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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银河:中国银河:2023年度报告

    日期:2024-03-29 09:15:49
    股票名称:中国银河 股票代码:601881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3660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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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一、本公司承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董事长王晟工作原因薛军董事刘志红工作原因杨体军独立董事罗卓坚工作原因刘淳三、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樊敏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405,568,496.32元(含税),以2023年末总股本10,934,402,256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若本公司于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发生变化,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2,405,568,496.32元(含税)的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

    本次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各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风险提示本公司的业务高度依赖于中国及其他业务所处地区的整体经济及市场状况,中国及国际资本市场的大幅波动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调整,如业务管理和规范未能及时跟进,而造成的法律以及合规风险;面对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深刻变化,而执行战略规划的战略风险;因业务模式转型、创新业务开展和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变化,而带来的内部运营及管理风险;本公司持仓证券的市场价格变动可能导致的市场风险;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而导致的信用风险;本公司在履行偿付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内部流程管理疏漏、信息系统故障或从业人员行为不当等可能引起的操作风险。

    此外,本公司还面临竞争的国际化及汇率风险等。

    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从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信息技术等方面防范风险,同时优化业务流程控制操作风险,对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管理,并重点做好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等的风险管控。

    十一、其他□适用 √不适用第一节 释义 00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008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021第四节 公司治理 052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093第六节 重要事项 098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24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37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39第十节 财务报告 161第十一节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163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三、其他有关资料。

    目录Contents释义01 00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释义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常用词语释义A股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内资股,以人民币认购及买卖并于上交所上市北京证监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交所指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指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以最新修订的内容为准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企业管治守则》指《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之《企业管治守则》公司或本公司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6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6881),其A股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1881)《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证登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指本公司董事报告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FICC指固定收益、外汇和大宗商品ETF指交易所买卖基金FOF指基金中的基金,以基金为投资标的的基金股转公司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期货IB业务指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以提供期货经纪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银河有限指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河创新资本指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银河德睿指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由银河期货持有其100%股权,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银河源汇指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银河金控指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报告期末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7.43% 005常用词语释义银河基金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银河金控持有其50%股权银河期货指银河期货有限公司,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银河国际控股指中国银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银河金汇指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集团或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H股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港币认购及买卖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汇金公司指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末持有银河金控69.07%股权IPO指首次公开发行《联交所上市规则》指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最新修订)转融通指证券公司以中介人身份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入资金或证券并转借予客户的业务市占率指市场占有率《标准守则》指《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新三板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QDII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FII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报告期内指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REITs指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QFII指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推行的试点机制,旨在推动境外人民币通过中资证券与基金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回流内地投资中国资本市场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证监会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券及期货条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以最新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者为准)00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释义常用词语释义上证指数指上交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经最新修订)监事指本公司监事监事会指本公司监事会深证成指指深交所成份股价指数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VaR指即风险价值(Value at Risk),是指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价值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最大可能损失。

    中投公司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末持有汇金公司100%股权中银转债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港币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币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美元指美国法定货币美元新元指新加坡法定货币新加坡元特别说明: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007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02 00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一、公司信息公司的中文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中国银河公司的外文名称China Galaxy Securities Co.,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CGS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 晟公司总经理薛 军公司授权代表王 晟、吴嘉雯公司秘书吴嘉雯公司注册资本和净资本√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注册资本10,137,258,757.0010,137,258,757.00股本(实缴资本) 10,934,402,256.0010,137,279,676.00净资本100,100,154,912.5179,078,332,752.04注:2023年,公司A股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797,122,580股,公司股本增加至10,934,402,256股。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公司的各单项业务资格情况√适用 □不适用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上市证券做市交易;股票期权做市;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此外,公司还具有以下业务资格:1.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认可的业务资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资格、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注册登记保荐人资格、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网下询价配售对象资格、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资格、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业务资格、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从事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资格、参与利率互换交易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黄金现货合约代理业务资格、跨境业务试点资格、非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资格、国债期货做市商资格、信用衍生品业务资格、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资格、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业务资格、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商品期货及期权做市业务。

    0092.交易所核准的业务资格:权证交易资格、ETF一级交易商资格、上交所会员资格、深交所会员资格、深交所大宗交易资格、上交所大宗交易资格、上交所IPO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资格、深交所EIPO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资格、上交所固定收益综合系统一级交易商资格、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试点、上交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资格、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资格、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限、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试点资格、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上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资格、原油期货业务资格、上交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资格、上交所上市基金主做市商资格、深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信用保护凭证创设机构资格、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资格、北交所会员资格、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深交所基金通平台做市商、上交所基金通平台做市商。

    3.中国证券业协会核准的业务资格: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资格、柜台交易业务资格、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参与人资质、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资格。

    4.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业务资格: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业务资格、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资格。

    5.其他资格:权证结算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的业务资格、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资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资格、数字证书认证业务代理资格、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相关业务资格、转融券业务试点资格、转融资业务试点资格、转融通业务试点资格、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试点资格、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场外市场收益凭证业务试点资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资格、期权结算业务资格、微信开户创新方案、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报价业务资格、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资格、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资格、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员资格、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备案资格、销售贵金属制品、科创板转融券业务资格、创业板转融券业务资格、科创板做市业务资格。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刘 冰-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电话010-80926608 -传真010-80926725 -电子信箱yhzd@chinastock.com.cn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相关内容。

    0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三、基本情况简介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详见注释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73公司网址电子信箱zgyh@chinastock.com.cn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香港主要营业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0楼注: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决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至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2021年10月8日,公司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程序,公司相应完成了《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的更新,并取得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无五、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A股上交所中国银河601881不适用H股香港联交所中国银河06881不适用011六、公司其他情况(一)公司历史沿革的情况,主要包括以前年度经历的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等情况√适用 □不适用2005年6月,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的基本思路》,国务院决定由汇金公司出资对银河有限进行重组。

    2005年8月8日汇金公司与财政部共同出资设立银河金控。

    2005年12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163号)批准,银河金控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清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家国内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银河重组方案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批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了银河有限的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相关资产,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322号)批准,于2007年1月26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正式成立本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亿元。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经营证券业务。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00万股股权转让给浙江天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证监局出具了《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0]226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

    北京清源德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00万股股权转让给首钢总公司,北京证监局出具了《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2]2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

    2012年,银河金控陆续将62,887.8017万股股份收益权对应的股份转让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机构和3个自然人。

    于2012年10月8日、2012年10月18日、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2月10日,北京证监局分别下发《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2]149号)、《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2]158号)、《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2]166号)和《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2]171号),公司按照规定分别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

    2013年5月22日,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至2013年6月13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完毕,共发售1,606,604,500股H股。

    其中,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出售69,345,743股H股,其余1,537,258,757股H股为公司发行新股。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75.37亿元。

    2015年5月5日,公司配售发行20亿股H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95.37亿元。

    2017年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亿股A股,并于2017年1月23日在上交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1.37亿元。

    2022年3月,公司完成人民币78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并于2022年9月30日开始转股。

    2023年12月19日,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赎回并摘牌,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97,143,499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934,402,256股。

    0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二)公司组织机构情况√适用 □不适用1.公司组织架构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制度、《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运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构建了规范、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架构。

    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监事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分支机构投行质控总部国际业务部客户中心财富管理总部投行协同总部(资本市场总部)研究院数据中心产品中心办公室法律合规总部证券金融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人力资源总部/党委组织部案件防控总部数字金融中心权益投资总部党建工作部内核部财富运管总部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风险管理总部投行业务总部(投资银行总部)投资运管总部纪委办公室审计总部投资银行二部(债券融资总部)创新投资总部财务资金总部投行销售总部托管总部信息技术部投行运管总部做市业务总部结算管理部履职监督检查委员会财务监督检查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FICC业务总部战略发展总部2.子公司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5家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

    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股比例联系电话银河期货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31层2702单元31012室、33层2902单元33010室2006年12月25日人民币45亿元杨 青100% 010-68569588银河创新资本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4至18层101内6层1012009年10月21日人民币15亿元孙 蛟100% 010-63369697银河国际控股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0楼2011年2月9日港币86亿元常 昱100% (852)36986888银河金汇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2014年4月25日人民币10亿元王 青100% 010-89623119银河源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31楼3104室2015年12月10日人民币50亿元吴李红100% 021-60751758 013(三) 公司证券营业部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适用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469家证券营业部。

    证券营业部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省72家、浙江省67家、北京市42家、上海市39家、江苏省31家、福建省20家、山东省17家、辽宁省16家、山西省16家、湖北省15家、四川省15家、安徽省12家、重庆市12家、河南省10家、湖南省10家、河北省9家、江西省8家、黑龙江省7家、广西壮族自治区6家、云南省6家、陕西省6家、内蒙古自治区5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家、吉林省4家、甘肃省4家、天津市3家、青海省3家、海南省3家、宁夏回族自治区3家、贵州省2家、西藏自治区1家。

    证券营业部情况详见《附件1》。

    (四) 其他分支机构数量与分布情况√适用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37家分公司,各分公司营运资金均为人民币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分公司地址负责人姓名营业执照登载成立日期联系电话1北京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金融街国际酒店15层1502/1503/1504张凯慧2011年7月26日010-895087772湖南分公司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279号二层蒋建军2011年8月23日0731-855369113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0层曾 君2011年6月21日0755-820319984广东分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5号2802房、2801房自编B单元史 楠2011年7月22日020-839538335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与水上公园东路交叉口鲁能国际中心17层1707刘 静2013年3月11日022-838303486河南分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尚贤街6号利丰国际大厦2层202-206号王军昭2013年3月4日0371-639692187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6-26号陈文苑2013年3月11日0971-82616698山西分公司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8层01、02、03、04B单元王 馥2013年3月14日0351-86111979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393号星耀大厦4楼汪安源2013年3月13日0871-6364547510大连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620号电梯楼层五层B、C、D姜雪涛2013年3月13日0411-8431308911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集商国际项目A2号楼9层刘晓勇2013年3月19日0431-82707737 0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序号分公司地址负责人姓名营业执照登载成立日期联系电话12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博尔顿广场B座101商铺任 炜2013年3月15日0471-495541413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88号24层2单元周 明2013年3月18日023-8812898314湖北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号商务会议中心3层张志强(湖北)2013年3月12日027-8784173315河北分公司石家庄桥西区红旗大街98号赵勇卫2013年3月20日0311-8399868316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9号蓝色水岸1-4层商服三层李乃琛2013年3月25日0451-5390556817辽宁分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17011703-11710)温久玉2013年3月27日024-2325020018四川分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1栋4层401号张志强(四川)2013年3月21日028-8436038719陕西分公司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51号中铁商住楼二楼黄亚光2013年4月24日029-8780944320甘肃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21号长业金座3层-1赵 龑2014年5月8日0931-886065321海南分公司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1号盛达商务广场19层1901-1(南面)陈卫红2014年5月7日0898-6850069522宁夏分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126号赵智豪2014年4月29日0951-505131823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12-2号三楼熊文锋2014年5月14日0771-587660824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健康路90号孔令国2014年5月15日0991-233350525贵州分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路与长岭路西北角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5号楼20层12、13、14、15尚 超2014年5月22日0851-8797355826西藏分公司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7号“泰和国际文化广场”2栋4层32号刘 嵬2014年5月15日0891-634405127上海分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31层01室田 旻2011年7月29日021-2025265728山东分公司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175号张华胜2013年3月29日0535-662631729青岛分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00号戊崔 宁2013年4月15日0532-8296215230江苏分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燕山路179号1701-1室王德胜2013年3月13日025-8426553631安徽分公司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C座办3801、3802李 顶2013年3月22日0551-6261993532江西分公司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555号综合实验楼二楼201金自成2013年4月2日0791-86283972 015序号分公司地址负责人姓名营业执照登载成立日期联系电话33浙江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泛海国际中心3幢28层宋晓军2011年7月15日0571-8704350734宁波分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安波路30号、建宁街8号32-1周红良2013年3月12日0574-8768116935福建分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福马路39号福州集友广场1#楼2层01店面黄飞龙2013年4月2日0591-8335044936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15层C、D单元曾文青2013年3月21日0592-222715937中山分公司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2座三层1-4卡、3层7卡魏 丹2007年3月19日0760-88309888注:中山分公司系于2021年由中山证券营业部升级而来。

    中山证券营业部成立于2007年3月19日,并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升级及营业执照的名称变更。

    七、其他相关资料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一号安永大楼16层签字会计师姓名梁成杰、师宇轩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签字会计师姓名梁成杰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潘 洵、罗 军持续督导的期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9层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潘 可、宋双喜持续督导的期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股份过户登记处A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H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注:2022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中银转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5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0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八、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1年调整后调整前营业收入33,644,082,792.6133,641,993,399.9933,641,993,399.990.0135,983,985,285.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78,769,252.917,767,550,501.897,760,543,696.791.4310,430,238,562.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85,614,077.407,693,711,464.997,686,704,659.892.4910,496,356,827.7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260,691,662.0130,798,599,446.7130,798,599,446.71 -243.7157,084,741,157.32其他综合收益1,502,176,168.59 -1,350,620,795.71 -1,350,620,795.71不适用388,818,110.07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1年末调整后调整前资产总额663,205,297,156.44625,222,928,196.19625,215,724,194.406.08560,135,032,623.76负债总额532,710,510,748.47522,601,017,700.09522,602,826,475.101.93461,156,981,445.0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30,466,361,900.54102,598,725,946.18102,589,713,169.3827.1698,955,798,424.87所有者权益总额130,494,786,407.97102,621,910,496.10102,612,897,719.3027.1698,978,051,178.75注: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上述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规定,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有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

    (二) 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1年调整后调整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70.700.70 -4.290.97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0.670.67 -2.990.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益(元/股) 0.670.690.69 -2.900.9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28.228.21减少0.70个百分点12.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38.148.13减少0.61个百分点12.37 017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三)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净资本100,100,154,912.5179,078,332,752.04净资产126,594,428,575.0699,247,339,423.44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41,103,996,144.9430,133,369,003.13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 243.53262.43资本杠杆率(%) 12.0312.42流动性覆盖率(%) 289.15354.93净稳定资金率(%) 129.20129.89净资本/净资产(%) 79.0779.68净资本/负债(%) 26.8322.14净资产/负债(%) 33.9427.79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28.2236.69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273.87347.37注:1.报告期内,母公司各项业务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 母公司于2023年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有关规定,故对上年度末的净资本和相关风险指标进行重述。

    九、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0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十、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第一季度(1-3月份)第二季度(4-6月份)第三季度(7-9月份)第四季度(10-12月份)营业收入8,697,432,828.408,716,148,197.578,069,687,837.088,160,813,929.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9,061,846.862,690,159,958.031,664,084,413.081,275,463,034.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55,680,832.502,661,397,162.201,694,561,362.641,273,974,720.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04,471,130.60 -3,644,690,932.20 -29,927,497,334.52 -16,092,974,525.89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019十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附注(如适用) 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468,381.58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益-3,179,331.521,657,367.5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60,460,594.02主要是经营性政府补贴收入88,733,275.042,626,266.29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3,014,825.44   10,276,472.27 -133,325,674.48减:所得税影响额-311,835.08   21,862,163.33 -24,867,000.22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0,809.73   129,215.56 -38,056,775.36合计-6,844,824.49   73,839,036.90 -66,118,265.07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171,922,778,715.68206,183,491,851.8634,260,713,136.185,480,740,815.39其他债权投资109,324,962,360.4097,357,937,963.23 -11,967,024,397.174,790,262,130.6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8,395,017,429.5245,173,148,628.986,778,131,199.461,988,131,333.02衍生金融资产2,630,533,468.958,405,034,673.725,774,501,204.77 1,503,504,359.37衍生金融负债2,597,859,584.745,515,912,993.642,918,053,408.90交易性金融负债33,637,794,769.1339,654,174,979.776,016,380,210.64 -2,370,393,984.66合计358,508,946,328.42402,289,701,091.2043,780,754,762.7811,392,244,653.73十三、其他□适用 √不适用020管理层讨论与分析03 0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总体经营情况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及充满挑战的市场环境,公司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在公司的坚强领导和全体干部员工的不懈努力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以高效系统的战略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深化财富管理转型发展,持续扩展服务空间,坚决落实“降费让利、降低交易成本”监管要求,不断提升买方投顾精细化服务;纵深推进投行业务专业化改革,牢牢把握全面注册制机遇,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专业能力持续夯实;聚焦投资业务提质增效,持续拓宽业务协同范围,紧密把握市场节奏调整优化资产配置,整体投资规模保持稳健;全新推进机构业务,全面提速平台化建设及全链条客户服务体系和能力;深化境内外一体化协同发展,持续探索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新模式,保持公司在东南亚核心市场优势地位;推动分子公司稳健发展,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坚持风控为本、合规为先,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治理,持续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深刻领会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及实体经济,充分发挥并不断完善金融国企的功能作用,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2023年,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行业地位保持稳固,实现集团口径营业收入人民币336.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8.79亿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稳定增长,期末总资产人民币6,632.05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304.95亿元,打造国内一流、国际优秀现代投行的战略目标实现了平稳开局。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分析公司主营业务分为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投资交易业务和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

    1.财富管理业务(1)零售经纪及财富管理2023年,A股市场行情整体呈震荡下行趋势,交投活跃度下降,与2022年同期相比,股票市场各板块降幅有所收窄,北交所年末呈现结构性增长。

    根据交易所数据统计,2023年沪深京三市全年股票基金交易量(不含沪股通、深股通、交易型货币基金)约人民币220.77万亿元,日均股票基金交易量人民币0.9万亿元,较2022年下降3.09%。

    2023年,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优化“客户分类、投顾分级、服务分层、产品多元、科技支撑”的财富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场景化经营和多渠道获客,通过“专业”+“陪伴”+“敏捷”的财富管理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做好“老百姓身边的理财顾问”。

    公司持续夯实零售业务基础,推进数字化经营,深耕存量盘活客户资产;持续强化客群经营能力,积极推进多渠道合作,在有效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统筹推进投资者教育与业务有机结合基础上,近距离通过专业优势陪伴客户;有效升级财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场景布局与经营,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优势,重点培育优质客群,持续做大做强客群规模,推进零售业务高质量发展。

    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口径,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市场占有率4.79%,行业排名第3。

    2023年末,公司客户总数超过1,550万户,其中,公司开立的北交所合格投资者数量行业排名第1,公司客户托管证券总市值人民币4.18万亿元。

    2023年末,公司投资顾问3,798人,较2022年末增长5.85%;公司高净值客户服务品牌“银河金熠”签约人数达5,456人,较2022年末增长156%,高净值客户签约人民币净资产突破1,600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95%。

    022(2)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末,我国公募基金净值人民币275,992.96亿元,较2022年末的人民币260,311.89亿元增长6.02%。

    公司围绕“五篇大文章”,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优势,积极履行服务国家战略责任,结合市场环境持续推进产品供给侧改革,为客户提供全谱系、多层次的优质财富管理产品和服务。

    投资顾问业务深耕买方体系建设,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资产配置和解决方案,不断丰富完善营销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分支机构业务赋能,多层次提升近距离陪伴客户的能力。

    2023年,公司金融产品销售规模人民币949.88亿元,较2022年增长2.64%;代销金融产品保有规模连续四年增长,2023年月均值达人民币2,036.26亿元,较2022年增长6.15%。

    (3)信用业务根据WIND统计,2023年末,市场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16,509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7.17%。

    其中,融资余额人民币15,793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9.33%;融券余额人民币716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25.33%。

    2023年,公司充分运用信用业务工具全面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着眼于“新形势、新格局、新要求”,全面探索业务开展“新思路、新方向、新策略”,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推动信用业务高质量发展。

    公司积极拥抱资本市场改革,紧跟监管政策方向,端正定位,审慎合规展业;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强化金融科技赋能,重点挖掘专业投资者和机构客户,不断丰富中小投资者服务模式,持续为个人、企业、机构等各类客户提供差异化、精准化服务及产品;不断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风险管理和防范能力;持续跟踪市场动态、拓展业务外延、创新业务模式,积极推动行权融资等新业务的增长;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信用业务+X”业务集群,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各类专业投资机构提供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2023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841亿元,平均维持担保比例247%;股票质押业务待购回余额人民币206亿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252%,整体风险可控。

    2.投资银行业务2023年,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全面注册制落地和IPO阶段性收紧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根据WIND统计,2023年,我国股权融资规模人民币11,344.30亿元,同比下降32.80%。

    其中,IPO融资规模人民币3,565.39亿元,同比下降39.25%;再融资规模人民币7,445.75亿元(不含可交债),同比下降29.62%。

    2023年,我国债券发行合计人民币71.04万亿元,同比增长15.45%;2023年末,境内债券市场总存量达人民币155.73万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人民币13.77万亿元。

    2023年,公司坚决贯彻落实新三年发展规划部署,紧密围绕打造“企业家信任的投资银行专家”的关键业务战略,纵深推进投行专业化改革,持续优化团队设置,补充配备专业人员,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协同拓展客户资源,为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股权融资业务加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的承揽承做标准及综合服务能力,实现2单IPO项目通过交易所上市委会议;完成再融资项目4单(包括可转债融资)、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10单、新三板定向发行项目2单、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项目4单;已完成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再融资项目2单,已取得股转公司同意函但尚未完成的新三板定向发行项目2单。

    2023年,公司股权承销金额人民币37.65亿元。

    (2)债券融资业务加强协同,进一步发掘地方政府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和中期票据业务机会,债券承销规模增速高于行业平均增速。

    根据WIND统计,2023年公司承销债券合计1,102单,承销金额人民币3,579.54亿元,同比增长41.75%,排名行业第12。

    其中,公司在地方0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政府债、金融债品种发展势头良好,地方政府债承销金额人民币1,912.99亿元,排名行业第8;金融债承销金额人民币1,078.07亿元,行业排名第11。

    公司获评证券时报2023年中国金融机构年度峰会“2023中国证券业服务民营企业君鼎奖”,第16届新财富最佳投行评选“最佳投行业务精英团队(IPO项目)”、“最佳投行业务精英团队(公司债项目)”、“最具创造力项目”等奖项。

    3.机构业务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末,我国公募基金净值人民币275,992.96亿元,私募基金净值人民币203,155.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02%、0.17%,机构投资者力量持续发展壮大,影响力不断提升。

    2023年,公司新成立机构业务线,统筹机构投资交易、机构销售、托管外包和做市等业务一体展业,推出“银河天弓”一站式机构服务平台,重点机构客户总体覆盖率达68.4%。

    公司积极打造“同业、私募、企业”三个机构服务生态链,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依托“星耀数智服务平台”和“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两大业务平台,围绕投研交易、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和股份增减持等服务,努力成为“机构客户依赖的全链条服务商”;公司推出“星善计划”公益品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共同富裕、服务实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建设“星耀管理人俱乐部”品牌,为私募客户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依托银河特色自研策略和投研分析,深化TDC(TDC是指依托银河特色自研策略和研究分析,面向适当的专业交易型投资者提供的策略服务)机构投顾,为机构和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策略服务。

    场外业务方面,公司借助自然语言处理、云计算、机器人流程自动化等数字金融科技手段,致力于打造新一代灵活定价引擎、微信询价下单机器人、客户场外准入服务平台等系列行业领先的业务系统,不断打磨升级场外衍生品交易服务平台,为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供从签约准入、询价咨询到投资交易、估值结算的场外衍生品全生命周期服务。

    做市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参与高质量建设北交所,首批开通北交所股票做市权限并首批参与开展北交所做市交易,目前共为12家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服务,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公司积极参与科创板股票做市和基金做市,在活跃资本市场与服务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托管与基金服务方面,公司积极开拓客户资源,推出银河托管“智托星”服务子品牌,业务规模实现持续增长。

    公司连续两年通过ISAE3402国际鉴证,荣获2023年《中国基金报》主办的英华奖“优秀私募托管成长券商示范机构”。

    截至2023年末,公司托管与基金服务业务规模人民币2,827.02亿元,同比增长5.29%;产品数量4,013只,同比增长9.26%。

    研究业务方面,公司以宏观研究带动行业研究全面发展,引入行业领军人才,发布研究报告数量同比持续增长、质量大幅提升,金股组合收益率排名位居市场前列;积极拓展并服务外部机构投资者,提高服务频次,通过研究报告、专项课题、调研、路演交流、研究沙龙、媒体发表、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及时高效的研究服务,促进市场信心提升;强化基金评价专业输出,服务国家公募基金基础数据建设,推出年金综合评价服务,助力养老“第二支柱”发展。

    0244.国际业务2023年,香港股票市场持续回调,东南亚股市日均成交大幅减少。

    其中,港股市场日均成交额1,052亿港元,同比下降16%;香港资本市场股权融资活动疲弱,年度股权融资总额1,507亿港元,同比下降40%;香港资本市场新股上市73家,同比下降19%,新股融资总额463亿港元,同比下降56%。

    银河国际控股坚定不移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其中,经纪业务在东南亚核心区域继续保持优势地位;投资银行业务实现逆市增长,2023年完成15单港股IPO项目,承销债券133笔,荣获“2023中国证券业境外投行君鼎奖”、澳门债券市场“承销贡献奖”、中证科技中资离岸债年度机构评选“年度成长潜力奖”等多项投行大奖;财富管理及资产管理业务全产品线布局步伐加快,产品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3年,银河国际控股完成关于银河-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简称“银河-联昌证券”)、银河-联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简称“银河-联昌控股”)的第二份购买权项下交易,实现对其100%持股,有助于公司保持在东南亚核心市场的领先地位,更好发挥东南亚布局优势。

    5.投资交易业务2023年,公司及时把握市场节奏,调整优化资产配置,固收投资业务稳健增长,权益投资业务严控风险敞口,同时大力拓展基于客需的创新类投资交易业务,服务客户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权益投资方面。

    公司权益投资业务坚持“低风险+绝对收益”宗旨,其中红利策略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成果,为公司业绩稳定和净资产增值做出了贡献。

    固定收益投资方面。

    公司秉持稳健的投资策略,持续优化持仓结构,稳固利率债规模,增配稳定性收益投资品种,稳步开展ABS、票据、REITs、境外固收等投资;加强信用风险管控,挖掘信用债投资价值,提升底层资产安全边际;大力发展做市业务、报价回购,拓展表外和客需业务,以研究、交易、风险管理能力为依托,向客户输出综合投资能力。

    2023年,公司荣获中金所“国债期货上市十周年最佳贡献奖”(自营类)第一名、“国债期货优秀做市商金奖”和“国债期货优秀交易团队奖”;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市场交易“年度市场影响力奖”、“市场创新奖”;上交所“自营类优秀债券投资机构奖”、“优秀债券ETF做市商奖”;深交所“优秀债券投资交易机构奖”、第九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年度创新机构奖”、第八届CNABS资产证券化年会暨金桂奖“市场领先中介机构奖”、第九届结构性融资与资产证券化论坛介甫奖“优秀ABS机构投资人”、“优秀债券市场投资团队”等奖项。

    公司积极申请并获得沪深交易所首批债券主做市商资格,中金所30年期国债期货主做市商资格,商品期货及期权做市业务资格,成为外汇交易中心首批“债券篮子”创设及报价机构之一。

    2023年公司发布市场首只西部地区“地方债”债券篮子、市场首只联合做市“地方债”债券篮子;达成市场首单“CFETS银行间长三角区域债券指数”互换交易。

    衍生品投资方面。

    公司不断丰富金融服务矩阵,通过拓展衍生品业务,满足不同客户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

    公司积极争取并成为外汇交易中心利率期权报价机构、国开债和农发债标准债券远期报价机构、上海清算所信用违约互换集中清算报价团成员。

    2023年,达成公司首单、境内第二笔挂钩彭博中资美元债指数的场外衍生品交易,有效支持实体企业的境外融资业务;达成公司与实体企业首笔场外利率期权业务,满足客户更精细化的避险需求。

    0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6.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1)期货业务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统计,2023年,我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85.01亿手,同比增长25.60%;累计成交额为人民币568.51万亿元(单边),同比增长6.28%。

    银河期货持续推进业务建设,稳步提升发展质效,坚持传统经纪业务与创新衍生品业务双轮驱动,场内场外、期货现货协同发展,打造稳定发展布局。

    经纪业务方面,深耕产业客户,发力机构客户,强化母子公司业务协同,针对期货客群年轻化趋势,推进数字化转型,进行私域运营探索,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夯实经纪业务领先地位。

    资产管理方面,持续搭建和孵化主动管理产品,创新并完善低风险产品线。

    银河德睿作为银河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通过场外、期现等多模式创新肩负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实现创收能力的稳健增长。

    场外衍生品业务方面,上线微信自动询报价系统,实现权益类香草期权、商品累沽累购结构自动报价,有效提升业务承接能力并带来良好的客户体验;上线银河德睿DMA(直接市场准入)系统,可满足客户A股线性业务交易、跨境互换业务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做市业务方面,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拥有63个做市商资格,成为做市牌照最全的期货子公司之一。

    期现业务方面,新增碳酸锂、工业硅和化工焦等业务新品种,拓宽实体经济的服务面;通过“工厂+业务”模式,打通合金全产业链的交易业务,助力实体经济解决难点问题。

    (2)资产管理业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证券公司受托资金规模合计人民币8.95万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8.26%。

    2023年,银河金汇继续提升投研能力,锻造以研究、投资、交易为核心的一体化能力建设,系统夯实基础管理工作,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多只产品投资业绩表现良好,持续受到市场认可,追求绝对收益的固收品牌特色更加凸显。

    同时,银河金汇加快特色产品布局,积极研发和培育权益、混合类产品,并结合自身管理特点完成了基于ESG、红利等主题产品创设,产品谱系进一步完善,创设质效有效提升;继续发挥公司资源禀赋优势,建设全面协同、专业分工的体制机制,构建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服务生态模式;不断完善营销渠道体系,进一步拓宽对同业机构、零售客户和企业客户的覆盖范围。

    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上,银河金汇持续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强化要素供给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助力和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末,银河金汇存续管理产品260只,总受托规模人民币945.66亿元。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产品数量如下表所示:币种:人民币 单位:亿元2023年末2022年末产品数量(个)受托规模产品数量(个)受托规模集合资管100407.16101442.00单一资管155521.57163672.11专项资管516.93535.88数据来源:银河金汇业务统计。

    其中,2023年资产管理产品受托规模数据未经审计。

    026(3)另类投资业务2023年,银河源汇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坚持高科技实业投资的方向,积极布局高成长领域,多元化配置金融产品,持续强化业绩韧性,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率。

    2023年新增投资5家具有自主创新属性的高科技企业,新增2个股权项目实现科创板上市发行,新增4个项目已申报IPO获交易所受理,已上市项目逐步实现退出。

    (4)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2023年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2,893家,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54,648只,基金规模人民币14.33万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4.07%。

    2023年,银河创新资本立足于私募股权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独特优势,聚焦服务“五篇大文章”,努力实现业务发展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

    2023年新增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0.82亿元,主要投向“五篇大文章”领域,全面服务新发展格局构建。

    其中,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三大投资主线,已完成8支子基金设立,总规模人民币61.73亿元,有力支撑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建设。

    截至2023年末,银河创新资本在管私募股权基金达到20支,聚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西部、东北等国家战略重点区域,备案总规模达人民币257.24亿元。

    2023年,银河创新资本获得母基金研究中心“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最佳风控TOP30”、“最佳政府引导基金(省级)TOP30”等荣誉。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2023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宏观政策显效发力,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上半年,受经济复苏预期改善以及全面注册制落地等因素影响,投资者情绪升温,权益市场边际修复,证券行业展现业绩弹性,行业环境整体向好。

    进入下半年,资本市场利好政策陆续出台,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中介机构,券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交投活跃度降温,证券公司自营投资、投行等业务承压。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2023年三季度未经审计母公司口径财务数据,证券行业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138.19亿元、人民币1,133.39亿元,同比增长3.15%和下降2.93%。

    证券行业规模实力不断扩大,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证券行业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分别为人民币114,429.94亿元、人民币28,940.51亿元、人民币21,308.65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3.45%、3.82%和1.90%。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公司持续以市场化、数字化、平台化为导向,致力于打造受人尊敬的现代投资银行。

    2023年,公司正式实施新一轮战略发展规划,明确“金融报国、客户至上”的战略使命和“打造国内一流、国际优秀现代投行”的战略目标,向纵深推进“五位一体”的业务模式,即提供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投资交易业务及母子公司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02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财富管理业务。

    主要为客户提供代理买卖股票、基金、债券、衍生金融工具等,提供投资咨询、投资组合建议、金融产品销售和资产配置等金融服务,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等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

    为各类型企业和政府客户提供一站式投资银行服务,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结构化融资,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及多样化融资解决方案等金融服务。

    机构业务。

    主要为机构客户提供主经纪商、席位租赁、托管外包及投资研究、销售与交易等。

    国际业务。

    通过银河国际控股、银河-联昌等业务平台,为全球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和零售客户提供经纪和销售、投资银行、研究和资产管理等服务。

    投资交易业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大宗商品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交易,并为客户的投融资及风险管理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

    聚焦“客户需求”、“专业发展”、“协同创收”,将期货业务、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另类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这些子公司业务平台与前述五大业务线主动进行融合,强化业务协同、资源对接,持续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适用 □不适用作为汇金公司旗下重要的证券金融平台及证券行业和资本市场的“国家队”,公司可以及时把握国家发展大政方针,享受资源协同便利。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显著的竞争优势,具体如下:(一)公司拥有稳健的经营管理。

    公司始终坚持风控为本、合规为先,坚持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坚持“三不一究”的合规理念,以优化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为统领,以内控有效协同为支撑,不断完善内控管理的专业工具,健全覆盖子公司、表外业务的穿透式全覆盖风险管理运行机制,持续提升内控管理的主动性、专业性、前瞻性,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二)公司拥有特色的业务体系。

    公司以零售业务见长,建立了以客户为中心、覆盖分公司和营业部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股票经纪、金融产品代销、信用业务及期货业务位居行业前列,凭借线下网络和客户规模优势获取财富管理转型先机,保持零售业务服务领先。

    公司将东南亚地区作为国际业务的发展重点,打造完善的国际服务链条,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核心区域市场份额前三,海外业务成熟度逐步提升,将成为未来重要的增长点。

    (三)公司拥有优良的品牌形象。

    公司成立时是国内注册资本最大的国有独资证券公司,目前仍是国有控股比例最高的头部券商,并分别于2013年、2017年实现H股和A股两地上市,多次获得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颁发的荣誉称号。

    公司核心业务市场排名长期保持行业前列,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及服务实体经济,助力资本市场形成内生稳定机制,主动融入“双循环”格局,在中国资本市场特别是居民财富管理领域有着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公司拥有广泛的渠道网络。

    公司持续深耕国内市场,通过多年布局,截至报告期末,设立了37家分公司、469家证券营业部,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能够近距离满足各类型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公司通过联昌并购项目将国际业务网络从中国香港延伸覆盖至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韩国、英国等地,全方位进入东南亚市场,成为在亚洲地区网络最广的中资券商。

    028(五)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客户总数突破1,550万户,客户托管证券总市值人民币4.18万亿元。

    受益于良好的客户基础,公司各业务线之间有显著的协同增长潜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6,632.05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6.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人民币1,304.66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27.16%。

    2023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6.44亿元,同比增长0.0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8.79亿元,同比增加1.4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52%,同比减少0.70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营业收入33,644,082,792.6133,641,993,399.990.01利息净收入4,162,723,417.895,163,147,350.33 -19.38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554,850,555.997,517,049,889.54 -12.80投资收益3,135,511,668.387,185,893,260.37 -56.37其他收益86,842,871.17108,735,417.30 -20.1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20,033,074.22 -1,594,909,689.38不适用汇兑收益-3,370,345.51 -13,760,033.15不适用其他业务收入15,172,927,772.4515,279,016,536.50 -0.69资产处置收益14,563,778.02 -3,179,331.52不适用营业成本25,427,819,472.4525,695,267,049.14 -1.04税金及附加149,679,146.29139,573,562.387.24业务及管理费10,372,499,019.6510,223,606,598.471.46信用减值损失33,501,472.80152,903,193.40 -78.09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0,122,455.85 -12,061,150.64不适用其他业务成本14,852,017,377.8615,191,244,845.53 -2.23营业外收入2,929,378.0216,418,003.16 -82.16营业外支出85,544,203.46 -7,722,431.37不适用所得税费用249,639,284.30202,384,487.4523.35 02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少数股东损益5,239,957.51931,796.04462.35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02,176,168.59 -1,350,620,795.71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260,691,662.0130,798,599,446.71 -243.7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37,859,606.90 -21,763,239,682.01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31,013,067.222,458,105,203.98592.85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6.44亿元,较2022年度增加人民币0.02亿元,增幅为0.01%。

    主要科目变动如下:利息净收入较2022年度下降19.38%,主要由于信用类业务利息收入减少以及融资利息支出增加;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2022年度下降12.80%,主要由于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减少;投资收益较2022年度减少56.37%,主要由于处置金融工具取得投资收益减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2022年度增加,主要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汇兑收益较2022年度变化主要由于汇率波动影响;其他业务收入较2022年度下降0.69%,主要由于银河德睿大宗商品销售业务收入减少;资产处置收益较2022年度增长,主要由于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支出人民币254.28亿元,较2022年度减少人民币2.67亿元,降幅为1.04%。

    主要科目变动如下:信用减值损失较2022年度下降78.09%,主要由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较2022年度增加,主要由于银河德睿大宗商品销售业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增加;其他业务成本较2022年度下降2.23%,主要由于银河德睿大宗商品销售业务成本减少;营业外收入较2022年度下降82.16%,主要由于非经营性政府补贴收入减少;营业外支出较2022年度增加,主要为计提未决诉讼项目预计负债等营业外支出增加;所得税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23.35%,主要由于应税利润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较2022年度增长462.35%,主要由于子公司产生的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442.61亿元,较2022年度减少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750.59亿元,其中:回购业务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人民币251.39亿元;融出资金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人民币206.10亿元;代理买卖证券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6.29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负债及衍生金融工具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人民币80.41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60.38亿元,较2022年度增加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378.01亿元,主要由于其他债权投资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人民币419.91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70.31亿元,较2022年度增加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145.73亿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发行长期限债券收到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适用 √不适用0302.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6.44亿元,较2022年度增加人民币0.02亿元,增幅为0.01%,营业支出人民币254.28亿元,较2022年度减少人民币2.67亿元,降幅为1.04%。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财富管理业务9,129,081,208.854,809,786,779.8447.31 -6.710.56减少3.81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428,349,954.68372,245,640.6413.10 -19.943.65减少19.77个百分点机构业务383,343,334.88208,898,108.6945.51 -25.9618.99减少20.58个百分点国际业务2,006,287,912.011,680,675,224.0216.2311.28 -5.61增加14.98个百分点投资交易业务5,825,679,995.58390,381,741.0893.30138.9058.21增加3.42个百分点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17,208,144,644.1016,174,099,631.696.01 -4.82 -3.11减少1.66个百分点其他-1,336,804,257.491,791,732,346.4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浙江943,293,923.35422,436,885.6255.22 -8.565.48减少5.96个百分点广东792,806,054.03483,089,915.7639.07 -7.456.77减少8.11个百分点北京770,223,916.04341,781,981.5555.631.9510.93减少3.59个百分点上海501,216,239.62265,850,913.4346.96 -6.634.65减少5.72个百分点江苏250,385,348.54173,207,309.3630.827.5121.70减少8.07个百分点03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福建209,016,029.27128,857,306.6038.35 -4.327.27减少6.66个百分点湖北198,134,841.66115,835,608.8641.54 -7.731.49减少5.31个百分点山西163,223,214.7792,169,280.3643.53 -6.387.31减少7.21个百分点四川156,697,849.7872,436,653.7653.77 -6.646.56减少5.73个百分点辽宁125,348,591.3297,846,576.7521.94 -2.75 -1.03减少1.36个百分点河南106,090,206.5169,429,607.2534.56 -8.544.88减少8.37个百分点重庆105,241,004.8778,551,948.7825.36 -7.226.49减少9.61个百分点安徽101,896,662.2162,052,812.8239.10 -6.356.39减少7.29个百分点山东97,839,780.5076,250,039.1622.07 -2.9711.83减少10.31个百分点河北92,398,159.7553,519,709.5742.08 -10.063.90减少7.78个百分点云南72,982,523.8726,757,895.5963.34 -13.240.31减少4.95个百分点内蒙古60,622,871.1532,439,615.1546.49 -9.56 -2.12减少4.07个百分点陕西55,371,015.8634,052,456.1738.50 -5.295.40减少6.24个百分点青海52,094,886.9818,480,547.1264.53 -25.011.77减少9.33个百分点湖南50,964,359.3736,966,494.6827.47 -4.386.10减少7.15个百分点国内其他地区248,049,147.12197,620,043.0320.33 -7.286.81减少10.51个百分点公司总部及境内子公司26,483,898,254.0320,881,406,487.2021.150.40 -1.61增加1.60个百分点海外地区2,006,287,912.011,666,779,383.8816.9211.28 -6.39增加15.67个百分点合计33,644,082,792.6125,427,819,472.4524.420.01 -1.04增加0.80个百分点03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地区模式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主营业务分行业板块看,本集团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主要来源于财富管理业务、投资交易业务、国际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机构业务及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等。

