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低成本绿色阻燃48K碳纤维复合材料研发与应用牵头单位(2)重要获奖及荣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获得的重要奖项及荣誉情况如下:序号奖项及获得时间1“古马隆树脂全系列产品的创制与产业化”获2021年中国宝武技术创新重大成果奖三等奖2“炭材料用高品质沥青绿色制造新技术和标准研制应用”获2021年冶金科学技术奖三等奖325K大丝束碳纤维于2021年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认定为第六批单项冠军产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5序号奖项及获得时间4纺丝沥青产品入选《2021年度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52021年度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市场监督总局组织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污染源管理与环境监测”62020年《50万吨/年煤焦油关键技术装备的开发及工业化》项目,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5、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具体表征(1)煤气精制宝武碳业目前运行三套煤气精制处理工艺,每套煤气精制包括煤气排送装置、脱硫脱氰装置、吸氨装置、粗苯回收装置以及循环水处理装置。

    单套煤气处理系统的设计能力为87,700m3/h,最大处理量为105,000m3/h。

    公司自主集成及开发的煤气净化成套技术,对传统的焦炉煤气净化技术进行了突破与创新。

    其中新型中冷技术、二转二吸硫酸制造技术、磷铵法无水氨技术为国内焦化行业自主开发,改进型FRC煤气脱硫是自主集成。

    (2)焦油加工公司煤焦油加工的核心技术能力主要包括:焦油加工工艺采用高效节能的常减压蒸馏工艺,装置能耗低;装置设备水平先进,采用集中控制系统,劳动效率高。

    装置产品品质稳定,沥青产品高品质调控,为焦油深加工的改质沥青、炭黑、针状焦、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等提供优质原料。

    公司针状焦原料净化完全采用自主开发的溶剂-离心工艺,具有工艺流程短、净化沥青效果好(QI≤0.1%)、溶剂可循环利用、净化沥青收率高(≥90%)等特点,全部过程自动化控制,可实现大规模连续化生产,原料净化工艺为国内外首创。

    与国内外煤系针状焦厂家普遍采用的溶剂-沉降法相比,净化沥青收率可提高15%-20%,同时渣相无需再次加热回收溶剂,显著降低了针状焦生产成本。

    公司负极焦生产核心技术能力主要包括:采用完全自主开发的溶剂离心萃取脱除原料QI的工艺技术,该法不仅能耗低,且杂质脱除效率高,有效抑制QI的二次生长,净化沥青的QI能够稳定控制在0.1%,精制沥青的收率较高。

    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利用工业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通全流程各工序产品质量与工艺参数之间的系统壁垒,实现多工序各工艺、质量数据的互通互融,从而实现操作过程的预先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6判定,提高操作过程的稳定性。

    成相反应控制技术可根据下游负极客户的不同需求,通过控制联合塔操作参数、调整循环比调控原料组成,增加热稳定性,配套与之相匹配的热反应温度来控制中间相的转化,形成了不同系列负极用焦产品。

    负极用焦质量快速检测技术:传统的负极用焦质量聚焦在水分、挥发分、灰分等指标,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与客户交流,逐步开发形成石墨化度、微观显微结构检测分析等快速评判负极用焦质量的评价体系。

    (3)苯类精制公司苯加氢装置使用的是K.K.法加氢工艺。

    K.K.法可分为加氢单元、预蒸馏单元、萃取蒸馏单元、二甲苯单元等4个相对独立的处理单元,每个单元有其专用的中间槽,操作灵活性较高。

    公司苯加氢装置于2019年开始相继利用全流程智能PID整定及先进控制技术完成系统智能化改造,目前已实现自控率100%,正常运行时无人工操作,装置能耗下降7%,装置竞争力明显提升。

    宝山基地古马隆树脂生产装置是迄今国内首套全系列古马隆生产装置,实现了大规模、自动化、连续化生产并达成同一装置柔性化生产能力,满足了市场对高性能系列产品的迫切需求。

    系列核心技术包括自主研发产品净化技术获得环保古马隆树脂,开发特有的软化点精确控制技术得到封装用古马隆树脂,首创羟基等改性技术获得高羟和改性古马隆树脂,发明液体和高软化点产品联产工艺获得液体和160℃高软化点古马隆树脂。

    古马隆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芯片封装、新型涂料、特种橡胶、高性能胶黏剂等相关行业。

    (4)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公司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大丝束低成本碳纤维碳化技术、高性能特殊环氧树脂研制技术、大型复合材料筒体研制技术及大型无人机机体研制技术。

    公司依托核心技术构建的大丝束低成本碳纤维碳化生产线,设计了炭化炉高温烟气自动除尘装置和炭化炉的迷宫式气封装置,并对碳纤维进行了等离子表面处理技术,实现了大丝束碳纤维低成本碳化,能够快速、高效的运行生产。

    公司依托核心技术研制的大型复合材料筒体,使用自行研制的耐高温增韧环氧树脂,材料成本较同类产品有所降低。

    同时,公司利用分段式模压方法以及特殊的芯模结构形式,解决了大尺寸复合材料筒体的成型技术。

    公司依托核心技术研制的大型无人机机体,采用整体油箱设计及密封技术和共固化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7成型技术等,解决了大型无人机机体的设计、制造中大型构件成型困难等问题,保证了机体强度、刚度、重量等指标。

    公司开发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沥青基碳纤维,其采用中间相沥青为原料,依次经过纺丝、预氧化、碳化、高温石墨化和表面处理等工序制得高性能沥青基碳纤维,该种碳纤维具有导热性能好、模量高等特点。

    (5)石墨电极公司具备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能力,智能物料处理及配料系统均已实现智能化磨粉、筛分及配料。

    整个石墨电极生产工序使用连续式双纵动车系统,自动化程度高,并配备有自动刷浆机组、电极全自动输送线、单套产能最大的全自动浸渍系统,其中石墨电极二次焙烧全自动隧道窑系统更是创新性地实现了进出窑以及整个输送系统大循环的自动化,使一线工人的生产条件和工作强度得到了极大改善。

    公司石墨电极高精度环保型数控自动加工线包含电极3D扫描、全自动预组装等创新性部分。

    (6)负极材料目前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已经形成三大生产基地。

    其中已投产的基地有两个,分别位于湖北襄阳和内蒙古乌海,在建基地一个,位于甘肃兰州。

    其中乌海和兰州项目,均为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包含了负极材料加工的全流程。

    公司产品主要覆盖了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高中端市场需求。

    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包含针状焦原料制备、磨粉、整形、造粒、打散、石墨化、筛分、除磁、包装等,部分高端产品在石墨化后还增加了碳化工序,全工序工艺流程衔接紧密,生产装置自动化程度高。

    公司同时具备负极材料的主要原料针状焦及包覆沥青的生产供应能力。

    6、公司的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和贡献(1)煤气精制公司为焦炉煤气用户创造了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时,通过煤气净化服务,公司每年可净化分离24万吨左右焦油、8万吨左右粗苯,作为焦油深加工和粗苯深加工的原料供应。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8(2)焦油加工煤焦油加工装置是公司的核心关键装置,其产品和中间品是后续装置的下游原料,对公司整体产线的平稳运行具有关键的作用。

    煤焦油加工为下游工序中的炭黑、改质沥青、针状焦等产品提供优质、稳定的原料。

    (3)针状焦目前,公司针状焦产品主要分为两个系列,分别用在锂离子电池和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领域。

    公司煤系针状焦质量取得了显著提升,可以用于超大规格超高功率电极的生产,产品广泛供应国内知名的电极生产厂商。

    公司生产的负极用焦形成了多个系列,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负极用焦1号产品可作为高容量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负极用焦2号可作为快充启停电源,负极焦系列产品广泛销往国内负极生产厂商。

    (4)古马隆树脂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和产业化,形成了普通树脂、水性、功能化、低异味、高软化点和液体等系列高性能古马隆树脂产品,并实现大规模、自动化、连续化生产。

    系列古马隆产品主要应用于芯片封装、新型涂料、特种橡胶、高性能胶黏剂等相关行业,高羟值古马隆树脂涂料用于港珠澳大桥、高品质古马隆树脂用于沿海修造船项目和各建筑及工业地坪、低异味古马隆树脂用于水性建筑涂料和水性防腐涂料领域。

    (5)碳纤维公司碳纤维主要以12K、25K碳纤维为主,整体性能稳定,其拉伸强度≥4,500MPa,离散系数≤6%;拉伸模量230-250Gpa,离散系数≤6%,生产的碳纤维已应用于风电叶片、汽车、轨道交通、建筑补强、体育用品等领域。

    公司25K大丝束碳纤维被评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7、核心技术产品及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公司的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碳基新材料及煤气净化服务均依托于公司的核心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及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所示: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精制煤气------295,618.6533.27%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9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8,854.765.37%71,126.706.75%73,032.9113.16%--焦油精制产品炭黑85,671.9611.85%168,563.4215.99%109,515.3919.74%109,534.2912.33%沥青168,866.3723.36%187,207.4517.76%74,511.5913.43%75,637.238.51%针状焦40,548.725.61%26,914.812.55%11,111.742.00%38,435.954.33%其他油类副产品157,435.8121.78%231,867.7522.00%116,190.4620.94%142,958.3316.09%小计452,522.8662.59%614,553.4358.31%311,329.1856.11%366,565.8041.25%苯类精制产品三苯85,386.7011.81%137,290.7313.03%72,186.3013.01%92,304.8010.39%其他苯类产品5,044.150.70%6,464.990.61%4,233.750.76%4,498.870.51%小计90,430.8512.51%143,755.7113.64%76,420.0413.77%96,803.6710.89%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67,192.269.29%132,591.9612.58%----负极材料1,589.270.22%803.150.08%----石墨电极2,026.050.28%------小计70,807.589.79%133,395.1112.66%----核心技术产品及服务合计652,616.0590.27%962,830.9591.36%460,782.1383.04%758,988.1285.41%(二)研发部门情况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是公司科技管理归口部门,同时也是公司专职研发部门。

    公司现有研发人员334人,其中博士5人,硕士70人;具有高级职称(含教授)67人,中级职称116人。

    (三)研发人员情况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人员的研究方向及各自的主要技术经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四)其他核心人员”。

    (四)研发机制为进一步强化公司技术创新体系顶层设计,完善“一总部多基地”模式下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顶层策划和决策作用,推动炭材料新技术布局和公司技术能力提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0加快成为中国新型炭材料行业领先者,公司成立了技术创新委员会(理事会),委员会(理事会)负责围绕公司技术领先战略,审定公司重大技术创新政策,研究和审定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规划,审议重大研发项目。

    委员会(理事会)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及秘书处。

    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学术咨询和决策支持机构,对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实施的相关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公司科技管理在“一总部多基地”管理模式下,实施“统一策划、分层协同实施”、集中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公司层面统一进行管理体系建设、科技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编制、国家项目统筹策划、知识产权布局战略策划、科技管理平台统一建设,各基地在公司统一的规范下负责具体的科技管理和项目的实施。

    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负责建设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制定技术创新规划、编制年度科研计划、策划和实施公司级重大研发项目、制定科技评价和激励,负责管理国家和政府项目,负责管理公司法人科研项目、知识产权、技术贸易、科技成果、合理化建议等。

    以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为研发主体,按照产品技术分类开展产品技术规划、项目总体策划与实施工作,形成一所一产品系列,一所对多基地的管理模式。

    按照研发集中、任务协同、成果共享的整合工作原则,推进实现研发资源统一调配。

    科研项目及费用管理,总部立项由总部统一管理,分子公司立项按照授权原则进行分级管理,以法人为单位进行科研项目费用的支付与核算。

    产品研究所服务的基地沥青研究所宝山基地、梅山基地、湛江基地、乌海基地、青山基地、重庆基地、新疆基地多孔材料研究所宝山基地、乌海基地负极材料研究所宝山基地、乌海基地、襄阳基地、兰州基地精细化学品研究所宝山基地碳纤维研究所宝山基地、乌海基地、绍兴基地、吉林基地炭黑研究所(朱永宁炭黑研发中心)苏州基地、达州基地、湛江基地石墨电极研究所兰州基地储能研究所宝山基地、乌海基地、襄阳基地、兰州基地、苏州基地双碳技术中心各基地(五)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公司目前正在进行中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1项目拟达到的目标中间相沥青基炭纤维连续长丝吨级试验验证及工业示范研究通过实验,摸索中间相沥青调制、纺丝、预氧化、低温炭化和石墨化最佳工艺条件。

    完成示范装置的设计与建设,调制出高品质的中间相沥青,并生产出合格的连续中间相沥青碳纤维长丝负极材料生产工艺技术研究开发一套负极材料制备中试装置,以负极材料前驱体为原料,制备出合格的负极材料,并形成可实施量产的技术方案;初步建立负极材料前驱体质量指标体系及其检测方法,包括能反映负极材料容量和倍率性能的相关指标,探索前驱体质量与负极材料电化学性能之间的相关关系针状焦新技术研究(兼顾质量提升研究)通过针状焦炭化工艺试验平台及煅烧试验平台的试验研究,试制品的质量达到用于超高功率石墨生产的日本煤系的针状焦质量指标(进口焦)及P66负极用焦质量指标,并形成煤系针状焦新工艺的工艺包;针状焦炭化工艺试验平台的针状焦试制品的质量指标可以达到接头焦的技术标准,并形成接头针状焦新工艺的工艺包负极测试技术研究和硅基负极材料开发建立负极材料评测标准规程、形成人造石墨负极产品使用技术;开发氧化硅基硅碳产品,形成成套中试方案及产业化工艺包;开发高比容硅碳产品,确认中试技术路径并开展中试研究,形成量产可行性方案化工直属厂部槽区智能化无人巡检项目完成化工一二三四期槽区的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研制,实现化工槽区的智能巡检。

    具备智能识别大槽槽体异常、智能识别槽区管道异常、智能识别槽区的泵区设备异常、检测槽区的环境气体是否异常、具备防爆功能、具备数据分析及多维度展示、异常信息快速推送及智能移动终端查看槽区状态等多种功能特种沥青原料净化及质量提升的研究通过过滤除去精制中温沥青中的原生QI,保证作为纺丝沥青原料的沥青QI<=0.03%。

    中温精制沥青的处理能力达300~350Kg/h。

    形成纺流机的技术方案和制造方案6万吨硬质生产线脱硝技术研究通过项目研究,取得一种对尾气炉燃烧烟气进行在线脱硝的新技术,可以应对炭黑生产线大型化和适应炭黑生产工艺变化,达到烟气氮氧化物合格排放拉挤板批量生产技术开发研究进一步优化拉挤工艺参数,解决批量拉挤线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高拉挤速度,降低工艺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一致性及稳定性;开发适用于拉挤工艺的环氧树脂,综合性能与市场通用型拉挤树脂相当,并在生产线上完成批量化验证(六)公司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1、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公司通过对研发的持续投入和对员工充分激励来保持自身技术能够不断创新。

    (1)创新战略公司以“突破炭材料领域关键技术、成为中国新型炭材料技术引领者”目标为指引,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技术引领,在碳基基础原材料等关键核心技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2术上全力攻坚,实现突破式发展,形成“研发一代、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的布局。

    (2)研发方向公司重视科技创新投入,深入挖掘焦油资源价值,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公司布局前沿技术,培育发展新型炭材料,拓展炭材料产品家族;积极投身大国重器打造,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积极践行重企强国建设。

    (3)研发平台公司构建了小试、中试、示范线、可研成果工程转化为一体的创新研发平台,具备试验、测试、分析等系统的试验能力,形成齐全的研发手段。

    公司建立制造—研发一体化的持续改进平台,立足于中试(实验室)科研成果指导大生产,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此外,公司构建了以生产厂、产业公司为基础的现场新技术运用和群众性创新平台,多角度支撑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

    (4)研发流程公司建立了规范、运行有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研发流程。

    通过制定《金苹果项目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公司形成了从项目需求、项目立项、过程管理和项目结题管理流程。

    公司建立了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及转化、科技评价激励等研发管理机制,形成了完善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

    通过建立完善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司实现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结题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项目知识管理,提高了研发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

    (5)技术研发人才梯队公司建立了动态人才库,引进成熟人才、招聘新生力量,形成老、中、青金字塔形的技术研发人员队伍,覆盖碳纤维、负极材料、精细化学品、多孔材料、沥青和低维炭材料等多个研究方向。

    公司对技术研发人员进行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全方面的培养,全面提升技术研发人员创新能力。

    (6)创新激励机制公司制定了科研项目从小试、中试到工业转化的全流程激励机制,构建了项目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创值贡献激励和优秀科技人员评选等物质和荣誉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模式,实施以项目成果激励、贡献累积金、利润分享等即期和中长期相结合的激励方式,形成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3全方位、多维度、系统化的科技激励体系。

    公司鼓励研发人员开展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创新活动,推进结果导向的绩效考核,加大绩效考核的浮动比例,以保持研发人员队伍活力,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能高能低的机制。

    为加大对关键、核心科技人员的激励,公司制定了《利润分享计划管理办法》、《技术创新人才贡献累积金管理办法》、《技术创新重大成果奖实施管理办法》和《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等,鼓励创新,营造“人人想创新,人人争创新”的良好创新氛围,通过项目培育行业或领域内的权威性、领军型人才,以满足公司未来转型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需要。

    (7)产学研用协同研发模式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联合研发中心,共同进行项目寻源、合作研发。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及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等科研院所、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院校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合作。

    公司与华东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建立了研究生实习基地战略合作关系,与复旦大学材料学院共建研究生实习基地与本科生实习基地。

    公司持续开拓产业链下游客户,通过与下游客户的深入合作,有效掌握终端市场发展趋势,加强研发针对性,提高产品附加值。

    此外,公司与部分产业链下游客户开展合作交流,共同推进建设联合实验室,进一步加快技术创新体系生态圈的构建融合和发展。

    2、技术创新的安排公司以技术领先战略为指引,强化领先技术的系统策划和研发布局,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谋划未来,部署和推进新一轮技术创新规划任务的落地。

    公司在碳纳米管、石墨烯、碳纸、碳碳复材、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硬毡和软毡等重点技术方向持续寻源,重点开展重点技术研发的专题策划。

    此外,公司持续在重点研发的新技术上加大中试和示范线投入,为碳纤维、石墨电极、负极材料等新建产线投产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新产品尽快进入市场。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4十一、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一)公司境外业务发展情况除境内市场外,发行人的炭黑、洗油、改质沥青、工业萘等产品远销海外,主要覆盖东南亚、东亚、大洋洲等市场。

    公司境外销售结算模式主要采用信用证、见票即付、付款交单、电汇等支付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收入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收入分析”之“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布分析”。

    (二)海外子公司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境外分(子)公司。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5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公司设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此外,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机构及相关人员均能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6(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股东大会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3)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4)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审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交易事项;(16)审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17)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8)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9)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74、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1)会议的召集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F、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股东大会的提案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及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和持股比例。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如半数以上董事仍无法推举出主持人,则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

    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8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A、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B、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C、《公司章程》的修改;D、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E、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F、股权激励计划;G、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A、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B、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C、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D、有关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E、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F、公司年度报告;G、发行公司债券;H、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I、《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第(五)项除外);J、《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交易事项;K、《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L、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M、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95、股东大会运行情况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召开10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就《公司章程》的订立、公司重大制度建设、重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策、董事(含独立董事)与监事的任免、员工持股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使权力。

    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公司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2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董事会的构成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3、董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年度长期投资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方案;(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8)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0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10)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11)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捐赠或赞助事项;(1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4)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5)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6)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7)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8)听取公司总经理(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总裁)的工作;(19)设立战略与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其成员;(20)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21)制订、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2)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制定子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23)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2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4、董事会的议事规则(1)董事会的召集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度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A、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提议时;B、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C、监事会提议时;D、董事长认为必要时;E、总经理(总裁)提议时;F、《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或者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不得晚于临时董事会召开前2天。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就特别紧急事项所召开的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时限可不受前述限制。

    (2)董事会的提案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会秘书(或由其责成董事会秘书室)负责安排征集会议所议事项的草案,各有关提案提出人在会议召开前十日递交提案及其有关说明材料。

    董事会秘书对有关资料整理后,列明董事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提呈董事长。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1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有关人士或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A、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B、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C、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D、明确和具体的提案;E、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者影响其他董事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董事接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不得代表其他董事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3)董事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或其委托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4)董事会决议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包括传真投票表决)。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25、董事会的运行情况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主要对《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制度建设、重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策、关联交易决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权力。

    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公司已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监事会的构成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1人。

    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监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3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由监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4、监事会的议事规则(1)监事会的召集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召集。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会议应提前2天通知。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就特别紧急事项所召开的临时监事会的通知时限可不受前述限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A、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B、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C、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D、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E、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被公开谴责时;F、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或者公司财务状况出现明显恶化趋势时;G、公司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或发现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存在不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时;H、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I、《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监事会的提案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A、提议监事的姓名;B、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C、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D、明确和具体的提案;E、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3)监事会的召开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监事或其授权的其他监事出席方为有效。

    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如有)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将监事会主席签署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监事会主席可以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4)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5、监事会的运行情况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监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召开13次监事会,主要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1、公司独立董事的设置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创业板股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5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聘请毛新平、夏大慰、颜延为独立董事。

    毛新平、夏大慰、颜延的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良好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决策。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梁峰为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自公司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配合董事会的工作,对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设立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并选举了各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林秀贞徐同建、胡中杰、汪开保、翁志华、张重阳、毛新平审计委员会颜延毛新平、夏大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夏大慰毛新平、颜延提名委员会毛新平林秀贞、颜延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6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根据《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职权如下:(1)定期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2)负责评估公司战略规划的制订、执行流程;(3)为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目标和发展方针提供建议;(4)作为董事会的代表征集公司各方关于公司战略规划的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5)审查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执行方案;(6)负责审查《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7)负责审查《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8)对以上重大项目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9)负责协助董事会对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10)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11)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重点风险项目年度计划、重点风险的管理策略和应对方案;(12)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根据《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权如下:(1)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审查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建议;(2)审核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3)审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年度金额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监督公司的法规遵守情况,接受财务报告舞弊或管理层越权方面的投诉和举报;(6)负责协助董事会领导和统筹协调内控合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控合规管理体系,研究决定内控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7)负责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8)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向董事会提交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评估意见,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9)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年度评估意见并有权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10)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7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如下:(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描述、绩效评价标准、考核程序、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对其进行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提名委员会根据《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如下:(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检查和讨论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并就任何为配合公司的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3)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4)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5)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6)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安永华明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0464067_B10号),认为于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在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中所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包括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收购的子公司于收购完成前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8序号主体处罚日期违法事实整改情况1发行人2020.02.042019年11月2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现场检查时发现,发行人共有九辆柴油叉车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41条第3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第2120200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罚款9,0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2020年2月26日,发行人已缴纳该等罚款;针对发行人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发行人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均按期缴纳了罚款。

    根据发行人处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罚款标准,发行人受到上述行政处罚时适用的罚则均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同时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证明》,宝武碳业上述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完毕,现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

    2发行人2021.12.28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发行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沪0100环罚[202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罚款38,0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2021年12月30日,发行人已缴纳该等罚款;针对发行人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发行人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均按期缴纳了罚款。

    根据发行人处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罚款标准,发行人受到上述行政处罚时适用的罚则均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同时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证明》,宝武碳业上述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完毕,现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

    3发行人2021.12.28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发行人新型炭材料升级改造项目中配套的生物滤池未建成但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沪0100环罚[2021]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罚款498,000元,并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改正2021年12月30日,发行人已缴纳该等罚款;针对发行人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发行人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均按期缴纳了罚款。

    根据发行人处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罚款标准,发行人受到上述行政处罚时适用的罚则均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同时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证明》,宝武碳业上述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完毕,现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9序号主体处罚日期违法事实整改情况4发行人2021.12.30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发行人2021年8月2日至4日停运TO焚烧装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未保持正常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24条第1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沪0100环罚[2021]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罚款190,0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2021年12月30日,发行人已缴纳该等罚款;针对发行人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发行人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均按期缴纳了罚款。

    根据发行人处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罚款标准,发行人受到上述行政处罚时适用的罚则均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同时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证明》,宝武碳业上述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完毕,现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

    5发行人2019.01.112018年12月5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发行人的液氨罐区及其装卸区域执法检查时,发现5项问题隐患。

    处罚决定: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出具(沪)应急罚[2018]执法001号处罚内容:罚款130,0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2019年1月17日,发行人已缴纳该等罚款;针对发行人的上述处罚,发行人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按期缴纳了罚款。

    根据发行人处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罚款标准,发行人受到上述行政处罚时适用的罚则均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同时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复函》,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发行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存在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工矿商贸)事故的情况。

    6新疆宝鑫2021.09.22呼图壁县自然资源局呼图壁县城乡规划执法大队发现,新疆宝鑫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设了17栋建筑物。

    处罚决定:呼罚决字[2021]007号处罚内容:罚款44,700元2021年9月28日,新疆宝鑫已缴纳该等罚款;新疆宝鑫已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补办相关建设工程规划、施工手续,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新疆宝鑫已缴纳了罚款。

    根据呼图壁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新疆宝鑫上述违法行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已经整改完毕。

    7新疆宝鑫2021.09.29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建设。

    处罚决定:呼罚决字[2021]92号处罚内容:罚款9,600元2021年11月3日,新疆宝鑫已缴纳该等罚款;新疆宝鑫已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补办相关建设工程规划、施工手续,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新疆宝鑫已缴纳了罚款。

    根据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上述行为已经整改完毕,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新疆宝鑫不存在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8宝杰新能源2022.07.04无取水许可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上述违法行为,宝杰新能源已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了违规取水行为,并缴纳了罚款。

    根据宝杰新能源上述处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0序号主体处罚日期违法事实整改情况水法》第69条第1款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规定。

    处罚决定:海水罚决字(2022)第2号处罚内容:责令立即停止取水,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结合罚款标准,宝杰新能源上述违法行为处罚金额较低,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同时,乌海市海勃湾区农牧水务局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关于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取用水情况的说明》,“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已经整改完毕”。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公司自设立以来,逐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控制度规范,并有效运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资产,公司合法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物业、主要生产经营设备以及注册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发行人资产的情况。

    公司未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系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选举、聘任产生。

    公司的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以及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形;公司的财务人员亦不存在在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已依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并独立运行。

    公司有权依法独立自主地确定人员的聘用、解聘,在劳动、人事、工资管理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财务独立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已办理了税务登记并独立申报纳税,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税款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公司拥有机构设置的自主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同时聘请了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置相应的办公机构和经营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体。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及办公场所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公司拥有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资产,能够独立开拓业务,并以其名义签订合同,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情况”。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3(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和受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支配的股东马钢集团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可能对公司财务和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情况(一)同业竞争情况说明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

    主要产品为:1、焦油精制产品,包括炭黑、沥青、针状焦及其他油类副产品等;2、苯类精制产品,包括纯苯、甲苯、二甲苯等;3、碳基新材料,包括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负极材料、石墨电极等。

    宝武碳业的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冶金、建筑、医药、农药、塑料及染料等领域。

    宝武碳业控股股东为宝钢股份,宝钢股份专注于钢铁业,同时从事与钢铁主业相关的加工配送等业务。

    宝武碳业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宝武,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钢铁生产制造、销售业务为主,致力于构建在钢铁生产、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服务转型、效益优异等五方面的引领优势,打造以绿色精品钢铁产业为基础,新材料、智慧服务、资源与环境、产业园区和产业金融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宝武碳业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通过宝武碳业涉足上述业务领域外,中国宝武控制的与宝武碳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4序号中国宝武下属一级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主体与宝武碳业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1宝钢股份宝钢股份1、焦炉煤气净化;2、其他业务:硫酸铵、硫酸否2中南钢铁韶钢松山1、焦炉煤气净化;2、其他业务:硫酸铵否3八钢公司八钢拜城公司1、焦炉煤气净化否4马钢集团马钢股份注11、其他业务:硫酸铵否马钢化工1、苯类精制产品:三苯等苯类产品是山西福马1、焦油精制产品:针状焦、工业萘、蒽油、轻油、酚油、改质沥青、炭黑油是5太钢集团太钢集团1、碳基新材料:航空、轨道交通领域的碳纤维是太钢不锈1、其他业务:硫酸铵否山西钢科1、碳基新材料:航空、航天领域的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否6长寿钢铁重庆钢铁1、焦炉煤气净化;2、其他业务:硫酸铵否7昆钢控股云煤能源1、焦炉煤气净化否师宗煤焦1、焦炉煤气净化;2、其他业务:硫酸铵否8新钢集团新钢股份注21、焦油精制产品2、硫酸铵是注1:马钢化工焦炉煤气净化业务相关资产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定向减资作价回归马钢股份事项已经马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马钢化工焦炉煤气净化资产回归马钢股份后,马钢化工不再从事焦炉煤气净化业务,相应的硫酸铵等副产品销售业务由马钢股份承继。

    注2:2022年4月23日,持有新钢集团100%股权的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与中国宝武签署《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无偿划转完成后,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新钢集团51%股权,新钢集团成为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新钢股份成为宝武碳业的关联方。

    1、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但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1)碳基新材料山西钢科为太钢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PAN基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山西钢科现有及拟开展的主要业务如下:产线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客户群体技术特征一聚丙烯腈碳纤维航天复材需方小丝束二聚丙烯腈碳纤维航天复材需方小丝束三复合材料航天复材需方复合材料注:产线三尚未建成,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5产线一为年产100吨全流程PAN基碳纤维生产线,产线二为年产500吨PAN基碳纤维生产线,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高性能碳纤维。

    产线三为复合材料生产线,拟开展的主要业务为复合材料生产及销售,目前处于在建状态。

    山西钢科主要生产T300级1K、3K和T700级、T800级6K、12K碳纤维。

    从应用领域来看,山西钢科的碳纤维材料主要应用于航天领域,且在下游应用产品的设计定型阶段为基于客户要求联合配套研发,在上述阶段基本确定了后续客户,定型产品客户长期稳定。

    宝武碳业主要生产T300、T400级12K、24K碳纤维。

    从应用领域来看,宝武碳业的碳纤维主要应用于风电、预浸料、体育用品、建筑补强和碳/碳复合材料等领域,全部为民品。

    山西钢科在建的复合材料代工业务与宝武碳业碳纤维复合材料业务的主要生产原料不同且业务模式不同,因此山西钢科与宝武碳业在复合材料业务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除此之外,山西钢科目前正在经营的业务与宝武碳业碳纤维业务也不构成同业竞争,主要原因如下:A、历史沿革山西钢科为太钢集团全资子公司,宝武碳业为宝钢股份控股子公司,中国宝武收购太钢集团后,太钢集团和山西钢科成为宝武碳业关联方。

    历史上,山西钢科与宝武碳业无关联关系。

    B、资产山西钢科与宝武碳业均拥有独立的资产、资质、专利、商标,山西钢科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生产基地位于山西,宝武碳业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生产基地位于浙江和吉林,双方没有共用经营场所的情况,不存在资产交叉。

    C、人员山西钢科与宝武碳业的董事、监事、高管均相互独立,不存在交叉任职和相互领薪的情况;双方在册员工均各自独立,不存在互相兼职的情况;双方各自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并配备了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人员,双方不存在共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人员的情况。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6D、工艺技术山西钢科生产小丝束碳纤维产品,宝武碳业生产大丝束碳纤维产品,两者生产工艺技术不同,进而导致产品性能存在明显差异。

    E、客户及应用领域山西钢科目前碳纤维产品主要为高性能定型产品,应用领域为航天领域;而宝武碳业碳纤维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新能源、预浸料和体育休闲等。

    山西钢科目前产品主要销售给航天客户,属于固定用户配套供应商范畴;而宝武碳业对应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预浸料和体育休闲领域。

    因此,两者应用领域不同且客户没有重叠。

    F、供应商及主要原材料山西钢科拥有从原丝至成型的全流程生产线,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丙烯腈,属大宗化工原料;宝武碳业采购的原材料为丙烯腈原丝,属于丙烯腈深加工产品。

    因此,两者采购的原材料不同且两者供应商没有重叠。

    综上,山西钢科与宝武碳业同类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2)焦炉煤气净化除宝武碳业外,中国宝武下属公司中宝钢股份、韶钢松山、八钢拜城公司、重庆钢铁、云煤能源和师宗煤焦拥有焦炉煤气净化装置且从事净化后精制煤气销售业务。

    宝武碳业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与前述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主要原因为:A、宝武碳业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为钢铁主业环保配套工序且非核心业务宝武碳业提供的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为将焦炉煤气净化加工为精制煤气,并收取净化服务费;同时向业主方采购净化过程中分离的焦油类及苯类物料,用于深加工为焦油精制产品及苯类精制产品。

    宝武碳业的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为宝钢股份宝山基地的钢铁生产过程中的环保配套工序,并非宝武碳业核心业务。

    宝武碳业主要收入来源于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和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B、宝武碳业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与中国宝武下属其他从事煤气精制的企业业务模式存在显著差异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7宝武碳业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并收取净化服务费,业务模式为提供服务。

    中国宝武从事煤气精制业务的下属企业为将焦炉煤气进行净化分离成精制煤气并进行销售,业务模式为产品生产及销售。

    宝武碳业与前述企业在业务模式上明显不同。

    C、宝武碳业焦炉煤气净化服务遵从属地原则,服务宝钢股份宝山基地,与中国宝武下属其他从事煤气精制业务企业的业务区域不重合中国宝武下属企业从事煤气精制业务遵从属地原则,宝钢股份、韶钢松山、八钢拜城公司、重庆钢铁、云煤能源和师宗煤焦的煤气精制业务仅为当地钢铁企业提供生产配套;而宝武碳业仅为宝钢股份宝山基地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且为唯一供应商,宝钢股份为宝武碳业焦炉煤气净化服务唯一客户,宝武碳业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的业务区域与中国宝武其他下属从事煤气精制业务的企业业务区域不同。

    D、宝武碳业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与中国宝武下属其他从事煤气精制业务的企业资产和人员不存在交叉中南钢铁、八钢公司、长寿钢铁和昆钢控股为中国宝武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对外并购而来,宝钢股份其他基地与宝山基地经营地域不同,与宝武碳业焦炉煤气净化服务在资产和人员方面不存在交叉。

    宝武碳业已出具《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将维持现有的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业务模式及产能规模不变,且未来不主动增加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业务的投入。

    综上,宝武碳业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与中国宝武下属从事煤气精制业务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3)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宝武碳业在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过程中,产生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的主要工序如下:焦炉煤气首先经过冷凝工艺形成焦油;再经过脱硫工艺形成含硫物,含硫物进一步处理形成硫酸铵、硫酸等;再经过脱氨工艺形成含氨物料,含氨物料进一步处理形成无水氨等;最后经过脱苯工艺形成粗苯。

    焦炉煤气净化服务过程中分离的含硫物及含氨物质需进一步进行净化处理,宝钢股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8份宝山基地无相应处理设备及处理能力,根据双方签署的委托加工合同,上述含硫物及含氨物料由宝武碳业自行处置。

    含硫物及含氨物料经宝武碳业处置后形成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

    中国宝武下属从事销售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的公司情况如下:序号公司产品1宝钢股份硫酸铵、硫酸2韶钢松山硫酸铵3马钢股份硫酸铵4太钢不锈硫酸铵5重庆钢铁硫酸铵6师宗煤焦硫酸铵7新钢股份硫酸铵宝武碳业同上述公司均生产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但不构成同业竞争,具体原因如下:A、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的加工处理为满足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业务而随之产生的副产品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中的含硫物及含氨物料会影响焦炉煤气质量,需进一步加工处理予以去除。

    宝钢股份宝山基地无相应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故经双方约定,前述含硫物及含氨物料由宝武碳业处置,以满足煤气质量控制要求。

    B、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收入规模较小,不属于宝武碳业的主要业务来源宝武碳业生产的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收入规模较小,在宝武碳业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极低,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收入3,978.016,502.245,023.525,527.99主营业务收入722,965.111,053,882.66554,894.80888,651.45占比0.55%0.62%0.91%0.62%根据上表,报告期内,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收入在宝武碳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不超过1%,不是主要产品和收入来源,为宝武碳业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中产生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9的副产品。

    C、宝武碳业未来不会增加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业务的投入宝武碳业已出具《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除由于从事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业务所产生的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业务外,宝武碳业不会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对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业务的投入。

    综上,宝武碳业的无水氨、硫酸铵和硫酸等副产品业务与中国宝武下属其他企业不构成同业竞争。

    2、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且构成潜在同业竞争或同业竞争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1)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且构成潜在同业竞争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与宝武碳业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公司情况如下:序号公司名称股权结构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1山西福马马钢化工持股51%,介休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0%,介休市经华炭素有限公司持股19%,山西晋阳常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焦油精制产品:针状焦、改质沥青等2太钢集团中国宝武持股51%,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44.1%,山西省财政厅持股4.9%碳基新材料:航空、轨道交通领域的碳纤维A、焦油精制产品马钢化工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工业萘、针状焦、改质沥青、炭黑油、轻油、酚油及蒽油等,与宝武碳业焦油精制产品存在重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山西福马的生产加工装置处于在建状态,尚未投产,与宝武碳业构成潜在同业竞争。

    山西福马焦油精制产品业务与宝武碳业同类业务不构成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具体原因如下:a、山西福马与宝武碳业业务经营相互独立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系马钢集团下属子公司。

    2019年,中国宝武完成收购马钢集团后,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成为中国宝武下属企业,该次收购导致了上述潜在同业竞争。

    中国宝武收购马钢集团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落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0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服务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钢铁企业集团的关键措施。

    山西福马焦油精制产品业务在资产的历史沿革方面与宝武碳业不存在交叉。

    b、山西福马与宝武碳业在产品工艺和技术体系等方面存在差异在针状焦的原料预处理方式上,宝武碳业采用离心萃取分离工艺,山西福马采用连续沉降萃取工艺。

    山西福马与宝武碳业焦油精制产品生产技术工艺存在一定差异。

    c、山西福马与宝武碳业供应商及客户结构存在差异由于焦油精制产品主要原材料及产成品多为液体危化品,受环保要求及运输半径制约,山西福马主要原料供应商及潜在目标客户(山西福马目前尚未投产)需遵从属地原则,主要位于山西省内及周边区域。

    基于运输半径考虑,山西福马与宝武碳业物理距离最近的同类业务企业为宝武碳业下属子公司宝化万辰,距离超过700公里。

    宝化万辰主要原料供应商均在内蒙古,且以乌海为主。

    产品主要为宝杰新能源负极材料配套原材料,少部分改质沥青外卖至地处新疆、甘肃的战略客户。

    因此,截至目前,在考虑环保要求及运输半径限制的前提下,宝武碳业与山西福马供应商和目标客户基本无重叠。

    d、山西福马经营的焦油精制产品业务与宝武碳业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收入及毛利占比均较小,不会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2022年6月末,山西福马焦油加工装置尚在建设阶段,2021年未产生收入;2022年上述业务预计收入占宝武碳业焦油精制产品业务收入比例预计不超过10%,占比较低,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山西福马与宝武碳业同类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但该同业竞争情形对宝武碳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B、碳基新材料太钢集团新投资建设的碳纤维项目,目前该项目仍处在试生产阶段,尚未正式投产,预计投产后的主要产品包括T700S级12K和T800S级12K、24K碳纤维,产品应用领域为民用航空及轨道交通,与宝武碳业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构成潜在同业竞争,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太钢集团投资建设的碳纤维项目与宝武碳业同类业务不构成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1业竞争,具体原因如下:a、太钢集团与宝武碳业的业务经营相互独立2020年,中国宝武完成收购太钢集团后,太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成为中国宝武的下属企业,该次收购导致了上述潜在同业竞争。

    历史上,山西钢科与宝武碳业无关联关系。

    b、太钢集团与宝武碳业在产品工艺和技术体系等方面存在差异宝武碳业碳纤维产品以“大丝束”、“通用化”、“低成本”为目标定位,主要用于满足民用领域的广泛需求,产品规格以24K及以上为主。

    太钢集团投资建设的碳纤维项目拥有从原丝至成型的全流程生产线,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丙烯腈,属大宗化工原料;宝武碳业采购的原材料为丙烯腈原丝,属于丙烯腈深加工产品。

    宝武碳业的技术路线与太钢集团投资建设的碳纤维项目的技术路线存在较大差异。

    太钢集团碳纤维产品以小丝束为主,产品应用于高端领域。

    因此,宝武碳业与太钢集团碳纤维产品工艺不同,在技术体系上存在差异。

    c、太钢集团与宝武碳业客户及供应商结构存在差异宝武碳业碳纤维产品目标客户主要集中在预浸料、拉挤型材及工业应用等通用民品领域。

    太钢集团碳纤维目标客户以民用航空及轨道交通等领域为主。

    两者目标客户及市场跨度较大,对产品的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

    此外,工艺技术的差异导致二者供应商结构也存在差异。

    d、太钢集团经营的碳纤维业务与宝武碳业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收入及毛利占比均较小,不会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太钢集团碳纤维项目于2021年10月建成并试生产,2021年未产生收入;2022年太钢集团碳纤维业务预计收入占宝武碳业碳基新材料业务收入的比例预计不超过20%,占比较低,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太钢集团碳纤维业务与宝武碳业同类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但该等同业竞争情形对宝武碳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且构成同业竞争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与宝武碳业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2序号公司名称股权结构构成同业竞争的产品1马钢化工马钢集团持股68%,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苯类精制产品:三苯等苯类产品2新钢股份新钢集团持股44.81%,其余为社会公众股东焦油精制产品:改质沥青、中温沥青及洗油等A、苯类精制产品马钢化工主要从事部分苯类精制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及煤气精制业务,产品主要包括苯类产品及精制煤气等。

    其中,苯类精制产品与宝武碳业产品存在重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与宝武碳业构成同业竞争。

    马钢化工苯类精制产品业务与宝武碳业同类业务不构成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具体原因如下:a、马钢化工与宝武碳业形成同业竞争的背景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系马钢集团下属子公司。

    2019年,中国宝武完成收购马钢集团后,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成为中国宝武下属企业,该次收购导致了上述同业竞争。

    中国宝武收购马钢集团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服务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钢铁企业集团的关键措施。

    前述同业竞争情况系中国宝武收购马钢集团产生,具有一定的特殊历史背景,马钢化工苯类精制产品业务在资产的历史沿革方面与宝武碳业不存在交叉。

    b、马钢化工与宝武碳业均独立面向市场经营报告期内,宝武碳业与马钢化工在苯类精制产品业务方面均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体系与技术体系,且自主可控;双方的财务人员由各自独立聘任,财务账户独立,不存在资金、核算混同的情形;宝武碳业与马钢化工独立经营,在资产、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

    宝武碳业和马钢化工在销售苯类精制产品时,下游客户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及询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双方均独立获取订单;下游客户对包括宝武碳业、马钢化工在内的供应商进行独立判断和考量,综合考虑后作出独立决策,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单方面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

    c、马钢化工苯类精制产品业务与宝武碳业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收入及毛利占比均较小,不会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3报告期内,马钢化工苯类精制产品收入及毛利占宝武碳业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收入毛利收入毛利收入毛利收入毛利马钢化工苯类精制产品30,523.479,259.8038,760.3116,233.6719,149.84-1,650.7029,626.54-1,241.64宝武碳业主营业务722,965.1168,236.171,053,882.66124,894.77554,894.8035,364.90888,651.4569,544.50占宝武碳业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的比重4.22%13.57%3.68%13.00%3.45%-3.33%-报告期内,马钢化工苯类精制产品收入分别为29,626.54万元、19,149.84万元、38,760.31万元和30,523.47万元,占宝武碳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3%、3.45%、3.68%和4.22%;苯类精制产品毛利分别为-1,241.64万元、-1,650.70万元、16,233.67万元和9,259.80万元,2021年和2022年1-6月苯类精制产品毛利占宝武碳业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为13.00%和13.57%,占比较低,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马钢化工与宝武碳业在苯类精制产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但对宝武碳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B、焦油精制产品新钢股份主要从事部分焦油精制产品、硫酸铵的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改质沥青、中温沥青及洗油等。

    其中,焦油精制产品与宝武碳业产品存在重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与宝武碳业构成同业竞争。

    新钢股份焦油精制产品业务与宝武碳业同类业务不构成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具体原因如下:a、新钢股份与宝武碳业形成同业竞争的背景新钢股份系新钢集团下属子公司。

