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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源电力:H股-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及二零二四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函

    日期:2024-05-16 21:02:0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4952) 用户喜爱度:等级969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龙源电力:H股-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及二零二四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函

    1. 此乃要件請即處理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內容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2.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的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委任代表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4. 二零二三年度報告二零二三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二零二三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二零二三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及二零二三年度決算報告二零二三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二零二四年度預算安排報告二零二四年度董事及監事薪酬方案續聘二零二四年度中國核數師聘任二零二四年度國際核數師為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在中國境內申請註冊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之一般性授權在中國境外申請註冊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之一般性授權授予董事會發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權授予董事會回購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權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通告及二零二四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告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6號(c幢)3層會議室召開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二零二四年第一次A股類別股東大會及二零二四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大會(「H股類別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46至51頁。

    5. 如閣下欲委託代理人出席年度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閣下須按隨附的委任代表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

    6. H股股東須將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惟無論如何須最遲於年度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或其任何延期召開的會議(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前二十四小時(即不遲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交回。

    7. 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年度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或其他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8. *僅供識別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i–目錄頁碼釋義....................................................................ii董事會函件...............................................................1附錄一說明函件.........................................................22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28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通告..................................................46二零二四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告.......................................50–ii–釋義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下詞彙具有下列含義:「A股類別股東大會」指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緊隨年度股東大會結束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6號(c幢)3層會議室舉行的二零二四年第一次A股類別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指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於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6號(c幢)3層會議室舉行的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章程」指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改動或以其他方式補充)「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類別股東大會」指A股類別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本公司」指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00916),其A股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001289)「董事」指本公司董事「本集團」指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H股」指本公司普通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以港元認購及買賣,並在香港聯交所上市–iii–釋義「H股類別股東大會」指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緊隨A股類別股東大會結束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6號(c幢)3層會議室舉行的二零二四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大會「港股通H股」指於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香港聯交所H股股票「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指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指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即本通函刊發前為確定其所載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年度股東大會通告」指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通告「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證券及期貨條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股份,包括A股及H股「股東」指本公司股份持有人–iv–釋義「附屬公司」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監事」指本公司監事「監事會」指本公司監事會「收購守則」指由香港證監會頒佈的《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1–董事會函件執行董事:唐堅先生(董事長)宮宇飛先生非執行董事:唐超雄先生馬冰岩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魏明德先生高德步先生趙峰女士中國註冊辦事處: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6號(c幢)20層2006室中國總辦事處: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6號(c幢)香港主要營業地點:香港九龍觀塘道348號宏利廣場5樓敬啟者:二零二三年度報告二零二三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二零二三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二零二三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及二零二三年度決算報告二零二三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二零二四年度預算安排報告二零二四年度董事及監事薪酬方案續聘二零二四年度中國核數師聘任二零二四年度國際核數師為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在中國境內申請註冊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之一般性授權在中國境外申請註冊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之一般性授權授予董事會發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權授予董事會回購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權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通告及二零二四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告*僅供識別–2–董事會函件序言本通函旨在向閣下發出年度股東大會通告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告,以及提供相關資料供閣下對將在年度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上提呈的議案進行表決時做出知情的投票決定。

    9. 普通決議案1.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報告2.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3.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4.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及二零二三年度決算報告5.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利潤分配方案6.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預算安排報告7.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董事及監事薪酬方案8.審議及批准續聘二零二四年度中國核數師9.審議及批准聘任二零二四年度國際核數師10.審議及批准為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特別決議案11.審議及批准在中國境內申請註冊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之一般性授權12.審議及批准在中國境外申請註冊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之一般性授權13.審議及批准授予董事會發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權14.審議及批准授予董事會回購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權–3–董事會函件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規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在年度股東大會上作出述職報告。

    10. 據此,於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以供股東聽取匯報的事項為: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

    11. 1.二零二三年度報告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報告。

    12. 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報告已刊載於香港聯交所披露易網站()及本公司網站(www.clypg.com.cn),並寄發予股東(如需)。

    13. 2.二零二三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二零二三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14. 二零二三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全文載於二零二三年度報告內。

    15. 3.二零二三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二零二三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16. 二零二三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全文載於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報告內。

    4.二零二三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及二零二三年度決算報告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及二零二三年度決算報告。

    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載於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報告內。

    本集團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的二零二三年度決算報告摘要如下:(1)收入及盈利情況二零二三年本集團合併財務報表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376.38億元,其他收入淨額人民幣13.26億元;經營開支人民幣271.57億元,財務費用淨額人民幣34.37億元;實現稅前利潤人民幣83.98億元,其中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淨利潤人民幣63.55億元。

    –4–董事會函件(2)現金流量情況二零二三年本集團合併財務報表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淨額人民幣138.84億元,投資活動所用現金流出淨額人民幣214.34億元,融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淨額人民幣62.64億元。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持有銀行存款及現金較二零二二年減少人民幣138.09億元。

    (3)資產及負債狀況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合併財務報表資產總額為人民幣2,299.15億元,負債總額為人民幣1,478.89億元;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權益為人民幣705.80億元。

    5.二零二三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根據章程,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本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董事會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決議,建議以現金派發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擬派發現金股息總額為人民幣1,860,113,479元(含稅)。

    按照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8,359,816,164股(已考慮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回購並完成註銷的股份)計算,二零二三年度派發股息每股人民幣0.2225元(含稅)。

    以人民幣向A股股東支付,以港幣向H股股東支付,以人民幣向港股通H股股東支付。

    港股通以外的H股股東的H股股息以港幣實際派發的金額按年度股東大會當日前五個工作天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兌換港幣的平均基準匯率計算。

    如建議利潤分配方案於年度股東大會上獲批准,末期股息將支付予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

    本公司預期的股息支付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星期二)。

    為確定有權收取上述末期股息的股東名單,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五)至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三)(包括首尾兩天在內),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符合資格獲取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須待本公司股東批准),本公司之未登記H股股份持有人最遲須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股份過戶文件送呈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作登記,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5–董事會函件本公司建議股東授權董事會具體執行前述利潤分配方案,並建議董事會在取得前述授權同時轉授權本公司管理層具體處理執行前述利潤分配方案的一切相關事宜。

    根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與其實施條例以及相關規定,本公司向名列於H股股東名冊上的非居民企業股東擬派二零二三年度末期股息時,有義務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