    其中:财富管理业务营业收入人民币91.29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7.13%;投资交易业务营业收入人民币58.26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7.32%;国际业务营业收入人民币20.06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96%;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人民币4.2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27%;机构业务营业收入人民币3.8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14%;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营业收入人民币172.0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1.15%,其中银河德睿大宗商品销售业务收入人民币148.92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4.26%。

    主营业务分地区看,北京、浙江、广东、上海及海外地区等地区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居前。

    主营业务成本分行业情况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率(%)财务管理业务营业支出4,809,786,779.8418.924,783,007,827.8018.610.56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支出372,245,640.641.46359,140,966.761.403.65机构业务营业支出208,898,108.690.82175,561,926.130.6818.99国际业务营业支出1,680,675,224.026.611,780,472,796.506.93 -5.61投资交易业务营业支出390,381,741.081.54246,750,587.120.9658.21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营业支出16,174,099,631.6963.6116,693,705,361.3764.97 -3.11其他营业支出1,791,732,346.497.041,656,627,583.466.458.16合计营业支出25,427,819,472.45100.0025,695,267,049.14100.00 -1.042023年,公司财富管理业务营业支出人民币48.10亿元,同比上升0.56%;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支出人民币3.72亿元,同比上升3.65%;机构业务营业支出人民币2.09亿元,同比增长18.99%;国际业务营业支出人民币16.81亿元,同比下降5.61%;投资交易业务营业支出人民币3.90亿元,同比上升58.21%;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营业支出人民币161.74亿元,同比下降3.11%;其他业务营业支出人民币17.92亿元,同比上升8.61%。

    (2)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3)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适用 √不适用03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3. 费用√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业务及管理费情况请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六46、业务及管理费”。

    4. 研发投入(1)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2)研发人员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3)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2023年,报告期内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变动净额为人民币-110.97亿元,2022年同期为人民币121.71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额同比减少人民币232.68亿元,同比下降191.18%,主要由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442.61亿元,2022年同期为人民币307.99亿元,净流入同比减少人民币750.59亿元,主要由于信用类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和交易性金融工具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60.38亿元,2022年同期为人民币-217.63亿元,净流量同比增加人民币378.01亿元,主要由于其他债权投资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03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70.31亿元,2022年同期为人民币24.58亿元,净流量同比增加人民币145.73亿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发行长期限债券收到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适用 □不适用1.资产及负债状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货币资金113,625,202,523.7217.13115,995,340,538.1518.55 -2.04客户资金存款减少结算备付金27,900,176,434.684.2139,811,102,770.136.37 -29.92客户结算备付金减少融出资金91,217,898,952.7813.7584,329,316,416.5713.498.17融资业务规模增长衍生金融资产8,405,034,673.721.272,630,533,468.950.42219.52场外衍生品业务规模增加以及价值波动的影响存出保证金22,261,243,984.393.3616,069,696,108.652.5738.53主要为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增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749,153,326.103.4320,293,397,520.863.2512.10主要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增长交易性金融资产206,183,491,851.8631.09171,922,778,715.6827.5019.93主要为债券和股票投资规模增加债权投资2,298,022,726.610.352,707,918,533.690.43 -15.14主要为债权投资规模下降其他债权投资97,357,937,963.2314.68109,324,962,360.4017.49 -10.95主要为债券投资规模下降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5,173,148,628.986.8138,395,017,429.526.1417.65主要为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规模增加长期股权投资244,770,708.270.0461,769,084.260.01296.27长期股权投资规模增加固定资产535,018,969.510.08578,818,831.740.09 -7.57主要由于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固定资产规模下降03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276,155,656.980.04394,848,157.890.06 -30.06主要为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已计提未支付的职工薪酬和已计提未支付利息支出等因素的影响应付短期融资款26,410,074,031.133.9828,108,143,350.144.50 -6.04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下降拆入资金6,904,888,465.491.0419,033,264,163.613.04 -63.72拆入资金规模下降交易性金融负债39,654,174,979.775.9833,637,794,769.135.3817.89债券借贷和挂钩指数浮动型收益凭证规模增加衍生金融负债5,515,912,993.640.832,597,859,584.740.42112.33场外衍生品业务规模增加以及价值波动的影响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61,352,554,853.7724.33158,495,396,133.2025.351.80主要为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规模增加代理买卖证券款120,261,793,313.1618.13129,645,925,398.9220.74 -7.24客户资金存款减少应交税费354,904,017.870.05320,450,521.010.0510.75主要为应付企业所得税增加应付款项8,512,341,802.101.287,986,424,412.531.286.59主要为应付业务清算款变动影响预计负债40,077,573.440.01 - -不适用主要为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增加应付债券100,545,828,291.3515.1696,917,518,404.4715.503.74主要为发行长期次级债和公司债,应付债券规模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209,301,331.090.03190,425,743.400.039.91主要为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化影响其他负债45,157,175,336.426.8129,876,136,057.234.7851.15主要为场外业务应付客户交易履约保证金增加其他权益工具29,828,322,641.544.5015,935,690,533.202.5587.18主要为本年发行永续次级债以及可转债转股的影响其他综合收益1,280,539,909.210.19 -116,832,802.17 -0.02不适用主要为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036其他说明(1)资产结构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632.05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6.08%。

    其中: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136.25亿元,占总资产的17.13%;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279.00亿元,占总资产的4.21%;融出资金为人民币912.18亿元,占总资产的13.75%;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2,061.83亿元,占总资产的31.09%;其他债权投资为人民币973.58亿元,占总资产的14.6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人民币451.73亿元,占总资产的6.81%。

    本集团资产流动性良好、结构合理。

    此外,根据会计政策,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工具计提相应减值并确认损失准备,资产质量良好。

    (2)负债结构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负债人民币5,327.11亿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后,自有负债为人民币4,124.49亿元。

    其中:自有流动负债人民币3,358.31亿元,占比81.42%;自有非流动负债人民币766.18亿元,占比18.58%。

    自有负债主要为应付短期融资款人民币264.10亿元,占比6.40%;交易性金融负债人民币396.54亿元,占比9.6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人民币1,613.53亿元,占比39.12%;应付债券(长期次级债、长期公司债和长期收益凭证等)人民币1,005.46亿元,占比24.38%;其他负债人民币451.57亿元,占比10.95%。

    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75.97%,负债结构合理。

    本集团无到期未偿付债务,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强,长短期偿债能力和流动性良好。

    2.境外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375.76(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67%。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主要为公司在融资业务中设定质押的金融资产,具体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六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03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适用 □不适用请参见本年度报告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相关内容。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银河国际控股、银河源汇、银河创新资本等子公司进行增资,银河国际控股进一步收购银河-联昌股权,具体情况如下:1.2022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向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河源汇增资人民币20亿元。

    2023年1月,银河源汇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0亿元,公司向银河源汇划拨人民币10亿元增资资金。

    2.2022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向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河国际控股增资港币16亿元。

    2023年12月,上述增资完成,银河国际控股股本增加至港币86亿元。

    3.根据公司董事会2019年2月26日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向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23年7月,公司完成向银河创新资本增资人民币5亿元,银河创新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

    4.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联昌并购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银河国际控股向联昌集团收购CGS-CIMBSecuritiesInternationalPte.Ltd.的25.01%已发行股本及CGS-CIMBHoldingsSdn.Bhd.的25%已发行股本的交易已于2023年12月29日完成交割,银河国际控股分别持有银河-联昌证券以及银河-联昌控股100%的已发行股本。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境外收购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1.重大的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038证券交易投资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及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六4、衍生金融工具,8、交易性金融资产,10、其他债券投资,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证券自营业务为证券公司主营业务,交易频繁、交易品种类别较多,公司已在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披露了投资类别、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金融资产计量属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适用 √不适用(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 □不适用1.银河期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5亿元,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主要业务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0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河期货总资产为人民币866.3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5.7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4.6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5.03亿元。

    2.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主要业务范围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和投资管理等。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河创新资本总资产为人民币18.34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65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01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24亿元,归母净利润人民币-0.29亿元。

    3.中国银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86.00亿元,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主要业务范围为通过多家子公司在中国香港地区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韩国、英国、美国和毛里求斯等国家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研究分析、投资银行、融资融券、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外汇交易以及衍生产品等服务。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河国际控股总资产人民币375.23亿元,净资产人民币81.65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0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48亿元。

    4.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主要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河金汇总资产为人民币17.13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9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42亿元。

    5.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主要业务范围为使用自有资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河源汇总资产为人民币46.09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3.41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2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89亿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合并了116家结构化主体,这些主体包括资产管理计划、合伙企业及基金等。

    在确定结构化主体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时,本集团需要根据相关合同条款,综合考虑拥有的相关权力、取得的投资收益和管理费收入等全部可变回报,以及作为管理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被替换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认定对部分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报告期末,上述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归属于本集团的权益为人民币386.85亿元。

    (九)主要的融资渠道、为维持流动性水平所采取的措施和相关的管理政策,融资能力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融资渠道顺畅。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拆借、回购、短期融资券、短期收益凭证、转融通等手段,筹集短期资金。

    同时,公司可根据市场环境和自身需求,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永续次级债等其他主管部门批准的方式融入长期资金。

    目前,公司已在多家商业银行取得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综合使用上述债务融资工具融入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获得的授信额度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

    040(十)重大资产处置、置换、剥离情况及这些活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无。

    (十一)其他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部、分公司、子公司新设及处置情况(1)证券营业部处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完成了18家营业部撤销工作,分别是盘锦市府大街证券营业部、青岛哈尔滨路证券营业部、祁县新建北路证券营业部、东莞东骏路证券营业部、池州石城大道证券营业部、天津鲁能国际中心证券营业部、上海翔川路证券营业部、西宁夏都大街证券营业部、贵阳北京路证券营业部、佛山南庄帝景北路证券营业部、翼城解放街证券营业部、德州大学西路证券营业部、汝州证券营业部、信阳北京路证券营业部、丹东财神庙街证券营业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证券营业部、岳阳建湘路证券营业部、佛山顺德外环路证券营业部。

    (2)分公司、营业部迁址情况公司持续进行营业网点布局调整和优化,报告期内完成分支机构同城迁址共计52家,其中分公司6家,证券营业部46家。

    分别是重庆分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山分公司、广东分公司、海南分公司、江西分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廊坊永兴路证券营业部、泉州崇福路证券营业部、青岛即墨区墨城路证券营业部、广州天河北路证券营业部、上海浦东新区银城路证券营业部、上海纪念路证券营业部、北京亦庄证券营业部、晋城黄华街证券营业部、阜新西山路证券营业部、宁波奉化长汀路证券营业部、广州阅江中路证券营业部、佛山顺德龙江东华路证券营业部、天津水上公园北道证券营业部、深圳前海证券营业部、晋中定阳路证券营业部、杭州建国北路证券营业部、杭州东宁路证券营业部、苏州三香路证券营业部、广州海明路证券营业部、安吉递铺中路证券营业部、广州黄埔大道证券营业部、北京陶然桥证券营业部、北京丰台科技园证券营业部、漳州台商投资区万益广场证券营业部、青岛开发区证券营业部、莆田幸福路证券营业部、南京双龙大道证券营业部、重庆渝中证券营业部、海口国兴大道证券营业部、洪洞虹通大道证券营业部、成都龙腾路证券营业部、海宁文宗南路证券营业部、成都日月大道证券营业部、青岛秦岭路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证券营业部、北京团结湖证券营业部、南昌高新大道证券营业部、上海宝山区上大路证券营业部、广州长堤证券营业部、厦门湖滨东路证券营业部、济宁供销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大望路证券营业部、温岭中华路证券营业部、徐州软件园路证券营业部、上海临港新片区香竹路证券营业部。

    2.账户规范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落实账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客户账户管理办法》、《客户资料管理实施细则》及《柜台经纪业务操作流程》等制度规范,实现账户信息集中核查及影像集中管理,确保新开账户符合合格账户标准;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休眠账户激活及不合格账户规范手续,保证账户规范业务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各分支机构无风险处置账户,公司原有不合格账户规范及小额休眠账户激活等工作有序进行。

    报告期末不合格资金账户1,783户,规范不合格资金账户3户;激活小额休眠资金账户5,397户,年度新增小额休眠账户0户,期04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末小额休眠资金账户2,541,173户(其中:参照休眠账户管理的纯资金账户535,459户)。

    另外,公司期末司法冻结资金账户333户,增加33户。

    3.报告期内业务创新及风险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业务创新,获得了商品期货及期权做市业务资格和科创板做市业务资格等相关业务资格。

    为保障创新业务安全运行,公司重视从源头把控风险,完善新业务新产品风险管理制度机制,采取各项主动控制措施进行有效管理,实现了前置评估、持续监测及跟踪管理相结合的全流程管理,具体包括:(1)业务开展前的可行性评估在创新业务开展前期,公司业务部门首先进行风险自评估,对创新业务的运作模式、主要风险点、估值模型、风险计量模型、压力情景下潜在损失、配套风险应对措施及突发情形下的业务连续性管理预案等进行全面分析;公司风险、合规等部门或受邀外部专家从各自专业角度,针对法律法规、风险偏好、风险管理基本假设、风险点控制、风险模型等方面进行独立评估。

    公司综合考虑各方评估结果,决策创新业务开展,并明确业务上线条件以及相关限制性要求。

    (2)业务上线前的风控准备公司所有创新业务经过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需满足相应的风控条件后方可上线运行。

    基本的风控条件包括:取得业务开展资格及公司经营管理层授权、建立配套的制度流程体系,在符合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市场、信用、操作、流动性等各专业类型风险管理办法基础上,针对具体的创新业务,通过配套制定必要的风险管理指引、细则、工作流程等,明确业务风控标准,规范风险管理流程;适用的风控指标体系,将创新业务纳入公司分级的风险限额管理体系,针对其风险特性制定相应风控指标并设定限额,对创新业务风险进行量化管理;必要的人员与系统支持保障,匹配业务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设完善业务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为创新业务安全运行奠定基础。

    (3)业务上线后的持续跟踪管理创新业务上线运行后,即被纳入公司日常风险管理体系,进行风险计量、监控、评估、报告。

    公司高度重视风险过程管理,持续跟踪风险变化趋势,对发现的异常风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创新业务运行过程中,公司持续评估各项风控措施是否匹配业务风险特征,并根据创新业务不同发展阶段的风险水平变化,及时调整完善配套的制度流程、风险限额、风控标准、系统功能等,以适应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需求;对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问题根源及其影响,研究制定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保障业务持续稳健运行。

    042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适用 □不适用2024年,国际宏观形势更趋复杂,地缘政治冲突持续,预计全球经济复苏将依旧疲软,主要经济体增长态势和货币政策走势将进一步分化。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党中央明确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目前,我国经济展现出强大韧性和巨大潜力,消费市场活力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稳步前行,但仍面临错综复杂的形势,国内周期性和结构性矛盾叠加。

    未来,预计我国资本市场将持续推进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建设,促进投融资协调发展,激发财富效应,提升A股吸引力;股票发行注册制将持续走深走实,以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政策框架不断深化,不断加大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并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2024年,伴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全面推进和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预计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红利将进一步释放,投资价值持续提升。

    (二)公司发展战略√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开始全面实施2023-2025战略发展规划,将自身发展与服务国家战略紧密融合,遵循行业发展逻辑,统筹公司资源禀赋,擘画改革发展蓝图。

    新战略规划以“金融报国、客户至上”为企业使命,以“成为居民财富管理的‘引领者’、实体经济的‘服务者’、机构客户的‘护航者’、双循环格局的‘推动者’、资本市场的‘示范者’”为企业愿景,以“打造受人尊敬、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现代投行”为长期战略目标,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推动公司向综合性、全能型投资银行迈进。

    新战略规划遵循五条战略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二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强化证券行业“国家队”的使命担当;三是坚持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四是坚持全面均衡发展,加快推进现代投行建设;五是坚持严守合规风控底线,始终确保行稳致远。

    新战略规划开创性提出打造“五位一体”的业务模式、构建“三化一同”的体制机制,“五位”即:老百姓身边的理财顾问、企业家信任的投资银行专家、机构客户依赖的全链条服务商、国际市场综合的业务供应商、资本市场专业的投资交易商;“一体”即:母子公司一体化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三化”即:市场化、平台化、数字化;“一同”即全面协同。

    “五位一体”、“三化一同”是公司本轮战略规划的关键举措;是根据现有环境以及公司资源禀赋谋划的竞争举措;是公司本轮战略规划经过数轮研讨之后达成的宝贵共识。

    新战略规划凝聚着所有员工的智慧结晶,力争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在三年后成为一家:各项业务发展相对均衡,没有突出业务短板,没有重要牌照资格短板,能够高效、敏捷为境内外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现代投资银行;组织架构、制度流程、激励机制、金融科技、风控体系达到较高标准,具备较好经营风险能力和相应容错机制的现代投资银行;广大员工以在公司工作而自豪(包括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和优良的工作环境),且能够持续得到成长、实现自我价值的现代投资银行;始终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践行“金融报国、客户至上”理念,努力为客户创造价值,具有良好政治生态和优秀企业文化的现代投资银行。

    在此基础上,新战略规划提出六大重点保障与支持措施:资本规划、组织架构、人才队伍、科技赋能、内控体系、企业文化,以“党的领导”为战略规划落地的政治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分解落实,强化执行评估,确保新战略规划得到有效执行,真正实现传统券商向现代投行的转变。

    04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经营计划√适用 □不适用2024年是新战略规划的攻坚之年,公司把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下深入推进战略发展规划执行落地;以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国家战略、高质量发展、严守合规风控底线为根本遵循,全力以赴以“五位一体”的业务模式、“三化一同”的体制机制进行从传统券商向现代投行的转型;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充分发挥“功能性”,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力打造现代一流投行。

    在公司战略规划开局顺利、经营业绩保持稳健的基础上,遵循先立后破的原则,轻资本业务围绕“抓改革、引人才”加大投入,拿出实招硬招,扎扎实实、心无旁骛地做优做强做专“看家本领”;重资本业务围绕“控规模、优结构”推动渐进式转型,回归本源、聚焦主业,在总量适度前提下提高发展质量,为轻重资本业务均衡发展打下基础。

    在业务经营方面,财富管理业务坚定站稳人民立场,稳妥应对费率下调影响,多措并举保持市场领先地位,持之以恒培育买方投顾能力、做大管理资产规模,打造银河大财富品牌;投资银行继续深入推进专业化改革,聚焦定价销售水平提升,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拓展客户基础,扩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市场份额,巩固发展公司北交所业务优势特色;机构业务以客户综合需求为导向,逐步推动“1+N”机构客户服务模式,强化“银河天弓”机构业务品牌建设,形成不同场景下各类客群的服务范式,建立机构业务生态良性循环;投资交易业务巩固传统自营,优化大类资产配置,提升组合资产质量,以自营业务发展形成的专业能力赋能客需业务;国际业务继续推进境内外一体化协同,加强对境外机构的统筹管理,夯实跨境业务发展基础,提升跨境业务能力。

    在金融科技支撑方面,贯彻落实金融科技“星计划”,保持饱和式信息技术投入,进一步加强IT统筹和整体推进力度,在对五大业务领域数字化横向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技术与业务融合向纵深发展,打造数字金融领域的拳头产品和明星应用。

    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坚持审慎经营,加强风险源头管控,优化风险管理政策,合理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目标,持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增强风险穿透管理力度。

    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公司发展战略与服务国家战略同频共振,持续巩固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做法成效,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有效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作用;积极落实“十四五”规划关于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要求,深入开展ESG理念的绿色投融资、绿色研究等业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帮扶工作重要指示和“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继续开展农村帮扶工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公司围绕继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切实防控重大风险两大目标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持续建设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基础机制,强化新业务新产品、估值管理、内部评级管理、统一授信、风险事件复盘、风险排查、风险报告管理等领域风险防控机制;紧跟市场加强风险监测、分析,综合运用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等手段加强前瞻研判,评估审视风险偏好,动态优化调整各级风险限额,保障业务发展的同时降低边际增量风险;持续加大数据治理、系统建设、风险计量等领域的人才和资源投入,推进风险管理专业管理工具进一步丰富,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智能044化水平,持续建设适应现代投行要求的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业务风险评估、排查与管控,有效应对硅谷银行、瑞士信贷等外部突发风险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风险总体可控,未发生重大业务风险。

    1.影响公司经营的主要风险公司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有效应对各类风险,保障了经营活动安全开展。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指在证券市场中因证券价格、利率、汇率等不利变动而导致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发生波动导致公司发生潜在或事实损失的风险,包括证券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

    市场风险主要通过敏感性和VaR等专业性指标来衡量,通过设置风险敞口、规模、集中度、损失限额、敏感性、VaR等风险限额,对限额指标进行计量、监控、动态调整来管理市场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集团VaR(1D,95%1)为人民币3.01亿元。

    ①证券价格风险证券价格风险指因股票、商品等证券市场价格变动(利率风险或汇率风险引起的变动除外)而引起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导致公司持仓发生损失的风险。

    公司的证券价格风险主要来自自有资金投资、做市等业务持仓。

    为有效控制该风险,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运用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有效的风险对冲;二是实施严格的风险限额管理,控制好风险敞口、规模、集中度、损失限额、VaR、敏感性等指标,对风险限额等指标实施风险监控、计量、分析、评估、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并定期或不定期结合市场、业务变化以及风险特征变动等调整风险限额,以应对风险潜在变化;三是采用量化分析方法及时评估风险,结合情景分析、敏感性分析、风险绩效归因、压力测试等方法对证券组合的风险进行动态、前瞻性评估。

    ②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指因无风险利率、信用利差、收益率曲线形态、基差变动等不利变化等引起固定收益类资产及衍生品亏损的风险。

    公司涉及利率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等。

    公司利用DV01等敏感性指标作为监控利率风险的主要工具,通过优化配置固定收益品种的久期、凸性等来控制投资组合的DV01等指标,采取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对冲利率风险,将利率风险控制在可控、可承受范围内。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的利率风险可控。

    ③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指由于汇率不利变动而导致公司持仓发生损失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国际业务、跨境业务,公司主要采取使用外汇衍生品进行对冲、设置汇率风险敞口限额等合理有效的措施管理汇率风险。

    11天,95%的置信区间。

    04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指因融资方或交易对手未能按期履行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公司主要采用事前评估和事后跟踪的办法管理信用风险。

    在事前评估阶段,公司持续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加强授信管理,优化信用风险限额体系,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切实把控前端风险,充分运用同一客户管理工具,有效防范客户集中度风险。

    在存续期管理阶段,公司定期评估和监控信用风险,持续跟踪影响客户信用资质的重大事项,并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变化及时调整授信额度;不断提升信用风险计量能力,密切监控信用风险敞口;实施常态化风险排查,加强风险分类管理,持续提升风险预警预判能力,及时发现、报告、处置违约风险,提前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或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投资信用风险偏好相对稳健,信用债投资主体以央企、国企为主,AA+级(含)以上占比约96.36%,整体信用等级较高,违约风险较低。

    报告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存量负债客户平均维持担保比例为247%,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负债客户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252%。

    公司总体信用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指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出现资金短缺导致无法正常履行支付、结算、偿还、赎回等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的风险。

    为有效应对和管理流动性风险,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并持续优化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每日计量并监控公司流动性风险情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报告;二是不断优化流动性风险计量模型,提高指标的精确性和前瞻性;三是开展定期压力测试,分析评估公司和业务部门在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四是开展定期应急演练,持续加强公司流动性应急能力;五是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并通过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银行授信等实现资本补充渠道的多样化;六是加强对大额资金运用的实时监测和管理,实现资金的集中调度和流动性的统一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的流动性风险可控,优质流动性资产和储备较为充足,各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4)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指因公司流程不完善、人员操作不恰当、系统故障等内部问题,或由自然灾害、欺诈等外部事件带来损失的风险。

    为有效管控操作风险,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健全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层次清晰、权责明确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将操作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流程环节和具体岗位;通过政策宣导、风险培训、案例警示等手段,培育全员操作风险意识,构建全员参与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建立操作风险识别、评估、计量、监测、控制或缓释、报告等机制,强化应用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管理(KRI)、操作风险事件收集(LDC)三大管理工具,建立三大工具联动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闭环管理;对操作风险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对于中等级及以上的操作风险事件、关键风险指标超限、或经评估存在中等级及以上剩余风险的流程,要求各相关单位建立行动计划并切实整改;对于操作风险事件频发领域,组织自查或启动专项评估,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完善;通过制度、机制、系统的不断优化,最大程度地防范和减少操作风险事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建立内控监督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实现风险信息和监督成果通过系统平台共享,提升内控联动和工作质效,以操作风险管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操作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

    046(5)网络安全风险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是指公司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带来的数据保密性、完整性或可用性的风险,以及公司网络运营技术导致业务中断从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等风险。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保护投资者个人信息安全,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完善投资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类技术手段,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建设同城灾备和异地备份的容灾体系,确保网络物理环境安全;采用数据备份技术和硬件冗余备份技术,提高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数据安全。

    采取网络规划与隔离、信息系统安全基线、网络准入、办公终端管控等多重措施,加强关键节点信息安全管控;在网络边界部署防火墙、应用防火墙、流量安全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部署防病毒和数据防泄露系统,防范恶意网络攻击与数据泄露风险;定期对重要系统开展安全漏洞扫描工作,对公司重要系统进行分等级保护、安全评估和渗透测试;制定完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针对公司员工、投资者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意识培训。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的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公司重要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保障公司业务平稳开展、保护投资者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持。

    2.公司已或拟采取的对策及措施公司始终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方法工具应用,持续推进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行贯穿全程的风险管理,同时以并表管理为抓手切实推进集团化风险管理工作深入,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保驾护航。

    (1)深化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自上而下高度重视风险管理,立足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站在政治安全、国家安全高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践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要使命,组织领导深化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各项工作,增强风险管理保障,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公司建立并实施集团风险偏好,匹配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需要优化分级的风险限额体系,持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流程,加强前端风险评估把控,过程中做好T+1风险计量监控,强化风险排查、预警、处置、复盘、问责闭环管理,进一步深化对子公司垂直风险管理,持续建设适应现代投行要求的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强化风险管理方法工具应用公司持续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加强风险评估和计量手段,强化风险管理方法工具应用,及时充分识别风险,审慎评估各类风险,持续监测风险情况,积极有效应对风险,及时全面报告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模型管理机制,提升对计量模型的评估和验证,加强对雪球等复杂场外衍生品模型和参数管理;不断完善资产变现模型、动态现金流模型、多情景流动性压力测试等模型,提升对公司流动性风险指标的计量和评估能力;推动风险绩效归因分析和风险监控功能建设,提升市场风险计量的精细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同一客户同一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持续推进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与推广应用,优化风险预警模型与系统建设,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有效执行资产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机制;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前端操作风险评估,推进RCSA关键业务流程全覆盖,提升KRI有效性,建立LDC与RCSA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操作风险管理工具提质增效。

    04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加强风险管理信息智能化建设公司依托“数据中台”建设集团风险数据集市,支持集团风险数据集中整合及统一管控,实现母子公司各类风险数据全面、及时、准确的采集与处理。

    在此基础上,搭建专业化风险管理系统集群,提升风险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支持各类风险计量、监控、预警、报告等工作。

    搭建全面风险管理平台,实现集团风险信息集中汇总及多维度展示与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成投产新一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同一业务同一客户及风险预警三大风险管理系统,持续扩展与优化集团风险数据集市、市场风险计量平台、信用内部评级系统、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融资类业务风险监控系统、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并表管理系统、经济资本计量系统、全面风险管理平台等,建成统一风险管理门户整合集团风险管理数字化资源,支持提升风险计量、识别、预警、处置能力及风险管理效能。

    此外,公司持续提升自主研发比例,稳步推进各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及功能完善,有效支持集团化风险管理工作。

    (4)实行贯穿全程的风险管理公司对各项业务实行贯穿全程的风险管理,包括业务开展前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流程设计、风险控制指标设计及阈值设置、风险管理配套制度设计以及相应的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建设等环节,以及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事前评估审核,事中风险计量、独立监控、风险排查、风险报告,事后进行风险考核、风险复盘、风险处置、问责等,使风险管理有效贯穿业务全流程。

    (5)深化“全覆盖、穿透式”垂直风险管理公司在集团统一风险管理框架和集团风险偏好内,结合各子公司经营及风险特征推进实施差异化风险管理。

    前置评估子公司基础制度、重要限额、重大投资决策、新业务及新产品等重要风险环节,有效控制子公司关键风险;将各级子公司纳入集团风险并表管理,持续深化母子公司数据采集和应用,将子公司风险纳入T+1集团统一风险计量、监测及报告,推进集团统一内部评级、同一客户同一业务管理、统一授信管理覆盖应用至子公司;建立母子公司日常对接沟通机制,落实对子公司首风等关键风险岗位人员垂直管理,针对性实施境外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派驻,切实保障子公司垂直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五)动态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补足机制建立情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机制,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工作;建立并持续优化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对风险控制指标的动态监控、预警及分析,及时报告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始终满足监管部门要求;建立风控指标预警机制,设置指标的公司内部预警线,强化风控指标前瞻管控。

    2023年,公司净资本保持稳健,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的匹配管理,确保公司流动性安全、合理资产定价、优化资产配置等工作,努力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公司建立了净资本动态补足机制和长期补足规划,公司通过发行收益凭证、短期融资券等筹措短期资金提高流动性覆盖率,并通过发行长期公司债、次级债等方式补充长期可用稳定资金,提升净稳定资金率,从而确保公司业务发展与抗风险能力的动态平衡。

    公司做好资本配置和债务融资安排,当资本充足目标持续下降或存在潜在大幅下降因素时,根据市场条件适时启动融资计划,以保障资本充足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发行的长期次级债存续8只,永续次级债6只,补充附属净资本人民币327.28亿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048(六)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公司建立以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上层机构,按照「三道防线」建立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基层机构,将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体系,对其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垂直管理。

    子公司监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业务部门/分支机构第一道防线其他技能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法律合规部门办公室内核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案件防控部门第二道防线信息技术部门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第三道防线1.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是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部分风险管理职能。

    (1)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制定公司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基本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拟定公司总体的风险偏好,对重大风险事项进行评估,对风险管理实施情况和相关高管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定期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督促经营管理层执行风险管理政策。

    (2)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①审查公司会计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审核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及实际执行情况,监督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②审计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系统;③制订本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审批年度审计计划;④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⑤监督管理层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⑥检查、监督和评价公04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司内部审计工作;⑦就外部审计机构的委任及罢免等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批准外部审计机构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处理有关外部审计机构辞职或辞退的问题;⑧检查并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⑨制定委聘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政策并执行;⑩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监事会监事会承担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3.经营管理层经营管理层承担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①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并适时调整;②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③制定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确保其有效落实;④定期评估公司整体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解决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向董事会报告;⑤建立涵盖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全员绩效考核体系;⑥建立完备的信息技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⑦风险管理的其他职责。

    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是公司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

    首席风险官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监督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实施,组织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首席风险官向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风险管理情况及潜在风险隐患等。

    合规总监是公司合规管理的负责人,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合规总监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向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4.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公司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承担风险管理第一责任,执行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全面了解并在决策中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及时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应对和报告相关风险。

    公司在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设置了专/兼职的风险管理人员和合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部门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统筹管理集团面临的风险,对总体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独立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并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协助、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法律合规部门对公司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督、检查和报告的支持部门,负责为各部门、分支机构提供法律法规专业支持服务,为公司合规经营提供保障。

    案件防控部门承担公司案件防控管理职责,牵头负责公司案件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推动和监督评价,建立完善并落实公司案件防控工作体系和案件管理工作体系,防控案件风险发生。

    办公室负责及时发现、识别并报告声誉风险,提出处置声誉事件的综合建议,控制声誉事件影响范围和程度,指导、协调、监督其他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落实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对公司战略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

    内核部门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050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履行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职责。

    财务资金部门负责公司的资金调配与流动性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的审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纪检部门负责对风险管理工作中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的风险事件,根据其造成的损失及影响,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信息技术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报告及应对,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

    人力资源部门、结算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在其各自职权范围内履行风险管理职责,主要负责对人力资源流失、结算等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

    各子公司根据母公司的风险偏好和制度框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结合自身的资本实力、风险承受能力、业务复杂程度等,建立自身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度流程、信息技术系统和风控指标体系,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子公司应全面了解并在决策中充分考虑与业务相关的各类风险,及时识别、评估、监控、应对和报告相关风险。

    (七)其他√适用 □不适用合规和风控投入2023年,公司合规风控投入人民币5.98亿元,占2022年母公司营业收入的4.12%;信息技术投入人民币11.71亿元,占2022年母公司营业收入的8.08%。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051公司治理04 05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作为在中国大陆和香港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公司严格遵照境内外上市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致力于维护和提升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组成的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完整的议事、决策、授权、执行的公司治理体系。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执行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议事程序,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制度的各项要求,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重视维护投资者权益,力图提供全面、有效的投资者关系服务。

    同时,公司严格遵照《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以下简称《守则及报告》),全面遵循《守则及报告》中除守则条文第C.2.1条外的所有条文,同时达到了《守则及报告》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条文的要求。

    根据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予区分,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

    公司前总裁王晟先生自2023年10月23日起代行董事长职责,并于2023年10月26日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直至2023年11月24日,王晟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在此期间,尽管出现偏离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董事会认为,王晟先生作为本公司总裁,熟知本公司业务运营并对本公司业务拥有卓越的知识及经验,由一人兼任董事长及总裁的角色,有助于确保本公司领导的一致性并且有利于提升本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效率。

    并且,在董事会的监督下,董事会具备适当之权力制衡架构,可提供足够制约以保障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另外,自2023年11月24日起,王晟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裁,由薛军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后,公司已遵守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

    公司企业文化:公司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为指引,积极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证券行业文化,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和制衡,坚持将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发展方式、行为规范深度融合,使具体经营决策与公司发展战略和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053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和独立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包括房产、商标、交易席位、经营许可证、域名以及电子信息设备等,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资产完全分开,不存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本公司设置了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制度。

    公司总经理(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监管机构认定的或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公司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取得任职资格,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

    (三)财务独立本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未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公司及下属各核算单位均独立建账,并按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其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独立核算。

    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结算。

    公司独立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四)机构独立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和其它关联方干预本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05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五)业务独立公司主要从事经纪、销售和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和海外业务等。

    公司在业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0日会议决议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6月29日2023年6月29日会议决议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适用 √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力。

    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如下:2023年3月10日,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推荐李慧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度陈共炎先生、陈静女士、屈艳萍女士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银河金控签订<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并设定2023-2025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055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期后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王 晟执行董事、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男462022年8月18日至今000 - 232.69否薛 军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总裁男542024年1月23日至今000 - 213.70否杨体军非执行董事男582021年6月29日至今000 - 0.00是李 慧非执行董事女542023年3月10日至今000 - 0.00是刘 昶非执行董事女442021年6月29日至今000 - 0.00是刘志红非执行董事男582021年6月29日至今000 - 0.00是王珍军独立董事男672018年2月9日至今000 - 27.00否刘 淳独立董事女612019年2月26日至今000 - 26.00否罗卓坚独立董事男612020年6月29日至今000 - 21.00否刘 力独立董事男682024年1月23日至今000 - 0.00否屈艳萍股权监事、监事会主席女572021年10月19日至今000 - 235.26否魏国强股权监事男472022年6月29日至今000 - 0.00是陶利斌外部监事男462016年10月18日至今000 - 12.00否陈继江职工监事男572015年6月29日至今000 - 206.57否05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樊敏非职工监事男572020年3月25日至今000 - 210.21否罗黎明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信息官男482017年6月30日至今000 - 209.91否吴国舫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男532017年12月20日至今000 - 196.78否梁世鹏执行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男542019年7月5日至今000 - 219.91否刘 冰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男522023年8月10日至今000 - 72.68否陈 亮(报告期内离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男562019年12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000 - 228.86否刘瑞中(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男702017年9月29日2023年12月13日000 - 26.00否江月胜(报告期后离任)非执行董事、职工董事男602021年6月29日2024年1月15日000 - 126.61否杜鹏飞(报告期内离任)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男492022年3月30日2023年4月27日000 - 81.71否合计/ / / / / / 2,346.89 /注:1.除特别说明外,职务栏中有多个职务时,仅标注第一个职务的任期。

    2.公司未授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及股票期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初、期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薪酬统计口径为其担任职务期间领取的薪酬,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2023年度计提并发放的薪酬。

    4.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为其作为公司职工取得的薪酬。

    5.薛军先生2021年10月29日起担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2023年11月24日起,担任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及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2024年1月23日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057姓名/主要工作经历1.王 晟1977年6月出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

    王先生2002年加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负责人,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任中金公司总裁助理、投资银行部执行负责人,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任中金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投资银行部负责人;2022年7月至2023年11月任本公司总裁,2022年8月至2023年10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10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

    王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分别于2000年和2002年获得管理信息系统学士与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

    2.薛 军1970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财务负责人。

    薛先生分别于1992年和2012年获得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薛先生1992年8月至1997年10月任京都会计师事务所职员;1997年11月至2008年1月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9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2月至2021年9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兼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2021年10月至2023年11月任本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本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财务负责人;2024年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财务负责人。

    3.杨体军1966年6月出生,注册会计师,自2021年6月起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杨先生1988年7月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计划统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年12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1988年7月至1995年1月,历任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厅中企处科员、副主任科员;1995年1月至2002年11月,历任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综合处副处长、业务二处处长;2002年11月至2006年1月,担任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党组成员、专员助理;2006年1月至2012年8月,担任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财政部驻甘肃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2015年8月至2016年5月,担任财政部驻辽宁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担任财政部驻辽宁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财政部驻大连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兼)。

    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担任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财政部大连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兼)。

    2020年9月起至今,担任银河金控非执行董事。

    05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4.李 慧1969年5月出生,注册会计师,自2023年3月起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李女士1991年6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年12月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1991年7月至1998年12月,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审计局干部、助理会计师、审计师;1998年12月至2008年7月,历任国防科工委财务司主任科员、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2008年7月至2010年3月,历任国防科工局财务与审计司处长;2010年3月至2023年3月,历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组长、董事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7年3月,兼任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3年8月起至今,兼任银河期货、银河国际控股董事。

    5.刘 昶1979年12月出生,注册会计师,自2021年6月起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刘女士2002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刘女士于2004年8月至2012年3月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审计助理经理、审计经理;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担任汇金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一级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担任汇金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经理;2015年2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汇金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高级副经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担任汇金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高级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中投公司直管办/汇金公司股权二部机构一处高级经理;2020年3月至2023年8月,担任中投公司直管办/汇金公司股权二部机构一处处长;2022年9月30日起至今,兼任银河金控非执行董事;2023年8月至今,历任中投公司直管办/汇金公司股权二部副主任、股权三部副主任。

    6.刘志红1966年1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自2021年6月起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刘先生1987年7月毕业于天津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刘先生于1987年7月至2005年1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建筑经济部贷款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副处长(正处级)、秘书二处处长、信息宣传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行长办公室副主任,三峡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2005年1月至2011年3月,历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其间:2006年7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07年6月至2011年3月担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2009年12月至2016年1月,担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其间:2010年3月至2012年2月兼任建银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兼任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担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监事长;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担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正职级);2019年9月起至今,历任银河金控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为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7月起至今,历任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现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0597.王珍军1957年5月出生,自2018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先生于1975年12月至1987年10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山东黄县支行干事、副行长。

    王先生于1987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87年10月至1991年12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市分行办公室主任;1991年12月至1993年2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行监察室副处级监察员;1993年2月至1993年7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人事部综合处副处长;1993年7月至1995年1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办公室综合处长;1995年1月至2005年8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及党委办公室主任。

    2008年8月至2017年6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行长;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总监;2019年4月起至今担任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先生于1993年12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专业,获本科学历;1999年6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金融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1994年11月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

    8.刘 淳1963年1月出生,自2019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女士于1985年7月至2001年5月担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于2001年5月至2018年1月历任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前名为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管理部助理总经理、财务会计部资深经理。

    2021年8月至今担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起至今担任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女士于198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贸易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2006年5月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

    9.罗卓坚1962年11月出生,自2020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先生于1984年8月至1991年3月,先后担任英国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Hugill&Co.、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1991年4月至1995年1月,先后担任安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麦顺豪律师事务所财务总监;1995年2月至2000年7月担任会德丰有限公司及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经理;2000年7月至2006年7月担任晨兴创投集团董事;2006年7月至2012年9月在美国德太增长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任职,最后担任的职位为董事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担任国浩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香港铁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执行总监会成员;2015年至2017年担任香港理工大学客座教授;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担任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担任Stealth BioTherapeutics Inc.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至2022年8月担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罗先生自2017年1月起至今担任ANSCapital董事总经理;2018年5月起至今担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2月起至今担任新百利融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石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7月起至今担任康诺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先生于1984年7月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96年获得英国赫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罗先生拥有英国及香港会计师专业资质,现为太平绅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部聘任的会计咨询专家,并于2010年1月至2017年12月及2022年起担任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理事。