    2022年,中国宝武完成收购新钢集团后,新钢股份成为中国宝武下属企业,该次收购导致了上述同业竞争。

    历史上,新钢股份与宝武碳业无关联关系。

    前述同业竞争情况系中国宝武收购新钢集团产生,具有一定的特殊历史背景,新钢股份焦油精制产品业务在资产的历史沿革方面与宝武碳业不存在交叉。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4b、新钢股份与宝武碳业均独立面向市场经营报告期内,宝武碳业与新钢股份在焦油精制产品业务方面均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体系与技术体系,且自主可控;双方的财务人员由各自独立聘任,财务账户独立,不存在资金、核算混同的情形;宝武碳业与新钢股份独立经营,在资产、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

    宝武碳业和新钢股份在销售焦油精制产品时,下游客户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及询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双方均独立获取订单;下游客户对包括宝武碳业、新钢股份在内的供应商进行独立判断和考量,综合考虑后作出独立决策,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单方面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

    c、新钢股份焦油精制产品业务与宝武碳业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收入及毛利占比均较小,不会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新钢股份焦油精制产品收入及毛利占宝武碳业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收入毛利收入毛利收入毛利收入毛利新钢股份焦油精制产品5,214.64-778.796,353.78117.4712,000.31-4,772.7915,871.10-597.36宝武碳业主营业务722,965.1168,236.171,053,882.66124,894.77554,894.8035,364.90888,651.4569,544.50占宝武碳业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的比重0.72%-0.60%0.09%2.16%-1.79%-报告期内,新钢股份焦油精制产品收入分别为15,871.10万元、12,000.31万元、6,353.78万元和5,214.64万元,占宝武碳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9%、2.16%、0.60%和0.72%;焦油精制产品毛利分别为-597.36万元、-4,772.79万元、117.47万元和-778.79万元,2021年焦油精制产品毛利占宝武碳业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为0.09%,占比较低,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新钢股份与宝武碳业在焦油精制产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但对宝武碳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5(二)同业竞争相关承诺1、中国宝武为避免和解决本次分拆后的同业竞争情形,中国宝武作出书面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1)中国宝武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钢铁生产制造与销售业务为主,致力于构建在钢铁生产、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服务转型、效益优异等五方面的引领优势,打造以绿色精品钢铁产业为基础,新材料、智慧服务、资源与环境、产业园区和产业金融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宝武碳业是中国宝武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中国宝武下属企业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化工”)从事苯类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与宝武碳业存在同业竞争;马钢化工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福马”)拟从事焦油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山西福马的生产加工装置处于建设期且尚未投产,投产后将与宝武碳业构成同业竞争。

    前述中国宝武下属企业与宝武碳业之间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前述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情形均对宝武碳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集团”)下属子公司。

    2019年,中国宝武与马钢集团联合重组后,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成为中国宝武下属企业,该次收购导致了上述同业竞争。

    中国宝武收购马钢集团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服务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钢铁企业集团的关键措施。

    马钢化工是马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是上市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股份”)的参股子公司。

    未来,在保障宝钢股份、宝武碳业、马钢集团和马钢股份各方利益的前提下,中国宝武将尽最大努力促成宝武碳业以收购股权或资产等合适的形式解决前述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在解决前述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情形之前,中国宝武将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确保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不因前述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事项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措施如下:A、维持现有的业务模式、产能规模不变,不主动谋求宝武碳业既有的客户及市场;B、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6不与宝武碳业在客户、供应商、资金流等方面新增交叉;C、未来不会增加对苯类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的投入;同时,自山西福马全线投产起,不会再增加对焦油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的投入。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中国宝武下属企业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山西钢科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钢科”)存在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其中,山西钢科主营业务为PAN基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和服务在应用领域、功能定位及工艺技术等方面与宝武碳业同类业务存在较大差异,且山西钢科主要客户与宝武碳业主要客户没有重叠,因此,山西钢科与宝武碳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此外,太钢集团投资建设了碳纤维项目,该项目主要产品为碳纤维材料。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该项目仍处在试生产阶段。

    太钢集团该项目的相关产品可用于宝武碳业目前碳纤维产品的应用领域,即民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等领域,存在应用领域重合的情形。

    因此,太钢集团投资建设的前述项目与宝武碳业构成潜在同业竞争,但对宝武碳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0年,中国宝武与太钢集团联合重组后,太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成为中国宝武的下属企业,该次收购导致了上述潜在同业竞争。

    中国宝武收购太钢集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我国钢铁行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服务国家加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集团的关键措施。

    未来,在保障宝钢股份、宝武碳业和太钢集团各方利益的前提下,中国宝武将按照“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战略布局安排,加快推进宝武碳业与同类业务的整合融合。

    在解决前述潜在同业竞争情形之前,中国宝武将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确保太钢集团不因前述潜在同业竞争事项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措施如下:A、维持现有的业务模式不变,不主动谋求宝武碳业既有的客户及市场;B、不与宝武碳业在客户、供应商、资金流等方面新增交叉;C、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太钢集团已建的前述项目外,未来原则上不会增加与宝武碳业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投入。

    如拟增加相关投入,太钢集团将提前通知宝武碳业,并共同协商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方案措施,以保障宝武碳业的核心利益。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7(4)除上述马钢化工、山西福马和太钢集团以外,中国宝武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宝武碳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宝武碳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宝武碳业系中国宝武炭材料产业的整合平台中国宝武将原则以宝武碳业作为整合平台公司,推动本公司炭材料产业整合。

    同时,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获得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宝武碳业。

    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宝武碳业做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答复,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优先提供给宝武碳业或其下属企业。

    3、中国宝武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中国宝武在未来经营中(包括实施钢铁业联合重组等)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若未来发现存在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若证券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从事的业务与宝武碳业或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业务剥离、调整业务模式、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设立合资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予以解决,以最终达到对宝武碳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之要求。

    4、中国宝武将不会违规干预宝武碳业经营活动本着保护宝武碳业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中国宝武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单位,不会利用股权控制地位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者地位,做出不利于宝武碳业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

    中国宝武充分尊重宝武碳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中国宝武将不会违规干预宝武碳业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5、责任承担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8中国宝武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及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其他本承诺函自出具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中国宝武不再是宝武碳业的间接控股股东;(2)宝武碳业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宝武碳业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7、“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2、宝钢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钢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未从事与宝武碳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为避免本次分拆后的同业竞争情形,宝钢股份作出书面承诺如下:“1、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宝武碳业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获得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存在或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宝武碳业,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宝武碳业做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答复,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宝武碳业或其下属企业。

    3、本公司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宝武碳业构成同业竞争,若未来发现上述情形将对宝武碳业构成同业竞争,以及若证券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9其下属企业除外)从事的业务与宝武碳业或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业务剥离、调整业务模式、平台迁移/合并后关停、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设立合资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予以解决,最终以达到对宝武碳业不构成同业竞争之要求。

    4、本公司承诺不以宝武碳业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宝武碳业其他股东的权益。

    5、本承诺函自出具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公司不再是宝武碳业的控股股东;(2)宝武碳业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宝武碳业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宝武碳业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太钢集团为避免和解决本次分拆后的同业竞争情形,太钢集团作出书面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太钢集团及子公司山西钢科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钢科”)存在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其中,山西钢科主营业务为PAN基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和服务在应用领域、功能定位及工艺技术等方面与宝武碳业同类业务存在较大差异,且山西钢科主要客户与宝武碳业主要客户没有重叠,因此,山西钢科与宝武碳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此外,太钢集团投资建设了碳纤维项目,该项目主要产品为碳纤维材料。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该项目处在试生产阶段。

    太钢集团该项目的相关产品可用于宝武碳业目前碳纤维产品的应用领域,即民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等领域,存在应用领域重合的情形。

    因此,太钢集团投资建设的前述项目与宝武碳业构成潜在同业竞争,但对宝武碳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0年,中国宝武完成收购太钢集团后,太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成为中国宝武的下属企业,该次收购导致了上述潜在同业竞争。

    中国宝武收购太钢集团是贯彻落实党中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0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我国钢铁行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服务国家加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集团的关键措施。

    未来,在保障宝钢股份、宝武碳业和太钢集团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太钢集团将遵循中国宝武“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战略布局安排,积极配合推进宝武碳业与同类业务的整合融合。

    在解决前述潜在同业竞争情形之前,太钢集团将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确保太钢集团不因前述潜在同业竞争事项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措施如下:A、维持现有的业务模式不变,不主动谋求宝武碳业既有的客户及市场;B、不与宝武碳业在客户、供应商、资金流等方面新增交叉;C、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太钢集团已建的前述项目外,未来原则上不会增加与宝武碳业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投入。

    如拟增加相关投入,太钢集团将提前通知宝武碳业,并共同协商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方案措施,以保障宝武碳业的核心利益。

    (2)除上述情况以外,太钢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宝武碳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宝武碳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宝武碳业系中国宝武炭材料产业的整合平台鉴于中国宝武将原则以宝武碳业作为整合平台公司,推动中国宝武炭材料产业整合,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获得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宝武碳业。

    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宝武碳业做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答复,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优先提供给宝武碳业或其下属企业。

    3、太钢集团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太钢集团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若未来发现存在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若证券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宝武碳业或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1争,本公司承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业务剥离、调整业务模式、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设立合资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予以解决,以最终达到对宝武碳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之要求。

    4、责任承担太钢集团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及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其他本承诺函自出具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太钢集团不再是宝武碳业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的下属企业;(2)宝武碳业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宝武碳业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6、“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4、马钢集团为避免和解决本次分拆后的同业竞争情形,马钢集团作出书面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下属企业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化工”)从事苯类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马钢化工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福马”)拟从事焦油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山西福马的生产加工装置处于建设期且尚未投产,投产后将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

    前述本公司下属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前述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情形均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2019年,中国宝武与本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2公司联合重组后,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成为中国宝武下属企业,该次联合重组导致了上述同业竞争。

    中国宝武与本公司的联合重组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服务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钢铁企业集团的关键措施。

    马钢化工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上市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股份”)的参股子公司。

    未来,在保障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发行人、本公司和马钢股份各方利益的前提下,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成发行人以收购股权或资产等合适的形式解决前述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在解决前述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情形之前,本公司将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确保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不因前述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事项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措施如下:A、维持现有的业务模式、产能规模不变,不主动谋求发行人既有的客户及市场;B、不与发行人在客户、供应商、资金流等方面新增交叉;C、未来不会增加对苯类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的投入;同时,自山西福马全线投产起,不会再增加对焦油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的投入。

    (2)除上述情况以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系中国宝武炭材料产业的整合平台鉴于中国宝武将原则以发行人作为整合平台公司,推动中国宝武炭材料产业整合,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获得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发行人。

    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做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答复,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

    3、本公司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同或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3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本公司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若未来发现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若证券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业务剥离、调整业务模式、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设立合资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予以解决,以最终达到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之要求。

    4、本公司将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本公司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单位,不会利用股东地位,做出不利于发行人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

    本公司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本公司将不会违规干预发行人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5、责任承担本公司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及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其他本承诺函自出具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公司不再是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的下属企业;(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7、“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5、宝武碳业为进一步明确分拆上市后的业务定位,宝武碳业做出书面承诺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4“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除外,下同)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公司承诺未来亦不会从事与宝钢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除外)不存在对本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3、本公司将维持现有的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业务模式及产能规模不变,且未来不主动增加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业务的投入及从事该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硫酸铵、无水氨及硫酸等副产品业务的规模。

    4、除前述由于从事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业务所产生的硫酸铵、无水氨及硫酸等副产品业务外,本公司不会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对硫酸铵、无水氨及硫酸等副产品业务的投入。

    5、“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效力。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宝钢股份直接持有公司71.78%股份,为发行人的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为宝钢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1宝钢股份宝武碳业的直接控股股东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52中国宝武宝武碳业的间接控股股东3国务院国资委宝武碳业实际控制人宝钢股份、中国宝武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由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宝武碳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截至报告期末,由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及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除本节已披露的中国宝武控制的企业外,中国宝武下属的一级子公司以及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过交易的二级及以下(含二级)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如下: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中国宝武一级子公司1武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2上海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3宝钢特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4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5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6宝武物流资产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7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8宝武资源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9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10上海宝地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11华宝资本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12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13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14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15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16南京宝钢轧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17上海宝钢心越人才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18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19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6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20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21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22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23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24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25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26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27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28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29宝武原料供应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30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31宝钢澳大利亚矿业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32BAOSTEELRESOURCESINTERNATIONALCOMPANYLIMITED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33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中国宝武二级及以下有交易的子公司34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钢股份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35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钢股份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36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钢股份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37宝钢新加坡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钢股份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38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钢股份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39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钢股份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40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钢股份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41成都宝钢西部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钢国际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42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马钢集团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43山西福马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马钢化工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44武汉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通过武钢集团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45武汉扬光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武钢集团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46武钢中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武钢集团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47武汉武钢好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武钢集团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48武汉武钢绿色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武钢集团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49上海宝康电子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信软件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50上海梅山工业民用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中国宝武通过宝信软件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7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公司51宝信软件(武汉)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信软件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52上海宝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信软件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53宝武集团上海宝山宾馆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地资产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54宝钢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地资产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55上海宝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地资产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56上海宝钢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钢发展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57上海金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武智维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58上海江南轧辊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钢工程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59上海宝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钢工程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60上海欧冶采购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通过欧冶工业品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61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中南钢铁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62上海欧冶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欧冶云商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63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上海欧冶供应链有限公司控制主要法人或组织64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钢梅山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65南京格灵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66武汉钢铁集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武清能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67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八钢公司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68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八钢公司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69新疆蝶王针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八钢公司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70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长寿钢铁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71上海宝发环科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武环科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72上海宝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宝武水务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73武汉武钢维苏威高级陶瓷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武汉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74宝武环科(湛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通过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75尼勒克县瑞祥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通过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3、直接或间接持有宝武碳业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外,公司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的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8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1马钢集团直接持有宝武碳业8.22%的股份2杭州探岳、杭州探和、杭州探原、杭州探实、杭州探觅、杭州探材、杭州探进、杭州探拓系宝武碳业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宝武碳业8.20%的股份3杭州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报告期末,宝钢股份、马钢集团均受中国宝武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前述主体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过交易的情况已在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2、由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宝武碳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列示。

    除表中所列“中国宝武通过宝钢股份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中国宝武通过马钢集团控制的主要法人或组织”外,宝钢股份、马钢集团下属其他未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过交易的子公司亦为宝武碳业关联方。

    杭州探岳、杭州探和、杭州探原、杭州探实、杭州探觅、杭州探材、杭州探进、杭州探拓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杭州探峰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持股比例”。

    报告期内,杭州探岳、杭州探和、杭州探原、杭州探实、杭州探觅、杭州探材、杭州探进、杭州探拓无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除发行人8个员工持股平台外,杭州探峰无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详细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1林秀贞任发行人董事长2徐同建任发行人董事、总裁3汪开保任发行人董事4胡中杰任发行人董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9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5张重阳任发行人董事6翁志华任发行人董事7毛新平任发行人独立董事8夏大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9颜延任发行人独立董事10胡达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11徐琳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12张玉宾任发行人监事13梁峰任发行人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4李峻海任发行人高级副总裁15汪爱民任发行人高级副总裁16王立东任发行人高级副总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6、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1陈德荣任中国宝武董事长2胡望明任中国宝武董事兼总经理3张贺雷任中国宝武职工董事4罗建川任中国宝武外部董事兼宝钢股份董事5文传甫任中国宝武外部董事6唐复平任中国宝武外部董事7张国厚任中国宝武外部董事8程道然任中国宝武外部董事9朱永红任中国宝武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宝钢股份监事会主席10侯安贵任中国宝武副总经理,曾任宝钢股份董事,于2022年8月1日辞任宝钢股份董事11高建兵任中国宝武副总经理12郭斌曾任中国宝武副总经理,于2022年9月13日辞任13蒋育翔任中国宝武总法律顾问14邹继新任宝钢股份董事长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0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15盛更红曾任宝钢股份董事、总经理,于2022年9月23日辞任16周学东曾任宝钢股份董事,于2022年8月1日辞任17姚林龙任宝钢股份董事18张克华任宝钢股份独立董事19陆雄文任宝钢股份独立董事20谢荣任宝钢股份独立董事21白彦春任宝钢股份独立董事22田雍任宝钢股份独立董事23余汉生任宝钢股份监事24汪震任宝钢股份监事25秦长灯任宝钢股份监事26马江生任宝钢股份职工监事27黎楚君任宝钢股份职工监事28周燕萍任宝钢股份职工监事29傅建国任宝钢股份副总经理30吴军任宝钢股份副总经理31胡宏任宝钢股份副总经理32王娟任宝钢股份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33吴小弟自2022年9月23日起任宝钢股份总经理,自2022年10月10日起任宝钢股份董事34高祥明自2022年8月17日起任宝钢股份董事35解旗自2022年8月17日起任宝钢股份董事7、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截至报告期末,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已列示的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企业以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1国合通用测试评价认证股份公司发行人董事张重阳任董事2上海老凤祥钻石加工中心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张重阳任董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1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3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张重阳任董事4宸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张重阳任董事5杭州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翁志华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6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汪开保任董事7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汪开保任董事8上海财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夏大慰任董事9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夏大慰任外部董事10上海城创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夏大慰任董事11国汽(北京)汽车轻量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毛新平任董事12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张玉宾任董事注: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已披露于前述关联方中,此处不再重复披露。

    8、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宝武、宝钢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发行人关联方。

    9、其他关联方(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0、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方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1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之联营公司2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之合营公司3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之合营公司4上海仁维软件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之联营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25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合营之其他组织6武汉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合营之子公司7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之联营公司8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之合营公司9武钢华润燃气(武汉)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之合营公司10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之联营公司11武汉宏信矿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之联营公司12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拟取得控制权,新钢集团控制的企业注:2022年4月25日,新钢股份披露《关于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根据该公告,2022年4月23日,持有新钢股份控股股东新钢集团100%股权的江西国控与中国宝武签署《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根据该协议,江西国控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新钢集团51%股权。

    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宝武将通过新钢集团间接控制新钢股份44.81%的股份,并实现对新钢股份的控制,新钢股份实际控制人将由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新钢股份直接控股股东仍为新钢集团。

    2022年10月18日,新钢股份披露《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划转暨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江西国控与中国宝武于2022年10月16日签署《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约定本次划转基准日为2022年9月30日。

    本次划转事项已于2022年12月23日办理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自2022年4月23日起,新钢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体视同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11、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曾经的主要关联方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其他曾经主要关联方如下:序号关联方姓名/名称关联关系1何太平曾任发行人董事2谢香山曾任发行人监事3李琦强曾任发行人监事4季艳军曾任发行人职工董事5陈步权曾任发行人董事6何柏林曾任发行人监事7邓传洲曾任发行人董事8丁慧莉曾任发行人监事9张波曾任发行人董事10李永东曾任发行人董事11范松林曾任发行人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12朱仁良曾任发行人董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3序号关联方姓名/名称关联关系13吉林碳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11月转让控制权14上海申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曾通过宝钢发展持股100%,于2019年11月27日注销15宝钢集团上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曾通过宝武集团上海宝山宾馆有限公司持股100%,于2020年12月29日注销16南京铁梅运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曾通过梅钢公司控制,于2020年12月转让17上海宝钢汽车检测修复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曾通过宝钢发展持股100%,于2021年11月8日注销注: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或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系公司的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其他关联企业还包括其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认定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1、关联交易概览单位:万元分类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经常性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47,491.61472,161.49275,257.76522,758.41占营业成本的比例52.80%50.35%51.36%63.28%销售商品、提供劳务57,028.0798,344.52101,452.40332,601.80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85%9.25%17.74%37.13%接受租赁2,672.414,926.462,453.672,640.36占营业成本的比例0.41%0.53%0.46%0.32%提供租赁1,350.232,557.594,146.4317.5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19%0.24%0.72%0.00%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73.14984.58905.491,022.54关联方资金拆借其中:资金平台流入-326,437.87640,775.94786,103.58资金平台流出-344,531.56549,146.59712,240.86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利息收入494.50641.049.4727.22借款利息支出-11.87--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4分类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票据贴现费用69.2387.4689.11-偶发性关联交易固定资产转让-19,194.17-52,553.47无形资产转让----股权转让-5,029.1019,425.91-商标授权----注:宝钢股份在财务公司设立资金平台,2019-2020年度及2021年1-4月,宝武碳业为该资金平台成员单位,通过该资金平台进行资金的统筹管理。

    除上述交易外,关联交易还包括关联方的受托管理及委托管理等。

    2、经常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租赁、关联方资金往来、受托管理及委托管理等,具体如下:(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含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单位:万元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宝钢股份钢铁副产品、资材备件、燃动力、运输、检修等96,932.49147,917.15123,064.89368,013.57湛江钢铁钢铁副产品、资材备件、燃动力55,768.1058,623.9434,169.6240,391.98梅钢公司钢铁副产品、资材备件、燃动力40,921.4858,326.3636,170.8942,323.32武钢焦化及其子公司化工产品38,588.7643,007.4213,408.2510,450.16重庆钢铁化工产品、燃动力25,553.9334,602.9013,226.37-韶钢松山化工产品16,453.4129,550.8316,178.1020,322.51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化工产品28,585.5925,115.062,184.17264.38欧冶工业品设备、资材备件、工程服务等12,437.7423,320.45--达兴宝化化工产品800.4313,146.919,665.6715,143.55中平鄂钢化工产品16,904.779,823.812,478.37904.50宝信软件及其子公司项目开发、设备、备件、运输工具检修服务1,856.247,794.535,311.568,004.46宝武水务及其子公司化工产品、水处理服务2,226.954,776.564,594.0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5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宝武智维及其子公司设备、备件、运输工具检修服务、工程建安服务等600.574,569.653,486.015,170.73马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化工产品3,223.713,214.111,712.28-武钢华润燃气燃动力2,187.101,427.79--宝钢工程及其子公司工程设计服务、其他服务费110.971,381.996,066.256,847.99化工宝其他服务费1,420.451,283.99--宝钢国际及其子公司其他(耐材、磁性、金属等)-1,004.01--欧冶云商及其子公司工程物资、资材备件、其他服务费179.64925.02377.88243.40宝钢发展及其子公司后勤服务、设备、备件、运输工具检修服务等12.03712.891,603.462,092.36宝钢梅山及其子公司资材备件、设备、备件、运输工具检修服务50.20424.83339.281,319.47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化工产品、教育培训服务等2,155.81305.09--中国宝武租赁、其他服务费51.75258.21470.17292.12宝武环科及其子公司其他服务费59.00243.50335.47150.00梅山医院其他服务费-159.88169.75167.70武汉精鼎化工产品-133.43--黄河亿腾化工产品-67.1336.7037.01武汉焦耐化工产品18.0914.50--宝钢新加坡及其子公司其他服务费-11.30--武钢有限及其子公司化工产品、其他服务费1.408.41--宝地资产及其子公司后勤服务、其他工程服务0.166.9042.170.57宝武清能及其子公司其他服务费4.911.52--华宝信托其他服务费0.631.39108.47359.09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其他服务费-0.00--铁梅运输设备、备件、运输工具检修服务--57.6748.57工程咨询其他服务费---210.96仁维软件其他服务费--0.3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6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新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化工产品383.90---太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其他服务费1.39---小计347,491.61472,161.49275,257.76522,758.41占营业成本比例52.80%50.35%51.36%63.28%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规模分别为522,758.41万元、275,257.76万元、472,161.49万元和347,491.61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63.28%、51.36%、50.35%和52.80%。

    公司关联采购主要内容为:(1)采购商品: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炭黑用原料油、能源介质及资材备件等;(2)接受劳务:工程服务、项目开发、水处理等。

    具体采购金额和占营业成本比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采购类型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一、采购商品焦炉煤气采购------277,226.3933.56%焦油212,070.0732.22%250,832.1026.75%99,039.9818.48%60,095.497.27%燃气、电力、蒸汽等能源介质49,189.557.47%68,606.697.32%75,782.9414.14%80,873.629.79%粗苯54,428.998.27%65,749.337.01%37,517.897.00%19,907.622.41%资材备件12,979.941.97%30,086.783.21%24,213.184.52%39,010.164.72%炭黑用原料油800.430.12%23,951.132.55%13,908.862.60%16,872.822.04%其他8,630.471.31%8,529.430.91%4,584.240.86%8,070.410.98%二、接受劳务接受劳务9,392.151.43%24,406.022.60%20,210.683.77%20,701.902.51%合计347,491.6152.80%472,161.4950.35%275,257.7651.36%522,758.4163.28%上述交易均系公司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炭黑用原料油等原材料采购主要是基于公司同关联方的行业为上下游关系。

    能源介质采购主要是由于公司相应厂区同关联方位于同一生产基地或毗邻且关联方为生产基地内主要能源提供方。

    采购资材备件及接受劳务主要是在中国宝武集团内专业化分工的背景下,公司向集团内专业化公司采购相应商品及服务。

    2019年,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占比较高,系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7精制煤气销售业务中向宝钢股份采购原材料焦炉煤气金额占比较高所致,除采购焦炉煤气外其他关联采购金额占比为29.72%。

    2020年1月起,公司不再从事精制煤气销售业务,因此不再向宝钢股份采购焦炉煤气,但增加原材料焦油粗苯采购。

    2020年、2021年关联交易较2019年有所下降,但占比仍较高,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导致原材料采购量增加;(2)2021年起,上游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带动下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关联采购金额增加;(3)2020年起,公司出于整体业务规划与发展需要,先后收购了重庆宝丞、新疆宝鑫、武汉宝聚等公司,上述公司与发行人关联方发生交易,收购完成后原有交易由非关联交易变为关联交易,导致关联采购金额增加。

    2022年1-6月,公司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比例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上半年业务规模扩大,叠加焦油、粗苯等化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所致。

    A、焦炉煤气采购焦炉煤气采购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关联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宝钢股份------------277,226.39100%合计------------277,226.39100%a、关联交易必要性焦炉煤气是焦化过程产生的副产品,经过净化处理可作为工业生产的优良气体燃料,其净化处理需通过配套的焦炉煤气净化分离设施完成,同时该分离过程中,可产生焦油、粗苯等联产品,可作为焦油精制、苯类精制业务的原材料。

    发行人宝山厂区现有的部分设施为上海宝山钢铁总厂焦化部于1978年开工建设,设立伊始即作为宝钢股份及其前身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了化工产品精制加工与新材料研发生产的任务。

    2019年2月,宝山基地的全部焦炉煤气净化设施由宝钢股份转让至宝武碳业,宝钢股份焦化生产线产生的焦炉煤气必须经该设施处理。

    宝武碳业煤气精制的主要原材料为焦炉煤气,在宝山厂区周边区域仅宝钢股份可提供,向宝钢股份采购焦炉煤气是公司焦炉煤气净化设施同宝钢股份焦化生产线的固有产业链属性所致,也符合宝武碳业的原材料需求。

    另一方面,宝钢股份宝山基地在钢铁生产的焦化过程中必然产生焦炉煤气等副产品,若不及时处理将影响宝钢股份钢铁冶炼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8序的正常进行;焦炉煤气发热值高,经过净化处理可作为后续工业生产的优良气体燃料。

    在前述背景下,公司与宝钢股份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向宝钢股份采购焦炉煤气符合双方共同的利益,有利于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2019年,宝武碳业向宝钢股份采购焦炉煤气,经过净化分离加工处理后向宝钢股份销售精制煤气;2020年1月起,宝武碳业不再从事精制煤气销售业务,并开始为宝钢股份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故不再向宝钢股份采购焦炉煤气。

    b、关联交易公允性焦炉煤气作为含尘煤气,不能直接供给用户,必须经过除尘处理后方可投入利用。

    同时,由于焦炉煤气包含炉尘,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堵塞管路,且为危化品,爆炸下限低,爆炸极限范围大,运输成本较高,故就近处理符合经济、安全、环保的需求。

    国内焦炉煤气净化多通过钢厂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无公开市场价格可供对比。

    2019年,公司向宝钢股份采购焦炉煤气并加工后形成精制煤气全部向宝钢股份销售,为“一对一”定向模式,其焦炉煤气采购和精制煤气销售的定价按照一揽子交易的模式确定,宝武碳业采购焦炉煤气的价格为宝钢股份焦炉煤气的成本,宝武碳业向宝钢股份销售精制煤气的价格为根据宝武碳业精制煤气生产成本定价。

    报告期内,精制煤气销售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精制煤气销售业务------15,129.385.12%2019年,公司精制煤气销售业务毛利为15,129.38万元,毛利率为5.12%。

    公司精制煤气销售业务模式为互利双赢的定向合作模式,宝武碳业精制煤气销售业务毛利率处于合理的水平,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B、焦油采购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关联方采购煤焦油作为焦油精制产品的原材料,具体主要系向宝钢股份、重庆钢铁、湛江钢铁、梅钢公司、韶钢松山、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武钢焦化、中平鄂钢等公司采购,具体采购金额和占同类采购比例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9单位:万元关联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宝钢股份41,980.7411.05%64,301.5914.59%35,337.4818.93%--重庆钢铁24,722.346.51%33,668.767.64%12,380.416.63%--湛江钢铁30,871.368.13%33,303.157.56%14,036.637.52%21,119.7611.48%梅钢公司21,525.405.67%31,067.667.05%14,095.657.55%16,578.149.01%韶钢松山14,824.363.90%26,273.395.96%13,918.727.46%16,803.329.13%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21,532.855.67%25,054.985.68%2,184.171.17%--武钢焦化37,256.939.81%21,437.094.86%----中平鄂钢16,904.774.45%9,823.812.23%2,478.371.33%904.500.49%武汉聚焦精--4,125.150.94%2,896.261.55%2,590.371.41%马钢化工2,067.420.54%1,776.520.40%1,712.280.92%--达兴宝化------2,099.401.14%新钢集团及其子公司383.900.10%------合计212,070.0755.82%250,832.1056.91%99,039.9853.06%60,095.4932.67%宝武碳业向关联方采购焦油时,其定价主要参考百川网各区域的焦油交易均价,在百川网各区域均价基础上,协商确定采购价格。

    百川网(百川盈孚,)是中国大宗商品市场信息供应商之一,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以原材料、制成品现货价格与市场分析预测及市场研究为核心的市场咨询服务,涉及能源、化工、农化、煤化工、橡塑、聚氨酯、农业、钢铁、有色、非金建材、纸品、新材料等50个产业,其提供的资讯被众多企业使用与参考,已成为行业权威的原材料市场信息提供商之一。

    前述百川网均价为百川网根据各区域内主要焦油生产厂商的焦油现货成交价格,按照焦油流通量等因子加权计算形成的区域焦油交易均价,其中焦油现货成交价格不包括长期协议价格、按月结算的价格。

    a、宝钢股份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宝钢股份宝山基地采购焦油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35,337.48万元、64,301.59万元和41,980.74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0、18.93%、14.59%和11.05%。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0公司宝山厂区毗邻宝钢股份宝山基地,1985年随上海宝山钢铁总厂同步建设,宝山厂区内焦油加工相关的化工设备、处理装置同步建设,承担了宝钢股份化工板块专业发展的角色。

    在中国宝武专业化分工、集团内资源配置优化等战略的综合指引下,公司立足于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领域,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焦油深加工企业。

    公司宝山厂区与宝钢股份宝山基地位于同一厂区,宝钢股份宝山基地自身无焦油加工处理设施,宝武碳业宝山厂区拥有约33万吨的焦油加工能力,宝钢股份产生的煤焦油产出后可通过管道直接输送至相邻的宝武碳业宝山厂区进行加工处理,双方业务协同效用明显。

    2019年,宝武碳业向宝钢股份采购焦炉煤气,精制煤气生产过程中自然产生的焦油、粗苯等副产品,由宝武碳业用于其他产品生产。

    2020年1月起,宝武碳业不再从事精制煤气销售业务,并开始为宝钢股份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故不再向宝钢股份采购焦炉煤气,因此需向宝钢股份采购煤焦油。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向宝钢股份宝山基地采购焦油定价参考百川网华东地区焦油平均价格,双方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在百川网华东地区焦油价格基础上,考虑仓储成本、跨区域运输费用、规模采购等因素确定。

    宝钢股份宝山基地未拥有焦油加工及仓储设施,周边除宝武碳业外,无其他焦油加工设施。

    宝钢股份产出的焦油需全部对外销售,目前为全部对宝武碳业销售。

    宝武碳业宝山厂区与宝钢股份宝山基地焦化生产设施毗邻,宝钢股份宝山基地产生的煤焦油可以直接通过运输管道运至相邻的宝武碳业储存装置进行储存及后续加工处理。

    若宝钢股份宝山基地产生的煤焦油外销,考虑到焦油具有危化品要求以及特定化学介质特性,需自建相应厂区储运设施。

    宝钢股份产生的煤焦油在市场上占据领先份额,供给规模较大,在对外销售焦油时,不仅需要参考自身的产量、储存及运输能力等情况,还需根据区域的承接能力、客户性质、客户采购频次及采购量、运输距离等因素,考虑运输费用及规模采购优惠等情况确定焦油销售价格。

    综上,宝武碳业向宝钢股份采购焦油的定价,在百川网华东区域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仓储成本、跨区域运输费用、规模采购优惠等因素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b、重庆钢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1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重庆钢铁采购焦油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12,380.41万元、33,668.76万元和24,722.34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0、6.63%、7.64%和6.51%。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重庆宝丞原公司名称为重庆路洋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重庆钢铁长寿经济开发新园区焦化厂区,建设有15万吨焦油加工装置。

    其建设规划中的焦油原材料来源即为重庆钢铁焦化生产产生的焦油,双方业务协同效用明显。

    2020年5月,宝武碳业为整合沿江沿海焦油资源及焦油加工产能,强化传统煤化工区域市场地位,同时为碳基新材料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原料保障,公司收购重庆路洋化工有限公司,重庆路洋化工有限公司后于2020年7月更名为重庆宝丞炭材有限公司。

    收购后,重庆宝丞仍保持向重庆钢铁采购焦油,是其长期稳定的原材料采购经营策略的延续。

    由于重庆钢铁为发行人关联方,重庆宝丞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计入宝武碳业的关联交易。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重庆宝丞与重庆钢铁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对原料供应、能源供应、废水及废渣处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方面进行了约定,重庆钢铁除自用外的所有焦油全部供应重庆宝丞,定价参考百川网公布的西南地区平均价格。

    同时基于重庆宝丞的规模采购,适用规模采购优惠。

    综上,宝武碳业采购产品定价参考区域市场公开价格,同时考虑规模采购优惠等因素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

    c、湛江钢铁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湛江钢铁采购焦油的金额分别为21,119.76万元、14,036.63万元、33,303.15万元和30,871.36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11.48%、7.52%、7.56%和8.13%。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等法规,广东省严格依照危险废物不鼓励跨省运输的监管精神,对焦油跨省运输从严限制,跨省运输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广东省内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2的焦油均供应本省内焦油加工企业,销售区域限定较为明显。

    湛江钢铁是宝钢股份四大钢铁基地之一,发行人子公司宝化湛江位于湛江钢铁基地厂区内,随湛江钢铁厂区建设而同步建成,近年已发展成为我国华南地区先进的化工产品深加工基地。

    宝化湛江与湛江钢铁东山基地位于同一厂区,湛江钢铁东山基地自身无焦油加工处理设施,宝化湛江拥有40万吨的焦油加工能力,湛江钢铁东山基地产生的煤焦油产出后可通过管道直接输送至相邻的宝化湛江进行加工处理,双方业务协同效用明显。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向湛江钢铁采购焦油定价参考百川网华南地区焦油价格,双方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在百川网华南地区焦油价格基础上,考虑仓储成本、规模采购等因素确定。

    湛江钢铁无自有的焦油加工设施,其焦油需全部对外销售,目前为全部对宝化湛江销售。

    宝化湛江厂区与湛江钢铁焦化生产设施毗邻,湛江钢铁产生的煤焦油可以直接运至相邻的宝化湛江储存装置进行存储及后续加工处理。

    若湛江钢铁产生的煤焦油外销,考虑到焦油具有危化品要求以及特定化学介质特性,需自建相应厂区储运设施。

    湛江钢铁在确定对外销售焦油价格时,不仅需要参考自身的产量、储存和运输能力等情况,还需根据客户性质、客户采购频次及采购量等因素,考虑规模采购优惠等情况确定焦油销售价格。

    综上,宝化湛江向湛江钢铁采购焦油的定价,在百川网华南区域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仓储成本、规模采购优惠等因素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d、梅钢公司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梅钢公司采购焦油的金额分别为16,578.14万元、14,095.65万元、31,067.66万元和21,525.40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9.01%、7.55%、7.05%和5.67%。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前身为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实业分公司,2004年被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公司梅山厂区与梅钢公司梅山基地位于同一厂区,梅钢公司梅山基地自身无焦油加工处理设施,宝武碳业梅山厂区拥有25万吨的焦油加工能力,梅钢公司梅山基地产生的煤焦油产出后可通过管道直接输送至相邻的宝武碳业梅山厂区进行加工处理,双方业务协同效用明显。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3(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向梅钢公司采购焦油定价参考百川网华东地区焦油价格,双方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在百川网华东地区焦油价格基础上,考虑仓储成本、跨区域运输费用、规模采购等因素确定。

    梅钢公司无自有的焦油加工及仓储设施,其焦油需全部对外销售,目前为全部对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销售。

    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厂区与梅钢公司梅山基地焦化生产设施毗邻,梅钢公司产生的煤焦油可以直接通过运输管道运至相邻的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储存装置进行存储及后续加工处理。

    若梅钢公司产生的煤焦油外销,考虑到焦油具有危化品要求以及特定化学介质特性,需自建相应厂区储运设施。

    梅钢公司在确定对外销售焦油价格时,不仅需要参考自身的产量、储存及运输能力等情况,还需根据区域的承接能力、客户性质、客户采购频次及采购量等因素,考虑运输距离及规模采购优惠等情况确定焦油销售价格。

    综上,宝武碳业向梅钢公司采购焦油的定价,在百川网华东区域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仓储成本、跨区域运输费用、规模采购优惠等因素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e、韶钢松山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韶钢松山采购焦油的金额分别为16,803.32万元、13,918.72万元、26,273.39万元和14,824.36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9.13%、7.46%、5.96%和3.90%。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韶关市,其自身并未建设焦油加工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副产品对外销售,且广东省不鼓励焦油等危险废物跨省运输。

    宝武碳业子公司宝化湛江与韶钢松山同位于广东区域,双方基于原材料采购和副产品销售的业务需求,以及省内采购和省内销售的便利,形成了稳定的焦油采购和供应关系,实现双方资源高效配置,互利共赢。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向韶钢松山采购焦油定价参考百川网焦油价格,并考虑规模采购、运输费用等因素后综合确定,定价公允。

    f、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4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八一钢铁、瑞祥焦化、八钢拜城公司采购焦油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2,184.17万元、25,054.98万元和21,532.85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0、1.17%、5.68%和5.67%。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新疆宝鑫原公司名称为新疆鑫联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位于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天山工业园区。

    新疆宝鑫为新疆区域最大的焦油加工企业,基于运输半径和运输费用考虑,其主要在新疆区域内采购焦油;新疆宝鑫与八钢公司签有长期合作协议,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焦油全部供应给新疆宝鑫,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实现疆内资源的高效配置,共同促进新疆化工产业发展。

    煤焦油深加工是公司实施新一轮战略规划的基础,主要产品煤沥青是发展新型炭材料的重要原料保障。

    公司基于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集团内资源整合战略,为实现新一轮战略规划目标,保障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资源,于2020年11月收购新疆鑫联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并于同月改名为新疆宝鑫炭材料有限公司。

    收购后,新疆宝鑫与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稳定的焦油采购关系保持延续,因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相应采购被纳入关联交易。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新疆宝鑫与八钢公司签有长期合作协议,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产焦油全部供应公司,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有利于实现疆内资源的高效配置。

    公司采购焦油定价参考百川网区域市场公开价格,同时考虑规模采购等因素,与八钢公司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g、武钢焦化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武钢焦化采购焦油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21,437.09万元和37,256.93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0、0、4.86%和9.81%。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武汉宝聚原公司名称为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武钢焦化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武汉市青山区,临近武钢焦化厂区,建有50万吨/年焦油加工装置。

    基于运输半径和运输费用考虑,武汉宝聚原料焦油主要采购自湖北的武钢焦化、鄂城钢铁、湖北中特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5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等焦化、钢铁企业,符合公司经营中原材料采购成本控制的需求。

    公司基于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宝武碳业沿江沿海资源整合战略,于2021年9月收购武汉宝聚51%股权,公司完成对武汉宝聚的收购后,武汉宝聚仍保持了原有的焦油采购方案,符合武汉宝聚一贯的经营策略。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向武钢焦化采购焦油定价参考百川网华中地区焦油价格,双方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在百川网华中地区焦油价格基础上,考虑仓储成本、跨区域运输费用、规模采购等因素确定。

    武汉宝聚拥有煤焦油储存和加工设施,武钢焦化产生的煤焦油可以运至武汉宝聚的焦油储存装置进行存储及后续加工处理。

    若武钢焦化产生的煤焦油外销,考虑到焦油具有危化品要求以及特定化学介质特性,需要扩建相应厂区储运设施。

    同时,武钢焦化在确定对外销售焦油价格时,不仅需要参考自身的产量、储存及运输能力等情况,还需根据区域的承接能力、客户性质、客户采购频次及采购量等因素,考虑运输距离、规模采购优惠等情况确定焦油销售价格。

    综上,宝武碳业向武钢焦化采购焦油的定价,在百川网华中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仓储成本、跨区域运输费用、规模采购优惠等因素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h、中平鄂钢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中平鄂钢采购焦油的金额分别为904.50万元、2,478.37万元、9,823.81万元和16,904.77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0.49%、1.33%、2.23%和4.45%。

    2019年、2020年的焦油采购为公司直接向中平鄂钢采购,2021年、2022年1-6月的采购为公司2021年9月收购武汉宝聚后,武汉宝聚向中平鄂钢采购焦油。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中平鄂钢是鄂城钢铁与平煤集团的合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焦化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宝武碳业为扩大焦油采购渠道和供应商,存在向中平鄂钢采购焦油的情况,以补充公司焦油加工的原料缺口。

    武汉宝聚是湖北省内乃至华中地区最大的焦油加工企业之一,为满足原材料需求,武汉宝聚向湖北省内焦油生产企业采购焦油,中平鄂钢是武汉宝聚长期稳定的焦油供应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6商。

    2021年9月发行人收购武汉宝聚后,武汉宝聚仍持续向中平鄂钢采购焦油,因中平鄂钢为发行人关联方,其采购亦被纳入发行人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武汉宝聚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延续导致,符合武汉宝聚业务需要。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向中平鄂钢采购焦油定价参考百川网焦油区域价格,考虑规模采购因素等因素确定价格,定价公允。

    i、其它关联方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其他关联方采购焦油金额分别为4,689.77万元、4,608.54万元、5,901.67万元和2,451.32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2.55%、2.47%、1.34%和0.65%,采购对象为武汉宝聚、马钢化工、达兴宝化和新钢集团及其子公司。

    公司未收购武汉宝聚前,为了补充宝山、梅山等厂区焦油加工原料缺口,向武汉宝聚采购焦油,为关联交易。

    向马钢化工、达兴宝化和新钢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焦油亦是为补充公司焦油加工原料缺口。

    前述采购系公司为扩大焦油采购渠道和供应商,补充公司焦油加工的原料缺口,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运行而进行的焦油采购。

    相关定价参考百川网焦油招标价格,考虑规模采购因素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焦油主要是基于区域内供需关系、业务协同等原因,是公司和各关联方经营的合理需求;在定价上参考区域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仓储成本影响、运输费用、规模采购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亦不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利益输送。

