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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电兴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6 17:08:2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2647) 用户喜爱度:等级961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中电兴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98证券简称:鑫龙电器编号:2011-005证券代码:002298证券简称:中电兴发编号:2024-022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 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7.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11. 《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2.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2.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13. 特此公告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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