    任何以非個人H股股東名義,包括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組織及團體名義登記的股份皆被視為非居民企業股東所持的股份,所以,其應得之股息將被扣除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11]348號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如H股個人股東為香港或澳門居民或其他與中國签订10%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如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签订低於10%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該等H股個人股東應主動向本公司提交報表要求享受協議待遇,並將相關數據留存備查。

    若填報信息完整,由本公司根據中國稅收法律規定和協議規定扣繳。

    如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签订高於10%但低於20%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本公司將按相關稅收協議實際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如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签订20%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與中國並沒有签订任何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或在任何其他情況下,本公司將按20%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於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及《關於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的相關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6–董事會函件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比照個人投資者徵稅。

    H股公司對內地企業投資者不代扣代繳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

    港股通投資者股權登記日、現金紅利派發日等時間安排與本公司H股股東一致。

    本公司將根據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三)本公司股東名冊上所記錄的登記地址(「登記地址」),確定H股個人股東的居民身份。

    如H股個人股東的居民身份與登記地址不一致,H股個人股東須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通知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如H股個人股東在上述期限前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可按稅收協議通知的有關規定自行或委託代理人辦理有關手續。

    對於H股個人股東的納稅身份或稅務待遇及因H股個人股東的納稅身份或稅務待遇未能及時確定或不準確確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對於代扣機制或安排的任何爭議,本公司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6.二零二四年度預算安排報告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二零二四年度預算安排報告。

    本公司根據公司「十四五」規劃目標,聚焦「一利」穩定增長、「五率」持續優化的預算目標,按照「高標準、嚴要求、存量增利、增量創效」的工作總基調,繼續突出體現近年新投產風電機組盈利水平,結合積極的電量預算與適度從緊的成本管控,編製二零二四年度預算安排報告。

    二零二四年,本公司將以預算管理為中心,充分發揮預算的引領作用,通過爭取政策支持、深化產業協同、強化成本管控、推動轉型升級、完善考核機制等手段,確保實現預算目標。

    –7–董事會函件7.二零二四年度董事及監事薪酬方案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董事及監事薪酬方案。

    有關薪酬方案乃參照A+H上市國企的實際情況以及二零二三年度薪酬情況制定如下:(1)獨立非執行董事在本公司領取薪酬,二零二四年度本公司向每位獨立非執行董事支付人民幣12萬元(稅後,按月支付,個人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2)在本公司無任職的非執行董事和監事,不在本公司領取薪酬;(3)在本公司任職的執行董事,在本公司領取薪酬。

    其薪酬按照其兼任的職務,依據本公司有關制度執行;(4)本公司職工監事薪酬結合崗位實際情況依據本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8.續聘二零二四年度中國核數師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續聘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中國核數師,聘任期限自年度股東大會結束時起至下屆年度股東大會結束時止。

    二零二四年度中國審計師的審計費不超過人民幣1,500萬元(含稅,含人民幣1,500萬元)。

    同時提請年度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在審計範圍、內容等變更導致超出本議案確定的費用上限的情形下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並確定具體費用。

    –8–董事會函件9.聘任二零二四年度國際核數師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的公告。

    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聘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畢馬威」)為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國際核數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財會[2023]4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國有企業(包含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連續聘任同一會計師事務所原則上不超過8年。

    考慮到本公司的國際審計師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已經接近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服務年限,為了繼續保持良好的公司治理水平,本公司已經完成二零二四年度國際審計師的公開招標。

    根據公開招標的結果,並綜合考慮本公司業務發展情況,本公司擬聘請畢馬威為二零二四年度國際核數師,負責提供公司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的財務報表審計、季報審核、半年報審閱、出具ESG有限鑒證報告以及其他相關審計服務,聘任期限自股東於年度股東大會批准之日起至二零二四年度股東大會結束時止。

    二零二四年度國際核數師的審計費用預計為人民幣1,480萬元(含稅),同時將提請年度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在審計範圍、內容等變更導致超出決議案確定的費用上限的情形下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並確定具體費用。

    安永的任期將於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結束時屆滿。

    安永已確認,彼並無任何與建議更換本公司核數師有關之事宜須提請股東或債權人注意。

    董事會亦不知悉任何有關建議更換核數師的事宜須提請股東注意。

    董事會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確認,本公司與安永之間就有關建議更換核數師之事宜並無意見分岐或未解決的事宜。

    –9–董事會函件10.為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本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詳情如下:(1)財務資助事項概述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二零二四年第一次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龍源電力集團股份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由於本次擬資助對象資產負債率超過7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本議案尚需提交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為滿足風電等新能源項目前期及工程建設融資需求,確保二零二四年項目投產目標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本公司融資平台優勢,統籌協調資金分配,本公司擬於二零二四年為含有關聯方持股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財務資金借款,提供資助時間不超過3年,結合當前資金市場環境,利率為2.0%-4.0%,主要用於風電場項目建設。

    本次提供財務資助對象基本情況如下:序號被資助對象資助對象類型本公司持股比例資助金額期限利率用途擔保措施(人民幣萬元)1國能龍源羅平新能源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51.00%30,000.00不超過3年2.0%-4.0%基建項目建設無本次提供財務資助事項簽署了相關協議。

    被資助對象的其他股東將按出資比例提供同等條件的財務資助,包括資助金額、期限、利率、違約責任、擔保措施等。

    –10–董事會函件本次提供財務資助事項不影響本公司正常業務開展及資金使用,不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規定的不得提供財務資助的情形。

    (2)被資助對象的基本情況(i)國能龍源羅平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註冊資本:人民幣31,871.56萬元註冊地點: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羅雄街道萬峰路14號法定代表人:劉祥雄控股股東: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新能源項目及相關產業的開發、建設管理及運營;風電發電機組成套安裝、調試及維修;新能源、風電技術的諮詢及培訓。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股權結構: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家能源集團雲南電力有限公司國能龍源羅平新能源有限公司51%49%根據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編製的主要財務指標: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國能龍源羅平新能源有限公司(「龍源羅平」)資產總額人民幣144,848.77萬元,負債總額人民幣107,404.50萬元,歸屬於母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為人民幣37,444.28萬元;二零二三年年度營業收入人民幣9,400.54萬元,歸屬於母公司的所有者淨利潤為人民幣3,602.69萬元,不涉及或有事項(上述數據已經審計)。

    –11–董事會函件上一會計年度,本公司向龍源羅平提供人民幣2,000萬元財務資助,利率2.7%,不存在財務資助到期後未能及時清償的情形。

    被資助對象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關聯關係說明:本公司持有龍源羅平51.00%的股權,龍源羅平係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與本公司不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規所規定的關聯關係。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東情況:國家能源集團雲南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南電力」)持有龍源羅平49.00%的股權,本次將按出資比例提供同等條件的財務資助。

