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ECHealthcare醫思健康(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138)授出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茲提述醫思健康(「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二零二四年二月六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收購新亞額外權益,其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一項主要交易,以及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該等公告」)。
3.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4. 本公司仍在編製通函,特別是新亞的財務報表,包括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追加期間。
5. 新獲委任核數師需要更多時間完成審核程序,具體而言包括審閱若干資產的交易價格分攤的支持文件及取得相關確認。
6. 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聯交所向本公司授出豁免,前提為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五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該通函。
7. 倘本公司情況有變,聯交所或會撤回或更改豁免。
8. 承董事會命醫思健康公司秘書蕭鎮邦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鄧志輝先生、呂聯煒先生及李向榮先生;非執行董事為陸韵晟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馬清楠先生、陸東先生及區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