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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太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日期:2024-05-15 21:06:4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4133)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尚太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1301证券简称:尚太科技公告编号:2024-038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其持有的34,500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132%。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0,750,600股变更为260,716,1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60,750,600元变更为260,716,100元。

    6.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8.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9. 债权人如)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0.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即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1.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2.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3.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联系人:李龙侠、GUOXIAOYU联系电话:0311-86509019邮政编码:052461联系邮箱: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14. 特此公告。

    15.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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