    06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10.刘 力1955年9月出生,自2024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北京大学硕士、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刘先生1984年9月至1985年12月任教于北京钢铁学院;1986年1月至2020年9月,先后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及其前身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期间担任过MBA项目主任、金融系主任、工会主席等职务;自2011年1月至2021年11月担任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4年9月至2020年11月担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6年1月至2020年10月担任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6年6月至2023年6月担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7年6月至2022年9月担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2年1月起担任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8月起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11.屈艳萍1966年7月出生,高级经济师,自2021年10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股权监事、监事会主席。

    屈女士于1988年5月至1999年10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后更名为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信托贷款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03年4月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后更名为银河有限北京双榆树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08年7月担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2008年7月至2021年1月历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及董事总经理,其间:2010年11月至2015年1月兼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兼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兼任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副主任(部门正职级)、董事总经理;2021年9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屈女士于1987年6月获得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1月获得清华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

    12.魏国强1976年8月出生,自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股权监事。

    魏先生于2002年8月至2010年1月,历任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科员、发展改革部主任科员、副处长;2010年1月至2020年4月历任国办秘书二局副调研员、调研员、调研员兼副处长,国办秘书四局处长、二级巡视员;2020年4月至2022年4月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2020年9月至2022年4月兼任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2年4月起至今,历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魏先生于1999年7月获得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年8月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06113.陶利斌1977年11月生,自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外部监事。

    陶先生自2003年6月至2005年4月担任中国科技大学统计与金融系讲师;2009年1月至2020年9月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投资系讲师、副教授、副主任;现任投资系主任、教授。

    陶先生分别于2000年7月和2003年6月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金融学学士学位和金融学硕士学位,2008年9月获得香港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

    14.陈继江1966年5月出生,金融经济师,自2015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陈先生于1989年8月至1992年6月任首都师范大学化学系团总支书记;1992年7月至1995年11月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总部员工、人事部副经理;1999年6月至2002年6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系统团委书记;2002年7月至2020年5月历任本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系统人事处副处长、处长,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党群工作部(筹)部门负责人、党委办公室主任、公司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公司工会副主席、公司纪委委员,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20年6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先生于1989年7月获得首都师范大学(原北京师范学院)理学学士学位,1997年11月被国家人事部授予金融经济师资格。

    15.樊敏非1966年10月出生,高级会计师,自2020年3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樊先生先后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10年5月以来历任本公司战略研究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兼任银河期货董事、兼任银河创新资本董事、董事长。

    现任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

    樊先生于1989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获中央党校法学硕士学位(全职)。

    16.罗黎明1976年9月出生,计算机专业博士,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首席信息官。

    罗先生自1998年8月至2002年5月在常州市证券公司(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任运维工程师、程序员、项目组长、项目经理;自2002年5月至2005年10月在北京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开发部经理;自2005年10月至2013年2月在吉贝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咨询顾问、高级咨询顾问、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自2013年3月至2015年2月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规划发展委员会研究员;自2015年2月至2016年4月在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公司历任技术开发部总监兼系统运维部总监、信息技术部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自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IT总监;自2017年6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执委会委员、业务总监,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执委会委员、副总裁,2022年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首席信息官。

    06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17.吴国舫1971年7月出生,法学博士。

    自2017年1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

    吴国舫先生自2000年7月起先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供职,2002年5月至2017年11月间先后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处长,兼任创业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发行监管部处长,挂职任北京市中关村管委会主任助理,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

    18.梁世鹏1969年11月出生,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执委会委员,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梁先生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历任海南省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青海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科员;1998年12月至2002年5月历任中国证监会西宁特派员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负责人)、上市公司监管处副处长;2002年5月至2004年3月历任中国证监会西宁特派员办事处机构监管处副处长、处长;2004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机构监管处处长;2007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历任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执委会委员、合规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执委会委员、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19.刘 冰1972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刘先生1992年8月至1996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信托投资公司职员;2001年1月至2010年5月,历任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总部机构客户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西外大街营业部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3年2月任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2020年5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任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兼任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2024年1月起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063(二)现任及报告期内/期后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杨体军银河金控董事2020年9月至今刘志红银河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9月至今刘 昶中央汇金股权三部副主任2024年2月至今银河金控董事2022年9月至今魏国强中投公司办公室主任2024年2月至今陈 亮(报告期内离任)银河金控董事2022年9月-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王 晟上交所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委员2023年2月至今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10月至今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理事2023年12月至今薛 军中国证券业协会场外市场与衍生品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1月至今北京证券业协会固定收益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年11月至今新三板复核委员会委员2019年8月至今北交所复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11月至今上交所第五届理事会国际化发展委员会委员2022年4月至今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2022年11月至今李 慧银河期货董事2023年8月至今银河国际控股董事2023年8月至今刘志红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1月至今06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王珍军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刘 淳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罗卓坚ANSCapital董事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今新百利融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2月至今石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3月至今康诺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7月至今刘 力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2年8月至今屈艳萍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委员2022年1月至今北京证券业协会行业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2月至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2023年4月至今陶利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投资系主任、教授2020年9月至今樊敏非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秘书长2022年11月至今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委员2020年6月至今罗黎明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副理事长2018年5月至今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专业工作组首席专家2015年4月至今中国金融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2022年5月2026年5月吴国舫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产业金融合作委员会主任2022年3月至今梁世鹏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管理与廉洁从业委员会委员2022年1月至今北京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合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年9月至今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2022年8月至今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企业家联合会秘书长2022年12月至今065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刘 冰北京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2019年9月至今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服务与保护委员会委员2021年12月至今上海证券交易所投保委委员代表2023年4月至今北京证券业协会财富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1月至今江月胜(报告期后离任)上海证券同业公会副会长2010年10月-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

    薪酬数据根据各自职责和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外部监管机构对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董监高薪酬清算相关要求,做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工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与岗位和绩效挂钩。

    合规总监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薪酬保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现任及报告期内/期后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报酬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现任及报告期内/期后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递延(清算)的薪酬情况详见本表注释内容。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023年度,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计提并发放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2,346.89万元。

    注:本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薪酬递延发放。

    绩效薪酬按照30%、30%、30%递延三年发放,10%作为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与第三年绩效薪酬一并发放。

    2023年度公司发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及以前年度递延(清算)的薪酬金额分别为:薛军人民币22.00万元、屈艳萍人民币55.61万元、罗黎明人民币286.34万元、吴国舫人民币260.63万元、梁世鹏人民币305.61万元、江月胜人民币66.77万元、陈继江人民币56.60万元、樊敏非人民币127.98万元、陈亮人民币368.83万元。

    06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李 慧非执行董事选举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杜鹏飞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离任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杜鹏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杜鹏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相关职务。

    陈 亮执行董事、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离任2023年10月20日,陈亮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及其他相关职务。

    刘 冰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聘任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刘冰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冰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执委会委员;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刘冰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刘冰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瑞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2023年12月13日,刘瑞中先生因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已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江月胜职工非执行董事离任2024年1月15日,江月胜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职工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刘 力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力先生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杜鹏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杜鹏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相关职务,并由薛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3年7月27日,薛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满三个月,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陈亮先生于即日起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3.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刘冰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冰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执委会委员,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2023年10月20日,陈亮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及其他相关职务,由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总裁王晟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王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并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3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王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0676.2023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薛军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及执行委员会副主任的议案》,同意薛军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及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事项。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薛军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同意选举薛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7.2023年12月13日,刘瑞中先生因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已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8.2024年1月15日,董事会收到职工董事江月胜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江月胜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该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9.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力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0.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刘冰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刘冰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人数占报告期初总人数的比例为15%。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履职期间未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

    (六)其他□适用 √不适用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具体如下: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决议2023年2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3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06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决议2023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公司经营管理层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银河创新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另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的议案》、《公司与银河金控签订<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并设定2023-2025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告。

    2023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战略发展规划(2023-2025)>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杜鹏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3年8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刘冰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3年8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集团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合规总监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2023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王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023年10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3年11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王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薛军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及执行委员会副主任的议案》和《关于提请按照程序提前赎回“中银转债”的议案》。

    2023年12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另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刘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度高管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非执行董事会就董事会建设、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069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王 晟否1111500否1杨体军否1010200否2李 慧否99300否1刘 昶否1010600否2刘志红否109510否2王珍军是1111400否2刘 淳是1111300否2罗卓坚是11101010否1陈 亮(报告期内离任)否66200否2刘瑞中(报告期内离任)是99200否2江月胜(报告期后离任)否1010500否2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1其中:现场会议次数-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3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8(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三)其他√适用 □不适用07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1.董事会及管理层各自职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权力和职责已在《公司章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为良好的公司管治和内部控制提供充分的平衡和制约机制。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总裁)、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根据总经理(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等。

    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作出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贯彻执行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等。

    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确保董事会的有效运作及履行职责,并就董事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充分讨论,确保董事获得其决策所需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公司遵循良好的企业管治程序,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

    报告期内,总裁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董事培训情况序号培训时间主要内容参加董事12023年2月14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陈 亮、王 晟、杨体军、刘 昶、刘志红、刘瑞中、王珍军、刘 淳、罗卓坚、江月胜22023年8月22日北京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度第六期董事监事专题培训李 慧32023年9月4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陈 亮、王 晟42023年9月8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价值实现能力/全媒体时代的舆情应对与舆论引导杨体军、李 慧、刘 昶、刘志红、江月胜52023年9月15日上交所2023年第5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初任培训李 慧62023年9月15日本公司法律合规总部合规培训杨体军、李 慧72023年12月6日2023年董监高反洗钱培训杨体军、李 慧82023年12月14日上交所2023年第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王珍军92023年12月14日北京辖区上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专题培训杨体军、刘 昶、刘志红、江月胜071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适用 □不适用(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本报告期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王 晟成员:杨体军、刘 昶、刘志红、王珍军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杨体军成员:王 晟、杨体军、李 慧、王珍军、刘 淳、江月胜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成员:王珍军、刘 淳、罗卓坚、李 慧、刘 昶审计委员会主任:刘 淳成员:王珍军、罗卓坚、杨体军、李 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王 晟成员:薛 军、杨体军、刘 昶、刘志红、王珍军、刘 力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杨体军成员:薛 军、李 慧、王珍军、刘 淳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刘 力成员:王珍军、刘 淳、罗卓坚、李 慧、刘 昶审计委员会主任:刘 淳成员:王珍军、罗卓坚、刘 力、杨体军、李 慧注:1.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同意杨体军董事担任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慧董事担任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刘昶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其余人员不变。

    2.2023年10月20日,陈亮先生因工作安排,提出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及其他相关职务。

    3.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王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王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

    4.2023年12月13日,刘瑞中先生因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已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5.2024年1月15日,江月胜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07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6.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同意刘力先生担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并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薛军先生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并同意王晟先生不再担任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①战略发展委员会职能: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对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公司战略性资本配置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评估各类业务的协调发展状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重大组织调整和机构布局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预审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融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参见《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已在公司网站公布。

    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能: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审定公司风险管理方针及风险准则,审定合规管理的基本理念和覆盖面;审议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并提出意见;指导并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制订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检查其实施情况;检查并监督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其实施情况;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实施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对负责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参见《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已在公司网站公布。

    ③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职能: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就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就高级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根据选任标准和程序,对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选任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长提名的总经理(总裁)、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人选以及总经理(总裁)提名的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就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的发展计划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组织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就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以及由于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等原因导致的赔偿金额),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查公司的基本薪酬管理制度与政策并对其执行效果进行评估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参见《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已在公司网站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布。

    ④审计委员会职能: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审查公司会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的披露;就外部审计机构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批准外部审计机构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处理任何有关外部审计机构辞职或辞退的问题;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审计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和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审计计划实施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效果进行检查、评价;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参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已在公司网站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布。

    073(二)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1.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2023年2月17日审议通过了《中国银河证券战略发展规划(2023-2025)》,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营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并做好战略分解、宣贯、落实和评估工作,并推动新战略执行过程与服务国家战略相融合。

    -2023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关于提请审议银河创新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

    公司要进一步压实子公司经营层的责任,提升盈利能力,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2023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注:1.2023年3月29日-30日,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推动财富管理转型为题,赴山西分公司及辖属营业部调研。

    2.2023年4月11日-15日,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推动财富管理转型、提升子公司业务竞争力为题,赴江苏分公司及营业部、上海分公司、银河源汇、银河期货、银河德睿调研。

    3.2023年4月21日,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听取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关于公司服务国家战略情况的汇报。

    4.2023年4月21日,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听取党委组织部、财富管理总部关于一类分公司综合改革情况的汇报。

    5.2023年4月26日,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关于服务国家战略质效、一类分公司综合改革情况为题,赴北京分公司调研。

    6.2023年4月27日,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服务国家战略质效情况为题,赴银河创新资本调研。

    7.2023年5月15日-19日,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服务国家战略质效、一类分公司综合改革为题,赴浙江分公司及辖属营业部调研。

    8.2023年6月13日-16日,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推动财富管理转型为题、服务国家战略情况,赴黑龙江分公司、吉林分公司调研。

    9.2023年7月25日-28日,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服务国家战略情况调研为题赴甘肃分公司和静宁县调研。

    10.2023年9月12日-14日,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服务国家战略质效、一类分公司综合改革为题,赴四川分公司、重庆分公司及辖属营业部调研。

    11.2023年11月19日-28日,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为全面了解银河国际控股、银河-联昌业务开展情况、穿透管理情况和合规风控情况及收购银河-联昌公司剩余股权事项等,赴银河国际控股、银河-联昌调研。

    07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委员会名称委员姓名委员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战略发展委员会王 晟主任44战略发展委员会杨体军委员44战略发展委员会刘志红委员44战略发展委员会刘 昶委员33战略发展委员会王珍军委员44战略发展委员会陈 亮(离任)主任33战略发展委员会刘瑞中(离任)委员442.报告期内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2023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司2022年廉洁从业管理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2022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持续做好全流程风险管控,公司经营稳定,整体风险可控,各项监管指标、集团风险偏好及风险限额总体执行良好。

    2023年,公司应持续提升和加强风险管控水平,对重点地区、重点业务、创新业务和关键环节要提高风险感知的灵敏度、风险研判的准确度和应急反应的及时度,进一步强化对子公司一体化风险管理。

    -2023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合规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提请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定合规总监合规性专项考核评分结果的请示》。

    听取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集团风险管理报告》。

    - -注:1.2023年3月16日,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就《银河证券风险诊断报告》与公司风险管理总部开展分析、研究。

    2.2023年8月17日,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听取风险管理总部关于公司负面清单制定相关情况汇报。

    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委员会名称委员姓名委员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杨体军主任22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王 晟委员22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李 慧委员22 075委员会名称委员姓名委员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王珍军委员22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刘 淳委员22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江月胜(离任)委员223.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2023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 -2023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杜鹏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按照监管要求做好高管离任备案工作。

    -2023年8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刘冰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按照监管要求做好高管选聘及备案工作。

    -2023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集团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金融企业薪酬制度及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王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按照监管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2023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王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薛军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及执行委员会副主任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按照监管要求做好董事、高管选聘及备案工作。

    -2023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刘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度高管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按照监管要求做好董事选聘及备案工作。

    -注:1.2023年9月12日,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赴中金公司就绩效考核开展调研。

    2.2023年10月12日,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赴东北证券就绩效考核开展调研。

    3.2023年11月7日-11月8日,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赴国泰君安、申万宏源证券就绩效考核开展调研。

    07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委员会名称委员姓名委员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王珍军委员77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刘 淳委员77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罗卓坚委员77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李 慧委员77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刘 昶委员77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刘瑞中(离任)主任66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2023年2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继续聘请中介机构完成2023年度分支机构审计工作的请示》。

    - -2023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公司与银河金控签订<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并设定2023-2025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请示》、《2022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关于2022年年审工作情况的汇报。

    公司要进一步提高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的准确度,尤其是减值、结构化主体、以及估值方法的应用,要遵循谨慎性原则。

    -2023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听取了《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审计报告》。

    - -2023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缺陷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公司2022年管理建议书》。

    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关于2023年中期审阅情况的汇报。

    对于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缺陷和问题,公司要高度重视,按时完成整改。

    - 077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听取了《关于集团涉及重大资金事项内控检查报告(2023年1月至6月)》。

    - -2023年12月20日同意《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汇报》。

    - -注:2023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听取相关部门报告。

    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委员会名称委员姓名委员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刘 淳主任66审计委员会王珍军委员66审计委员会罗卓坚委员66审计委员会杨体军委员66审计委员会李 慧委员55审计委员会刘瑞中(离任)委员55审计委员会刘 昶委员11注: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选举刘昶女士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07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包括会议情况及出席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

    2023年,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1.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公司与银河金控签订<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并设定2023-2025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听取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2022年廉洁从业管理情况的报告、财务相关议案的汇报和公司年报审计情况的汇报。

    2.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听取2022年度公司领导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情况和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

    3.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听取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缺陷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4.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外部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二)监事出席会议情况监事姓名职务本年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其中现场参会次数线上参会次数委托参会次数屈艳萍监事会主席55410魏国强股权监事55500陶利斌外部监事55410陈继江职工监事55500樊敏非职工监事55500 079(三)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要性风险事项,对已发生的一般性风险事件公司已按相应程序予以处置并按要求披露。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四)监事培训情况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培训对象2023年2月14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屈艳萍、魏国强、陶利斌、陈继江、樊敏非2023年9月8日2023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全员培训屈艳萍、魏国强、陶利斌、陈继江、樊敏非2023年11月1日《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屈艳萍、魏国强、陶利斌、陈继江、樊敏非2023年12月6日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反洗钱培训暨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屈艳萍、魏国强、陶利斌、陈继江、樊敏非2023年12月14日北京辖区上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屈艳萍、魏国强、陶利斌、陈继江、樊敏非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一)员工情况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0,468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562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4,030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1,135专业构成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证券经纪9,053期货经纪550投资银行564资产管理186自营交易378私募股权投资54投资研究276 08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专业构成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清算247法律/风控/稽核824信息技术809计划财务377行政管理712合计14,030教育程度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博士研究生111硕士研究生3,615大学本科8,656大专及以下1,648合计14,030报告期末,本集团男员工比例为52.7%,女员工比例为47.3%。

    (二)薪酬政策√适用 □不适用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奖金和福利构成。

    基本工资是薪酬构成中相对固定的部分,是员工基本收入,基本工资的薪等与员工职等对应。

    津贴包括管理职务津贴、专业技术津贴等,是基本工资的补充。

    绩效奖金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发放。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同时为提高员工的福利保障水平,公司还为员工提供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

    (三)培训计划√适用 □不适用为了持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制定统筹兼顾、分层分类、重点突出的培训计划。

    081报告期内,公司面向公司总部、分支机构人员共举办线上线下培训共计1,445期次,参训560,044人次,培训课程总时长800,706.62学时。

    其中:1.公司层面举办各类培训22期次,培训1,573人次,培训学时55,227小时;2.业务部门层面举办各类培训989期次,培训206,328人次,培训学时507,900.62小时;3.银河学堂网络平台举办各类培训434期次,培训352,143人次,培训学时237,579小时。

    公司培训内容涉及管理培训、业务培训、员工通用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党校培训等。

    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干部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积累和沉淀公司内部培训资源,持续为公司成长服务。

    (四)劳务外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275,598.75工时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人民币18,559,121.93元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制定了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内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上市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利润分配政策需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分红后净资本是否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关于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的规定,如果因分红导致风险控制指标出现预警,应当调整分红比例。

    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08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董事会提出专项议案,详细说明调整理由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适用 □不适用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2.20每10股转增数(股)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2,405,568,496.32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878,769,252.91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30.53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2,405,568,496.32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30.53 083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事项概述查询索引2015年7月8日,公司发布H股公告,内容如下: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积极推动实施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15年7月8日联交所《自愿性公告》(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是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公司按照年度整体工作要点分解并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工作要点,并以个人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公司实行的是年度绩效薪酬激励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业绩情况、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及市场因素进行分配。

    08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1.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联交所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集团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集团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结构,使内部控制为集团的经营决策和稳健发展提供合理保障。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和集团业务的不断发展,内部控制体系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将逐年改善并不断提升。

    2.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依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上交所发布的《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本集团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系统等方面均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通过设置科学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专业人员、构建健全有效的财务会计管理系统、选用恰当的会计政策和合理的会计估计等,确保集团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并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行情况良好。

    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集团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0853.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本集团自设立以来一直注重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持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把制度建设始终贯穿于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之中。

    报告期内,集团围绕《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多措并举、推进落实,积极营造以“不碰红线,不踩灰色地带,不打擦边球,违法违规责任必究”的“三不一究”原则为基础、精通业务为前提、执业规范为准则、监管要求为底线、稳健发展为目的的内控文化,在公司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规范经营、稳健发展”的内控理念。

    全面梳理了集团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分批推进制度“废改并立”工作,在明确制度层级、完善制度体例、增强制度可执行性等方面对制度进行了优化完善。

    同时,积极落实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审计监督全覆盖和穿透式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子公司的穿透式管理,提升集团整体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效能;构建“1+5+N”内部控制协同机制,加强专职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力,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统筹优化。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建立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已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相关制度,加强敏感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严格遵守业务限制规定,有效防范敏感消息的不当使用和传播。

    与此同时,集团还按照法律法规、两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建立健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制度,明确重大信息报告与披露责任、程序以及重大差错追责机制等,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集团所有利益相关者均有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4.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本集团设有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母公司审计总部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对集团主要业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每年度组织全公司系统进行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估,评估范围涵盖财务、运作以及合规监控。

    董事会已对本集团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评价范围覆盖本集团所有经营机构和业务单元。

    内部控制缺陷一经识别,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本集团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董事会明白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且仅作出合理而非绝对保证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

    董事会已检讨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并认为报告期内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有效且足够。

    本集团检讨/检视涵盖的范围及发现,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六)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本报告本节公司治理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1.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以及本报告本节公司治理十六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合规、稽核部门报告期内完成的检查稽核情况。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08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持续完善子公司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覆盖各子公司的内控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程序履行对子公司的指导、管理及监督职能,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管理,股权管理,重要人事管理,风险管理,财务与资金管理,审计管理,信息报送与重大事项管理等,推动子公司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实现高质量发展。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公司高度重视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党建和公司治理等相关领域的自查自纠活动。

    公司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把关定向的作用;公司建立了权责分明的公司治理结构,动态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公司在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的信息披露及时公开透明,并建立了与投资者有效沟通的多元化渠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合规、稽核部门报告期内完成的检查稽核情况(一)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如下:1.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提供组织保障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要求,建立了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总监、法律合规总部、下属各087单位(指各业务线、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在内的多层次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并相应明确了各自应当履行的合规管理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针对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合规问责,进一步强化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各层级工作人员岗位履职责任意识,有效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强化廉洁从业管理,通过进一步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廉洁风险定期排查机制、构建廉洁从业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廉洁从业风险监测台账、加强廉洁从业教育等方面,把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嵌入业务流程运行环节,加强权力制衡和过程监控,积极营造廉洁执业文化氛围。

    2.持续优化穿透式合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内合规管理效能报告期内,公司自上而下对合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合规团队、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合规管理人员在内的合规管理体系进行持续优化,通过合规管理工具、合规审核标准、合规检查底稿、合规监测指标、合规考核程序等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各层级合规管理人员履职效能。

    持续加强子公司穿透式合规管理机制,加强事前、事中管控,提升子公司合规人员履职有效性及合规管理水平、加强合规风险事项提前预警。

    制定境外附属机构反洗钱管理方案,加强对子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指导。

    3.坚持“风险为本”的原则,强化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风险为本”原则,组织下属各单位落实各项反洗钱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持续提升公司反洗钱整体工作水平和洗钱风险管理能力。

    持续健全客户洗钱风险管理架构,修订完善反洗钱重要内控制度;多方协同联动完成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完善洗钱风险管控机制和防控策略;健全高风险客户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新业务洗钱风险评估和管理;动态调整和优化监测指标体系,持续提升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夯实反洗钱日常管理基础;扎实开展培训和宣传,传导公司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密切配合监管部门、股东单位开展调研和培训等工作,推进行业交流和信息共享。

    4.持续加强信息隔离墙、利益冲突和员工执业行为管理工作水平,为公司业务提供合规保障公司持续加强内控管理,不断提升信息隔离墙和利益冲突管理工作水平,强化信息隔离墙系统功能、完成重点条线隔离墙专项检查;压实利益冲突管理内嵌业务制度流程、补充利益冲突管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利益冲突识别和评估、利益冲突管理措施、利益冲突管理工作中的人员回避等;持续开展对工作人员的证券投资行为核查、账户核查、以及热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培训和宣导工作,规范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

    (二)合规部门完成的检查情况报告期内,法律合规总部组织开展多项现场合规检查,覆盖投行条线、财富条线、机构条线、投资条线、子公司等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总部、办公室、审计总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组织地区合规专员对多家分支机构开展现场合规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

    08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三)审计部门完成的检查稽核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聚焦重点领域、关注重大事项、紧盯关键环节,持续推进审计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在确保完成行业监管审计工作要求的同时,组织开展政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全面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共组织实施244个审计项目,包括对公司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年度合规有效性评估和对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等内控审计共7项;对债券融资业务项目质量管理等专项审计项目10项;对总部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8项;对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7项;对分公司内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17项;对证券营业部内控审计和跟踪审计109项,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86项。

    十七、委托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相关情况证券经纪人与公司签订的是委托代理合同,经纪人是接受公司委托,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从事经纪业务相关的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的公司员工以外的自然人。

    公司对经纪人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公司总部制定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建立证券经纪人管理平台,对证券营业部和证券经纪人的资质审批、注册登记、业务培训、绩效考核、风险控制等进行集中管理,证券营业部负责经纪人的日常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证券经纪人人数为456人。

    十八、其他√适用 □不适用(一)股东权利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回答股东的问题。

    (二)遵守证券交易守则公司已就董事、监事进行证券交易采纳《标准守则》。

    公司已就遵守《标准守则》的事宜向所有董事和监事作出特定查询,所有董事和监事皆确认于报告期内完全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守则。

    (三)董事就财务报表所承担的责任以下所载的董事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声明,应与本报告中独立审计师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责任声明一并阅读。

    两者的责任声明应当分别独立理解。

    089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其有责任为每一财政年度编制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

    就董事所知,并无需要报告的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四)审计机构聘任情况及薪酬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部分。

    (五)审计委员会之审阅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六)公司秘书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吴嘉雯女士负责就企业管治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确保遵循董事会的政策及程序、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

    本公司的主要联络人为执行董事兼董事长王晟先生。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9条的要求,报告期内,吴嘉雯女士接受了不少于15个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七)与股东的沟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

    公司制定了相应制度确保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合规性,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股东所享有的权利,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对所有股东均平等对待。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意见、建议、并已采纳股东通讯政策,旨在向股东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并利用不同的渠道保持双方的沟通,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本公司设有专人负责开展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与股东保持沟通,及时满足股东的合理需求。

    同时,公司通过网站建立了“投资者关系”栏目,刊登公司的公告、财务数据等信息,作为促进与股东有效沟通的多元化渠道。

    股东也可直接致电、邮件以及直接致函至公司办公地址查询相关信息,公司会及时以适当方式处理上述查询。

    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部分。

    公司欢迎所有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允许的范围内为股东出席会议提供便利。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列席股东大会,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F.2.2条,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回答提问,公司管理层应确保外聘核数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答股东所提出的相关问题。

    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第76条和第81条列明的程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大会,并在股东大会上提出议案。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会议记录连同出席股东的签名簿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应当在公司住所保存。

    股东可以在公司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会议记录复印件。

    《公司章程》已公布在公司网站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09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治理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安排董事会回答股东提问。

    本公司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本公司已检讨前述的股东通讯政策,认为本公司已向股东提供了多个让股东了解本集团业务及营运的途径,以及让股东发表意见及评论的渠道。

    报告期内,本公司亦积极响应了股东的反馈信息。

    基于此,本公司认为年内所执行的股东通讯政策充分及有效。

    (八)投资者关系公司建立了与投资者有效沟通的渠道,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合规开展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注重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接待与沟通活动,促进投关管理与业务的交互式发展。

    我们按照常态、定期、能动类别对投关活动进行分类管理。

    公司组织了3次面向全体投资者的业绩发布会;联络境内、外分析师召开2次大型调研会议、27次小型调研会议,开展了近百人次分析师与投资者各类沟通交流活动;及时回复上交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74条。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九)多元化政策1.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董事提名政策本公司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概要如下:本公司了解并深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公司帮助良多,并视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为维持公司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与达致战略目标的重要元素。

    本公司在组成董事会时,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服务任期及其他。

    董事会成员的聘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具体人选时,尽可能按照董事会整体运作所需要的才能、技能及经验水平而作出,以保持董事会成员的适当平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及评估董事会组成,根据选任标准和程序,综合考虑董事人选的专业背景、职业经历、履职能力等,对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包括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审查,并就聘任本公司新董事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出有关候选人的建议时须遵循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监察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并定期审查该政策。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李慧女士、薛军先生及刘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时已考虑其在证券市场、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及风险监控、法律与合规,以及性别等方面具有的多元化的背景及广泛经验,对维持公司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与达致战略目标、提升管理效率及治理水平等方面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同时,公司建立健全独立非执行董事相关工作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等内容。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尽力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非执行091董事积极参加各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配备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按规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任。

    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不时讨论可计量目标以实现董事会多元化。

    就性别多元化而言,目前本公司董事会已达成性别多元化目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中有七名男性成员、三名女性成员;本公司预计于2024年内保持目前董事会中有三名女性成员的数目。

    此外,对于具备营运和业务所需经验、技能和知识的男性及女性雇员,本集团会提供全面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营运、管理、会计、财务、合规等方面。

    董事会认为上述策略可为董事会提供机会以甄选有能力的女性雇员于将来被提名为董事会成员,长远来看可进一步促进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

    2.员工多元化政策关于员工(包括高级管理层)多元化,详见本报告本节公司治理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十)《公司章程》修订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收到了《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70号)、2022年11月21日收到《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41号),根据证监会批复要求,需要在《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中增加「股票期权做市」和「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

    上述修订按照公司治理程序,经2023年2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和2023年3月1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092环境与社会责任05 09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环境与社会责任一、环境信息情况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是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44.50(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适用 √不适用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经核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反环保相关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日常办公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将对具体办公排放数据和相关管理信息予以披露。

    094(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适用 □不适用公司从业务和运营方面致力保护生态环境。

    在业务方面,公司坚持创新服务“碳中和”和绿色发展,参与绿色投融资活动,践行负责任投资理念,布局ESG和“双碳”研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环境效益。

    公司深耕绿色低碳产业,提供多样化的绿色融资服务,助力全球低碳发展;坚持责任投资理念,推动筛选、ESG整合、主题投资、影响力投资等负责任投资策略在投资业务中的应用,积极参与绿色投资;着力加强绿色金融研究及相关的交流活动,积极参与公司及行业绿色金融生态建设,全力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

    2023年,公司创新绿色投资产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领域,成为首批新能源REITs战略投资人,并投资绿电指数8841491.WI、新能源汽车指数884076.WI、碳中和指数8841429.WI、新能源指数884035.WI成分股公司157家,总投资规模人民币7.03亿元。

    银河国际控股加入“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在投资和运营中坚持履行该原则,发挥海外市场优势,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化。

    在运营方面,公司在能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废弃物管理三个方面提出环境目标,持续完善目标实现路径,定期追踪指标绩效和目标完成进度。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是否采取减碳措施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业务减碳措施:创新服务“碳中和”和绿色发展,参与绿色投融资活动,践行负责任投资理念,布局ESG和“双碳”研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环境效益。

    公司运营减碳措施:1.在公共区域照明采用定时开关系统,随季节照明时间不同,随时调整大厦夜间照明时间;2.根据天气变化动态调整办公区空调温度设置,随时巡查、关闭空置区域空调;3.实施无纸化办公和运营,积极推进办公室自动化建设和升级改造,上线“员工办事大厅”和员工数字化平台。

    2023年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完成公文流程37万余项,节约纸张约100万张;4.鼓励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倡导低碳出行;5.持续加强对租赁数据中心的管理,提高数据中心能源使用效率。

    09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环境与社会责任具体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属于低能耗、轻污染的以商务办公为主的金融企业,不会对自然环境及自然资源产生重大影响,日常资源消耗主要为办公用电、公务用车使用的汽油、自来水以及办公用纸,排放物主要来自能源消耗所产生的碳排放、生活污水、日常办公产生的办公及生活垃圾等无害废弃物。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适用 □不适用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请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对外捐赠、公益项目数量/内容情况说明总投入(万元) 1,140.17 -其中:资金(万元) 1,138.17 -物资折款(万元) 2向甘肃省静宁县捐赠联想台式电脑折款。

    惠及人数(人)约98,000具体说明□适用 √不适用096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数量/内容情况说明总投入(万元) 962无偿捐赠其中:资金(万元) 960无偿帮扶物资折款(万元) 2向甘肃省静宁县捐赠联想台式电脑折款惠及人数(人)约98,000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1.定点帮扶甘肃省静宁县和山东省东明县焦园乡雨露新村;2.参加各地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的帮扶活动。

    一是产业帮扶,在甘肃省静宁县援建牛肉冷链基础设施项目和北斗生态农业牧场项目,连续6年实施苹果“保险+期货”项目。

    二是人才帮扶,向甘肃省静宁县派驻挂职干部5人,围绕促进乡村振兴这一主题,培训专业技术人才、乡村振兴带头人等6,746人次;向山东省东明县雨露新村派驻第一书记1人。

    三是文化帮扶,在甘肃省静宁县援建“党声传万家”项目,覆盖全县12个乡镇758个自然村民小组,配全配齐乡村广播系统,让党的声音进万家。

    四是生态帮扶,在甘肃省静宁县甘沟镇杨咀村、双岘镇页沟村和山东省东明县雨露新村实施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在新疆麦盖提县英也尔村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改善村容村貌和生产环境。

    五是组织帮扶,在甘肃省静宁县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业务培训项目,培训乡村基层干部3,068人次;在山东省东明县雨露新村援建党群活动中心、文化广场和配套设施;公司有108个基层党组织与甘肃省静宁县48个基层党委和山东省东明县雨露新村党组织建立结对共建关系。

    六是民生帮扶,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甘肃省静宁县实施乡村教育帮扶、妇女关爱帮扶、就业创业帮扶等项目,在山东省东明县雨露新村援建物业团队,在内蒙古兴和县实施医疗帮扶项目。

    七是消费帮扶,全年累计购买帮扶地区农产品人民币1,402万元,帮助销售农产品人民币2,193万元。

    具体说明□适用 √不适用097重要事项06 09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17年,公司A股上市时是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至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银河金控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2017年,公司A股上市时是长期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银河金控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17年,公司A股上市时是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至不再为银河证券控股股东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2017年,公司A股上市时是长期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2017年,公司A股上市时是长期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2017年,公司A股上市时是长期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2017年,公司A股上市时是长期是不适用不适用099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2022年,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是长期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2022年,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是长期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银河金控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2022年,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是长期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银河金控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2022年,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是长期是不适用不适用(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适用 √不适用10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三、违规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适用 □不适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规定。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变更为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会计政策变更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本集团进行了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解释的上述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集团按照上述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规定,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有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

    重述前后数据对比如下:本集团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23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387,644,156.107,204,001.79394,848,157.89递延所得税负债192,234,518.41 -1,808,775.01190,425,743.40未分配利润27,965,366,126.369,012,776.8027,974,378,903.16 101会计政策变更前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年所得税费用209,391,292.55 -7,006,805.10202,384,487.45净利润7,761,475,492.837,006,805.107,768,482,297.93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前2021年12月31日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168,264,753.511,591,746.16169,856,499.67递延所得税负债1,138,783,654.80 -414,225.541,138,369,429.26未分配利润26,750,101,054.972,005,971.7026,752,107,026.67本公司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23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157,725,540.454,231,079.56161,956,620.01未分配利润25,337,709,941.954,231,079.5625,341,941,021.51会计政策变更前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年所得税费用-163,747,910.77 -5,287,408.49 -169,035,319.26净利润7,394,723,861.835,287,408.497,400,011,270.32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前2021年12月31日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946,734,714.181,056,328.93947,791,043.11未分配利润24,380,347,881.81 -1,056,328.9324,379,291,552.88(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适用 √不适用(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适用 √不适用10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现聘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530,000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5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梁成杰、师宇轩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5年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440,000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5年名称报酬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0,000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103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适用 √不适用(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适用 √不适用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适用 √不适用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无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自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如下:(一)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起仲裁2018年1月19日,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将公司认定为交易对手方,请求公司偿还4笔协议回购交易项下融资款共计人民币144,670,000元,偿还融资利息共计人民币398,337.86元,并自四笔回购交易到期结算日起按日计算偿付补息及罚息。

    据查,与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子公司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银河汇达易禾10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为公司经纪客户,公司为该产品提供交易指令申报服务。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无法就违约处置方案与产品委托人协商达成一致提请仲裁。

    具体案件情况见公司2018年3月21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目前案件尚在仲裁中。

    10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二)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起仲裁2018年5月16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浦银安盛基金”)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将公司认定为交易对手方,请求公司偿还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项下融资款人民币42,750,000元,偿还融资利息共计人民币85,265.75元,并自回购交易到期结算日起按日计算偿付补息及罚息。

    据查,与浦银安盛基金进行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的交易对手方和与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的交易对手方相同,即,银河金汇定向资产管理产品--“银河汇达易禾10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为公司经纪客户,公司为该产品提供交易指令申报服务。

    目前案件尚在仲裁中。

    (三)公司与长春市祥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17年8月,公司与长春市祥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升投资公司”、“被申请人”)签署《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协议书》,约定公司作为资金融出方与祥升投资公司作为资金融入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名称为长生生物,证券代码为002680。

    祥升投资公司向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如祥升投资公司违反相关约定,公司有权要求祥升投资公司提前购回全部质押股票或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祥升投资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公司对祥升投资公司提起仲裁。

    公司的仲裁请求为:①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截至2018年8月12日尚未支付的购回交易金额人民币53,084,804.31元;自2018年8月13日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完毕购回交易金额之日止,以尚未支付的融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7%支付利息;②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暂计至2018年8月12日为人民币1,499,841.00元,自2018年8月13日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完毕购回交易金额之日止,以人民币99,989,4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③公司有权对被申请人质押公司的ST长生(证券代码:002680)1,9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股票所得价款在公司诉请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如标的证券所属上市公司发生退市情形,公司有权对质押标的证券数量对应的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股权所得价款在公司诉请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④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人民币100,000元以补偿公司花费的律师费;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以上① - ④项合计人民币54,684,645.31元。

    具体情况见公司2018年9月4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2019年6月24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就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2019)京仲裁字第1079号),具体情况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因祥升投资公司未在《裁决书》明确的期限内履行偿还义务,公司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情况见公司2019年9月12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2019年4月2日,公司另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祥升投资公司的担保人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见公司2019年4月5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019年8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9)京02民初281号),判决张雯、长春百盛天启经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就(2019)京仲裁字第1079号仲裁裁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具体情况见公司2019年10月12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已于2019年11月6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文件。

    1052022年6月,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还的本案执行案款2,753,450.33元,具体情况见公司2022年6月16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2022年12月,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还的本案执行案款4,427,619.53元,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1月6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吉01执恢176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因除已被拍卖的股票外,暂未发现被执行人长春市祥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2月2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本案剩余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款项仍在执行中。

    (四)公司诉葛洪涛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葛洪涛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交易。

    由于葛洪涛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且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追加担保物,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融资融券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葛洪涛的信用账户执行了强制平仓措施。

    对平仓后未予偿还的融资负债,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葛洪涛偿还融资本金,支付融资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9年1月22日),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人民币51,210,928.05元。

    案件具体情况见公司2019年2月1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020年3月17日,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京0102民初5624号),判决葛洪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①偿还公司融资本金人民币38,572,745.03元;②支付公司融资利息人民币10,969,171.64元;③支付公司截止2019年1月22日的罚息人民币1,668,465.38元以及自2019年1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尚欠本金和利息之和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④支付公司律师代理费人民币80,000元;⑤支付公司诉讼责任保险费人民币50,000元。

    如葛洪涛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8,54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均由葛洪涛负担。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0年3月28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由于葛洪涛未在《民事判决书》((2019)京0102民初5624号)明确的期限内履行偿还义务,公司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判决书》。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0年4月9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2020年12月,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京0102执5435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0年12月19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五)公司诉徐国栋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徐国栋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交易。

    由于徐国栋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且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追加担保物,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融资融券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徐国栋的信用账户执行了强制平仓措施。