    C、粗苯采购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关联方采购粗苯作为苯类产品的原材料,具体采购金额和占同类采购比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关联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采购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采购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采购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采购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宝钢股份19,453.6125.95%29,676.7832.06%15,741.7029.59%--湛江钢铁16,333.3521.79%13,752.2014.86%8,119.5315.26%8,923.3420.3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7梅钢公司9,279.1112.38%12,829.5013.86%5,539.1010.41%6,816.5215.52%武钢焦化1,331.831.78%6,213.416.71%5,858.1811.01%384.200.87%韶钢松山978.341.30%3,277.443.54%2,259.384.25%3,519.198.01%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7,052.749.41%----264.380.60%合计54,428.9972.60%65,749.3371.04%37,517.8970.51%19,907.6245.34%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粗苯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仓储、运输危险性较高。

    钢铁企业厂区的煤气净化装置所产粗苯若直接外销,需由钢铁企业配置相应粗苯加工装置及储运设施。

    目前宝武碳业拥有粗苯储槽,且其各地厂区与周边钢铁企业的钢铁生产设施毗邻,钢铁企业产生的粗苯在出厂后可以直接运至相邻的宝武碳业进行加工处理或储存,为周边钢铁企业节省了储运设施的构建成本及运营维护成本。

    宝武碳业向关联方采购粗苯时,其采购价格主要参考百川网各区域的粗苯价格,并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

    a、宝钢股份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宝钢股份宝山基地采购粗苯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15,741.70万元、29,676.78万元和19,453.61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0、29.59%、32.06%和25.95%。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宝山厂区与宝钢股份宝山基地位于同一厂区,宝钢股份宝山基地自身无粗苯加工处理设施,宝武碳业宝山厂区拥有15万吨的粗苯加工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中5万吨粗苯加工产能已停产),宝钢股份产生的粗苯产出后可直接输送至相邻的宝武碳业宝山厂区进行加工处理,双方业务协同效用明显。

    2019年,宝武碳业向宝钢股份采购焦炉煤气,煤气精制业务副产品焦油、粗苯归宝武碳业所有;2020年1月起,宝武碳业不再从事精制煤气销售业务,并开始为宝钢股份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故不再向宝钢股份采购焦炉煤气,因此需向宝钢股份采购粗苯。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向宝钢股份宝山基地采购粗苯定价参考百川网华东地区粗苯价格,双方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同百川网华东地区粗苯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差异原因主要系仓储成本、跨区域运输费用、规模采购等因素影响。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8宝钢股份宝山基地未拥有粗苯加工及仓储设施,周边除宝武碳业外,无其他粗苯加工设施。

    宝钢股份产出的粗苯需全部对外销售,目前为全部对宝武碳业销售。

    宝武碳业宝山厂区与宝钢股份宝山基地焦化生产设施毗邻,宝钢股份宝山基地产生的粗苯可以直接通过运输管道运至相邻的宝武碳业储存装置进行储存及后续加工处理。

    若宝钢股份宝山基地生产的粗苯外销,考虑到粗苯具有危化品要求以及特定化学介质特性,需自建相应厂区储运设施。

    宝钢股份在确定对外销售粗苯价格时,不仅需要参考自身的产量、储存及运输能力等情况,还需根据区域的承接能力、客户性质、客户采购频次及采购量、运输距离等因素,考虑运输费用及规模采购优惠等情况。

    综上,宝武碳业向宝钢股份采购粗苯的定价,在百川网华东区域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仓储成本、跨区域运输费用、规模采购优惠等因素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b、湛江钢铁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湛江钢铁采购粗苯的金额分别为8,923.34万元、8,119.53万元、13,752.20万元和16,333.35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20.32%、15.26%、14.86%和21.79%。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下属子公司宝化湛江与湛江钢铁位于同一厂区,湛江钢铁自身未拥有粗苯加工处理及存储设施,湛江钢铁产生的粗苯可直接运输至宝化湛江的粗苯存储设施,宝化湛江采购其粗苯后运至宝武碳业宝山厂区进行加工处理。

    湛江钢铁焦化生产中的粗苯生产和宝化湛江粗苯储存为配套协同流程,向湛江钢铁采购粗苯既满足湛江钢铁粗苯销售的需要,也符合宝武碳业发挥各厂区粗苯存储、加工能力及业务协同的需要。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同湛江钢铁签订了粗苯采购的长期合同,参考百川网华南区域粗苯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采购价格同前述百川网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差异原因主要系仓储成本、跨区域运输费用、规模采购优惠等因素影响。

    湛江钢铁无粗苯加工设施,其粗苯需全部对外销售,目前为全部对拥有粗苯储存和加工设施的宝武碳业销售。

    若湛江钢铁生产的粗苯外销,考虑到粗苯具有危化品要求以及特定化学介质特性,需自建相应厂区储运设施。

    湛江钢铁在确定对外销售粗苯价格时,不仅需要参考自身的产量、储存和运输能力等情况,还需根据客户性质、客户采购频次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9及采购量等因素,考虑规模采购优惠等情况。

    综上,宝武碳业向湛江钢铁采购粗苯的定价,在百川网华南粗苯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仓储成本、跨区域运输费用、规模采购优惠等因素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c、梅钢公司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梅钢公司采购粗苯的金额分别为6,816.52万元、5,539.10万元、12,829.50万元和9,279.11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15.52%、10.41%、13.86%和12.38%。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梅山厂区与梅钢公司梅山基地位于同一厂区,梅钢公司梅山基地粗苯产能约4.2万吨且自身无粗苯加工处理设施,宝武碳业梅山厂区拥有10万吨的粗苯加工能力,梅钢公司产生的粗苯产出后可直接输送至相邻的宝武碳业梅山厂区进行加工处理,双方业务协同效用明显。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向梅钢公司梅山基地采购粗苯定价参考百川网华东地区粗苯价格,双方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同百川网华东地区粗苯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差异原因主要是受仓储成本、跨区域运输费用、规模采购等因素影响。

    梅钢公司梅山基地无粗苯加工及仓储设施,其粗苯需全部对外销售,目前为全部对宝武碳业梅山分公司销售。

    宝武碳业梅山厂区与梅钢公司梅山基地焦化生产设施毗邻,梅山基地产生的粗苯可以直接运至相邻的宝武碳业储存装置进行储存及后续加工处理。

    若梅钢公司梅山基地产生的粗苯外销,考虑到粗苯具有危化品要求以及特定化学介质特性,需自建相应厂区储运设施,承担仓储成本。

    此外,梅钢公司在确定对外销售粗苯价格时,不仅需要考虑自身的产量、储存及运输能力等情况,还需根据区域的承接能力、客户性质、客户采购频次及采购量、运输距离等因素,考虑运输费用及规模采购优惠等情况。

    综上,宝武碳业向梅钢公司采购粗苯的定价,在百川网华东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仓储成本、跨区域运输费用、规模采购优惠等因素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d、武钢焦化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武钢焦化采购轻苯(苯含量相对较高的粗苯)的金额分别为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0384.20万元、5,858.18万元、6,213.41万元和1,331.83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0.87%、11.01%、6.71%和1.78%。

    宝武碳业宝山厂区、梅山厂区合计拥有25万吨粗苯加工能力(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宝山厂区15万吨粗苯加工产能中5万吨已停产),为充分发挥粗苯加工能力,各厂区除向其邻近的宝钢股份、梅钢公司采购粗苯外,还需向其他企业采购粗苯。

    为扩大粗苯采购渠道和供应商,公司向武钢焦化采购轻苯,补充宝山、梅山各厂区粗苯加工的原料缺口,采购价格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e、其它关联方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其他关联方采购粗苯的金额分别为3,783.57万元、2,259.38万元、3,277.44万元和8,031.08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为8.62%、4.25%、3.54%和10.71%。

    采购对象为韶钢松山、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

    前述采购系公司为扩大粗苯采购渠道和供应商,补充公司粗苯加工原料缺口,充分发挥公司的粗苯加工能力,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运行而进行的粗苯采购。

    向韶钢松山采购定价参考百川网粗苯区域价格,考虑跨区域运输和规模采购因素,双方协商确定;向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定价参考百川网粗苯区域价格,考虑规模采购因素协商确定。

    上述粗苯采购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粗苯主要是基于区域内供需关系、业务协同等原因,是公司和各关联方经营的合理需求;在定价上参考百川网区域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仓储成本影响、运输费用、规模采购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亦不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利益输送。

    D、炭黑用原料油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关联方采购炭黑用原料油作为原材料,主要系向达兴宝化、武汉宝聚(2021年9月收购前)等公司采购,具体采购金额和占同类采购的比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关联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采购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采购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采购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采购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达兴宝化800.432.49%13,146.9117.47%9,665.6718.60%13,044.1620.75%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1武汉宝聚--10,804.2314.36%4,243.188.16%3,828.676.09%合计800.432.49%23,951.1331.83%13,908.8626.76%16,872.8226.85%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炭黑用原料油,采购价格基于当地市场实际炭黑用原料油价格,双方按月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2022年3月,发行人子公司达州炭黑停产并停止向达兴宝化采购炭黑油,因此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向达兴宝化采购炭黑油金额大幅减少。

    E、电力、蒸汽、燃气等能源介质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关联方采购燃气、电力及蒸汽等能源介质,主要系向宝钢股份、梅钢公司、湛江钢铁、重庆钢铁及武钢华润燃气等公司采购,具体采购金额和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宝钢股份电力13,067.401.99%20,035.742.14%21,977.954.10%23,788.072.88%梅钢公司电力1,361.230.21%2,757.440.29%2,853.100.53%3,012.720.36%湛江钢铁电力447.740.07%1,137.770.12%1,098.570.20%967.260.12%重庆钢铁电力122.360.02%238.720.03%155.120.03%--小计电力14,998.732.28%24,169.662.58%26,084.754.87%27,768.053.36%宝钢股份蒸汽14,581.202.22%18,015.761.92%21,595.314.03%25,687.323.11%梅钢公司蒸汽656.440.10%1,191.090.13%2,704.200.50%2,725.790.33%湛江钢铁蒸汽157.800.02%401.790.04%588.920.11%891.390.11%重庆钢铁蒸汽--128.580.01%260.750.05%--小计蒸汽15,395.442.34%19,737.222.10%25,149.194.69%29,304.493.55%宝钢股份燃气4,457.460.68%6,591.470.70%8,416.821.57%11,067.831.34%梅钢公司燃气4,506.540.68%5,002.610.53%4,305.290.80%4,839.930.59%湛江钢铁燃气3,406.470.52%4,965.230.53%5,482.511.02%1,941.100.23%武钢华润燃气燃气2,187.100.33%1,427.790.15%----重庆钢铁燃气155.610.02%550.130.06%417.340.08%--小计燃气14,713.192.24%18,537.221.98%18,621.963.47%17,848.872.16%宝钢股份水、氮气、氢气等2,768.930.42%4,413.020.47%4,271.680.80%4,251.160.51%梅钢公司水、氮气、氢气等815.990.12%1,293.130.14%1,232.730.23%1,493.530.18%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2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湛江钢铁水、氮气、氢气等445.930.07%438.190.05%409.870.08%207.520.03%重庆钢铁水、氮气46.430.01%16.720.00%12.750.00%--宝武清能液氮4.910.00%1.520.00%----小计水、氮气、氢气等4,082.190.62%6,162.590.66%5,927.041.11%5,952.210.72%合计49,189.557.47%68,606.697.32%75,782.9414.14%80,873.629.79%宝武碳业宝山厂区、梅山厂区、湛江厂区分别位于宝钢股份本部、梅钢公司、湛江钢铁的生产基地,前述基地燃气、蒸汽管道及电力输送设施主要由该等关联方建设,在此基础上,该等关联方向位于其基地内的企业提供能源介质供应服务。

    武汉宝聚的能源介质主要由武钢华润燃气(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武钢华润燃气为武钢集团合营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宝钢股份、梅钢公司、湛江钢铁、重庆钢铁采购能源介质的价格为依据前述关联方能源介质定价政策协商确定,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定价显失公允或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F、资材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资材备件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关联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欧冶工业品及其子公司12,325.4023,311.28--宝钢股份494.584,445.7814,667.8225,441.07湛江钢铁43.17592.871,745.553,438.40宝信软件及其子公司-573.69-869.44梅钢公司1.23486.123,465.824,957.49宝武智维及其子公司43.21290.1436.5069.86宝钢工程及其子公司-173.403,996.293,995.00宝钢梅山及其子公司-116.800.52103.44欧冶云商及其子公司59.3166.11289.13133.90化工宝9.9514.31--宝钢发展及其子公司-10.0711.551.56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6.03--武钢有限及其子公司1.400.17--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3长寿钢铁及其子公司1.70---合计12,979.9430,086.7824,213.1839,010.16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欧冶工业品、宝钢股份、湛江钢铁、宝信软件及其子公司、梅钢公司等关联方采购资材备件。

    欧冶工业品前身为宝钢股份的资材备件采购业务部门,承担宝钢股份下属所有生产厂的资材备件采购职能。

    经过历史演变和机构调整,目前宝武碳业的资材备件相关采购业务仍主要延续向欧冶工业品采购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原向宝钢股份采购资材备件,业务对接机构为宝钢股份采购业务部门,后在宝钢股份采购业务部门基础上成立了欧冶工业品,公司不再向宝钢股份采购资材备件,转而向欧冶工业品采购。

    公司资材备件采购种类多、单一品种采购体量小,公司直接向供应商采购,采购流程长、议价能力有限,而向前述关联方采购资材备件可通过其集中采购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还向湛江钢铁、宝信软件及其子公司、梅钢公司、宝武智维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资材备件。

    公司向湛江钢铁、梅钢公司、宝武智维及其子公司采购主要系下属子公司采购正常生产经营用相关辅料、零固等资材备件,向宝信软件及其子公司的采购主要系向其采购新型炭材料升级改造设备、古马隆仓库自动化包装项目设备、煤精槽区控制系统移位项目设备等设备,前述采购均为公司及子公司维持日常生产经营中而产生的正常采购,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G、接受劳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服务及劳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关联方采购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宝信软件及其子公司项目开发、设备、备件、运输工具检修服务1,856.247,220.845,311.567,135.03宝武水务及其子公司水处理等2,226.954,776.564,594.00-宝武智维及其子公司生产作业及劳务外协服务、设备、备件、运输工具检修服务等557.374,279.513,449.505,100.87化工宝生产作业及劳务外协服务、其他服务费等1,410.501,269.68--湛江钢铁运输服务、仓储供应服务、其他工程服务607.701,234.10541.87506.47宝钢工程及其子公司工程设计服务、生产作业及劳务外协服务、设备、备件、110.971,208.592,069.962,852.9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4关联方采购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运输工具检修服务等宝钢国际及其子公司其他(耐材、磁性、金属等)-1,004.01--欧冶云商及其子公司后勤服务、其他服务费等120.33858.9088.76109.49宝钢发展及其子公司后勤服务、设备、备件、运输工具检修服务、生产作业及劳务外协服务11.85702.831,591.912,090.80宝钢股份工程建安服务、其他技术服务、运输服务等23.69324.571,036.10453.54宝钢梅山及其子公司教育培训服务、生产作业及劳务外协服务等50.20308.03338.761,216.03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设备、备件、运输工具检修服务、后勤服务、工程建安服务等2,155.81305.09--中国宝武其他服务费、教育培训服务等51.75258.21470.17292.12宝武环科及其子公司其他服务费59.00243.50335.47150.00梅山医院其他服务费-159.88169.75167.70精鼎科技设备、备件、运输工具检修服务-133.43--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服务费-54.05--武汉焦耐其他工程服务18.0914.50--宝钢新加坡其他服务费-11.30--梅钢公司其他服务费、其他技术服务1.2310.664.277.66欧冶工业品及其子公司后勤服务、代理采购服务112.349.16--武钢有限及其子公司其他服务费-8.24--宝地资产及其子公司其他服务费、其他工程服务、后勤服务0.166.9042.170.57马钢集团及其子公司教育培训服务1.362.08--华宝信托及其子公司其他服务费0.631.39108.47359.09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1其他服务费-0.00--工程咨询其他工程服务---210.96仁维软件其他服务费--0.30-铁梅运输设备、备件、运输工具检修服务、运输服务--57.6748.57长寿钢铁及其子公司工程服务、其他服务费14.4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5关联方采购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太钢集团及其子公司教育培训服务1.39---宝武物流资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检修服务0.18---合计9,392.1524,406.0220,210.6820,701.90注1:向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采购金额较小,转化为万元后为0.00。

    宝信软件为宝钢股份控股的上市公司,在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支撑中国制造企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成为中国领先的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宝信软件及其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7,135.03万元、5,311.86万元、7,220.84万元和1,856.24万元,主要系采购宝信软件提供的专业软件开发、项目开发服务,提高公司内部系统运行效率,助力公司内部管理与生产的有序运行。

    宝武水务是中国宝武下属水务及大气治理的专业化平台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30日,目前正全面整合宝武内各基地水、气运营业务,在工业水处理、城乡水务、大气治理、水气运营等范畴拥有众多成功案例与丰富经验。

    报告期内,公司向宝武水务采购金额分别为0万元、4,594.00万元、4,776.56万元和2,226.95万元,主要系采购宝武水务为公司生产厂区提供的水处理服务。

    宝武智维是中国宝武下属装备运维智能化专业化公司,专注于钢铁行业设备技术服务,经过多年的专业化发展和不断的整合、融合,打通检测、诊断、检修、制造等设备服务环节,形成系统解决方案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宝武智维及其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5,100.87万元、3,449.50万元、4,279.51万元和557.37万元,主要系采购宝武智维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生产作业服务、设备运营维护及检修服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向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305.09万元和2,155.81万元,公司于2021年9月收购武汉宝聚后,武汉宝聚延续此前采购,2022年新增采购主要系采购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工程建安服务、设备运营维护及检修服务等。

    前述采购均为公司为维持日常生产经营,同时兼顾成本与效益原则,与集团内专业化公司发生的正常采购,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2)出售商品/提供服务情况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6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宝钢股份精制煤气、焦炉煤气净化服务、无水氨、泥炮油40,298.4874,762.2075,795.17299,989.42宝钢新加坡及其子公司炭黑、沥青、萘等6,003.509,594.1512,767.2516,755.73湛江钢铁水处理、能源、洗油4,116.445,239.685,250.135,324.54宝武水务及其子公司化产品406.441,860.913,570.93-梅钢公司洗油、检化验服务894.281,701.911,960.579,143.04化工宝硫酸铵、生产作业服务-1,469.29--黄河亿腾蒽油832.371,405.30770.521,085.82欧冶工业品洗油、石墨电极2,484.51710.88--武钢焦化及其子公司洗油1,148.11635.44322.6879.42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洗油302.84630.78212.26-重庆钢铁洗油-134.72454.00-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其他化工品255.9096.0246.41144.32武钢有限及其子公司其他化工品-43.53--欧冶云商及其子公司炭黑-24.88--韶钢松山其他化工品-21.78--达兴宝化酚钠盐163.3613.05-79.50宝钢梅山及其子公司其他服务--250.00-马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其他化工品--52.08-宝武环科及其子公司其他化工品12.73-0.40-太钢集团及其子公司石墨电极67.96---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废旧物料41.10---武汉精鼎其他0.04---小计57,028.0798,344.52101,452.40332,601.80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7.85%9.25%17.74%37.13%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规模分别为332,601.80万元、101,452.40万元、98,344.52万元和57,028.0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7.13%、17.74%、9.25%和7.85%,关联销售主要内容为:(1)精制煤气销售;(2)焦炉煤气净化服务。

    具体销售金额和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业务分类2022年1-6年2021年2020年2019年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7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精制煤气销售------295,618.6533.00%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8,854.765.35%71,126.706.69%73,032.9112.77%--其他18,173.312.50%27,217.822.56%28,419.494.97%36,983.144.13%合计57,028.077.85%98,344.529.25%101,452.4017.74%332,601.8037.13%A、精制煤气销售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关联方销售精制煤气的收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关联方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同类业务比金额占同类业务比金额占同类业务比金额占同类业务比宝钢股份精制煤气销售------295,618.65100%关于精制煤气销售关联交易相应内容见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经常性关联交易”之“(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含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之“A、焦炉煤气采购”。

    B、焦炉煤气净化服务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向关联方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的收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关联方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同类业务比金额占同类业务比金额占同类业务比金额占同类业务比宝钢股份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8,854.76100%71,126.70100%73,032.91100%--(a)关联交易必要性宝钢股份宝山基地在钢铁生产的焦化过程中必然产生焦炉煤气等副产品,若不及时处理将影响宝钢股份钢铁冶炼工序的正常进行;焦炉煤气发热值高,经过净化处理可作为后续工业生产的优良气体燃料。

    同时,在宝钢股份宝山基地周边区域仅有发行人拥有焦炉煤气净化设施。

    在前述背景下,发行人为宝钢股份宝山基地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有利于双方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b)关联交易公允性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82020年-2021年,宝武碳业向宝钢股份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并收取净化服务费,净化服务费的定价为311元/千立方米。

    2022年1-6月,由于能源介质成本增加,经与宝钢股份协商后调整净化服务费为365元/千立方米。

    报告期内,焦炉煤气净化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512.119.04%5,677.257.98%7,587.9110.39%--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的毛利分别为7,587.91万元、5,677.25万元和3,512.11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0.39%、7.98%和9.04%。

    2021年公司毛利规模和毛利率下降的原因是:一是安全环保投入增加导致制造费用增加;二是2021年焦炉煤气净化加工量下降导致单位成本中折旧及分摊上升;三是洗油等原辅料价格上升;四是职工薪酬增加导致人工费用上升。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焦炉煤气净化服务模式下的平均毛利率为9.14%,处于稳定合理的水平,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C、其他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宝钢新加坡及其子公司炭黑、沥青、萘等化产品6,003.509,594.1512,767.2516,755.73湛江钢铁化产品、水处理、检化验服务4,116.445,239.685,250.135,324.54宝钢股份无水氨、泥炮油、洗油1,443.723,635.512,762.264,370.77宝武水务及其子公司化产品、资材备件406.441,860.913,570.93-梅钢公司洗油、检化验服务894.281,701.911,960.579,143.04化工宝硫酸铵、生产作业服务-1,469.29--黄河亿腾蒽油832.371,405.30770.521,085.82欧冶工业品洗油、石墨电极2,484.51710.88--武钢焦化洗油1,148.11635.44322.6879.42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洗油302.84630.78212.26-重庆钢铁洗油-134.72454.00-梅山产城其他服务--250.00-其他-541.09199.2698.90223.8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9合计-18,173.3127,217.8228,419.4936,983.14报告期内,公司向宝钢新加坡及其子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6,755.73万元、12,767.25元、9,594.15万元和6,003.50万元,主要系销售炭黑、沥青、萘等化工产品。

    宝钢新加坡系宝钢股份下属专业对外贸易公司,主要市场覆盖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文莱等东南亚国家,拥有丰富的下游客户资源。

    公司向宝钢新加坡及其子公司销售系基于成本与效益考虑,有利于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双方共赢。

    报告期内,公司向湛江钢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5,324.54万元、5,250.13万元、5,239.68万元和4,116.44万元,主要系销售化产品、提供水处理服务等。

    公司主要向湛江钢铁销售化产品主要为洗油等产品,用于湛江钢铁粗苯处理工艺;子公司宝化湛江水处理系统转让给宝武水务前,同时也为湛江钢铁提供水处理服务。

    报告期内,除精制煤气外,公司向宝钢股份的销售金额分别为4,370.77万元、2,762.26万元、3,635.51万元和1,443.72万元,主要系销售无水氨、泥炮油、洗油等化工产品,系宝钢股份钢铁生产过程中需要的部分化工原料。

    2021及2022年1-6月,公司向欧冶工业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710.88万元、2,484.51万元,其中2021年主要销售产品为洗油,2022年1-6月,公司石墨电极产品向欧冶工业品销售后相应销售金额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向武钢焦化的销售金额分别为79.42万元、322.68万元、635.44万元和1,148.11万元,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洗油,用于武钢焦化的粗苯处理工艺,2021年9月公司收购武汉宝聚后,公司对武钢焦化的洗油销售金额上升。

    前述销售均为公司为维持日常生产经营,与集团内上下游公司发生的正常销售行为,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有利于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3)关联租赁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关联租赁情况如下:A、提供租赁单位:万元关联方租赁资产种类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0宝武水务设备1,159.622,540.034,128.87-武钢焦化设备181.77---黄河亿腾土地8.8517.5717.5717.57合计-1,350.232,557.594,146.4317.57根据宝武碳业与宝武水务签署的《宝武炭材宝山本部“焦化废水处理装置”设备租赁协议》、《宝武炭材梅山基地“焦化废水处理装置”设备租赁协议》,自2020年1月1日起,宝武水务向宝武碳业租赁宝山基地、梅山基地水处理资产,其中发行人梅山基地水处理资产已于2020年9月增资方式投入宝武水务,该租赁终止。

    宝武水务是中国宝武下属水务及大气治理的专业化平台公司,前述设备租赁是宝武碳业为聚焦主业并推进集团内部专业化整合的必要措施。

    此外,发行人子公司宝化万辰向黄河亿腾提供土地租赁,用于黄河亿腾色素炭黑工程项目及相关辅助设施建设,租赁价格基于土地评估价格调整确定,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022年3月,武汉宝聚与武钢焦化签订《新增生化废水处理系统租赁合同》,武汉宝聚将其投资的新增生化废水处理系统出租给武钢焦化,租赁期限为149个月,租金为363.53万元/年。

    B、接受租赁单位:万元关联方租赁资产种类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中国宝武土地858.921,743.711,490.981,624.26中国宝武房屋及建筑物733.67956.08408.91521.73宝钢股份土地208.70424.14347.22347.22宝钢股份房屋及建筑物310.10526.6494.0094.00湛江钢铁土地257.60629.29--湛江钢铁房屋及建筑物303.41646.5952.3552.35宝钢梅山及其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60.22-宝地资产及其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0.81合计-2,672.414,926.462,453.672,640.36a、土地租赁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及子公司租赁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1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土地所有权证土地性质租赁土地位置租赁期限租赁面积(M2)1发行人中国宝武沪房地宝字(2003)第006234号、沪房地宝字(2003)第006252号划拨宝钢一期厂区2021.01-2030.101,028,496.402梅山分公司宝钢股份宁雨国用(2006)第07574号宁雨国用(2006)第07575号出让雨花台区新建2017.10.01-2024.02.29413,1703苏宝化湛江分公司湛江钢铁湛开国用(2016)第39号出让湛江经济开发区东海岛中线公路北侧、疏港公路东侧蔚律村2022.01.01-2026.12.3186,8754宝化湛江湛江钢铁湛开国用(2016)第39号出让湛江经济开发区东海岛中线公路北侧、疏港公路东侧蔚律村2022.01.01-2026.12.31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为123,833.00平方米,2022年2月1日起为141,733.00平方米上述土地租赁均为关联方钢铁生产厂区,宝武碳业及其分子公司租赁相应土地用于构建生产经营及办公设施,其租赁交易系如下历史原因所致:宝武碳业前身为宝钢化工,原为宝钢集团子公司,自其设立起,宝山厂区的经营土地即为租赁使用的划拨土地,改制设立宝武碳业后,公司宝山厂区仍保留了划拨地租赁的状态;湛江钢铁、梅钢公司两个钢铁基地的焦化设施和下游的焦油及粗苯深加工设施为统一立项建设,土地的权属分别属于湛江钢铁及宝钢股份等关联方,宝武碳业下属的分子公司在前述钢铁基地运营,形成了土地租赁的经营现状。

    中国宝武集团内专业化要求、协同要求,形成了目前集团内各板块及相应公司资产边界清晰、业务协同显著的局面,在此背景下宝武碳业保持了向关联方租赁土地的现状。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租赁的土地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南京市雨花台区、湛江市经济开发区。

    根据宝钢股份公司公告及58同城网站的公开查询信息,选取对应城市区域检索土地出租信息,在相似条件下选择土地的租金价格范围如下:承租方关联方土地性质租赁土地位置租赁单价(元/平方米/天)参考价格(元/平方米/天)发行人中国宝武划拨宝钢一期厂区0.03810.035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2梅山分公司宝钢股份出让雨花台区新建0.02300.03-0.25苏宝化湛江分公司湛江钢铁出让湛江经济开发区东海岛中线公路北侧、疏港公路东侧蔚律村0.02380.01-0.23宝化湛江湛江钢铁出让湛江经济开发区东海岛中线公路北侧、疏港公路东侧蔚律村0.02380.01-0.23注:上表所示租赁单价为不含增值税单价,参考价格为58同城公开价格,可能受区域具体情况、增值税税率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租赁中国宝武划拨土地价格与宝钢股份披露租赁中国宝武划拨土地价格无显著差异,租赁宝钢股份、湛江钢铁相关土地处于市场参考价格合理区间内,不存在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情形。

    b、房屋租赁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及子公司租赁房产情况如下: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位置用途租赁期限租赁面积(M2)1发行人中国宝武宝山厂区生产基地工业2021.02.01-2031.01.3111,954.002宝山厂区生产基地工业2020.01.01-2022.12.3151,788.063宝山厂区生产基地工业2021.11.01-2023.10.319,369.134发行人宝钢股份同济路1800号办公2021.01.01-2023.12.313,213.405梅山分公司宝钢股份南京市雨花台区的生产基地内生产、仓储、办公宝钢股份收购梅山分公司房产完成之日起20年20,153.136湛江分公司湛江钢铁湛江经济开发区生产、仓储、办公2021.02.01-2041.01.318,151.247宝化湛江湛江钢铁湛江经济开发区生产、仓储、办公2021.02.01-2041.01.3112,602.85与租赁土地类似,宝武碳业生产经营中,部分原归属于各钢铁基地的资产保留了租赁使用的状态,其权属仍归属于原钢铁基地。

    中国宝武集团内专业化要求、协同要求,形成了目前集团内各板块及相应公司资产边界清晰、业务协同显著的局面,在此背景下,宝武碳业保持了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现状。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租赁的房产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南京市雨花台区、湛江市经济开发区。

    根据58同城网站的公开查询信息,选取对应城市区域检索厂房出租信息,在相似条件下选择的厂房的租金价格范围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3承租方关联方用途租赁房产位置租赁单价(元/平方米/天)市场价格(元/平方米/天)发行人中国宝武工业上海市宝山区0.440.42-0.70发行人宝钢股份办公上海市宝山区1.501.35-2.00梅山分公司宝钢股份生产、仓储、办公南京市雨花台区0.490.40-0.77湛江分公司湛江钢铁生产、仓储、办公湛江市经济开发区0.690.50-0.97宝化湛江湛江钢铁生产、仓储、办公湛江市经济开发区0.690.50-0.97注:上表所示租赁单价为不含增值税单价,参考价格为58同城公开价格,可能受区域具体情况、增值税税率等因素影响综上,发行人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价格处于正常市场区间,与周边市场上其他厂房参考价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情形,定价公允。

    租赁价格处于市场中位值偏下,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房产设施年限较长且已计提完折旧;二是部分房产设施为宝武碳业生产相关的专用设施,同市场租赁的通用设施相比有差异。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73.14984.58905.491,022.54(5)资金拆借单位:万元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宝钢股份资金平台流入-326,437.87640,775.94786,103.58宝钢股份资金平台流出-344,531.56549,146.59712,240.86宝钢股份在财务公司设立资金平台,2019-2020年度及2021年1-4月,宝武碳业为该资金平台成员单位,通过该资金平台进行资金的统筹管理;2021年5月,宝武碳业已退出该资金平台并委托财务公司建立自身独立的资金平台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宝武碳业作为资金平台的管理方,负责制定资金平台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和实施细则,处理现金集中管理相关事宜,开立资金平台主控账户。

    财务公司通过资金平台为资金平台的成员单位(即参与资金平台的宝武碳业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现金集中管理服务、支付结算服务以及网上银行服务。

    发行人委托财务公司建立的资金平台代理银行进行结算服务,资金平台中的成员单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4位在支付结算和资金划拨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均为财务公司代为银行收取的费用,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6)财务公司关联交易A、财务公司存款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存在在财务公司存款并收取利息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119,622.98206,365.06121.49345.98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存款利息494.50641.049.4727.22财务公司是宝钢股份下属的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开展集团内银行存贷款业务资质,资金平台的资金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率由宝武碳业参考银行存贷款利率制定。

    资金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资金成本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宝武碳业在其进行存款的利率与市场存款利率基本一致,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B、财务公司借款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存在在财务公司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借款利息-11.87--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宝旌在财务公司借款3,000万元并已偿还,利息支出11.87万元。

    C、票据贴现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存在在财务公司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贴现金额7,379.777,055.237,760.46-贴现费用69.2387.4689.1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5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公司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分别为0万元、7,760.46万元、7,055.23万元和7,379.77万元,贴现费用分别为0万元、89.11万元、87.46万元和69.23万元。

    (7)关联受托管理及委托管理情况A、受托管理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受托标的受托起始日受托终止日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宝武碳业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019-1-12021-8-31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宝武碳业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2020-1-1无固定期限2018年12月28日,发行人与武钢焦化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约定武钢焦化将其持有的武汉宝聚的全部股权委托给发行人管理,发行人代为管理武钢焦化持有的武汉宝聚的股权及日常经营管理权,该协议每个自然年度由武钢焦化、发行人、武汉宝聚重新签订,约定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直至武汉宝聚股东和(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本协议自然终止。

    2021年9月,发行人完成收购武汉宝聚,发行人与武钢焦化的《委托管理协议书》自然终止。

    2019年9月19日,中国宝武与安徽省国资委签订马钢集团重组实施协议并完成马钢集团股权变更登记。

    中国宝武实行“一基五元”发展战略,提出“一业一企、一企一业”战略发展路径,为促进集团内专业化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马钢集团将持有的马钢化工55%股权委托发行人管理,有利于提升双方的综合竞争力,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B、委托管理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委托标的委托起始日委托终止日宝武碳业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2019-11-252020-9-29宝武碳业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废水处理系统2019-11-252020-9-29宝武碳业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宝化湛江废水处理系统2019-11-252020-9-29宝武碳业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宝山本部废水处理系统2019-11-25委托方向受托方整体转让被托管资产对象为止2019年11月,为有效落实中国宝武集团内专业化整合战略,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化优势,共建共享钢铁生态圈,发行人将其下属水处理业务委托宝武水务进行管理,后续分阶段完成相关业务、人员、资产、股权的整合。

    2020年9月,公司对宝武水务进行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6增资,部分委托资产作为增资对价转让给宝武水务,依照委托管理协议终止委托。

    2020年1月,公司与宝武水务签订设备租赁协议,公司向宝武水务出租宝山焦化废水处理装置,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资产所有权转让至宝武水务之日,期间租金由双方确认的焦化废水处理装置固定资产使用清单发生的折旧费用据实按月结算。

    3、偶发性关联交易(1)固定资产转让报告期内,宝武碳业同关联方发生的主要的资产转让及资产收购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交易类型关联公司交易标的交易对价交易日收购资产宝钢股份宝山基地焦炉煤气净化装置52,553.472019年1月31日出售固定资产中国宝武宝山基地共计17项房产3,474.042021年1月31日出售固定资产中国宝武宝山基地共计5项房产5,656.642021年10月31日出售固定资产宝钢股份梅山基地33项房产3,713.182021年1月31日出售固定资产湛江钢铁湛江基地22项房产6,350.322021年1月31日针对宝山基地焦炉煤气净化装置转让,中国宝武出具宝武字[2019]49号《关于宝钢股份煤气精制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决定》,同意将宝钢股份煤气精制业务相关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备件、辅料等)转让给发行人,转让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转让价格以经审计的资产账面价值为基准确定。

    2019年初,宝钢股份与发行人签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精制业务资产转让协议》及《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精制业务资产价格确认书》,确认本次煤气精制业务资产转让的最终对价为52,553.47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宝武、宝钢股份、湛江钢铁及宝武碳业等各方土地房产相关资产权属,宝武碳业部分房产在中国宝武集团内部进行了整合,导致了上述房产转让。

    针对上述房产转让,中国宝武出具了相关批复,相关资产的转让价格均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2)无形资产转让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7交易类型关联公司交易标的交易对价交易日转让专利权宝钢股份11项专利技术无偿转让2020年10月30日转让专利权武钢有限2项专利技术无偿转让2022年1月11日相关专利权详情如下:序号专利号申请日名称1200510028276.12005.07.294,4’-双氯甲基联苯的提纯方法2200510028922.42005.08.18测定脱硫液中苦味酸的方法3200610025198.42006.02.28β-甲基萘的纯化方法4200610025198.42006.03.29联苯的纯化方法5200610027072.02006.05.30一种溶析结晶纯化联苯的方法6200610028246.52006.06.28焦化废水生化处理排放液中强极性有机分子量检测方法7200610030368.82006.08.24精制咔唑的工艺办法8200610147378.X2006.12.181,2,3,4-四氢化萘作为传热流体的再生利用工艺9200710093887.32007.06.22静馏-乳化结晶法提纯联苯工艺10200710038391.62007.03.23α-甲基萘的纯化工艺11200710037659.42007.02.16从煤焦油回收洗油中提取联苯和吲哚的方法12201820310734.32018.03.07一种能提高使用周期的改质沥青中间槽抽取装置13201510295689.X2015.06.02一种焦油蒸馏装置上述宝钢股份转让的专利技术均为焦油、粗苯等化工产品相关专利技术,且均为2005-2007年期间取得,为宝武碳业前身宝钢化工在生产经营中实际研发及形成,专利申请由宝钢股份完成,宝钢股份基于集团内专业化要求、协同要求,为保证各子公司资产边界清晰、业务协同显著,实现资源的专业、高效配置,将相关资产无偿转让至宝武碳业。

    目前焦油、粗苯的生产加工均由发行人从事,宝钢股份不再开展相关业务,相关专利权的无偿转让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发行人资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相关资产权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上述武钢有限转让的专利研发形成过程中的研发人员均为武汉宝聚员工,且研发过程中的全部物质技术条件均由武汉宝聚提供,专利申请时,发行人尚未收购武汉宝聚控制权,出于专利统一管理的制度背景,由武钢有限作为权利人申请前述专利。

    2021年9月发行人完成对武汉宝聚51%股权的收购,取得武汉宝聚控股权,因此武钢有限于2022年1月将前述专利转让至武汉宝聚,由武汉宝聚自行管理。

    此次专利转让系武汉宝聚控股权发生变更后将相应专利权属进行还原,该等专利的研发过程均由武汉宝聚投入,在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8实际使用过程中专利的维护亦由武汉宝聚自行承担,故经双方协商确定为无偿转让。

    (3)股权转让单位:万元交易类型关联公司交易标的交易对价交易日以实物资产、股权增资宝武水务梅山废水处理系统相关资产、宝化湛江废水处理系统相关资产、宝汇环境51%股权19,425.912020年9月29日出售股权中国宝武上海欧冶化工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0%股权1,592.462021年1月31日收购股权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聚焦精51%股权3,436.642021年9月1日A、增资入股宝武水务宝武水务是践行中国宝武“一企一业、一业一企”专业化发展战略,为整合中国宝武水、气业务而新设立的一级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宝武水务分别与宝武炭材、宝化湛江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宝武炭材下属梅山分公司废水处理系统,宝武炭材下属宝汇环境51%股权以及宝化湛江下属废水处理系统。

    为更好实现水务运营方面的专业化整合,2020年9月,各方签署增资入股协议,宝武炭材以梅山分公司废水处理系统、宝汇环境51%股权,宝化湛江以下属废水处理系统对宝武水务进行增资,相关资产经资产评估报告确认,评估价值共计20,870.33万元。

    B、出售化工宝40%股权2021年1月7日,中国宝武与公司签订协议,收购公司持有的上海欧冶化工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0%的股权,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资评报字[2020]437号),确定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为1,592.456万元。

    C、收购聚焦精51%股权武汉宝聚原为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武钢焦化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武汉市青山区,临近武钢焦化厂区,建有50万吨/年焦油加工装置。

    公司基于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宝武碳业沿江沿海资源整合战略,于2021年9月收购武汉宝聚51%股权。

    河南中达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标的股权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豫中达信资评报字(2021)第0610号),并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为3,436.64万元。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9(4)商标使用授权为统一宝钢股份对外形象展示和宣传等需要,宝钢股份和发行人签订了商标使用协议,将宝钢股份拥有或管理的23种商标长期许可发行人使用,与许可商标有关的续展官方费用、代理费、维权费、差旅费、税费、手续费等费用由被许可人承担。

    许可使用商标的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八、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经营资质情况”。

    中国宝武对商标使用进行了规定,明确所有的“宝钢”商标,都由宝钢股份统一管理,并对外许可使用。

    宝钢股份许可发行人使用商标不会对发行人资产完整和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发行人对宝钢股份的依赖。

    4、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账面余额如下:(1)应收关联方款项A、应收账款单位:万元关联方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宝钢股份34,063.4834.0651,605.0351.6116,083.6916.0829,017.9129.02宝武水务及其子公司5,500.675.505,458.115.464,952.204.95--宝钢新加坡及其子公司807.370.81954.000.95420.750.421,678.321.68湛江钢铁2,637.872.64473.100.47228.890.233,545.313.55梅钢公司846.050.85656.930.66139.820.14953.910.95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507.950.51544.290.54240.050.24--欧冶工业品3,096.033.10480.910.48----武钢焦化及其子公司329.070.33199.610.20--190.189.51黄河亿腾--37.711.89----宝武环科及其子公司12.900.0123.440.02--17.680.02欧冶云商及其子公司--9.850.01----宝钢梅山及其子公司----265.000.27265.000.27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0关联方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重庆钢铁----187.109.36--宝钢工程及其子公司------841.650.84太钢集团76.800.08------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1,632.691.63------小计49,510.8749.5160,442.9962.2922,517.5131.6936,509.9645.83B、其他应收款单位:万元关联方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中国宝武--6,165.746.17739.320.740.600.00宝武水务及其子公司957.440.96754.080.75584.540.58--华宝信托332.000.33231.580.23231.400.23231.990.23马钢集团及其子公司--52.500.055.960.01--韶钢松山52.500.0545.900.0552.500.05188.500.19欧冶云商及其子公司45.080.0539.380.044.000.004.000.00武钢华润燃气--25.050.03----黄河亿腾--12.450.01----欧冶工业品--7.200.01----宝信软件及其子公司7.200.011.540.007.200.017.200.01工程咨询1.540.000.610.001.540.00--武钢有限及其子公司--0.260.00----宝武清能及其子公司--0.120.00----宝钢股份------73,535.900.00宝武环科及其子公司------151.930.15达兴宝化6.900.01------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0.050.00------小计1,402.711.407,336.417.341,626.461.6374,120.110.58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1C、预付款项单位:万元关联方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重庆钢铁5,675.674,427.972,527.96-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1,504.871,965.181,047.66-宝钢国际及其子公司-962.74--中平鄂钢999.62788.3518.99270.84韶钢松山1,503.40702.071,100.64997.87宝信软件及其子公司1.2019.65-1.20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3.313.31--欧冶云商及其子公司2.002.9641.00-武钢焦化及其子公司--608.101,306.13马钢集团及其子公司265.20---化工宝20.34---新钢集团及其子公司8.19---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1.04---华宝信托0.25---宝钢发展及其子公司0.37---(2)应付关联方款项单位:万元关联方项目名称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宝钢股份应付款项171,801.33109,674.3715,990.9637,431.38武钢焦化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66,104.8766,772.10147.57-湛江钢铁应付款项21,141.5413,911.235,334.916,828.08梅钢公司应付款项25,179.4910,370.303,102.814,786.89宝武水务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3,717.264,901.314,266.64-欧冶工业品应付款项9,607.023,550.54525.68-宝信软件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2,569.492,778.982,295.221,804.42欧冶云商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44.592,662.193.0539.35宝钢工程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1,011.281,309.601,777.732,235.99武钢华润燃气应付款项830.961,177.93--宝武智维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650.09601.66547.52-达兴宝化应付款项384.19569.28566.5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2关联方项目名称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马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322.760.20-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58.64268.30--宝钢发展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100.97231.06323.0920.10武汉精鼎应付款项75.44145.44--化工宝应付款项737.7274.26--黄河亿腾应付款项25.9051.1423.30-中国宝武应付款项28.2321.271,935.014,392.93宝钢梅山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0.7214.1392.4481.70武钢有限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4.705.32--宝武清能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1.532.23--武汉焦耐应付款项8.461.54--宝地资产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0.29--韶钢松山应付款项---177.33八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39.1139.29重庆钢铁应付款项228.32---宝武环科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163.00---工程咨询应付款项53.25---宝钢国际及其子公司应付款项1.89---华宝信托应付款项0.38---黄河亿腾预收款项---34.74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预收款项---0.98武钢焦化及其子公司预收款项---0.91宝钢工程及其子公司预收款项---0.00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合同负债2.758.8130.26-达兴宝化合同负债-0.38--宝钢新加坡及其子公司合同负债-0.1734.36-宝钢梅山及其子公司合同负债0.020.03--宝钢工程及其子公司合同负债0.000.000.00-黄河亿腾合同负债91.55-34.74-武钢焦化及其子公司合同负债--5.62-宝武环科及其子公司其他应付款-757.42--武汉宏信矿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83.6883.68--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3关联方项目名称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宝信软件及其子公司其他应付款35.3035.300.540.54达兴宝化其他应付款-18.81--宝钢工程及其子公司其他应付款5.005.00--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其他应付款0.500.50--梅钢公司其他应付款0.300.300.300.30宝武水务及其子公司其他应付款0.010.01--宝钢股份其他应付款--18,093.69-黄河亿腾其他应付款--15.84-中国宝武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198.692,193.74--宝钢股份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198.811,169.25--湛江钢铁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772.53539.95--中国宝武租赁负债31,517.6527,904.83--宝钢股份租赁负债11,234.8313,919.73--湛江钢铁租赁负债7,445.905,837.03--(三)关联交易决策机制及其运行情况1、关联交易内部决策机制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通过制定和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章程》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第七十六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公司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关联股东的范围。