    雲南電力與本公司同屬於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家能源集團」)控股,為本公司關聯方。

    (3)財務資助協議的主要內容本次擬通過內部統借統還或委託貸款形式向龍源羅平提供時間不超過3年,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的財務資金借款,結合當前資金市場環境,利率2.0%-4.0%,預計三年利息收入總計不超人民幣0.36億元,本次提供財務資助主要用於風電場項目建設。

    被資助對象應遵守條件:被資助方應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財務資助款,所借款項不得用於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被資助方應按經龍源電力認可的借款計劃申請借款,並接受龍源電力的監督;被資助方應按照《財務資助協議》的約定及時履行支付本息的義務。

    –12–董事會函件違約責任:(1)被資助方未按期償還財務資助款本息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金額的5%每日計收逾期罰息;若逾期超過約定時間30天以上的,資助方並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要求被資助方償還全部財務資助款,如被資助方不能償還,資助方有權行使擔保合同權利(如有);(2)被資助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財務資助款的,資助方有權自財務資助款被挪用之日起,對挪用部分按財務資助款總額的5%每日計收挪用罰息。

    同時資助方有權通知被資助方在一定期限內整改;被資助方未按時整改的,資助方有權收回被挪用的財務資助款;(3)被資助方按本協議約定應支付的違約金低於給資助方造成的損失的,應就差額部分向資助方進行賠償。

    資助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資助方為處理糾紛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等。

    (4)財務資助風險分析及風控措施本公司向龍源羅平提供財務資助,是為滿足風電場項目建設等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

    被資助單位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需嚴格按照龍源電力內部控制制度使用財務資助資金。

    本公司將及時對財務資助款項的使用進行跟蹤管理,動態掌握資金用途,確保資金安全。

    本公司將密切關注財務資助對象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變化,積極防範風險,並在前述財務資助事項實際發生時,根據相關規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3–董事會函件(5)董事會意見本次被資助公司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少數股東提供了同比例資助,被資助控股子公司未就財務資助事項提供擔保。

    董事會認為,本次對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旨在解決被資助公司風電場項目建設等正常生產經營所需資金,有利於加快被資助公司的項目建設進度,從而促進本公司的整體發展、提升整體運營效率。

    本公司對被資助公司有管理控制權,借款安排公允,出借風險可控,不會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的利益。

    (6)中介機構意見經核查,保薦機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認為:本次本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事項已經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二零二四年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履行了必要的內部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法律、法規和章程的有關規定。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於本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事項無異議。

    (7)累計提供財務資助金額及逾期金額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除本次向龍源羅平提供財務資助外,本公司對外提供財務資助金額餘額為人民幣51,300萬元,均為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財務資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財務資助的情形。

    本次提供財務資助後,本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總餘額為人民幣81,300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二零二三年)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的比例為1.15%,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合併報表外單位提供財務資助總餘額為人民幣0元。

    –14–董事會函件若有關關聯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須予披露的交易或第14A章項下關連交易,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的要求另行履行披露及╱或審議程序(如適用)。

    11.在中國境內申請註冊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之一般性授權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特別決議案,以批准本公司以一次性或分期形式發行一種或若干種類債務融資工具。

    具體方案如下:(1)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債務融資工具要求的條件下,本公司或相關子公司(包括境外子公司)以一次性或分期的形式通過中國證監會、交易所、國家發改委、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等機構審批、註冊、登記、發行或設立債務融資工具,新增規模合計不超過人民幣500億元(含人民幣500億元)。

    債務融資工具類型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債券、企業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類REITs)、永續類債券、項目收益債券、併表基金、保債計劃等在內的債務融資工具。

    (2)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債務融資工具要求的條件下,本公司以統一註冊或分品種註冊的形式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註冊債務融資工具,可採取分期方式發行,新增規模合計不超過人民幣800億元(含人民幣800億元)。

    債務融資工具類型包括但不限於超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含中長期含權票據)、永續票據、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票據、項目收益票據、權益出資型票據等在內的債務融資工具。

    (3)授權董事會決定及處理本公司發行上述債務融資工具的相關事宜。

    包括但不限於制定及調整具體發行方案、決定聘請中介機構、決定債務融資工具相關協議文件內容等事項。

    –15–董事會函件(4)上述授權的有效期為自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

    如果本授權有效期屆滿時,董事會已決定有關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且取得監管部門的發行批准、許可、備案或登記等必要的授權(如適用),則本公司仍可在該等批准、許可、備案或登記確認的有效期內完成有關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或部分發行,董事會仍根據本授權文件繼續處理該等發行事宜直至該部分債務融資工具清償完畢。

    (5)同意董事會在上述授權範圍內轉授權經理層處理相關事宜。

    12.在中國境外申請註冊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之一般性授權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特別決議案,以批准本公司在中國境外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發行債券,發行主體為本公司或所屬分子公司,發行幣種包括但不限於美元、歐元、人民幣等,本公司提供擔保或維好承諾支持。

    具體方案如下:(1)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上限要求的條件下,本公司或其所屬分子公司擬在境外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行債券發行等直接融資,包括美元債、歐元債、點心債、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債、熊貓債及其他境外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幣種包括但不限於美元、歐元、人民幣等,金額不超過100億元(含人民幣100億元)等值人民幣。

    (2)授權董事會決定及處理發行上述債務融資工具的相關事宜。

    包括但不限於制定及調整具體發行方案、決定聘請中介機構、決定債務融資工具相關協議文件內容等。

    (3)上述授權的有效期為自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

    (4)同意董事會在上述授權範圍內轉授權經理層處理相關事宜。

    –16–董事會函件13.授予董事會發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權根據上市規則和章程的有關規定,股東大會可授予董事會一般性授權,以發行、配發或處理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各類別股份總數20%的股份。

    據此,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特別決議案,以授予董事會發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權,具體如下:(1)授權範圍董事會提請年度股東大會授予董事會發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權,包括:i.在一般性授權的有效期內行使本公司的所有權力,以(單獨或一併)發行、配發或處理不超過本議案獲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A股總數20%的A股(即1,008,386,833股A股,假設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後至本決議案獲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之日本公司已發行的A股股份數量未變)和不超過已發行H股總數20%的H股(即663,576,400股H股,假設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後至本決議案獲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之日本公司已發行的H股股份數量未變)(包括可轉換股份的證券、可認購任何股份或可轉換證券的期權、權證或類似權利);及作出或授出(在一般性授權有效期內或屆滿後)行使上述權力可能所需的要約、協議、購股權及交換或轉換股份權;及ii.對章程作出其認為適當的修訂,以反映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配發或處理股份後的新股本結構。