    对平仓后未予偿还的融资负债,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徐国栋偿还融资本金,支付融资利息、罚息,截至2019年1月9日合计人民币65,458,830.17元,并由徐国栋承担案件受理费。

    案件具体情况见公司2019年2月20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10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京02民初97号)。

    具体情况见公司2019年8月9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由于徐国栋未在《民事判决书》((2019)京02民初97号)明确的期限内履行偿还义务,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判决书》。

    具体情况见公司2019年11月13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2019年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19)京02执1358号之一),因被执行人徐国栋暂无其他财产(被保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0年1月18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本案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徐国栋给付人民币6,500.08万元。

    2021年1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京02执恢304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因被执行人徐国栋目前暂无其他财产(被保全证券账户资产及银行账户存款除外)可供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六)公司对周伟洪、王惠芬、江苏国澄装备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周晨、周艳萍、周政申请强制执行案周伟洪与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周伟洪的配偶王惠芬作为共同债务人,江苏国澄装备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周晨、周燕萍、周政作为担保人签署了《担保函》。

    北京市精诚公证处出具了相关公证书及执行证书。

    由于前述被执行人未能履行公证债权文书确认的还款义务,公司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请求:①强制被执行人支付本金人民币6,690.88万元及自2019年3月20日(含)起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不含)的利息;②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自违约之日起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照0.05%/日计算的违约金;③强制被执行人支付强制执行公证费、本案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④公司有权对被执行人周伟洪质押给公司的3,716.92万股金盾股份限售股股票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股票所得价款在上述① - ③项全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具体情况见公司2019年7月26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执行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因被执行人周伟洪持有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属限售流通股,处置比较困难,公司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具体情况见公司2019年12月14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经公司申请,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本案执行。

    2023年8月,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浙06执恢4号之三)。

    根据《执行裁定书》,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执行裁定书》((2023)浙06执恢4号之一)及《执行裁定书》((2023)浙06执恢4号之二)对前期已冻结的被执行人周伟洪持有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37,169,200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先后进行拍卖及变卖,因无人竞价而流拍。

    根据公司的申请,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周伟洪持有的标的股票及孳息、红利交付公司,抵偿被执行人周伟洪对公司所负债务127,742,608元。

    上述标的股票(含孳息、红利)的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自《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司时起转移,公司可持《执行裁定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8月31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10月10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3浙06执恢4号之四)。

    根据《执行裁定书》,由于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同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的措施。

    后续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

    107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信和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金控、公司实际控制人汇金公司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者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资信或不良诚信的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2019年11月1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银河金控续签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并设定2020-2022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待银河金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亦无法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与银河金控签署《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并与银河金控签署补充协议或新的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前,本公司与银河金控开展的任何新的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将严格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经充分沟通,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与银河金控订立了《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据此,本集团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与银河金控集团开展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业务。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中(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4、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主要关联/连交易”相关内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10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4.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主要关联/连交易本集团严格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开展关联/连交易,本集团的关联/连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连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报告期内,本集团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与《联交所上市规则》对关联/连交易披露如下: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银河基金及旗下管理的各基金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及交易席位租赁业务手续费收入12,527,266.5214,353,253.28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资本”)及旗下管理的各产品证券经纪、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托管等业务手续费收入2,426,939.513,807,974.36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投资”)及旗下管理的各产品证券经纪、托管、产品管理费等业务手续费收入1,319,166.22619,444.53(2)投资收益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银河金控银河金控赎回所认购的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3,645,056.76 -(3)其他业务收入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合营公司(注)银河创新资本向其合营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收入16,156,796.235,639,334.90注:合营公司详情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09(4)业务及管理费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银河投资房屋租赁支出2,254,177.3613,944,446.71(5)应收款项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银河基金及旗下管理的各基金应收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及交易席位租赁手续费2,191,083.112,216,445.16(6)代理买卖证券款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经纪业务6,215,948.9818,128,823.91银河投资及旗下管理的各产品证券经纪业务5,726,987.439,834,542.90银河基金及旗下管理的各基金证券经纪业务2,542,154.17150,291,822.43银河资本及旗下管理的各产品证券经纪业务1,870,685.192,574,674.87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经纪业务29,175.641,369,638.33(7)交易性金融负债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银河金控银河金控认购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828,434,374.88 -注:其他关联交易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1)本公司与银河金控之间的《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1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银河金控订立了《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据此,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期间内,本集团按一般商业条款向银河金控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控集团”)提供证券及金融服务,主要包括①证券经纪服务、②代理销售服务、③交易席位出租及④任何其他相关证券及金融服务。

    本公司就提供该等服务向银河金控集团收取手续费及佣金,并就该等服务中所涉及的托管资金向银河金控集团支付利息。

    本公司所收取的手续费和佣金以及所支付的利息由双方参考当时市价并按照有关法律及法规协商厘定。

    由于银河金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而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因此,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在《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集团根据《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向银河金控集团提供的证券及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58亿元、人民币4.99亿元及人民币5.41亿元;本集团就托管资金向银河金控集团支付利息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0.25亿元、人民币0.30亿元及人民币0.35亿元。

    由于年度上限按《联交所上市规则》的适用百分比率计算高于0.1%但低于5%,因此,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集团向银河金控集团提供证券及金融服务的收支如下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2023年度实际交易额2023年度上限收入16,416,162.48499,000,000.00其中:证券经纪服务2,834,280.42   代理销售服务4,823,426.30   交易席位出租7,399,300.00   其他相关证券及金融服务(注) 1,359,155.76费用981,019.9130,000,000.00其中:利息支出981,019.91注:其他相关证券及金融服务收入为应收银河金控集团托管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等手续费收入。

    (2)本公司与银河金控之间的《收益凭证认购与赎回框架协议》2022年11月4日,本公司与银河金控订立了《收益凭证认购与赎回框架协议》,据此,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之期间内,银河金控集团将认购或赎回本集团所发行的收益凭证,包括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收益凭证(简称“固定收益凭证”)和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收益凭证(简称“浮动收益凭证”)。

    对于固定收益凭证,利率参考证券公司所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价格及当时市场价格走势,并结合本集团资金及市场需求等情况确定;对于浮动收益凭证,利率按照衍生品定价模型确定,或参考相关目标物价格的预期变动确定。

    收益凭证的利率及其他条款将统一适用于认购同一收益凭证的所有投资者。

    由于银河金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而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因此,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在《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111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每年,银河金控集团根据《收益凭证认购与赎回框架协议》认购本集团所发行的收益凭证的年度上限均为人民币35亿元,且银河金控集团根据《收益凭证认购与赎回框架协议》赎回本集团所发行的收益凭证的年度上限均为人民币35亿元。

    由于年度上限按《联交所上市规则》的适用百分比率计算高于0.1%但低于5%,因此,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自2023年6月30日《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生效后,《收益凭证认购与赎回框架协议》被终止,且其下之交易及年度上限已纳入《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规管。

    报告期内,本集团与银河金控集团在《收益凭证认购与赎回框架协议》项下的收支如下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2023年度实际交易额2023年年度上限银河金控集团认购本集团所发行的收益凭证金额940,000,000.003,500,000,000.00银河金控集团赎回本集团所发行的收益凭证金额372,233,216.003,500,000,000.00(3)本公司与银河金控之间的《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与银河金控订立了《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据此,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期间内,本集团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与银河金控集团开展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业务,主要包括:①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②固定收益类产品相关的衍生产品、③权益类产品、④融资交易及⑤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无论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国交易所市场、开放式基金市场或其他场外市场开展)应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并以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类似交易的当时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开展。

    该等交易的定价须受中国严格监管且须遵守适用中国法律及法规的规定。

    由于银河金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而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因此,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在《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已于2023年6月29日获得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并自签订之日(2023年6月30日)起生效。

    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集团根据《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从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不包括融资交易)而产生的总净流入上限分别为人民币255亿元、人民币309亿元和人民币391亿元,总净流出上限分别为人民币260亿元、人民币314亿元和人民币397亿元。

    银河金控集团根据《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通过质押式回购交易向本集团提供融资的每日最高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均为人民币53亿元。

    由于年度上限按《联交所上市规则》的适用百分比率计算高于5%,因此,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须遵守申报、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1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报告期内,本集团与银河金控集团在《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收支如下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2023年度实际交易额2023年年度上限银河金控集团流入本集团的资金总额918,928,734.9025,500,000,000.001.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交易流入(注) 859,000,000.002.权益类产品交易流入59,928,734.90从本集团流出到银河金控集团的资金总额570,482,818.9126,000,000,000.001.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交易流出(注) 510,482,818.912.权益类产品交易流出60,000,000.00银河金控集团通过质押式回购交易向本集团提供融资的每日最高余额(包括应付利息)- 5,300,000,000.00注:2023年度实际交易额包含《收益凭证认购与赎回框架协议》被终止后纳入《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规管的收益凭证的交易。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事项概述查询索引2018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等方式收购银河金控所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意向的议案》,公司拟收购银河金控所持有的银河基金50%股权。

    银河金控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尚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批准,本次收购涉及的银河基金控股股东变更事项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详见公司2018年7月19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收购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意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113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适用 √不适用(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环境,2018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北京丽泽商务区地块联合投标建设经营性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建设自持独栋经营性用房,预计面积约4万平方米,预估费用约人民币19.2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公司参与该联合投标建设项目相关后续事宜,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项目推进情况分阶段适时向董事会汇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合作方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项目公司中证丽泽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出资比例为34.16%。

    公司共向项目公司中证丽泽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投入资金(含地价款、契税、印花税、建设开发资金等)人民币11.63亿元。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1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适用 √不适用(六)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1.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2.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3.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关系无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1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关系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623,461,030.12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9,740,834,324.32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A+B) 9,740,834,324.32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7.47其中: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无担保情况说明(1)2016年8月及2017年8月,公司先后向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银河金汇提供净资本担保人民币10亿元及人民币20亿元,以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河国际控股对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67.41亿元。

    另外,公司其他授权担保事项情况如下:(1)2017年6月22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河金汇增加净资本担保的议案》,同意向银河金汇另行提供净资本担保人民币30亿元,以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

    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尚未履行。

    (2)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银河国际控股增持银河-联昌股份履行提高担保和类担保金额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为银河-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银河-联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银河-联昌”)提供的担保和类担保授权额度上限由现有人民币35亿元分阶段增加至人民币70亿元。

    其中,在联昌并购项目第一次期权行权交割即银河国际控股于银河-联昌持股75%后,银河国际控股为银河-联昌提供的担保和类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5亿元;在第二次期权行权交割即银河国际控股于银河-联昌持股100%后,银河国际控股为银河-联昌提供的担保和类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70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河国际控股为银河-联昌提供的担保和类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70亿元。

    1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三)其他重大合同√适用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采购合同事项及以前期间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此类事项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合作方全称合同签署日期合同期限截止日期合同主要内容描述合同金额备注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18日、2020年9月11日(续签)、2021年10月15日(续签)、2023年2月9日(续签)合同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合同双方如无异议,合同可顺延一年,以此类推。

    2023年度,本合同已履行完毕。

    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上海浦东外高桥自贸区华京路1号“证券技术大厦”数据中心服务项目包括:基础服务、运营支撑服务、定制服务。

    2023年度,“证券技术大厦”数据中心服务已转入“金桥”数据中心。

    按照收费标准每年据实结算-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25日、2021年10月12日(续签)、2023年2月9日(续签)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止。

    合同约定可顺延。

    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上海浦东新区龙沪路399号“金桥”数据中心服务项目包括:数据中心技术服务、数据中心运营支撑服务、数据中心定制服务。

    按照收费标准每年据实结算-上海卡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6月12日合同原服务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后通过补充协议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止。

    由上海卡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主动智能拆单算法服务,并负责主动智能拆单算法相关系统的安装、使用培训、技术支持和维护。

    1,920.00 -Contemi Trading Solutions Sdn Bhd2022年11月23日2027年11月22日后台系统采购及开发2,531.90境外子公司信息系统采购东莞深证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2日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止。

    合同双方如无异议,合同可顺延一年,以此类推。

    由东莞深证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系统设备综合托管服务。

    1,015.20/年-东莞深证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2日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止。

    合同双方如无异议,合同可顺延一年,以此类推。

    由东莞深证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交易托管机柜前置托管服务。

    2,184.00/年-北京嘉运达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31日报告期内合同已履行完毕。

    采购服务器。

    1,684.53 -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3日报告期内合同已履行完毕。

    采购服务器。

    1,637.00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11月8日报告期内合同已履行完毕。

    采购存储和网络设备。

    1,620.00 - 117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股权融资。

    2022年3月,公司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末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完毕。

    2023年12月,公司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和摘牌。

    具体详见2022年度报告和本报告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一)报告期内及期后公司及分支机构面临的行政监管措施及相关事项1.日照威海路营业部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决定2023年7月19日,山东证监局对公司日照威海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认为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开展营销活动过程中向客户赠送礼品;二是在知悉他人操作客户账户情况后未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三是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客户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四是营业部营销、合规风控、账户业务岗位未有效分离。

    公司和营业部对监管措施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积极全面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于2023年8月向山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2.公司收到深交所纪律处分措施的决定2023年9月2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针对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深交所认为,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按规定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进行充分核查;二是未督促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三是未及时核查关于发行人的重大负面舆情并主动向深交所报告。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要求投行部门严肃对待,尽快整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审核规则》《保荐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保荐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公司根据相关制度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

    1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3.郑州东风路营业部收到河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年11月3日,河南证监局作出《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55号),认为公司郑州东风路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存在员工向客户发送开户红包情形;二是合规管理不到位。

    存在员工向客户提供风险测评答案,提供回访答复口径,推介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未揭示产品风险等问题;三是对员工配偶、利害关系人投资行为管理不到位。

    个别员工未按规定申报配偶、亲属投资未上市股权情况,决定对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和营业部对监管措施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积极全面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于2023年12月向河南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4.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北京证监局认为: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产品相关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代销准入不审慎;二是托管人履职尽责存在瑕疵;三是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

    公司对监管措施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进一步强化代销管理,优化制度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合规风控;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托管人职责的履行,持续健全并严格执行托管准入制度,完善系统流程建设,加强风险管控,勤勉尽责维护投资者利益。

    5.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决定对公司罚款人民币159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罚款人民币2.5万元、人民币1万元。

    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整改工作,结合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整改情况;同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向北京证监局进行了报告。

    6.青岛海口路营业部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年3月7日,公司收到《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口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青岛证监局认为:青岛海口路营业部使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的劳务派遣人员为客户办理融资融券开户有关业务并使用营业部有关印章,通知客户追加融资担保物及用章登记等环节违反公司内部制度,反映出青岛海口路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

    公司高度重视此事,已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督促青岛海口路营业部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加强合规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

    119(二)报告期内单项业务资格变化情况2023年6月15日,公司收到《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做市业务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23]796号),获准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做市业务。

    (三)董监高人员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及期后,董监高人员变动情况具体信息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关内容。

    (四)相关期后事项1.报告期后公司债券发行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4年公司新发行债券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债券名称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起息日到期日期限(年)利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00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到期公司债券2024/03/112027/03/1132.6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40.002024/03/112029/03/1152.7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0.00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2024/01/292026/01/2922.7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50.00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2024/01/182027/01/1832.84 12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2.报告期后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4年公司新发行短期融资券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债券名称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起息日到期日期限(年)利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00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4-03-252024-06-250.252.13十六、其他披露事项(一)优先认股权安排根据中国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目前公司无优先认股权安排。

    (二)公众持股量的充足性本报告披露日(2024年3月28日),根据公司获得的资料以及董事所知,本公司H股的公众持股量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监事服务合约公司所有董事和监事,均未与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不可在不予赔偿(法定补偿除外)的情况下终止的服务合约。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与本公司订立董事委任函,各董事任期均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还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期的规定。

    (四)董事、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在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的权益报告期内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概无在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所订立的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享有重大权益。

    121(五)董事在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的权益董事在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中不持有任何权益。

    (六)董事、监事购入股份或债权证的权利报告期内及截至报告期末,概无存在任何安排,而该安排的其中一方是本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且该安排的目的或其中一个目的是使任何董事、监事或彼等各自配偶或未满18岁的子女通过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的方式而获益。

    (七)管理合约除雇员聘任合约外,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并未就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的本公司业务管理及行政订立或存在任何合约。

    (八)获准许的弥偿条文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已购买及维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面对若干法律行动时提供适当的保障。

    除此之外,在报告期内直至本报告之日,均未曾有或现有生效的任何获准许弥偿条文(不论是否由本公司订立)惠及本公司的董事或本公司之有联系公司的董事。

    (九)税项减免资料A股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对于公司个人股东,持股期限(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12]85号文的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居民企业股东,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

    对于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如QFII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1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重要事项H股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的规定,境外居民个人股东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其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根据相关税收协定及税收安排规定的相关股息税率一般为10%,为简化税收征管,在香港发行股票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派发股息红利时,一般可按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无需办理申请事宜。

    对股息税率不属于10%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1)低于10%税率的协定国家居民,扣缴义务人可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定待遇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对多扣缴税款予以退还;(2)高于10%低于20%税率的协定国家居民,扣缴义务人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按协定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无需办理申请审批事宜;(3)没有税收协定国家居民及其他情况,扣缴义务人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按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的规定,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局惯例,在香港无须就本公司派付的股息缴税。

    (十)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公司为多个行业中的各类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服务。

    公司的客户包括跨国集团、中小企业、高净值客户和零售客户,主要客户位于中国大陆,随着公司未来拓展海外市场,预期将为更多海外客户服务。

    2023年,公司前五名客户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48%。

    鉴于公司的业务性质,公司无主要供货商。

    (十一)退休金计划本公司退休金计划,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六、27、应付职工薪酬”。

    123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07 12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一、股本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137,279,676100 - - - 797,122,580797,122,58010,934,402,256100  1、人民币普通股6,446,295,04363.59 - - - 797,122,580797,122,5807,243,417,62366.2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3,690,984,63336.41 - - - - - 3,690,984,63333.76  4、其他- - - - - - - - -三、股份总数10,137,279,676100797,122,580797,122,58010,934,402,256100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银转债自2022年9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A股自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24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人民币9.70元/股的130%(即不低于人民币12.61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中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按照程序提前赎回“中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登记在册的“中银转债”全部赎回。

    2023年12月19日,本次“中银转债”完成提前赎回并摘牌,公司总股本增至10,934,402,256股。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2023年度,公司“中银转债”完成转股并摘牌,公司股份总数较2022年末增加797,122,580股。

    按加权平均股数计算的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67元,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0.65元。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12.61元,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包含公司发行的永续债,扣除该影响后,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9.73元。

    125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 √不适用(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币种:人民币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发行完成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挂牌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或挂牌数量交易终止日期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单位:亿元)23银河C12023/1/133.58252023/1/19252025/1/1323银河F22023/2/173.28302023/2/22302026/2/1723银河F12023/2/173.09102023/2/22102025/2/1723银河F42023/3/93.35322023/3/15322026/3/923银河F32023/3/93.25102023/3/15102025/3/923银河C42023/4/173.34402023/4/21402026/4/1723银河C32023/4/173.09102023/4/21102025/4/1723银河Y12023/5/183.63502023/5/2350不适用23银河Y22023/6/93.58502023/6/1550不适用23银河G22023/7/173.08202023/7/24202028/7/1723银河G12023/7/172.74302023/7/24302026/7/1723银河G42023/8/182.98302023/8/28302028/8/1823银河G32023/8/182.66202023/8/28202026/8/1823银河G72023/9/143.33102023/9/21102033/9/1423银河G62023/9/143.2102023/9/21102028/9/1423银河G52023/9/142.95302023/9/21302026/9/1423银河F62023/10/183.08452023/10/25452026/10/18 12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发行完成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挂牌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或挂牌数量交易终止日期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单位:亿元)23银河Y32023/11/173.43502023/11/2350不适用23银河G92023/12/143.14302023/12/21302028/12/1423银河G82023/12/142.98202023/12/21202026/12/14短期融资券(单位:亿元)23银河证券CP001 2023/4/102.48402023/4/11402023/7/1123银河证券CP002 2023/7/72.14452023/7/10452023/11/923银河证券CP003 2023/9/212.47402023/9/22402024/3/2123银河证券CP004 2023/10/162.52402023/10/17402024/4/1223银河证券CP005 2023/11/72.59402023/11/8402024/5/1023银河证券CP006 2023/11/222.65202023/11/23202024/8/2223银河证券CP007 2023/11/232.62202023/11/24202024/5/2323银河证券CP008 2023/12/72.77402023/12/8402024/6/623银河证券CP009 2023/12/212.69402023/12/22402024/3/21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2023年初,公司总股本10,137,279,676股,其中A股总股本6,446,295,043股,H股总股本3,690,984,633股。

    2023年度,公司A股可转债“中银转债”累计因转股增加的A股普通股股份数量为797,122,580股。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10,934,402,256股,其中A股总股本7,243,417,623股,H股总股本3,690,984,633股。

    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部分。

    127(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29,94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29,374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注:股东总数包括A股普通股股东和H股登记股东。

    报告期末A股普通股股东129,294户、H股登记股东652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A股股东128,721户、H股登记股东653户。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股份状态数量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05,186,538,36447.430无0国有法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1)-77,0603,688,241,48633.730无0境外法人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084,078,2100.770无0国有法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注2) -15,441,89870,293,5530.640无0境外法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8,522,70545,519,3290.420无0其他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41,941,8820.380无0境内非国有法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9,936,41929,708,0010.270无0其他12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股份状态数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6,078,4000.150无0其他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6,408,26916,012,0690.150无0境外法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0,264,55115,465,5030.140无0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种类数量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186,538,364人民币普通股5,160,610,864境外上市外资股25,927,500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1) 3,688,241,486境外上市外资股3,688,241,486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4,078,210人民币普通股84,078,2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注2) 70,293,553人民币普通股70,293,55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5,519,329人民币普通股45,519,329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1,941,882人民币普通股41,941,88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9,708,001人民币普通股29,708,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78,400人民币普通股16,078,400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16,012,069人民币普通股16,012,06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465,503人民币普通股15,465,503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无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无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连关系或构成一致行动人。

    其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为境外投资者委托代理持有的H股股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为境外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所持有的A股股份。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129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其中包括银河金控持有公司的25,927,500股H股。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单位:股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186,538,36451.16005,186,538,36447.4300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1)3,688,318,54636.38003,688,241,48633.7300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4,078,2100.830084,078,2100.770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注2)85,735,4510.850070,293,5530.64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6,996,6240.27178,5000.0000245,519,3290.421,674,3000.02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41,941,8820.410041,941,8820.38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9,771,5820.20105,7000.0000129,708,0010.272,016,9000.0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未知0016,078,4000.1500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9,603,8000.100016,012,0690.15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200,9520.050015,465,5030.1400 13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单位:股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0000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新增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0000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退出8,237,9000.0819,241,2131.76嘉兴市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退出0000上海华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退出0000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适用 √不适用(四)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截至报告期末,据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以下人士(并非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向公司披露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已记录于公司须存置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主要股东名称股份类别权益性质持有的股份数目(股)(附注1)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比(%)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H股总数的百分比(%)好仓╱淡仓╱可供借出的股份汇金公司(附注2)A股受控制的法团的权益5,160,610,86447.2071.25好仓H股受控制的法团的权益25,927,5000.240.70好仓131主要股东名称股份类别权益性质持有的股份数目(股)(附注1)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比(%)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H股总数的百分比(%)好仓╱淡仓╱可供借出的股份银河金控(附注2)A股实益拥有人5,160,610,86447.2071.25好仓H股实益拥有人25,927,5000.240.70好仓Wenz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附注3及4)H股实益拥有人219,524,0002.015.95好仓王义礼(附注3) H股受控制的法团的权益219,524,0002.015.95好仓焉雨晴(附注4) H股受控制的法团的权益219,524,0002.015.95好仓附注1: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倘股东于本公司的持股量变更,除非若干条件已达成,否则股东毋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故股东于本公司之最新持股量可能与呈交予香港联交所的持股量不同。

    附注2:汇金公司直接持有银河金控约69.07%的股权,因此被视为拥有银河金控直接持有的5,160,610,864股A股权益及25,927,500股H股权益。

    附注3:王义礼持有Wenz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50%的股权,因此被视为拥有Wenz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所持有的219,524,000股H股权益。

    附注4:焉雨晴持有Wenz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50%的股权,因此被视为拥有Wenz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所持有的219,524,000股H股权益。

    除上述披露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记录于登记册内之权益或淡仓。

    董事、监事和最高行政人员于公司及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和淡仓截至报告期末,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概无拥有(i)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ii)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中记录,或(iii)须根据《标准守则》的规定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13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控股股东情况1.法人√适用 □不适用名称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刘志红成立日期2005年8月8日主要经营业务证券、基金、保险、信托、银行的投资与管理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无其他情况说明无2.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43% 133(二)实际控制人情况1.法人√适用 □不适用名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彭 纯成立日期2003-12-16主要经营业务接受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详见下表其他情况说明无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控股和参股的其他主要公司信息如下:序号机构名称汇金公司持股比例1国家开发银行34.68%China Development Bank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79%[注1]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14%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13%Bank of China Limited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7.14%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6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63.16%China Everbright Group Ltd.7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73.63%China Export & Credit Insurance Corporation8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1.56%China Reinsurance (Group) Corporation9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00%China Jianyin Investment Limited13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序号机构名称汇金公司持股比例10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69.07%China Galaxy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1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Shenwan Hongyuan Group Co., Ltd.1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34%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1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0.11%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14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Zhong Hui Life Insurance Co., Limited80.00% 15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3.95%Hengfeng Bank Co., Ltd.16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Bank of Hunan Corporation Limited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76%China Securities Co., Ltd.18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30%China Galaxy Asset Management Co., Ltd.19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54%Guotai Jun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注1:★代表 A 股上市公司;☆代表 H 股上市公司。

    注2:除上述控参股企业外,汇金公司还全资持有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1月设立,注册地北京,注册资本50亿元,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2.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135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9.07% 47.43%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适用 √不适用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适用 √不适用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适用 √不适用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136优先股相关情况08 13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优先股相关情况一、优先股相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138债券相关情况09 1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适用 □不适用(一)企业债券□适用 √不适用(二)公司债券√适用 □不适用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0银河Y1175196.SH2020 11/23 2020 11/24不适用(注1)504.80若未行使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每年付息一次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1银河Y1175879.SH2021 3/26 2021 3/29不适用(注2)504.57若未行使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每年付息一次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21银河Y2188024.SH2021 4/20 2021 4/21不适用(注3)504.30若未行使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每年付息一次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21银河G5188399.SH2021 7/16 2021 7/20 2024 7/20 323.13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1银河G6188400.SH2021 7/16 2021 7/20 2026 7/20 183.45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140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1银河F2178270.SH2021 8/6 2021 8/9 2024 8/9 403.15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1银河F4197138.SH2021 9/14 2021 9/15 2024 9/15 13.053.30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1银河F6197243.SH2021 9/27 2021 9/28 2024 9/28 103.40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21银河F8197386.SH2021 10/19 2021 10/20 2024 10/20 183.55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21银河10197664.SH2021 11/19 2021 11/22 2024 11/22 363.35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六期)21银河11197962.SH2021 12/17 2021 12/20 2024 12/20 39.953.20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2银河C2185287.SH2022 1/17 2022 1/18 2025 1/18 303.15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二期)22银河C3185587.SH2022 3/18 2022 3/21 2025 3/21 10.553.38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2银河G1185727.SH2022 4/22 2022 4/26 2025 4/26 152.95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2银河F1194665.SH2022 6/8 2022 6/9 2025 6/9 503.06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14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2银河F2182306.SH2022 7/25 2022 7/26 2024 7/26 202.60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2银河F3182307.SH2022 7/25 2022 7/26 2025 7/26 202.83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品种一)22银河C4137624.SH2022 8/5 2022 8/8 2024 8/8 172.46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2银河C5137625.SH2022 8/5 2022 8/8 2025 8/8 332.72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2银河G3137650.SH2022 8/10 2022 8/11 2027 8/11 503.08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22银河G4137768.SH2022 9/2 2022 9/5 2025 9/5 102.54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2银河G5137769.SH2022 9/2 2022 9/5 2027 9/5 402.95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3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3银河C1138821.SH2023 1/12 2023 1/13 2025 1/13 253.58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3银河F1114951.SH2023 2/16 2023 2/17 2025 2/17 103.09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142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3银河F2114952.SH2023 2/16 2023 2/17 2026 2/17 303.28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3银河F3250214.SH2023 3/8 2023 3/9 2025 3/9 103.25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3银河F4250215.SH2023 3/8 2023 3/9 2026 3/9 323.35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3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3银河C3115240.SH2023 4/14 2023 4/17 2025 4/17 103.09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3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3银河C4115241.SH2023 4/14 2023 4/17 2026 4/17 403.34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3银河Y1115343.SH2023 5/17 2023 5/18不适用(注4)503.63若未行使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每年付息一次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23银河Y2115461.SH2023 6/8 2023 6/9不适用(注5)503.58若未行使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每年付息一次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3银河G1115642.SH2023 7/14 2023 7/17 2026 7/17 302.74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3银河G2115643.SH2023 7/14 2023 7/17 2028 7/17 203.08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14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3银河G3115817.SH2023 8/17 2023 8/18 2026 8/18 202.66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3银河G4115818.SH2023 8/17 2023 8/18 2028 8/18 302.98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23银河G5115967.SH2023 9/13 2023 9/14 2026 9/14 302.95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3银河G6115968.SH2023 9/13 2023 9/14 2028 9/14 103.20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三)23银河G7115969.SH2023 9/13 2023 9/14 2033 9/14 103.33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3银河F6252729.SH2023 10/17 2023 10/18 2026 10/18 453.08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23银河Y3240273.SH2023 11/16 2023 11/17不适用(注6)503.43若未行使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每年付息一次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23银河G8240370.SH2023 12/13 2023 12/14 2026 12/14 202.98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23银河G9240371.SH2023 12/13 2023 12/14 2028 12/14 303.14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144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4银河F1253608.SH2024 1/18 2024 1/18 2027 1/18 502.84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4银河F2253609.SH2024 1/29 2024 1/29 2026 1/29 102.75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4银河C1240681.SH2024 3/8 2024 3/11 2027 3/11 202.60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4银河C2240682.SH2024 3/8 2024 3/11 2029 3/11 402.75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交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否注1:2020年11月24日,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4.80%,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注2:2021年3月29日,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4.57%,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注3:2021年4月21日,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4.30%,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注4:2023年5月18日,公司公开发行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3.63%,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注5:2023年6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3.58%,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注6:2023年11月17日,公司公开发行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3.43%,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14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说明:(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存续债券“20银河Y1”、“21银河Y1”、“21银河Y2”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存续债券“21银河G5”、“21银河G6”、“22银河G1”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存续债券“21银河F2”、“21银河F4”、“21银河F6”、“21银河F8”、“21银河10”、“21银河11”、“22银河C2”、“22银河C3”、“22银河C4”、“22银河C5”、“23银河C1”、“23银河C3”和“23银河C4”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存续债券“22银河F1”、“22银河F2”、“22银河F3”、“23银河F1”、“23银河F2”、“23银河F3”、“23银河F4”、“22银河G3”、“22银河G4”、“22银河G5”、“23银河G1”、“23银河G2”、“23银河G3”、“23银河G4”、“23银河G5”、“23银河G6”、“23银河G7”、“23银河G8”和“23银河G9”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存续债券“23银河Y1”和“23银河Y2”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存续债券“23银河Y3”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存续债券“23银河F6”、“24银河F1”和“24银河F2”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存续债券“24银河C1”和“24银河C2”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适用 √不适用逾期未偿还债券□适用 √不适用146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兑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兑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兑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兑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兑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已按时足额付息兑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已按时足额付息兑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已按时足额付息兑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已按时足额付息兑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已按时足额付息兑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已按时足额付息兑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一)已按时足额付息兑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六期)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14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已按时足额付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已按时足额付息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发行的“20银河Y1”、“21银河Y1”、“21银河Y2”、“23银河Y1”、“23银河Y2”和“23银河Y3”永续次级债券,设置了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赎回权和延期支付利息权。

    报告期内,公司未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已按时足额支付“20银河Y1”、“21银河Y1”、“21银河Y2”当期利息。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赎回权均未到行权日。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1层不适用张 帆王亚龙010-8567969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1)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不适用袁镭桐010-5605215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2)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不适用史韵恒010-8393916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3)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4层不适用郭 睿010-8800500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4)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6层不适用韩 旭010-5778309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楼梁成杰宋雪强梁成杰010-58153305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不适用杨君珺010-65890699注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存续债券“22银河F1”、“22银河F2”、“22银河F3”、“23银河F1”、“23银河F2”、“23银河F3”、“23银河F4”、“22银河G3”、“22银河G4”、“22银河G5”、“23银河G1”、“23银河G2”、“23银河G3”、“23银河G4”、“23银河G5”、“23银河G6”、“23银河148G7”、“23银河G8”、“23银河G9”、“23银河Y1”、“23银河Y2”、“23银河Y3”、“24银河F1”、“24银河F2”、“24银河C1”和“24银河C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存续债券“20银河Y1”、“21银河Y1”、“21银河Y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存续债券“21银河G5”、“21银河G6”、“22银河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存续债券“21银河F2”、“21银河F4”、“21银河F6”、“21银河F8”、“21银河10”、“21银河11”、“22银河C2”、“22银河C3”、“22银河C4”、“22银河C5”、“23银河C1”、“23银河C3”和“23银河C4“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 □不适用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债券名称募集资金总金额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505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505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505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3232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525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3232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18180正常无是14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债券名称募集资金总金额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404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13.0513.05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101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1818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3636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六期)39.9539.95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101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303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二期)10.5510.55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515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505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2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品种一)17170正常无是150债券名称募集资金总金额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品种二)3333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505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101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404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3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525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101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303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101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3232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3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一)101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3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二)404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505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50500正常无是15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债券名称募集资金总金额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303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303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303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101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三)101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4545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505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20200正常无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30300正常无是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发行的21银河G2、21银河G4、22银河C1已按时、足额兑付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

    报告期末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发行的24银河F1、24银河F2、24银河C1、24银河C2亦依照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开立专项账户归集募集资金,账户运作规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152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现状执行情况是否发生变更变更后情况变更原因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存续债券无担保。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了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均按要求严格执行,未发生变更。

    否无无不适用不适用15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7.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息债务总额为人民币3,449.20亿元,有息债务规模较上年末增加0.10%。

    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短期借款100.522.9183.902.43应付短期融资款264.107.66281.088.16拆入资金69.052.00190.335.52交易性金融负债396.5411.50336.389.7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613.5346.781,584.9546.00应付债券1,005.4629.15969.1828.13合计3,449.20100.003,445.82100.00注:2022年末公司永续次级债券本金为人民币150亿元,2023年末公司永续次级债券本金为人民币300亿元,均已计入权益工具,未包含在有息负债中,具体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有息债务总额为人民币3,318.00亿元,有息债务同比下降0.38%。

    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短期借款- - - -应付短期融资款253.017.63281.088.44拆入资金69.052.08190.335.71交易性金融负债393.5011.86316.829.5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596.9948.131,573.3547.24应付债券1,005.4630.30969.1829.10合计3,318.00100.003,330.75100.00 154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有息债务中,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务余额为人民币2,696.98亿元,占全部有息债务比例为78.19%;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债务余额为人民币752.22亿元,占全部有息债务比例为21.81%。

    报告期末母公司有息债务中,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务余额为人民币2,564.33亿元,占全部有息债务比例为77.29%;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债务余额为人民币753.68亿元,占全部有息债务比例为22.71%。

    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有息债务类别母公司合并一年以内(含一年)一年以上一年以内(含一年)一年以上短期借款- - 100.52 -应付短期融资款253.01 - 264.10 -拆入资金69.05 - 69.05 -交易性金融负债330.2363.27334.7361.8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596.99 - 1,613.53 -应付债券315.05690.41315.05690.41合计2,564.33753.682,696.97752.228.特定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适用 □不适用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债券代码175196.SH债券简称20银河Y1债券余额50.00续期情况未到行权日利率跳升情况未到行权日利息递延情况无强制付息情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触发强制付息事件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均已计入权益工具其他事项无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债券代码175879.SH债券简称21银河Y1 15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债券余额50.00续期情况未到行权日利率跳升情况未到行权日利息递延情况无强制付息情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触发强制付息事件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均已计入权益工具其他事项无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债券代码188024.SH债券简称21银河Y2债券余额50.00续期情况未到行权日利率跳升情况未到行权日利息递延情况无强制付息情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触发强制付息事件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均已计入权益工具其他事项无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债券代码115343.SH债券简称23银河Y1债券余额50.00续期情况未到行权日利率跳升情况未到行权日利息递延情况无强制付息情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触发强制付息事件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均已计入权益工具其他事项无156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债券代码115461.SH债券简称23银河Y2债券余额50.00续期情况未到行权日利率跳升情况未到行权日利息递延情况无强制付息情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触发强制付息事件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均已计入权益工具其他事项无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债券代码240273.SH债券简称23银河Y3债券余额50.00续期情况未到行权日利率跳升情况未到行权日利息递延情况无强制付息情况无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均已计入权益工具其他事项无(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适用 √不适用(四)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适用 √不适用(五)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适用 √不适用15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六)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自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违反自律规则的情况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相关内容。

    (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主要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85,614,077.407,693,711,464.992.49 -流动比率1.451.2615.08 -速动比率1.451.2615.08 -资产负债率(%) 75.9779.29下降3.32个百分点-EBITDA全部债务比0.050.05 - -利息保障倍数1.881.99 -5.53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6.197.42 -183.42主要由于拆借、融出资金及代理买卖证券等业务的现金净流出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为净流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002.11 -5.21 -贷款偿还率(%) 100.00100.00 - -利息偿付率(%) 100.00100.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158(一)转债发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转股赎回回售中银转债7,799,791,0007,780,400,00019,391,000 - 0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中银转债报告期转股额(元) 7,780,400,000报告期转股数(股) 797,122,580累计转股数(股) 797,143,499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7.8635%尚未转股额(元) 0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0(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15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债券相关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中银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后转股价格披露时间披露媒体转股价格调整说明2022年7月15日9.93元/股2022年7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派发2021年年度股东红利,每股0.31元2023年7月17日9.70元/股2023年7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派发2022年年度股东红利,每股0.23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五)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适用 √不适用(六)转债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中银转债已经完成赎回并于2023年12月19日摘牌。

    详情请查阅公司2023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中银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160财务报告10 16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一、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4年3月28日审计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文号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74858_A01号注册会计师姓名梁成杰、师宇轩审计报告正文(附后)。

    二、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附后)。

    162证券公司信息披露11 163证券公司信息披露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一、公司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序号批复日期批复标题及文号12023年6月15日《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做市业务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23]796号)二、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分类结果□适用 √不适用16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审财务报表2023年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录页次一、审计报告1 - 6二、已审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7 - 8公司资产负债表9 - 10合并利润表11 - 12公司利润表13合并现金流量表14 - 15公司现金流量表16 - 17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18 - 19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20 - 21财务报表附注22 - 206 1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74858_A01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银河证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银河证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河证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

    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

    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2审计报告(续)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74858_A01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关键审计事项(续)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一)对结构化主体的合并银河证券通过发起设立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

    于2023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90.07亿元,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

    在确定结构化主体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时,银河证券管理层需要根据相关合同条款,综合考虑银河证券拥有的相关权力、取得的投资收益和管理费收入等全部可变回报,以及作为管理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被替换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上述评估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结构化主体的合并作为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5和35,附注五、2,附注六、58。

    我们针对关键审计事项结构化主体的合并,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测试和评价与管理层结构化主体的合并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2)获取银河证券通过发起设立或直接投资等方式享有权益的结构化主体的清单,抽样复核投资协议或服务合同,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以评估管理层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的判断的合理性:相关结构化主体的主要活动及产生的可变回报;银河证券如何享有可变回报(通常为投资收益或管理费收入);银河证券拥有的权力,以及如何运用相关权利影响可变回报;及相关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替换;3)另外,我们还评价了财务报表中针对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披露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于2023年12月31日,银河证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账面余额共计人民币3,957.62亿元,减值准备余额共计人民币15.79亿元,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

    银河证券对上述金融工具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其损失准备,在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时,银河证券管理层需要对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具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资产组的划分,以及模型中使用的包括未来现金流量预期、前瞻性信息等在内的关键假设及参我们针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测试和评价管理层与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2)复核管理层使用的减值模型的适当性及相关假设的依据及其合理性,包括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共同信用风险特征资产组的划分、未来现金流量预期、前瞻性信息等关键假设及参数的评估依据;3)检查管理层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使3审计报告(续)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74858_A01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关键审计事项(续)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二)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数作出评估,这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作为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和35,附注六、19,附注十。

    用的基础数据,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敞口等,并复核模型计算的准确性;4)针对已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项目,通过检查借款人信息、抵质押物公允价值等信息,评价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依据及其合理性;5)另外,我们还评价了在财务报表中针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披露是否满足会计准则的要求。