    关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决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表决,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4关联股东回避后,由其他股东根据其所持表决权进行表决,并依据本章程之规定通过相应的决议;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由股东大会主持人通知,并载入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规定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因出席股东全部回避造成无法作出有效表决的,全体股东免于回避。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〇八条股东大会根据谨慎授权的原则,授权董事会审议交易(提供对外担保除外)金额超过1,5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对外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规定。

    本条所称的关联交易事项除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及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条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5“7.7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7.7.1重大关联交易;9.4独立董事应当对本年度内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7.3.2审批权限7.3.2.1各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3.2.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对外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根据谨慎授权的原则,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对外担保除外)金额超过1,5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5%以上的关联交易。

    7.3.2.3除应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公司总经理(总裁)办公会批准。

    7.3.2.4除7.3.2.1和7.3.2.2规定以外,当7.3.1.2规定的某类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超出年度预算总额的部分、7.3.1.3规定的预算外关联交易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是不满1%的,提交董事会批准;不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提交公司总经理(总裁)办公会批准。

    7.3.2.5上述需经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得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时对该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

    7.3.3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分别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其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关联交易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备真实的商业背景,审批程序符合其时适用的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交易定价公允。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宝武碳业2022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1-6月关联交易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备真实的商业背景,审批程序符合其时适用的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交易定价公允。

    3、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宝武碳业将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现有合格供应商名录。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宝武碳业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健全宝武碳业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宝钢股份作为A股上市公司,同样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同时,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宝钢股份作出书面承诺如下:“1、在不对宝钢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及关联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宝武碳业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关联企业将与宝武碳业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允定价的原则实施。

    3、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方回避表决等义务,履行关联交易的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宝钢股份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宝武碳业经营管理活动、不非法侵占宝武碳业利益。

    5、本企业保证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宝武碳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6、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宝武碳业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及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7产生的法律责任。

    7、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宝武碳业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中国宝武作出书面承诺如下:“1、在不对本企业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及关联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宝武碳业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关联企业将与宝武碳业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允定价的原则实施。

    3、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方回避表决等义务,履行关联交易的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本企业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宝武碳业经营管理活动、不非法侵占宝武碳业利益。

    5、本企业保证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宝武碳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6、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宝武碳业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及产生的法律责任。

    7、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宝武碳业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8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64067_B17号)。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或据其计算所得。

    提醒投资者阅读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更详细的财务资料。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的重要性。

    从性质来看,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从金额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稳定且为持续盈利企业,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重情况。

    一、报告期内财务报表(一)合并财务报表1、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资产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货币资金364,168.94305,395.39126,070.6967,611.20交易性金融资产60.3166.0046.74-应收票据75,695.6190,733.3950,995.2636,266.58应收账款118,527.80104,555.2954,564.9954,433.66应收款项融资12,823.3512,370.5230,195.2014,357.93预付款项32,668.4524,726.4016,420.425,092.78其他应收款3,924.8310,353.653,034.1575,258.35存货188,575.49121,540.8865,468.8553,092.3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750.0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9资产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其他流动资产5,442.1420,108.3320,856.318,931.04流动资产合计802,636.92689,849.84367,652.60315,043.87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48.62809.91828.64138.70长期股权投资29,913.3928,801.2123,018.723,294.22投资性房地产868.08---固定资产507,598.00392,038.71379,504.43233,234.22在建工程190,616.82255,677.87156,590.8263,347.32使用权资产76,647.3064,211.66--无形资产110,035.8993,310.8676,875.9125,994.72商誉2,462.762,462.762,462.76-长期待摊费用1,921.891,391.791,486.551,141.99递延所得税资产13,249.8715,495.4715,986.7512,645.48其他非流动资产24,263.7424,093.4314,341.9212,061.51非流动资产合计957,626.36878,293.69671,096.51351,858.15资产总计1,760,263.291,568,143.531,038,749.10666,902.02(续)负债及股东权益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短期借款69,688.6145,409.0359,658.751,500.00应付票据137,109.43118,274.18119,114.8732,130.18应付账款449,202.56371,955.23152,582.72123,606.61预收款项---5,980.63合同负债22,283.4927,189.5915,002.17-应付职工薪酬7,680.236,014.995,623.012,808.26应交税费15,594.1223,176.297,795.672,418.53其他应付款7,226.1810,426.9331,574.831,618.3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436.6828,014.6513,694.69-其他流动负债6,380.725,576.443,109.793,042.09流动负债合计742,602.04636,037.34408,156.49173,104.66非流动负债: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0负债及股东权益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82,537.1360,523.1941,701.22-租赁负债60,841.1649,436.77--长期应付款16,985.2416,236.124,963.9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643.662,842.102,867.352,993.42递延收益17,147.2615,183.469,707.651,503.73递延所得税负债6,710.306,748.0410,052.16-非流动负债合计186,864.74150,969.6969,292.324,497.15负债合计929,466.78787,007.02477,448.81177,601.81所有者权益:股本/实收资本75,000.0075,000.00211,004.74211,004.74资本公积512,982.43512,822.01100,851.99100,930.93专项储备1,674.571,003.591,034.00713.05盈余公积3,723.582,656.9445,671.8245,294.93未分配利润36,155.1718,417.3338,113.6250,527.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29,535.75609,899.88396,676.17408,470.89少数股东权益201,260.76171,236.63164,624.1280,829.32所有者权益合计830,796.51781,136.51561,300.29489,300.22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1,760,263.291,568,143.531,038,749.10666,902.022、合并利润表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一、营业收入726,397.341,063,076.95572,024.26895,838.25减:营业成本658,095.31937,741.00535,927.68826,081.74税金及附加3,519.207,163.762,957.862,409.43销售费用4,730.137,692.223,506.739,838.21管理费用15,095.1231,033.9515,736.4720,248.50研发费用6,767.0813,785.158,271.048,995.58财务费用2,155.407,034.12-910.50-2,919.44其中:利息费用4,895.118,679.59677.49293.11利息收入2,410.812,151.862,662.433,439.91加:其他收益5,580.755,928.832,466.758,630.84投资收益951.766,327.44451.672,234.3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1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51.763,678.95417.95227.5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5.6819.26-1.58-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643.41-748.05-469.44230.40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67.58-2,698.04-2,920.652,959.70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73362.02262.21-二、营业利润40,350.1967,818.216,323.9445,239.48加:营业外收入420.71665.19386.71199.24减:营业外支出118.031,014.00983.60275.47三、利润总额40,652.8767,469.405,727.0545,163.25减:所得税费用8,723.5314,504.30572.1510,521.64四、净利润31,929.3552,965.115,154.9034,641.61(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929.3552,965.115,154.9034,641.61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674.2337,286.554,870.8633,191.65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8,255.1215,678.56284.041,449.96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六、综合收益总额31,929.3552,965.115,154.9034,641.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3,674.2337,286.554,870.8633,191.65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255.1215,678.56284.041,449.96七、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58不适用不适用(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0.58不适用不适用3、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2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24,006.23875,598.24503,720.72829,760.47收到的税费返还18,856.29181.38131.60149.9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954.4212,685.7213,597.188,557.50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1,816.93888,465.33517,449.50838,467.90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06,271.40614,118.07431,506.24706,621.4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926.8167,631.6438,739.7342,372.91支付的各项税费39,124.6938,025.6711,329.7729,841.3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824.1214,364.358,317.5019,557.90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7,147.02734,139.73489,893.25798,393.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669.91154,325.6027,556.2540,074.31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580.71115.1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152.7014,445.33190.4721.91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6,521.4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2.464,078.3775,453.2476,748.3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25.1725,625.8275,758.8476,770.2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7,457.71166,223.7282,172.5265,105.80投资支付的现金-54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6,143.6339,450.7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80.740.0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457.71172,907.35123,804.0465,105.81投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32.54-147,281.53-48,045.2011,664.41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540.00201,426.0341,300.0017,640.00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22,540.00726.0341,300.0017,640.0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3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2,829.7488,577.6318,616.221,5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355.8458,871.6523,088.522,835.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725.59348,875.3283,004.7421,975.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2,166.2586,996.004,500.003,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387.1739,931.8117,891.6213,175.45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6,183.898,186.64504.43452.37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987.3350,797.1416,501.8156,084.7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540.75177,724.9538,893.4372,260.15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57,184.83171,150.3744,111.31-50,285.15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94.77-50.89-366.987.00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1,027.43178,143.5523,255.381,460.56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3,850.5185,706.9562,451.5760,991.01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4,877.94263,850.5185,706.9562,451.57(二)母公司财务报表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资产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货币资金210,014.98228,550.70525.16854.30应收票据26,033.1323,349.7818,438.2814,575.83应收账款82,546.2680,330.3033,431.2540,744.83应收款项融资6,293.004,436.2023,302.8410,910.30预付款项5,518.934,538.761,972.672,740.68其他应收款15,690.2223,721.392,579.3770,541.92存货44,946.2633,564.0320,356.1126,455.56其他流动资产2,216.913,265.76-3,817.06流动资产合计393,259.68401,756.92100,605.67170,640.4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4资产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19.3821.2525.0028.75长期股权投资347,666.85293,307.69255,173.65142,854.04固定资产118,951.06120,516.76130,064.91122,335.70在建工程48,255.4140,652.2620,536.1434,678.92使用权资产41,089.7342,200.99--长期待摊费用1,158.711,312.98720.01469.32递延所得税资产6,842.168,655.2910,107.538,777.54其他非流动资产670.561,737.63131.15-非流动资产合计564,653.85508,404.84416,758.39309,144.27资产总计957,913.53910,161.77517,364.06479,784.76(续)负债及股东权益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短期借款218.60---应付票据78.0018,000.0035,000.00-应付账款236,460.33172,565.1356,204.4570,023.60预收款项---4,279.47合同负债8,083.6410,450.685,949.11-应付职工薪酬5,351.923,634.002,429.622,374.51应交税费5,387.5310,864.913,860.8339.40其他应付款46,797.2746,974.9526,616.691,069.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97.503,362.99--其他流动负债4,090.423,082.091,482.572,798.41流动负债合计309,865.21268,934.74131,543.2780,584.53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42,752.4941,824.56--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643.662,842.102,867.352,993.42递延收益1,761.251,811.50391.50445.14非流动负债合计47,157.3946,478.163,258.853,438.56负债合计357,022.60315,412.90134,802.1384,023.0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5所有者权益:股本/实收资本75,000.0075,000.00211,004.74211,004.74资本公积513,187.99513,056.63101,347.63101,425.89专项储备227.0913.03110.7993.61盈余公积3,723.582,656.9445,671.8245,294.93未分配利润8,752.264,022.2524,426.9637,942.50股东权益合计600,890.93594,748.86382,561.94395,761.66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957,913.53910,161.77517,364.06479,784.762、母公司利润表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一、营业收入286,617.36452,929.14306,185.12577,430.32减:营业成本266,073.26412,341.23290,689.76527,850.73税金及附加1,289.362,664.761,222.821,351.02销售费用1,422.692,111.231,336.891,944.54管理费用6,882.6015,857.039,679.4413,732.37研发费用3,489.849,095.736,193.518,243.75财务费用-407.74529.05-653.78-2,120.84其中:利息费用1,606.092,356.02211.8328.72利息收入2,013.271,897.43926.582,146.50加:其他收益2,045.94990.56418.143,821.86投资收益3,354.7026,850.076,060.907,350.34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67.812,800.42165.30196.83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29.53-154.9767.05-10.64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62.09102.31-817.31828.96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0.89-108.46-二、营业利润12,276.3738,408.973,336.8138,419.27加:营业外收入9.75416.5145.3168.26减:营业外支出71.41909.57901.55220.23三、利润总额12,214.7037,915.912,480.5738,267.30减:所得税费用1,548.301,417.94-1,288.397,201.49四、净利润10,666.4036,497.983,768.9631,065.8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6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10,666.4036,497.983,768.9631,065.81五、综合收益总额10,666.4036,497.983,768.9631,065.81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78,393.47438,366.81323,842.64666,623.08收到的税费返还3,499.1021.2235.4213.09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11.134,955.152,596.455,352.4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5,203.70443,343.18326,474.51671,988.60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9,526.16319,677.29258,221.39577,070.4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161.7935,386.3728,431.8733,004.74支付的各项税费21,305.4815,857.841,921.5724,453.4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41.303,895.156,636.282,311.07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1,034.74374,816.65295,211.10636,839.69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44,168.9668,526.5331,263.4135,148.91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92.46--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586.8923,386.925,720.013,538.5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165.858,180.52102.10736.79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55.46679.443.633.40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708.2133,839.345,825.744,278.7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101.6614,478.6311,436.3171,570.05投资支付的现金53,460.0041,320.2797,151.1836,360.0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848.0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561.6689,646.95108,587.48107,930.05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56,853.45-55,807.61-102,761.74-103,651.2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7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0,7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160.1746,002.6188,112.0281,429.88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160.17246,702.6188,112.0281,429.8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869.7526,000.0016,907.6012,723.0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149.855,392.6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019.6031,392.6316,907.6012,723.0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59.43215,309.9871,204.4268,706.79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21-3.37-35.233.68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535.72228,025.53-329.14208.09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8,550.70525.16854.30646.22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0,014.98228,550.70525.16854.30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一)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发行人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64067_B17号)。

    (二)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的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汇总如下: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之主营业务收入中销售在审计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了以下程序: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8商品收入金额分别为882,892.18万元、488,885.63万元、977,818.75万元及681,844.67万元。

    发行人销售商品收入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根据相关的合同约定,发行人在商品被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承运人签收确认时作为销售收入确认时点。

    由于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对于财务报表整体而言重大,且收入是关键绩效指标,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的而虚增收入的固有风险,因此将销售商品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参见本章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及“(二十三)收入(适用于2019年度)”。

    (1)了解、评价和测试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2)抽样检查客户的销售合同条款及合同条款的实际执行情况,并评价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和背景调查,并就重要销售合同条款进行了确认;(4)抽样对客户就销售额和应收款项执行函证程序;(5)对销售商品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抽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出库单、物流签收记录、对账单、销售发票等原始单据;(6)对销售商品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复核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7)区别销售商品的类别、客户组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客户、分产品对销售收入、毛利波动进行分析,并将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8)复核财务报表中对于收入的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2、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原值分别为55,486.36万元、69,101.99万元、127,800.70万元及193,917.8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2,394.04万元、3,633.14万元、6,259.82万元及5,342.31万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需要做出重大估计,特别对于未来的售价、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并且存货原值金额重大,为此确定将存货跌价准备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存货的会计政策参见本章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存货”及“(三十二)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在审计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评价和测试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2)复核管理层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估计的方法,以及在存货可变现净值估计中使用的相关参数;(3)抽取样本并复核管理层的可变现净值测试,包括获取期后销售单价以检验预计售价的合理性,对进一步加工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合理性进行评估;(4)复核发行人提供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的计算是否准确;(5)执行存货监盘及抽盘程序,检查是否存在跌价计算时未予考虑的残次冷背存货。

    三、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一)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碳基新材料产品的销售收入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收入。

    公司的焦油精制产品和苯类精制产品属于传统煤化工产品,其销售情况受宏观经济情况、下游化工行业需求变动以及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巩固现有市场地位并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9续向下游进行拓展,实现煤化工业务板块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

    此外,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推进以及清洁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公司将抓住碳基新材料业务板块的重要行业机遇,快速发展碳纤维、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等新材料业务。

    未来,碳基新材料将成为推动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

    (二)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高。

    公司用于生产焦油精制产品和苯类精制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焦油和粗苯,上游供应商大多为焦化企业和钢铁企业,原材料价格变动主要受到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是导致营业成本呈现较大波动的主要因素。

    公司积极与上游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及时掌握和预判上游市场的价格变动,提前锁定价格与资源,在保障公司生产的同时降低采购成本。

    (三)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04%、4.65%、5.60%和3.96%。

    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其中职工薪酬占上述费用的比重较高。

    在可预见的未来内,上述费用仍将是影响公司期间费用的主要因素。

    因此,公司人员规模以及平均薪酬水平等指标对公司期间费用有较大影响。

    (四)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为稳定,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为公司各项业务的业务规模和毛利率水平。

    其中,公司的焦油精制产品和苯类精制产品是公司主要的毛利贡献来源。

    该等产品的收入规模和毛利率水平是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

    此外,公司当前大力发展碳基新材料业务,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业务正成为公司利润新的增长点。

    碳基新材料业务的利润水平相较于传统煤化工业务更高,是影响公司未来利润水平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五)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其变动对业绩波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

    营业收入能够反映公司目前经营规模以及下游市场的景气程度。

    毛利率则能够反映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0公司各项业务对下游客户的价格粘性、成本控制能力以及生产工艺的水平,整体上反映公司各类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遵循会计准则的声明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遵循会计准则的声明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1、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一级子公司如下: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是是是是宝钢化工(张家港保税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是是是乌海宝化万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是是是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是是是是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是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是上海宝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否否否是上海化工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否否是是重庆宝丞炭材有限公司是是是否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1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湖北宝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否新疆宝鑫炭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否绍兴宝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否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否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否武汉宝聚炭材料有限公司是是否否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是是否否浙江宝万碳纤维有限公司是否否否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是否否否2、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情况(1)2019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A、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2019年1月,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宝钢股份签订精制煤气业务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以52,553.47万元为基准价格对精制煤气业务进行收购。

    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中国宝武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

    本次交易已于2019年1月末完成,因此发行人自2019年1月31日起将煤气精制业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B、处置子公司a、贵阳炭黑宝化贵阳炭黑因自身经营管理和设备陈旧等原因发生严重亏损,于2019年12月6日,因宝化贵阳炭黑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严重资不抵债,法院裁定并宣告宝化贵阳炭黑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被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发行人不再享有表决权,丧失了对宝化贵阳炭黑的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宝化贵阳炭黑尚未办理注销登记。

    (2)2020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A、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2a、重庆宝丞2020年4月,发行人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汪洋、重庆路洋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5,730.73万元的价格取得汪洋持有重庆路洋化工有限公司51%的股权。

    自2020年4月30日起,重庆路洋化工有限公司被纳入合并范围。

    2020年10月9日,重庆路洋化工有限公司改名为重庆宝丞炭材有限公司。

    b、湖北宝乾2020年5月29日,发行人与湖北中新国富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国富”)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协议约定,发行人对原中新国富全资子公司襄阳汉江高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6,000万元,取得其60%的股权。

    自2020年5月31日起,襄阳汉江高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020年8月18日,襄阳汉江高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改名为湖北宝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c、新疆宝鑫2020年9月25日,发行人与上海林金投资有限公司、武崇贵、赵研、新疆新冶华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新疆鑫联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6,150.56万元取得新疆鑫联化工有限公司51%的股权。

    2020年10月31日,新疆鑫联化工有限公司被纳入合并范围。

    2020年11月24日,新疆鑫联化工有限公司改名为新疆宝鑫炭材料有限公司。

    d、精业新材、浙江宝旌、宝旌复材2020年12月21日,发行人与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柯桥基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发行人以44,913.52万元的对价购买柯桥基金持有的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51.69%的股权、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49.74%的股权,以及精功(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45.81%的股权。

    2020年12月31日,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精功(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被纳入合并范围。

    2021年1月4日,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精功(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更名为绍兴宝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B、处置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3a、宝汇环境2020年9月,发行人与中国宝武、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入股协议。

    协议约定,发行人以部分存货、固定资产以及持有的上海宝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出资宝武水务,以取得宝武水务17.90%的股权。

    自2020年9月30日起,发行人不再将宝汇环境纳入合并范围。

    (3)2021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A、非同一控制下合并a、武汉宝聚2021年8月,发行人与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发行人以3,436.64万元为对价取得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

    2021年9月1日,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被纳入合并范围。

    2021年9月26日,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武汉宝聚炭材料有限公司。

    B、新设子公司a、兰州宝航2021年12月1日,发行人设立全资子公司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亿元。

    C、处置子公司a、化工宝发行人与中国宝武于2021年1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592.46万元的对价向中国宝武转让上海化工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自2021年2月1日起,发行人不再将上海化工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b、吉林碳谷发行人下属控股子公司吉林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绍兴宝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吉林碳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合计61%股权,成交价格6,375.25万元,处置日为2021年11月30日。

    自2021年12月1日起,发行人不再将吉林碳谷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4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2022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A、新设子公司a、浙江宝万2022年3月7日,发行人与万华化学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浙江宝万碳纤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5亿元。

    b、包头宝楷2022年5月30日,发行人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会计期间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三)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5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

    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

    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6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公司对其控制权终止。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现金,是指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业务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月月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月月末的即期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七)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7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

    交易日,是指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8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9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减值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5、金融资产转移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0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八)存货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备品备件及其他。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备品备件及其他按存货组合计提。

    (九)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1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所有者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所有者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所有者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十)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一致的政策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2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除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之外,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项目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15-35年4%-5%2.7%-6.4%机器设备7-15年4%-5%6.3%-13.7%运输工具5-10年4%-5%9.5%-19.2%其他设备3-9年4%-5%10.6%-32.0%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适用不同折旧率。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适用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

    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3(十二)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十三)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是指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4(十四)使用权资产(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项目使用寿命土地使用权38-50年软件10年专利10年排污权10年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5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项目摊销期厂区绿化、保温工程3年固定资产改良支出5年房屋租金(适用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20年(十七)资产减值公司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及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6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八)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公司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还参加了企业年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7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适用离职后福利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但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九)租赁负债(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二十)预计负债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8(二十一)股份支付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公司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

    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

    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

    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十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销售商品合同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碳基新材料等商品合同通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9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

    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履行每一单项履行义务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1)内销业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客户自提货物的,商品出库手续办理完毕交付客户或客户委托的提货人,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公司负责发货并运输的,商品发出到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验收对账确认,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外销业务采用FOB、CFR、CIF条款,商品报关出口并确认货物已装船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采用ExWork条款,商品出库手续办理完毕交付客户或客户委托的提货人,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加工服务合同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焦炉煤气净化等加工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加工服务的履约义务。

    公司通常以焦炉煤气净化等生产服务完成及加工的精制煤气等商品交付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

    3、可变对价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退回以及其他导致约定的对价金额发生变化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

    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4、主要责任人/代理人对于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否则,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0(二十三)收入(适用于2019年度)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销售商品收入公司已将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精制煤气等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些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销售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精制煤气等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2、提供劳务收入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以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3、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4、租赁收入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自2020年1月1日适用)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1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二十五)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二十六)所得税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2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非: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3(二十七)租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1、租赁的识别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期的评估租赁期是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发生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公司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3、作为承租人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参见本章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四)使用权资产(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及“(十九)租赁负债(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作为出租人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4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售后租回交易公司按照本章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本章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七)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八)租赁(适用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5(二十九)利润分配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股东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三十)安全生产费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三十一)公允价值计量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和应收款项融资。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6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三十二)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

    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1、判断在应用公司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1)业务模式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公司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公司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2)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3)主要责任人/代理人对于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否则,公司为代理人。

    2、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7(1)金融工具减值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

    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存货账面价值。

    (3)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

    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商誉减值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

    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

    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8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

    该会计估计以对具有相似性质和功能的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和净残值的历史信息为基础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确定的。

    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摊销和折旧费用。

    (7)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公司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公司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三十三)会计政策变更1、新金融工具准则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9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公司2019年1月1日之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无重大影响。

    2、新收入准则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审计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

    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

    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

    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无重大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1)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科目按新收入准则假设按原准则影响预收账款-5,980.63-5,980.63合同负债5,292.59-5,292.5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0其他流动负债3,730.123,042.09688.0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科目按新收入准则假设按原准则影响预收账款-4,279.47-4,279.47合同负债3,787.15-3,787.15其他流动负债3,290.742,798.41492.333、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有关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问答,其规定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已采用该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对发行人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单位:万元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科目影响金额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额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销售费用-8,957.71-281.21营业成本8,957.71281.214、新租赁准则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与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1)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1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3)公司按照本章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七)资产减值”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此外,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1)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2)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3)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本章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七)租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4)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本章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三)收入(适用于2019年度)”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

    对于2020年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公司按2021年1月1日公司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2021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单位:万元2020年12月3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21,980.85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2减: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付款额68.72其中:剩余租赁期少于12个月的租赁68.72加:未在2020年12月31日确认但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导致的租赁付款额的增加29,264.87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利率3.85%2021年1月1日经营租赁付款额现值35,206.62加:2020年12月31日应付融资租赁款12,714.51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47,921.14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1)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科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预付款项15,979.2116,420.42-441.22固定资产359,238.01379,504.43-20,266.42使用权资产56,546.73-56,546.73长期待摊费用854.091,486.55-632.4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227.3513,694.692,532.67租赁负债37,637.90-37,637.90长期应付款-4,963.94-4,963.9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科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预付款项1,531.451,972.67-441.22使用权资产34,664.85-34,664.8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16.57-2,416.57租赁负债31,807.06-31,807.06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1)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科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固定资产392,038.71407,505.87-15,467.16使用权资产64,211.66-64,211.66长期待摊费用1,391.791,942.80-551.0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014.6523,996.304,018.35租赁负债49,436.77-49,436.77长期应付款16,236.1217,768.62-1,532.51(2)合并利润表单位:万元科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营业成本937,741.00938,985.57-1,244.57财务费用7,034.125,016.272,017.85资产处置收益362.023,317.86-2,955.83(3)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科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使用权资产42,200.99-42,200.9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62.99-3,362.99租赁负债41,824.56-41,824.56(4)母公司利润表单位:万元科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营业成本412,341.23412,946.00-604.77财务费用529.05-758.251,287.30资产处置收益290.892,594.92-2,304.03此外,首次执行日开始公司将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仍然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5、《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之“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其规定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归集至母公司账户的资金,子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

    对于子公司从母公司账户拆借的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4资金,子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公司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对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1)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31,574.8313,481.1318,093.69其他流动负债3,109.7921,203.49-18,093.692019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75,258.351,722.6973,535.66其他流动资产8,931.0482,466.71-73,535.66(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26,616.696,764.5019,852.19其他流动负债1,482.5721,334.76-19,852.192019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70,541.922,856.6667,685.26其他流动资产3,817.0671,502.32-67,685.2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发行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

    上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未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未进行追溯调整。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5(三十四)主要会计差错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文件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2019年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涉及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1、2019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影响及原因(1)2019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单位:万元科目调整后调整前调整数原因应收票据36,266.58-36,266.58恢复贴现或背书转让时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票据重分类应收账款54,433.6654,597.91-164.25调整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融资14,357.9315,964.09-1,606.16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票据重分类;对应付和应收票据的重复抵消进行调整其他应收款1,722.698,158.46-6,435.78调整关联方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调整应收账款的暂估进项税额;对内部往来余额重复抵消进行调整其他流动资产82,466.7184,790.78-2,324.07对历史性工资结余进行调整开发支出-1,771.70-1,771.70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递延所得税资产12,645.4811,779.85865.63调整适用税率及暂时性差异的影响资产总计666,902.02642,071.7624,830.26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应付票据32,130.1825,277.346,852.84调整应付和应收票据重复抵消应付账款123,606.61102,869.0620,737.55调整应付账款的暂估进项税额;恢复贴现或背书转让时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应付职工薪酬2,808.2612,809.55-10,001.29对历史性工资结余进行调整;调整跨期社保费用应交税费2,418.532,684.45-265.92调整适用税率并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所得税费用其他应付款1,618.36983.16635.20内部往来余额重复抵消进行调整负债合计177,601.81159,643.4217,958.39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资本公积100,930.9390,962.649,968.29对历史性工资结余进行调整盈余公积45,294.9345,491.75-196.83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未分配利润50,527.2654,091.36-3,564.10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少数股东权益80,829.3280,164.81664.51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6所有者权益合计489,300.22482,428.346,871.87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666,902.02642,071.7624,830.26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2)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单位:万元科目调整后调整前调整数原因营业收入895,838.25883,419.6112,418.64根据煤气精制业务按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调整会计处理;调整重复确认的销售收入和成本营业成本826,081.74814,635.1111,446.63根据煤气精制业务按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进行调整;调整重复确认的销售收入和成本;调整跨期社保费用;研发费用重分类销售费用9,838.219,836.221.99调整跨期社保费用管理费用20,248.5020,233.0515.45调整跨期社保费用研发费用8,995.587,414.711,580.87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调整跨期社保费用;研发费用重分类信用减值收益230.40217.1813.23调整应收关联余额的坏账准备所得税费用10,521.6410,400.44121.20确认递延所得税并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费用;因对当年度损益调整而相应调整当期所得税费用净利润34,641.6135,375.88-734.27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191.6533,815.21-623.55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少数股东损益1,449.961,560.67-110.72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2、2020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影响及原因(1)2020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单位:万元科目调整后调整前调整数原因应收票据50,995.26-50,995.26恢复贴现或背书转让时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票据重分类应收账款54,564.9954,691.77-126.78调整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融资30,195.2049,431.36-19,236.16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重分类;应付和应收票据进行相互抵消调整其他应收款3,034.153,035.31-1.16调整关联方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流动资产20,856.3121,867.16-1,010.86对历史性工资结余进行调整;调整适用税率及所得税费用;预缴所得税调整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7开发支出-2,290.05-2,290.05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递延所得税资产15,986.757,451.788,534.97调整所得税费用;调整适用税率;对历史性工资结余进行调整;对2020年确认不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补提;调整递延收益结转损益;对以前年度期间确认不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补充确认后,同时净额列示同一法人主体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总计1,038,749.101,001,883.8836,865.23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短期借款59,658.7554,843.924,814.83恢复贴现或背书转让时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119,114.87121,013.87-1,899.00内部应付和应收票据进行相互抵消应付账款152,582.72123,739.4528,843.27恢复贴现或背书转让时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应付职工薪酬5,623.015,427.06195.95调整跨期社保费用应交税费7,795.676,810.44985.23对历史性工资结余进行调整;调整适用税率并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所得税费用其他应付款13,481.1312,599.09882.04补充确认非同控取得子公司期间损益应分配给原股东的负债递延收益9,707.6510,309.44-601.79调整列示于递延收益报表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结转损益递延所得税负债10,052.169,479.76572.40对以前年度确认不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补充确认后,净额列示同一法人主体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列示于递延收益报表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负债合计477,448.81443,655.8833,792.93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资本公积100,851.9990,883.699,968.29对历史性工资结余进行调整盈余公积45,671.8246,254.15-582.33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未分配利润38,113.6245,053.19-6,939.57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少数股东权益164,624.12163,998.22625.91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所有者权益合计561,300.29558,227.993,072.30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1,038,749.101,001,883.8836,865.23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2)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单位:万元科目调整后调整前调整数原因营业收入572,024.26579,165.69-7,141.43净额列示代收代付业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535,927.68516,587.5719,340.11调整跨期社保费用;研发费用重分类;对历史性工资结余进行调整;根据新收入准则对销售费用和营业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8成本重分类;净额列示代收代付业务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3,506.7312,010.38-8,503.65调整跨期社保费用;对历史性工资结余进行调整;根据新收入准则对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重分类管理费用15,736.4712,704.373,032.10调整跨期社保费用;对历史性工资结余进行调整研发费用8,271.0418,565.44-10,294.40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调整跨期社保费用;研发费用重分类;对历史性工资结余进行调整其他收益2,466.753,052.75-586.00调整递延收益投资收益451.67450.850.83调整被处置子公司应收关联余额的坏账准备信用减值损失-469.44-505.0835.64对应收关联余额的坏账准备进行调整所得税费用572.158,036.90-7,464.75因对当年度损益调整而相应调整当期所得税费用;确认递延所得税并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费用净利润5,154.908,955.27-3,800.37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70.868,631.83-3,760.97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少数股东损益284.04323.44-39.40根据上述调整重新计算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交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8等相关规定,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基于谨慎性原则原因而实施,有利于保证公司提交首发申请时的申报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报告期内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影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及内控有效性情形,相关更正信息已得到恰当披露。

    六、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报废损失-19.21-147.70-304.09-223.91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2,648.4933.722,006.79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1,256.80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5,580.755,928.832,466.758,630.84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9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6819.26-1.58-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21.16160.92-30.60147.68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5,877.028,609.802,164.2111,818.20所得税影响额-1,320.45-2,088.51-544.44-2,395.76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71.85-1,905.82-474.72-2,227.06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3,884.724,615.471,145.047,195.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789.5132,671.083,725.8225,996.28七、主要税项(一)主要税种及税率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利息收入、蒸汽销售收入及其他商品销售收入等按照对应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2019年4月1日前按6%、10%、16%,2019年4月1日起按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征5%或7%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征3%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征1.5%或2%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25%、15%(二)报告期内的税收优惠政策发行人的法定税率为25%,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按法定税率执行。

    除下述享受税收优惠的下属公司外,发行人其余各下属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享受税收优惠的各下属公司资料如下:发行人下属公司宝旌复材以及复材技研在2020年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20年至2022年可以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1年7月27日财税[2011]58号文《关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0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4号文《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4月23日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发行人下属公司宝化万辰、重庆宝丞和达州炭黑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三)税收优惠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221.89564.68107.08-所得税优惠金额总计221.89564.68107.08-利润总额40,652.8767,469.405,727.0545,163.25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0.55%0.84%1.87%-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西部大开发企业的税收优惠,税收减免符合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税收优惠金额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00%、1.87%、0.84%和0.55%,发行人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八、分部信息(一)经营分部根据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两个经营分部,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公司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焦油化工和碳基新材料分部。

    其中,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业务结构为基础确定的。

    以下是对分部详细信息的概括,主要包括:经营分部包含的子公司有:焦油化工分部包括宝武碳业母公司、宝化国际、宝化湛江、苏州宝化、化工宝、宝汇环境、宝化万辰、重庆宝丞、新疆宝鑫、武汉宝聚;碳基新材料分部包括宝方炭材、宝杰新能源、湖北宝乾、浙江宝旌、吉林宝旌、宝旌复材、浙江精业、兰州宝航、浙江宝万、包头宝楷。

    在披露公司的经营信息时,收入按客户所处区域划分披露。

    公司的资产全部位于中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1国境内,所以无须列报更详细的地区分部报告信息。

    1、2022年1-6月单位:万元项目焦油化工碳基新材料调整和抵消合并营业收入对外交易收入633,902.8492,494.50-726,397.34分部间交易收入3,143.98--3,143.98-分部营业收入合计637,046.8292,494.50-3,143.98726,397.34营业费用610,339.4481,011.38-3,143.98688,206.84营业利润26,707.3811,483.12-38,190.50分部资产总额1,311,236.12649,013.15-213,235.851,747,013.42分部负债总额641,189.29168,796.72-67,418.51742,567.51补充信息:折旧和摊销费用25,316.838,266.20-33,583.03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797.041,034.96378.992,210.99资本性支出34,075.3166,509.29-100,584.602、2021年度单位:万元项目焦油化工碳基新材料调整和抵消合并营业收入对外交易收入920,952.50142,124.45-1,063,076.95分部间交易收入948.79--948.79-分部营业收入合计921,901.29142,124.45-948.791,063,076.95营业费用878,790.35119,574.52-948.79997,416.09营业利润43,110.9422,549.93-65,660.86分部资产总额1,193,982.65536,082.17-177,416.761,552,648.06分部负债总额526,098.09122,023.71-1,823.56646,298.24补充信息:折旧和摊销费用45,696.2313,643.81-59,340.04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188.743,257.35-3,446.09资本性支出86,858.3779,178.16-166,036.523、2020年度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2单位:万元项目焦油化工碳基新材料调整和抵消合并营业收入对外交易收入571,815.65208.61-572,024.26分部间交易收入25.08--25.08-分部营业收入合计571,840.73208.61-25.08572,024.26营业费用563,386.443,639.94-626.61566,399.78营业利润8,454.29-3,431.33601.535,624.48分部资产总额680,880.49457,269.12-115,387.251,022,762.35分部负债总额221,505.13126,885.77-4,122.64344,268.26补充信息:折旧和摊销费用39,558.45546.50-40,104.95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3,359.2630.83-3,390.09资本性支出72,175.0972,378.84-144,553.934、2019年度单位:万元项目焦油化工碳基新材料调整和抵消合并营业收入对外交易收入895,838.170.08-895,838.25分部间交易收入----分部营业收入合计895,838.170.08-895,838.25营业费用865,321.452,340.43-88.42867,573.46营业利润30,516.71-2,340.3488.4228,264.79分部资产总额595,467.82103,377.65-44,588.92654,256.54分部负债总额157,550.8016,237.84-728.92173,059.72补充信息:折旧和摊销费用30,892.11423.30-31,315.40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3,190.10---3,190.10资本性支出91,342.1918,203.23-109,545.42(二)其他信息1、按收入来源地划分的对外交易收入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3来源于境内的对外交易收入718,329.281,040,877.74545,562.97864,503.88来源于境外的对外交易收入8,068.0522,199.2126,461.2831,334.37合计726,397.341,063,076.95572,024.26895,838.252、分部营业利润、分部资产及分部负债中未包含的项目分别列示如下:(1)分部营业利润未包含项目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财务收入/(费用)-2,155.40-7,034.12910.502,919.44信用减值损失(损失负数)-1,643.41-748.05-469.44230.40资产减值损失(损失负数)-567.58-2,698.04-2,920.652,959.7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负数)-5.6819.26-1.58-投资收益951.766,327.44451.672,234.30其他收益5,580.755,928.832,466.758,630.84资产处置收益-0.73362.02262.21-合计2,159.692,157.34699.4616,974.69(2)分部资产未包含项目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2020年2019年递延所得税资产13,249.8715,495.4715,986.7512,645.48(3)分部负债未包含项目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2020年2019年短期借款69,688.6145,409.0359,658.751,500.0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597.276,215.9613,694.69-其他流动负债6,380.725,576.443,109.793,042.09长期借款82,537.1360,523.1941,701.22-长期应付款16,985.2416,236.124,963.94-递延所得税负债6,710.306,748.0410,052.16-合计186,899.27140,708.78133,180.554,542.0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4九、主要财务指标(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倍)1.081.080.901.82速动比率(倍)0.830.890.741.51资产负债率(合并)52.80%50.19%45.96%26.6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7.27%34.65%26.06%17.51%每股净资产(元/股)11.0810.42不适用不适用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2112.649.7415.32存货周转率(次)4.099.528.6014.8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6,720.21133,337.1843,847.0673,331.86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3,674.2337,286.554,870.8633,191.6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9,789.5132,671.083,725.8225,996.2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931.301.451.0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862.06不适用不适用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552.38不适用不适用注: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外,其余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指标计算方法具体如下:(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4)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收入)+计入损益的折旧与摊销;(8)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9)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5(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2022年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82%0.320.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9%0.260.26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27%0.580.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37%0.510.51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1%不适用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93%不适用不适用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31%不适用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51%不适用不适用上表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6十、经营成果分析公司在进行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时,选择黑猫股份、龙星化工、永东股份、金能科技、光威复材、中复神鹰、中简科技作为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的相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露资料,公司不对其准确性、真实性作出判断。

    以上可比上市公司与公司均属于化工品及碳纤维相关行业,但由于各家公司的具体业务有所不同,规模也存在一定差异,可能导致部分财务指标存在一定差异。

    (一)收入分析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主营业务722,965.1199.53%1,053,882.6699.14%554,894.8097.01%888,651.4599.20%其他业务3,432.230.47%9,194.290.86%17,129.462.99%7,186.800.80%合计726,397.34100.00%1,063,076.95100.00%572,024.26100.00%895,838.25100.00%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95,838.25万元、572,024.26万元、1,063,076.95万元和726,397.34万元。

    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88,651.45万元、554,894.80万元、1,053,882.66万元和722,965.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20%、97.01%、99.14%和99.53%,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出一定的波动趋势。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下降36.15%,降幅较为明显,主要系:(1)2020年公司不再从事精制煤气销售业务,并开始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2)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煤化工行业下游需求下滑,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下降。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增长85.84%,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1)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宏观经济复苏,煤化工行业整体景气度上升,导致公司产品销量和价格均同比上升;(2)公司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和收购的子公司武汉宝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进一步增长,主要系:(1)公司的焦油精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7制产品和苯类精制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2)武汉宝聚于2021年9月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武汉宝聚的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构成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的收入构成如下: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精制煤气------295,618.6533.27%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8,854.765.37%71,126.706.75%73,032.9113.16%--焦油精制产品炭黑85,671.9611.85%168,563.4215.99%109,515.3919.74%109,534.2912.33%沥青168,866.3723.36%187,207.4517.76%74,511.5913.43%75,637.238.51%针状焦40,548.725.61%26,914.812.55%11,111.742.00%38,435.954.33%其他油类副产品157,435.8121.78%231,867.7522.00%116,190.4620.94%142,958.3316.09%小计452,522.8662.59%614,553.4358.31%311,329.1856.11%366,565.8041.25%苯类精制产品三苯85,386.7011.81%137,290.7313.03%72,186.3013.01%92,304.8010.39%其他苯类产品5,044.150.70%6,464.990.61%4,233.750.76%4,498.870.51%小计90,430.8512.51%143,755.7113.64%76,420.0413.77%96,803.6710.89%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67,192.269.29%132,591.9612.58%----负极材料1,589.270.22%803.150.08%----石墨电极2,026.050.28%------小计70,807.589.79%133,395.1112.66%----其他业务化工品贸易业务30,406.924.21%55,643.775.28%69,709.2612.56%100,512.9611.31%其他产品及服务39,942.145.52%35,407.943.36%24,403.404.40%29,150.353.28%小计70,349.069.73%91,051.718.64%94,112.6616.96%129,663.3114.59%主营业务收入合计722,965.11100.00%1,053,882.66100.00%554,894.80100.00%888,651.45100.00%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精制煤气、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焦油精制产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8苯类精制产品和碳基新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收入占比整体保持相对稳定。

    (1)精制煤气销售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2019年,公司向宝钢股份销售精制煤气产生的收入为295,618.65万元;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为宝钢股份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产生的收入分别为73,032.91万元、71,126.70万元及38,854.76万元。

    2019年,公司向宝钢股份采购焦炉煤气,经过净化分离加工处理后向宝钢股份销售精制煤气。

    自2020年1月起,公司不再从事精制煤气销售业务,开始为宝钢股份提供焦炉煤气净化服务。

    (2)焦油精制产品公司的焦油精制产品主要包括炭黑、沥青、针状焦以及其他油类副产品。

    报告期内,焦油精制产品的收入分别为366,565.80万元、311,329.18万元、614,553.43万元和452,522.86万元。

    2020年,公司的焦油精制产品收入较2019年下降15.07%,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焦油深加工行业下游需求下滑,导致公司的焦油精制产品销售收入下降。

    2021年,公司的焦油精制产品收入较2020年增长97.40%,涨幅较大,主要系(1)国内宏观经济回暖,全国焦油深加工行业下游行业需求持续攀升,导致公司的焦油精制产品的价格和销量均上涨明显;(2)公司于2020年通过收购的方式扩大了自身的焦油加工规模。