    –17–董事會函件(2)授權期限上述一般性授權的有效期為本議案經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至以下最早日期止期間:i.本公司下屆年度股東大會結束時;ii.相關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年度股東大會的期限屆滿時;或iii.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撤銷或修訂本議案所載的授權當日。

    在本議案經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的前提下,董事會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權將按照法律法規、本公司股份上市地上市規則及章程不時修訂生效的適用規定及相關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進行。

    14.授予董事會回購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權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管管理委員會關於央企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相關要求,維護本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助力本公司良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法》」)、上市規則、《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等法律法規及章程有關規定,於年度股東大會及類別股東大會上將提呈一項特別決議案,以授予董事會回購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權,具體如下:(1)回購方案i.回購方式:根據上市規則、《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及其他適用法律法規規定,於香港聯交所場內進行回購。

    ii.回購數量:不超過於本議案獲年度股東大會及類別股東大會通過之日本公司已發行並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H股總數的10%(即331,788,200股H股,假設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後至本決議案獲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之日本公司已發行的H股股份數量未變)。

    –18–董事會函件iii.回購價格:回購將分批次實施,回購價格不高出各次實際回購日前5個交易日平均收市價的5%。

    實施回購時,根據市場和本公司實際情況在該範圍內確定具體回購價格。

    iv.回購股份處置:本公司完成回購後,將按照適用法律法規、本公司股份上市地上市規則、章程及相關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v.回購資金來源:本公司自籌資金。

    (2)授權內容董事會提請年度股東大會及類別股東大會一般及無條件授權董事會在授權範圍和有效期內決定及處理H股回購,包括但不限於:i.制定並實施具體回購方案,包括但不限於決定回購時機、回購期限、回購價格及回購數量等;ii.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章程的規定通知債權人並進行公告;iii.開立境外股票賬戶、資金賬戶並辦理相應外匯變更登記手續;–19–董事會函件iv.依據適用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履行相關批准或備案程序(如涉及);v.辦理回購股份的註銷事宜,減少本公司註冊資本,對章程有關股本總額、股本結構等相關內容進行修改並辦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vi.簽署及辦理其他一切與回購股份相關的文件及事宜;vii.同意董事會在上述授權範圍內轉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士具體辦理上述事項。

    (3)授權有效期上述一般性授權的有效期為本議案經年度股東大會及類別股東大會通過日期至以下最早日期止期間:(1)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股東大會結束時;或(2)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及╱或類別股東大會(如適用)上撤銷或修訂本議案所載授權當日。

    上市規則規定須向股東發出的說明函件,載於本通函附錄一。

    該說明函件載有合理所需資料,以便股東就投票贊成或反對該議案作出知情決定。

    –20–董事會函件年度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6號(c幢)3層會議室依次舉行年度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

    年度股東大會通告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46至51頁。

    為確定有權出席年度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名單,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日(星期一)至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包括首尾兩天在內),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符合資格出席年度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本公司之未登記H股股份持有人最遲須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股份過戶文件送呈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作登記,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就H股股東而言)。

    欲委託代理人出席年度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的股東須按隨附的委任代表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

    H股股東須將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惟無論如何須最遲於年度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或其任何延期召開的會議(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起計二十四小時前(即不遲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以專人送達或郵寄交回。

    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年度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或其他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以投票方式表決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規定,除主席以誠實信用的原則做出決定,容許純粹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的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外,上市發行人股東於發行人股東大會所作的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

    因此,年度股東大會主席將根據章程第八十九條,就年度股東大會及類別股東大會的每一項決議案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

    於投票表決時,每名親身或委派代理人出席大會之股東(或如股東為公司,則為其正式授權之代表)可就股東名冊內以其名義登記之每股股份投一票。

    有權投多於一票之股東毋須使用其所有投票權或以相同方式使用其所有投票權。

    –21–董事會函件推薦建議董事會認為在年度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告載列供股東審議並批准的所有決議案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最佳利益。

    因此,董事會建議股東投票贊成年度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告上載列,並將於年度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上提呈之決議案。

    此致列位股東台照承董事會命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唐堅董事長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22–附錄一說明函件根據上市規則,本附錄作為說明函件,向閣下提供合理所需的必要資料,以便閣下可就投票贊成或反對擬於年度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上提呈的有關授予董事會回購H股的一般性授權的特別決議案作出知情決定。

    回購H股的理由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助力公司良性發展,董事相信授出一般性授權令本公司得以靈活處理回購股份一事,對本公司及其股東有利,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最佳利益。

    回購股份可能提高本公司每股資產淨值及╱或每股盈利,惟須視乎當時的市況及資金安排而定。

    董事僅會在彼等相信回購股份對本公司及股東有利的情況下,方會作出回購股份行動。

    註冊資本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為8,359,816,164股股份,包括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H股3,317,882,000股及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A股5,041,934,164股。

    行使一般性授權待年度股東大會通告所載的有關特別決議案、A股類別股東大會以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上就批准授予董事會回購H股的一般性授權而分別提呈的特別決議案獲通過後,董事會將會獲授一般性授權,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日止:(a)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股東大會結束時;或(b)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大會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撤銷或修訂該議案所載的授權當日(「有關期間」)。

    一般性授權須待按中國的法律、法規及規例的規定,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及╱或任何其他監管機關的有關批准及╱或於其存檔及╱或進行,方可行使。

    根據上市規則,如購買價較H股股份之前5個交易日在香港聯交所的平均收市價高出5%或5%以上,本公司將不會回購H股股份。

    –23–附錄一說明函件倘本公司行使全部一般性授權(以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的3,317,882,000股已發行H股為基準,且本公司於年度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日期或之前將不會配發及發行或回購H股),本公司於有關期間可回購H股股份數最多達331,788,200股H股,即最多回購相關決議案獲通過之日已發行H股總數的10%。

    回購H股的資金回購H股時,本公司計劃利用根據章程及中國適用法律、法規及規例可合法作此用途的本公司自籌資金。

    一般事項董事認為,於建議回購期間內任何時間全面行使一般性授權,不會對本公司的營運資金或資本負債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相對於本公司最近期公佈的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報所載的經審核賬目所披露者而言)。