    执行审计程序过程中,我们利用内部专家的工作,对减值模型所采用的方法、假设和重要参数等进行了评价。

    (三)第三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评估于2023年12月31日,银河证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别为人民币3,571.20亿元和人民币451.70亿元,其中分类为第三层次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别为人民币139.89亿元和人民币46.01亿元,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

    银河证券采用估值技术对第三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估值技术的选择以及估值技术中使用的关键假设和不可观察输入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第三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评估作为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34和35,附注十一。

    我们针对第三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评估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测试和评价与管理层第三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评估相关关键内部控制;2)评估管理层在第三层次金融工具估值中采用的估值技术的合理性;3)测试和评价估值技术中使用的相关假设、输入值的依据;4)对管理层在估值过程中使用的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进行评估,同时利用我所内部估值专家对估值模型进行评估,重新执行独立的估值,以评估管理层相关估值是否在合理范围;5)另外,我们还评价了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分类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评估的相关披露是否满足会计准则的要求。

    4审计报告(续)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74858_A01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其他信息银河证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

    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银河证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银河证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5审计报告(续)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74858_A01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银河证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银河证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银河证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6审计报告(续)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74858_A01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梁成杰(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师宇轩中国北京2024年3月28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元7资产附注六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重述)货币资金1113,625,202,523.72115,995,340,538.15其中:客户资金存款194,508,402,774.0397,230,303,426.09结算备付金227,900,176,434.6839,811,102,770.13其中:客户备付金218,521,193,063.3329,862,909,395.27融出资金391,217,898,952.7884,329,316,416.57衍生金融资产48,405,034,673.722,630,533,468.95存出保证金522,261,243,984.3916,069,696,108.65应收款项612,943,203,800.2010,481,417,359.4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22,749,153,326.1020,293,397,520.86金融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8206,183,491,851.86171,922,778,715.68债权投资92,298,022,726.612,707,918,533.69其他债权投资1097,357,937,963.23109,324,962,360.4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45,173,148,628.9838,395,017,429.52长期股权投资12244,770,708.2761,769,084.26投资性房地产7,247,587.507,444,237.50固定资产13535,018,969.51578,818,831.74使用权资产141,656,262,571.641,687,952,338.10无形资产15820,541,208.58750,259,129.09商誉161,032,950,833.601,046,185,376.52递延所得税资产17276,155,656.98394,848,157.89其他资产188,517,834,754.098,734,169,819.08资产总计663,205,297,156.44625,222,928,196.19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元8 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六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重述) 负债 短期借款21 10,051,999,061.48 8,390,374,238.19 应付短期融资款22 26,410,074,031.13 28,108,143,350.14 拆入资金23 6,904,888,465.49 19,033,264,163.61 交易性金融负债24 39,654,174,979.77 33,637,794,769.13 衍生金融负债4 5,515,912,993.64 2,597,859,584.7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5 161,352,554,853.77 158,495,396,133.20 代理买卖证券款26 120,261,793,313.16 129,645,925,398.92 应付职工薪酬27 6,043,754,626.93 5,677,301,478.23 应交税费28 354,904,017.87 320,450,521.01 应付款项29 8,512,341,802.10 7,986,424,412.53 应付债券30 100,545,828,291.35 96,917,518,404.47 递延所得税负债17 209,301,331.09 190,425,743.40 租赁负债14 1,695,730,070.83 1,724,003,445.29 预计负债31 40,077,573.44 - 其他负债32 45,157,175,336.42 29,876,136,057.23 负债合计 532,710,510,748.47 522,601,017,700.09 股东权益 股本33 10,934,402,256.00 10,137,279,676.00 其他权益工具34 29,828,322,641.54 15,935,690,533.20 其中:永续债 29,828,322,641.54 14,885,850,943.44 资本公积35 32,224,103,161.39 25,051,651,212.07 其他综合收益53 1,280,539,909.21 (116,832,802.17 ) 盈余公积36 9,175,086,725.39 8,428,158,723.86 一般风险准备37 16,754,911,011.95 15,188,399,700.06 未分配利润38 30,268,996,195.06 27,974,378,903.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30,466,361,900.54 102,598,725,946.18 少数股东权益 28,424,507.43 23,184,549.92 股东权益合计 130,494,786,407.97 102,621,910,496.1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63,205,297,156.44 625,222,928,196.19 本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王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樊敏非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元9资产附注十四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重述)货币资金170,365,135,075.6172,833,797,504.06其中:客户资金存款160,201,446,649.0760,955,132,238.24结算备付金223,112,093,393.8429,797,130,582.43其中:客户备付金213,878,835,106.1020,215,179,139.05融出资金84,882,610,969.8878,352,672,734.40衍生金融资产7,025,974,729.511,875,111,851.58存出保证金6,400,317,276.825,059,509,462.07应收款项3277,210,614.20239,942,475.3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21,830,220,308.1120,025,586,141.22金融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171,227,056,822.91150,727,826,788.40债权投资1,657,001,595.301,823,552,842.88其他债权投资97,357,937,963.23109,324,962,360.4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5,131,274,059.6638,355,796,296.57长期股权投资518,235,750,280.8415,283,208,970.57固定资产447,893,610.82494,386,497.38使用权资产1,348,202,949.861,418,662,733.90无形资产632,758,366.56566,867,229.10商誉223,277,619.51223,277,619.51递延所得税资产15,068,812.01161,956,620.01其他资产623,758,134,892.4711,256,300,772.73资产总计573,927,919,341.14537,820,549,482.5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资产负债表(续)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元10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十四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重述)负债应付短期融资款25,300,762,350.6128,108,143,350.14拆入资金6,904,888,465.4919,033,264,163.61交易性金融负债39,349,751,748.5231,681,745,287.83衍生金融负债5,279,631,135.892,543,721,852.2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59,699,218,730.89157,334,577,925.00代理买卖证券款774,301,622,837.9581,411,762,328.79应付职工薪酬5,057,351,258.454,628,683,037.34应交税费143,937,070.09136,192,931.09应付款项249,937,643.52113,478,001.46应付债券100,545,828,291.3596,917,518,404.47租赁负债1,370,544,172.701,435,587,052.14预计负债5,964,480.27 -其他负债829,124,052,580.3515,228,535,724.97负债合计447,333,490,766.08438,573,210,059.09股东权益股本10,934,402,256.0010,137,279,676.00其他权益工具29,828,322,641.5415,935,690,533.20其中:永续债29,828,322,641.5414,885,850,943.44资本公积32,179,779,450.9125,007,089,035.95其他综合收益1,294,700,647.52 (96,179,490.30)盈余公积9,175,086,725.398,428,158,723.86一般风险准备15,968,865,322.5814,493,359,923.22未分配利润27,213,271,531.1225,341,941,021.51股东权益合计126,594,428,575.0699,247,339,423.44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573,927,919,341.14537,820,549,482.5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2023年度人民币元11附注六2023年2022年(重述)营业收入33,644,082,792.6133,641,993,399.99利息净收入394,162,723,417.895,163,147,350.33其中:利息收入14,448,368,662.1714,289,719,643.55利息支出(10,285,645,244.28) (9,126,572,293.2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06,554,850,555.997,517,049,889.54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5,501,526,759.526,365,157,012.81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548,227,845.28683,464,653.60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57,052,766.42440,634,852.38投资收益413,135,511,668.387,185,893,260.37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收益(2,316,367.99) 871,707.2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78,458,212.73其他收益4286,842,871.17108,735,417.3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34,520,033,074.22 (1,594,909,689.38)汇兑损失(3,370,345.51) (13,760,033.15)其他业务收入4415,172,927,772.4515,279,016,536.50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14,563,778.02 (3,179,331.52)营业支出25,427,819,472.4525,695,267,049.14税金及附加45149,679,146.29139,573,562.38业务及管理费4610,372,499,019.6510,223,606,598.47信用减值损失4733,501,472.80152,903,193.40其他资产减值损失4820,122,455.85 (12,061,150.64)其他业务成本4914,852,017,377.8615,191,244,845.53营业利润8,216,263,320.167,946,726,350.85加:营业外收入502,929,378.0216,418,003.16减:营业外支出5185,544,203.46 (7,722,431.37)利润总额8,133,648,494.727,970,866,785.38减:所得税费用52249,639,284.30202,384,487.45净利润7,884,009,210.427,768,482,297.93(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持续经营净利润7,884,009,210.427,768,482,297.93(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78,769,252.917,767,550,501.892.少数股东损益5,239,957.51931,796.0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2附注六2023年2022年(重述)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31,502,176,168.59 (1,350,620,795.71)(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02,176,168.59 (1,350,620,795.71)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51,030,165.84 (881,928,802.92)-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21,919,316.37) (12,980,494.6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72,949,482.21 (868,948,308.28)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51,146,002.75 (468,691,992.79)-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60,792,174.90 (726,315,260.15)-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10,675,179.07) 13,919,386.14-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44,729.4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029,006.92243,748,610.68(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综合收益总额9,386,185,379.016,417,861,502.2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380,945,421.506,416,929,706.18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239,957.51931,796.04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540.670.70稀释每股收益540.650.67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利润表2023年度人民币元13附注十四2023年2022年(重述)营业收入15,016,042,733.9714,504,211,680.76利息净收入92,836,982,297.883,977,648,845.47其中:利息收入11,677,607,799.7312,077,035,723.47利息支出(8,840,625,501.85) (8,099,386,878.0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5,181,283,796.085,786,483,123.87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664,826,582.085,130,423,732.18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95,397,123.88616,053,633.07投资收益112,012,305,726.906,025,965,525.66其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1,858,689.73) (1,835,310.45)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33,811,980.21其他收益34,518,510.7181,039,145.9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956,959,236.66 (1,361,772,580.21)汇兑损失(29,542,690.19) (12,573,806.51)其他业务收入6,716,289.515,698,914.00资产处置收益16,819,566.421,722,512.56营业支出7,735,082,194.157,274,435,586.29税金及附加106,987,992.32110,860,576.09业务及管理费127,676,970,933.027,396,056,455.64信用减值转回(48,876,731.19) (232,481,445.44)营业利润7,280,960,539.827,229,776,094.47加:营业外收入2,391,805.8111,717,839.34减:营业外支出20,898,762.3610,517,982.75利润总额7,262,453,583.277,230,975,951.06减:所得税费用(102,022,974.82) (169,035,319.26)净利润7,364,476,558.097,400,011,270.32按经营持续性分类:持续经营净利润7,364,476,558.097,400,011,270.32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95,683,595.03 (1,596,603,220.79)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45,566,599.20 (884,207,346.79)-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26,923,891.00) (18,353,661.0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72,490,490.20 (865,853,685.79)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50,116,995.83 (712,395,874.00)-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60,792,174.90 (726,315,260.13)-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10,675,179.07) 13,919,386.13综合收益总额8,860,160,153.125,803,408,049.5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度人民币元14附注六2023年2022年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5,278,443,781.0323,549,436,676.54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407,880,539.6825,546,520,961.44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899,000,000.00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14,193,847,270.30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247,306,198.1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1) 33,555,089,346.5926,032,395,814.49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241,413,667.3093,468,506,920.92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负债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净增加额31,375,652,372.1423,334,455,739.74融出资金净增加额6,416,102,612.09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12,139,000,00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7,317,102,575.126,460,807,792.93代理买卖证券的现金净减少额9,381,715,188.9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798,520,034.836,674,394,154.45支付的各项税费1,729,940,673.432,226,502,224.9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1) 28,344,071,872.7823,973,747,562.1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502,105,329.3162,669,907,474.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1) (44,260,691,662.01) 30,798,599,446.71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270,960,256.545,709,992,464.77债权投资的净减少额370,169,355.312,591,805,878.21其他债权投资的净减少额14,709,285,125.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23,301,306.5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2) 19,910,134,871.6023,037,367,109.48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283,850,915.0931,339,165,452.46与少数股东的权益交易支付的现金1,216,718,373.07 -投资支付的现金185,317,992.0030,647,500.0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370,091.41其他债权投资的净增加额- 27,281,344,707.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净增加额6,280,927,521.514,723,075,835.0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695,160,070.011,153,832,129.2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2) 16,867,867,351.6019,910,134,871.6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245,991,308.1953,102,405,134.4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37,859,606.90 (21,763,239,682.0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5附注六2023年2022年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发行永续债收到的现金14,942,471,698.10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的现金- 7,744,223,858.4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648,056,651.21453,586,447.25发行长期债券及长期收益凭证收到的现金41,998,570,000.0031,822,740,000.00发行短期债券及短期收益凭证收到的现金45,917,542,986.3365,785,82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4,506,641,335.64105,806,370,305.7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9,284,348,308.1294,815,184,081.0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211,861,104.957,746,981,537.14合并结构化主体支付的现金189,553,086.6370,099,134.1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3) 789,865,768.72716,000,349.31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475,628,268.42103,348,265,101.7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31,013,067.222,458,105,203.98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94,490,711.53677,146,877.26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56(2) (11,097,328,276.36) 12,170,611,845.94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4,685,625,232.25122,515,013,386.31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3)123,588,296,955.89134,685,625,232.25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度人民币元16附注十四2023年2022年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9,754,448,359.8318,836,656,773.32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571,508,352.5525,179,225,469.13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899,000,000.00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15,191,945,876.06代理买卖证券的现金净增加额- 2,816,413,560.5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078,068,655.786,367,788,669.9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404,025,368.1671,291,030,349.04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负债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净增加额17,710,812,271.8420,671,300,067.98融出资金净增加额6,053,729,128.62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12,139,000,00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894,905,120.283,994,401,175.75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051,185,309.235,077,069,866.89支付的各项税费1,293,017,978.371,618,509,046.75代理买卖证券的现金净减少额7,107,722,594.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616,922,826.093,275,598,880.3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867,295,228.4334,636,879,037.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 (35,463,269,860.27) 36,654,151,311.3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86,155,736.655,784,059,041.5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17,828,740.411,825,863.31债权投资的净减少额167,361,733.021,796,140,956.26其他债权投资的净减少额14,709,285,125.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980,631,335.147,582,025,861.10投资支付的现金2,954,400,000.003,918,800,000.00其他债权投资的净增加额- 27,275,730,435.4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净增加额6,278,823,776.174,680,276,025.8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538,485,211.341,041,922,761.4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8,145,251.60 (9,763,700.0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39,854,239.1136,906,965,522.7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40,777,096.03 (29,324,939,661.6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金流量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7附注十四2023年2022年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发行永续债收到的现金14,942,471,698.10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的现金- 7,744,223,858.45发行长期债券及长期收益凭证收到的现金41,998,570,000.0031,822,740,000.00发行短期债券及短期收益凭证收到的现金44,547,620,000.0065,785,82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488,661,698.10105,352,783,858.4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8,832,950,170.1394,814,975,081.0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932,097,282.927,646,800,617.0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7,796,695.98553,952,435.0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6,422,844,149.03103,015,728,133.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65,817,549.072,337,055,725.34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9,636,915.44134,293,092.28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13(2) (9,227,038,299.73) 9,800,560,467.35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2,466,223,484.1792,665,663,016.82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3) 93,239,185,184.44102,466,223,484.17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2023年度人民币元18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附注六股本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一、2022年12月31日余额10,137,279,676.0025,051,651,212.0715,935,690,533.20 (116,832,802.17) 8,428,158,723.8615,188,399,700.0627,965,366,126.3623,184,549.92102,612,897,719.30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9,012,776.80 - 9,012,776.80二、2023年1月1日余额(重述) 10,137,279,676.0025,051,651,212.0715,935,690,533.20 (116,832,802.17) 8,428,158,723.8615,188,399,700.0627,974,378,903.1623,184,549.92102,621,910,496.10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一)综合收益总额53 - - - 1,502,176,168.59 - - 7,878,769,252.915,239,957.519,386,185,379.01(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942,471,698.10 - - - - - 14,942,471,698.10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股本及资本公积797,122,580.007,172,451,949.32 (1,049,839,589.76) - - - - - 6,919,734,939.56(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36 - - - - 746,928,001.53 - (746,928,001.5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7 - - - - - 1,566,511,311.89 (1,566,511,311.89) - -3.对股东的分配38 - - - - - - (2,331,516,104.80) - (2,331,516,104.80)4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 - - - - (1,044,000,000.00) - (1,044,000,000.00)(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104,803,457.21) - - 104,803,457.21 - -四、2023年12月31日余额10,934,402,256.0032,224,103,161.3929,828,322,641.541,280,539,909.219,175,086,725.3916,754,911,011.9530,268,996,195.0628,424,507.43130,494,786,407.97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9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附注六股本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一、2021年12月31日余额10,137,258,757.0025,051,469,662.7314,885,850,943.44797,238,628.577,732,341,274.1713,601,538,103.9926,750,101,054.9722,252,753.8898,978,051,178.75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2,005,971.70 - 2,005,971.70二、2022年1月1日余额(重述) 10,137,258,757.0025,051,469,662.7314,885,850,943.44797,238,628.577,732,341,274.1713,601,538,103.9926,752,107,026.6722,252,753.8898,980,057,150.45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350,620,795.71) - - 7,767,550,501.89931,796.046,417,861,502.22(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投入资本20,919.00181,549.341,049,839,589.76 - - - - - 1,050,042,058.10(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 - - - 695,817,449.69 - (695,817,449.69)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1,586,861,596.07 (1,586,861,596.07)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3,142,550,214.67) - (3,142,550,214.67)4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 - - - - (683,500,000.00) - (683,500,000.00)(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436,549,364.97 - - (436,549,364.97) - -四、2022年12月31日余额(重述) 10,137,279,676.0025,051,651,212.0715,935,690,533.20 (116,832,802.17) 8,428,158,723.8615,188,399,700.0627,974,378,903.1623,184,549.92102,621,910,496.10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2023年度人民币元202023年度股本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一、2022年12月31日余额10,137,279,676.0025,007,089,035.9515,935,690,533.20 (96,179,490.30 ) 8,428,158,723.8614,493,359,923.2225,337,709,941.9599,243,108,343.88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4,231,079.564,231,079.56二、2023年1月1日余额(重述) 10,137,279,676.0025,007,089,035.9515,935,690,533.20 (96,179,490.30 ) 8,428,158,723.8614,493,359,923.2225,341,941,021.5199,247,339,423.44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495,683,595.03 - - 7,364,476,558.098,860,160,153.12(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942,471,698.10 - - - - 14,942,471,698.10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股本及资本公积797,122,580.007,172,690,414.96 (1,049,839,589.76 ) - - - - 6,919,973,405.20(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 - - - 746,928,001.53 - (746,928,001.5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1,475,505,399.36 (1,475,505,399.36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2,331,516,104.80 ) (2,331,516,104.80 )4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 - - - - (1,044,000,000.00 ) (1,044,000,000.00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104,803,457.21 ) - - 104,803,457.21 -四、2023年12月31日余额10,934,402,256.0032,179,779,450.9129,828,322,641.541,294,700,647.529,175,086,725.3915,968,865,322.5827,213,271,531.12126,594,428,575.06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12022年度股本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一、2021年12月31日余额10,137,258,757.0025,006,907,486.6114,885,850,943.441,063,874,365.527,732,341,274.1713,014,415,150.8624,380,347,881.8196,220,995,859.41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1,056,328.93 ) (1,056,328.93)二、2022年1月1日余额(重述) 10,137,258,757.0025,006,907,486.6114,885,850,943.441,063,874,365.527,732,341,274.1713,014,415,150.8624,379,291,552.8896,219,939,530.48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596,603,220.79 ) - - 7,400,011,270.325,803,408,049.53(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投入资本20,919.00181,549.341,049,839,589.76 - - - - 1,050,042,058.10(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 - - - 695,817,449.69 - (695,817,449.69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1,478,944,772.36 (1,478,944,772.36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3,142,550,214.67 ) (3,142,550,214.67)4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 - - - - (683,500,000.00 ) (683,500,000.00)(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436,549,364.97 - - (436,549,364.97 ) -四、2022年12月31日余额(重述) 10,137,279,676.0025,007,089,035.9515,935,690,533.20 (96,179,490.30 ) 8,428,158,723.8614,493,359,923.2225,341,941,021.5199,247,339,423.4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度人民币元22一、基本情况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163号)批准于2007年1月26日成立,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亿元。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德师京报(验)字( 07)第B001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4537G。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项目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财富管理,保险经纪,贷款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券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业务等。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设有469家证券营业部和37家分公司。

    本公司下设子公司的情况参见附注五、1。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控”)。

    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4月11日以《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25号)核准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本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发行1,537,258,757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之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5.37亿股。

    于2015年5月5日,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按照每股11.99港币的价格,向十名配售人配发及发行共计2,000,000,000股H股,发行之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95.37亿股。

    于2017年1月23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按照每股人民币6.81元的价格,公开发行600,000,000股A股。

    发行之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1.37亿股,其中包括36.91亿股H股及64.46亿股A股。

    上述发行H股、H股增发以及发行A股募集的资金,均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3)第0130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5)第0543号验资报告和德师报(验)字(17)第0031号验资报告。

    于2022年3月30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人民币78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并于2022年9月30日开始转股。

    于2023年12月19日,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赎回并摘牌,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97,143,499股,转股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09.34亿股。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3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合并财务报表判断、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评估、收入确认和计量、商誉减值、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定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

    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4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5.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5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六、1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9.1外币业务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但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6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续)9.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0.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者,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

    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7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0.金融工具(续)10.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8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0.金融工具(续)10.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0.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9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0.金融工具(续)10.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续)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10.4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简化模型计量损失准备,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且/或者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组合采用减值矩阵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30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0.金融工具(续)10.4金融工具减值(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评级是否下调;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实际或预期增信措施有效性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集团对部分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其余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等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

    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

    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31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0.金融工具(续)10.4金融工具减值(续)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续)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减记金融资产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5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

    10.6衍生金融工具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外汇远期合同、商品期货合同和利率互换,分别对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0.7金融工具抵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32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1.套期会计就套期会计方法而言,本集团的套期分类为:(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汇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汇率风险;(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集团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集团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

    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

    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满足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11.1公允价值套期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是对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被套期项目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套期剩余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根据套期风险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按照同样的方式对累积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33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1.套期会计(续)11.1公允价值套期(续)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11.2现金流量套期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确定承诺履行;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则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1.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

    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套期无效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2.存货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实地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34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3.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3.1初始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13.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35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3.长期股权投资(续)13.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续)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14.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15.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36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5.固定资产(续)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类别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20-40年5% 2.38%-4.75%电子及通讯设备3-5年0%-4% 19.20%-33.33%交通设备4-10年4%-5% 9.50%-24.00%办公设备5年0% 20.00%安防设备3-5年0% 20.00%-33.33%机器动力设备3-5年0% 20.00%-33.33%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6.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7.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交易席位费、商标、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

    交易席位费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其余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如下:使用寿命确定依据商标3.5年公司预计使用年限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3-10年结合生命周期预计使用年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37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8.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

    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0.资产减值对除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38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21.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和债券借贷2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根据协议承诺将于未来某确定日期返售的金融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确认。

    买入该等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列示。

    买入价与返售价之间的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收入。

    21.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根据协议承诺将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的金融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认。

    出售该等资产所得的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

    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

    21.3债券借贷本公司根据债券借贷协议,以自持的债券作为质押债券,从其他金融机构借入债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归还所借入的标的债券,且向债券融出方支付借贷费用,并由债券融出方返还相应质押债券。

    持有期间债券利息归债券融出方所有。

    借入的债券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如果该类债券出售给第三方,则将偿还标的债券的义务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22.预计负债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初始确认后,按照预计负债确认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23.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本集团收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于存管银行的专门账户,与自有资金分开管理;为代理客户证券交易而进行资金清算与交收的款项存入交易所指定的清算代理机构,在结算备付金中核算。

    本集团在收到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款时确认为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

    在与清算代理机构清算时,本集团按规定将交纳的开户费、转托管费以及资金第三方存管费等相关费用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与客户办理买卖证券款项清算时,本集团按规定将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39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24.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4.1短期薪酬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4.2离职后福利本集团职工参加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计划和失业保险计划,本集团按规定的比率以员工基本工资为基数提取,并向相应计划缴存。

    除上述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

    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按中国有关法规参加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本集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设立了设定提存计划模式的企业年金计划,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年金计划缴款并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设立了设定受益类型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划分为下列组成部分: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和损失);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服务成本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精算利得或损失、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40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24.职工薪酬(续)24.3辞退福利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4.4内退福利内部退养福利是对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向自愿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员工支付的各项福利费用。

    本集团自员工内部退养安排开始之日至国家正式退休年龄止,向接受内部退养安排的境内机构员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

    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部退养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5.一般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包括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

    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规定,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损失。

    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的规定,大集合产品按照公募基金的有关规定,按照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

    本公司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9月24日证监会令第94号)的规定,每月按照不低于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提取其他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托管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可以不再提取。

    本公司根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3]42号)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风险准备金机制,每月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全部销售收入中计提的风险准备金比例不得低于20%,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销售保有规模的0.25%时可以不再提取。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41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26.其他权益工具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没有到期日,对于永续债票面利息,本集团有权递延支付,本集团并无合同义务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可转换为权益股份且转换时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对价的金额固定的可转换工具,本集团将其作为包含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复合金融工具。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将相关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成分的价值,计入权益。

    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初始确认后,对于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成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权益成分在初始计量后不再重新计量。

    当可转换工具进行转换时,本集团将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转至权益相关科目。

    当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以及发生的交易费用被分配至权益和负债成分。

    分配价款和交易费用的方法与该工具发行时采用的分配方法一致。

    价款和交易费用分配后,其与权益和负债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中,与权益成分相关的计入权益,与负债成分相关的计入损益。

    27.收入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销售商品业务。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由于本集团与客户签订的大部分合约原始期限在一年以内,因此本集团未就尚未完成的履约义务进行额外披露。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42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27.收入(续)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业务类型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1)经纪业务收入本集团从事代理买卖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在交易完成时点按照成交金额及约定费率确认收入;本集团从事金融产品代销业务在代销完成时点按照代销规模及约定费率确认收入。

    (2)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本集团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在承销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义务完成时点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确认收入;本集团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在合同开始日对保荐业务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行识别,并在各单项履约义务完成时点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确认收入。

    (3)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本集团接受客户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受托资产,由于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委托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本集团在履约义务履行期间内根据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及约定费率确认收入;本集团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根据受托资产业绩状况可能收取额外的业绩报酬,本集团在业绩评价周期期末,在与业绩报酬相关的不确定性消除、已确认的累计收入金额很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计算方法确认为当期收入。

    (4)销售商品业务收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大宗商品销售的履约义务。

    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确认收入。

    对于基差贸易业务,本集团考虑了合同的法律形式及相关事实和情况(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的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交易商品的价格等)后认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主导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拥有该商品的控制权,因此是主要责任人,在货物交付给客户完成验收时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对于其他类型商品贸易业务,本集团考虑了合同的法律形式及相关事实和情况(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的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交易商品的价格等)后认为,本集团在将该商品转移给客户之前没有获得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实质系代理销售业务;本集团作为代理人,在上下游交易达成、完成代理服务的时点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代理费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43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28.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9.递延所得税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44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29.递延所得税(续)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0.租赁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45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30.租赁(续)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1.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业务,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本集团发生的融资融券业务,分为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两类。

    本集团对于融出的资金,确认应收债权;本集团对于融出的证券,不终止确认该证券;对于融出的资金和证券均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相应利息收入。

    本集团对融出的资金和融出的证券定期进行减值评估。

    本集团根据融出资金及违约概率情况,合理预计违约损失,反映很可能承担的融出资金及证券的违约风险。

    当客户未按期补足担保品而被强制平仓时,本集团对于尚需向客户收取的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按照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三、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46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32.转融通业务转融通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或证券出借给本集团,供本集团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本集团发生的转融通业务包括转融券业务。

    本集团对于融入的资金,确认对出借方的负债,并确认相应利息支出。

    本集团对于融入的证券,由于其主要收益或风险不由本集团享有或承担,不确认该证券,确认相应利息支出。

    33.受托理财业务的确认和计量本集团的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本集团受托经营的资产管理计划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定期与托管人的估值结果进行核对。

    对于各类资产管理业务,本集团均以控制为基础判断与受托客户资产管理服务相关的资产及到期将该等资产返还给委托人的义务是否纳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内核算。

    34.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集团以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净敞口为基础管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因此以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有序交易中出售净多头(即资产)或者转移净空头(即负债)的价格为基础,计量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的公允价值。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47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3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

    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对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在确定是否合并结构化主体时,本集团主要考虑对这些主体(包括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具有控制权。

    本集团作为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或通过合同协议拥有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权力时,本集团将综合考虑其在结构化主体中拥有的相关权力、取得的投资收益和管理费收入等全部可变回报,以及作为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被替换等因素对本集团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作出综合判断。

    如果本集团面临的可变回报的风险重大并且本集团对于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将影响本集团取得的可变回报时,本集团合并该等结构化主体。

    金融资产的分类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本集团主要考虑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本集团判断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主要考虑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评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是否一致时,本集团主要考虑本金金额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是否发生变动,利息是否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48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3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续)判断(续)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在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的过程中需要运用如下重要判断:对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根据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的变化使用三阶段减值模型对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

    本集团对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处于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在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充分考虑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当触发一个或多个定量和定性指标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考虑的因素的详细信息已于附注三、10披露。

    建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组在组合基础上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时,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别。

    同时,本集团通过对同一组别内金融工具是否仍具有共同风险特征进行持续评估,以确保信用风险特征发生变化时对金融工具资产组合进行重新划分。

    金融资产在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下将由按照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转移至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同时信用风险的变化也可能导致同一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式下损失准备金额的变化。

    使用的模型和假设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运用的判断还涉及根据金融资产类型选择适当的模型和假设,包括与关键信用风险因素相关的假设。

    相关模型及假设的详细信息已于附注十、2披露。

    租赁期——包含续租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本集团部分租赁合同拥有续租选择权。

    本集团在评估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时,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续租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

    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认为,由于终止租赁相关成本重大,租赁资产对本集团的运营重要,且不易获取合适的替换资产且与行使选择权相关的条件及满足相关条件的可能性较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因此,租赁期中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租赁期开始日后,如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续租选择权的,本集团将对是否行使续租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结果修改租赁期。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49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3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续)估计的不确定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针对本集团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本集团首先选用可观察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在没有可直接取得的第一层次的输入值情况下,本集团对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公允价值估值,针对估值模型确定适当的估值方法及输入值。

    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已于附注十一中披露。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集团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是基于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和违约风险暴露(EAD)的概率加权结果。

    违约概率基于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的状况和未来预测的影响。

    金融资产减值的详细信息已于附注十、2披露。

    前瞻性信息本集团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

    本集团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并通过对以上关键经济指标的未来变动以及互相影响的预测对金融资产的预期损失进行前瞻性调整。

    违约概率违约概率为预期信用风险计量中的关键参数。

    违约概率是指借款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本集团计算违约概率时考虑的因素包括历史数据、假设以及对未来情况的预期。

    违约损失率违约损失率为本集团对违约造成的损失作出的预期。

    本集团在考虑担保措施带来的现金流以及整体信用增级的基础上,基于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确定违约损失率。

    对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集团使用减值矩阵对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各类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减值矩阵基于本集团的历史逾期比例,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历史可观察的逾期比例以及前瞻性信息的变化进行评估。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单项评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50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3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续)估计的不确定(续)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

    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商誉减值本集团在每个报告期末对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进行测试。

    确定商誉是否发生减值涉及将商誉分摊至相应的资产组,并对相应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

    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根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其中,资产组预计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需要本集团对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估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对预计的未来现金流进行折现。

    当资产组产生的实际现金流量低于预期或者情况变化导致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减少时可能发生商誉减值。

    商誉减值相关的详细信息已于附注六、16披露。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51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36.会计政策变更与租赁有关递延所得税的确认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规定。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变更为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会计政策变更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本集团进行了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解释的上述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集团按照上述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规定,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有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

    重述前后数据对比如下:本集团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前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12/312023/1/1递延所得税资产387,644,156.107,204,001.79394,848,157.89递延所得税负债192,234,518.41 (1,808,775.01) 190,425,743.40未分配利润27,965,366,126.369,012,776.8027,974,378,903.16会计政策变更前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年2022年所得税费用209,391,292.55 (7,006,805.10) 202,384,487.45净利润7,761,475,492.837,006,805.107,768,482,297.93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前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21/12/312022/1/1递延所得税资产168,264,753.511,591,746.16169,856,499.67递延所得税负债1,138,783,654.80 (414,225.54) 1,138,369,429.26未分配利润26,750,101,054.972,005,971.7026,752,107,026.6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52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36.会计政策变更(续)本公司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前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12/312023/1/1递延所得税资产157,725,540.454,231,079.56161,956,620.01未分配利润25,337,709,941.954,231,079.5625,341,941,021.51会计政策变更前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年2022年所得税费用(163,747,910.77) (5,287,408.49) (169,035,319.26)净利润7,394,723,861.835,287,408.497,400,011,270.32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前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21/12/312022/1/1递延所得税负债946,734,714.181,056,328.93947,791,043.11未分配利润24,380,347,881.81 (1,056,328.93) 24,379,291,552.8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53四、税项1.主要税种及税率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抵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13%、9%、6%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大陆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其他企业适用当地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5%、7%;3%;2%执行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如下: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期货有限公司、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其他境外主体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区间为15%-3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54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1.子公司情况本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于2023年12月31日于2023年12月31日已发行及缴足的股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及子公司全称注册地经营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表决权比例表决权比例取得方式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资本”)北京市北京市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和投资管理人民币15亿元人民币15亿元100% -自行设立中国银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国际”)香港香港投资控股港币86亿元港币86亿元100% -自行设立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汇”)深圳市北京市证券资产管理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10亿元100% -自行设立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源汇”)上海市上海市项目投资和投资管理人民币50亿元人民币40亿元100% -自行设立银河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期货”)北京市北京市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人民币45亿元人民币45亿元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国银河国际期货(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期货合约交易港币1.5亿元港币1.5亿元- 100%自行设立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和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港币25亿元港币25亿元- 100%自行设立中国银河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投资和其他相关业务港币100万元港币100万元- 100%自行设立中国银河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就证券提供意见业务、提供资产管理港币5,000万元港币5,000万元- 100%自行设立中国银河国际金融产品有限公司香港香港保险经纪、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等相关业务港币50万元港币50万元- 100%自行设立银河粤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粤科”)广州市广州市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2,000万元- 51%自行设立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德睿”)上海市北京市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人民币20亿人民币20亿- 100.00%自行设立银河-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联昌证券”)新加坡新加坡投资控股新加坡币9.08亿元新加坡币9.08亿元- 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银河-联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联昌控股”)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投资控股马来西亚林吉特16亿元马来西亚林吉特16亿元- 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55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合并范围中包括的结构化主体为:(1)银河粤科(广东)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中国银河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2只基金;(3)财通基金管理的3只资产管理计划;(4)融通基金管理的2只资产管理计划;(5)汇安基金管理的1只银证1号资产管理计划;(6)诺德基金管理的3只资产管理计划;(7)五矿证券管理的4只资产管理计划;(8)中银国际证券管理的2只资产管理计划;(9)摩根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管理的1只尚投赢和美元债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0)淳厚基金管理的1只货币增强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1)南方基金管理的1只银河繁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信达澳亚基金管理的1只信澳宽泓私选1号资产管理计划;(13)东方财富管理的1只尊享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4)人保资产管理的1只增鑫4号资产管理计划;(15)银河期货管理的6只资产管理计划;(16)银河金汇管理的35只资产管理计划;(17)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51只基金。

    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判断因素包括:本集团作为管理人或实际控制人,且分别对该等结构化主体持有一定比例的投资,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较大可变回报。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详情如下:于2023年12月31日持有权益比例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管理人结构化主体类型实际出资额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是否合并报表其他权益持有人人民币百万元持有的权益人民币百万元粤科基金合伙企业52.3940.00% 40.00%是133.81银河国际资产管理基金129.4794.17%-98.49% 91.04%-100.00%是8.38财通基金资产管理计划317.42100.00% 100.00%是-融通基金资产管理计划8,948.13100.00% 100.00%是-汇安基金资产管理计划5,438.75100.00% 100.00%是-嘉实基金资产管理计划- 0.00% 100.00%否-诺德基金资产管理计划362.13100.00% 100.00%是-五矿证券资产管理计划7,904.16100.00% 100.00%是-中银国际证券资产管理计划2,429.94100.00% 100.00%是-摩根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计划10.00100.00% 0.00%是-淳厚基金资产管理计划13.49100.00% 0.00%是-南方基金资产管理计划10.00100.00% 0.00%是-信达澳亚基金资产管理计划15.00100.00% 0.00%是-东方财富资产管理计划15.00100.00% 0.00%是-人保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计划3.00100.00% 0.00%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3,381.22100.00% 0.00%是-银河金汇资产管理计划8,218.7138.17% - 100.00% 57.96% - 100.00%是106.54银河期货资产管理计划55.0232.78%-49.97% 24.28%-100.00%是72.7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56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续)于2023年12月31日,上述结构化主体归属于本集团的权益为人民币38,685,190,339.4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0,096,329,185.50元)。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其他权益持有人持有的权益根据合同条款主要在其他负债(详细信息参见附注六、32)项下列示。

    于2023年12月31日,银河证券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9,006,690,079.49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0,607,382,012.22元)。

    3.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参见附注六、58。

    4.结构化主体合并范围发生变动的说明本集团管理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或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是否合并相关结构化主体需要综合评估以下因素: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活动及可变回报、本集团拥有的权力及权益、取得的投资和管理费收入,以及这些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在何种情景下能被替换。

    本年由于以上因素变动,导致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发生变动。

    5.合并范围发生变动的主体2023年合并范围发生变动的主体主体合并范围变动情况总资产本年净利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资管计划纳入合并范围1,175,081,239.603,723,234.29新纳入合并范围的私募基金纳入合并范围3,498,483,442.847,673,668.17合计4,673,564,682.4411,396,902.46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河金汇聚汇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嘉实基金定增优选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五矿证券FOF2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银河期货源权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银河期货民和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河期货新鑫向融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国银河多策略套利基金、银河恒汇睿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银河恒汇睿智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9只产品由于清算退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57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货币资金(1)按类别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189,294.11153,305.24银行存款112,197,262,417.82114,824,464,843.10其中:客户存款94,508,402,774.0397,230,303,426.09公司存款17,688,859,643.7917,594,161,417.01其他货币资金1,154,859,588.57809,323,679.34应计利息272,891,223.22361,398,710.47合计113,625,202,523.72115,995,340,538.15(2)按币种列示2023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现金人民币13,115.281.000013,115.28港币6,937.400.90626,286.67美元432.807.08273,065.39其他166,826.77小计189,294.11客户资金存款人民币85,273,109,055.671.000085,273,109,055.67港币1,422,768,046.210.90621,289,312,403.48美元125,744,814.507.0827890,612,797.66其他47,874,331.99小计87,500,908,588.80客户信用资金存款人民币7,007,494,185.231.00007,007,494,185.23小计7,007,494,185.23客户存款合计94,508,402,774.0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58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货币资金(续)(2)按币种列示(续)2023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公司自有资金存款人民币12,945,857,070.871.000012,945,857,070.87港币2,210,652,468.010.90622,003,293,266.51美元173,396,174.837.08271,228,113,087.47新加坡元95,962,867.345.3772516,011,530.26泰铢391,651,808.340.207481,228,585.05马来西亚林吉特299,207,565.631.5415461,228,462.42其他447,962,922.79小计17,683,694,925.37公司信用资金存款人民币5,164,718.421.00005,164,718.42小计5,164,718.42公司存款合计17,688,859,643.79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1,154,859,588.571.00001,154,859,588.57小计1,154,859,588.57应计利息272,891,223.22合计113,625,202,523.7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59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货币资金(续)(2)按币种列示(续)2022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现金人民币10,368.691.000010,368.69港币6,680.100.89335,967.33美元433.056.96463,016.02其他133,953.20小计153,305.24客户资金存款人民币85,046,727,497.581.000085,046,727,497.58港币1,935,632,600.910.89331,729,100,602.39美元149,090,682.156.96461,038,356,964.90其他11,543,167.49小计87,825,728,232.36客户信用资金存款人民币9,404,575,193.731.00009,404,575,193.73小计9,404,575,193.73客户存款合计97,230,303,426.0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60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货币资金(续)(2)按币种列示(续)2022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公司自有资金存款人民币13,429,866,596.531.000013,429,866,596.53港币1,677,942,427.910.89331,498,905,970.85美元127,814,796.416.9646890,178,931.08新加坡元90,617,756.045.1831469,680,891.33泰铢478,827,882.720.201496,435,935.58马来西亚林吉特451,164,165.701.5772711,576,122.14其他496,234,728.95小计17,592,879,176.46公司信用资金存款人民币1,282,240.551.00001,282,240.55小计1,282,240.55公司存款合计17,594,161,417.01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809,323,679.341.0000809,323,679.34小计809,323,679.34应计利息361,398,710.47合计115,995,340,538.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61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货币资金(续)(3)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货币资金存在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金为人民币754,433,312.77元,其中人民币1,191,878.97元为母公司银河证券被司法冻结的资金,人民币2,484,132.95元为母公司银河证券提取的风险准备金,人民币3,000,000.00元为母公司银河证券的川润股份申购款;人民币99,999,986.80元为子公司银河德睿限售股申购款,人民币65,000,000.00元为子公司银河德睿银行保函保证金,人民币1,352,927.73元为子公司银河德睿银行国际信用证保证金,人民币301,052,570.95元为子公司银河德睿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剩余人民币280,351,815.37元为子公司银河金汇提取的风险准备金。

