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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线上线下: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3-05-19 20:29:3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3442) 用户喜爱度:等级978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线上线下: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1证券代码:300959证券简称:线上线下公告编号:2023-021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8-C1-12楼会议室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坤先生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 (二)会议出席情况1.会议总体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2,828,504股,2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5356%。

    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所持股份42,824,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53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所持股份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6%。

    8.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0.0046%。

    9.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11.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42,826,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648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1.35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4.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42,826,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648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3份的51.35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6.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42,826,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648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1.35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826,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648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1.35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826,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648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1.35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826,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648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4份的51.35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826,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648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1.35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大鹏、唐诗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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