    然而,倘本公司的營運資金需要或資本負債水平會因回購股份而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則董事不會建議行使一般性授權至此等程度。

    董事將於適當時候考慮當時市況後,在符合本公司的最佳利益的情況下決定回購H股的數目,以及回購H股的股價和其他條款。

    董事將會根據上市規則、章程以及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例,在該等規則適用的情況下,行使本公司權力根據一般性授權回購股份。

    說明函件及建議股份購回概無任何不尋常之處。

    –24–附錄一說明函件H股股價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的十二個月,H股每月在香港聯交所買賣的最高及最低成交價如下:最高價最低價港元港元二零二三年五月9.258.10六月9.067.68七月8.367.20八月7.525.88九月6.866.16十月6.836.06十一月6.835.82十二月5.965.41二零二四年一月5.914.37二月5.764.46三月6.295.13四月6.035.31五月(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6.265.41–25–附錄一說明函件本公司回購股份的行動於最後可行日期前六個月內,本公司於聯交所購回股份如下,該等22,147,000股股份已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註銷:每股價格付出購回日期購回股份數目最高價最低價(港元)(港元)2023年11月14日2,589,0006.436.262023年11月27日500,0006.336.142023年11月28日491,0006.26.072023年11月29日750,0006.135.882023年11月30日750,0006.015.832023年12月1日500,0005.865.662023年12月4日400,0005.715.572023年12月5日473,0005.65.482023年12月6日367,0005.65.452023年12月7日400,0005.555.412023年12月8日310,0005.635.482023年12月11日46,0005.55.432023年12月18日400,0005.95.82023年12月19日450,0005.885.72023年12月20日451,0005.935.772023年12月21日314,0005.915.672023年12月22日353,0005.945.842023年12月27日500,0005.945.622023年12月28日35,0005.815.652023年12月29日256,0005.915.812024年1月2日400,0005.95.822024年1月3日400,0005.875.752024年1月4日364,0005.795.672024年1月5日400,0005.825.662024年1月8日679,0005.695.442024年1月9日700,0005.545.442024年1月10日700,0005.455.33–26–附錄一說明函件每股價格付出購回日期購回股份數目最高價最低價(港元)(港元)2024年1月11日571,0005.445.332024年1月12日296,0005.345.192024年1月15日284,0005.335.172024年1月16日362,0005.245.082024年1月17日500,0005.114.892024年1月18日371,0004.94.812024年1月19日429,0004.854.642024年1月22日1,000,0004.674.372024年1月23日799,0004.564.392024年1月24日577,0004.684.482024年1月25日666,0004.864.752024年1月26日2,314,0004.94.88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於緊接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六個月內概無購回任何股份(不論是否在香港聯交所進行)。

    權益披露倘本公司因回購股份致使一名主要股東於本公司投票權的比例有所增加,就收購守則而言,有關增加乃被視作為收購事項處理。

    因此,一名股東或一群一致行動之股東可能取得或鞏固本公司之控制權,且必須根據收購守則第26條提出強制性收購要約。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家能源集團」)直接持有本公司總註冊資本約58.72%,其於本公司的權益需要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權益披露)內的規定加以披露。

    倘董事根據擬於年度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上提呈的一般性授權的條款全面行使回購H股的權力,則國家能源集團持有本公司總註冊資本的權益總額會因此增至約61.14%。

    董事概無發現根據收購守則及╱或其他相關適用法律進行一般性授權的回購將引致任何後果。

    此外,倘有關回購違反上市規則第8.08條項下的規定,則董事將不會於香港聯交所回購股份。

    –27–附錄一說明函件董事或(據彼等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任何彼等的緊密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則)目前概無意於一般性授權獲股東批准後向本公司出售H股。

    本公司未曾獲任何本公司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通知目前有意於一般性授權獲股東批准後向本公司出售H股,或承諾不會向本公司出售其所持任何H股。

    –28–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魏明德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作為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和要求,在二零二三年度工作中,忠實履行了獨立董事的職責,積極出席公司相關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及各專門委員會各項議案,對重大事項發表了客觀、公正的意見,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維護了公司整體利益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現將二零二三年度履行職責情況述職如下:一.基本情況(一)個人情況本人畢業於英國劍橋大學。

    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起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現擔任安德資本集團主席、亞洲綠色科技基金主席、綠色經濟發展有限公司(HKSE:01315)總裁、中國遠洋海運集團外部董事、中國中車股份有限公司(HKSE:01766,SHSE:601766)獨立非執行董事、TruePartnerCapitalHoldingLimited(HKSE:08657)獨立非執行董事、升能集團有限公司(HKSE:02459)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瑞士銀行董事總經理,在國際金融業擁有豐富經驗。

    –29–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二)獨立性情況本人已進行獨立董事獨立性情況年度自查,確認我本人及直系親屬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擔任除獨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職務;沒有為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

    除獨立董事津貼外,沒有從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係的機構或個人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響獨立性的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中關於獨立性的規定。

    本人已將自查情況報告提交公司董事會。

    二.年度履職情況(一)出席董事會、股東大會履職情況二零二三年本人任職期間,公司共召開6次股東大會,本人共出席臨時股東大會3次;共召開12次董事會會議,本人全部出席,其中現場出席5次,以通訊方式出席7次。

    本著勤勉務實和誠信負責的原則,每次會議召開前,本人認真審閱所有議案和事項,提前做好充足準備,並積極參與討論,提出合理化建議。

    報告期內,公司運作合法合規,董事會的各項議案符合公司發展的需求及廣大股東的利益,本人對公司董事會各項議案及其他事項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異議事項,亦無反對、棄權的情形。

    –30–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二)專門委員會履職情況公司董事會下設有審計委員會、戰略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本人按照《公司章程》《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和各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積極組織召開或參加各項會議,利用專業知識和經驗為公司發展出謀劃策,協助董事會做好專業決策。

    報告期內,本人擔任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和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

    二零二三年,審計委員會共召開5次會議,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共召開1次會議,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共召開2次會議,本人出席了全部會議,其中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共審議通過董事會基金提取方案、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等3項議案;審計委員會會議上,聽取境內外會計審計師關於年度審計情況的匯報,共審議通過定期報告、審計費用等16項議案;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ESG報告、ESG建設規劃等兩項議案,並聽取二零二三年ESG工作情況的匯報。

    本人嚴格遵照並執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要求,對公司的平穩發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構提出了獨立、合理的建議,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