    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及存在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4)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在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6,868,349,846.67元(2022年12月31日:折合人民币6,433,686,359.60元),主要是本公司和子公司银河国际及其子公司在境外的银行存款。

    (5)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货币资金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097,573.27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923,228.05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62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结算备付金(1)按类别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客户备付金18,516,938,111.5429,856,237,546.64公司备付金9,341,348,208.229,906,620,876.71应计利息41,890,114.9248,244,346.78其中:客户备付金利息4,254,951.796,671,848.63合计27,900,176,434.6839,811,102,770.13(2)按币种列示2023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客户普通备付金人民币16,616,224,175.451.000016,616,224,175.45港币425,160,989.850.9062385,280,889.00美元42,510,480.127.0827301,088,977.55小计17,302,594,042.00客户信用备付金人民币1,214,344,069.541.00001,214,344,069.54小计1,214,344,069.54客户备付金合计18,516,938,111.54公司自有备付金人民币9,330,673,317.421.00009,330,673,317.42港币11,768,775.460.906210,664,864.32美元1,415.637.082710,026.48公司备付金合计9,341,348,208.22应计利息41,890,114.92合计27,900,176,434.6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63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结算备付金(续)(2)按币种列示(续)2022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客户普通备付金人民币26,931,869,318.821.000026,931,869,318.82港币244,764,285.360.8933218,647,936.11美元58,392,537.436.9646406,680,666.18小计27,557,197,921.11客户信用备付金人民币2,299,039,625.531.00002,299,039,625.53小计2,299,039,625.53客户备付金合计29,856,237,546.64公司自有备付金人民币9,853,718,398.021.00009,853,718,398.02港币59,207,052.350.893352,889,659.86美元1,840.576.964612,818.83公司备付金合计9,906,620,876.71应计利息48,244,346.78合计39,811,102,770.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64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融资融券业务(1)融出资金(a)按类别列示融出资金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境内融出资金个人71,686,868,920.0264,623,207,122.72机构9,854,804,774.5110,864,737,443.19小计81,541,673,694.5375,487,944,565.91加:应计利息3,543,601,688.043,023,030,866.80减:减值准备(202,664,412.69) (158,302,698.31)合计84,882,610,969.8878,352,672,734.40境外孖展融资个人5,435,251,878.822,560,101,611.06机构769,405,676.043,080,938,199.89小计6,204,657,554.865,641,039,810.95对外放款(注)个人52,751,375.45141,328,751.60机构184,826,569.15297,493,453.44小计237,577,944.60438,822,205.04加:应计利息903,204.10890,346.75减:减值准备(107,850,720.66) (104,108,680.57)合计6,335,287,982.905,976,643,682.17融出资金净值91,217,898,952.7884,329,316,416.57注:对外放款系本公司之控股境外子公司银河-联昌资本私人有限公司融资服务业务产生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65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融资融券业务(续)(1)融出资金(续)(b)按剩余期限分析融出资金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减值准备金额占比%金额比例%3个月以内36,279,189,245.4941.23184,261,429.500.513-6个月50,701,654,860.4357.63122,638,072.720.246个月以上(注) 1,003,065,088.071.143,615,631.130.36合计87,983,909,193.99100.00310,515,133.350.35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减值准备金额占比%金额比例%3个月以内34,465,190,127.3942.25191,824,520.790.563-6个月42,777,772,887.4952.4564,817,721.360.156个月以上(注) 4,324,843,567.025.305,769,136.730.13合计81,567,806,581.90100.00262,411,378.880.32注:剩余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融出资金分别系因标的证券停牌期间融出期限自动延长的融资款和展期的合约,以及银河国际对外发放的剩余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贷款。

    (c)融出资金中无向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融出的资金。

    (d)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将融出资金的收益权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交易的质押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66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融资融券业务(续)(2)融出证券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以自有证券作为融出证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774,202,732.10748,780,905.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3,325,526.96 -以转融通融入证券作为融出证券的(a) 1,582,184,709.012,931,770,446.57融出证券合计2,429,712,968.073,680,551,351.75注:(a)本集团向证金公司转融通融入证券未纳入本集团资产负债表核算,于2023年12月31日转融通融入证券总额为人民币3,821,512,916.65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6,268,139,716.00元)。

    (b)经强制平仓后仍无法全额收回融出证券的形成融出证券违约,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出现融出证券违约。

    (3)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公允价值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资金8,358,390,059.9512,540,868,553.82债券1,712,588,793.541,354,338,667.23股票240,744,217,917.73241,308,396,286.58基金10,550,771,826.667,706,133,131.08其他43,004,829.3753,999,446.22合计261,408,973,427.25262,963,736,084.9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67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4.衍生金融工具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名义金额资产负债非套期工具-权益衍生工具3,339,213,644,517.336,796,247,400.441,829,894,576.01-利率衍生工具1,066,223,461,830.00 - 669,478.18-其他衍生工具99,461,035,592.521,608,787,273.283,684,974,060.04小计4,504,898,141,939.858,405,034,673.725,515,538,114.23套期工具-货币远期合约138,675,500.24 - 374,879.41-商品期货合约1,534,752,695.60 - -小计1,673,428,195.84 - 374,879.41合计4,506,571,570,135.698,405,034,673.725,515,912,993.64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名义金额资产负债非套期工具-权益衍生工具117,470,713,679.482,272,030,884.032,358,802,638.02-利率衍生工具494,286,652,850.00 - --其他衍生工具53,982,044,034.81357,261,618.48239,056,946.72小计665,739,410,564.292,629,292,502.512,597,859,584.74套期工具-货币远期合约175,327,369.361,240,966.44 --商品期货合约105,609,053.44 - -小计280,936,422.801,240,966.44 -合计666,020,346,987.092,630,533,468.952,597,859,584.74注:部分本集团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为每日无负债结算,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未到期的每日无负债结算合约的公允价值为浮亏人民币797,101,214.99元(2022年12月31日:浮亏人民币725,656,359.75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68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存出保证金2023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339,264,148.001.000013,339,264,148.00港币58,115,214.650.906252,664,007.52美元10,534,712.877.082774,614,210.84新加坡元9,120,890.215.377249,044,850.84其他14,947,154.78小计13,530,534,371.98信用保证金人民币186,860,070.971.0000186,860,070.97美元203,481,267.987.08271,441,196,776.72新加坡元6,131,993.185.377232,972,953.73其他100,679,948.82小计1,761,709,750.2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968,999,862.171.00006,968,999,862.17小计6,968,999,862.17合计22,261,243,984.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69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存出保证金(续)2022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427,109,262.741.00009,427,109,262.74港币24,720,633.850.893322,082,942.22美元10,244,740.916.964671,350,522.54新加坡元12,298,020.615.183163,741,870.62其他1,310,194.19小计9,585,594,792.31信用保证金人民币870,937,722.871.0000870,937,722.87港币100,000.000.893389,330.00美元113,742,109.946.9646792,168,298.89新加坡元122,452,697.175.1831634,684,574.70其他177,483,285.82小计2,475,363,212.28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8,738,104.061.00004,008,738,104.06小计4,008,738,104.06合计16,069,696,108.6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70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6.应收款项(1)按明细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应收券商证券清算款7,512,067,232.974,986,263,583.60应收客户证券清算款2,669,375,074.833,798,962,617.51应收交易所清算款2,674,549,287.901,513,675,795.20应收受托客户资产管理费22,069,171.71128,067,419.11应收代销基金手续费125,055,492.4679,909,585.99应收出租交易席位佣金65,945,920.4875,510,440.26应收证券承销手续费及佣金29,629,771.1345,949,947.20其他41,261,682.1837,946,956.79小计13,139,953,633.6610,666,286,345.66减:坏账准备(196,749,833.46) (184,868,986.25)应收款项账面价值12,943,203,800.2010,481,417,359.41(2)按账龄分析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金额占比(%)金额比例(%)1年以内12,912,534,105.0998.2726,032,660.760.201-2年94,438,211.950.7286,553,410.2991.652-3年53,204,343.090.4019,599,898.9936.843年以上79,776,973.530.6164,563,863.4280.93合计13,139,953,633.66100.00196,749,833.461.50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金额占比(%)金额比例(%)1年以内10,497,313,225.9598.41109,248,513.011.041-2年86,973,794.560.8230,440,250.9735.002-3年30,091,770.830.2810,947,360.3436.383年以上51,907,554.320.4934,232,861.9365.95合计10,666,286,345.66100.00184,868,986.251.7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71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6.应收款项(续)(3)按评估方式列示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种类金额占比(%)金额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8,633,902,919.9965.71159,083,283.131.84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1年以内4,462,638,964.2933.9622,069,155.140.491-2年8,742,466.050.07874,246.6110.002-3年8,704,976.960.071,740,995.3920.003年以上25,964,306.370.1912,982,153.1950.00合计13,139,953,633.66100.00196,749,833.461.50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种类金额占比(%)金额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7,227,115,284.0767.76134,175,596.621.86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1年以内3,318,639,279.1631.1122,619,341.430.681-2年62,778,545.250.596,277,854.5310.002-3年23,601,416.440.224,720,283.2920.003年以上34,151,820.740.3217,075,910.3850.00合计10,666,286,345.66100.00184,868,986.251.7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72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6.应收款项(续)(4) 2023年末应收款项中前五名欠款单位占应收款项总额名称2023年12月31日欠款性质账龄的比例(%)客户A 1,014,928,243.32应收券商证券清算款1年以内7.72客户B 704,510,529.81应收客户证券清算款1年以内5.36客户C 703,401,327.59应收券商证券清算款1年以内5.35客户D 605,305,035.64应收券商证券清算款1年以内4.61客户E 396,660,833.80应收券商证券清算款1年以内3.02前五名欠款金额合计3,424,805,970.1626.062022年末应收款项中前五名欠款单位占应收款项总额名称2022年12月31日欠款性质账龄比例(%)客户A 2,251,704,425.71应收券商证券清算款1年以内21.10客户B 687,786,061.50应收券商证券清算款1年以内6.45客户C 382,394,184.97应收客户证券清算款1年以内3.59客户D 360,193,895.14应收券商证券清算款1年以内3.38客户E 279,757,412.28应收券商证券清算款1年以内2.62前五名欠款金额合计3,961,835,979.6037.14(5)上述应收款项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6)上述应收款项中应收关联方款项请参见附注八。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73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按标的物类别列示标的物类别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股票21,039,629,678.3918,628,817,162.29债券1,714,599,229.661,790,829,159.91其中:国债1,707,059,203.291,771,044,012.66加:应计利息51,893,355.7365,246,346.76减:减值准备(56,968,937.68) (191,495,148.10)账面价值22,749,153,326.1020,293,397,520.86(2)按业务类别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约定购回式证券98,616,047.83126,595,311.68股票质押式回购20,941,013,630.5618,502,221,850.61债券质押式回购1,714,599,229.661,790,829,159.91加:应计利息51,893,355.7365,246,346.76减:减值准备(56,968,937.68) (191,495,148.10)合计22,749,153,326.1020,293,397,520.8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74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续)(3)约定购回式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质押式基金回购的剩余期限本集团约定购回式证券账面价值按剩余期限划分明细如下: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4,073,245.802,489,333.651-3个月23,495,405.6421,910,497.703-12个月71,047,396.39102,195,480.33减:减值准备(90,986.02) (82,840.75)合计98,525,061.81126,512,470.93本集团股票质押式回购账面价值按剩余期限划分明细如下: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1年以内9,481,789,697.887,915,645,491.411-2年7,344,540,332.689,477,216,369.202-3年4,114,683,600.001,109,359,990.00减:减值准备(55,971,751.66) (190,519,007.35 )合计20,885,041,878.9018,311,702,843.26本集团债券质押式回购融出资金账面价值按剩余期限划分明细如下: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707,059,203.291,778,390,479.453-12个月7,540,026.3712,438,680.46减:减值准备(906,200.00) (893,300.00)合计1,713,693,029.661,789,935,859.91(4)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买入返售业务中收取的担保物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34.29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528.89亿元)。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所接收的担保物均不可以出售或再次向外抵押。

    (5)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中均无向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作为交易对手方购入的金融资产。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75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8.交易性金融资产(1)按类别列示2023年12月31日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债券107,061,352,614.661,995,420,767.94109,056,773,382.60股票30,773,448,791.62 (494,689,461.60) 30,278,759,330.02公募基金27,860,676,842.45 (821,682,411.24) 27,038,994,431.21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3,131,194,500.0045,181,309.603,176,375,809.60券商资管计划460,865,336.84 (46,379,381.46) 414,485,955.38信托计划1,175,800,000.0039,133,992.441,214,933,992.44其他33,999,124,363.871,004,044,586.7435,003,168,950.61合计204,462,462,449.441,721,029,402.42206,183,491,851.862022年12月31日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债券91,717,662,405.80498,256,039.9692,215,918,445.76股票15,495,611,086.06 (739,319,591.89) 14,756,291,494.17公募基金31,272,360,666.91 (347,997,451.04) 30,924,363,215.87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3,177,130,263.0022,377,005.723,199,507,268.72券商资管计划559,779,289.12 (16,204,980.27) 543,574,308.85信托计划521,400,000.0016,871,120.91538,271,120.91其他29,610,397,022.81134,455,838.5929,744,852,861.40合计172,354,340,733.70 (431,562,018.02) 171,922,778,715.68(2)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融出证券人民币744,202,732.10元,详细信息参见附注六、3。

    (4)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作为发行人发行的金融资产。

    (5)本集团将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作为卖出回购、转融通、债券借贷及国债期货业务的质押品,详细信息参见附注六、2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76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9.债权投资2023年12月31日成本利息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国债181,648,513.311,981,174.48 - 183,629,687.79企业债2,176,727,681.6131,062,492.18 (93,397,134.97) 2,114,393,038.82合计2,358,376,194.9233,043,666.66 (93,397,134.97) 2,298,022,726.612022年12月31日成本利息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国债181,411,639.811,856,003.05 - 183,267,642.86企业债2,173,496,023.0431,273,329.39 (54,202,921.43) 2,150,566,431.00其他373,310,018.55952,870.94 (178,429.66) 374,084,459.83合计2,728,217,681.4034,082,203.38 (54,381,351.09) 2,707,918,533.69(1)债权投资主要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的年末账面价值。

    (2)本集团将部分债权投资作为卖出回购和债券借贷业务的质押品,详细信息参见附注六、20。

    (3)于2023年度,本集团不存在将部分债权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情况。

    (4)为满足信用债风险控制等原因,本集团于2022年度提前终止确认了部分债权投资,确认了人民币78,458,212.73元收益(2023年:无),计入投资收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77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0.其他债权投资2023年12月31日摊余成本利息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累计减值准备国债10,733,663,929.05112,796,596.03149,342,712.9610,995,803,238.04 -地方债41,753,943,873.35520,927,421.20596,588,854.1042,871,460,148.6514,577,694.06金融债16,889,341,878.11165,491,313.8158,862,491.2217,113,695,683.1421,553,228.21企业债25,483,634,627.22549,719,123.40343,625,142.7826,376,978,893.40148,282,057.13合计94,860,584,307.731,348,934,454.441,148,419,201.0697,357,937,963.23184,412,979.402022年12月31日摊余成本利息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累计减值准备国债19,742,610,934.70176,778,758.87 (46,006,669.41) 19,873,383,024.16 -地方债42,703,219,301.40510,934,746.98152,477,171.0643,366,631,219.4417,068,057.21金融债17,892,724,330.09117,513,838.89 (36,543,677.02) 17,973,694,491.9627,587,318.74企业债27,992,804,585.58586,712,024.51 (469,230,637.08) 28,110,285,973.01153,991,169.77其他967,538.17 - 113.66967,651.835.78合计108,332,326,689.941,391,939,369.25 (399,303,698.79) 109,324,962,360.40198,646,551.50(1)其他债权投资主要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的年末账面价值。

    (2)本集团将部分其他债权投资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交易、债券借贷交易及国债期货业务的质押品,详细信息参见附注六、20。

    (3)于2023年度,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78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股票9,446,958,250.153,294,791,855.56永续债35,724,652,396.0035,100,090,965.27其他投资1,537,982.83134,608.69合计45,173,148,628.9838,395,017,429.52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本年股利收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永续债382,253,200.34 - 546,435,514.18 (3,156,479.01) 1,494,329,520.75拟长期持有的战略性投资股票114,950,485.70 - - (12,370,740.27) 493,801,812.27拟长期持有的战略性投资其他- (8.09) - (330.66) -拟长期持有的战略性投资合计497,203,686.04 (8.09) 546,435,514.18 (15,527,549.94) 1,988,131,333.02本年度终止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如下:终止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终止确认的原因股票1,298,191,590.45245,090,866.69 (7,710,055.30)投资策略变更永续债27,378,287,419.11207,660,238.56 (305,303,107.00)投资策略变更合计28,676,479,009.56452,751,105.25 (313,013,162.30)(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年末账面价值。

    (2)本集团持有的该类金融工具并非为衍生工具,其取得该类金融资产的目的并非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且没有相关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的管理模式,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对权益工具的定义,故本集团选择将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本集团将部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作为卖出回购及债券借贷业务的质押品,详细信息参见附注六、20。

    (4)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包括融出证券人民币73,325,526.96元,详细信息参见附注六、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79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2.长期股权投资(1)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本年变动被投资单位2023年1月1日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宣告现金股利计提减值准备外币折算差额其他2023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年末余额合营企业甘肃静宁银河发展基金有限公司482,060.94 - - 6,153.64 - - - - - - 488,214.58 -中山兴中银河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7,632,902.87 - - 618,493.05 - - - - - - 28,251,395.92 -银河芯动能壹号股权投资基金(烟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1,323.08 - - (7,223.15) - - - - - - 984,099.93 -海盐银河时尚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202.29 - - 29,846.03 - - - - - - 2,051,048.32 -海南银河十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2,108.04 - - (25,296.05) - - - - - - 1,966,811.99 -甘肃静宁银河振兴基金有限公司504,218.78 - - 6,542.29 - - - - - - 510,761.07 -共青城银河创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8,488.29224,000.00 - 39,829.49 - - - - - - 932,317.78 -招远银河泓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18,767.9650,088,300.00 - (1,577,301.01) - - - - - - 53,829,766.95 -镇江云帆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972,283.057,800,000.00 - (335,409.87) - - - - - - 20,436,873.18 -湖州银河复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84,652.521,000,000.00 - (707,000.19) - - - - - - 2,077,652.33 -招远银河泓博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87,996.312,487,500.00 - (715,603.03) - - - - - - 4,259,893.28 -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0 - (318,981.80) - - - - - - 99,681,018.20 -青岛东证数源云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994,192.00 - 2,538,705.00 - - - - - - 9,532,897.00 -长兴银河坤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24,000.00 - 3,706.78 - - - - - - 2,227,706.78 -上海大零号湾创新策源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 - (11.31) - - - - - - 199,988.69 -张家港银河锐闻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00,000.00 - (1,022.38) - - - - - - 2,398,977.62 -德清县凤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0 - (153.94) - - - - - - 1,999,846.06 -福汽银河(福州)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0,000.00 - (12,951.81) - - - - - - 9,887,048.19 -中证丽泽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4,913,080.13 - - (1,858,689.73) - - - - - - 3,054,390.40 -合计61,769,084.26185,317,992.00 - (2,316,367.99) - - - - - - 244,770,708.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80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2.长期股权投资(续)本年变动被投资单位2022年1月1日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宣告现金股利计提减值准备外币折算差额其他2022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年末余额合营企业甘肃静宁银河发展基金有限公司504,203.44 - - (22,142.50) - - - - - - 482,060.94 -中山兴中银河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008,602.424,000,000.00 - 3,624,300.45 - - - - - - 27,632,902.87 -银河芯动能壹号股权投资基金(烟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8,232.79 - - (6,909.71) - - - - - - 991,323.08 -海盐银河时尚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0,447.77 - - 30,754.52 - - - - - - 2,021,202.29 -海南银河十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0 - (7,891.96) - - - - - - 1,992,108.04 -共青城银河创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0,000.00 - (21,511.71) - - - - - - 668,488.29 -招远银河泓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70,000.00 - (651,232.04) - - - - - - 5,318,767.96 -镇江云帆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000,000.00 - (27,716.95) - - - - - - 12,972,283.05 -湖州银河复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0 - (215,347.48) - - - - - - 1,784,652.52 -招远银河泓博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87,500.00 - 496.31 - - - - - - 2,487,996.31 -甘肃宁静银河振兴基金有限公司- 500,000.00 - 4,218.78 - - - - - - 504,218.78 -中证丽泽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6,748,390.58 - - (1,835,310.45) - - - - - - 4,913,080.13 -合计30,249,877.0030,647,500.00 - 871,707.26 - - - - - - 61,769,084.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81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2.长期股权投资(续)(2)下表列示了对本集团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20232022合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合计244,770,708.2761,769,084.26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净利润(2,316,367.99) 871,707.26其他综合收益总额(2,316,367.99) 871,707.26(3)于2023年12月31日,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转移资金的能力均未受到限制。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82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3.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电子及通讯设备交通设备办公设备安防设备机器动力设备合计原值2022年1月1日280,047,756.351,045,521,961.1178,639,370.09106,769,329.9313,556,138.3825,082,156.161,549,616,712.02本年购置112,472.61344,261,125.302,134,295.419,485,885.94461,537.86938,456.51357,393,773.63本年减少- (172,219,445.36) (4,550,788.00) (10,387,768.91) (6,212,353.92) (963,297.21) (194,333,653.40)汇率折算差异(85,034.61) 11,546,776.02 (27,325.83) 3,904,502.10 (2,470.93) (7,227,272.09) 8,109,174.662022年12月31日280,075,194.351,229,110,417.0776,195,551.67109,771,949.067,802,851.3917,830,043.371,720,786,006.91本年购置 - 214,117,765.151,851,766.878,743,264.07883,781.07648,753.50226,245,330.66本年减少(10,660,766.68) (67,872,424.70) (6,242,330.96) (11,058,727.94) (691,628.53) (647,282.68) (97,173,161.49)汇率折算差异71,478.09262,431.20 (525,496.95) (412,548.05) 29,158.32 (2,449,767.59) (3,024,744.98)2023年12月31日269,485,905.761,375,618,188.7271,279,490.63107,043,937.148,024,162.2515,381,746.601,846,833,431.10累计折旧2022年1月1日185,619,553.26747,422,935.2567,583,348.8284,978,964.2411,354,162.3910,204,564.381,107,163,528.34本年计提12,046,953.45176,848,566.122,625,462.729,556,414.60681,422.212,184,051.87203,942,870.97本年减少- (171,449,732.25) (3,520,633.70) (9,270,773.69) (5,786,931.94) (996,102.94) (191,024,174.52)汇率折算差异(94,040.86) 17,182,240.63473,574.623,537,884.83 (2,470.93) 787,762.0921,884,950.382022年12月31日197,572,465.85770,004,009.7567,161,752.4688,802,489.986,246,181.7312,180,275.401,141,967,175.17本年计提11,336,858.16237,809,954.252,213,274.168,707,939.27652,011.711,641,285.16262,361,322.71本年减少(8,196,921.49) (66,349,018.11) (5,400,792.48) (10,477,601.29) (608,576.25) (581,153.55) (91,614,063.17)汇率折算差异70,495.51 (122,739.10) (539,780.27) (405,684.74) 29,158.3268,577.16 (899,973.12)2023年12月31日200,782,898.03941,342,206.7963,434,453.8786,627,143.226,318,775.5113,308,984.171,311,814,461.59账面价值2022年12月31日82,502,728.50459,106,407.329,033,799.2120,969,459.081,556,669.665,649,767.97578,818,831.742023年12月31日68,703,007.73434,275,981.937,845,036.7620,416,793.921,705,386.742,072,762.43535,018,969.5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83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3.固定资产(续)(1)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在净值为人民币8,026,551.17元的尚未办理产权手续的房屋及建筑物(2022年12月31日:净值为人民币9,829,221.29元)。

    (2)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

    (3)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4)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

    (5)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84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4.租赁(1)使用权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合计成本2022年1月1日2,466,215,428.852,466,215,428.85本年增加681,023,132.36681,023,132.36本年处置(356,069,426.04) (356,069,426.04)汇率折算差异26,417,737.9226,417,737.922022年12月31日2,817,586,873.092,817,586,873.09本年增加555,016,046.34555,016,046.34本年处置(334,342,963.18) (334,342,963.18)汇率折算差异6,780,181.666,780,181.662023年12月31日3,045,040,137.913,045,040,137.91累计折旧2022年1月1日895,436,551.21895,436,551.21本年计提545,606,781.42545,606,781.42本年处置(313,682,665.65) (313,682,665.65)汇率折算差异2,273,868.012,273,868.012022年12月31日1,129,634,534.991,129,634,534.99本年计提564,278,011.76564,278,011.76本年处置(308,194,968.08) (308,194,968.08)汇率折算差异3,059,987.603,059,987.602023年12月31日1,388,777,566.271,388,777,566.27账面价值2022年12月31日1,687,952,338.101,687,952,338.102023年12月31日1,656,262,571.641,656,262,571.64(2)租赁负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房屋及建筑物1,695,730,070.831,724,003,445.29合计1,695,730,070.831,724,003,445.2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85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5.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增减变动交易席位费(2)商标软件及其他合计原值2022年1月1日304,908,074.244,889,749.07814,023,907.621,123,821,730.93本年增加- - 211,133,200.74211,133,200.74本年减少- - (2,695,964.30) (2,695,964.30)汇率折算差异103,319.04452,732.3919,402,741.7519,958,793.182022年12月31日305,011,393.285,342,481.461,041,863,885.811,352,217,760.55本年增加- - 289,735,415.93289,735,415.93本年减少(1,400,000.00) (5,381,355.44) (1,112,080.60) (7,893,436.04)汇率折算差异10,041.8338,873.9816,651,413.7816,700,329.592023年12月31日303,621,435.11 - 1,347,138,634.921,650,760,070.03累计摊销2022年1月1日- 4,889,749.07414,117,821.46419,007,570.53本年计提- - 164,241,682.78164,241,682.78本年减少- - (347,350.01) (347,350.01)汇率折算差异- 452,732.3917,679,962.5418,132,694.932022年12月31日- 5,342,481.46595,692,116.77601,034,598.23本年计提- - 216,557,909.08216,557,909.08本年减少- (5,381,355.44) (207,477.04) (5,588,832.48)汇率折算差异- 38,873.9818,140,165.6218,179,039.602023年12月31日- - 830,182,714.43830,182,714.43减值准备2022年1月1日- - - -本年计提- - 901,588.29901,588.29本期转回- - - -汇率折算差异- - 22,444.9422,444.942022年12月31日- - 924,033.23924,033.23本年计提- - - -其他- - (904,603.56) (904,603.56)汇率折算差异- - 16,717.3516,717.352023年12月31日- - 36,147.0236,147.02账面价值2022年12月31日305,011,393.28 - 445,247,735.81750,259,129.092023年12月31日303,621,435.11 - 516,919,773.47820,541,208.5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86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5.无形资产(续)(2)按交易所列示的交易席位费上海证券深圳证券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所交易所其他(注)合计原值及净额2022年12月31日213,603,159.1787,595,359.63810,700.003,002,174.48305,011,393.28本年减少- - - (1,400,000.00) (1,400,000.00)汇兑差异- - - 10,041.8310,041.832023年12月31日213,603,159.1787,595,359.63810,700.001,612,216.31303,621,435.11注:其他交易席位费包括本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会员资格投资等。

    (3)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

    (4)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管理层认为,由于本集团持有的无形资产交易席位费可持续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故其使用寿命不确定。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直至其使用寿命确定。

    这类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将交易席位费的减值测试分摊至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进行,交易席位费所属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截至2023年和2022年12月31日,由于可收回金额超过交易席位费的账面金额,这类无形资产未发生减值,具体详见附注六、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87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6.商誉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年初余额1,046,185,376.521,008,712,725.20外币折算差额(13,234,542.92 ) 37,472,651.32年末余额1,032,950,833.601,046,185,376.52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下列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进行减值测试: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以及银河-联昌新加坡业务资产组银河-联昌马来西亚业务资产组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2007年1月,本公司收购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银河证券”)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其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原银河证券所持有的银河期货的股权,本集团在确认收购业务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后,将收购成本超过收购业务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的商誉。

    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商誉原值及净值均为人民币223,277,619.51元。

    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主要由证券经纪业务构成,以初始形成资产组时的收购范围确定,属于财富管理业务分部。

    由于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故构成一个资产组。

    该资产组与以前年度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系在相关管理层当年财务预算的基础上按可预测的未来五年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的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量预测及经调整以反映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特定风险的折现率计算确定,假设超过预测期的现金流量保持不变。

    预测期关键参数包括:收入增长率-5.00%至5.00%、利润率48.15%、税前折现率14.06%。

    稳定期关键参数包括: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48.15%,税前折现率14.0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163.42亿元,高于账面价值,因此未确认减值。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88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6.商誉(续)银河-联昌新加坡业务资产组本集团于2019年4月1日将银河-联昌证券纳入合并范围。

    银河国际在确认收购业务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后,将收购成本超过收购业务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于2023年12月31日,本次收购形成的商誉原值及净值均为人民币218,771,794.20元(2022年12月31日:商誉原值及净值均为人民币215,657,519.05元)。

    银河-联昌新加坡业务资产组为新加坡子公司,以初始形成资产组时的收购范围确定,属于国际业务分部。

    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故构成一个资产组。

    该资产组与以前年度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银河-联昌新加坡业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系在相关管理层当年财务预算的基础上,按可预测的未来七年及经调整以反映银河联昌新加坡资产组的特定风险折现率计算确定,假设超过预测期的现金流量保持不变。

    预测期关键参数包括:收入增长率0%至13.31%、利润率15.67%至18.11%、税前折现率10.12%。

    稳定期关键参数包括: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18.11%、税前折现率10.1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河-联昌新加坡业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23.46亿元,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未确认减值。

    银河-联昌马来西亚业务资产组本集团于2021年12月7日将银河-联昌控股纳入合并范围。

    银河国际在确认收购业务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后,将资产组原控制方所持100%股权的商誉进行确认。

    于2023年12月31日,本次收购形成的商誉原值及净值均为人民币590,901,419.89元(2022年12月31日:商誉原值及净值均为人民币607,250,237.96元)。

    银河-联昌马来西亚业务资产组为马来西亚子公司,以初始形成资产组时的收购范围确定,属于国际业务分部。

    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故构成一个资产组。

    该资产组与以前年度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银河-联昌马来西亚业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系在相关管理层当年财务预算的基础上,按可预测的未来九年银河-联昌马来西亚资产组的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量预测及经调整以反映银河-联昌马来西亚资产组特定风险的折现率计算确定,假设超过预测期的现金流量保持不变。

    预测期关键参数包括:收入增长率0%至12.33%、利润率为28.73%至39.35%、税前折现率8.49%。

    稳定期关键参数包括: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为39.35%、税前折现率8.4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河-联昌马来西亚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31.26亿元,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未确认减值。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89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7.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重述) (重述)递延所得税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597,973,107.96351,294,683.60149,493,277.0187,807,826.87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99,303,698.79 - 99,825,924.7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156,809.673,706,500.70520,873.60611,572.62已计提未支付的职工薪酬3,770,588,462.112,477,053,649.33939,598,454.85618,162,296.63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1,282,221,764.951,448,405,937.41319,270,225.28335,268,824.12已计提未支付的利息支出2,946,984,161.262,515,092,395.95736,722,885.98628,763,131.16预提费用343,358,482.20326,152,958.6885,227,418.9281,365,905.12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175,661,264.78 - 43,915,316.20预计负债37,964,480.27 - 9,491,120.07 -租赁负债1,832,996,287.231,818,285,000.79458,249,071.81454,571,250.21尚未弥补的亏损4,756,650,581.84 - 1,189,162,645.46 -其他244,326,057.543,798,231,245.2761,895,706.6353,998,691.20小计15,816,220,195.0313,313,187,335.303,949,631,679.612,404,290,738.83递延所得税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2,714,655,205.46) (951,589,537.60) (674,706,843.90) (232,171,589.50)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48,419,201.06) - (287,104,800.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34,064,773.91) (177,148,729.94) (133,516,193.45) (44,287,182.48)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84,412,979.40) (198,646,551.50) (46,103,244.85) (49,661,637.87)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3,560,959,442.55) (215,707,367.94) (890,239,860.64) (53,926,841.99)已计提未收到的利息收入(5,756,313,375.86) (5,500,093,205.61) (1,439,078,343.95) (1,375,023,301.39)使用权资产(1,656,262,571.64) (1,687,952,338.10) (414,065,642.92) (421,988,084.54)其他14,352,812.74 (91,238,746.25) 2,037,576.24 (22,809,686.57)小计(15,540,734,737.14) (8,822,376,476.94) (3,882,777,353.72) (2,199,868,324.34)净额275,485,457.894,490,810,858.3666,854,325.89204,422,414.4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90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7.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续)(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重述)递延所得税资产276,155,656.98394,848,157.89递延所得税负债(209,301,331.09) (190,425,743.40)合计66,854,325.89204,422,414.49(3)递延所得税余额变动情况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重述)年初余额204,422,414.49 (968,512,929.59)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净变动数370,058,439.06791,757,039.83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递延所得税净变动数(472,692,041.92) 381,178,304.25计入未分配利润的递延所得税净变动数(34,934,485.74) -年末余额66,854,325.89204,422,414.49本公司存在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下述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和可抵扣亏损差异全部来源于子公司。

    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本集团子公司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和可抵扣亏损差异列示如下: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15,682,994.00115,682,994.00可抵扣亏损18,890,942.7939,857,186.61合计134,573,936.79155,540,180.6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91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8.其他资产(1)按类别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2) 6,300,959,628.937,426,782,490.94库存商品(注) 2,159,631,922.23911,126,202.29长期待摊费用(3) 134,610,834.49109,218,220.65预缴税金(4) 322,382,438.56785,997,997.82待摊费用97,392,763.6963,165,291.59应收利息10,199,526.5520,049.63其他228,429,110.26161,456,008.24小计9,253,606,224.719,457,766,261.16坏账准备(735,771,470.62) (723,596,442.08)合计8,517,834,754.098,734,169,819.08注: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为人民币19,584,836.8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5,092,352.98元)。

