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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珠海中富: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日期:2024-05-15 17:26:5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7981) 用户喜爱度:等级968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珠海中富: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59证券简称:珠海中富公告编号:2024-035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3.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4.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9.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0.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7.出席对象:(1)截止202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1. (3)公司聘请的律师。

    12.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5楼本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00《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报告摘要》√4.00《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8.00《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二)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13. 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4. 特别说明事项: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15.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16.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方式:1、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代码卡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14:00至14:30(三)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5楼本公司会议室大会签到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

    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0-88909032;传真:020-88909032联系人:姜珺、赵楚耿六、备查文件(一)、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决议;(二)、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2023年度)会议决议;(三)、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2、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59”,投票简称为“中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为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议案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00《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报告摘要》√4.00《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8.00《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姓名: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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