    –31–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三)與內部審計機構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情況報告期內,本人認真關注公司定期報告的編製,監督公司財務報表和內控制度的完整性、內部審計功能的有效性,同時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溝通,了解審計工作計劃,並對有關審計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與年審會計師溝通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監督註冊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表的年度獨立審計,確保公司最終及時、準確、完整地披露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四)與中小股東溝通交流情況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召開二零二二年度股東大會,並召開了5次臨時股東大會,本人出席了3次臨時股東大會,在股東大會上就中小股東重點關注的問題進行了充分的交流。

    (五)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任職期間,本人主動加強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計師、內審部門等相關人員和部門的溝通與聯絡,積極了解公司最新的運行狀況,及時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有效降低了公司的運行成本和風險。

    歷次董事會召開前,積極獲取作出決策所需的資料並認真審閱,會後仔細查看披露信息。

    重點關注相關議案對全體股東利益的影響,維護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積極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

    積極學習並掌握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聯交所等頒佈的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規定,深化對各項規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認識和理解,不斷提高對公司及社會公眾投資者權益的保護意識和履職能力。

    –32–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六)對公司進行實地考察的情況二零二三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現場的平均工作時間不少於15天,積極了解和關注公司生產經營和依法運作情況,作為投資領域的專家,為公司在戰略發展、財務管理、海外開發等方面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對擬上會討論和決策的重大事項,預先學習、認真審核。

    積極聽取公司業務部門相關人員匯報,並及時了解公司日常經營狀態和可能產生的經營風險。

    本人實地走訪調研江蘇區域子公司,與供應鏈企業圍繞新能源上下遊行業現狀及發展,就企業管理、投資合作、新業態開發等方面進行溝通交流。

    與江蘇龍源海上風電公司管理層座談研討,與一線員工交流對話。

    通過實地考察和座談交流,結合公司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對企業管理、生產運營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其他履職情況本人作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就制定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政策、計劃或方案,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審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整體薪酬方案。

    作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對公司ESG治理進行研究並提供決策諮詢建議,監督公司ESG治理計劃的執行和實施。

    作為審計委員會委員,積極監督公司內部審計質量與財務信息披露;就境內外審計會計師事務所聘任情況與公司管理層進行溝通和交流。

    二零二三年,未發生獨立董事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臨時股東大會的情況;未發生獨立董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諮詢機構的情況。

    –33–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四.總體評價二零二三年,作為獨立董事,本人嚴格按照各項法律法規的要求,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與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之間進行了良好有效的溝通,密切關注公司規範運作、促進公司科學決策水平的提高。

    二零二四年,本人將繼續本著勤勉、盡責、誠信的精神,忠實履行職責,繼續加強與公司董事、監事及管理層的溝通,強化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充分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為公司經營發展提出建議,發揮獨立董事作用,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促進公司持續穩健發展。

    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魏明德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34–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高德步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作為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和要求,在二零二三年度工作中,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積極出席公司相關會議,關注公司經營狀況,認真審議董事會及各專門委員會各項議案,對重大事項發表了客觀、公正的獨立意見,維護了公司整體利益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現將二零二三年度履行職責情況述職如下。

    一.基本情況(一)個人情況本人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系,經濟學博士。

    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起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歷任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系副主任,經濟學院副院長,中國人民大學黨委組織部部長。

    2002年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做高級訪問學者。

    現任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HSE:600887)監事,包頭東寶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SZSE:300239)獨立董事,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承擔並完成多項國家和省部級研究課題。

    –35–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二)獨立性情況本人已進行獨立董事獨立性情況年度自查,確認我本人及直系親屬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擔任除獨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職務;沒有為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

    除獨立董事津貼外,沒有從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係的機構或個人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響獨立性的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中關於獨立性的規定。

    本人已將自查情況報告提交公司董事會。

    二.年度履職情況(一)出席董事會、股東大會履職情況二零二三年,公司共召開6次股東大會,本人共出席5次;共召開12次董事會會議,本人全部出席,其中現場出席7次,以通訊方式出席5次。

    報告期內,本人積極參加公司召開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本著勤勉盡責的態度,認真審閱了會議議案及相關材料,主動參與各議案的討論並提出合理建議,為董事會的正確、科學決策發揮積極作用。

    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經營決策事項和其他重大事項均履行了相關的審批程序。

    本人對公司董事會各項議案及其他事項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異議事項,亦無反對、棄權的情形。

    –36–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二)專門委員會履職情況公司董事會下設有審計委員會、戰略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和各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積極組織召開或參加各項會議,利用專業知識和經驗為公司發展出謀劃策,協助董事會做好專業決策。

    報告期內,本人擔任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以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

    二零二三年,提名委員會共召開1次會議,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共召開1次會議,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共召開2次會議。

    本人出席了全部會議,其中,提名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委任董事、聘任副總經理等3項議案;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基金提取方案、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等3項議案;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ESG報告、ESG建設規劃等兩項議案,並聽取二零二三年ESG工作情況的匯報。

    本人嚴格遵照並執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要求,對公司的平穩發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構提出了獨立、合理的建議,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

    (三)與內部審計機構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情況在公司定期報告編製和披露過程中,本人及時了解、掌握各定期報告的工作安排,積極跟進年報審計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與公司管理層針對公司經營中重點關注的問題進行探討,確保審計報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實情況;同時,在對定期報告審核的過程中,能夠盡到保密義務,未發生洩露內幕信息、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

    –37–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四)與中小股東溝通交流情況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召開二零二二年度股東大會,並召開了5次臨時股東大會,本人出席了二零二二年度股東大會和4次臨時股東大會,在股東大會上與中小股東進行積極互動和充分交流。

    (五)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二零二三年,本人分別赴寧夏、江蘇生產現場進行調研,與寧夏、江蘇公司交流溝通,充分發揮自身專業優勢能力,就公司目前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應對的措施等方面進行了充分調研與研討,為公司發展和管理建言獻策,提供戰略指導和專業支持。

    本人積極參加董事會和各專門委員會會議,認真研讀各項議案,核查實際情況,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對審議事項做出公正判斷,獨立、客觀、審慎地行使表決權,對公司重大事項發表獨立意見,為公司的科學決策和風險防範提供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確保公司經營管理運作規範,切實維護了公司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本人主動學習並掌握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及深港兩地證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規定,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活動,深化對各項規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認識和理解。

    –38–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六)對公司進行實地考察的情況二零二三年,本人在公司現場的平均工作時間不少於15天,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經營發展情況和財務狀況,積極與公司管理層進行充分的溝通和交流,充分發揮了指導和監督的作用。