    (2)其他应收款(a)按明细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预付款项(注) 1,388,838,896.9722.041,530,646,901.0320.61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202,857,408.403.22201,309,605.072.71押金117,502,377.331.86118,901,352.811.60客户交易履约保证金2,821,008,008.0944.774,230,217,574.1456.96其他1,770,752,938.1428.111,345,707,057.8918.12小计6,300,959,628.93100.007,426,782,490.94100.00减:坏账准备(735,771,470.62) (723,596,442.08)其他应收款净值5,565,188,158.316,703,186,048.86注:预付款项中主要包含预付合营企业-中证丽泽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款项,该款项主要用于中证丽泽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国有土地开发建设补偿款、政府土地收益款等,具体请参见附注八。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92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8.其他资产(续)(2)其他应收款(续)(b)按评估方式列示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种类金额占比(%)金额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401,196,006.8838.11655,590,437.7327.30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3,725,658,181.0559.1331,370,838.770.841-2年69,827,558.751.116,982,756.1210.002-3年32,234,747.930.516,374,799.5819.783年以上72,043,134.321.1435,452,638.4249.21合计6,300,959,628.93100.00735,771,470.6211.68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种类金额占比(%)金额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416,558,476.8232.54622,759,956.6625.77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4,806,687,035.4164.7246,555,179.200.971-2年75,137,179.971.017,507,718.009.992-3年57,847,203.850.7811,497,290.7719.883年以上70,552,594.890.9535,276,297.4550.00合计7,426,782,490.94100.00723,596,442.089.74(c)按账龄分析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金额占比(%)金额比例(%)1年以内4,263,383,932.1167.66128,842,071.293.021-2年474,243,149.287.53322,714,487.4468.052-3年75,126,953.321.198,822,531.8311.743年以上1,488,205,594.2223.62275,392,380.0618.50合计6,300,959,628.93100.00735,771,470.6211.6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93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8.其他资产(续)(2)其他应收款(续)(c)按账龄分析(续)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金额占比(%)金额比例(%)1年以内5,718,949,846.4977.00421,469,704.617.371-2年124,568,517.361.6814,006,033.6011.242-3年175,870,869.572.3721,054,127.0611.973年以上1,407,393,257.5218.95267,066,576.8118.98合计7,426,782,490.94100.00723,596,442.089.74(d)年末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名单位占其他应收款名称2023年12月31日欠款性质账龄总额的比例(%)客户A 1,154,126,007.43预付款项2-3年、3年以上18.32客户B 637,863,338.28场外业务履约保证金1年以内10.12客户C 338,191,658.47场外业务履约保证金1年以内5.37客户D 286,963,478.02场外业务履约保证金1年以内4.55客户E 279,759,696.66场外业务履约保证金1年以内4.44前五名欠款金额合计2,696,904,178.8642.80(e)上述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3)长期待摊费用2023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摊销汇率折算差异2023年12月31日租入房屋装修费89,611,035.5567,017,743.50 (44,005,324.44) 468,383.30113,091,837.91其他19,607,185.1013,521,931.38 (11,610,119.90) - 21,518,996.58合计109,218,220.6580,539,674.88 (55,615,444.34) 468,383.30134,610,834.49(4)预缴税金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322,382,438.56785,098,844.83增值税- 899,152.99合计322,382,438.56785,997,997.8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94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9.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变动情况汇总如下:2023年1月1日本年计提本年转回本年核销/转销外币折算差额及其他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附注六、1) 1,923,228.0586,813.18 (943,154.08 ) - 30,686.121,097,573.27融资融券资产(附注六、3) 262,411,378.88165,859,420.97 (116,235,847.47) (2,065,468.48) 545,649.45310,515,133.3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附注六、7) 191,495,148.1012,209,383.41 (72,312,956.78) (67,950,105.42) (6,472,531.63) 56,968,937.68应收款项(附注六、6) 184,868,986.2530,646,345.33 (25,536,367.99) (2,320,911.03) 9,091,780.90196,749,833.46债权投资(附注六、9) 54,381,351.0943,002,751.37 (4,314,836.32) - 327,868.8393,397,134.97其他债权投资(附注六、10) 198,646,551.5052,293,038.62 (66,526,610.72) - - 184,412,979.40其他金融资产(附注六、18) 723,596,442.08108,424,874.12 (93,151,380.84) - (3,098,464.74) 735,771,470.62合计1,617,323,085.95412,522,627.00 (379,021,154.20) (72,336,484.93) 424,988.931,578,913,062.7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95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9.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续)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三阶段列示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情况汇总如下:2023年12月31日未来12个月整个存续期整个存续期预期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货币资金减值准备1,097,573.27 - - 1,097,573.27融资融券资产减值准备87,076,929.20145,423,149.3878,015,054.77310,515,133.3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1,177,615.446,852,368.2328,938,954.0156,968,937.68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9,106,998.2991,026,070.9786,616,764.20196,749,833.46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703,738.6643,154,177.3948,539,218.9293,397,134.97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92,917,068.551,495,910.8590,000,000.00184,412,979.40其他金融资产减值准备44,955,102.76 - 690,816,367.86735,771,470.62合计268,035,026.17287,951,676.821,022,926,359.761,578,913,062.752022年12月31日未来12个月整个存续期整个存续期预期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货币资金减值准备1,923,228.05 - - 1,923,228.05融资融券资产减值准备123,809,885.2149,433,358.9489,168,134.73262,411,378.8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5,820,911.233,248,654.80162,425,582.07191,495,148.10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0,385,361.5596,459,062.2368,024,562.47184,868,986.25债权投资减值准备5,842,132.17 - 48,539,218.9254,381,351.09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06,678,989.431,967,562.0790,000,000.00198,646,551.50其他金融资产减值准备66,361,156.44 - 657,235,285.64723,596,442.08合计350,821,664.08151,108,638.041,115,392,783.831,617,323,085.9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96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9.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续)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三阶段列示的金融资产账面原值情况汇总下:2023年12月31日未来12个月整个存续期整个存续期预期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货币资金账面原值113,626,300,096.99 - - 113,626,300,096.99融资融券资产账面原值87,954,753,157.543,491,190,618.5982,470,310.0091,528,414,086.1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原值22,586,839,748.13190,343,561.6428,938,954.0122,806,122,263.78应收款项账面原值12,646,278,661.94365,269,238.29128,405,733.4313,139,953,633.66债权投资账面原值2,168,585,996.63141,581,063.2081,252,801.752,391,419,861.58其他债权投资账面原值97,247,029,487.38110,908,475.85 - 97,357,937,963.23其他金融资产账面原值3,954,644,636.09 - 795,687,020.034,750,331,656.12合计340,184,431,784.704,299,292,957.571,116,754,819.22345,600,479,561.492022年12月31日未来12个月整个存续期整个存续期预期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货币资金账面原值115,997,263,766.20 - - 115,997,263,766.20融资融券资产账面原值81,181,188,928.003,315,760,630.1094,778,237.3584,591,727,795.4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原值19,641,104,190.8790,240,410.96753,548,067.1320,484,892,668.96应收款项账面原值10,058,316,232.12521,667,142.3886,302,971.1610,666,286,345.66债权投资账面原值2,681,047,083.03 - 81,252,801.752,762,299,884.78其他债权投资账面原值109,241,167,860.4083,794,500.00 - 109,324,962,360.40其他金融资产账面原值5,045,573,914.53 - 678,330,335.305,723,904,249.83合计343,845,661,975.154,011,462,683.441,694,212,412.69349,551,337,071.2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97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754,433,312.77801,040,147.18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质押式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45,645,000,842.8926,564,954,216.69企业债券2,942,755,175.497,790,101,749.85金融债14,387,356,173.021,320,517,619.27基金15,031,277,030.1518,919,255,939.09其他- 163,277,619.66为转融通业务而设定质押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657,740,000.002,759,915,040.00为融出证券业务而设定质押股票455,261.4035,553,780.40基金773,747,470.70713,227,124.78为债券借贷业务而设定质押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15,522,896,679.527,537,500,664.40企业债券798,396,804.81 -金融债- 430,643,494.69其他453,176,860.00 -为国债期货业务而设定质押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 3,807,418,512.77债权投资为质押式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175,684,029.92175,551,073.82企业债券387,751,564.64558,787,536.61为债券借贷业务而设定质押企业债券180,095,463.86546,944,762.26其他债权投资为质押式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41,157,988,914.6830,178,487,490.91企业债券2,313,683,068.8812,789,926,672.56金融债370,729,245.732,347,496,481.45为债券借贷业务而设定质押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11,526,888,163.8184,094,986,805.19企业债券87,607,954.80539,565,587.62金融债5,511,928,189.501,778,798,298.15为国债期货业务而设定质押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1,548,024,541.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质押式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企业债券19,156,501,684.5120,434,095,241.53金融债5,615,992,981.201,718,873,882.00为债券借贷业务而设定质押永续债747,534,720.00 -为融出证券业务而设定质押股票73,325,526.96 -库存商品为期货、期权交易业务而设定质押库存商品货权1,284,429,854.06557,582,580.00合计187,105,401,514.39226,564,502,320.8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98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1.短期借款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10,023,946,719.618,375,890,068.40应计利息28,052,341.8714,484,169.79合计10,051,999,061.488,390,374,238.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99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2.应付短期融资款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类型面值发行金额起息日期到期日期票面利率账面余额本年增加额本年减少额应付利息账面余额短期融资券22银河证券CP006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2年5月23日2023年5月23日2.29% 4,055,712,876.71 - 4,055,712,876.71 - -22银河证券CP0073,500,000,000.003,500,000,000.002022年6月22日2023年6月22日2.37% 3,543,633,972.60 - 3,543,633,972.60 - -22银河证券CP009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2年7月19日2023年7月19日2.25% 4,040,684,931.51 - 4,040,684,931.51 - -22银河证券CP011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2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3日2.08% 4,018,007,671.23 - 4,018,007,671.23 - -22银河证券CP012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2年12月14日2023年3月14日2.55% 4,004,750,684.93 - 4,004,750,684.93 - -22银河证券CP0133,000,000,000.003,000,000,000.002022年12月22日2023年4月21日2.70% 3,001,997,260.27 - 3,001,997,260.27 - -23银河证券CP001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3年4月10日2023年7月11日2.48% - 4,000,000,000.004,000,000,000.00 - -23银河证券CP0024,500,000,000.004,500,000,000.002023年7月7日2023年11月9日2.14% - 4,500,000,000.004,500,000,000.00 - -Principal Protected Note 243,300,989.96243,300,989.962023年7月7日2024年6月20日2.65%-3.05% - 243,300,989.96 - - 243,300,989.96Commercial Paper 460,476,468.00455,539,907.952023年12月22日2024年3月22日4.30% - 460,476,468.004,936,560.05539,880.51456,079,788.462023 CGS-CIMBCPCO11159,835,773.49159,835,773.492023年10月12日2024年1月16日4.95% - 159,835,773.49 - 1,734,108.67161,569,882.162023 CGS-CIMBCPCA0541,981,766.9941,981,766.992023年10月12日2024年1月16日6.45% - 41,981,766.99 - 593,495.6842,575,262.672023 CGS-CIMBCPD002126,795,895.48126,795,895.482023年10月17日2024年1月16日4.95% - 126,795,895.48 - 1,289,670.60128,085,566.082023 CGS-CIMBCPD00276,683,867.3276,683,867.322023年10月17日2024年1月16日6.45% - 76,683,867.32 - 1,016,323.8777,700,191.1923银河证券CP003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3年9月21日2024年3月21日2.47% - 4,000,000,000.00 - 27,339,178.084,027,339,178.0823银河证券CP004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3年10月16日2024年4月12日2.52% - 4,000,000,000.00 - 20,988,493.154,020,988,493.1523银河证券CP005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3年11月7日2024年5月10日2.59% - 4,000,000,000.00 - 15,327,123.294,015,327,123.2923银河证券CP0062,000,000,000.002,000,000,000.002023年11月22日2024年8月22日2.65% - 2,000,000,000.00 - 5,663,013.702,005,663,013.7023银河证券CP0072,000,000,000.002,000,000,000.002023年11月23日2024年5月23日2.62% - 2,000,000,000.00 - 5,455,342.472,005,455,342.4723银河证券CP008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3年12月7日2024年6月6日2.77% - 4,000,000,000.00 - 7,285,479.454,007,285,479.4523银河证券CP009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3年12月21日2024年3月21日2.69% - 4,000,000,000.00 - 2,947,945.214,002,947,945.21小计22,664,787,397.2533,609,074,761.2431,169,723,957.3090,180,054.6825,194,318,255.87短期收益凭证(2022年10259-13053期)注注注5,443,355,952.89 - 5,443,355,952.89 - -(2023年13054-14061期)注注注- 12,047,620,000.0010,836,790,000.004,925,775.261,215,755,775.26小计5,443,355,952.8912,047,620,000.0016,280,145,952.894,925,775.261,215,755,775.26合计28,108,143,350.1445,656,694,761.2447,449,869,910.1995,105,829.9426,410,074,031.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00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2.应付短期融资款(续)注:2023年度,本集团发行2023年第13054期至14061期收益凭证,期限为14天至1103天,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38.46亿元,票面利率为1.95%至6.00%,其中短期收益凭证期限为14天至365天,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20.48亿元,票面利率为1.95%至6.00%;长期收益凭证期限为366至1103天,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7.99亿元,票面利率为2.55%至3.15%。

    长期收益凭证详见附注六、3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01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3.拆入资金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转融通融入资金4,060,000,000.0011,000,000,000.00银行拆入资金2,800,000,000.007,999,000,000.00应计利息44,888,465.4934,264,163.61合计6,904,888,465.4919,033,264,163.61年末未到期的转融通融入资金情况如下:剩余期限2023年12月31日利率区间(%)3个月之内4,060,000,000.002.12-2.30剩余期限2022年12月31日利率区间(%)3至6个月11,000,000,000.002.1024.交易性金融负债按类别列示2023年12月31日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收益凭证(1) 21,252,249,442.88 (1,002,588,011.42) 20,249,661,431.46-收益互换产品(2) 271,558,949.58181,111,243.66452,670,193.24小计21,523,808,392.46 (821,476,767.76) 20,702,331,624.7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债券借贷(3) 18,363,544,574.62259,328,719.3718,622,873,293.99-融入证券356,638,244.67 (27,668,183.59) 328,970,061.08小计18,720,182,819.29231,660,535.7818,951,843,355.07合计40,243,991,211.75 (589,816,231.98) 39,654,174,979.7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02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4.交易性金融负债(续)2022年12月31日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价值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收益凭证(1) 20,396,850,600.43 (1,382,007,971.46) 19,014,842,628.97-收益互换产品(2) 749,014,079.52 (109,482,516.96) 639,531,562.56-收购少数股权的合同负债1,277,713,873.45 (60,995,500.38) 1,216,718,373.07小计22,423,578,553.40 (1,552,485,988.80) 20,871,092,564.6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债券借贷(3) 12,532,809,446.02 (12,003,002.21) 12,520,806,443.81-融入证券261,028,741.56 (15,132,980.84) 245,895,760.72小计12,793,838,187.58 (27,135,983.05) 12,766,702,204.53合计35,217,416,740.98 (1,579,621,971.85) 33,637,794,769.13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702,331,624.70元的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0,871,092,564.6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未发生由于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重大变动。

    (1)收益凭证为本集团发行的融资工具,主要挂钩股指、债券指数、黄金合约和ETF基金等,其对收益凭证持有人的回报与挂钩标的的表现相关。

    (2)收益互换产品为本集团与客户签订的与特定股价挂钩的混合合同,客户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相应的股价表现相关。

    (3)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订立债券借贷协议以借入债券。

    根据债券借贷协议,该等债券的使用权已转让予本集团及本公司。

    尽管本集团及本公司可于涵盖期间(最长期限365天)出售或转押该等债券,但本集团仍有责任于指定未来日期向其他金融机构退还该等债券。

    因债券借贷业务而设定质押的证券类别及账面价值,详见附注六、2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03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按标的物类别列示标的物类别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债券133,380,178,075.67131,383,227,185.14基金12,076,670,600.0012,225,834,600.00黄金15,287,904,000.0014,093,699,100.00股票120,183,696.78351,762,256.36应计利息487,618,481.32440,872,991.70合计161,352,554,853.77158,495,396,133.20(2)按业务类别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质押式报价回购39,619,237,600.0036,182,201,600.00质押式卖出回购104,681,292,427.40107,083,998,457.96买断式卖出回购1,276,502,345.05694,623,983.54其他15,287,904,000.0014,093,699,100.00应计利息487,618,481.32440,872,991.70合计161,352,554,853.77158,495,396,133.20(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担保物信息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债券192,764,606,590.98151,908,752,416.10基金15,005,398,836.7818,921,761,321.23其他15,436,041,474.5714,256,976,719.66合计223,206,046,902.33185,087,490,456.99(4)质押式报价回购融入资金的剩余期限和利率区间剩余期限2023年12月31日利率区间% 2022年12月31日利率区间%1个月内23,356,236,700.001.45-8.8020,373,560,200.00 1.70-6.661-3个月2,280,492,300.001.50-5.185,276,251,200.00 1.75-4.503个月至1年内13,982,508,600.001.50-2.9510,532,390,200.00 1.80-3.10合计39,619,237,600.0036,182,201,600.0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04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续)(5)本集团为卖出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的证券类别及账面价值,详见注六、20。

    (6)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均无向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作为交易对手方卖出的金融资产。

    26.代理买卖证券款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普通经纪业务个人70,768,589,560.3562,204,587,894.11机构41,267,110,546.2755,731,050,836.94信用业务个人6,986,835,994.169,472,235,447.11机构1,235,002,260.592,231,379,372.13应付利息4,254,951.796,671,848.63合计120,261,793,313.16129,645,925,398.92上述代理买卖证券款中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存入的款项请参见附注八。

    27.应付职工薪酬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重估影响年末余额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5,012,014,298.305,459,498,006.50 (5,096,724,495.75) - 5,374,787,809.05社会保险费21,018,536.60626,702,796.94 (622,421,463.74) - 25,299,869.80其中:养老保险费(1) 12,702,525.81385,754,681.09 (382,847,984.77) - 15,609,222.13医疗保险费7,390,681.49220,122,910.78 (218,792,312.08) - 8,721,280.19失业保险费(1) 495,601.1713,019,020.03 (12,859,366.74) - 655,254.46工伤保险费292,734.095,436,181.21 (5,417,719.45) - 311,195.85生育保险费136,994.042,370,003.83 (2,504,080.70) - 2,917.17住房公积金1,539,894.87308,539,894.23 (308,288,265.46) - 1,791,523.64内退福利(3) 460,246.0018,690.00 (88,516.43) - 390,419.57退休福利(2) 421,257,396.9522,470,355.50 (21,730,128.72) 21,919,316.37443,916,940.10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45,070,146.40101,331,694.25 (96,091,024.20) - 150,310,816.45企业年金(1) 57,146,686.45279,847,649.52 (306,861,015.92) - 30,133,320.05企业补充医疗保险276,136.0020,553,687.44 (20,414,729.10) - 415,094.34职工福利费2,863,358.68171,221,613.00 (171,672,306.58) - 2,412,665.10其他15,654,777.98154,730,642.03 (156,089,251.18) - 14,296,168.83合计5,677,301,478.237,144,915,029.41 (6,800,381,197.08) 21,919,316.376,043,754,626.93注:于2023年12月31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中包含的长期薪酬余额为人民币1,533,716,229.52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488,423,956.40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05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7.应付职工薪酬(续)(1)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在当地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上下限范围内以员工上年度月均收入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统一计提每月向该计划缴存的费用。

    另外,本集团2023年度应向企业年金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279,847,649.52元(2022年度:人民币259,081,018.82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30,133,320.05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57,146,686.45元)的应缴存费用是于本报告期期末到期而尚未支付企业年金计划的款项。

    员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的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2)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为职工提供的设定受益计划包括:一、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正式退休且在评估时点依然生存的退休人员,依据职工退休时的职级对应其享受的补贴水平,本集团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自其正式退休起终身给付;二、对所有评估时点依然生存的正职人员(除客户经理外)、内退人员及退休人员,每年每人享有定额取暖费、防暑降温费,自其正式退休起终身给付。

    本集团2023年度聘请外部机构对退休福利计划负债进行评估。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评估的退休福利义务现值为人民币443,916,940.1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21,257,396.95元)。

    本集团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包括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和死亡率,计量退休福利计划的负债。

    折现率参考资产负债表日与相关负债久期相类似的政府债券的收益率确定。

    于2023年12月31日,退休福利计划的久期为14(2022年12月31日:16)。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变动情况如下: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2023年度金额2022年度金额一、年初余额421,257,396.95405,479,927.04二、当期计入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1.当年服务成本11,184,650.2711,758,872.862.利息净额11,285,705.2312,491,764.76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受益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重新计量1.精算损失19,184,312.5012,176,664.712.汇兑差异2,735,003.87803,829.93四、其他变动1.已支付的福利(21,730,128.72) (21,453,662.35)五、年末余额443,916,940.10421,257,396.9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06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7.应付职工薪酬(续)(2)设定受益计划(续)设定受益计划使本公司面临精算风险,其中本公司面临风险包括利率风险、长寿风险:利率风险:折现率的降低将导致计划负债的增加。

    长寿风险:退休福利计划负债现值的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寿险业养老金生命表(CLA2010-2013)。

    预期寿命的增加将导致计划负债的增加。

    本公司各年度末退休福利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精算假设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退休福利计划年折现率2.70% 3.10%内退福利计划年折现率2.20% 2.50%退休福利计划增长率4.00% 4.00%内退福利计划增长率4.00% 4.00%死亡率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年)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年)预期有效年限内退员工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员工去世内退员工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员工去世离职率5.00% 5.00%客户经理离职率40.00% 40.00%退休福利敏感性分析:本公司在确定退休福利计划负债时所使用的重大精算假设包括折现率及福利增长率。

    下述敏感性分析以相应假设在报告期末发生的合理可能变动为基础(所有其他假设维持不变):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变动的影响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折现率假设减少0.5% 29,065,363.0026,924,469.00折现率假设增加0.5% (26,051,145.00) (24,174,014.00)福利增长率假设减少0.5% (14,499,813.00) (15,513,530.00)福利增长率假设增加0.5% 29,065,363.0027,694,406.00由于部分假设可能具有相关性,一项假设不可能孤立地发生变动,因此上述敏感性分析不一定能反映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实际变动。

    在上述敏感性分析中,报告期末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计算方法与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相关债务的计算方法相同。

    与以往年度相比,用于敏感性分析的方法和假设未发生任何变动。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07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7.应付职工薪酬(续)(3)内退福利本公司根据在2003年7月16日《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性划转等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对于符合当时内退条件的员工,承担相应的内退费用,主要包括自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期间的内退生活费、按照每月内退生活费为基数给内退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的单位缴存部分(个人交费部分不再缴纳),并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以下简称“内退福利”)。

    本公司按月支付内退福利,补贴的金额根据职工为本公司服务的时间及有关补贴政策确定。

    对于内退福利计划,采用与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

    28.应交税费税费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175,141,949.15153,198,956.78个人所得税97,089,032.4375,734,926.44增值税(1) 59,184,365.6667,793,706.85城市维护建设税7,162,575.178,213,850.3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5,146,870.795,889,331.30其他(2) 11,179,224.679,619,749.31合计354,904,017.87320,450,521.01(1)金融商品转让涉及的增值税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处理。

    (2)其他应交税费主要为印花税和房产税等。

    29.应付款项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应付清算款7,888,588,932.667,685,604,783.96应付资产管理计划服务费35,211,130.4031,826,063.34其他588,541,739.04268,993,565.23合计8,512,341,802.107,986,424,412.5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08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0.应付债券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行的债务证券没有出现拖欠本金、利息或赎回款项的违约情况。

    票面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类型面值发行金额起息日期到期日期利率账面余额本年增加额本年减少额应付利息账面余额长期次级债非公开2020年第一期次级债券(注1) 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0年1月14日2023年1月14日3.75% 4,144,246,575.34 - 4,144,246,575.34 - -公开发行2023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二)(注2) 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3年4月17日2026年4月17日3.34% - 4,001,261,792.2512,735,849.0394,435,068.494,082,961,011.71公开发行2023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一)(注2) 1,000,000,000.001,000,000,000.002023年4月17日2025年4月17日3.09% - 1,004,716,981.127,075,471.7321,841,643.841,019,483,153.23公开发行2023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注3) 2,500,000,000.002,500,000,000.002023年1月13日2025年1月13日3.58% - 2,500,000,000.004,716,981.1486,312,328.772,581,595,347.63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注4) 3,000,000,000.003,000,000,000.002022年1月18日2025年1月18日3.15% 3,082,292,556.233,616,352.1089,682,493.2189,839,726.033,086,066,141.15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注4) 1,000,000,000.001,000,000,000.002022年1月18日2024年1月18日2.97% 1,026,348,549.967,232,704.4333,581,254.5028,235,342.471,028,235,342.36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二期)(注5) 1,055,000,000.001,055,000,000.002022年3月21日2025年3月21日3.38% 1,079,968,066.692,322,327.0028,838,611.7727,843,328.771,081,295,110.69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品种一)(注6) 1,700,000,000.001,700,000,000.002022年8月8日2024年8月8日2.46% 1,711,534,808.323,207,547.2016,145,657.3716,613,424.661,715,210,122.81公开发行2022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品种二)(注6) 3,300,000,000.003,300,000,000.002022年8月8日2025年8月8日2.72% 3,324,934,811.754,150,943.3633,861,698.3835,658,082.193,330,882,138.92小计21,555,000,000.0014,369,325,368.297,526,508,647.464,370,884,592.47400,778,945.2217,925,728,368.50长期公司债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注7) 1,800,000,000.001,800,000,000.002020年2月17日2023年2月17日3.25% 1,850,618,170.24188,679.081,850,806,849.32 - -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注7) 1,000,000,000.001,000,000,000.002020年3月11日2023年3月11日3.03% 1,024,279,397.39209,643.711,024,489,041.10 - -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注7) 3,000,000,000.003,000,000,000.002020年7月29日2023年7月29日3.72% 3,045,504,988.401,886,792.423,047,391,780.82 - -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注8) 3,000,000,000.003,000,000,000.002020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3日3.70% 3,019,568,467.181,415,094.303,020,983,561.48 - -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注9) 1,800,000,000.001,800,000,000.002021年1月21日2023年1月21日3.24% 1,854,964,602.742,012,578.561,856,977,181.30 - -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注9) 3,200,000,000.003,200,000,000.002021年1月21日2024年1月21日3.58% 3,305,956,297.982,012,578.56107,968,876.71107,968,876.713,307,968,876.54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注10) 1,500,000,000.001,500,000,000.002021年2月4日2023年2月4日3.50% 1,547,347,828.93117,924.491,547,465,753.42 - -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注10) 2,500,000,000.002,500,000,000.002021年2月4日2024年2月4日3.67% 2,581,248,700.413,144,654.1284,655,408.9482,952,054.792,582,690,000.38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注11) 3,200,000,000.003,200,000,000.002021年7月20日2024年7月20日3.13% 3,241,984,529.254,025,157.2448,022,265.0945,003,397.263,242,990,818.66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注11) 1,800,000,000.001,800,000,000.002021年7月20日2026年7月20日3.45% 1,825,525,107.191,358,490.6030,279,824.1227,902,465.751,824,506,239.42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注12) 2,000,000,000.002,000,000,000.002021年8月9日2023年8月9日2.93% 2,022,018,275.101,100,628.902,023,118,904.00 - -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注12) 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1年8月9日2024年8月9日3.15% 4,045,726,360.603,773,584.9251,701,203.3549,709,589.044,047,508,331.21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注13) 3,200,000,000.003,200,000,000.002021年9月15日2023年9月15日3.15% 3,227,537,010.472,012,578.643,229,549,589.11 - -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注13) 1,305,000,000.001,305,000,000.002021年9月15日2024年9月15日3.30% 1,316,256,609.781,231,132.0813,308,496.5712,624,534.251,316,803,779.54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注14) 2,500,000,000.002,500,000,000.002021年9月28日2023年9月28日3.30% 2,519,674,248.291,572,327.042,521,246,575.33 - -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注14) 1,000,000,000.001,000,000,000.002021年9月28日2024年9月28日3.40% 1,007,707,946.33943,396.209,280,273.418,756,164.381,008,127,233.50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注15) 4,200,000,000.004,200,000,000.002021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3.40% 4,225,197,069.022,971,698.124,228,168,767.14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09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0.应付债券(续)票面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类型面值发行金额起息日期到期日期利率账面余额本年增加额本年减少额应付利息账面余额长期公司债(续)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注15) 1,800,000,000.001,800,000,000.002021年10月20日2024年10月20日3.55% 1,810,623,799.391,698,113.1613,595,497.5612,604,931.511,811,331,346.50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一)(注16) 2,400,000,000.002,400,000,000.002021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2日3.10% 2,405,119,400.392,830,188.702,407,949,589.09 - -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注16) 3,600,000,000.003,600,000,000.002021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2日3.35% 3,606,659,612.333,396,226.4412,886,027.4012,886,027.403,610,055,838.77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六期)(注17) 3,995,000,000.003,995,000,000.002021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0日3.20% 3,994,036,936.633,768,867.966,260,600.113,852,712.333,995,397,916.81公开发行202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注18) 1,500,000,000.001,500,000,000.002022年4月26日2025年4月26日2.95% 1,525,941,703.241,886,792.4030,186,986.3030,186,986.301,527,828,495.64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注19) 5,000,000,000.005,000,000,000.002022年6月9日2025年6月9日3.06% 5,070,732,345.396,289,308.1285,931,506.8585,931,506.855,077,021,653.51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注20) 2,000,000,000.002,000,000,000.002022年7月26日2024年7月26日2.60% 2,016,849,211.692,515,723.3223,138,519.8424,500,821.922,020,727,237.09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注20) 2,000,000,000.002,000,000,000.002022年7月26日2025年7月26日2.83% 2,018,211,513.773,773,584.9223,871,891.1222,509,589.042,020,622,796.61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注21) 5,000,000,000.005,000,000,000.002022年8月11日2027年8月11日3.08% 5,042,616,731.293,773,584.9259,912,328.7759,912,328.775,046,390,316.21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注22) 1,000,000,000.001,000,000,000.002022年9月5日2025年9月5日2.54% 1,004,787,620.101,257,861.608,141,917.818,141,917.811,006,045,481.70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注22) 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022年9月5日2027年9月5日2.95% 4,023,736,607.233,018,867.9637,824,657.5337,824,657.534,026,755,475.192023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注23) 1,000,000,000.001,000,000,000.002023年2月17日2025年2月17日3.09% - 997,955,974.79 - 26,836,438.361,024,792,413.152023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注23) 3,000,000,000.003,000,000,000.002023年2月17日2026年2月17日3.28% - 2,997,798,742.09 - 26,445,205.483,024,243,947.572023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注24) 1,000,000,000.001,000,000,000.002023年3月9日2025年3月9日3.25% - 992,138,364.79 - 85,459,726.031,077,598,090.822023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注24) 3,200,000,000.003,200,000,000.002023年3月9日2026年3月9日3.35% - 3,191,278,826.00 - 87,228,493.153,278,507,319.15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注25) 3,000,000,000.003,000,000,000.002023年7月17日2026年7月17日2.74% - 2,990,566,037.74 - 37,609,315.073,028,175,352.81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注25) 2,000,000,000.002,000,000,000.002023年7月17日2028年7月17日3.08% - 1,993,501,048.24 - 19,676,712.332,013,177,760.57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注26) 2,000,000,000.002,000,000,000.002023年8月18日2026年8月18日2.66% - 1,989,937,106.92 - 26,186,301.372,016,123,408.29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注26) 3,000,000,000.003,000,000,000.002023年8月18日2028年8月18日2.98% - 2,993,207,547.15 - 28,184,109.593,021,391,656.74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注27) 3,000,000,000.003,000,000,000.002023年9月14日2026年9月14日2.95% - 2,989,622,641.53 - 33,065,753.423,022,688,394.95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注27) 1,000,000,000.001,000,000,000.002023年9月14日2028年9月14日3.20% - 996,477,987.41 - 9,468,493.151,005,946,480.56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三)(注27) 1,000,000,000.001,000,000,000.002023年9月14日2033年9月14日3.33% - 996,352,201.25 - 9,853,150.681,006,205,351.932023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注28) 4,500,000,000.004,500,000,000.002023年10月18日2026年10月18日3.08% - 4,484,433,962.25 - 28,099,726.034,512,533,688.28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注29) 2,000,000,000.002,000,000,000.002023年12月14日2026年12月14日2.98% - 1,992,662,473.80 - 2,775,890.411,995,438,364.21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注29) 3,000,000,000.003,000,000,000.002023年12月14日2028年12月14日3.14% - 2,988,867,924.53 - 4,387,397.262,993,255,321.79小计106,000,000,000.0074,180,431,090.7532,658,986,896.9727,405,113,873.591,058,545,273.9780,492,849,388.10收益凭证-注301,491,725,512.241,798,570,000.001,197,485,512.2434,440,534.752,127,250,534.75可转债(中银转债)(注31) 7,800,000,000.007,800,000,000.002022年3月24日2028年3月23日0.40% 6,876,036,433.19935,849,627.797,811,886,060.98 - -合计96,917,518,404.4742,919,915,172.2240,785,370,039.281,493,764,753.94100,545,828,291.3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10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0.应付债券(续)注:(1)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9]1869号文批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次级债券。

    2020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了2020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50亿元,其中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3.75%。

    (2)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972号文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

    2023年,本公司公开发行了2023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50亿元,其中2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3.09%;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3.34%。

    (3)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972号文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

    2023年,本公司公开发行了2023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为两年,票面利率3.58%。

    (4)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972号文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

    2022年,本公司公开发行了2022年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40亿元,其中2年期实际发行规模人民币10.00亿元,票面利率为2.97%;3年期实际发行规模人民币30.00亿元,票面利率为3.15%。

    (5)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972号文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

    2022年,本公司公开发行了2022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10.55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3.38%。

    (6)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972号文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

    2022年,本公司公开发行了2022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50亿元,其中2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票面利率为2.46%;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3亿元,票面利率2.72%。

    (7)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0]66号文批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了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50亿元,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票面利率为3.25%,已于2023年到期;非公开发行了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50亿元,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3.03%,已于2023年到期;非公开发行了2020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60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3.7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11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0.应付债券(续)(8)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790号文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本公司公开发行了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50亿元,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3.70%。

    (9)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790号文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本公司公开发行了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总计人民币50亿元,其中2年期债券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18亿元,票面利率为3.24%,已于2023年到期;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人民币32亿元,票面利率为3.58%。

    (10)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790号文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本公司公开发行了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总计人民币40亿元,其中2年期债券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3.50%;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人民币25亿元,票面利率为3.67%。

    已于2023年到期。

    (11)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790号文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本公司公开发行了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总计人民币50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32亿元,票面利率为3.13%;5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人民币18亿元,票面利率为3.45%。

    (12)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1]498号文批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了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60亿元,其中2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为2.93%;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3.15%。

    (13)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1]498号文批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了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45.05亿元,其中2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2亿元,票面利率为3.15%;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3.05亿元,票面利率为3.30%。

    (14)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1]498号文批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了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35亿元,其中2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票面利率为3.30%;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3.4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12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0.应付债券(续)(15)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1]498号文批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了2021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60亿元,其中2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42亿元,票面利率为3.40%;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票面利率为3.55%。

    (16)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1]498号文批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了2021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60亿元,其中2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票面利率为3.10%;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6亿元,票面利率为3.35%。

    (17)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1]498号文批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了2021年公司债券(第六期),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9.95亿元,票面利率为3.20%。

    (18)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790号文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2年本公司公开发行了202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2.95%。

    (19)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2]331号批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2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了公司债券(第一期),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票面利率为3.06%。

    (20)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2]331号批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2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其中,债券品种一期限为2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为2.60%;债券品种二期限为3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为2.83%。

    (21)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487号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2年本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债券品种二期限为5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票面利率为3.08%。

    (22)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487号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期限为3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2.54%;品种二发行期限为5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2.9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13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0.应付债券(续)(23)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2]331号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期限为2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3.09%;品种二发行期限为3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3.28%。

    (24)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2]331号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期限为2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3.25%;品种二发行期限为3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2亿元,票面利率为3.35%。

    (25)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487号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期限为3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2.74%;品种二发行期限为5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为3.08%。

    (26)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487号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期限为3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为2.66%;品种二发行期限为5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2.98%。

    (27)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487号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发行期限为3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2.95%;品种二发行期限为5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3.20%。

    品种三发行期限为10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3.33%。

    (28)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3]881号批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3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了公司债券(第三期),3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票面利率为3.08%。

    (29)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487号批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期限为3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为2.98%;品种二发行期限为5年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3.14%。

    (30)本集团发行的收益凭证信息详见附注六、2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14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0.应付债券(续)(3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54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3月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78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六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4%、第三年为0.6%、第四年为1.0%、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到期日为2028年3月23日。

    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0.24元每股。

    2022年7月15日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9.93元每股,2023年7月17日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9.70元每股。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的期间(以下简称“转股期”)内,按照当期转股价格行使将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权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本公司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负债部分及权益部分进行了拆分,在考虑了直接交易成本之后,本公司在所有者权益中其他权益工具项下确认了权益部分人民币1,049,867,715.71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7,780,609,000,00元“中银转债”转为本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97,143,499.00股,其中2023年度共有人民币7,780,400,000.00元“中银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97,122,580.00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209,000.00元“中银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0,919股)。

    31.预计负债2023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未决诉讼- 40,077,573.44 - 40,077,573.44合计- 40,077,573.44 - 40,077,573.4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15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2.其他负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权益持有者款项(1) 321,499,740.09511,052,826.72其他应付款(2) 42,319,466,802.9727,004,333,060.86预提费用804,233,423.30905,463,889.88期货风险准备金(3) 288,964,237.04259,402,015.55预收债券受托管理手续费15,727,267.6319,107,931.71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4) 40,815,526.9238,847,632.35代理兑付证券款7,172,646.637,172,646.65应付股息(5) 804,631,166.43498,978,924.91其他554,664,525.41631,777,128.60合计45,157,175,336.4229,876,136,057.23(1)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权益持有者款项系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形成,详见附注五、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2)其他应付款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应付客户业务资金1,048,780,275.03458,865,237.88客户交易履约保证金40,088,306,483.6626,111,353,807.72应付采购款3,325,313.0923,939,144.37应付境外上市发行费用5,547,513.605,547,513.60证券经纪人风险准备金23,481,124.9625,621,531.17客户经理风险准备金158,237.98157,811.61其他1,149,867,854.65378,848,014.51合计42,319,466,802.9727,004,333,060.86(3)本公司之子公司银河期货根据《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财商[1997]44号)规定,按照代理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交易所手续费支出后净收入的5%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用于抵补银河期货自行承担的交易损失,以及因客户破产、死亡、逾期未偿付超过3年仍不能收回等原因导致的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期货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银河期货注册资本的10倍时不再提取。

    (4)本公司按照营业收入的0.50%计提应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2022年计提比例:0.50%)(5)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付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804,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43,500,000.00元)(6)上述其他负债中应付关联方款项请参见附注八。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16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3.股本2023年1月1日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2023年12月31日无限售条件股份人民币普通股(注1) 6,446,295,043.00 - - - 797,122,580.00797,122,580.007,243,417,623.00境外上市外资股3,690,984,633.00 - - - - - 3,690,984,633.00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10,137,279,676.00 - - - 797,122,580.00797,122,580.0010,934,402,256.00股份合计10,137,279,676.00 - - - 797,122,580.00797,122,580.0010,934,402,256.00注1:本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公开发行2022年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券,债券简称为“中银转债”,中银转债自2022年9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7,780,609,000.00元“中银转债”转为本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97,143,499.00股,其中2023年度共有人民币7,780,400,000.00元“中银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97,122,580.00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209,000.00元“中银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0,919股)。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17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4.其他权益工具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永续债29,828,322,641.5414,885,850,943.44可转债权益成份(附注六、30) - 1,049,839,589.76合计29,828,322,641.5415,935,690,533.20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银河Y1”。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5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4.80%。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银河Y1”。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5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4.57%。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1银河Y2”。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5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4.30%。

    本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完成公开发行2023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3银河Y1”。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5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63%。

    本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完成公开发行2023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3银河Y2”。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5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58%。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完成公开发行2023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为“23银河Y3”。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5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3.43%。

    上述六期债券均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不设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即在本期债券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而投资者无权要求发行人赎回本期债券。

    永续债票面利率在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如本公司未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永续债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

    在第6个计息年度至第10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18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4.其他权益工具(续)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强制付息事件是指付息日前12个月,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或减少注册资本。

    其中,强制付息事件仅限于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次级债券属于权益性工具,在本集团及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于所有者权益中。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付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804,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43,500,000.00元)35.资本公积2023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股本溢价25,064,441,119.967,172,451,949.32 - 32,236,893,069.28其中:投资者投入的资本25,022,895,958.83 - - 25,022,895,958.83可行使转换权利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7,172,451,949.32 - 7,172,451,949.32其他资本公积(12,789,907.89) - - (12,789,907.89)合计25,051,651,212.077,172,451,949.32 - 32,224,103,161.3936.盈余公积2023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法定盈余公积金7,203,025,025.11746,928,001.53 - 7,949,953,026.64任意盈余公积金1,225,133,698.75 - - 1,225,133,698.75合计8,428,158,723.86746,928,001.53 - 9,175,086,725.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19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7.一般风险准备2023年1月1日本年计提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一般风险准备金7,892,155,255.23825,906,837.98 - 8,718,062,093.21交易风险准备金7,296,244,444.83740,604,473.91 - 8,036,848,918.74合计15,188,399,700.061,566,511,311.89 - 16,754,911,011.9538.未分配利润2023年度2022年度(重述)上年末未分配利润27,965,366,126.3626,750,101,054.97加:会计政策变更9,012,776.802,005,971.70年初未分配利润27,974,378,903.1626,752,107,026.67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78,769,252.917,767,550,501.89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 746,928,001.53695,817,449.69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1) 825,906,837.98846,065,508.39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1) 740,604,473.91740,796,087.68对股东的分配(2) 2,331,516,104.803,142,550,214.67对永续债持有者分配1,044,000,000.00683,500,000.00加:其他综合收益结转104,803,457.21 (436,549,364.97)年末未分配利润(3) 30,268,996,195.0627,974,378,903.16(1)本集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的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及交易风险准备。

    (2) 2023年6月29日,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据此分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2,331,516,104.80元(2022年:现金股利人民币3,142,550,214.67元)。

    (3)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余额中包括子公司已提取之归属于母公司的盈余公积人民币572,593,124.73元(2022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人民币494,058,946.26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20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9.利息净收入2023年度2022年度利息收入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3,844,342,946.973,457,462,967.89其中:自有资金存款利息收入808,491,953.70574,509,222.41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459,245,736.932,520,870,039.53融资融券利息收入5,734,025,107.035,879,072,599.0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000,758,697.311,038,555,638.36其中:约定购回利息收入9,815,716.078,137,027.54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893,234,452.36993,107,516.47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04,891,688.11109,461,305.60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3,734,383,543.143,688,595,589.22其他利息收入29,966,679.61116,571,543.48小计14,448,368,662.1714,289,719,643.55利息支出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支出(1,094,554,200.22) (1,055,440,718.0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3,843,022,155.68) (3,281,315,434.19)其中:报价回购利息支出(925,393,586.39) (790,896,128.29)短期借款利息支出(384,850,385.95) (196,912,492.96)拆入资金利息支出(702,915,060.56) (479,193,034.35)其中:转融通利息支出(407,580,596.83) (224,492,785.52)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531,638,699.79) (838,779,764.99)应付债券利息支出(3,310,796,051.88) (3,018,633,038.43)合并结构化主体及其他利息支出(401,544,164.82) (254,210,947.16)融入证券利息支出(16,324,525.38) (2,086,863.05)小计(10,285,645,244.28) (9,126,572,293.22)利息净收入4,162,723,417.895,163,147,350.3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21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4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023年度2022年度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证券经纪业务5,802,021,159.326,712,773,561.05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5,095,213,416.685,793,689,117.21交易单元席位租赁237,245,695.87286,259,823.75代销金融产品业务(1) 469,562,046.77632,824,620.09期货经纪业务569,513,859.23561,005,691.35投资银行业务586,590,757.87689,308,147.11其中:证券承销业务510,739,999.96609,702,069.98证券保荐业务13,735,849.0528,368,670.52财务顾问业务(2) 62,114,908.8651,237,406.61资产管理业务457,106,310.20441,197,843.10投资咨询业务108,812,248.10104,853,240.10其他57,948,089.094,850,174.51小计7,581,992,423.818,513,988,657.2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证券经纪业务(860,301,428.96) (886,383,856.88)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860,301,428.96) (886,383,856.88)期货经纪业务(9,706,830.07) (22,238,382.71)投资银行业务(38,362,912.59) (5,843,493.51)其中:证券承销业务(38,302,805.19) (5,843,493.51)财务顾问业务(2) (60,107.40) -资产管理业务(53,543.78) (562,990.72)其他(118,717,152.42) (81,910,043.86)小计(1,027,141,867.82) (996,938,767.68)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554,850,555.997,517,049,889.5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22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4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续)(1)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手续费收入明细如下:2023年度销售总金额销售总收入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基金35,133,259,103.08415,278,911.50信托1,850,885,435.9354,283,135.27合计36,984,144,539.01469,562,046.772022年度销售总金额销售总收入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基金28,898,546,145.63474,710,283.78信托5,556,879,807.05158,094,629.50其他854,210.0019,706.81合计34,456,280,162.68632,824,620.09(2)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明细如下:2023年度2022年度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境内上市公司3,849,056.612,830,188.68其他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58,205,744.8548,407,217.93合计62,054,801.4651,237,406.6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23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4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续)(3)本集团前五名客户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情况:占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客户名称2023年度总额的比例客户A 275,438,355.083.63%客户B 75,094,339.620.99%客户C 59,155,112.290.78%客户D 43,867,924.540.58%客户E 43,561,729.690.57%合计497,117,461.226.56%41.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明细情况2023年度2022年度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316,367.99) 871,707.26金融工具投资收益3,137,828,036.377,185,021,553.11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分红和利息8,133,233,055.675,970,794,059.69交易性金融资产6,145,101,722.653,914,405,104.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988,131,333.022,056,388,955.57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4,995,405,019.30) 1,214,227,493.42交易性金融资产(2,376,172,894.20) (935,867,192.53)衍生金融工具(2,202,793,804.61) 1,185,739,678.33债权投资- 78,458,212.73其他债权投资1,055,878,587.47997,163,197.22交易性金融负债(1,472,316,907.96) (111,266,402.33)合计3,135,511,668.387,185,893,260.3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24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42.其他收益2023年度2022年度政府补助60,060,594.0274,869,312.78税收减免780,573.34966,790.34其他26,001,703.8132,899,314.18合计86,842,871.17108,735,417.304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3年度2022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1,711,811,986.94 (5,538,924,008.76)债券投资1,469,213,748.99 (1,637,656,376.39)股票投资260,233,666.76 (3,008,460,458.75)基金投资(137,247,399.41) (1,048,622,437.00)其他投资119,611,970.60155,815,263.38衍生金融工具3,669,493,930.471,671,593,844.49交易性金融负债(898,077,076.70) 2,255,410,742.27其中: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726,596,489.63) 2,143,801,873.26套期损益36,804,233.5117,009,732.62合计4,520,033,074.22 (1,594,909,689.38)44.其他业务收入2023年度2022年度大宗商品销售收入14,891,710,589.3715,054,121,260.14租赁收入6,739,903.815,654,113.07其他274,477,279.27219,241,163.29合计15,172,927,772.4515,279,016,536.5045.税金及附加2023年度2022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66,591,201.6565,418,874.80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47,768,192.4450,456,091.46其他35,319,752.2023,698,596.12合计149,679,146.29139,573,562.3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25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46.业务及管理费2023年度2022年度职工薪酬7,144,915,029.417,130,112,505.46折旧摊销费1,098,812,687.89970,223,945.51电子设备运转费321,685,541.02264,940,054.52线路租赁费258,818,416.65355,930,225.30交易所设施费181,461,734.30352,731,248.61劳务费135,264,045.74123,408,803.64房租物业费94,739,436.44105,240,723.28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73,354,677.1372,108,896.95业务招待费67,552,235.3364,036,301.42差旅费及交通费128,536,863.0350,373,242.93水电费36,024,008.3836,904,008.75其他831,334,344.33697,596,642.10合计10,372,499,019.6510,223,606,598.47注:2023年度,本集团的业务及管理费中包括租赁负债利息费用人民币62,158,305.25元(2022年度:人民币57,147,007.15元)。

