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股份代號:01456)(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海外監管公告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3. 如下公告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僅供參閱。
4. 特此公告。
5. 承董事會命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葛小波中國江蘇省無錫市2024年5月14日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葛小波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華偉榮先生、周衛平先生、吳衛華先生、李梭女士及劉海林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吳星宇先生、朱賀華先生及高偉先生。
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接受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7.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8.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9.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10.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财务顾问主办人:刘雪肖闻逸李骏周济张延鹏孔乐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