    2022年1-6月,公司的焦油精制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进一步增长,主要系公司焦油精制产品价格上涨明显,同时新增了2021年下半年收购的武汉宝聚的收入。

    (3)苯类精制产品公司的苯类精制产品主要包括纯苯、甲苯、二甲苯以及其他苯类产品。

    报告期内,苯类精制产品的收入分别为96,803.67万元、76,420.04万元、143,755.71万元和90,430.85万元。

    三苯产品为苯类精制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

    2020年,公司的苯类精制产品收入较上年下降21.06%,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苯行业下游需求大幅下滑,导致公司的苯类精制产品销售收入下降。

    2021年,公司的苯类精制产品收入较上年增长88.11%,涨幅较大,主要系受国内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9宏观经济回暖,全国苯类加工行业下游行业需求持续攀升的影响,公司的苯类精制产品的价格和销量均上涨明显。

    2022年1-6月,公司的苯类精制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进一步增长,主要系苯类精制产品价格同比上涨明显。

    (4)碳基新材料公司的碳基新材料主要包括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

    2021年和2022年1-6月,受碳纤维生产技术的日趋成熟以及下游市场的旺盛需求的影响及负极材料、石墨电极业务逐步规模化生产并实现销售,公司的碳基新材料业务收入分别达到133,395.11万元和70,807.58万元。

    (5)其他业务公司的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化工品贸易和其他产品及服务。

    化工品贸易业务主要系围绕主营业务为下游客户提供化工品配套贸易服务。

    其他产品及服务主要为化工副产品以及能源介质的销售等。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布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来源于境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57,465.26万元、528,433.52万元、1,031,683.45万元和704,592.8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6.49%、95.23%、97.89%和97.46%。

    单位:万元地区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境内华东384,126.3453.13%648,764.1361.56%381,757.4268.80%686,937.2377.30%西北90,996.5812.59%111,984.0010.63%41,752.367.52%51,934.905.84%华北88,517.1612.24%74,437.937.06%16,684.863.01%28,484.023.21%华中63,054.298.72%68,666.376.52%23,818.324.29%42,149.054.74%西南33,159.454.59%66,921.276.35%31,524.915.68%16,953.151.91%华南41,890.315.79%56,634.825.37%29,399.925.30%27,922.103.14%东北2,848.710.39%4,274.940.41%3,495.720.63%3,084.820.35%小计704,592.8597.46%1,031,683.4597.89%528,433.5295.23%857,465.2696.49%境外18,372.262.54%22,199.212.11%26,461.284.77%31,186.183.5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0合计722,965.11100.00%1,053,882.66100.00%554,894.80100.00%888,651.45100.00%4、主营业务按季节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按季度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第一季度326,339.6545.14%220,467.0320.92%143,167.6125.80%206,879.3523.28%第二季度396,625.4654.86%265,964.9825.24%129,019.0623.25%228,095.3925.67%第三季度--279,601.2026.53%134,514.2124.24%234,866.2526.43%第四季度--287,849.4527.31%148,193.9126.71%218,810.4624.62%合计722,965.11100.00%1,053,882.66100.00%554,894.80100.00%888,651.45100.00%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布比较平均,不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

    5、第三方回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客户委托他人代为付款的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第三方回款总金额183.00275.90--当期营业收入726,397.341,063,076.95572,024.26895,838.25第三方回款占收入比例0.03%0.03%--报告期内,公司仅在2021年和2022年1-6月发生过非公司关联方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况,且发生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原因为客户出于其所属集团公司的规定指定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代为支付货款或客户指定其他方支付货款。

    6、互联网(线上)销售业务化工宝主要提供化工品线上撮合交易服务以及从事自营化工品线上销售业务。

    发行人同化工宝的业务联系具体情况如下:(1)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月,化工宝为宝武碳业控股子公司期间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1化工宝为平台用户提供化工品线上撮合交易服务,并根据成交量收取服务费。

    该部分收入为化工宝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平台用户收取的费用,属于《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之“第53问”中的“通过互联网取得的营业收入”。

    此外,化工宝除向外部客户提供线上撮合交易服务,也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线上撮合交易服务,帮助其通过线上竞价的方式获取客户并实现销售。

    因此,发行人该部分通过化工宝平台竞价销售形成的收入属于“通过互联网取得的营业收入”。

    自2020年4月起,化工宝开始从事化工品自营业务,主要模式为:化工宝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化工品,并向下游用户进行销售。

    该部分业务属于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销售业务,其实现的收入计入“通过互联网取得的营业收入”。

    综上,线上撮合交易服务、竞价销售、自营业务收入属于“通过互联网取得的收入”。

    此外,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月,发行人存在将部分线下客户的部分销售环节通过化工宝平台完成的情况。

    上述通过借助化工宝平台销售的对应的客户主要为发行人线下客户,客户关系建立和业务协商主要通过线下方式完成,通过化工品平台完成的销售环节主要是电子合同签订、收发货指令下达等,销售的收款由发行人产品生产和销售主体直接和客户进行,不通过化工宝平台进行。

    上述操作主要是便于发行人利用线上系统提升销售环节效率,属于发行人销售流程的辅助工具,发行人该部分线上销售收入不属于“通过互联网取得的营业收入”。

    (2)2021年2月-2021年12月,化工宝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后2021年2月1日起,由于化工宝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化工宝的化工品线上撮合交易服务收入以及化工宝的自营业务收入不再计入发行人通过互联网取得的营业收入。

    发行人通过化工宝平台竞价销售形成的收入仍然计入发行人“通过互联网取得的营业收入”。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通过互联网取得的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通过互联网取得的营业收入12,398.0024,497.0227,490.3137,514.06发行人营业收入726,397.341,063,076.95572,024.26895,838.25占比1.71%2.30%4.81%4.1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2综上所述,报告期任意一期发行人通过互联网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比未超过30%,发行人主要经营活动并非直接通过互联网开展。

    (二)成本分析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主营业务654,728.9499.49%928,987.8899.07%519,529.9096.94%819,106.9599.16%其他业务3,366.370.51%8,753.110.93%16,397.783.06%6,974.800.84%合计658,095.31100.00%937,741.00100.00%535,927.68100.00%826,081.74100.00%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826,081.74万元、535,927.68万元、937,741.00万元及658,095.31万元。

    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819,106.95万元、519,529.90万元、928,987.88万元及654,728.94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16%、96.94%、99.07%及99.49%,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保持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分类构成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产品及服务的分类如下: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精制煤气------280,489.2734.24%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5,342.655.40%65,449.457.05%65,445.0012.60%--焦油精制产品炭黑79,220.1412.10%141,305.0515.21%99,281.6419.11%99,142.4112.10%沥青165,678.9825.30%168,401.8818.13%70,396.6513.55%70,450.708.60%针状焦33,104.185.06%26,546.292.86%16,219.773.12%28,123.943.43%其他油类副产品146,292.0822.34%228,808.2324.63%109,283.6421.04%130,660.6715.95%小计424,295.3864.80%565,061.4560.83%295,181.7056.82%328,377.7240.09%苯类精三苯74,554.3311.39%110,744.1011.92%65,126.6312.54%79,979.249.76%其他苯类产品4,662.950.71%5,280.920.57%3,804.700.73%4,145.700.5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3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制产品小计79,217.2812.10%116,025.0212.49%68,931.3313.27%84,124.9510.27%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52,329.367.99%97,674.1110.51%----负极材料1,202.630.18%705.260.08%----石墨电极1,507.620.23%------小计55,039.628.41%98,379.3810.59%----其他业务化工品贸易业务29,479.744.50%54,885.455.91%69,446.1113.37%100,001.1912.21%其他产品及服务31,354.264.79%29,187.133.14%20,525.753.95%26,113.823.19%小计60,834.009.29%84,072.589.05%89,971.8617.32%126,115.0115.40%合计654,728.94100.00%928,987.88100.00%519,529.90100.00%819,106.95100.00%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的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上述两类产品的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合计比例分别为50.36%、70.09%、73.32%和76.90%。

    此外,由于公司自2020年起开始使用新收入准则,将销售商品所发生的运输仓储费用计入成本中进行核算,故导致2020年和2021年的成本与2019年不可比。

    将上述运输仓储费用剔除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各产品成本总额如下: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剔除仓储运输费用)2021年度(剔除仓储运输费用)2020年度(剔除仓储运输费用)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精制煤气------280,489.2734.24%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5,342.655.45%65,449.457.13%65,445.0012.82%--焦油精制产品炭黑75,569.5411.65%136,732.0614.89%93,535.3018.32%99,142.4112.10%沥青164,458.1125.35%163,891.0417.85%69,316.7313.58%70,450.708.60%针状焦33,003.655.09%26,546.292.89%16,172.163.17%28,123.943.43%其他油类副产品145,528.9822.44%228,464.1724.88%108,223.0621.20%130,660.6715.95%小计418,560.2864.53%555,633.5660.50%287,247.2556.26%328,377.7240.0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4业务2022年1-6月(剔除仓储运输费用)2021年度(剔除仓储运输费用)2020年度(剔除仓储运输费用)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苯类精制产品三苯74,554.3311.49%110,675.4912.05%64,998.4112.73%79,979.249.76%其他苯类产品4,662.950.72%5,280.920.58%3,798.050.74%4,145.700.51%小计79,217.2812.21%115,956.4012.63%68,796.4513.47%84,124.9510.27%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52,097.418.03%96,536.2210.51%----负极材料1,068.110.16%705.260.08%----石墨电极1,507.620.23%------小计54,673.158.43%97,241.4910.59%----其他业务化工品贸易业务29,479.744.54%54,885.455.98%69,446.1113.60%100,001.1912.21%其他产品及服务31,354.264.83%29,187.133.18%19,637.373.85%26,113.823.19%小计60,834.009.38%84,072.589.15%89,083.4817.45%126,115.0115.40%合计648,627.37100.00%918,353.48100.00%510,572.19100.00%819,106.95100.0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成本变动趋势与其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主要产品剔除运输仓储费用后的单位成本如下:单位:千万立方米、万吨、元/千立方米、元/吨业务2022年1-6月(剔除仓储运输费用)2021年度(剔除仓储运输费用)2020年度(剔除仓储运输费用)2019年度销量/加工量单位成本销量/加工量单位成本销量/加工量单位成本销量单位成本精制煤气------236.481,186.09焦炉煤气净化服务106.45332.01228.70286.18234.93278.57--焦油精制产品炭黑10.367,294.4824.145,665.2723.663,953.7020.064,942.43沥青32.914,997.4144.563,678.2831.082,229.9326.532,655.82针状焦5.076,513.874.775,559.943.065,289.283.378,342.74其他油类副产品37.793,850.5468.753,323.2248.632,225.3348.472,695.74小计86.134,859.66142.213,907.03106.432,698.8898.433,336.27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5业务2022年1-6月(剔除仓储运输费用)2021年度(剔除仓储运输费用)2020年度(剔除仓储运输费用)2019年度销量/加工量单位成本销量/加工量单位成本销量/加工量单位成本销量单位成本苯类精制产品三苯11.816,312.3823.124,787.1921.053,087.9121.013,807.01其他苯类产品0.974,793.651.553,414.271.342,838.391.143,628.03小计12.786,196.8224.674,701.1022.393,073.0022.153,797.78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0.43119,820.541.0096,993.68----负极材料0.0427,350.250.0233,396.75----石墨电极0.1212,577.78------小计0.5992,086.931.0295,672.33----其他业务化工品贸易业务4.846,085.3313.334,118.0725.422,731.5936.132,767.97其他产品及服务1,847.0016.982,418.1212.071,422.4013.811,010.2525.85小计1,851.8432.852,431.4534.581,447.8261.531,046.38120.53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焦炉煤气净化服务业务对应业务量为焦炉煤气加工量。

    3、主营业务成本明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营业成本构成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接材料517,065.0478.97%694,468.2874.76%332,456.4463.99%631,097.7177.05%能源介质64,311.239.82%88,071.969.48%74,108.5814.26%78,729.999.61%直接人工15,113.222.31%24,954.412.69%12,098.842.33%15,586.811.90%制造费用52,137.897.96%110,858.8311.93%91,908.3317.69%93,692.4411.44%运输仓储费6,101.570.93%10,634.401.14%8,957.711.72%--合计654,728.94100.00%928,987.88100.00%519,529.90100.00%819,106.95100.00%(1)焦油精制产品A、炭黑报告期内,炭黑的成本构成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6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接材料62,822.1179.30%100,550.6071.16%56,671.6457.08%67,625.8068.21%能源介质3,784.514.78%8,277.265.86%9,024.349.09%7,635.627.70%直接人工1,492.271.88%4,443.693.14%3,163.943.19%4,577.794.62%制造费用7,470.669.43%23,460.5116.60%24,675.3924.85%19,303.1919.47%运输仓储费3,650.594.61%4,572.993.24%5,746.335.79%--合计79,220.14100.00%141,305.05100.00%99,281.64100.00%99,142.41100.00%报告期内,炭黑的单位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吨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直接材料6,064.0145.55%4,166.1573.92%2,395.49-28.94%3,371.27-能源介质365.316.52%342.96-10.09%381.460.21%380.65-直接人工144.04-21.77%184.1237.67%133.74-41.40%228.21-制造费用721.12-25.81%972.05-6.80%1,043.028.39%962.30-运输仓储费352.3885.98%189.47-21.99%242.90---合计7,646.8630.61%5,854.7539.51%4,196.60-15.09%4,942.43-a、直接材料变动分析公司炭黑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炭黑用原料油,具体为炭黑油、蒽油和混油等。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的变动趋势与焦油市场价格波动基本一致。

    2020年度,公司炭黑用原料油采购价格下降25.57%,炭黑单位直接材料同比成本下降28.94%。

    2021年度,公司炭黑用原料油采购价格上升64.04%,炭黑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长73.92%。

    2022年1-6月,公司炭黑用原料油采购价格较上年度上升32.74%,炭黑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较上年度增长45.55%。

    报告期内,公司炭黑的单位成本与采购价格波动基本保持一致。

    b、能源介质变动分析炭黑产品的能源介质成本主要为电力成本。

    2021年度,公司炭黑产品的单位能源介质成本较上年同比下降10.09%,主要系公司通过优化生产组织和技术改造,提升能源循环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

    2022年1-6月,由于能源介质价格上升导致公司炭黑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7单位能源介质成本较上年度上升6.52%,整体保持稳定。

    c、制造费用变动分析公司炭黑产品的制造费用主要为检修费、职工薪酬和折旧摊销等。

    2020年度,公司炭黑产品单位制造费用同比上升8.39%,主要系发行人新建炭黑生产线,导致固定资产规模增大,折旧费用上升。

    2021年度,公司单位制造费用下降6.80%,主要系公司2021年炭黑产量较2020年有所提升,使得炭黑产品单位制造费用略有降低。

    2022年1-6月,公司炭黑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度下降25.81%,主要系苏州宝化2021年发生环境改善专项费用和本质化安全检修费,2022年1-6月无上述费用发生。

    B、沥青报告期内,沥青的成本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接材料146,967.7788.71%145,115.7686.17%52,921.3475.18%59,763.1784.83%能源介质7,377.074.45%7,620.234.53%5,416.157.69%3,724.655.29%直接人工1,360.180.82%1,984.511.18%1,058.111.50%1,069.381.52%制造费用8,753.095.28%9,170.555.45%9,921.1314.09%5,893.518.37%运输仓储费1,220.870.74%4,510.832.68%1,079.921.53%--合计165,678.98100.00%168,401.88100.00%70,396.65100.00%70,450.70100.00%报告期内,沥青的单位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吨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直接材料4,465.9337.12%3,256.8991.30%1,702.49-24.43%2,252.93-能源介质224.1731.07%171.02-1.84%174.2424.09%140.41-直接人工41.33-7.20%44.5430.85%34.04-15.56%40.31-制造费用265.9829.23%205.82-35.51%319.1743.66%222.17-运输仓储费37.10-63.36%101.24191.41%34.74---合计5,034.5133.21%3,779.5166.89%2,264.68-14.73%2,655.82-a、直接材料变动分析公司沥青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焦油。

    报告期内,公司沥青产品的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8变动趋势与焦油市场价格波动基本一致。

    2020年度,焦油市场价格下降,当年度公司焦油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下降26.17%,沥青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同比下降24.43%。

    2021年度,公司焦油平均采购价格上升75.80%,沥青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长91.30%。

    2022年1-6月,公司焦油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度上升35.48%,从而导致沥青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较上年度增长37.12%。

    b、能源介质变动分析电力、燃气和蒸汽为公司能源动力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020年度,公司沥青产品的单位能源介质成本较上年度上涨24.09%,主要系公司耗能较高的沥青产品占比上升所致。

    2022年1-6月,公司沥青单位能源介质成本较上年度上升31.07%,主要系部分生产基地能源价格上涨,且沥青价格上涨高于其他焦油产品,按产值分摊后成本上升。

    c、制造费用变动分析公司沥青产品的制造费用主要为检修费、折旧摊销和职工薪酬等。

    2020年度,公司沥青产品单位制造费用同比上升43.66%,主要系(1)发行人对部分生产装置进行全面检修;(2)发行人部分改质沥青生产装置投产后,产能仍处于爬坡阶段。

    2021年度,沥青产品的单位制造费用同比下降35.51%,主要系发行人收购的子公司新疆宝鑫和重庆宝丞生产的沥青产品制造费用较低。

    2022年1-6月,公司沥青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度增长29.23%,主要系武汉宝聚焦油加工产品比例上升,且其单位制造费用高于平均值。

    C、针状焦报告期内,针状焦的成本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接材料27,587.1383.33%18,355.8169.15%7,281.7044.89%15,896.9456.52%能源介质2,488.537.52%2,156.948.13%1,755.5310.82%4,921.4517.50%直接人工625.291.89%915.803.45%795.504.90%1,214.274.32%制造费用2,302.706.96%5,117.7419.28%6,339.4339.08%6,091.2821.66%运输仓储费100.530.30%--47.610.29%--合计33,104.18100.00%26,546.29100.00%16,219.77100.00%28,123.94100.00%报告期内,针状焦的单位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9单位:元/吨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直接材料5,444.8241.63%3,844.5061.43%2,381.56-49.50%4,715.70-能源介质491.168.72%451.76-21.32%574.17-60.67%1,459.91-直接人工123.41-35.66%191.81-26.28%260.18-27.77%360.20-制造费用454.48-57.60%1,071.88-48.30%2,073.3814.75%1,806.93-运输仓储费19.84---15.57---合计6,533.7117.51%5,559.944.81%5,304.85-36.41%8,342.74-a、直接材料变动分析公司针状焦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由焦油加工而成的煤沥青。

    2020年度,受焦油市场价格下降影响,公司的煤沥青生产成本下降,使得针状焦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同比下降49.50%。

    2021年度,焦油市场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生产煤沥青的成本上升,使得针状焦产品同期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增长61.43%。

    2022年1-6月,焦油市场价格继续上涨,使得针状焦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较上年度增长41.63%。

    b、能源介质变动分析电力、燃气和蒸汽为针状焦能源介质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020年度,公司针状焦产品的单位能源介质成本较上年度下降60.67%,主要系针状焦产品产值大幅下降导致能源介质的成本分摊下降。

    2021年度,公司的单位能源介质成本较上年度下降21.32%,主要系针状焦生产装置的产能利用率提升,规模效益摊薄了单位成本。

    2022年1-6月,公司针状焦单位能源介质成本较上年度上升8.72%,主要系宝山基地能源价格大幅度上涨,但产能利用率提升消化了大部分能源价格上涨因素。

    c、制造费用变动分析公司针状焦产品的制造费用主要为检修费、折旧摊销和职工薪酬等。

    2020年度,公司针状焦产品单位制造费用同比上升14.75%,主要系部分新投入使用的生产装置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

    2021年度,公司单位制造费用下降48.30%,主要系生产装置的产能利用率提升,规模效益摊薄了单位成本。

    2022年1-6月,公司针状焦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度下降57.60%,主要系2022年检修、环保费用投入减少,同时产量提升。

    D、其他油类副产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0报告期内,其他油类副产品的成本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接材料129,094.5488.24%193,958.1684.77%83,714.7876.60%98,320.9675.25%能源介质7,388.215.05%10,065.314.40%8,477.857.76%12,809.189.80%直接人工2,052.751.40%3,679.691.61%2,541.082.33%3,007.742.30%制造费用6,993.484.78%20,761.019.07%13,489.3512.34%16,522.7812.65%运输仓储费763.100.52%344.070.15%1,060.580.97%--合计146,292.08100.00%228,808.23100.00%109,283.64100.00%130,660.67100.00%报告期内,其他油类副产品的单位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吨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直接材料3,415.7021.07%2,821.3063.90%1,721.38-15.14%2,028.52-能源介质195.4833.52%146.41-16.01%174.33-34.04%264.27-直接人工54.311.47%53.522.44%52.25-15.80%62.05-制造费用185.04-38.73%301.998.87%277.37-18.63%340.89-运输仓储费20.19303.43%5.00-77.05%21.81---合计3,870.7316.30%3,328.2348.11%2,247.14-16.64%2,695.74-a、直接材料变动分析公司其他油类副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焦油。

    报告期内,其他油类副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的变动趋势与焦油市场价格波动基本一致。

    2020年度,焦油市场价格下降,当年度公司焦油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下降26.17%,其他油类副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同比下降15.14%。

    2021年度,公司焦油平均采购价格上升75.80%,其他油类副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长63.90%。

    2022年1-6月,公司焦油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度上升35.48%,使得公司其他油类副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较上年度增长21.07%。

    b、能源介质变动分析电力、燃气和蒸汽为其他油类副产品能源介质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020年度,其他油类副产品的单位能源介质成本同比下降34.04%,主要系当年度新收购的子公司的单位能源介质成本较低。

    2021年度,其他油类副产品的单位能源介质成本同比下降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116.01%,主要系公司通过现场技术改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2022年1-6月,公司其他油类副产品单位能源介质成本较上年度上升33.52%,主要系能源介质价格上涨影响。

    c、制造费用变动分析公司其他油类副产品的制造费用主要为检修费、折旧摊销和职工薪酬等。

    2020年度,其他油类产品单位制造费用同比下降18.63%,主要系当年度发行人新收购子公司的单位制造费用成本较低。

    2021年度,其他油类产品单位制造费用同比上升8.87%,主要系制造单元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和检修费用有所增加所致。

    2022年1-6月,公司其他油类副产品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度下降38.73%,主要系2022年检修、环保计划安排变动导致费用减少。

    (2)苯类精制产品A、三苯报告期内,三苯产品的成本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接材料60,514.2781.17%89,509.1980.83%45,535.2669.92%54,790.0768.51%能源介质9,065.3812.16%10,940.759.88%10,781.3616.55%13,195.2416.50%直接人工893.331.20%1,981.741.79%1,532.402.35%1,907.252.38%制造费用4,081.365.47%8,243.807.44%7,149.3910.98%10,086.6812.61%运输仓储费--68.620.06%128.220.20%--合计74,554.33100.00%110,744.10100.00%65,126.63100.00%79,979.24100.00%报告期内,三苯产品的单位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吨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直接材料5,123.6432.34%3,871.6578.97%2,163.26-17.05%2,608.01-能源介质767.5562.19%473.23-7.61%512.19-18.45%628.09-直接人工75.64-11.76%85.7217.74%72.80-19.81%90.79-制造费用345.56-3.09%356.584.98%339.65-29.26%480.13-运输仓储费--2.97-51.28%6.09---合计6,312.3831.78%4,790.1554.82%3,094.00-18.73%3,807.0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2a、直接材料变动分析公司三苯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粗苯。

    报告期内,三苯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的变动趋势与粗苯市场价格波动基本一致。

    2020年度,公司粗苯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下降24.71%,三苯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同比下降17.05%。

    2021年度,公司粗苯平均采购价格上升78.88%,同期三苯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长78.97%。

    2022年1-6月,公司粗苯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度上升32.01%,三苯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较上年度增长32.34%。

    b、能源介质变动分析蒸汽、电力和氢气是三苯产品能源介质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020年和2021年,三苯产品的单位能源介质成本分别较上年度下降18.45%和7.61%,主要系公司通过技术改进,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2022年1-6月,公司三苯产品单位能源介质成本较上年度上升62.19%,主要系能源价格上涨。

    c、制造费用变动分析公司三苯产品的制造费用主要为检修费、折旧摊销和职工薪酬等。

    2020年度,三苯产品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同比下降29.26%,主要系公司加强支出管控所致。

    2022年1-6月,公司三苯产品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度下降3.09%,主要系2022年检修及环保计划安排变动导致费用减少。

    B、其他苯类产品报告期内,其他苯类产品的成本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接材料3,682.5278.97%3,855.1473.00%2,733.5671.85%2,599.2262.70%能源介质576.5612.36%584.7911.07%475.8012.51%693.5916.73%直接人工109.782.35%251.684.77%155.354.08%187.954.53%制造费用294.096.31%589.3211.16%433.3411.39%664.9516.04%运输仓储费----6.660.17%--合计4,662.95100.00%5,280.92100.00%3,804.70100.00%4,145.70100.00%报告期内,其他苯类产品的单位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3单位:元/吨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单位成本增减变动直接材料3,785.7451.89%2,492.4622.01%2,042.86-10.19%2,274.65-能源介质592.7256.77%378.086.33%355.58-41.42%606.98-直接人工112.86-30.64%162.7240.15%116.10-29.41%164.48-制造费用302.33-20.65%381.0117.65%323.85-44.35%581.91-运输仓储费----4.97---合计4,793.6540.40%3,414.2720.08%2,843.36-21.63%3,628.03-a、直接材料变动分析公司其他苯类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由粗苯加工而成的重苯等苯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的变动趋势与粗苯市场价格波动基本一致。

    2020年度,粗苯市场价格下降,公司生产原材料的成本下降,使得公司其他苯类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同比下降10.19%。

    2021年度,粗苯市场价格上涨,公司生产原材料的成本上升,使得其他苯类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长22.01%。

    2022年1-6月,粗苯市场价格继续上涨,使得其他苯类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较上年度增长51.89%。

    b、能源介质变动分析蒸汽、氢气和电力是其他苯类产品能源介质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020年度,公司其他苯类产品的单位能源介质成本较上年度下降41.42%,主要系公司通过技术改进提升了能源利用效率。

    2022年1-6月,公司其他苯类产品单位能源介质成本较上年度上升56.77%,主要系能源价格上涨影响。

    c、制造费用变动分析公司其他苯类产品的制造费用主要为检修费、折旧摊销和职工薪酬等。

    2020年度,三苯产品单位制造费用同比下降44.35%,主要系公司加强了支出管控所致。

    2022年1-6月,公司其他苯类产品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度下降20.65%,主要系2022年检修、环保计划安排变动导致费用减少。

    (3)碳基新材料A、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a、碳纤维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4报告期内,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成本构成及单位成本如下(2020年及2019年公司尚未开展该等业务):单位:万元、元/吨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成本金额占比单位成本成本金额占比单位成本直接材料34,543.9774.71%79,448.7961,287.5970.68%61,578.01能源介质5,817.1112.58%13,378.9612,395.0114.30%12,453.75直接人工1,944.374.21%4,471.915,871.666.77%5,899.48制造费用3,743.228.10%8,609.166,064.396.99%6,093.13运输仓储费187.610.41%431.491,088.071.25%1,093.22合计46,236.28100.00%106,340.3186,706.72100.00%87,117.602022年1-6月,公司碳纤维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较上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系碳纤维原丝的采购单价上升。

    b、复合材料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成本金额占比单位成本成本金额占比单位成本直接材料4,067.2466.75%-7,510.3168.48%-能源介质85.241.40%-46.220.42%-直接人工919.2915.09%-1,721.7115.70%-制造费用976.9716.03%-1,639.3214.95%-运输仓储费44.340.73%49.820.45%合计6,093.09100.00%-10,967.39100.00%-注:碳纤维复合材料主要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不同复合材料根据需求不同耗用的碳纤维材料差异较大,故单位成本不具有参考意义。

    B、负极材料报告期内,公司的负极材料成本构成及单位成本如下(2020年及2019年公司尚未开展该等业务):单位:万元、元/吨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成本金额占比单位成本成本金额占比单位成本直接材料230.4519.16%5,900.83195.8627.77%9,274.67能源介质207.8817.29%5,322.9754.447.72%2,578.0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5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成本金额占比单位成本成本金额占比单位成本直接人工52.784.39%1,351.5318.292.59%865.94制造费用577.0047.98%14,774.91436.6761.92%20,678.14运输仓储费134.5211.19%3,444.66---合计1,202.63100.00%30,794.90705.26100.00%33,396.752022年1-6月,公司负极材料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下降,主要系2022年部分原材料来自公司内部,拉低了负极材料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单位能源介质成本和单位直接人工成本较上年度涨幅明显,主要系2021年湖北宝乾处于项目建设期和产品研发期,部分产线调试期能源消耗和人员工资计入研发费用和在建工程的前期准备费,导致2021年单位能源介质成本和单位直接人工成本较低;2022年1-6月,单位制造费用成本较上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负极材料产量增加。

    C、石墨电极2021年,公司的石墨电极生产线仍在建设和全流程打通中,尚未形成销售收入。

    2022年1-6月,公司的石墨电极成本构成及单位成本如下:单位:万元、元/吨项目2022年1-6月成本金额占比单位成本直接材料789.2452.35%6,584.50能源介质526.7634.94%4,394.66直接人工75.114.98%626.60制造费用116.517.73%972.03合计1,507.62100.00%12,577.78(4)精制煤气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A、精制煤气单位:万元、元/千立方米项目2019年成本金额占比单位成本直接材料222,030.1479.16%938.89能源介质34,679.3812.36%146.65直接人工3,488.341.24%14.75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6项目2019年成本金额占比单位成本制造费用20,291.417.23%85.81合计280,489.27100.00%1,186.09B、焦炉煤气净化服务单位:万元、元/千立方米项目2022年1-6月金额占比单位成本直接材料1,120.483.17%10.53能源介质21,504.2560.85%202.01直接人工1,566.834.43%14.72制造费用11,151.0931.55%104.75合计35,342.65100.00%332.01(续)项目2021年2020年金额占比单位成本金额占比单位成本直接材料4,465.846.82%19.533,675.465.62%15.64能源介质26,692.8440.78%116.7130,744.2246.98%130.86直接人工3,068.134.69%13.422,598.743.97%11.06制造费用31,222.6447.70%136.5228,426.5843.44%121.00合计65,449.45100.00%286.1865,445.00100.00%278.57报告期内,公司的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的成本主要为提供服务所需的能源介质以及相应的制造费用。

    (5)其他业务A、化工品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化工品贸易业务的成本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接材料29,479.74100.00%54,885.45100.00%69,446.11100.00%100,001.19100.00%能源介质--------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7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运输仓储费--------合计29,479.74100.00%54,885.45100.00%69,446.11100.00%100,001.19100.00%报告期内,公司化工品贸易业务的成本主要为各类化工品的采购成本,各期成本变动与该类业务的销售收入变动情况相符。

    B、其他产品报告期内,其他产品的成本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接材料16,165.5951.56%14,778.5650.63%10,476.6051.04%10,070.2238.56%能源介质5,489.7217.51%9,238.1731.65%7,433.3436.21%1,070.874.10%直接人工4,021.2412.83%1,017.523.49%253.711.24%134.080.51%制造费用5,677.7118.11%4,152.8814.23%1,473.717.18%14,838.6456.82%运输仓储费----888.384.33%--合计31,354.26100.00%29,187.13100.00%20,525.75100.00%26,113.82100.00%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工副产品以及能源介质,主要成本为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的成本变动与该类业务的销售收入变动情况相符。

    4、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的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吨、元/吨、千立方米、元/千立方米原材料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采购量采购价格采购量采购价格采购量采购价格采购量采购价格焦油98.263,866.60154.442,854.02114.971,623.4383.662,198.91粗苯13.614,991.5624.483,781.2725.172,113.8015.642,807.44炭黑用原料油7.754,140.0524.123,118.8927.341,901.3224.602,554.4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8碳纤维原丝0.9639,492.162.0229,753.98----焦炉煤气------2,364,823.001,172.29注:上表中的焦炉煤气是指用于生产精制煤气的原材料,以立方米计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公司原材料采购情况与直接材料成本、产能、销量的情况基本相符。

    5、成本核算的方法和流程发行人的成本核算按照逐步结转分步法。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能源介质按照各生产车间实际领用发生归集;制造费用按照责任中心进行归集,再按比例分摊到各个车间。

    发行人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是由同一种原材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分离出一系列联产品,具体包括轻油、酚油、洗油、工业萘等。

    车间各联产品成本可明确成本归属的按实际领用成本归集,无法明确的按照各产品的产值比例分摊。

    发行人成本按照不同产品清晰归类,产品成本确认与计量完整、合规。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1、综合毛利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主营业务68,236.1799.90%124,894.7799.65%35,364.9097.97%69,544.5099.70%其他业务65.850.10%441.180.35%731.682.03%212.010.30%合计68,302.03100.00%125,335.95100.00%36,096.58100.00%69,756.51100.00%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70%、97.97%、99.65%和99.90%。

    2、毛利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按产品及服务分类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精制煤气------15,129.3821.75%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9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512.115.15%5,677.254.55%7,587.9121.46%--焦油精制产品炭黑6,451.829.46%27,258.3621.83%10,233.7528.94%10,391.8914.94%沥青3,187.394.67%18,805.5815.06%4,114.9411.64%5,186.537.46%针状焦7,444.5410.91%368.520.30%-5,108.03-14.44%10,312.0114.83%其他油类副产品11,143.7316.33%3,059.512.45%6,906.8219.53%12,297.6617.68%小计28,227.4841.37%49,491.9739.63%16,147.4845.66%38,188.0954.91%苯类精制产品三苯10,832.3715.87%26,546.6221.26%7,059.6719.96%12,325.5617.72%其他苯类产品381.200.56%1,184.070.95%429.041.21%353.170.51%小计11,213.5716.43%27,730.6922.20%7,488.7121.18%12,678.7318.23%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14,862.8921.78%34,917.8527.96%----负极材料386.640.57%97.890.08%----石墨电极518.430.76%------小计15,767.9623.11%35,015.7328.04%----其他业务化工品贸易业务927.181.36%758.320.61%263.150.74%511.770.74%其他产品及服务8,587.8812.59%6,220.814.98%3,877.6510.96%3,036.534.37%小计9,515.0513.94%6,979.135.59%4,140.8011.71%3,548.315.10%合计68,236.17100.00%124,894.77100.00%35,364.90100.00%69,544.50100.00%公司的毛利主要由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贡献。

    报告期内,上述两种业务合计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73.14%、66.84%、61.83%和57.80%。

    2021年和2022年1-6月,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的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27.96%和21.78%。

    将2020年和2021年的主营业务成本中的运输仓储费用剔除后,公司不同产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毛利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业务2022年1-6月(剔除运输仓储费用)2021年度(剔除运输仓储费用)2020年度(剔除运输仓储费用)2019年度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0业务2022年1-6月(剔除运输仓储费用)2021年度(剔除运输仓储费用)2020年度(剔除运输仓储费用)2019年度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精制煤气------15,129.3821.75%焦炉煤气净化服务3,512.114.72%5,677.254.19%7,587.9117.12%--焦油精制产品炭黑10,102.4113.59%31,831.3623.49%15,980.0836.05%10,391.8914.94%沥青4,408.265.93%23,316.4117.20%5,194.8611.72%5,186.537.46%针状焦7,545.0710.15%368.520.27%-5,060.42-11.42%10,312.0114.83%其他油类副产品11,906.8416.02%3,403.582.51%7,967.4017.98%12,297.6617.68%小计33,962.5845.69%58,919.8643.47%24,081.9354.33%38,188.0954.91%苯类精制产品三苯10,832.3714.57%26,615.2419.64%7,187.8916.22%12,325.5617.72%其他苯类产品381.200.51%1,184.070.87%435.700.98%353.170.51%小计11,213.5715.08%27,799.3120.51%7,623.5917.20%12,678.7318.23%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15,094.8420.31%36,055.7426.60%----负极材料521.160.70%97.890.07%----石墨电极518.430.70%------小计16,134.4421.70%36,153.6326.68%----其他业务化工品贸易业务927.181.25%758.320.56%263.150.59%511.770.74%其他产品及服务8,587.8811.55%6,220.814.59%4,766.0410.75%3,036.534.37%小计9,515.0512.80%6,979.135.15%5,029.1811.35%3,548.315.10%合计74,337.74100.00%135,529.17100.00%44,322.61100.00%69,544.50100.00%3、毛利率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按产品及服务分类情况如下:单位:%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精制煤气---5.12焦炉煤气净化服务9.047.9810.39-焦油精制产品炭黑7.5316.179.349.49沥青1.8910.055.526.8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1针状焦18.361.37-45.9726.83其他油类副产品7.081.325.948.60小计6.248.055.1910.42苯类精制产品三苯12.6919.349.7813.35其他苯类产品7.5618.3210.137.85小计12.4019.299.8013.10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22.1226.33--负极材料24.3312.19--石墨电极25.59---小计22.2726.25--其他业务化工品贸易业务3.051.360.380.51其他产品及服务21.5017.5715.8910.42小计13.537.674.402.74主营业务9.4411.856.377.83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剔除运输仓储费用影响后的可比毛利率情况如下:单位:%业务2022年1-6月(剔除运输仓储费)2021年度(剔除运输仓储费)2020年度(剔除运输仓储费)2019年度精制煤气---5.12焦炉煤气净化服务9.047.9810.39-焦油精制产品炭黑11.7918.8814.599.49沥青2.6112.456.976.86针状焦18.611.37-45.5426.83其他油类副产品7.561.476.868.60小计7.519.597.7410.42苯类精制产品三苯12.6919.399.9613.35其他苯类产品7.5618.3210.297.85小计12.4019.349.9813.10碳基新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22.4727.19--负极材料32.7912.19--石墨电极25.59---小计22.7927.1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2其他业务化工品贸易业务3.051.360.380.51其他产品及服务21.5017.5719.5310.42小计13.537.675.342.74主营业务10.2812.867.997.834、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为使得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各类业务的毛利率可比,以下关于主营业务和各细分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分析采用排除新收入准则影响后的毛利率数据。

    (1)主营业务总体毛利率变动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等于各类产品及服务的毛利率与其占公司销售收入比例的乘积之和,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产品销售结构和各类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上述两个因素对毛利率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销售结构变化影响毛利率波动影响销售结构变化影响毛利率波动影响销售结构变化影响毛利率波动影响精制煤气0.000.000.000.00-1.700.00焦炉煤气净化服务-0.110.06-0.67-0.160.001.37焦油精制产品0.41-1.300.171.081.55-1.51苯类精制产品-0.22-0.87-0.011.280.38-0.43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0.89-0.440.003.430.000.00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0.020.04----其他业务0.080.57-0.440.200.060.44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2.584.870.16注1:销售结构变化因素影响=上年度毛利率*(本期销售占主营业务的比例-上期销售占主营业务比例);毛利率波动因素影响=本期销售占主营业务比例*(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数据加总差异为尾差造成A、2020年公司毛利率变动分析2020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0.16个百分点,整体保持稳定。

    从上表的量化指标中可以看出:2020年,公司的焦油精制产品和苯类产品的毛利率均出现了下滑,但是受到精制煤气业务转变为焦炉煤气净化服务导致的公司整体销售结构变化的影响,焦油精制产品和苯类精制产品的销售占比提升,从而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3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B、2021年公司毛利率变动分析2021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上升4.87个百分点。

    从上表的量化指标中可以看出,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主要来自于焦油精制产品以及苯类精制产品的毛利率上升以及新增的毛利率较高的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

    C、2022年1-6月公司毛利率变动分析2022年1-6月,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2.58个百分点。

    从上表的量化指标中可以看出,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由于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和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的毛利率下降。

    5、各细分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1)焦油精制产品A、炭黑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单位售价(元/吨)8,269.6318.41%6,984.1550.87%4,629.18-15.22%5,460.49-单位成本(元/吨)7,294.4828.76%5,665.2743.29%3,953.70-20.00%4,942.43-毛利率11.79%减少7.09个百分点18.88%增加4.29个百分点14.59%增加5.10个百分点9.49%-2020年,公司炭黑产品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降低15.22%,单位成本降低20.00%,使得当年度炭黑产品毛利率增加5.10个百分点。

    2021年,公司炭黑产品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增长50.87%,单位成本增加43.29%,使得当年度炭黑产品毛利率增长4.29个百分点。

    2022年1-6月,公司炭黑产品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增长18.41%,单位成本增加28.76%,使得当年度炭黑产品毛利率减少7.09个百分点。

    B、沥青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单位售价(元/吨)5,131.3722.13%4,201.5875.28%2,397.05-15.93%2,851.34-单位成本(元/吨)4,997.4135.86%3,678.2864.95%2,229.93-16.04%2,655.82-毛利率2.61%减少9.84个百分点12.45%增加5.48个百分点6.97%增加0.11个百分点6.86%-2020年,公司沥青产品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降低15.93%,单位成本降低16.04%,使得当年度沥青产品毛利率增加0.11个百分点。

    2021年,公司沥青产品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增长75.28%,单位成本增加64.95%,使得当年度沥青产品毛利率增长5.48个百分点。

    2022年1-6月,公司沥青产品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增长22.13%,单位成本增加35.86%,使得当年度沥青产品毛利率减少9.84个百分点。

    C、针状焦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单位售价(元/吨)8,003.0341.97%5,637.1255.11%3,634.21-68.13%11,401.71-单位成本(元/吨)6,513.8717.16%5,559.945.12%5,289.28-36.60%8,342.74-毛利率18.61%增加17.24个百分点1.37%增加46.91个百分点-45.54%减少72.37个百分点26.83%-2020年,公司针状焦产品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降低68.13%,单位成本下降36.60%,使得当年度针状焦产品毛利率减少72.37个百分点。

    2021年,公司针状焦产品的单位售价增长55.11%,单位成本增长5.12%,使得当年度针状焦产品毛利率增长46.91个百分点。

    2022年1-6月,公司针状焦产品的单位售价增长41.97%,单位成本增长17.16%,使得当年度针状焦产品毛利率增长17.24个百分点。

    D、其他油类副产品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单位售价4,165.5823.51%3,372.7341.17%2,389.16-19.00%2,949.4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5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元/吨)单位成本(元/吨)3,850.5415.87%3,323.2249.34%2,225.33-17.45%2,695.74-毛利率7.56%增加6.09个百分点1.47%减少5.39个百分点6.86%减少1.74个百分点8.60%-2020年,公司其他油类产品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降低19.00%,单位成本下降17.45%,使得当年度其他油类副产品毛利率减少1.74个百分点。

    2021年,公司其他油类副产品的单位售价增长41.17%,单位成本上升49.34%,使得当年度其他油类副产品毛利率减少5.39个百分点。

    2022年1-6月,公司其他油类副产品的单位售价增长23.51%,单位成本上升15.87%,使得当年度其他油类副产品毛利率增加6.09个百分点。

    (2)苯类精制产品A、三苯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单位售价(元/吨)7,229.5421.74%5,938.4173.16%3,429.39-21.95%4,393.71-单位成本(元/吨)6,312.3831.86%4,787.1955.03%3,087.91-18.89%3,807.01-毛利率12.69%减少6.70个百分点19.39%增加9.43个百分点9.96%减少3.39个百分点13.35%-2020年,公司三苯产品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下降21.95%,单位成本下降18.89%,使得当年度三苯产品毛利率减少3.39个百分点。

    2021年,公司三苯产品的单位售价增长73.16%,单位成本上升55.03%,使得当年度三苯产品毛利率增长9.43个百分点。

    2022年1-6月,公司三苯产品的单位售价增长21.74%,单位成本上升31.86%,使得当年度三苯产品毛利率减少6.70个百分点。

    B、其他苯类产品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6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单位售价(元/吨)5,185.5424.06%4,179.8132.11%3,164.00-19.64%3,937.10-单位成本(元/吨)4,793.6540.40%3,414.2720.29%2,838.39-21.76%3,628.03-毛利率7.56%减少10.76个百分点18.32%增加8.03个百分点10.29%增加2.44个百分点7.85%-2020年,公司其他苯类产品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降低19.64%,单位成本下降21.76%,使得当年度其他苯类产品毛利率增长2.44个百分点。