    二零二三年四月,本人赴江蘇省進行調研,調研中根據自己的專業知識,著重圍繞江蘇海陸風電公司經營發展情況、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應對的措施以及與當地產業鏈協同發展情況等方面進行了充分調研與研討。

    二零二三年七月,本人參與寧夏龍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調研,對其經營發展情況、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應對的措施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研討。

    並在寧夏公司本部和項目現場召開了座談會,詳細了解寧夏公司ESG建設、經營管理、安全生產、前期開發、工程建設、員工發展等各項工作情況。

    三.其他履職情況本人作為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積極監督及評估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履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人選的提名程序,對董事和高級管理層人選的資格和資歷進行初步審閱。

    作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就制定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政策、計劃或方案,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審閱、批准及監督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整體薪酬方案。

    作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審閱公司編製的年度ESG報告和ESG建設三年規劃,聽取公司對二零二三年以來公司ESG建設情況的匯報。

    二零二三年,未發生獨立董事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臨時股東大會的情況;未發生獨立董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諮詢機構的情況。

    –39–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四.總體評價二零二三年,作為獨立董事,本人勤勉盡職地履行了獨立董事職責,為促進公司的發展和規範運作、切實維護公司和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零二四年,本人將繼續本著勤勉、盡責、誠信的精神,忠實履行獨立董事職責,充分發揮獨立董事職能作用,積極參與公司決策,促進公司規範運作。

    同時,充分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維護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為公司董事會科學決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議。

    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高德步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40–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趙峰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作為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和要求,在二零二三年度工作中,本著客觀、公正、獨立的原則,勤勉、忠實、盡職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及時了解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和發展狀況,積極出席相關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相關議案,對有關議案發表獨立意見,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努力發揮好獨立董事的作用。

    現將二零二三年度履行職責情況述職如下。

    一.基本情況(一)個人情況本人畢業於南開大學會計審計專業,本科學歷,中國註冊會計師,英國資深特許公認會計師(FCCA),香港註冊會計師(HKICPA)。

    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起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現任山東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SHSE:600547,HKSE:01787)獨立非執行董事,廈門國際銀行獨立非執行董事,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ZSE:000039,HKSE:02039)非執行董事。

    –41–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二)獨立性情況本人已進行獨立董事獨立性情況年度自查,確認我本人及直系親屬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擔任除獨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職務;沒有為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

    除獨立董事津貼外,沒有從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係的機構或個人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響獨立性的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中關於獨立性的規定。

    本人已將自查情況報告提交公司董事會。

    二.年度履職情況(一)出席董事會、股東大會履職情況二零二三年,公司共召開6次股東大會,本人出席了其中5次;共召開12次董事會會議,本人全部出席,其中現場出席6次,以通訊方式出席6次。

    公司在二零二三年召開的歷次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會議均符合法定程序,審議事項均履行了相關程序,合法有效。

    本著勤勉盡責的態度,本人認真審閱了會議議案及相關材料,主動參與各議案的討論並提出合理建議。

    對公司董事會各項議案及其他事項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異議事項,亦無反對、棄權的情形。

    –42–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二)專門委員會履職情況公司董事會下設有審計委員會、戰略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和各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積極組織召開和參加各項會議,利用專業知識和經驗為公司發展出謀劃策,協助董事會做好專業決策。

    報告期內,本人擔任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和提名委員會委員。

    二零二三年,審計委員會共召開5次會議,提名委員會共召開1次會議。

    本人出席了全部會議,其中,審計委員會會議上,了解公司年度審計工作計劃,聽取境內外會計審計師關於年度審計情況的匯報,共審議通過定期報告、審計費用等16項議案;提名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了委任董事、聘任副總經理等3項議案。

    本人嚴格遵照並執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要求,對公司的平穩發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構提出了獨立、合理的建議,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

    (三)與內部審計機構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情況報告期內,本人作為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在審計委員會上與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就審計過程中關注的問題以及審計報告提交的時間進行了交流,與會計師事務所就相關問題進行有效地探討和交流,維護了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

    本人與內部審計機構保持積極暢通的溝通渠道,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等事項進行溝通,同時促進加強公司內部審計人員業務知識和審計技能培訓,有效保證內部審計質量。

    –43–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四)與中小股東溝通交流情況1.業績說明會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召開二零二二年度網絡業績說明會,本人在說明會上就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互動交流。

    2.股東大會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召開二零二二年度股東大會,並召開了5次臨時股東大會,本人出席了二零二二年度股東大會和4次臨時股東大會,在股東大會上就中小股東高度關注的事項進行了深入的交流。

    (五)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本人及時了解公司經營管理動向。

    二零二三年分別赴江蘇、寧夏生產現場進行調研,參觀交流、積極聽取經理層匯報,積極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自身的財務專業優勢,維護公司利益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

    任職期間,本人對所有提交董事會審議的議案和有關附件進行認真審核,維護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向公司有關人員詢問,獲取作出決策所需的資料,進而獨立、客觀、審慎地行使表決權。

    本人在董事會審議聘任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議案前,事先審閱相關會議文件,並進行了事前認可。

    同時,重點關注定期報告的審核。

    在公司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和董事會審議時,進行認真審核和監督,確保定期報告做到真實、準確、完整,防止出現遺漏。

    本人作為會計專業人士及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針對公司年度報告中的相關財務事項,認真與公司管理層溝通,就相關問題提出財務專業意見,通過有效履職發揮了財務專家作用。

    –44–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本人主動學習並掌握中國證監會以及深港兩地證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規定,深化對各項規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認識和理解,不斷提高對公司及投資者權益的保護意識和履職能力,為公司的科學決策和風險防範提供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持續關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真實、及時、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確保投資者公平、及時地獲得相關信息。

    (六)對公司進行實地考察的情況二零二三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現場的平均工作時間不少於15天,積極了解和關注公司生產經營和依法運作情況,為公司在戰略發展、財務管理等方面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月分別實地走訪調研寧夏、江蘇區域子公司,對企業管理、生產運營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通過調研對公司項目建設、現場運營管理、發展態勢、基層情況深入了解,充分肯定了寧夏公司取得的成績。

    調研中,本人結合公司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積極與寧夏公司交流溝通,充分發揮自身的專業優勢能力,為公司發展和管理建言獻策,提供戰略指導和專業支持。

    –45–附錄二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三.其他履職情況本人作為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充分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指導內部審計工作;積極與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相關業務部門及外部審計機構溝通,與公司境內外審計師就審閱過程中關注的問題進行了溝通和交流;監督評估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監督公司內部審計質量與財務信息披露。

