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三十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3. 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全体独立董事分析讨论,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取消为控股股东。
4. 提供担保的议案1、公司本次取消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合理安排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降低财务风险,且。
5. 截至目前担保行为尚未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
6. 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7. 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取消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毕晓方、李文强、李晓龙、冯世凯2023年3月22。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