    2021年,公司其他苯类产品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增长32.11%,单位成本增长20.29%,使得当年度其他苯类产品毛利率增长8.03个百分点。

    2022年1-6月,公司其他苯类产品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增长24.06%,单位成本增长40.40%,使得当年度其他苯类产品毛利率减少10.76个百分点。

    (3)碳基新材料业务A、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单位售价(元/吨)154,537.6616.00%133,220.27-单位成本(元/吨)119,820.5423.53%96,993.68-毛利率22.47%减少4.72个百分点27.19%-2022年1-6月,公司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增长16.00%,单位成本增长23.53%,使得当年度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毛利率减少4.72个百分点。

    B、负极材料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单位售价(元/吨)40,695.207.00%38,032.14-单位成本(元/吨)27,350.25-18.11%33,396.75-毛利率32.79%增加20.60个百分点12.19%-2022年1-6月,公司负极材料的单位售价较上年度上升7.00%,单位成本下降18.11%,使得当年度负极材料的毛利率增加20.60个百分点。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7(4)其他业务A、化工品贸易业务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单位售价(元/吨)6,276.7350.34%4,174.9652.26%2,741.94-1.44%2,782.14-单位成本(元/吨)6,085.3347.77%4,118.0750.76%2,731.59-1.31%2,767.97-毛利率3.05%增加1.69个百分点1.36%增加0.98个百分点0.38%减少0.13个百分点0.51%-2020年,公司化工品贸易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下滑,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化工品行业景气度低迷所致。

    2021年,公司化工品贸易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上升,主要系国内宏观经济和化工品行业整体回暖所致。

    2022年1-6月,在化工品市场依旧保持良好景气度的情况下,公司强化了市场分析及判断,从而化工品贸易业务毛利率相较上年进一步提升。

    B、其他产品及服务公司的其他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化工副产品和能源介质等多种产品及服务。

    其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的相关数据不具有参考性。

    (5)精制煤气销售业务和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精制煤气销售业务的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经常性关联交易”之“(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含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之“A、焦炉煤气采购”。

    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的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经常性关联交易”之“(2)出售商品/提供服务情况”之“B、焦炉煤气净化服务”。

    6、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以下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比较分析采用财务报表数据(未调整新收入准则影响的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8单位:%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002068.SZ黑猫股份6.4612.7910.566.73002442.SZ龙星化工9.3014.7414.2312.21002753.SZ永东股份6.1412.7411.9813.39603113.SH金能科技6.1913.8218.0514.81化工行业均值7.0213.5213.7111.79300699.SZ光威复材55.0644.4249.8148.01688295.SH中复神鹰45.4541.6243.0325.58300777.SZ中简科技71.8877.0883.8982.35碳纤维行业均值57.4654.3758.9151.98整体均值28.6431.0333.0829.01发行人9.4011.796.317.79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的业务构成与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所致。

    (1)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对标业务选取标准为能够客观准确反映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情况,以下按照公司各细分业务与相对应的上市公司细分业务进行比较。

    公司各细分业务对标上市公司选取原则及过程如下:A、焦油精制产品公司的焦油精制产品主要包括炭黑、沥青、针状焦以及其他油类副产品。

    其中,国内上市公司中生产煤沥青的主要有山西焦化和宝丰能源。

    由于山西焦化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焦炭产品,受其成本分摊方式的影响,其化工品的毛利率大多为负数,与发行人的数据不可比,故未选取列示。

    报告期内,宝丰能源未单独披露沥青产品的毛利率情况,故未选取列示。

    国内上市公司中生产针状焦的主要为宝泰隆,由于该类产品收入占其整体收入比重较小,受成本分摊方式的影响,其披露的针状焦毛利率与发行人亦不可比,故未选取列示。

    因此,本招股说明书中选取的焦油精制产品业务对标公司主要为国内生产炭黑及煤焦油加工产品的上市公司。

    B、苯类精制产品国内生产苯类精制产品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宝丰能源、中国旭阳集团、山西焦化。

    其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9中,宝丰能源未单独披露报告期内苯类产品的毛利率,故未选取列示。

    中国旭阳集团于2021年开始披露苯类产品的毛利率,故未选取列示。

    山西焦化受其成本分摊方式的影响,其苯类产品的毛利率数据与发行人不可比,故未选取列示。

    C、碳基新材料公司的碳基新材料业务主要以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为主,因此选取了主要从事碳纤维及相关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2)公司主要细分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A、焦油精制产品单位:%证券代码公司名称对标细分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002068.SZ黑猫股份炭黑6.1914.0012.036.43002442.SZ龙星化工炭黑8.9313.7312.269.89002753.SZ永东股份炭黑系列产品7.9617.8812.1415.43603113.SH金能科技炭黑及煤焦油深加工产品-16.2218.0915.07炭黑产品行业均值7.7015.4613.6311.71发行人炭黑7.5316.179.349.49焦油精制产品6.248.055.1910.42注:金能科技将炭黑及煤焦油深加工产品的毛利数据进行了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炭黑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较为接近。

    公司的焦油精制产品整体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占比较高的其他油类副产品的毛利率相对炭黑产品较低。

    B、苯类精制产品单位:%证券代码公司名称对标细分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603113.SH金能科技纯苯---26.426.51发行人苯类精制产品12.4019.299.8013.10报告期内,金能科技纯苯产品的毛利率波动趋势与发行人苯类精制产品保持一致,但由于业务构成相差较大,导致成本分摊后的具体毛利率数据可比性不高。

    C、碳基新材料单位:%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0证券代码公司名称对标细分业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300699.SZ光威复材碳纤维及织物73.3970.0575.2879.29688295.SH中复神鹰碳纤维-41.1543.1525.54300777.SZ中简科技碳纤维、碳纤维织物71.8877.0783.8882.11行业均值72.6362.7667.4462.31发行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22.1226.33--注:中简科技将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的毛利率相关数据进行了分别列示,上表中将上述业务进行了合并披露。

    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的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品的应用领域、品类和规格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所致。

    (四)期间费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变动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销售费用金额4,730.137,692.223,506.739,838.21同比增长6.41%119.36%-64.36%-占营业收入比例0.65%0.72%0.61%1.10%管理费用金额15,095.1231,033.9515,736.4720,248.50同比增长-10.61%97.21%-22.28%-占营业收入比例2.08%2.92%2.75%2.26%研发费用金额6,767.0813,785.158,271.048,995.58同比增长-4.73%66.67%-8.05%-占营业收入比例0.93%1.30%1.45%1.00%财务费用金额2,155.407,034.12-910.50-2,919.44同比增长-47.22%不适用不适用-占营业收入比例0.30%0.66%-0.16%-0.33%期间费用合计金额28,747.7359,545.4526,603.7436,162.85同比增长-11.60%123.82%-26.43%-占营业收入比例3.96%5.60%4.65%4.04%注:用于计算同比增长率的2021年1-6月数据为管理层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36,162.85万元、26,603.74万元、59,545.45万元及28,747.73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4.04%、4.65%、5.60%及3.96%。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11、销售费用(1)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仓储费、职工薪酬等构成,具体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运输仓储费1,150.1524.32%2,251.3729.27%852.8724.32%7,052.0271.68%职工薪酬1,420.9830.04%2,828.5636.77%1,703.1948.57%1,617.3716.44%协力服务费175.373.71%435.475.66%429.1112.24%488.644.97%技术服务费用649.5513.73%1,432.2118.62%217.186.19%312.843.18%其他1,334.0828.20%744.609.68%304.388.68%367.343.73%合计4,730.13100.00%7,692.22100.00%3,506.73100.00%9,838.21100.00%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65%0.72%0.61%1.10%由于公司自2020年起开始使用新收入准则,将销售商品所发生的运输仓储费用计入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中进行核算,导致2020年和2021年的销售费用与2019年的不可比。

    将上述运输仓储费用加回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加回运输仓储费)2021年度(加回运输仓储费)2020年度(加回运输仓储费)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运输仓储费7,256.0066.96%12,885.7770.31%9,810.5878.71%7,052.0271.68%职工薪酬1,420.9813.11%2,828.5615.43%1,703.1913.66%1,617.3716.44%协力服务费175.371.62%435.472.38%429.113.44%488.644.97%技术服务费用649.555.99%1,432.217.81%217.181.74%312.843.18%其他1,334.0812.31%744.604.06%304.382.44%367.343.73%合计10,835.98100.00%18,326.61100.00%12,464.44100.00%9,838.21100.00%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49%1.72%2.18%1.10%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仓储费和职工薪酬构成,两者合计(加回因新收入准则调整后的运输仓储费用)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8.12%、92.37%、85.74%及80.07%。

    公司2020年销售费用较2019年同比增长26.69%,主要系公司的运输仓储费用增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2加所致;公司2021年销售费用较2020年同比增长47.03%,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运输仓储费用、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和技术服务费用均有增长。

    A、运输仓储费用运输仓储费用系公司送货至客户处所支付的物流费用以及在送货前储存商品产生的费用。

    公司向客户的发货方式根据运费支付方的不同,分为“自提”、“送货”两种,其中“自提”方式下运费由客户直接支付,“送货”方式下运费由公司支付。

    公司的发货方式以“自提”的模式为主。

    2020年,公司的运输仓储费用较2019年同比增长39.12%;2021年,公司的运输仓储费用较2020年同比增长31.35%。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仓储费用持续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收购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采购和销售规模扩大以及部分产品的销售半径扩大。

    B、职工薪酬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分别为1,617.37万元、1,703.19万元、2,828.56万元和1,420.98万元,2019-2021年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了对多家公司的收购,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导致销售人员数量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人员数量与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关系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销售人员数量(人)84865533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万元)1,420.982,828.561,703.191,617.37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16.9232.8930.9749.01(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如下:单位:%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002068.SZ黑猫股份0.580.881.384.90002442.SZ龙星化工0.760.850.934.02002753.SZ永东股份0.360.330.506.21603113.SH金能科技0.100.140.192.65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3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300699.SZ光威复材0.500.671.471.95688295.SH中复神鹰0.130.340.551.32300777.SZ中简科技0.760.800.621.43行业均值0.460.570.813.21发行人0.650.720.611.10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行业均值,主要系公司的精制煤气销售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且通过管道输送,不发生运输费用。

    2020年和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接近。

    2、管理费用(1)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专业服务费、折旧及摊销和协力服务费等构成,具体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职工薪酬9,289.1161.54%19,876.6664.05%12,128.9677.08%15,293.5375.53%专业服务费1,154.117.65%3,562.8911.48%1,013.656.44%1,422.577.03%折旧及摊销1,790.5011.86%2,594.738.36%845.475.37%664.463.28%协力服务费1,922.7512.74%2,158.496.96%763.874.85%1,249.406.17%办公费147.530.98%683.142.20%277.001.76%301.761.49%资产使用费58.180.39%431.931.39%81.570.52%71.870.35%环境保护费149.610.99%167.430.54%78.990.50%37.700.19%其他583.333.86%1,558.685.02%546.953.48%1,207.205.96%合计15,095.12100.00%31,033.95100.00%15,736.47100.00%20,248.50100.00%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08%2.92%2.75%2.26%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0,248.50万元、15,736.47万元、31,033.95万元和15,095.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6%、2.75%、2.92%和2.08%。

    2020年公司管理费用较2019年下降22.28%;2021年公司管理费用较2020年增加97.21%。

    上述管理费用的变动主要由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变动导致。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4A、职工薪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关联度较高。

    2020年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较2019年下降20.69%,主要系公司当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整体经营情况下滑。

    此外,为应对新冠疫情,政府出台的社保减免等应对政策也是职工薪酬下降的因素。

    2021年,公司的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较2020年上涨63.88%,主要系:(a)受化工品行业需求旺盛的带动影响,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增加导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上升;(b)公司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相关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营业收入和公司管理人员数量的关系如下: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管理人员数量(人)306312307262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万元)9,289.1119,876.6612,128.9615,293.53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30.3663.7139.5158.37营业收入(万元)726,397.341,063,076.95572,024.26895,838.25由上表可见,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的变动主要受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人员数量的影响。

    B、专业服务费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专业服务费主要为检修费,包括办公楼装修改造、环境改善治理等日常检修维护开支。

    2021年,公司的专业服务费上涨较为明显,主要系公司部分子公司当年对其厂区进行了环境改善。

    2022年1-6月,发行人的专业服务费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第三方中介费用以及重庆宝丞检修费用下降所致。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如下:单位:%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002068.SZ黑猫股份2.392.823.873.09002442.SZ龙星化工3.314.665.444.66002753.SZ永东股份0.951.022.061.63603113.SH金能科技1.182.222.442.1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5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300699.SZ光威复材3.503.664.255.31688295.SH中复神鹰8.5510.0812.1914.70300777.SZ中简科技4.2214.9421.5417.60行业均值3.445.637.407.01发行人2.082.922.752.26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3、研发费用(1)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协力服务费等构成,具体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职工薪酬4,732.3969.93%7,686.0655.76%4,784.9357.85%4,423.7049.18%协力服务费1,097.0716.21%4,030.0729.23%2,997.5636.24%3,845.0542.74%材料及动力费412.036.09%943.926.85%78.110.94%252.282.80%折旧及摊销420.896.22%548.143.98%248.423.00%202.312.25%其他104.701.55%576.964.19%162.031.96%272.243.03%合计6,767.08100.00%13,785.15100.00%8,271.04100.00%8,995.58100.00%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93%1.30%1.45%1.00%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8,995.58万元、8,271.04万元、13,785.15万元和6,767.0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0%、1.45%、1.30%和0.93%。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协力服务费构成,两者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91.92%、94.09%、84.99%以及86.14%。

    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较2019年略有下降,主要系受行业景气度下降的影响,公司减少了研发投入。

    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较2020年上升较为明显,主要系于2020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的研发费用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研发费用,不存在资本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累计投入超过500万元的研发项目及其实施情况具体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6单位:万元序号实施主体项目名称研发费用支出金额实施进度报告期内合计投入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1宝武碳业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连续长丝吨级试验验证及工业示范研究3,035.54189.53928.63286.201,631.17进行中2宝武碳业煤系通用级沥青基碳纤维制备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1,565.97380.48247.95409.85527.70已完成3宝武碳业负极材料生产工艺技术研究项目1,346.69229.19665.02235.39217.08已完成4宝武碳业乌海新型碳材料研究1,130.4633.05295.32384.92417.16已完成5宝武碳业宝武炭材工控安全态势感知系统二期建设项目661.8321.52640.31--已完成6宝武碳业负极测试技术研究和硅基负极材料开发693.1185.50218.81388.79-进行中7宝武碳业本部MES系统开发560.20-59.4384.99415.77已完成8宝武碳业基于大数据的PID控制回路智能评估的研究与应用639.37106.11308.58212.2312.45已完成合计9,633.161,045.383,364.052,002.373,221.33-(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如下:单位:%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002068.SZ黑猫股份0.050.060.100.06002442.SZ龙星化工0.650.730.610.57002753.SZ永东股份1.181.191.201.42603113.SH金能科技1.981.350.780.32300699.SZ光威复材9.378.9112.9611.08688295.SH中复神鹰6.275.043.232.70300777.SZ中简科技2.4210.807.887.12行业均值3.134.013.823.32发行人0.931.301.451.0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7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率略高于化工企业黑猫股份、龙星化工,与永东股份较为接近。

    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低于光威复材、中复神鹰和中简科技,主要系上述公司主要从事研发投入需求较高的碳纤维相关业务。

    4、财务费用(1)财务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利息支出5,442.889,742.23849.84293.11减:利息收入2,410.812,151.862,662.433,439.91减:资本化利息547.771,062.64172.35-汇兑损益-453.1450.89583.29-141.37其他124.24455.50491.16368.72合计2,155.407,034.12-910.50-2,919.44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30%0.66%-0.16%-0.33%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2,919.44万元、-910.50万元、7,034.12万元和2,155.40万元。

    2019年及2020年公司的财务费用为负主要系公司的利息收入较高而利息支出较少。

    公司利息收入主要来自于银行存款。

    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的财务费用较前两年增长较大,主要系当年利息支出增长较大所致,具体为:(1)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板块公司经营所需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2)宝方炭材根据项目付款进度逐步增加的项目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费用率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如下:单位:%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002068.SZ黑猫股份0.371.021.811.28002442.SZ龙星化工0.611.292.331.88002753.SZ永东股份0.650.640.980.83603113.SH金能科技1.050.190.190.04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8300699.SZ光威复材-3.260.370.810.41688295.SH中复神鹰1.602.262.664.53300777.SZ中简科技-2.46-0.230.190.30行业均值-0.210.791.281.32发行人0.300.66-0.16-0.33公司财务费用率总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较好,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在收购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板块的相关公司后,2021年公司财务费用率有所增加,但整体上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五)其他收益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5,537.485,900.682,367.318,627.11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43.2728.1599.443.74合计5,580.755,928.832,466.758,630.84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构成以及其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与收益相关4,979.275,613.572,191.878,365.77与资产相关558.21287.12175.44261.34合计5,537.485,900.682,367.318,627.11利润总额40,652.8767,469.405,727.0545,163.25占利润总额的比例13.62%8.75%41.34%19.10%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获得的单一项目补贴金额合计超过500万元的主要财政补贴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报告期内合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与资产相关/收益相关1上海宝山航运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户财5,756.001,965.00653.00-3,138.00与收益相关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9序号项目名称报告期内合计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与资产相关/收益相关政扶持资金2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落地奖励款3,000.00---3,000.00与收益相关3建补费补助2,598.151,109.20387.25372.00729.71与收益相关4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电费补助款1,900.83400.001,255.73244.27-与收益相关5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研发补助款1,247.79325.28922.51--与收益相关6市场主体扶持政策补助1,230.24851.47378.77与收益相关7科技三项费及关键技术攻关科技专项奖励1,172.00-586.00586.00-与收益相关85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项目546.21282.23263.98--与资产相关9煤化工特种沥青制备研究专项资金500.00---500.00与收益相关合计17,951.224,933.184,448.071,202.277,367.71-(六)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51.763,678.95417.95227.52处置子公司收益-2,648.4933.722,006.79合计951.766,327.44451.672,234.30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234.30万元、451.67万元、6,327.44万元和951.7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25%、0.08%、0.60%和0.13%。

    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于2019年处置贵阳炭黑股权以及于2021年处置化工宝和吉林碳谷股权所产生的收益。

    2021年,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长较多主要系发行人参股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较好所致。

    (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具体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0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5.6819.26-1.58-合计-5.6819.26-1.58-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子公司重庆宝丞在重庆钢铁资产重整过程中获得的部分重庆钢铁股票。

    (八)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654.84-546.01-479.77231.31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6.13-202.0410.34-0.91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4.70---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643.41-748.05-469.44230.40存货跌价损失917.50-2,698.04-1,239.112,959.70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485.08--1,581.50-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00.05-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67.58-2,698.04-2,920.652,959.70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其中,公司2020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39.11万元,主要系受行业景气度下降的影响,公司对存货中的产成品及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2020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1,581.50万元,主要系子公司苏州宝化的两条炭黑产品生产线停产,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2021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698.04万,主要系:(1)发行人子公司宝旌复材的部分存货按暂定价进行减值准备测试;(2)宝旌复材对部分用于自主研发的试制品进行了减值计提。

    2022年1-6月,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1,654.84万元,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按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485.08万元,主要系公司宝山基地的三期苯加氢装置因部分设备已到服役年限,后续按计划停产,因此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1(九)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处置收益具体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固定资产处置收益-0.73362.02262.21-合计-0.73362.02262.21-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出售部分房产产生的处置收益。

    (十)营业外收支1、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99.24万元、386.71万元、665.19万元和420.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388.8434.6724.81赔偿金收入140.33214.05341.77145.01其他280.3862.3010.2629.42合计420.71665.19386.71199.242、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75.47万元、983.60万元、1,014.00万元和11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8.48898.56600.97248.71处罚赔偿金支出93.7292.1498.0626.42碳排放交易额支出--284.57-其他5.8323.29-0.33合计118.031,014.00983.60275.47(十一)税费支出1、公司实际缴纳税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缴纳的各类主要税款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2(1)增值税单位:万元年度/期间项目金额2019年度年初余额应交增值税3,182.56待抵扣进项增值税585.94本年已交11,580.96年末余额应交增值税1,143.53待抵扣进项增值税8,526.482020年度年初余额应交增值税1,143.53待抵扣进项增值税8,526.48本年已交5,609.30年末余额应交增值税2,929.15待抵扣进项增值税20,776.722021年度期初余额应交增值税2,929.15待抵扣进项增值税20,776.72本期已交20,724.70期末余额应交增值税10,647.82待抵扣进项增值税19,128.672022年1-6月期初余额应交增值税10,647.82待抵扣进项增值税19,128.67本期已交3,876.21期末余额应交增值税7,587.51待抵扣进项增值税2,928.84(2)企业所得税单位:万元年度/期间项目金额2019年度年初应交余额6,747.75年初预缴余额41.59本年计提8,765.37本年已交15,171.87年末应交余额694.22年末预缴余额394.572020年度年初应交余额694.22年初预缴余额394.57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3年度/期间项目金额本年计提3,278.66本年已交674.92年末应交余额3,089.68年末预缴余额77.382021年度期初应交余额3,089.68期初预缴余额77.38本年计提14,906.35本期已交10,743.79期末应交余额9,578.66期末预缴余额974.672022年1-6月期初应交余额9,578.66期初预缴余额974.67本年计提6,515.67本期已交11,073.72期末应交余额6,215.87期末预缴余额2,170.87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当期所得税费用6,515.6714,906.353,278.668,765.37递延所得税费用2,207.86-402.05-2,706.511,756.27所得税费用合计8,723.5314,504.30572.1510,521.64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利润总额40,652.8767,469.405,727.0545,163.25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0,163.2216,867.351,431.7611,290.81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25.42173.5686.63-74.49税率变动对年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46.242.67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253.2463.48-48.43-153.57归属于联营公司的损益-234.24-915.79-98.19-53.8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4处置子公司合并损益调整--75.5635.47-501.70不可抵扣的费用279.44104.20221.0447.04利用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250.60-14.25-730.99-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和可抵扣亏损707.651,006.60435.16755.4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351.66-2,633.90-663.74-734.54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111.62-71.41-50.32-56.18按公司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723.5314,504.30572.1510,521.643、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房产税424.151,266.35365.60254.84印花税568.38638.95457.09407.56城市维护建设税902.801,625.72574.88575.08教育费附加783.061,406.98456.57444.23土地使用税748.161,949.26956.23626.71其他92.66276.49147.49101.02合计3,519.207,163.762,957.862,409.434、预期未来面临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现行的税收政策和相关税收优惠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近期内发生变动的可能性较小。

    但若未来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税收优惠期限届满而公司不能继续符合相关税收优惠的资质认定,则公司的税负会相应提高,从而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资产状况分析(一)资产总体变动及构成分析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货币资金364,168.9420.69%305,395.3919.47%交易性金融资产60.310.00%66.000.0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5应收票据75,695.614.30%90,733.395.79%应收账款118,527.806.73%104,555.296.67%应收款项融资12,823.350.73%12,370.520.79%预付款项32,668.451.86%24,726.401.58%其他应收款3,924.830.22%10,353.650.66%存货188,575.4910.71%121,540.887.7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750.000.04%其他流动资产5,442.140.31%20,108.331.28%流动资产合计802,636.9245.60%689,849.8443.99%长期应收款48.620.00%809.910.05%长期股权投资29,913.391.70%28,801.211.84%投资性房地产868.080.05%--固定资产507,598.0028.84%392,038.7125.00%在建工程190,616.8210.83%255,677.8716.30%使用权资产76,647.304.35%64,211.664.09%无形资产110,035.896.25%93,310.865.95%商誉2,462.760.14%2,462.760.16%长期待摊费用1,921.890.11%1,391.790.09%递延所得税资产13,249.870.75%15,495.470.99%其他非流动资产24,263.741.38%24,093.431.54%非流动资产合计957,626.3654.40%878,293.6956.01%资产总计1,760,263.29100.00%1,568,143.53100.00%(续)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货币资金126,070.6912.14%67,611.2010.14%交易性金融资产46.740.00%--应收票据50,995.264.91%36,266.585.44%应收账款54,564.995.25%54,433.668.16%应收款项融资30,195.202.91%14,357.932.15%预付款项16,420.421.58%5,092.780.76%其他应收款3,034.150.29%75,258.3511.28%存货65,468.856.30%53,092.327.9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6其他流动资产20,856.312.01%8,931.041.34%流动资产合计367,652.6035.39%315,043.8747.24%长期应收款828.640.08%138.700.02%长期股权投资23,018.722.22%3,294.220.49%固定资产379,504.4336.53%233,234.2234.97%在建工程156,590.8215.07%63,347.329.50%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76,875.917.40%25,994.723.90%商誉2,462.760.24%-0.00%长期待摊费用1,486.550.14%1,141.990.17%递延所得税资产15,986.751.54%12,645.481.90%其他非流动资产14,341.921.38%12,061.511.81%非流动资产合计671,096.5164.61%351,858.1552.76%资产总计1,038,749.10100.00%666,902.02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66,902.02万元、1,038,749.10万元、1,568,143.53万元和1,760,263.29万元,呈不断上升趋势。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增长55.76%,主要系2020年公司收购的重庆宝丞、湖北宝乾、新疆宝鑫、精业新材、浙江宝旌及宝旌复材等公司纳入合并报告范围所致。

    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20年末增长50.96%,主要系(1)公司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和进行员工持股增厚了股本规模;(2)公司通过收购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同时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等新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2.76%、64.61%、56.01%和54.40%;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47.24%、35.39%、43.99%和45.60%。

    其中,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为主。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具体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7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货币资金364,168.9445.37%305,395.3944.27%126,070.6934.29%67,611.2021.46%交易性金融资产60.310.01%66.000.01%46.740.01%--应收票据75,695.619.43%90,733.3913.15%50,995.2613.87%36,266.5811.51%应收账款118,527.8014.77%104,555.2915.16%54,564.9914.84%54,433.6617.28%应收款项融资12,823.351.60%12,370.521.79%30,195.208.21%14,357.934.56%预付款项32,668.454.07%24,726.403.58%16,420.424.47%5,092.781.62%其他应收款3,924.830.49%10,353.651.50%3,034.150.83%75,258.3523.89%存货188,575.4923.49%121,540.8817.62%65,468.8517.81%53,092.3216.8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750.000.09%------其他流动资产5,442.140.68%20,108.332.91%20,856.315.67%8,931.042.83%流动资产合计802,636.92100.00%689,849.84100.00%367,652.60100.00%315,043.87100.00%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315,043.87万元、367,652.60万元、689,849.84万元和802,636.92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45.37%、23.49%、14.77%和9.43%,合计占比为93.06%。

    1、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库存现金----4.790.00%--银行存款304,877.9483.72%263,850.5186.40%85,702.1667.98%62,451.5792.37%其他货币资金59,291.0116.28%41,544.8813.60%40,363.7432.02%5,159.637.63%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6,125.0115.41%35,628.2711.67%22,849.9618.12%1,993.632.95%信用保证金3,166.000.87%5,316.001.74%15,537.6012.32%3,166.004.68%其他--600.610.20%1,976.181.57%--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8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合计364,168.94100.00%305,395.39100.00%126,070.69100.00%67,611.20100.00%报告期内,公司的货币资金呈现上升趋势。

    其中,公司货币资金2020年末较2019年末上涨幅度较大,主要系2020年公司收购的重庆宝丞、湖北宝乾、新疆宝鑫、精业新材、浙江宝旌及宝旌复材等公司纳入合并报告范围所致。

    2021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较2020年末增长17.93亿元,主要系公司当年进行股权融资活动,收到来自于增资方的增资款项。

    2022年6月末,公司的货币资金较2021年末增长5.88亿元,主要系公司新增长短期借款,以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46.74万元、66.00万元和60.31万元,主要为子公司重庆宝丞持有的上市公司重庆钢铁的股票。

    3、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主要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结构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124,802.30109,174.9559,049.1158,460.48坏账准备6,274.504,619.674,484.124,026.82账面价值118,527.80104,555.2954,564.9954,433.6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4,433.66万元、54,564.99万元、104,555.29万元和118,527.8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28%、14.84%、15.16%和14.77%,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16%、5.25%、6.67%和6.73%。

    (2)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所示: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18,527.80104,555.2954,564.9954,433.6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9营业收入726,397.341,063,076.95572,024.26895,838.25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重16.32%9.84%9.54%6.08%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8%、9.54%、9.84%和16.32%。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2019年上升较为明显,主要系2020年公司收购的多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单位:%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002068.SZ黑猫股份50.4821.9424.8618.38002442.SZ龙星化工50.0723.1422.6315.73002753.SZ永东股份37.3117.8919.5015.38603113.SH金能科技10.915.665.364.88300699.SZ光威复材35.9215.4711.4714.62688295.SH中复神鹰0.900.060.051.60300777.SZ中简科技145.7855.4548.3950.92行业均值47.3419.9418.8917.36发行人16.329.849.546.08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整体回款情况较为良好。

    (3)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即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22年6月30日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4,802.30100.00%6,274.505.03%118,527.80其中:宝武集团内关联方信用组合49,510.8739.67%49.510.10%49,461.3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0第三方信用组合75,291.4360.33%6,224.998.27%69,066.44合计124,802.30100.00%6,274.505.03%118,527.802021年12月31日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9,174.95100.00%4,619.674.23%104,555.29其中:宝武集团内关联方信用组合60,405.2855.33%60.410.10%60,344.87第三方信用组合48,769.6844.67%4,559.269.35%44,210.42合计109,174.95100.00%4,619.674.23%104,555.292020年12月31日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9,049.11100%4,484.127.59%54,564.99其中:宝武集团内关联方信用组合22,330.4037.82%22.330.10%22,308.07第三方信用组合36,718.7162.18%4,461.7912.15%32,256.92合计59,049.11100%4,484.127.59%54,564.992019年12月31日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8,460.48100%4,026.826.89%54,433.66其中:宝武集团内关联方信用组合36,360.9362.20%36.360.10%36,324.57第三方信用组合22,099.5437.80%3,990.4618.06%18,109.08合计58,460.48100%4,026.826.89%54,433.66(4)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账龄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1年以内(含1年)121,757.4397.56%106,379.9297.44%55,946.0994.75%55,194.9194.41%1年至2年(含2年)720.780.58%479.650.44%18.100.03%241.480.4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12年至3年(含3年)----77.890.13%119.420.20%3年以上2,324.091.86%2,315.392.12%3,007.045.09%2,904.664.97%账面余额合计124,802.30100.00%109,174.95100.00%59,049.11100.00%58,460.48100.00%减:坏账准备6,274.50-4,619.67-4,484.12-4,026.82-账面价值合计118,527.80-104,555.29-54,564.99-54,433.66-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款主要为账龄1年以内的短期应收账款,且整体占比保持在90%以上,公司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较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非关联方客户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对比如下:单位:%项目计提比例黑猫股份龙星化工永东股份金能科技光威复材中复神鹰中简科技发行人1年以内5.005.005.005.005.000.100.095.031-2年10.0030.0010.0020.0010.00-1.6730.002-3年30.0050.0030.0050.0020.00-16.2160.003-4年50.00100.0050.00100.0050.00-100.00100.004-5年80.00100.0070.00100.0080.00-100.00100.00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5)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截至次年6月30日截至2022年9月30日截止日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回款金额回款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回款金额回款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2022年6月30日124,802.30不适用71,849.8057.57%2021年12月31日109,174.9593,513.7985.65%106,371.2297.43%2020年12月31日59,049.1151,342.2486.95%56,725.0296.06%2019年12月31日58,460.4853,620.3291.72%56,136.3996.02%报告期各期末后6个月内,公司应收账款基本可以收回。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2(6)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时间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合计的比例坏账准备2022年6月30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4,063.4827.29%34.06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5,500.674.41%5.50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5,343.344.28%267.17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46.704.20%262.34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5,017.724.02%250.89合计55,171.9244.20%819.952021年12月31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1,605.0347.27%51.61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943.388.19%447.17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5,458.115.00%5.46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3,234.032.96%161.70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2,824.542.59%141.23合计72,065.0966.01%807.162020年12月31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6,083.6927.24%16.08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75.8610.97%323.79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4,952.208.39%4.95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1,939.543.27%128.65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786.283.03%89.31合计31,237.5752.90%562.792019年12月31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9,017.9149.64%29.02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3,545.316.06%3.55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2,435.404.17%121.77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638.452.80%81.92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53.911.63%0.95合计37,590.9864.30%237.2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前五名客户金额合计占比约为64.30%、52.90%、66.01%以及44.20%。

    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主要来自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精制煤气销售业务和焦油精制产品业务的客户。

    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稳定,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发生坏账风险较小。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3(7)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和客户信用管理政策,根据客户资质和合作历史等要素综合判定授予的信用期限,确保应收账款及时收回。

    主要业务信用政策焦油精制产品一般给予符合公司信用期政策要求的炭黑产品客户1-4月的信用期以及其他焦油精制产品客户1-3个月的信用期苯类精制产品一般给予符合公司信用期政策要求的苯类精制产品客户1个月信用期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一般给予符合公司信用期政策要求的碳纤维客户1-3个月的信用期;复合材料客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化工品贸易一般给予符合公司信用期政策要求的化工品贸易业务客户1-2个月的信用期4、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75,695.6190,733.3950,995.2636,266.58其中:银行承兑汇票74,357.9090,733.3950,902.2636,266.58商业承兑汇票1,337.71-93.00-应收款项融资12,823.3512,370.5230,195.2014,357.93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2,823.3512,370.5230,195.2014,357.93合计88,518.96103,103.9181,190.4650,624.51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因此,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将该类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将其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金额分别为50,995.26万元和90,733.39万元。

    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金额较2020年末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1)公司于2020年通过收购扩大了焦油精制产品的业务规模,并同时新增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2)受下游化工品行业需求旺盛的影响,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提升较为明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为14,357.93万元、30,195.20万元、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412,370.52万元和12,823.35万元。

    2020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较2019年末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收购的多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1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较2020年末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当年收到“6+9”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占比降低,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科目的金额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未终止确认终止确认未终止确认终止确认未终止确认终止确认未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101,168.7145,970.2584,154.9970,956.2085,053.7933,658.103,075.8627,807.58商业承兑汇票-476.46------合计101,168.7146,446.7184,154.9970,956.2085,053.7933,658.103,075.8627,807.585、预付款项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向供应商采购焦油、粗苯以及碳纤维原丝所支付的预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5,092.78万元、16,420.42万元、24,726.40万元和32,668.4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的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一年以内(含一年)32,356.0099.04%24,392.5198.65%16,384.9599.78%5,074.1699.63%一年至两年(含两年)99.850.31%315.791.28%35.470.22%18.620.37%两年至三年(含三年)212.600.65%18.100.07%----三年以上--------合计32,668.45100.00%24,726.40100.00%16,420.42100.00%5,092.78100.00%2020年末,公司的预付账款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余额涨幅较大,同比增长222.43%,主要系2020年末公司收购的多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021年末,公司的预付账款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同比增长50.58%,涨幅较大,主要系:(1)2021年受化工品行业下游需求旺盛的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量随之上升;(2)2021年公司采购的焦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5油、粗苯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

    2022年6月末,公司的预付账款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长32.12%,主要系(1)2022年公司产能规模扩大及下游市场景气度较高,公司对焦油等原材料采购量增大;(2)2022年上半年,宝方炭材石墨电极陆续投产,针状焦等材料采购需求增加。

    报告期内,各期末前五大预付款项具体如下:单位:万元时间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022年6月30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675.6717.37%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3,121.069.55%内蒙古黄河工贸集团千里山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143.136.56%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1,903.255.8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1,503.404.60%合计14,346.5143.92%2021年12月31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4,427.9717.91%吉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4,125.0116.68%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275.845.16%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702.072.84%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660.752.67%合计11,191.6445.26%2020年12月31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527.9615.40%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1,100.646.70%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915.765.58%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鄂托克旗华誉煤焦化有限公司447.232.72%柳州市新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94.142.40%合计5,385.7532.80%2019年12月31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997.8719.59%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770.2715.12%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535.8610.52%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81.885.53%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70.845.32%合计2,856.7356.08%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66、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5,258.35万元、3,034.15万元、10,353.65万元和3,924.83万元。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单位:万元款项性质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资产处置款-6,165.74-151.93往来款2,911.673,207.842,047.54931.91待收款537.39537.39537.39-保证金216.69487.31452.22485.55代垫款380.07112.490.76167.39资金平台应收---73,535.66小计4,045.8310,510.773,037.9175,272.44减:坏账准备121.00157.123.7614.09合计3,924.8310,353.653,034.1575,258.352019年,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公司对宝钢股份资金平台的应收款项构成,具体情况如下:宝钢股份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资金平台,公司和宝钢股份其他主要子公司作为成员单位加入资金平台。

    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独立经营能力,公司已于2021年5月退出上述资金平台。

    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20年末增长7,319.50万元,主要系2021年产生6,165.74万元资产处置款,具体为公司当年尚未完成结算的部分房产出售款。

    (2)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1年以内(含1年)2,109.408,927.852,363.9374,975.031年至2年(含2年)1,148.66913.09378.381.822年至3年(含3年)153.35378.38-7.203年以上634.42291.46295.60288.4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7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小计4,045.8310,510.773,037.9175,272.44坏账准备121.00157.123.7614.09合计3,924.8310,353.653,034.1575,258.35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

    (3)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单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单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时间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账龄2022年6月30日吉林碳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398.5334.57%1年以内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579.0614.31%1年以内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7.3913.28%1年至2年上海宝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78.389.35%3年以上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332.008.21%1年以内及3年以上合计3,225.3679.72%-2021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6,165.7458.66%1年以内吉林碳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398.5313.31%1年以内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7.395.11%1年至2年上海宝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78.383.60%2年至3年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375.703.57%1年以内合计8,855.7384.25%-2020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739.3224.34%1年以内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碳纤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7.3917.69%1年以内上海宝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78.3812.46%1年至2年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31.407.62%1年以内及3年以上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206.176.79%2年以内合计2,092.6568.90%-2019年12月31日宝钢股份73,535.6697.69%1年以内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31.990.31%1年以内及3年以上兰州市红古区人社局169.200.22%1年以内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8时间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账龄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51.930.20%1年以内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151.200.20%1年以内合计74,239.9998.62%-7、存货(1)存货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备品备件及其他等,具体如下:单位:万元2022年6月30日序号项目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1原材料75,095.7638.73%796.4874,299.292在产品19,714.6910.17%1,925.8917,788.793库存商品85,051.1043.86%2,619.9482,431.164备品备件及其他14,056.267.25%-14,056.26合计193,917.81100.00%5,342.31188,575.492021年12月31日序号项目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1原材料53,098.7141.55%850.7652,247.952在产品12,869.6010.07%1,924.2110,945.393库存商品56,519.0444.22%3,483.8753,035.174备品备件及其他5,313.344.16%0.975,312.37合计127,800.70100.00%6,259.82121,540.882020年12月31日序号项目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1原材料26,564.2438.44%437.0726,127.182在产品5,050.847.31%-5,050.843库存商品32,564.4447.13%3,196.0729,368.374备品备件及其他4,922.477.12%-4,922.47合计69,101.99100.00%3,633.1465,468.852019年12月31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9序号项目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1原材料16,403.3029.56%495.2115,908.102在产品897.331.62%37.70859.633库存商品32,357.7358.32%1,860.9930,496.734备品备件及其他5,828.0010.50%0.135,827.86合计55,486.36100.00%2,394.0453,092.32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3,092.32万元、65,468.85万元、121,540.88万元以及188,575.49万元,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主要系(1)2020年下半年开始,化工品行业行情逐步回暖,下游需求迅速增加,公司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2)2020年公司收购的多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后导致公司的存货金额上涨。

    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

    A、原材料变动分析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用于生产主要产品的焦油和粗苯等。

    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15,908.10万元、26,127.18万元、52,247.95万元以及74,299.29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29.96%、39.91%、42.99%以及39.40%。

    2020年末,公司的原材料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的金额上涨64.24%,涨幅较为明显,主要系公司收购的多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后导致公司的存货金额上涨。

    2021年,公司的原材料账面价值进一步上升,较上年同比增长99.98%,主要系:(1)化工品行业下游需求旺盛,公司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2)公司于2021年收购的武汉宝聚纳入合并范围。

    2022年6月末,公司的原材料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的金额上涨42.21%,主要系受上游原料价格上涨影响。

    B、库存商品变动分析公司的库存商品主要为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和碳纤维等。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30,496.73万元、29,368.37万元、53,035.17万元以及82,431.16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57.44%、44.86%、43.64%以及43.71%。

    2020年末,公司的库存商品账面金额较2019年末减少3.70%,主要系针状焦和电池负极用焦产品的账面金额下降。

    2021年末,公司的库存商品账面金额较2020年末同比增加80.59%,主要系(1)化工品行业下游需求旺盛,公司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2)公司于2021年收购的武汉宝聚纳入合并范围。

    2022年6月末,公司的库存商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0品账面金额较2021年末上涨55.43%,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上升以及部分产品库存量增加所致,部分产品库存增加主要系生产规模扩大及疫情下产品运输受限所导致。

    (2)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A、存货库龄2022年6月末,发行人各类存货明细产品库龄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存货类别明细类别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原材料焦油33,153.47---粗苯11,013.07---炭黑油9,194.16---碳纤维原丝3,984.67---其他17,750.39---在产品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19,714.69---库存商品炭黑17,693.26---沥青5,873.93---针状焦4,348.37---其他油类副产品24,268.64---三苯5,717.96---其他苯类产品538.22---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6,400.68---化工品贸易业务产品1,711.80---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13,831.03435.48--其他产品4,231.73---备品备件及其他备品备件及其他13,323.30232.89184.49315.592021年末,发行人各类存货明细产品库龄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存货类别明细类别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原材料焦油23,503.50---粗苯5,699.49---炭黑油7,946.97---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1存货类别明细类别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碳纤维原丝2,852.76---其他9,508.55---在产品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12,765.32---库存商品炭黑12,269.77---沥青9,994.94---针状焦2,384.41---其他油类副产品16,801.83---三苯4,197.39---其他苯类产品274.23---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425.32---化工品贸易业务产品3,328.76---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4,763.72386.82--其他产品1,915.63---备品备件及其他备品备件及其他7,741.53991.00127.14344.412020年末,发行人各类存货明细产品库龄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存货类别明细类别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原材料焦油15,370.17---粗苯2,289.82---炭黑油5,829.94---碳纤维原丝888.58---其他572.78---在产品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7,721.73---库存商品炭黑7,078.84---沥青4,202.24---针状焦2,042.81---其他油类副产品6,733.40---三苯3,150.14---其他苯类产品143.02---负极材料和石墨电极932.4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2存货类别明细类别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化工品贸易业务产品4,001.44---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2,565.98---其他产品2,340.51225.47--备品备件及其他备品备件及其他6,148.11432.30129.75330.722019年末,发行人各类存货明细产品库龄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存货类别明细类别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原材料焦油8,620.57---粗苯2,412.25---荒煤气22.01---炭黑油5,339.96---其他87.18---库存商品炭黑7,047.79---沥青3,157.07---针状焦6,938.41---其他油类副产品6,148.59---三苯3,768.76---其他苯类产品276.60---化工品贸易业务产品4,960.53---其他产品503.97---备品备件及其他备品备件及其他4,946.77359.9368.03366.09B、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2,394.04万元、3,633.14万元、6,259.82万元和5,342.31万元,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或转销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存货种类2022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2年6月30日原材料850.7645.95-100.23796.48在产品1,924.2126.62-24.931,925.89库存商品3,483.871,854.91-2,718.842,619.94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3备品备件及其他0.97--0.97-合计6,259.821,927.48-2,844.985,342.31存货种类2021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12月31日原材料437.07413.69-850.76在产品-1,924.21-1,924.21库存商品3,196.07359.17-71.373,483.87备品备件及其他-0.97-0.97合计3,633.142,698.04-71.376,259.82存货种类2020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0年12月31日原材料495.21--58.14437.07在产品37.70--37.70-库存商品1,860.991,515.65-180.573,196.07备品备件及其他0.13--0.13-合计2,394.041,515.65-276.553,633.14存货种类2019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19年12月31日原材料2,555.01--2,059.81495.21在产品187.57--149.8737.70库存商品2,902.03187.92-1,228.961,860.99备品备件及其他11.2525.15-36.270.13合计5,655.87213.07-3,474.902,394.04(3)存货减值测试的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结合存货成本与市场价格对部分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详见本章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存货”以及“(三十二)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减值测试具备合理性。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0万元、0万元和750.00万元,主要系吉林宝旌融资租赁款将于2023年到期,对应押金750万元,从长期应收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49、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待抵扣/留抵进项税额2,928.8419,128.6720,776.728,526.48预缴企业所得税2,170.87975.6077.38394.57发行服务费124.68---其他217.744.052.2010.00合计5,442.1420,108.3320,856.318,931.04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