    作為提名委員會委員,審閱公司聘任總經理、副總經理等相關議案,對相關人選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並提出意見。

    二零二三年,未發生獨立董事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臨時股東大會的情況;未發生獨立董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諮詢機構的情況。

    四.總體評價二零二三年,作為獨立董事,本人充分發揮會計財務等方面的經驗和專長,忠實勤勉地履行了獨立董事的職責,從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出發,關注公司的運行情況、管理層對董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治理結構的完善情況,參與公司重大決策,對重要事項進行審查和監督。

    二零二四年,本人將繼續秉承誠信、謹慎和勤勉的精神,積極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切實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公司發展和經營決策提供更多建設性意見。

    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趙峰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46–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通告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通告茲通告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6號(c幢)3層會議室召開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以審議及批准下列事宜:普通決議案1.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報告2.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3.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4.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及二零二三年度決算報告5.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利潤分配方案6.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預算安排報告7.審議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董事及監事薪酬方案8.審議及批准續聘二零二四年度中國核數師9.審議及批准聘任二零二四年度國際核數師10.審議及批准為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僅供識別–47–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通告特別決議案11.審議及批准在中國境內申請註冊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之一般性授權12.審議及批准在中國境外申請註冊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之一般性授權13.審議及批准授予董事會發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權14.審議及批准授予董事會回購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權作為匯報文件15.獨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度述職報告承董事會命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唐堅董事長中國北京,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唐堅先生和宮宇飛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唐超雄先生和馬冰岩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魏明德先生、高德步先生和趙峰女士。

    –48–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通告附註:1.重要:任何欲委派代理人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本公司股東(「股東」)應先參閱刊載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網站或寄發給相關股東的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年報。

    二零二三年年報載有二零二三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二零二三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及二零二三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和核數師報告。

    2.為確定有權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名單,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日(星期一)至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不接受任何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

    為符合出席年度股東大會的資格,所有H股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為確定有權收取擬派二零二三年末期股息的股東名單,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五)至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三)(包括首尾兩天在內),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符合資格獲取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須待本公司股東批准),本公司之未登記H股股份持有人最遲須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股份過戶文件送呈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作登記,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根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與其實施條例以及相關規定,本公司向名列於H股股東名冊上的非居民企業股東擬派二零二三年度末期股息時,有義務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

    任何以非個人H股股東名義,包括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組織及團體名義登記的股份皆被視為非居民企業股東所持的股份,所以,將被扣除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11]348號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如H股個人股東為香港或澳門居民或其他與中國签订10%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如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签订低於10%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該等H股個人股東應主動向本公司提交報表要求享受協議待遇,並將相關數據留存備查。

    若填報信息完整,由本公司根據中國稅收法律規定和協議規定扣繳。

    如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签订高於10%但低於20%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本公司將按相關稅收協議實際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如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签订20%股息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與中國並沒有签订任何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或在任何其他情況下,本公司將按20%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於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及《關於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的相關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代–49–二零二三年度股東大會通告繳個人所得稅。

    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比照個人投資者徵稅。

    H股公司對內地企業投資者不代扣代繳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

    港股通投資者股權登記日、現金紅利派發日等時間安排與本公司H股股東一致。

    本公司將根據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三)本公司股東名冊上所記錄的登記地址(「登記地址」),確定H股個人股東的居民身份。

    如H股個人股東的居民身份與登記地址不一致,H股個人股東須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通知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如H股個人股東在上述期限前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可按稅收協議通知的有關規定自行或委託代理人辦理有關手續。

    對於H股個人股東的納稅身份或稅務待遇及因H股個人股東的納稅身份或稅務待遇未能及時確定或不準確確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對於代扣機制或安排的任何爭議,本公司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3.凡有權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的股東,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人士(無論是否為股東)作為其股東代理人代其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並代其投票。

    4.委任代表表格須由委託人或其以書面形式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

    如委託人為法人,則須加蓋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

    5.委任代表表格須最遲於年度股東大會舉行前二十四小時(即不遲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備置於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就本公司H股股東而言),方為有效。

    如委任代表表格由委託人以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授權的其他人士簽署,則該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須經公證人核證。

    經公證人核證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連同委任代表表格須於該表格所述時間,送呈指定地點。

    6.如委託人為法人,則其法定代表人或經董事會或其他監管機構決議而獲授權的任何人士,均可代表委託人出席年度股東大會。

    7.年度股東大會將採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網絡投票僅適用於A股股東)相結合的參會表決方式。

    8.本公司有權要求股東或代表股東出席年度股東大會的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證明。

    9.預期年度股東大會舉行不會超過半天。

    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之股東須自行承擔其交通及住宿費用。

    –50–二零二四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告二零二四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告茲通告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緊隨二零二四年第一次A股類別股東大會結束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6號(c幢)3層會議室召開本公司二零二四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大會(「H股類別股東大會」),以處理下列事宜:特別決議案1.審議及批准授予董事會回購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權承董事會命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唐堅董事長中國北京,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唐堅先生和宮宇飛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唐超雄先生和馬冰岩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魏明德先生、高德步先生和趙峰女士。

    附註:1.為確定有權出席H股類別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名單,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日(星期一)至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包括首尾兩天在內),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符合資格出席H股類別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本公司之未登記H股股份持有人最遲須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股份過戶文件送呈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作登記,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2.凡有權出席H股類別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的股東,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代理人(無論代理人是否為股東)出席H股類別股東大會並代其投票。

    *僅供識別–51–二零二四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告3.委任代表表格須由委託人或其以書面形式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

    如委託人為法人,則須加蓋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

    4.委任代表表格須最遲於H股類別股東大會舉行前二十四小時(即不遲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

    如委託書由委託人以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授權的其他人士簽署,則該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須經公證人核證。

    經公證人核證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連同委任受委託代表的委託書須於委託書所述相同時間,送呈指定地點。

    5.如委託人為法人,則其法定代表人或經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決議而獲授權的任何人士,均可代表委託人出席H股類別股東大會。

    6.H股類別股東大會將採用現場投票的參會表決方式。

    7.本公司有權要求股東或代表股東出席H股類別股東大會的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證明。

    8.預期H股類別股東大會舉行不會超過半天。

    出席H股類別股東大會之股東須自行承擔其交通及住宿費用。

    書籤1 書籤1 書籤1 書籤1 書籤1 書籤1 書籤1 書籤1 書籤1 書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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