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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07-30 18:21:1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0282) 用户喜爱度:等级982 本文被分享:998次 互动意愿(强)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600257证券简称:大湖股份公告编号:2024-02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3. 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

    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24年8月6日届满。

    8.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次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自2024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6日。

    9.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1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11.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2.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1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将于2024年8月6日届满。

    14. 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次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自2024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6日。

    15.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1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为保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根据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为保障相关制度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30日修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为保障相关制度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30日修订)。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为保障相关制度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7月30日修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8月15日下午14:30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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