    2020年末,公司的待抵扣进项税额较上年末增长12,250.24万元,涨幅较大,主要系2020年末公司收购的多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022年6月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减少14,666.19万元,主要系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政策力度加大,发行人子公司2022年6月收到了留抵的进项税额所致。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具体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长期应收款48.620.01%809.910.09%828.640.12%138.700.04%长期股权投资29,913.393.12%28,801.213.28%23,018.723.43%3,294.220.94%投资性房地产868.080.09%------固定资产507,598.0053.01%392,038.7144.64%379,504.4356.55%233,234.2266.29%在建工程190,616.8219.91%255,677.8729.11%156,590.8223.33%63,347.3218.00%使用权资产76,647.308.00%64,211.667.31%----无形资产110,035.8911.49%93,310.8610.62%76,875.9111.46%25,994.727.39%商誉2,462.760.26%2,462.760.28%2,462.760.37%--长期待摊费用1,921.890.20%1,391.790.16%1,486.550.22%1,141.990.32%递延所得税资产13,249.871.38%15,495.471.76%15,986.752.38%12,645.483.5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5其他非流动资产24,263.742.53%24,093.432.74%14,341.922.14%12,061.513.43%非流动资产合计957,626.36100.00%878,293.69100.00%671,096.51100.00%351,858.15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351,858.15万元、671,096.51万元、878,293.69万元和957,626.36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2020年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较2019年年末增长较为明显,涨幅达到90.73%,主要系当期末公司收购的多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1年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较2020年末进一步增长30.87%,主要系公司新建项目持续投资使得在建工程进一步增加等原因所致。

    1、长期应收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的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应收押金-750.00750.00-其他48.6259.9178.64138.70合计48.62809.91828.64138.7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8.70万元、828.64万元、809.91万元和48.62万元。

    其中,融资租赁应收押金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吉林宝旌办理融资租赁交付的押金。

    2、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3,294.22万元、23,018.72万元、28,801.21万元和29,913.39万元,变动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2022年1月1日本期增减变动2022年6月30日追加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其他权益变动宣告现金股利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23,634.84-583.28115.34-24,333.46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3,199.61-262.5145.08-3,507.19乌海黄河亿腾色素炭黑有限公司208.71-37.03--245.74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6被投资单位2022年1月1日本期增减变动2022年6月30日追加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其他权益变动宣告现金股利上海化工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758.05-68.95--1,827.00合计28,801.21-951.76160.42-29,913.39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2021年1月1日本期增减变动2021年12月31日追加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其他权益变动宣告现金股利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20,179.22-3,002.47974.46-521.3123,634.84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2,615.75-511.8072.06-3,199.61乌海黄河亿腾色素炭黑有限公司223.75-44.36--59.40208.71上海化工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416.68120.31221.06-1,758.05合计23,018.721,416.683,678.951,267.57-580.7128,801.21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2020年1月1日本期增减变动2020年12月31日追加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其他权益变动宣告现金股利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19,425.91756.00-2.69-20,179.22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3,093.00--400.99-76.25-2,615.75乌海黄河亿腾色素炭黑有限公司201.22-62.94--40.42223.75合计3,294.2219,425.91417.95-78.94-40.4223,018.72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2019年1月1日本期增减变动2019年12月31日追加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其他权益变动宣告现金股利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3,092.29-196.83-196.12-3,093.00乌海黄河亿腾色素炭黑有限公司170.54-30.69--201.22合计3,262.82-227.52-196.12-3,294.2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由对联营企业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乌海黄河亿腾色素炭黑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化工宝数字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7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构成,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之“(三)参股公司”。

    3、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22年6月30日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房屋及建筑物209,277.5753,452.355,441.77150,383.45机械设备828,889.52445,503.7342,210.79341,175.00运输工具2,988.262,069.5684.65834.05其他设备38,600.1821,149.632,245.0615,205.49合计1,079,755.53522,175.2749,982.26507,598.002021年12月31日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房屋及建筑物154,393.8648,558.865,441.77100,393.23机械设备740,776.58424,358.2840,862.67275,555.63运输工具2,968.332,034.4584.65849.23其他设备36,483.6218,997.612,245.4015,240.62合计934,622.39493,949.2048,634.48392,038.712020年12月31日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房屋及建筑物161,494.1647,384.887,151.72106,957.56机械设备711,594.64409,763.0741,982.47259,849.09运输工具3,333.302,476.5493.76763.01其他设备32,297.2718,115.932,246.5611,934.78合计908,719.37477,740.4251,474.52379,504.432019年12月31日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房屋及建筑物102,050.9944,020.367,211.1050,819.53机械设备622,017.54407,749.1341,744.55172,523.85运输工具3,232.392,501.1193.76637.5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8其他设备28,711.7017,309.462,148.939,253.31合计756,012.61471,580.0651,198.34233,234.22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总体较大,主要由机械设备和房屋及建筑物等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33,234.22万元、379,504.43万元、392,038.71万元和507,598.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额比例分别为66.29%、56.55%、44.64%和53.01%。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呈逐年增长趋势。

    2020年末,公司的固定资产较2019年末增长较为明显,主要系公司在2020年内完成了对多家子公司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22年6月末,公司的固定资产较2021年末增长29.48%,主要系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炭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吨/年针状焦)、二期项目6万吨炭黑生产线等主要工程项目部分产线建设完成并转为固定资产。

    (2)同行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分析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如下:单位:年项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黑猫股份龙星化工永东股份金能科技光威复材中复神鹰中简科技发行人房屋及建筑物20-4010-50302020402015-35机器设备-4-10155-101015107-15运输工具8-1510105-104-5445-10通用设备12-15-------专用设备12-15-------电子设备/办公设备-353-103-53-53-5-其他设备53----53-9如上表所示,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处于合理范围内。

    (3)报告期内大额在建工程转固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大额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转入时间金额结转依据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9项目转入时间金额结转依据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2022年55,328.61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炭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吨/年针状焦)2022年30,450.58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一期1万吨/年石墨负极材料项目2022年11,817.21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二期项目6万吨炭黑生产线2022年18,250.58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期1万吨负极材料项目2022年9,594.24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2021年12,127.38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湛江钢铁三高炉系统项目化产工程2021年12,026.03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新型炭材料升级改造项目2019年21,129.00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一期项目4万吨/年硬质炭黑生产线2019年21,639.70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4、在建工程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2022年6月30日在建工程189,055.95-189,055.95工程物资1,560.87-1,560.87合计190,616.82-190,616.822021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254,831.69100.05254,731.64工程物资946.23-946.23合计255,777.92100.05255,677.872020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155,907.35100.05155,807.30工程物资783.52-783.52合计156,690.87100.05156,590.822019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62,852.91-62,852.91工程物资494.41-494.41合计63,347.32-63,347.3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63,347.32万元、156,590.82万元、255,677.87万元和190,616.8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8.00%、23.33%、29.11%和19.91%。

    2019-2021年,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呈增长趋势。

    2020年末公司的在建工程较2019年末增长147.89%,主要系公司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针状焦、石墨负极材料等项目进入建设期。

    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0年末增长63.49%,涨幅较大,主要系公司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针状焦项目、石墨负极材料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继续推进,以及新增煤气精制净化系统环保达标改造项目和6万吨炭黑生产线项目等。

    2022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减少25.45%,主要系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炭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吨/年针状焦)、二期项目6万吨炭黑生产线等主要工程项目部分产线建设完成并转为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如下:单位:万元2022年1-6月项目预算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期末余额占比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270,000.00112,226.5618,170.84-55,328.6175,068.7945.46%本部煤气精制净化系统环保达标改造34,846.0919,206.658,263.35-27,469.9916.63%一期1万吨/年石墨负极材料项目注146,795.0028,455.497,289.05-11,817.2123,927.3214.49%10万吨负极项目330,657.29-16,500.18-16,500.189.99%炭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吨/年针状焦)45,510.0040,732.781,035.84-30,450.5811,318.046.85%高性能炭纤维工业示范项目13,361.004,658.454,952.47-9,610.925.82%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21,221.4444.70907.01-951.710.58%绍兴柯桥原丝项目(一期)180,000.00-3,890.53-3,594.59295.940.18%二期项目6万吨炭黑生产线19,572.0011,382.746,867.84-18,250.58--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期1万12,000.007,409.442,184.81-9,594.24--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1吨负极材料项目合计973,962.82224,116.8070,061.91-129,035.81165,142.90100.00%2021年度项目预算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期末余额占比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270,000.0069,222.6755,131.27-12,127.38112,226.5651.15%炭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吨/年针状焦)45,510.0032,384.988,347.80-40,732.7818.56%一期1万吨/年石墨负极材料项目37,089.0516,242.6712,212.82-28,455.4912.97%本部煤气精制净化系统环保达标改造34,846.09422.5418,784.11-19,206.658.75%二期项目6万吨炭黑生产线19,572.00127.1011,255.64-11,382.745.19%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期1万吨负极材料项目12,000.00486.046,923.40-7,409.443.38%湛江钢铁三高炉系统项目化产工程15,562.006,457.005,569.03-12,026.03--合计434,579.14125,343.00118,224.05-24,153.41219,413.65100.00%2020年度项目预算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期末余额占比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270,000.0018,503.0250,719.65-69,222.6755.23%炭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吨/年针状焦)45,510.006,247.2726,137.71-32,384.9825.84%一期1万吨/年石墨负极材料项目37,089.051,257.0814,985.59-16,242.6712.96%本部煤气精制净化系统环保达标改造34,846.09-422.54-422.540.34%二期项目6万吨炭黑生产线19,572.00-127.10-127.100.10%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期1万吨负极材料项目12,000.00-486.04-486.040.39%湛江钢铁三高炉系统项目化产工程15,562.00-6,457.00-6,457.005.15%合计434,579.1426,007.3699,335.64-125,343.00100.0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22019年度项目预算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期末余额占比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270,000.00434.9618,068.05-18,503.0271.15%炭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吨/年针状焦)45,510.00-6,247.27-6,247.2724.02%一期1万吨/年石墨负极材料项目37,089.05-1,257.08-1,257.084.83%新型炭材料升级改造项目27,458.005,682.9715,446.04-21,129.00--一期项目4万吨/年硬质炭黑生产线21,589.003,883.1317,756.57-21,639.70--合计401,646.0510,001.0658,775.00-42,768.7026,007.36100.00%注1:一期1万吨/年石墨负极材料项目增加投资预算。

    5、使用权资产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4,211.66万元和76,647.30万元。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2022年6月末,公司的使用权资产结构如下:单位:万元项目成本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房屋及建筑物25,988.541,787.8724,200.67机器设备18,309.321,947.7616,361.56土地使用权27,649.301,933.3725,715.93其他设备10,962.96593.8210,369.14合计82,910.116,262.8176,647.302021年末,公司的使用权资产结构如下:单位:万元项目成本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房屋及建筑物26,464.811,113.1525,351.65机器设备16,736.971,269.8115,467.16土地使用权24,528.031,236.8923,291.14其他设备124.5422.83101.70合计67,854.343,642.6864,211.6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36、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的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22年6月30日项目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占比土地使用权109,618.565,518.94104,099.6194.61%软件766.68126.45640.230.58%排污权450.03217.24232.790.21%专利6,669.381,606.135,063.254.60%合计117,504.657,468.75110,035.89100.00%2021年12月31日项目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占比土地使用权91,271.254,279.3386,991.9293.23%软件503.8783.10420.770.45%排污权450.03144.82305.210.33%专利6,669.381,076.425,592.965.99%合计98,894.545,583.6893,310.86100.00%2020年12月31日项目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占比土地使用权71,725.072,615.8069,109.2789.90%软件1,140.56486.20654.360.85%排污权450.03-450.030.59%专利6,669.387.136,662.258.67%合计79,985.043,109.1276,875.91100.00%2019年12月31日项目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占比土地使用权27,687.282,000.4025,686.8798.82%软件660.74352.89307.851.18%合计28,348.012,353.3025,994.72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5,994.72万元、76,875.91万元、93,310.86万元和110,035.89万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2020年末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较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42019年末增长较为明显,主要系公司收购的多家子公司被纳入合并报告范围,导致土地使用权的账面金额增长较大所致。

    2020年,公司新增排污权和专利主要来自于当年收购的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板块公司。

    (2)合并中识别并确认无形资产的情形2020年末,公司在合并精业新材、浙江宝旌以及宝旌复材等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板块公司的过程中,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基础,识别并确认上述公司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专利无形资产6,669.38万元。

    该等专利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与该等专利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同时该等专利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公司在合并中识别并确认的无形资产满足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7、商誉报告期内,公司的商誉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2022年1-6月并购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业务原值2,462.76--2,462.76减:减值准备----账面价值2,462.76--2,462.762021年度并购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业务原值2,462.76--2,462.76减:减值准备----账面价值2,462.76--2,462.762020年度并购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业务原值-2,462.76-2,462.76减:减值准备----账面价值-2,462.76-2,462.762019年度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5并购宝化贵阳炭黑业务原值1,361.02--1,361.02-减:减值准备1,361.02--1,361.02-账面价值----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收购精业新材、浙江宝旌、宝旌复材的控制权,形成商誉2,462.76万元。

    公司于2011年8月25日收购宝化炭黑(贵阳)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形成商誉1,361.02万元。

    2019年,因宝化炭黑(贵阳)有限公司破产,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该资产组合对应的商誉相应转销。

    8、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1,141.99万元、1,486.55万元、1,391.79万元和1,921.89万元,主要为绿化工程支出和改良支出,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绿化工程支出1,397.40879.08-房屋租金--632.46672.67改良支出524.49512.71672.68-装修费--181.41469.32合计1,921.891,391.791,486.551,141.999、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抵消后的净额列示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13,249.8715,495.4715,986.7512,645.4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58,012.0414,129.8456,777.5613,506.8758,565.6614,339.9957,362.3313,924.94职工薪酬3,878.77919.783,588.32897.084,203.701,050.924,161.861,040.47递延收益——政府补助9,782.162,388.469,700.002,395.076,593.621,652.77764.84191.2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6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亏损3,143.90785.9711,272.812,818.2013,089.333,246.87444.5566.68收购子公司公允价值调整2,776.80683.364,822.721,098.851,019.20152.88--其他7,833.271,940.266,023.511,491.442,792.40687.662,687.96671.99合计85,426.9420,847.6692,184.9222,207.5186,263.9221,131.0965,421.5415,895.2910、投资性房地产2022年6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868.08万元,主要为浙江宝旌自建员工宿舍楼对园区内其他公司出租。

    11、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2,061.51万元、14,341.92万元、24,093.43万元和24,263.74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上述预付设备及工程款主要用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建设。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一)负债状况分析1、负债总体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动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短期借款69,688.617.50%45,409.035.77%59,658.7512.50%1,500.000.84%应付票据137,109.4314.75%118,274.1815.03%119,114.8724.95%32,130.1818.09%应付账款449,202.5648.33%371,955.2347.26%152,582.7231.96%123,606.6169.60%预收款项------5,980.633.37%合同负债22,283.492.40%27,189.593.45%15,002.173.14%--应付职工薪酬7,680.230.83%6,014.990.76%5,623.011.18%2,808.261.58%应交税费15,594.121.68%23,176.292.94%7,795.671.63%2,418.531.36%其他应付款7,226.180.78%10,426.931.32%31,574.836.61%1,618.360.91%一年内到期27,436.682.95%28,014.653.56%13,694.692.87%--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7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6,380.720.69%5,576.440.71%3,109.790.65%3,042.091.71%流动负债合计742,602.0479.90%636,037.3480.82%408,156.4985.49%173,104.6697.47%长期借款82,537.138.88%60,523.197.69%41,701.228.73%--租赁负债60,841.166.55%49,436.776.28%----长期应付款16,985.241.83%16,236.122.06%4,963.941.0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643.660.28%2,842.100.36%2,867.350.60%2,993.421.69%递延收益17,147.261.84%15,183.461.93%9,707.652.03%1,503.730.85%递延所得税负债6,710.300.72%6,748.040.86%10,052.162.11%--非流动负债合计186,864.7420.10%150,969.6919.18%69,292.3214.51%4,497.152.53%负债合计929,466.78100.00%787,007.02100.00%477,448.81100.00%177,601.81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77,601.81万元、477,448.81万元、787,007.02万元和929,466.7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相应增长,使得公司负债规模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47%、85.49%、80.82%和79.90%,主要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

    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3%、14.51%、19.18%和20.10%。

    2、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短期借款69,688.619.38%45,409.037.14%59,658.7514.62%1,500.000.87%应付票据137,109.4318.46%118,274.1818.60%119,114.8729.18%32,130.1818.56%应付账款449,202.5660.49%371,955.2358.48%152,582.7237.38%123,606.6171.41%预收款项------5,980.633.45%合同负债22,283.493.00%27,189.594.27%15,002.173.68%--应付职工薪酬7,680.231.03%6,014.990.95%5,623.011.38%2,808.261.6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8应交税费15,594.122.10%23,176.293.64%7,795.671.91%2,418.531.40%其他应付款7,226.180.97%10,426.931.64%31,574.837.74%1,618.360.9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436.683.69%28,014.654.40%13,694.693.36%--其他流动负债6,380.720.86%5,576.440.88%3,109.790.76%3,042.091.76%流动负债合计742,602.04100.00%636,037.34100.00%408,156.49100.00%173,104.66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73,104.66万元、408,156.49万元、636,037.34万元和742,602.04万元,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短期借款构成。

    (1)短期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00.00万元、59,658.75万元、45,409.03万元和69,688.6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87%、14.62%、7.14%和9.38%,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67,511.5537,212.162,930.001,500.00抵押借款--33,889.00-保证借款--18,000.00-票据贴现(有追索权)借款2,135.078,168.034,814.83-短期借款应计利息42.0028.8424.92-合计69,688.6145,409.0359,658.751,500.002020年末,公司新增33,889.00万元抵押借款,新增18,000.00万元保证借款,主要系公司2020年收购的碳纤维板块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021年末,公司的信用借款较2020年涨幅较为明显,主要系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板块经营发展所需借款所致。

    2022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1年末涨幅明显,主要系发行人业务扩张导致融资需求增加。

    (2)应付票据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账面价值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9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银行承兑汇票124,712.23118,208.65118,817.2231,581.84商业承兑汇票12,397.2065.53297.65548.34合计137,109.43118,274.18119,114.8732,130.1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32,130.18万元、119,114.87万元、118,274.18万元和137,109.43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支付上游供应商货款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2020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19年末上涨幅度较大,主要系:(1)公司于2020年收购的多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2)主要供应商变更结算模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2021年末,公司的应付票据较2020年末略有下降,基本持平。

    2022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上涨15.93%,主要系公司存货增加及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所致。

    (3)应付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3,606.61万元、152,582.72元、371,955.23万元和449,202.5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应付原材料采购款343,178.89261,840.8999,965.02100,783.91应付设备采购款106,023.67110,114.3352,617.7022,822.71合计449,202.56371,955.23152,582.72123,606.6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账龄结构合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系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以及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应付上游供应商的账款。

    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长23.44%,主要系公司收购的多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应付账款余额相应增长。

    2021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长143.77%,主要系:(1)公司因新建项目和技改升级的需求,新增相应设备和资材备件的采购;(2)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

    2022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20.77%,主要系公司存货增加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0及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所致。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主要为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以及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业务预收下游客户的款项。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适用新收入准则,将客户已支付、公司尚未履行交付义务的货款列示为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预收货款---5,980.63合同负债22,283.4927,189.5915,002.17-合计22,283.4927,189.5915,002.175,980.6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5,980.63万元、15,002.17万元、27,189.59万元和22,283.49万元。

    2019-2021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也相应提高。

    2021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较2020年末增长81.24%,主要为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和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开展过程中收取的预收款,该预收款在合同签订时收取。

    2022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减少18.04%,主要系发行人于2022年加快相关合同执行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2,808.26万元、5,623.01万元、6,014.99万元和7,680.2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2%、1.38%、0.95%和1.03%,具体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7,680.236,014.995,623.012,808.262020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19年末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2020年末公司收购的多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略有上升,主要系当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较好。

    (6)应交税费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账面价值分别为2,418.53万元、7,795.67万元、23,176.29万元和15,594.12万元,具体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增值税7,587.5110,647.812,929.151,143.53企业所得税6,215.879,578.663,089.68694.22土地使用税412.00603.45464.6468.23房产税248.65524.44531.2835.78其他1,130.081,821.92780.92476.77合计15,594.1223,176.297,795.672,418.53(7)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18.36万元、31,574.83万元、10,426.93万元和7,226.1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应付股利-5,105.89882.04-其他应付款7,226.185,321.0412,599.091,618.36资金平台往来--18,093.69-合计7,226.1810,426.9331,574.831,618.36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和资金平台往来款等构成。

    2021年末,公司的应付股利主要为应付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利。

    2020年末,公司的资金平台往来款主要为公司应付资金平台的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零星采购及工程款、保证金及押金以及代垫款项等。

    2020年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较高主要系2020年末,部分新收购的子公司股权收购款尚未到达付款时点,该部分增资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2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536.676,186.505,820.00-长期借款利息60.6129.46124.12-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9,369.187,494.64--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3,470.2414,304.057,750.57-合计27,436.6828,014.6513,694.69-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9)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3,042.09万元、3,109.79万元、5,576.44万元及6,380.72万元,基本上为待转销项税额。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4,497.15万元、69,292.32万元、150,969.69万元和186,864.74万元,主要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和递延收益。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2020年2019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长期借款82,537.1344.17%60,523.1940.09%41,701.2260.18%--租赁负债60,841.1632.56%49,436.7732.75%----长期应付款16,985.249.09%16,236.1210.75%4,963.947.16%--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643.661.41%2,842.101.88%2,867.354.14%2,993.4266.56%递延收益17,147.269.18%15,183.4610.06%9,707.6514.01%1,503.7333.44%递延所得税负债6,710.303.59%6,748.044.47%10,052.1614.51%--非流动负债合计186,864.74100.00%150,969.69100.00%69,292.32100.00%4,497.15100.00%(1)长期借款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的长期借款分别为41,701.22万元、60,523.19万元和82,537.13万元,具体构成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3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81,898.7953,624.6915,616.22-抵押借款--3,000.00-保证借款5,175.0013,085.0028,905.00-小计87,073.7966,709.6947,521.22-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536.676,186.505,820.00-合计82,537.1360,523.1941,701.22-公司的长期借款主要为信用借款和保证借款。

    2021年末,公司的信用借款较2020年末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宝方炭材的固定资产贷款增加。

    保证借款主要为吉林宝旌的固定资产贷款。

    2021年末公司保证借款减少,主要系吉林宝旌的保证借款置换为信用借款。

    2022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21年末涨幅较大,主要系发行人业务扩张导致融资需求增加。

    (2)租赁负债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的租赁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49,436.77万元和60,841.16万元。

    (3)长期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应付款分别为0.00万元、4,963.94万元、16,236.12万元和16,985.24万元,主要为售后回租应付租赁款。

    (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2,993.42万元、2,867.35万元、2,842.10万元和2,643.66万元,主要为公司根据国家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对截止2023年末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进行计提。

    (5)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收益分别为1,503.73万元、9,707.65万元、15,183.46万元和17,147.26万元,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6)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4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6,710.306,748.0410,052.1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固定资产折旧差异29,670.717,283.5026,389.926,563.3420,397.174,991.4513,322.733,249.81收购子公司公允价值调整34,463.426,704.6137,493.106,896.7447,128.4210,205.04--投资收益补税1,257.19314.30------其他22.745.69------合计65,414.0614,308.1063,883.0213,460.0967,525.5915,196.5013,322.733,249.814、或有债项无。

    (二)所有者权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股本/实收资本75,000.0075,000.00211,004.74211,004.74资本公积512,982.43512,822.01100,851.99100,930.93专项储备1,674.571,003.591,034.00713.05盈余公积3,723.582,656.9445,671.8245,294.93未分配利润36,155.1718,417.3338,113.6250,527.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29,535.75609,899.88396,676.17408,470.89少数股东权益201,260.76171,236.63164,624.1280,829.32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830,796.51781,136.51561,300.29489,300.22(三)偿债能力分析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5财务指标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倍)1.081.080.901.82速动比率(倍)0.830.890.741.51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7.27%34.65%26.06%17.51%资产负债率(合并)52.80%50.19%45.96%26.63%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注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项目公司名称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倍)黑猫股份1.081.091.040.88龙星化工1.451.531.181.04永东股份3.025.275.274.86金能科技1.341.541.582.97光威复材5.104.345.585.73中复神鹰3.700.560.611.24中简科技25.036.625.302.58行业均值5.822.992.942.76发行人1.081.080.901.82速动比率(倍)黑猫股份0.800.800.850.73龙星化工1.091.090.920.83永东股份2.254.114.294.11金能科技1.061.191.392.54光威复材4.203.805.025.11中复神鹰3.500.440.561.10中简科技24.706.375.042.43行业均值5.372.542.582.41发行人0.830.890.741.51资产负债率(合并、%)黑猫股份57.7252.1655.5258.47龙星化工51.2846.1047.7753.53永东股份31.5722.1023.8424.91金能科技41.3933.3033.2131.96光威复材20.3323.2820.0520.0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6项目公司名称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中复神鹰40.5766.8355.5542.56中简科技4.5911.0212.7318.64行业均值35.3536.4035.5235.73发行人52.8050.1945.9626.632019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高于黑猫股份和龙星化工,低于永东股份和金能科技,整体上与传统化工行业的平均水平接近。

    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较为明显,主要系公司收购的多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且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业务板块的资产负债率较高所致。

    2019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020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长较为明显,主要系当年末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

    2021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进一步增长,主要系公司应付账款以及有息负债均有所增加所致。

    2、未来需偿还的负债及利息与偿债能力分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预见的未来需偿还的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等正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商业信用负债,公司盈利能力逐年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趋势向好,同时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与大部分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预计未来不存在可预见负债无法偿还的风险。

    (四)营运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2112.649.7415.32存货周转率(次)4.099.528.6014.89总资产周转率(次)0.440.820.671.34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注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黑猫股份2.074.523.824.73龙星化工2.305.194.655.04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7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永东股份2.636.124.876.48金能科技10.1720.8717.6816.40光威复材2.847.618.025.87中复神鹰203.492,461.64140.0849.55中简科技0.911.962.392.04行业均值(除中复神鹰外)3.497.716.916.76发行人6.2112.649.7415.32存货周转率(次)黑猫股份4.428.487.698.75龙星化工3.767.056.486.93永东股份4.5010.388.3910.60金能科技6.2211.7810.9712.20光威复材1.194.153.643.62中复神鹰3.067.438.767.04中简科技2.873.372.272.13行业均值3.727.526.887.33发行人4.099.528.6014.89总资产周转率(次)黑猫股份0.611.130.790.91龙星化工0.741.290.891.01永东股份0.661.400.971.30金能科技0.620.950.731.05光威复材0.230.510.490.45中复神鹰0.160.400.320.39中简科技0.120.290.300.22行业均值0.450.850.640.76发行人0.440.820.671.34注:中复神鹰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异常,因此在计算行业均值时剔除。

    2019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普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速度和存货周转速度较快,总资产周转率较高。

    2020年末,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仍普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主要系(1)公司收购的多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当期应收账款余额、存货余额以及总资产账面价值均有明显的增长;(2)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精制煤气业务的结算模式调整,公司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下降较为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8显。

    2021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较上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对新收购的子公司进行了有效整合,进一步提升整体协同效率。

    其中,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总资产周转率趋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五)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1、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2年6月30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股利分配4,869.7526,000.0016,907.6012,723.092、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之“(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六)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现金流量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669.91154,325.6027,556.2540,074.3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32.54-147,281.53-48,045.2011,664.4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184.83171,150.3744,111.31-50,285.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1,027.43178,143.5523,255.381,460.56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4,877.94263,850.5185,706.9562,451.5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1)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大额变动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24,006.23875,598.24503,720.72829,760.47收到的税费返还18,856.29181.38131.60149.93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9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954.4212,685.7213,597.188,557.50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1,816.93888,465.33517,449.50838,467.90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06,271.40614,118.07431,506.24706,621.4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926.8167,631.6438,739.7342,372.91支付的各项税费39,124.6938,025.6711,329.7729,841.3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824.1214,364.358,317.5019,557.90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7,147.02734,139.73489,893.25798,393.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669.91154,325.6027,556.2540,074.31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入较2019年下降较为明显,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化工品下游行业需求下降从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下降较为明显。

    同时,2020年受经营业绩压力和市场行情景气度下降的影响,公司同步减少了采购商品和劳务以及职工薪酬等支出,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流出也相应下降。

    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2019年有所减少。

    2021年,受化工行业整体行情回暖以及公司经营规模增大的影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入金额较2020年大幅上升。

    (2)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净利润31,929.3552,965.115,154.9034,641.61加:计提/转回(以“-”号填列)的资产减值准备2,210.993,446.093,390.09-3,190.10固定资产折旧28,996.2651,639.0838,930.0630,360.00使用权资产折旧2,632.664,142.32--无形资产摊销1,748.153,044.60755.83618.78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91.13514.04419.07336.62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4.82---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0.73-362.02-262.21-固定资产报废损失34.67509.72566.30223.9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号填列)5.68-19.261.58-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0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损失财务费用3,137.926,727.96-447.29-2,725.37投资收益-951.76-6,327.44-451.67-2,234.30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以“-”号填列)/减少2,245.60-87.96-2,689.651,756.27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37.74-314.10-16.86-存货的增加(以“-”号填列)/减少-66,117.11-47,025.732,129.58-4,493.99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以“-”号填列)/减少-41,654.55-132,566.00-52,071.97-64,545.66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00,283.08218,039.1932,148.5149,326.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669.91154,325.6027,556.2540,074.3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32,740.56101,360.4922,401.355,432.70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主要来自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和购销结算周期的变化。

    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为22,401.35万元,主要系当年度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扩大导致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所致。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为101,360.49万元,主要系(1)公司与部分客户和供应商的购销结算周期发生变化;(2)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增长导致资产折旧及摊销增加。

    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为32,740.56万元,主要系(1)公司资产规模增长导致资产折旧及摊销增加;(2)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应付项目的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580.71115.1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152.7014,445.33190.4721.91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6,521.4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2.464,078.3775,453.2476,748.3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25.1725,625.8275,758.8476,770.2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7,457.71166,223.7282,172.5265,105.8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1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投资支付的现金-54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6,143.6339,450.7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80.740.0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457.71172,907.35123,804.0465,105.8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32.54-147,281.53-48,045.2011,664.41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664.41万元、-48,045.20万元、-147,281.53万元和-80,532.54万元,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540.00201,426.0341,300.0017,640.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2,829.7488,577.6318,616.221,5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355.8458,871.6523,088.522,835.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725.59348,875.3283,004.7421,975.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2,166.2586,996.004,500.003,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387.1739,931.8117,891.6213,175.4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987.3350,797.1416,501.8156,084.7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540.75177,724.9538,893.4372,260.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184.83171,150.3744,111.31-50,285.15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285.15万元、44,111.31万元、171,150.37万元和57,184.83万元。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股权融资。

    (七)报告期末资本性支出计划情况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上述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联系,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形。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2(八)流动性变化、风险趋势及具体应对措施公司目前盈利能力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向好;但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与上市公司相比较为依赖债务融资。

    未来,公司将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降低财务杠杆、优化债务结构,以提升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分析1、持续经营能力方面存在的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开展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公司治理风险、募投风险和发行风险,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2、从行业角度,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3、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四)竞争优势”。

    4、管理层自我评判的依据报告期内,公司以“全面对标找差,创建世界一流”管理主题,加强研发创新,聚焦发展碳基新材料,加快项目落地,延续负极材料、碳纤维、石墨电极等发展主线,重点打造了负极材料、PAN基碳纤维一体化等业务策划,宝杰新能源和湖北宝乾负极材料项目、宝方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国产线部分陆续投产,沥青基碳纤维的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实施中。

    未来,宝武碳业将重点发展新型炭材料,坚持全系沥青、全系焦、全系碳纤维发展路线,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全产业链发展。

    公司将持续发展全系针状焦、石墨电极和负极材料。

    此外,公司将建设原丝产能、完善碳纤维产业链,保持国内市场领先的份额,培育发展碳纤维产品及应用领域的功能性、高性能材料,解决“卡脖子”技术瓶颈。

    同时,公司将加大新技术研发力度,聚焦石墨烯、碳纳米管等前沿技术,拓展碳家族。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3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资产业务重组分析(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固定资产购置1,226.978,410.904,200.636,211.59无形资产购置14,752.71199.973,771.722,853.81在建工程支出84,604.93157,425.66136,581.58101,428.69合计100,584.61166,036.52144,553.93110,494.09报告期各期,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分别为110,494.09万元、144,553.93万元、166,036.52万元和100,584.61万元,主要为在建工程支出。

    上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新产品产线建设方面的支出,为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的必要领域。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未来两到三年,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投资计划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三)报告期内资产业务重组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之“(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说明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承诺及或有事项1、重要承诺事项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2020年2019年资本承诺—已签约但未拨备262,654.26107,754.89110,530.2295,610.55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4合计262,654.26107,754.89110,530.2295,610.552、或有事项无(三)其他重要事项1、企业年金计划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批复》(国资分配〔2008〕1268号)以及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关于明确企业年金企业缴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并于2009年度起委托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企业年金进行管理。

    根据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2019年7月12日出具的《关于中国宝武下属各级子公司实施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宝武字〔2019〕311号),该意见下发前已实施年金的单位,企业缴费比例可由职工本人缴费基数(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并封顶保底)的4%上调至6%;该意见下发后新实施年金的单位,企业缴费比例不超过4%。

    个人缴费按照企业缴费比例的1/4执行。

    根据现行年金政策规定,公司不再实施个人附加缴费比例。

    2、分部报告公司分部报告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分部信息”。

    3、租赁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176.432,392.43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176.25803.52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7,982.8113,870.39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38.92(四)重大担保、诉讼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涉及的重大诉讼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5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负债和重大期后事项。

    十五、盈利预测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6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0,000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

    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最终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询价情况予以确定。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备案环评批复投资总额拟使用募投资金额1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2108-440800-04-01-482256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23日出具湛环建[2022]19号《关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1,221.4421,221.442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112-621500-04-01-949328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新环承诺发[2022]7号《关于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330,657.29200,000.003补充流动资金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80,000.0080,000.00合计431,878.73301,221.44公司已完成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项目备案手续,“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约756.11亩,建设选址于甘肃省兰州新区秦川园区。

    项目建设区域土地现状为净地,地上不存在需要拆除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设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7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待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的,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的,超过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做到专款专用。

    (三)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不新增同业竞争,不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1、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贡献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

    “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是公司现有产业链的进一步下游延伸,是提升公司产品多样化、产品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重要举措。

    “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是公司现有产业链的进一步下游延伸。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扩大宝武碳业现有负极材料产能,符合公司做大、做优、做强碳基新材料的发展理念,有效助力下游新能源车及储能等行业发展,提升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以及产品品类的拓展,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适应行业快速发展。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82、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战略方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确保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顺利实施。

    3、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公司核心技术的积累,进而提升公司产品的创新、创造及创意性,在已有产业链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下游延伸,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一)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1、项目概述宝化湛江为本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计划通过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实现公司产品线的延伸,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苯酐4万吨及副产品高压蒸汽11.25万吨的年产能。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发挥规模效应,巩固行业地位的需要我国苯酐行业整体发展较为成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

    本项目使用以萘和邻二甲苯为混合原料,采用固定床氧化制苯酐,技术较为成熟。

    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年增4万吨苯酐及11.25万吨高压蒸汽的生产能力。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扩大生产能力,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巩固行业地位。

    (2)实现现有产品的下游延伸,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已在煤化工行业深耕多年,依托目前煤焦油深加工业务的制造体系、技术能力和客户基础,能够为苯酐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公司通过实施苯酐产业化项目有利于实现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的下游延伸,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苯酐业务的发展能够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与公司的煤焦油深加工业务形成协同效应。

    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以政策和市场为导向,将生产线向苯酐扩展延伸,构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9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体系和应用领域,扩大销售规模和产品供应能力,不断向多样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实现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1)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2020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提出将苯酐的出口退税率提升至13%。

    2021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要立足沿海石化产业带,逐步形成东西两翼地区产业链上游原材料向珠三角地区产业链下游精深加工供给,珠三角地区精细化工产品和化工新材料向东西两翼地区供给的循环体系。

    2021年3月,全国人大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2)下游应用领域发展良好苯酐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主要包括增塑剂、不饱和聚酯树脂、醇酸树脂等行业。

    下游领域整体发展平稳,苯酐行业也将稳定有序运行。

    其中,不饱和聚酯树脂与醇酸树脂两大产业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未来将成为推动苯酐行业的重要动力;邻苯类增塑剂目前仍然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未来依然是苯酐的重点消费领域。

    未来,随着建筑业、汽车工业等行业的快速发展,聚氯乙烯塑料制品以及不饱和聚酯树脂的需求将稳步增加,作为其中间化学品的苯酐发展前景良好。

    (3)公司具备必要的资源和能力公司在煤焦油深加工领域拥有多年生产、销售和管理经验,拥有完整的生产制造体系和较强的客户服务能力,为苯酐业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项目建设内容(1)4万吨/年苯酐生产装置4万吨/年苯酐生产装置建设主要包括氧化单元(包括:反应器、气体冷却器、切换冷凝器)、苯酐精制单元(包括:热处理、脱轻组分、产品精馏、重组分处理)、锅炉给水(包括:蒸汽和凝液系统)、装置中间罐组(包括:粗酐罐、精酐罐、邻二甲苯罐、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0液萘罐)、尾气催化及湿法脱硫系统。

    (2)辅助设施新建辅助设施主要包括循环水站。

    (3)储存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焦油成品槽区东侧新建罐区,其中包括新建一座1,000m3邻二甲苯原料罐和一座200m3精酐罐。

    5、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21,22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额比例1建设投资20,579.8996.98%1.1工程费用17,226.1581.17%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62.2112.07%1.3预备费用791.533.73%2铺底流动资金641.553.02%项目总投资21,221.44100.00%6、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本项目建设期21个月,包括初步设计编制、审查、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材料订货及采购、安装工程、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过程,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951.71万元。

    (二)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1、项目概述本项目在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建设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含焙烧)生产基地。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募集资金投向一期项目,一期总投资额为330,657.29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公辅设施,购置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万吨负极材料及10万吨石墨化(含焙烧)的生产能力。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负极材料产品产能,有利于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国家新能源产业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全球碳中和大背景下,新能源及新材料相关产业发展迅猛,结构性调整态势显现。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增长性,将带动上游电池及负极材料等需求快速提升。

    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公布,锂电行业整体政策利好。

    负极材料作为锂电池制造的重要元器件之一,已被纳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鼓励类行业。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不断深入势必将给负极材料行业带来重要发展契机。

    双碳战略下,国务院明确规划新能源车在2025年的占比要达到20%~30%,新能源车年复合增速要保持在40%以上,2021年1~5月份对比2019年增速,年平均增速已是47%左右。

    而乘用车双积分政策的有效落地,新能源积分比例逐年提升,积分价值显著增加,将加速推动汽车电动化进程,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油消耗量积分(CACF)要求逐年提高,促使越来越多的车企考虑新能源+混节能技术(HEV)双向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期。

    而伴随着汽车动力锂电池的需求量增长,负极材料行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前景。

    (2)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作为中国宝武碳基新材料战略发展的承载者,宝武碳业努力打造碳基新材料发展平台。

    以“成为中国新型炭材料行业的领先者”为愿景,宝武碳业已初步形成了“从沥青到沥青基碳纤维”、“从沥青到针状焦到负极材料”、“从沥青到针状焦到石墨电极”等三大炭材料规划方向,积极推动企业战略转型。

    发展负极材料产业符合中国宝武“一基五元”发展战略,也与宝武碳业碳基新材料规划方向一致。

    (3)产业链技术延伸发展的需要宝武碳业是国内较早进入针状焦行业的企业,历经十多年的研发、中试,最终突破了该产品生产中的关键工艺,在原有装置的基础上,通过增加预处理工序,经过中试成功生产,由此成为国内少数掌握针状焦关键工艺的企业。

    针状焦是生产负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之一。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针状焦技术和市场积累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至负极材料,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体系,实现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2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1)公司深厚的技术储备及全工序优势公司近年来重点引进各类具有负极材料研发及生产经验的专业人才。

    公司利用自产的负极材料前驱体(针状焦、沥青焦、煤沥青)的资源优势,已成功研发并完成多种产品的小试论证,部分产品已经通过相关认证。

    (2)下游应用领域发展良好负极材料的下游是锂离子电池,按其终端应用领域可分为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

    其中,消费电池主要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动力电池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储能电池主要用于移动基站电源、家庭储能和电网储能等。

    人造石墨体积膨胀小,且循环性能高,主要用于大容量的车用动力电池和倍率电池(扫地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等中高端消费领域。

    随着未来排放标准日益严格,锂离子电池行业将持续快速发展,作为锂离子电池核心材料的石墨负极材料的市场发展空间良好。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建设内容包括:年产5万吨负极材料及10万吨石墨化生产所需的生产厂房、仓库、办公、生活等配套设施,生产作业区主要包括空压制氮站、危险品仓库、成品及副产品仓库、原料预处理及粉碎作业区、碳化作业区、成品作业区、造粒作业区、石墨化厂房等,总建筑面积约274,000平方米,并购置先进的生产线及环保设施。

    5、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330,657.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额比例1建设投资305,751.8292.47%1.1工程费用271,184.7282.01%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191.939.43%1.3预备费用3,375.161.02%2建设期利息6,382.141.93%3铺底流动资金18,523.335.6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3项目总投资330,657.29100.00%6、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本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主要包括项目初步规划、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初步设计及审查、长周期供货设备调研、订货及招标、详细工程(施工图)设计、设备招标订货、设备制造加工、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员培训、生产准备、设备调试、联合试车运转等过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16,500.18万元。

    (三)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财务状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等,计划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8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足公司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后续巩固市场地位、拓展市场空间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该等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该等流动资金时,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科学预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方向、进度和数量,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

    三、募投项目环境保护本次募集资金建设投资项目“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和“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遵循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

    募集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对污染源及其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先进的环保治理与综合利用措施。

    通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外排污染物均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一)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场地废水主要为出入场地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在场区周围设置排水沟,将施工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4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湛江钢铁的生活污水管网,送湛江钢铁中央水处理单元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的污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燃油废气等。

    施工原材料中散状材料使用量较少,因此项目产生的粉尘量不大,项目的扬尘仅对施工周边的局部区域和运输沿线两侧产生一定影响。

    由于项目的施工区域位于湛江钢铁厂区内,周边无环境空气敏感点,运输主要依靠社会道路进行运输,因此项目的施工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大型的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排放量不大,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大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场地配有1.8m的硬质密闭围挡及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砂池,且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燃油废气会随着施工作业的完成而消失,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施工阶段的施工设备,如挖掘机、载重车、钻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等在使用过程中发出的噪声,以及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

    通过对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的影响,项目的施工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且施工噪声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备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外包装材料可收集后合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地点设垃圾桶进行收集,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1)废水污染防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5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净循环系统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

    项目净循环系统排污水经生产废水管网排至湛江钢铁中央水处理单元的常规处理系统,最终经统一处理后部分回用。

    余热锅炉排污水排至湛江钢铁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湛江钢铁中央水处理单元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生活污水经中央水处理单元统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厂区绿化,不排入外环境。

    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送湛江钢铁焦化单元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会用于全厂,不外排。

    因此,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地表水(近岸海域)产生污染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生产设备工艺尾气、储罐呼吸废气及装载废气收集后均进入尾气净化系统,采用催化氧化、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项目污染控制措施可行。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各类噪声源噪声级约为80dB(A)~90dB(A),针对各类声源的发声特征,分别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可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厂中厂,项目距离湛江钢铁厂界最近距离约260m,因此项目的噪声源经衰减后对湛江钢铁的厂界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萘蒸馏塔低萘馏份、苯酐精馏轻重组分馏份、废催化剂、脱硫灰渣、除尘灰以及生活垃圾。

    萘蒸馏塔低萘馏份、苯酐精馏轻重组分馏份、除尘灰均在宝化湛江内回收利用,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脱硫灰渣均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污染防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6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其次是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等燃油所产生的机动车尾气。

    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和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抑尘措施,项目在采取抑尘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间,由于作业人员的施工活动及生活,会产生一定量的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期施工车辆、机械设备清洗废水采取收集沉淀回用的措施后回用于再冲洗,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本项目噪声经过预测,在施工现场范围200m内,昼间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在采取施工期降噪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治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弃土弃石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可实现挖填方平衡,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含尘废气、反应釜加热废气、隧道窑废气、石墨化烟气、碳化废气以及无组织废气。

    含尘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外排。

    反应釜加热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车间设置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烟囱排放。

    隧道窑废气、石墨化烟气先经燃烧室进行燃烧,再输送至石墨化脱硫除尘系统进行集中处理,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7达标后排放。

    碳化废气先经燃烧室内进行燃烧,燃烧后的废气经冷却后进入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物料开袋、投料等环节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封闭、加强通风等措施。

    综上,项目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是负极系统循环冷却水排水、石墨化系统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厂区初期雨水。

    负极系统循环冷却水排水中主要含盐量较高,无其他污染物,可直接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石墨化循环冷却水排水、地面冲洗废水通过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厂区初期雨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的日常洗涤废水和粪便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无外排废水,本项目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为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对同类型项目噪声源的调查和类比,设备正常运行时噪声源强约为80dB(A)~100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振与减振、隔音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原料预处理及粉碎工序、物料分级、筛分工序,填充料预处理工序以及副产品解聚工序各除尘器收集粉尘,除磁工序产生的磁性物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产生的石膏、废弃坩埚、箱板、废弃电阻材料及保温材料;反应釜冷却后产生的焦油、废弃润滑油、废机油以及废分子筛、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统一处置。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8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正常工况下均可综合利用或外售,不能及时回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进行临时堆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分清运。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项目环保投入发行人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环保投入金额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环保投入资金1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1,860.002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5,294.40四、未来战略规划(一)发展战略2022-2027年规划期内,公司定位于立足焦油深加工优势产能、沿炭材料产业链延伸布局、聚焦发展碳基新材料、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力的高科技企业,致力于与钢铁业等协同耦合,为用户提供综合材料解决方案。

    公司将持续在碳家族高端新材料研发创新领域实现突破,做保障国家使命类炭材料供应的排头兵;公司致力于成为创新引领的高科技公司,成为高营收、高利润的行业龙头公司。

    公司将重点推进碳基新材料产业化发展,大力提升“一总部多基地”体系管控能力,通过技术引领、效益引领、规模引领,打造绿色精品智慧的新型炭材料产业,进一步提高战略新兴产业业务占公司业务比重,勇当原创技术的“策源地”、现代产业链的“链长”,重点突破关键材料的“卡脖子”问题,培育若干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实现战略目标,开创宝武碳业发展新格局。

    公司持续聚焦发展新型炭材料,发展“三全”系列产品,坚持全系沥青、全系针状焦、全系碳纤维发展路线,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全产业链发展。

    公司持续发展全系针状焦,巩固提高技术质量上的优势,为公司发展负极材料、石墨电极提供强有力的原料支撑;公司的负极材料业务将加快产能建设、市场开拓及前瞻性研发,实施垂直产业链与一体化布局;公司的石墨电极业务将建设全流程、智慧型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高端石墨电极和炭素新材料产品;公司的碳纤维业务将继续完善产业链、保持国内市场份额领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9先,并积极承担国家使命。

    PAN基碳纤维方面,公司坚持高科技做强、高市占做大、高效益做优,保持国内市场份额领先,做中国最具竞争力的碳纤维行业领军企业;碳纤维复材方面,公司将推进产业协同发展,成为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碳纤维复材供应商;沥青基碳纤维方面,以技术引领、产品突破,高性能和通用级产品实现产业化。

    (二)已采取措施及实施效果在中国宝武“先进材料业与钢铁主业协同耦合,为用户提供综合材料解决方案”战略指引下,宝武碳业坚持战略规划引领,聚焦碳基新材料,加快创新转型,初步建成炭材料产业发展平台。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2021年,宝武碳业以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新发展方针为指引,认真贯彻“全面对标找差,创建世界一流”管理主题,加强研发创新,聚焦发展碳基新材料,加快项目落地,延续负极材料、碳纤维、石墨电极等发展主线,重点打造了负极材料、PAN基碳纤维一体化等业务策划,宝杰新能源和湖北宝乾负极材料项目、宝方炭材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国产线部分陆续投产,沥青基碳纤维的自主研发及产业化正在实施中。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1、高科技引领以“突破炭材料领域关键技术、成为中国新型炭材料技术引领者”的目标为指引,公司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重要支撑,在碳基基础原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上全力攻坚,拓展炭材料品种,实现高质量、突破式发展,形成“研发一代、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布局。

    公司将致力于做好“卡脖子”技术攻关,推进沥青基高性能碳纤维实现产业化、高强度高模量PAN基碳纤维产业化,力争在硅碳石墨负极材料、石墨烯、碳纳米管等高端炭材料实现技术突破,同时在碳中和技术和产业路径方面实现突破。

    公司将推进高端碳基材料技术迭代,开展高容量和高循环比电池石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特种石墨制品、针状焦二代制备技术、特种炭黑制备技术的开发,同时开展碳碳复合材料、硅碳复合材料、碳/陶瓷复合材料等的研究工作。

    此外,公司将在前沿新材料方向、新基建基础材料方向以及新能源材料等方向持续开展研究工作。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02、绿色化发展公司积极推进绿色产业、绿色生产、绿色产品。

    依托技术研发引领,公司将加快碳基绿色新材料产业转型,构建上下游协同的低碳产业链,实现节能降耗、绿色生产,协同带动碳排放精细化管理。

    此外,公司将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绿色低碳核心技术,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3、智能化发展公司持续推进建设智能互联工厂、智慧运营决策系统和大数据中心,完成数字化转型,在智慧化与大数据方面实现四个“一律”,即控制室一律集中、运维一律远程、操作一律机器人、服务一律上线;“三跨”融合,建成跨产业及基地的大数据中心、跨空间形成突破、跨人机界面巨大进展,构建数智新生态,完善大制造基础体系、建成大技术服务体系。

    4、生态化发展公司坚持全系化发展,积极拓展新型炭材料业务领域。

    公司发展全系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解决“卡脖子”技术瓶颈:开展PAN基碳纤维原丝项目,保障碳纤维产业链安全,完善产业链、提升竞争力;加快沥青基碳纤维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进程。

    公司持续发展全系针状焦,为下游负极材料及石墨电极提供质量稳定、可持续性强的原料支撑。

    公司持续发展全系沥青,为下游碳纤维、负极材料及石墨电极提供质量过硬、定制化能力突出的原料支撑。

    此外,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丰富沥青品类,提升产业链附加值。

    5、人才培养公司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战略实现的根本,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建设与企业高速发展相匹配的高质量、高素质、高效率人才队伍。

    通过“效率赋能、队伍赋能、机制赋能”,公司劳动效率达到行业一流水平,人才梯队合理、储备充足,职业化能力大幅提升。

    公司拥有一支“内功硬、专业强、视野广”的骨干人才队伍及懂技术会创新、善操作能应变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新领域核心技术人才和专家数量有所突破;畅通管理、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和晋升的通道,加强“三有”文化建设,探索实施科研效益分享机制、股权激励机制、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等,实现薪酬分配效能大幅提升。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16、深化改革公司将继续健全经营机制、市场化经营和创新激励机制,并用足用好用活中长期激励工具。

    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推进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

    公司将持续完善市场化激励措施,推行超额利润分享和任期激励,吸引外部人才,培养激励各级管理人员努力成为有情怀、有办法、有担当的新时代企业家。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2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计划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生效及实施。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识,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回报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负责信息披露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联系电话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室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梁峰、张亚婷联系电话:021-26642266电子邮箱:bscc@baosteel.com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钢厂区纬三路化工办公楼(三)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生效及实施。

    该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董事与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责任、信息披露管理业务流程、信息披露业务管理要求等。

    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组织机构运行良好,经营管理规范,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措施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等规定,明确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及履行权利的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3序。

    其中,股东的权利包括: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的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完善股东投票机制发行人具有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等制度建立了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机制,对法定事项规定了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充分保证了股东权利。

    (六)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报送及披露信息,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公司将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一)现行股利分配政策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的主要股利分配政策如下: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4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7、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8、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根据《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未来发展的关系,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可行性,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在兼顾股东回报和企业发展的同时,保证股东长期利益最大化,从而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规划及具体方案。

    2、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5(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为:A、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C、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或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但董事会认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使用构成重大压力,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3)具体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6(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

    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7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30%;(4)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5、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1)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2)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如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3)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时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8权登记日之前,在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

    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其他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原有利润分配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发行后的具体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政策。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主要的股东投票机制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9(一)一般性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累积投票制度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说明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事项投票制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公司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关联股东的范围。

    关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决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表决,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后,由其他股东根据其所持表决权进行表决,并依据《公司章程(草案)》之规定通过相应的决议;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由股东大会主持人通知,并载入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因出席股东全部回避造成无法作出有效表决的,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0全体股东免于回避。

    (四)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五)网络投票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六)征集投票权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公开征集股东应持身份证明原件及被征集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被征集人的授权书参加股东大会。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重要承诺及约束措施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股份锁定的承诺、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等。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1(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1、直接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就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安排如下:(1)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2)减持数量:所持公司股份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法律、法规、规定。

    减持后本企业仍保持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

    (3)减持方式: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非公开转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3.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本企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将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22、间接控股股东承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本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本企业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四、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承诺公司股东马钢集团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锁定期满后,公司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数的25%。

    二、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安排如下:(1)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不包括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

    (2)减持数量:所持公司股份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法律、法规、规定。

    (3)减持方式: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非公开转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三、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3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本企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股东杭州探岳、杭州探和、杭州探原、杭州探实、杭州探觅、杭州探材、杭州探进、杭州探拓就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锁定期满后,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企业的股份每年可转让比例不得高于其个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离职后6个月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其通过本企业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如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企业同意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安排如下:(1)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2)减持数量: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法律、法规、规定。

    (3)减持方式: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非公开转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4.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4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本企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将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等分配收益,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万华化学、双百基金、交银投资、上海宝恒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承诺:“1.就本承诺人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前12个月内取得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承诺人承诺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前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或相关主体回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取得之日’指工商登记为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之日。

    2.如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承诺人同意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等分配收益,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中证投资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承诺:“1.就本承诺人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前12个月内取得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承诺人承诺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前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或相关主体回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取得之日’指工商登记为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之日。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52.如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承诺人同意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3.若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持有公司股票的公司董事林秀贞、徐同建、翁志华、非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李峻海、汪爱民、王立东、梁峰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同时,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4.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林秀贞、徐同建、翁志华、非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李峻海、汪爱民、王立东、梁峰需同时遵守员工持股计划中规定的相关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具体详见本节之“五、重要承诺及约束措施”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之“3、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承诺”所述。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6(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1、稳定股价的措施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健康稳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和中止条件1.预警条件: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启动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2)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相关责任主体本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本预案中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公司触及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按以下顺序依次开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7(一)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计划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如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公司应启动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1.公司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董事(除独立董事外)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3)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5)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

    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三)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8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份回购时,公司控股股东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3)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60%。

    (四)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如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控股股东增持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次或连续12个月用于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税前薪酬总和的50%;(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9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四、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一)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在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2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在公司回购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在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程序,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并在履行完必需的审批、备案和信息披露等法定程序后在30日内实施完毕。

    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控股股东增持的实施程序控股股东应在增持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方案(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控股股东自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30日内实施完毕。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0(四)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的实施程序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30日内实施完毕。

    五、关于相关当事人违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相关责任主体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如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尽快研究使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承诺为稳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之股价,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执行《关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2.如发行人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则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发行人将尽快研究使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13、直接控股股东承诺为稳定公司首发上市后之股价,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宝钢股份作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执行《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2.如本企业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则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企业将尽快研究使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稳定公司首发上市后之股价,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林秀贞、徐同建、胡中杰、汪开保、翁志华、张重阳和非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李峻海、汪爱民、王立东、梁峰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执行《关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义务。

    2.如本人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则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同意发行人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如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发行人及其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已就稳定股价事项出具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五、重要承诺及约束措施”之“(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发行人及其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已就欺诈发行上市事项出具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五、重要承诺及约束措施”之“(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2(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发行人向证券监管机构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发行人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保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2、直接控股股东承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发行人向证券监管机构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购回首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3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包括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发行人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保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3、间接控股股东承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宝武碳业向证券监管机构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宝武碳业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宝武碳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宝武碳业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宝武碳业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宝武碳业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保证宝武碳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宝武碳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宝武碳业本次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4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发行人承诺公司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制度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品与技术领先优势,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持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5划,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制定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但为保障发行人、全体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发行人承诺将积极推进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若发行人未能履行前述承诺,发行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直接控股股东承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2.本企业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3.本企业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企业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企业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企业将尽责促使由发行人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6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6.本企业将尽责促使发行人未来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条件;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的,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和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如果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监管措施;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间接控股股东承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的,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和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如果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有权机关裁定或判定由本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本企业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做出解释并道歉;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监管措施;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全体董事林秀贞、徐同建、胡中杰、汪开保、翁志华、张重阳、毛新平、夏大慰、颜延和非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李峻海、汪爱民、王立东、梁峰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2.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73.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6.本人将尽责促使发行人未来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条件;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和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如果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监管措施;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发行人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发行人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具体安排。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及规划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若发行人未能执行的,发行人承诺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1.发行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发行人未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导致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发行人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8(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发行人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发行人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且发行人将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2、直接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分红(如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间接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9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宝武碳业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武碳业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津贴(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完毕时为止。

    ”(八)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公司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公开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直接控股股东承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果本企业未履行公开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03、间接控股股东承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果本企业未履行公开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承诺公司股东马钢集团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本公司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予以确定。

    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5)如本公司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6)在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1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公司股东杭州探岳、杭州探和、杭州探原、杭州探实、杭州探觅、杭州探材、杭州探进、杭州探拓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果本企业未履行公开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股东万华化学、双百基金、中证投资、上海宝恒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果本企业未履行公开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股东交银投资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果本企业未履行公开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有权机关裁定或判定由本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导致有权机关裁定或判定由本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2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果本人未履行公开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直接控股股东承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对避免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宝武碳业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获得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存在或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宝武碳业,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宝武碳业做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答复,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宝武碳业或其下属企业。

    3.本公司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宝武碳业构成同业竞争,若未来发现上述情形将对宝武碳业构成同业竞争,以及若证券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从事的业务与宝武碳业或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业务剥离、调整业务模式、平台迁移/合并后关停、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设立合资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予以解决,最终以达到对宝武碳业不构成同业竞争之要求。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34.本公司承诺不以宝武碳业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宝武碳业其他股东的权益。

    5.本承诺函自出具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公司不再是宝武碳业的控股股东;(2)宝武碳业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宝武碳业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宝武碳业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间接控股股东承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对避免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1)中国宝武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钢铁生产制造与销售业务为主,致力于构建在钢铁生产、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服务转型、效益优异等五方面的引领优势,打造以绿色精品钢铁产业为基础,新材料、智慧服务、资源与环境、产业园区和产业金融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宝武碳业是中国宝武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中国宝武下属企业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化工’)从事苯类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与宝武碳业存在同业竞争;马钢化工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福马’)拟从事焦油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山西福马的生产加工装置处于建设期且尚未投产,投产后将与宝武碳业构成同业竞争。

    前述中国宝武下属企业与宝武碳业之间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前述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情形均对宝武碳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集团’)下属子公司。

    2019年,中国宝武与马钢集团联合重组后,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成为中国宝武下属企业,该次收购导致了上述同业竞争。

    中国宝武收购马钢集团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服务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钢铁企业集团的关键措施。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4马钢化工是马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是上市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股份’)的参股子公司。

    未来,在保障宝钢股份、宝武碳业、马钢集团和马钢股份各方利益的前提下,中国宝武将尽最大努力促成宝武碳业以收购股权或资产等合适的形式解决前述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在解决前述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情形之前,中国宝武将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确保马钢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福马不因前述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事项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措施如下:A、维持现有的业务模式、产能规模不变,不主动谋求宝武碳业既有的客户及市场;B、不与宝武碳业在客户、供应商、资金流等方面新增交叉;C、未来不会增加对苯类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的投入;同时,自山西福马全线投产起,不会再增加对焦油精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的投入。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中国宝武下属企业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山西钢科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钢科’)存在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其中,山西钢科主营业务为PAN基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和服务在应用领域、功能定位及工艺技术等方面与宝武碳业同类业务存在较大差异,且山西钢科主要客户与宝武碳业主要客户没有重叠,因此,山西钢科与宝武碳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此外,太钢集团投资建设了碳纤维项目,该项目主要产品为碳纤维材料。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该项目仍处在试生产阶段。

    太钢集团该项目的相关产品可用于宝武碳业目前碳纤维产品的应用领域,即民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等领域,存在应用领域重合的情形。

    因此,太钢集团投资建设的前述项目与宝武碳业构成潜在同业竞争,但对宝武碳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0年,中国宝武与太钢集团联合重组后,太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成为中国宝武的下属企业,该次收购导致了上述潜在同业竞争。

    中国宝武收购太钢集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我国钢铁行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服务国家加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集团的关键措施。

    未来,在保障宝钢股份、宝武碳业和太钢集团各方利益的前提下,中国宝武将按照‘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战略布局安排,加快推进宝武碳业与同类业务的整合融合。

    在解决前述潜在同业竞争情形之前,中国宝武将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确保太钢集团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5不因前述潜在同业竞争事项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措施如下:A、维持现有的业务模式不变,不主动谋求宝武碳业既有的客户及市场;B、不与宝武碳业在客户、供应商、资金流等方面新增交叉;C、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太钢集团已建的前述项目外,未来原则上不会增加与宝武碳业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投入。

    如拟增加相关投入,太钢集团将提前通知宝武碳业,并共同协商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方案措施,以保障宝武碳业的核心利益。

    (4)除上述马钢化工、山西福马和太钢集团以外,中国宝武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宝武碳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宝武碳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宝武碳业系中国宝武炭材料产业的整合平台中国宝武将原则以宝武碳业作为整合平台公司,推动本公司炭材料产业整合。

    同时,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获得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宝武碳业。

    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宝武碳业做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答复,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优先提供给宝武碳业或其下属企业。

    3.中国宝武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中国宝武在未来经营中(包括实施钢铁业联合重组等)将积极推动避免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若未来发现存在对宝武碳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若证券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从事的业务与宝武碳业或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业务剥离、调整业务模式、平台迁移或合并后关停、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设立合资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予以解决,以最终达到对宝武碳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之要求。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64.中国宝武将不会违规干预宝武碳业经营活动本着保护宝武碳业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中国宝武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单位,不会利用股权控制地位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者地位,做出不利于宝武碳业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

    中国宝武充分尊重宝武碳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中国宝武将不会违规干预宝武碳业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5.责任承担中国宝武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及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其他本承诺函自出具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中国宝武不再是宝武碳业的间接控股股东;(2)宝武碳业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宝武碳业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7.‘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十)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直接控股股东承诺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规范宝钢股份、宝钢股份控制的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对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1.在不对宝钢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及关联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宝武碳业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关联企业将与宝武碳业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允定价的原则实施。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73.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方回避表决等义务,履行关联交易的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宝钢股份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宝武碳业经营管理活动、不非法侵占宝武碳业利益。

    5.本企业保证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宝武碳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6.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宝武碳业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及产生的法律责任。

    7.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宝武碳业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2、间接控股股东承诺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规范中国宝武、中国宝武控制的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对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1.在不对本企业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及关联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宝武碳业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关联企业将与宝武碳业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允定价的原则实施。

    3.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方回避表决等义务,履行关联交易的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本企业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宝武碳业经营管理活动、不非法侵占宝武碳业利益。

    5.本企业保证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宝武碳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6.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宝武碳业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及产生的法律责任。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87.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宝武碳业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十一)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1、直接控股股东承诺为规范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直接控股股东宝钢股份作出如下承诺:“1.本企业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地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情形。

    2.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限制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并按照发行人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约定,严格履行批准程序。

    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滥用控股股东的权利侵占发行人的资金、资产。

    4.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产生的法律责任。

    ”2、间接控股股东承诺为规范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在作为宝武碳业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地占用宝武碳业的资金、资产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宝武碳业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限制占用宝武碳业资金、资产;并按照宝武碳业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约定,严格履行批准程序。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滥用控股股东的权利侵占宝武碳业的资金、资产。

    4.本公司同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宝武碳业及其下属企业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9(十二)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发行人出具《关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主要承诺内容如下:“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

    4.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4165%股份。

    同时,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5.除上述情况以及可能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与发行人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6.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7.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8.本公司不存在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前述“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12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0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一、重大合同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的框架协议或金额的业务合同或订单、或其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一)采购合同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合同履行情况2022年1-6月1宝钢股份焦油和粗苯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1.01.01-2023.12.31正在履行能源介质每月按各能源介质实际使用量结算2020.01.01-2022.12.31正在履行2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碳纤维原丝5,953.502022.05.30-2022.07.31履行完毕3湛江钢铁焦油、粗苯、硫酸铵、工业硫磺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0.10.01-2025.09.30正在履行4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煤焦油框架协议,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5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油、粗苯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1.01.01-2023.12.31正在履行能源介质每月按各能源介质实际使用量结算2022.01.01-2024.12.31正在履行2021年度1宝钢股份焦油和粗苯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1.01.01-2023.12.31正在履行2能源介质每月按各能源介质实际使用量结算2020.01.01-2022.12.31正在履行3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碳纤维原丝8,100.002021.01.01-2021.3.31履行完毕4梅钢公司焦油、粗苯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1.01.01-2023.12.31正在履行5能源介质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18.01.01-2021.12.31履行完毕6湛江钢铁焦油、粗苯、硫酸铵、工业硫磺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0.10.01-2025.09.30正在履行7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焦油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1.01.01-2021.12.31履行完毕2020年度1宝钢股份能源介质每月按各能源介质实际使用量结算2020.01.01-2022.12.31正在履行2浙江舟山佰润石油混合二甲苯1,150.002020.03.10履行完毕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1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合同履行情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梅钢公司能源介质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18.01.01-2021.12.31履行完毕4湛江钢铁焦油、粗苯、硫酸铵、工业硫磺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0.10.01-2025.09.30正在履行5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煤焦油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0.01.01-2020.12.31履行完毕2019年度1宝钢股份能源介质每月按各能源介质实际使用量结算2019.02.01-2019.12.31履行完毕2靖江市汇和新能源有限公司甲醇2,259.002019.12.30履行完毕3梅钢公司能源介质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18.01.01-2021.12.31履行完毕4湛江钢铁焦油、粗苯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12.06.13-2027.06.12正在履行5浙江舟山佰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混合芳烃1,456.002019.04.09履行完毕(二)销售合同序号客户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合同履行情况2022年1-6月1宝钢股份焦炉煤气净化服务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0.01.01-2022.12.31正在履行2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2.02.22-2022.12.31正在履行3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加氢苯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4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改质沥青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5旭阳营销有限公司纯苯产品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2021年度1宝钢股份焦炉煤气净化服务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0.01.01-2022.12.31正在履行2上海中昕鸿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石油混合二甲苯2,312.002021.11.01履行完毕3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纯苯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1.12.31履行完毕4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37,500.002021.01.01-2021.12.31履行完毕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2序号客户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合同履行情况5上海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炭黑油框架协议,按照磅单数量结算2021.01.11-2021.12.31履行完毕2020年度1宝钢股份焦炉煤气净化服务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0.01.01-2022.12.31正在履行2上海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混合芳烃1,332.502020.01.07履行完毕3江阴市川江化工有限公司甲醇2,267.03202019.12.31-2020.01.16履行完毕4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纯苯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19.12.31-2020.12.31履行完毕5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加氢苯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20.01.01-2020.12.31履行完毕2019年度1宝钢股份能源介质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19.02.01-2019.12.31履行完毕2江阴市川江化工有限公司甲醇2,010.452019.10.24-2019.11.22履行完毕3上海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混合芳烃1,549.802019.06.26履行完毕4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纯苯框架协议,按月结算2019.01.07-2019.12.31履行完毕5宝钢新加坡有限公司炭黑191.3680万美元2018.12.19履行完毕(三)授信合同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主要授信合同情况如下:序号合同编号/名称受信人授信人授信额度(万元)授信种类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保证人1《评级授信证明》新疆宝鑫新疆呼图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贷款等2022.04.08-2023.04.07抵押、质押、保证新疆宝鑫、袁康入2重九综22034综合授信协议重庆宝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15,000.00银行承兑汇票2022.05.13-2023.05.13--3Z2205BA15640036兰州宝航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53.03银行承兑汇票2022.05.20-2022.11.20保证金质押兰州宝航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3甘肃省分行4Z2206BA15662859兰州宝航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7,936.08银行承兑汇票2022.06.14-2022.12.14保证金质押兰州宝航5HBBQ202205110001湖北宝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9409.48固定资产贷款2022.05.11-2027.05.11在建工程抵押湖北宝乾(四)借款合同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主要借款合同情况如下:序号借款合同号借款方合同金额(万元)年利率(%)借款日还款日1HIZ220610000LDZJ2021N006吉林宝旌10,000.00浮动利率2021.12.162023.12.152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营支行2019年公司借字第3号吉林宝旌20,000.00年利率7.125%上浮50%2019.03.282024.03.273JK201901001吉林宝旌15,000.008.502019.01.082023.01.0642021年西中银借字第013号宝方炭材60,000.00浮动利率2021.06.302028.06.205HTZ620390000GDZC202100002宝方炭材70,000.00浮动利率2021.06.242030.10.246HETO22800000720210500000075宝方炭材60,000.00浮动利率2021.06.282030.06.277HTZ150720000GDZC202000006宝化万辰25,695.46浮动利率2020.07.292025.06.298HTZ620390000LDZJ2022N007宝方炭材20,000.00浮动利率2022.05.122024.05.129HTZ150720000GDZC202100001宝杰新能源16,000.00浮动利率2021.03.082026.02.081085082022280101浙江宝旌7,100.00固定利率2022.04.242023.04.2111HTZ440680000LDZJ2022N00U宝化湛江8,000.00固定利率2022.05.232023.05.22(五)融资租赁合同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主要融资租赁合同情况如下: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4序号合同编号承租人出租人租赁物件转让价款(万元)租金总额(万元)年利率(%)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期限担保方式保证人1九银租赁{2018}回字002号吉林宝旌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17,381.45浮动利率5.72018.04.20-2023.04.20连带责任保证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精功集团有限公司2CC30HZ2109083016吉林宝旌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5,000.0015,000.00浮动利率2021.09.13-2024.09.12--3CC30HZ2107282904吉林宝旌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5,000.0015,000.00浮动利率2021.08.10--4CC30HZ2204273380宝旌复材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000.005,000.00浮动利率2022.06.22-2023.12.22--(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主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情况如下:序号合同编号发包方承包方合同价款(万元)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合同工期120SG002475宝武碳业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10,718.33本部煤气精制净化系统环保达标改造宝山厂区2020.12.20-2022.09.212BGDM0020120001宝武碳业湛江钢铁以双方签订的化产工程项目合同价格为准以社会配套方式建设宝钢湛江钢铁项目化产工程宝钢湛江钢铁基地化产工程区域2012.06.13-2027.06.123BGDM0020200018宝化湛江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价格为准以社会配套方式建设宝钢湛江钢铁三高炉系统项目化产工程合作框架协议宝钢湛江钢铁基地化产工程区域2020.06.29-2035.06.28422SG000264宝化湛江、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5,789.70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湛江东海岛2022.03.05-2023.04.305BH-SG-2022001兰州宝航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51,380.22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负极区域建筑和安装工程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2022.03.22-2024.07.2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56BH-SG-2022002兰州宝航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48,939.00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石墨化区域建筑和安装工程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2022.03.15-2024.05.067BH-SG-2022003兰州宝航武汉武钢绿色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16,889.89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厂前区及公辅区域建筑和安装工程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2022.03.15-2024.06.308BGEGAF002022006浙江宝万宝钢钢构有限公司7,753.65绍兴柯桥原丝项目(一期)施工第一标段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05.30-2022.12.31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导致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合同正常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二、对外担保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情况如下:序号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涉案金额诉讼请求诉讼进程1甘肃恒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分公司宝方炭材买卖合同纠纷9,928,363.77元1、被告向原告支付截止2022年5月18日的混凝土货款本金共计9,103,370.23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截止2022年5月18日的贴息费用66,681.64元;3、被告向原告退还代付的税款361,299.08元;4、被告向原告支付截止2022年5月18日的逾期付款利息397,013元,并支付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函费等全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12月12日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1、被告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分公司向原告甘肃恒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6序号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涉案金额诉讼请求诉讼进程费用支付尚欠货款本金8,655,510.23元;2、被告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分公司向原告甘肃恒利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10万元;3、驳回原告甘肃恒利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原被告双方均已提出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二审尚未开庭审理除上述案件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或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宝钢股份存在1项尚未了结的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宝钢股份2021年10月19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以下称“日本制铁”)10月14日宣布,因宝钢股份违反日本制铁电磁钢板相关专利,生产电磁钢板供应丰田汽车用于电动汽车制造,已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宝钢股份和丰田汽车,要求两家企业分别给予200亿日元的损害赔偿。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7根据宝钢股份2022年8月18日披露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日本制铁称宝钢股份向丰田汽车供应的电磁钢板侵犯其三件专利,针对三件专利分别进行了起诉,三起案件均要求宝钢股份向日本制铁株式会社支付204亿2,964万日元、以及其中7亿9,618万日元所对应的从2020年4月1日至付清为止年息5分比例的金额及其中196亿3,346万日元所对应的从2021年9月1日至付清为止年息3分比例的金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钢股份已收到日本制铁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针对宝钢股份提起的三起诉讼案件的法院传票、起诉状等相关材料,该三起案件均尚在进行中。

    宝钢股份公告称,针对日本制铁提起的专利诉讼,宝钢股份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将积极应诉。

    三起案件不会对宝钢股份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鉴于三起案件尚在进行中,相关案件对宝钢股份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和仲裁。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行政处罚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8第十二节声明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林秀贞徐同建胡中杰汪开保翁志华张重阳毛新平夏大慰颜延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9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0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1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2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胡达新张玉宾徐琳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徐同建李峻海汪爱民王立东梁峰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邹继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5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陈德荣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6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保荐代表人:张干黄凯项目协办人:钱文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7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8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杨明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保荐代表人:孔珊珊张志孟项目协办人:梁逸文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0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二)本人已认真阅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刘加海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1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二)本人已认真阅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熊伟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2四、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李源王浚哲邹孟霖吴晓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3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民武廷栋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毛鞍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4六、验资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民武廷栋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毛鞍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5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6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7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康良汪毅劼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梅惠民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年月日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8第十三节附件一、备查文件目录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一)发行保荐书;(二)上市保荐书;(三)法律意见书;(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五)公司章程(草案);(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一)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二)查阅地点及联系方式发行人: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1800号查询电话:021-26642266;邮编:201999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9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查询电话:010-60838814;传真:010-60836960;邮编:100026 本次发行概况 声明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股票安排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三、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 四、宝钢股份分拆宝武碳业上市符合《分拆规则(试行)》的各项规定 (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三年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六亿元(净利润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依据) (四)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1、净利润指标 2、净资产指标 (五)上市公司不存在以下不得分拆的情形: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上市公司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或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股份,合计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百分之十,但董... (六)上市公司所属子公司不存在以下不得分拆的情形:主要业务或资产是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但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子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除外;主要业务或资产是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主要业务或资产是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主要业务或资产;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股份,合计超过该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通过该上市公司间接持有的除外 (七)上市公司分拆应当就以下事项作出充分说明并披露: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分拆到境外上市的,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1、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 2、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分拆到境外上市的,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 4、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5、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导致的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二)原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三)安全生产风险 (四)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五)行业监管及国家产业政策风险 (六)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目录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概览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五、发行人所属行业领域符合创业板定位的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二)公司业务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焦油精制产品 2、苯类精制产品 3、碳基新材料 (三)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循环经济战略 3、公司主营业务符合“碳中和、碳达峰”国家战略目标 4、数字化转型实现先进材料先进制造 (四)公司所处产业链、连续生产工序所涉产品的可销售性、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竞争地位及技术先进性的整体情况 1、公司细分行业上游及主营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情况 2、公司连续生产工序所涉产品的可销售性情况 3、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竞争地位及技术先进性的整体情况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八、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资及验资复核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六)中信证券(主承销商)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七)中信证券(主承销商)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第四节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波动导致的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二)原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三)市场竞争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一)安全生产风险 (二)无法进行持续创新的风险 (三)专业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四)新产品或新业务的开发风险 (五)经营资质申请和续期的风险 (六)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的风险 (七)与反垄断监管有关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存货减值风险 (三)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风险 (四)关联采购占比较高的风险 (五)固定资产升级改造投入风险 四、政策风险 (一)行业监管及国家产业政策风险 (二)环保风险 五、公司治理风险 (一)控股股东控制和对控股股东依赖的风险 六、募投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七、发行风险 (一)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公司的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二)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21年1月,增资 2、2021年6月,股份公司设立暨减资 3、2021年8月,增资 (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同一控制下业务重组 2、非同一控制下资产重组 3、报告期内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四、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一)分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 1、兰州宝航 2、宝化湛江 3、宝化国际 4、宝化万辰 5、苏州宝化 6、湖北宝乾 7、浙江宝万 8、宝方炭材 9、宝杰新能源 10、包头宝楷 11、武汉宝聚 12、新疆宝鑫 13、重庆宝丞 14、浙江宝旌 15、宝旌复材 16、吉林宝旌 17、复材技研 18、贵阳炭黑 19、达州炭黑 (三)参股公司 1、达兴宝化 2、化工宝 3、宝武水务 4、乌海黄河亿腾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注销的子公司 1、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的子公司 2、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2、实际控制人情况 3、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的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1、马钢集团 2、员工持股平台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及全部股东持股情况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四)发行人股份中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份情况 2、外资股份情况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1、万华化学 2、双百基金 3、中证投资 4、交银投资 5、上海宝恒 6、员工持股平台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持股比例 (七)现有境内股东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八)发行人股东人数穿透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二)监事会成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 (四)其他核心人员 1、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依据 2、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签订协议情况 (二)重要承诺情况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化 (二)监事会成员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四)其他核心人员的变化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动原因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二)间接持股情况 (三)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 (二)所履行的程序 (三)薪酬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四)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背景和过程 (二)员工持股方案的主要内容 1、员工范围 2、认购资金来源 3、股权管理 4、合伙人会议及员工持股管理机构 5、入股价格 6、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 (三)员工持股情况 (四)员工持股平台 1、杭州探岳 2、杭州探实 3、杭州探原 4、杭州探进 5、杭州探和 6、杭州探材 7、杭州探觅 8、杭州探拓 9、杭州探峰 (五)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六)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十四、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二)员工结构情况 1、员工专业构成 2、员工学历构成 3、员工年龄构成 (三)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愿景和使命 (二)公司主营业务 (三)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1、焦油精制产品 2、苯类精制产品 3、碳基新材料 4、焦炉煤气净化服务 (四)公司营业收入构成 (五)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2、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4、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5、发行人业务及其模式的独特性、创新内容及持续创新机制 (六)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七)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措施 2、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3、公司报告期内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情况 4、发行人已建、在建项目和募投项目取得环保部门相关审批文件的情况 5、排污许可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环保、安全处罚及整改情况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行业发展现状 1、焦炉煤气净化服务 2、焦油深加工 3、苯类加工 4、碳基新材料 (三)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的特点 1、焦炉煤气净化 2、焦油深加工 3、苯类加工 4、碳基新材料 (四)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焦炉煤气净化服务 2、焦油深加工 3、苯类加工 4、碳基新材料 (五)行业进入的主要壁垒 1、焦炉煤气净化 2、焦油深加工 3、苯类加工 4、碳基新材料 (六)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行业未来面临的机遇 2、行业未来面临的挑战 三、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二)公司业务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焦油精制产品 2、苯类精制产品 3、碳基新材料 (三)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循环经济战略 3、公司主营业务符合“碳中和、碳达峰”国家战略目标 4、数字化转型实现先进材料先进制造 (四)公司所处产业链、连续生产工序所涉产品的可销售性、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竞争地位及技术先进性的整体情况 1、公司细分行业上游及主营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情况 2、公司连续生产工序所涉产品的可销售性情况 3、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竞争地位及技术先进性的整体情况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所处市场地位 1、焦油深加工 2、苯类加工 3、碳基新材料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 2、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特点 (四)竞争优势 1、产业链优势 2、研发优势 3、产品升级优势 4、团队优势 (五)竞争劣势 五、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及服务的产能及产量情况 1、焦油精制产品 2、苯类精制产品 3、碳基新材料 4、焦炉煤气净化服务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收入情况 1、报告期内按产品划分的收入情况 2、报告期内按地区划分的收入情况 (三)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客户群体 (四)销售价格的总体变动情况 (五)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六)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 (七)报告期内客户平均销售规模及报告期内的新增、退出情况和原因,新增客户的同类产品售价、毛利率、信用期限、结算模式与旧客户之间的差异情况 1、按照销售金额分层披露报告期内客户平均销售规模 2、按照销售金额分层披露报告期内的客户新增、退出情况和原因 3、新增客户的同类产品售价、毛利率、信用期限、结算模式与旧客户之间的差异情况 六、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报告期内按业务分类的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二)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量和采购价格情况 (三)公司的主要能源采购量和采购价格情况 (四)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六)公司的外协加工情况 七、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合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合的情况 八、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经营资质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公司固定资产 2、公司自有房屋 3、固定资产租赁情况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2、商标 3、专利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5、域名证书 (三)主要经营资质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业务资质和证照 3、进出口相关资质证书 4、排污许可证 5、排水许可证 九、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十、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1、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 2、公司的核心技术具体情况 3、公司核心技术所申请的专利及保护措施 4、公司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5、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6、公司的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和贡献 7、核心技术产品及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二)研发部门情况 (三)研发人员情况 (四)研发机制 (五)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 (六)公司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 2、技术创新的安排 十一、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一)公司境外业务发展情况 (二)海外子公司情况 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2、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股东大会的职权 4、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5、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2、董事会的构成 3、董事会的职权 4、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5、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2、监事会的构成 3、监事会的职权 4、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5、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的设置情况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2、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2、审计委员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提名委员会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一)资产完整 (二)人员独立 (三)财务独立 (四)机构独立 (五)业务独立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1、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但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2、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且构成潜在同业竞争或同业竞争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二)同业竞争相关承诺 1、中国宝武 2、宝钢股份 3、太钢集团 4、马钢集团 5、宝武碳业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宝武碳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直接或间接持有宝武碳业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 8、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9、其他关联方 10、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方 11、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曾经的主要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览 2、经常性关联交易 3、偶发性关联交易 4、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三)关联交易决策机制及其运行情况 1、关联交易内部决策机制 2、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3、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一、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利润表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二)关键审计事项 三、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一)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二)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三)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四)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五)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遵循会计准则的声明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2、遵循会计准则的声明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 1、合并报表范围 2、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情况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二)记账本位币 (三)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四)合并财务报表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六)外币业务 (七)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4、金融工具减值 5、金融资产转移 (八)存货 (九)长期股权投资 (十)投资性房地产 (十一)固定资产 (十二)在建工程 (十三)借款费用 (十四)使用权资产(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十五)无形资产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十七)资产减值 (十八)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十九)租赁负债(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二十)预计负债 (二十一)股份支付 (二十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销售商品合同 2、提供加工服务合同 3、可变对价 4、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二十三)收入(适用于2019年度) 1、销售商品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二十四)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自2020年1月1日适用) (二十五)政府补助 (二十六)所得税 (二十七)租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1、租赁的识别 2、租赁期的评估 3、作为承租人 4、作为出租人 5、售后租回交易 (二十八)租赁(适用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 1、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2、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3、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 (二十九)利润分配 (三十)安全生产费 (三十一)公允价值计量 (三十二)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判断 2、估计的不确定性 (三十三)会计政策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2、新收入准则 3、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4、新租赁准则 5、《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三十四)主要会计差错更正 1、2019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影响及原因 2、2020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影响及原因 六、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七、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二)报告期内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税收优惠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八、分部信息 (一)经营分部 (二)其他信息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构成分析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布分析 4、主营业务按季节性分析 5、第三方回款情况 6、互联网(线上)销售业务 (二)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2、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分类构成分析 3、主营业务成本明细情况 4、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5、成本核算的方法和流程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情况 2、毛利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 3、毛利率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 4、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5、各细分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6、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 (四)期间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 2、管理费用 3、研发费用 4、财务费用 (五)其他收益 (六)投资收益 (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八)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九)资产处置收益 (十)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支出 (十一)税费支出 1、公司实际缴纳税款情况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3、税金及附加 4、预期未来面临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十一、资产状况分析 (一)资产总体变动及构成分析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 1、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主要构成 (2)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3)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 (4)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 (5)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6)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 (7)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 4、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5、预付款项 6、其他应收款 7、存货 (1)存货构成及变动分析 (2)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 (3)存货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其他流动资产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 1、长期应收款 2、长期股权投资 3、固定资产 4、在建工程 5、使用权资产 6、无形资产 7、商誉 8、长期待摊费用 9、递延所得税资产 10、投资性房地产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总体构成及变动分析 2、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4、或有债项 (二)所有者权益情况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2、未来需偿还的负债及利息与偿债能力分析 (四)营运能力分析 (五)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六)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七)报告期末资本性支出计划情况 (八)流动性变化、风险趋势及具体应对措施 (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1、持续经营能力方面存在的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2、从行业角度,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4、管理层自我评判的依据 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资产业务重组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三)报告期内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1、企业年金计划 2、分部报告 3、租赁 (四)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十五、盈利预测 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三)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不新增同业竞争,不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1、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贡献 2、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3、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 1、项目概述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项目建设内容 5、项目投资估算 6、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 (二)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 1、项目概述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项目建设内容 5、项目投资估算 6、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 (三)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投项目环境保护 (一)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二)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环保投入 四、未来战略规划 (一)发展战略 (二)已采取措施及实施效果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高科技引领 2、绿色化发展 3、智能化发展 4、生态化发展 5、人才培养 6、深化改革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计划 (二)负责信息披露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三)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措施 (五)完善股东投票机制 (六)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2、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3、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4、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5、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6、其他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一般性规定 (二)累积投票制度 (三)关联交易事项投票制度 (四)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五)网络投票 (六)征集投票权 五、重要承诺及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直接控股股东承诺 2、间接控股股东承诺 3、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承诺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稳定股价的措施 2、发行人承诺 3、直接控股股东承诺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2、直接控股股东承诺 3、间接控股股东承诺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2、直接控股股东承诺 3、间接控股股东承诺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2、直接控股股东承诺 3、间接控股股东承诺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八)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2、直接控股股东承诺 3、间接控股股东承诺 4、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承诺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九)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直接控股股东承诺 2、间接控股股东承诺 (十)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直接控股股东承诺 2、间接控股股东承诺 (十一)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直接控股股东承诺 2、间接控股股东承诺 (十二)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采购合同 (二)销售合同 (三)授信合同 (四)借款合同 (五)融资租赁合同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对外担保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行政处罚事项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 第十二节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六、验资机构声明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第十三节附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二、备查文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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