    47.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度2022年度货币资金信用减值损失(856,340.90) (37,191.44)应收款项坏账损失5,109,977.3489,103,803.03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5,273,493.28271,558,224.07融资融券业务信用减值损失49,623,573.5052,077,614.7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信用减值损失(60,103,573.37) (232,068,833.32)债权投资信用减值损失38,687,915.05 (46,289,605.20)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损失(14,233,572.10) 18,559,181.51合计33,501,472.80152,903,193.4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26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48.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023年度2022年度存货跌价准备21,027,059.41 (12,962,738.9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904,603.56) 901,588.29合计20,122,455.85 (12,061,150.64)49.其他业务成本2023年度2022年度大宗商品销售成本14,705,228,110.1515,072,383,221.72其他146,789,267.71118,861,623.81合计14,852,017,377.8615,191,244,845.5350.营业外收入(1)按类别列示2023年度2022年度非经营性政府补贴收入400,000.0013,863,962.26其他2,529,378.022,554,040.90合计2,929,378.0216,418,003.16(2)政府补助明细与资产相关补助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与收益相关金融机构扶持资金- 4,029,000.00与收益相关补贴其他400,000.009,834,962.26与收益相关补贴合计400,000.0013,863,962.2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27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1.营业外支出2023年度2022年度捐赠支出11,381,734.947,415,036.76滞纳金3,996,297.96820,731.65证券交易差错损失5,575,154.01700,000.86违约金85,174.7939,423.99诉讼赔付支出40,077,573.445,000,000.00其他24,428,268.32 (21,697,624.63)合计85,544,203.46 (7,722,431.37)52.所得税费用2023年度2022年度(重述)当期所得税703,508,703.02994,141,527.28递延所得税(453,869,418.72) (791,757,039.83)合计249,639,284.30202,384,487.45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2023年度2022年度(重述)利润总额8,133,648,494.727,970,866,785.38法定税率25% 25%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033,412,123.681,992,716,696.35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37,802,345.02310,392,890.26免税收入的纳税影响(1,937,158,320.73) (1,964,307,634.59)归属于合营企业业绩的纳税影响114,419.57 (217,926.82)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3,347,210.31) 2,201,302.73利用以前年度的税务亏损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2,460,222.21) (2,674,028.91)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纳税影响3,117,005.566,576,435.79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5,558,252.49 (14,436,789.96)其他(77,399,108.77) (127,866,457.40)所得税费用249,639,284.30202,384,487.45本公司及设立于中国大陆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2年度:25%)。

    本集团在香港、新加坡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子公司所得税为根据当地税法规定估计的应纳税所得以及当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28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3.其他综合收益前期计入其他综合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本年所得税前收益当年因处置收益当年因处置税后归属于税后归属于2022年12月31日发生额转入损益所得税转入未分配利润合计母公司所有者少数股东2023年12月31日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68,734,717.11 ) (21,919,316.37 ) - - - (21,919,316.37) (21,919,316.37) - (90,654,033.4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129,766,619.38497,203,677.95 - (124,254,195.74 ) (104,803,457.21) 268,146,025.00268,146,025.00 - 397,912,644.38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中: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299,477,774.08 ) 491,844,312.381,055,878,587.47 (386,930,724.95 ) - 1,160,792,174.901,160,792,174.90 - 861,314,400.82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减值准备148,984,913.64 (14,233,572.10 ) - 3,558,393.03 - (10,675,179.07) (10,675,179.07) - 138,309,734.5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858,560.54 ) - - - - - - - (858,560.5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6,513,283.46 ) 1,029,006.92 - - - 1,029,006.921,029,006.92 - (25,484,276.5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16,832,802.17 ) 953,924,108.781,055,878,587.47 (507,626,527.66 ) (104,803,457.21) 1,397,372,711.381,397,372,711.38 - 1,280,539,909.21前期计入其他综合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本年所得税前收益当年因处置收益当年因处置税后归属于税后归属于2021年12月31日发生额转入损益所得税转入未分配利润合计母公司所有者少数股东2022年12月31日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55,754,222.47 ) (12,980,494.64) - - - (12,980,494.64 ) (12,980,494.64 ) - (68,734,717.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562,165,562.69 (1,158,177,776.17) - 289,229,467.89436,549,364.97 (432,398,943.31 ) (432,398,943.31 ) - 129,766,619.38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中: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426,837,486.07 (1,971,197,815.81) 1,002,777,468.94242,105,086.72 - (726,315,260.15 ) (726,315,260.15 ) - (299,477,774.08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减值准备135,065,527.5018,559,181.51 - (4,639,795.37 ) - 13,919,386.1413,919,386.14 - 148,984,913.64现金流量套期储备(813,831.08 ) (44,729.46) - - - (44,729.46 ) (44,729.46 ) - (858,560.5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70,261,894.14 ) 243,748,610.68 - - - 243,748,610.68243,748,610.68 - (26,513,283.46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797,238,628.57 (2,880,093,023.89 ) 1,002,777,468.94526,694,759.24436,549,364.97 (914,071,430.74 ) (914,071,430.74 ) - (116,832,802.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29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4.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是以普通股股东享有的净利润除以当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普通股股东享有的净利润为扣除了归属于本公司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的计算过程如下:2023年度2022年度(重述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当年净利润7,878,769,252.917,767,550,501.89减:其他权益工具股息影响(注1) 919,043,835.62683,500,000.00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6,959,725,417.297,084,050,501.89当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数10,346,844,896.6710,137,260,357.75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670.70稀释每股收益以全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假设,以调整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2023年度2022年度(重述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6,959,725,417.297,084,050,501.89加:截至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期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税后) 132,323,313.27142,384,937.83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净利润7,092,048,730.567,226,435,439.72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0,346,844,896.6710,137,260,357.75加: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587,557,359.00609,028,106.00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0,934,402,255.6710,746,288,463.75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650.67注1:本公司在计算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时,将归属于当年的永续债股息共计人民币919,043,835.62元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予以扣除(2022年度:人民币683,500,000.00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30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5.现金流量表补充信息(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3年度2022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应收/应付款项的变动15,837,666,064.628,425,736,259.03仓单购销收到的现金17,126,884,798.2717,154,488,150.14出租营业用房收到的租金6,739,903.815,654,113.07收到政府补贴款86,842,871.17108,735,417.30使用权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46,606,834.41 (513,462,038.38)其他450,348,874.31851,243,913.33合计33,555,089,346.5926,032,395,814.4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存出保证金增加额6,191,547,875.744,353,506,395.43其他应收/应付款项的变动1,445,093,191.52455,022,286.68仓单采购支付的现金17,075,112,493.4017,154,493,687.39其他3,632,318,312.122,010,725,192.61合计28,344,071,872.7823,973,747,562.11(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3年度2022年度支付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与少数股东的权益交易支付的现金1,216,718,373.07 -合计1,216,718,373.0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原始期限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减少额19,910,134,871.6023,037,367,109.48合计19,910,134,871.6023,037,367,109.4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原始期限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增加额16,867,867,351.6019,910,134,871.60合计16,867,867,351.6019,910,134,871.6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31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5.现金流量表补充信息(续)(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3年度2022年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发行债券交易费用170,566,037.77165,417,651.00租赁负债相关付款619,299,730.95550,582,698.31合计789,865,768.72716,000,349.31(4)以净额列报的现金流量相关事实情况净额列报的依据财务影响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减少额证券业务中回购业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净额列示在“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减少额”拆入资金净增加/减少额证券业务中资金拆借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资金净额列示在“拆入资金净增加/减少额”融出资金净增加/减少额证券业务中融出资金业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净额列示在“融出资金净增加/减少额”代理买卖证券的现金净增加/减少额证券业务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净额列示在“代理买卖证券的现金净增加/减少额债权投资的净增加/减少额证券业务中仅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买入和卖出证券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证券的买入与卖出等净额列示在“债权投资的净增加/减少额”其他债权投资的净增加/减少额证券业务中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买入和卖出证券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证券的买入与卖出等净额列示在“其他债权投资的净增加/减少额”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净增加/减少额证券业务中为非交易目的买入和卖出证券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证券的买入与卖出等净额列示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净增加/减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负债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净增加/减少额证券业务中为交易目的买入和卖出证券、公司承担金融负债以及衍生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证券的买入与卖出、金融负债的衍生业务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等净额列示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负债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净增加/减少额”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32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6.现金流量表补充披露(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023年度2022年度(重述)净利润7,884,009,210.427,768,482,297.93加:信用减值损失33,501,472.80152,903,193.40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0,122,455.85 (12,061,150.64)固定资产折旧262,361,322.71203,942,870.97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96,650.00196,650.00使用权资产折旧564,278,011.76545,606,781.42无形资产摊销216,557,909.08164,241,682.78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5,615,444.3456,432,610.3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损失(14,563,778.02) 3,179,331.5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20,033,074.22) 1,594,909,689.38利息支出759,587,391.58393,907,805.24汇兑损失3,370,345.5113,760,033.15投资收益(3,041,693,552.50) (3,132,882,072.78)租赁负债利息费用(62,158,305.25) (57,147,007.15)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453,869,418.72) (791,757,039.83)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49,563,945,602.66) (31,866,121,680.28)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3,595,971,855.3155,761,005,451.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260,691,662.01) 30,798,599,446.71(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2023年度2022年度现金的年末余额123,588,296,955.89134,685,625,232.25减:现金的年初余额134,685,625,232.25122,515,013,386.3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减少)/增加额(11,097,328,276.36) 12,170,611,845.94(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现金其中:库存现金189,294.1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95,729,821,342.0294,874,522,462.12结算备付金27,858,286,319.7639,811,102,770.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3,588,296,955.89134,685,625,232.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33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6.现金流量表补充披露(续)(4)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16,867,867,351.6019,910,134,871.60使用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754,433,312.77801,040,147.18应收利息-货币资金272,891,223.22361,398,710.47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17,895,191,887.5921,072,573,729.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34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7.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本集团的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相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等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以下为本集团全部受托资产管理业务的汇总信息: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资产项目受托管理资金存款1,265,098,976.973,012,350,014.87存出与托管客户资金269,726,835.57605,739,053.21客户结算备付金3,377,729,510.464,508,892,725.32应收受托业务款项646,673,345.00754,780,752.92受托投资98,585,733,309.44119,926,578,769.35其中:投资成本103,051,813,703.87122,638,129,823.74已实现未结算损益(4,466,080,394.43) (2,711,551,054.39)合计104,144,961,977.44128,808,341,315.67负债项目受托管理资金98,266,188,819.41120,542,000,233.85应付受托业务款项5,893,385,408.618,266,341,081.82合计104,159,574,228.02128,808,341,315.672023年12月31日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年末产品数量1301725年初受托资金49,388,461,362.3867,565,058,871.473,588,480,000.00其中:自有资金投入449,939,589.38 - -个人客户32,522,530,089.72755,779,824.01 -机构客户16,415,991,683.2866,809,279,047.463,588,480,000.00年末受托资金43,214,534,924.5153,343,740,244.321,693,301,400.00其中:自有资金投入336,265,184.98 - -个人客户30,275,680,112.52663,052,356.99 -机构客户12,602,589,627.0152,680,687,887.331,693,301,400.00年末主要受托资产初始成本48,777,659,875.0252,461,151,247.261,813,002,581.59其中:股票239,386,320.347,252,387,464.74 -债券36,264,295,217.354,791,031,534.34 -基金1,188,682,330.665,801,448,087.53 -信托投资- 5,838,276,720.09 -其他投资4,142,752,820.2522,387,007,440.561,448,074,581.59协定或定期存款6,942,543,186.42 - -资产收益权- 6,391,000,000.00364,928,000.00当年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389,277,958.4056,246,709.67850,754.7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35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7.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续)2022年12月31日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年末产品数量1361865年初受托资金45,414,751,896.1776,526,663,568.154,500,449,000.00其中:自有资金投入466,866,035.73 - -个人客户36,768,943,026.89813,155,828.75 -机构客户8,178,942,833.5575,713,507,739.404,500,449,000.00年末受托资金49,388,461,362.3867,565,058,871.473,588,480,000.00其中:自有资金投入449,939,589.38 - -个人客户32,522,530,089.72755,779,824.01 -机构客户16,415,991,683.2866,809,279,047.463,588,480,000.00年末主要受托资产初始成本52,706,320,517.4066,750,705,255.393,181,104,050.95其中:股票418,744,715.159,934,172,133.64 -债券43,636,848,108.044,197,039,755.12 -基金1,666,471,646.668,372,426,606.17 -信托投资- 6,794,439,219.18 -其他投资1,434,559,318.1631,057,881,282.89765,957,203.18协定或定期存款5,549,696,729.393,746,258.39 -资产收益权- 6,391,000,000.002,415,146,847.77当年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387,251,791.1144,577,140.24434,554.5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本集团发行的未纳入合并范围集合资管计划余额为人民币248,645,114.09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754,157.99元),其中约定有条件先行承担亏损的集合资管计划余额为0 (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1,343,503.27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36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8.在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投资或发起设立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的该类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类结构化主体通过发行产品份额进行融资,从而购买资产进行投资,本集团对该类结构化主体不具有控制,因此未合并该类结构化主体。

    同时,本集团亦通过投资,在部分由本集团或第三方独立机构发起的该类结构化主体中持有权益。

    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均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核算。

    下表列示了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发起的未合并结构化主体规模、持有的未合并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价值信息及对应的最大损失敞口的信息。

    另外,本集团未有向纳入合并范围或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023年12月31日发起规模投资账面价值最大风险敞口本年收益主要收益类型基金N/A 27,038,994,431.2127,038,994,431.21 (135,074,500.66)投资收益信托、理财产品N/A 3,227,497,168.333,227,497,168.3333,113,353.85投资收益资产管理计划90,214,326,062.87414,485,955.38414,485,955.38447,341,000.75手续费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他N/A 18,267,624,839.6818,267,624,839.68246,747,851.02投资收益合计90,214,326,062.8748,948,602,394.6048,948,602,394.60592,127,704.962022年12月31日发起规模投资账面价值最大风险敞口本年收益主要收益类型基金N/A 30,959,026,556.2730,959,026,556.27212,330,321.27投资收益信托、理财产品N/A 2,995,138,227.412,995,138,227.4144,340,432.29投资收益资产管理计划116,100,136,266.75543,574,308.85543,574,308.85342,302,435.85手续费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他N/A 16,322,514,289.5216,322,514,289.5218,757,951.67投资收益合计116,100,136,266.7550,820,253,382.0550,820,253,382.05617,731,141.0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37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a)受相互抵销、可执行净额交割协议或类似协议规范的金融资产2023年12月31日(一) (二) (三) (四) (五)已确认在资产负债表中在资产负债表中不满足资产负债表的净额金融资产类型金融资产的总额抵销的金额列示的净额财务担保物抵销条件的工具扣除(四)的余额应收交易所及券商证券清算款(1) 11,495,888,607.06 (1,176,350,206.93) 10,319,538,400.13 (336,560,280.50) (1,013,708,257.80) 8,969,269,861.83合计11,495,888,607.06 (1,176,350,206.93) 10,319,538,400.13 (336,560,280.50) (1,013,708,257.80) 8,969,269,861.832022年12月31日(一) (二) (三) (四) (五)已确认在资产负债表中在资产负债表中不满足资产负债表的净额金融资产类型金融资产的总额抵销的金额列示的净额财务担保物抵销条件的工具扣除(四)的余额应收交易所及券商证券清算款(1) 5,377,367,496.19 (441,349,565.78) 4,936,017,930.41 (148,316,462.25) (425,383,302.35) 4,362,318,165.81合计5,377,367,496.19 (441,349,565.78) 4,936,017,930.41 (148,316,462.25) (425,383,302.35) 4,362,318,165.81(b)受相互抵销、可执行净额交割协议或类似协议规范的金融负债2023年12月31日(一) (二) (三) (四) (五)已确认在资产负债表中在资产负债表中不满足资产负债表的净额金融负债类型金融负债的总额抵销的金额列示的净额财务担保物抵销条件的工具扣除(四)的余额应付交易所及券商证券清算款(1) 7,501,361,593.92 (1,176,350,206.93) 6,325,011,386.9930,210,589.93 (1,013,708,257.80) 5,341,513,719.12合计7,501,361,593.92 (1,176,350,206.93) 6,325,011,386.9930,210,589.93 (1,013,708,257.80) 5,341,513,719.122022年12月31日(一) (二) (三) (四) (五)已确认在资产负债表中在资产负债表中不满足资产负债表的净额金融负债类型金融负债的总额抵销的金额列示的净额财务担保物抵销条件的工具扣除(四)的余额应付交易所及券商证券清算款(1) 4,989,312,668.37 (441,349,565.78) 4,547,963,102.59 (20,883,578.96) (425,383,302.35) 4,101,696,221.28合计4,989,312,668.37 (441,349,565.78) 4,547,963,102.59 (20,883,578.96) (425,383,302.35) 4,101,696,221.28注:(1)根据本集团与结算所签订持续净额结算协议,与结算所间同一结算日内应收及应付款以净额结算。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38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60.金融资产转移回购协议回购协议指本集团与本公司在卖出一项金融资产的同时,与交易对手约定在未来指定日期以固定价格回购该资产(或与其实质上相同的金融资产)的交易。

    由于回购价格是固定的,本集团与本公司仍然承担与卖出资产相关的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卖出的金融资产(在卖出回购期内本集团与本公司无法使用)未在财务报表中予以终止确认,而是被视为相关担保借款的担保物,因为本集团与本公司保留了该等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此外,本集团与本公司就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一项金融负债。

    在此类交易中,交易对手对本集团与本公司的追索权均不限于被转让的金融资产。

    已转移金融资产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交易和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的质押品。

    下表列示了并未终止确认的已转移金融资产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2023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转移资产的账面值1,333,443,570.001,333,443,570.00相关负债的账面值(1,276,502,345.05) (1,276,502,345.05)合计56,941,224.9556,941,224.952022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转移资产的账面值718,031,610.00718,031,610.00相关负债的账面值(694,623,983.54) (694,623,983.54)合计23,407,626.4623,407,626.46融出证券本集团与客户订立协议,融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予客户,以客户的证券或现金为抵押,由于本集团仍保留有关证券的全部风险,因此并未于资产负债表中终止确认该等证券,于2023年12月31日该等证券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47,528,259.06元(于2022年12月31日该等证券账面值为人民币748,780,905.18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39七、分部报告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并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及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关财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分开组织和管理。

    本集团的每个经营分部是一个业务部门或子公司,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酬的产品和服务,以下是对经营分部详细信息的概括:a)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代理买卖股票、基金、债券、衍生金融工具等,提供投资咨询、投资组合建议、金融产品销售和资产配置等金融服务,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等服务;b)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各类型企业和政府客户提供一站式投资银行服务,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结构化融资,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及多样化融资解决方案等金融服务;c)机构业务主要为机构客户提供主经纪商、席位租赁、托管外包及投资研究、销售与交易等;d)国际业务主要通过银河国际控股、银河-联昌等业务平台,为全球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和零售客户提供经纪和销售、投资银行、研究和资产管理等服务;e)投资交易业务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大宗商品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交易,并为客户的投融资及风险管理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f)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主要聚焦客户需求、专业发展、协同创收,将期货业务、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另类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这些子公司业务平台与前述五大业务线主动进行融合,强化业务协同、资源对接,持续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分部会计政策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分部间转移交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算。

    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按各分部的实际收入和费用确定。

    分部利润/(亏损)指分摊所得税费用前各分部所赚得的利润/所产生的亏损,该指标提交管理层供其分配资源及评估业绩。

    除递延所得税外,分部资产/负债分配予各分部。

    分部间的抵销主要为财富管理业务分部、机构业务分部以及投资交易业务分部之间的期货经纪交易和资产管理代销业务于合并时冲销,以及自有资金在分部间往来调整的抵销。

    分部业绩不包括所得税费用,而分部资产及负债分别包括预缴税金和应交税费。

    分部收入均源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及其他境外地区,非流动资产所在地均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及其他境外地区。

    本集团业务并不向特定客户开展,不存在单一客户占本集团营业收入10%或10%以上的情形。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40七、分部报告(续)2023年12月31日及2023年度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机构业务国际业务投资交易业务业务分部合计其他抵销合计营业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437,653,869.94494,496,343.95275,571,695.08584,901,998.94 (75,360,972.18) 1,047,110,267.406,764,373,203.1348,842,859.29 (258,365,506.43) 6,554,850,555.99其中:分部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58,283,369.68 - - - 82,136.75 - 258,365,506.43 - (258,365,506.43 -利息净收入/(支出) 4,631,328,716.96 (66,146,389.27) 47,235,349.97856,294,346.16 (2,058,450,026.53) 454,635,653.503,864,897,650.79296,820,000.091,005,767.014,162,723,417.89投资收益62,019,543.47 - (3,208,857,803.69) 336,887,905.345,291,842,985.66649,777,753.043,131,670,383.82492,561,494.74 (488,720,210.18) 3,135,511,668.3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124,794.19) - 3,269,394,093.52116,475,006.472,666,395,388.70 (72,850,154.49) 5,919,289,540.0119,335,390.52 (1,418,591,856.31) 4,520,033,074.22其他58,203,872.67 - - 111,728,655.101,252,619.9315,129,471,124.6515,300,656,272.35 (29,692,196.22) - 15,270,964,076.13营业收入合计9,129,081,208.85428,349,954.68383,343,334.882,006,287,912.015,825,679,995.5817,208,144,644.1034,980,887,050.10827,867,548.42 (2,164,671,805.91) 33,644,082,792.61营业支出税金及附加81,993,408.583,829,387.241,028,061.8518,576,695.1442,451,722.9722,097,271.79169,976,547.57 (20,297,401.28) - 149,679,146.29业务及管理费4,742,974,795.94368,430,356.98222,826,079.741,615,303,249.92364,171,672.561,244,279,601.168,557,985,756.302,011,212,492.53 (196,699,229.18) 10,372,499,019.65其他(15,181,424.68) (14,103.58) (14,956,032.90) 46,795,278.96 (16,241,654.45) 14,907,722,758.7414,908,124,822.09 (2,483,515.58) - 14,905,641,306.51营业支出合计4,809,786,779.84372,245,640.64208,898,108.691,680,675,224.02390,381,741.0816,174,099,631.6923,636,087,125.961,988,431,575.67 (196,699,229.18) 25,427,819,472.45营业利润/(亏损) 4,319,294,429.0156,104,314.04174,445,226.19325,612,687.995,435,298,254.501,034,045,012.4111,344,799,924.14 (1,160,564,027.25) (1,967,972,576.73) 8,216,263,320.16营业外收入/(支出) (6,065,572.77) - - (5,943,231.96) - (58,164,636.93) (70,173,441.66) (12,441,383.78) - (82,614,825.44)所得税前利润/(亏损) 4,313,228,856.2456,104,314.04174,445,226.19319,669,456.035,435,298,254.50975,880,375.4811,274,626,482.48 (1,173,005,411.03) (1,967,972,576.73) 8,133,648,494.72分部资产183,351,253,417.2641,993,283.5445,042,243,452.7037,495,057,608.84314,295,748,409.3994,581,955,990.54674,808,252,162.27246,092,790,314.52 (257,971,900,977.33) 662,929,141,499.46递延所得税资产276,155,656.98资产总额663,205,297,156.44分部负债182,248,053,510.25164,311,131.4044,115,911,893.6129,364,091,758.26276,999,781,611.7780,623,945,403.46613,516,095,308.75141,116,714,010.58 (222,131,599,901.95) 532,501,209,417.38递延所得税负债209,301,331.09负债总额532,710,510,748.47补充信息资本性支出73,548,119.63 - - 48,247,014.77 - 71,737,821.44193,532,955.84402,987,465.63 - 596,520,421.47折旧和摊销费用519,575,311.3120,055,115.0722,960,975.66147,981,309.2518,628,157.4879,961,091.83809,161,960.60289,847,377.29 - 1,099,009,337.89信用减值损失(15,362,444.25) (14,103.58) (14,956,032.90) 47,699,882.52 (16,061,130.17) 34,678,321.4735,984,493.09 (2,483,020.29) - 33,501,472.80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904,603.56) - 21,027,059.4120,122,455.85 - - 20,122,455.8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41七、分部报告(续)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已重述)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机构业务国际业务投资交易业务业务分部合计其他抵销合计营业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834,893,593.96620,070,529.66329,796,593.45745,309,062.44 (62,937,546.91) 1,075,985,636.217,543,117,868.8164,069,535.18 (90,137,514.45) 7,517,049,889.54其中:分部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88,110,020.68 - - 678,658.07 - 1,348,835.7090,137,514.45 - (90,137,514.45) -利息净收入/(支出) 5,098,366,961.77 (85,053,381.01) (18,793,146.01) 766,308,428.07 (1,189,676,467.93) 506,973,947.215,078,126,342.10180,004,083.95 (94,983,075.72) 5,163,147,350.33投资收益113,183,825.63 - 7,554,409.35111,367,692.635,931,993,750.721,108,705,735.377,272,805,413.70700,800,836.40 (787,712,989.73) 7,185,893,260.37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9,757,226.79) - 199,173,838.8025,979,881.43 (2,237,424,682.19) 243,890,740.56 (2,078,137,448.19) (1,080,592.20) 484,308,351.01 (1,594,909,689.38)其他48,600,495.92 - - 154,026,782.32 (3,418,650.58) 15,144,317,691.4215,343,526,319.0827,286,270.05 - 15,370,812,589.13营业收入合计9,785,287,650.49535,017,148.65517,731,695.591,802,991,846.892,438,536,403.1118,079,873,750.7733,159,438,495.50971,080,133.38 (488,525,228.89) 33,641,993,399.99营业支出税金及附加89,493,233.774,505,057.951,405,981.984,459,391.6435,444,975.1422,707,110.56158,015,751.04 (18,442,188.66) - 139,573,562.38业务及管理费4,802,394,208.33367,505,253.42190,135,800.161,689,641,873.30311,523,730.561,192,801,448.648,554,002,314.411,739,485,570.90 (69,881,286.84) 10,223,606,598.47其他(108,879,614.30) (12,869,344.61) (15,979,856.01) 86,371,531.56 (100,218,118.58) 15,478,196,802.1715,326,621,400.235,465,488.06 - 15,332,086,888.29营业支出合计4,783,007,827.80359,140,966.76175,561,926.131,780,472,796.50246,750,587.1216,693,705,361.3724,038,639,465.681,726,508,870.30 (69,881,286.84) 25,695,267,049.14营业利润/(亏损) 5,002,279,822.69175,876,181.89342,169,769.4622,519,050.392,191,785,815.991,386,168,389.409,120,799,029.82 (755,428,736.92) (418,643,942.05) 7,946,726,350.85营业外收入/(支出) (3,067,182.47) - - 29,237,752.21 - (6,297,174.27) 19,873,395.474,267,039.06 - 24,140,434.53所得税前利润/(亏损) 4,999,212,640.22175,876,181.89342,169,769.4651,756,802.602,191,785,815.991,379,871,215.139,140,672,425.29 (751,161,697.86) (418,643,942.05) 7,970,866,785.38分部资产185,400,092,130.3143,225,787.9840,605,378,527.13 32,854,963,154.48317,651,869,409.8072,892,802,958.19649,448,331,967.89215,335,732,022.19 (239,955,983,951.78) 624,828,080,038.30递延所得税资产394,848,157.89资产总额625,222,928,196.19分部负债184,574,911,128.12172,377,280.9234,696,330,737.50 26,420,749,985.05288,834,671,897.2766,502,919,660.04601,201,960,688.90131,541,318,302.10 (210,332,687,034.31) 522,410,591,956.69递延所得税负债190,425,743.40负债总额522,601,017,700.09补充信息资本性支出20,517,966.12 - - 60,407,122.56 - 23,996,643.70104,921,732.38517,354,172.51 - 622,275,904.89折旧和摊销费用522,386,684.3023,134,414.443,531,504.15144,672,703.6319,290,641.2777,733,121.55790,749,069.34179,671,526.17 - 970,420,595.51信用减值损失(201,374,096.64) (12,869,344.61) (15,979,856.01) 85,469,943.27 (7,723,636.24) 299,914,695.57147,437,705.345,465,488.06 - 152,903,193.40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901,588.29 - (12,962,738.93) (12,061,150.64) - - (12,061,150.6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42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本集团和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条件及价格均按正常业务进行处理,并按交易类型及交易内容由相应决策机构审批。

    1.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名称注册地点业务性质注册资本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银河金控北京市股权投资128.91亿元47.43% 47.43%本公司的母公司银河金控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的金融控股公司,于2005年8月8日成立于北京市,注册资本人民币128.91亿元,出资人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持股比例69.07%)、财政部(持股比例29.32%)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比例1.61%)。

    银河金控系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3569J。

    银河金控自2018年8月13日起通过港股通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并承诺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港股通增持本公司H股期限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

    截至2019年8月12日,该增持计划实施届满。

    2018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2日期间,银河金控通过港股通累计增持公司H股股份25,927,5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558%。

    本次增持完成后,银河金控持有公司5,160,610,864股A股股份及25,927,500股H股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债转股累计形成股份797,143,499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10,934,402,256股,银河金控所持公司股份仍为5,186,538,364股,持股比例下降至47.43%(2022年12月31日:51.16%)。

    中央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82.09亿元。

    中央汇金公司的职能是经国务院授权,进行股权投资,不从事其他商业性经营活动。

    本集团的实际控制方是中央汇金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43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1.本公司的母公司(续)本集团及本公司与银河金控的交易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代理买卖证券款223,408.73307,766.13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00% 0.0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0% 0.00%交易性金融负债828,434,374.88 -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2.09% 0.0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2.11% 0.00%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利息净支出(350,616.47) (71,924.30)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00% 0.0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0% 0.0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5,073.29156.75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00% 0.0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0% 0.00%投资损失(3,645,056.76) -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12% 0.0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18% 0.0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65,625.12 -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01% 0.0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1% 0.0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44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2.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相关信息详见附注五、1所述。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结算备付金1,558,318,289.531,585,121,266.35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6.74% 5.32%衍生金融资产1,105,722,606.45717,646,603.29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15.74% 38.27%存出保证金1,284,823,016.581,267,308,605.68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20.07% 25.05%应收款项152,929,153.1087,010,313.94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55.17% 36.26%其他资产19,413,989,129.105,123,178,850.69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81.71% 45.51%衍生金融负债1,065,320,684.76824,763,751.45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20.18% 32.42%代理买卖证券款53,721,864.40133,348,366.57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7% 0.16%其他负债996,417,115.78648,023,395.25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3.42% 4.26%交易性金融负债145,587,268.59 -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37% 0.0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45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2.本公司的子公司(续)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续)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利息净收入/(支出) (374,420.48) (219,685.23)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1% -0.0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51,219,519.1964,686,586.75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4.85% 1.08%投资收益645,602,815.41710,374,019.3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32.08% 11.79%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5,799,232.45) 220,574,627.27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1.33% -16.20%注:(1) 2016年8月及2017年8月,公司先后向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银河金汇提供净资本担保人民币10亿元及人民币20亿元,以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

    (2) 2017年6月22日,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河金汇增加净资本担保的议案》,同意向银河金汇另行提供净资本担保人民币30亿元,以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担保尚未履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同意向银河金汇另行提供净资本担保人民币30亿元,该担保尚未履行)。

    (3) 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授权银河国际对银河-联昌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银河国际控股未来三年为银河-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银河国际增持银河-联昌股份履行提高担保和类担保金额的议案》,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银河-联昌提供的担保和类担保授权额度上限由现有人民币35亿元分阶段增加至人民币70亿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在联昌并购项目第一次期权行权交割即银河国际控股于银河-联昌持股75%后,银河国际控股为银河-联昌提供的担保和类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5亿元;在第二次期权行权交割即银河国际控股于银河-联昌持股100%后,银河国际控股为银河-联昌提供的担保和类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70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河国际控股为银河-联昌提供的担保和类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70亿元(2022年12月31日:董事会授权总额度为人民币55亿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46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3.与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下属公司的交易中央汇金公司系境内一些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东。

    中央汇金公司下属公司包括其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与该等机构交易,主要包括资金存放、买卖债券及进行货币市场交易等。

    本集团与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下属公司的交易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56,065,112,600.9962,006,770,622.08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49.35% 53.46%衍生金融资产824,751,653.4598,157,798.68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9.81% 3.73%应收款项7,420,548.6321,734,928.84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06% 0.21%交易性金融资产6,279,773,929.958,109,432,891.75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3.05% 4.72%债权投资388,718,171.23383,422,681.51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16.92% 14.16%其他债权投资590,005,517.981,046,461,840.70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61% 0.9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02,646,096.492,529,097,098.41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6.65% 6.59%使用权资产16,665,983.595,077,013.84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1.01% 0.30%其他资产1,529,289.68261,042,700.26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02% 2.99%短期借款2,097,127,749.441,317,429,907.00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20.86% 15.70%拆入资金600,000,000.00300,000,000.00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8.69% 1.58%衍生金融负债301,905,453.9928,064,148.72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5.47% 1.08%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5,024,802,060.0540,422,536,304.26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27.90% 25.50%代理买卖证券款527,077,306.40701,130,709.80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44% 0.54%应付款项67,622,641.5319,565,094.37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79% 0.24%租赁负债16,649,780.614,703,478.04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98% 0.27%其他负债1,591,323,820.771,306,434,165.40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3.52% 4.3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47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3.与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下属公司的交易(续)本集团与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下属公司的交易(续)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利息净收入884,071,201.26797,715,625.18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21.24% 15.4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2,779,080.41 (8,785,488.32)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81% -0.12%投资收益76,170,801.82384,661,476.25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2.43% 5.35%业务及管理费15,184,717.104,734,166.11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15% 0.0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48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3.与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下属公司的交易(续)本公司与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下属公司的交易(续)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45,573,049,946.0658,602,971,422.37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64.77% 80.46%衍生金融资产794,804,032.2662,935,740.43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11.31% 3.36%应收款项4,169,473.8521,734,928.84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1.50% 9.06%交易性金融资产6,230,535,929.958,062,634,642.49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3.64% 5.35%其他债权投资590,005,517.981,046,461,840.7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61% 0.9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962,309,510.002,488,673,282.6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6.56% 6.49%使用权资产16,665,983.595,077,013.84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1.24% 0.36%其他资产1,529,289.68192,874,888.15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1% 1.71%拆入资金600,000,000.00300,000,000.0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8.69% 1.58%衍生金融负债299,440,564.5919,749,339.25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5.67% 0.78%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5,024,802,060.0540,422,536,304.26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28.19% 25.69%代理买卖证券款124,730,300.52296,992,970.41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17% 0.36%应付款项67,622,641.5319,565,094.37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27.06% 17.24%租赁负债16,649,780.614,703,478.04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1.21% 0.33%其他负债1,591,323,820.771,306,434,165.4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5.46% 8.5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49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3.与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下属公司的交易(续)本公司与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下属公司的交易(续)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利息净收入666,455,789.08716,464,310.1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23.49% 18.0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2,948,891.73 (8,785,488.32)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1.02% -0.15%投资收益60,383,809.06381,519,932.1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3.00% 6.33%业务及管理费1,717.601,993,281.81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0% 0.0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50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4.与合营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况本集团及本公司合营企业详见附注六、12。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合营企业的关联交易(1)其他资产关联方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中证丽泽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1,154,126,007.431,154,126,007.43合计1,154,126,007.431,154,126,007.43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13.55% 13.21%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4.86% 10.25%(2)其他业务收入关联方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山东云海大数据新动能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79,929.131,385,716.14中山兴中银河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448,250.191,734,742.83银河芯动能壹号股权投资基金(烟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1,509.43141,509.44海南银河十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8,679.25156,629.62共青城银河创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504.53390,000.00招远银河泓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44,430.091,315,068.49湖州银河复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33,032.83449,753.42镇江云帆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2,755.2463,168.77招远银河泓博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767.912,746.19吉林银河正元数字经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83,173.94 -长兴银河坤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151.12 -青岛东证数源云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5,417.42 -上海大零号湾创新策源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803.57 -福汽银河(福州)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5,391.58 -合计16,156,796.235,639,334.90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11% 0.04%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240.56% 98.9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51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5.其他关联方与本集团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单位名称关联方关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基金”)受同一母公司控制91310000MA1FL3DY6P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资本”)受同一母公司控制91310109301374655W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投资”)受同一母公司控制91100000710926991D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发创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9111000068510141XD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星创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91110102560356099L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银河创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913211915985551068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资产”)受同一母公司控制91110000780951519W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91220000559767819H吉林省国家生物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省国家生物产业创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912200005597678357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创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91220101MA14B10N3W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52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5.其他关联方(续)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1)应收款项关联方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银河基金及其旗下管理的各基金2,191,083.112,216,445.16银河资本及其旗下管理的各产品356,597.96438,480.33银河投资及其旗下管理的各产品27,104.1146,615.67镇江银河创业- 4,797.41合计2,574,785.182,706,338.57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02% 0.03%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93% 1.13%(2)其他资产关联方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银河投资662,873.78662,873.78合计662,873.78662,873.78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01% 0.01%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0% 0.0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53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5.其他关联方(续)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续)(3)代理买卖证券款关联方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银河基金及其旗下管理的各基金2,542,154.17150,291,822.43吉星创业6,215,948.9818,128,823.91银河投资及其旗下管理的各产品5,726,987.439,834,542.90银河资本及其旗下管理的各产品1,870,685.192,574,674.87银河资产29,175.641,369,638.33镇江银河创业131,018.34369,233.82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创业658.3463,872.19吉林省国家生物产业创业90,905.374,138.59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33,206.621,046.44鼎发创业817.83456.24合计16,641,557.91182,638,249.72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01% 0.14%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2% 0.22%(4)其他负债关联方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银河资本6,187.0111,226.18合计6,187.0111,226.18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00% 0.0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0% 0.0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54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5.其他关联方(续)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续)(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关联方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银河基金及其旗下管理的各基金12,527,266.5214,353,253.28银河资本及其旗下管理的各产品2,426,939.513,807,974.36银河投资及其旗下管理的各产品1,319,166.22619,444.53镇江银河创业8,745.8431,722.81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创业726.7021,744.42吉星创业17,905.319,496.85鼎发创业6,904.033,895.19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59,228.741,219.67银河资产4,206.32720.15合计16,371,089.1918,849,471.26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25% 0.25%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32% 0.33%(6)利息支出关联方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银河投资及其旗下管理的各产品430,474.76104,778.78银河资本及其旗下管理的各产品38,873.7069,429.46鼎发创业30,134.2835,310.14吉星创业21,184.4124,675.30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41,925.759,645.23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创业2,469.496,484.76银河基金及其旗下管理的各基金61,786.746,349.68银河资产955.061,564.48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441.07553.82吉林省国家生物产业创业158.18218.39合计630,403.44259,010.04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01% 0.00%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1% 0.0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55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5.其他关联方(续)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续)(7)业务及管理费关联方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银河投资2,254,177.3613,944,446.71合计2,254,177.3613,944,446.71占本集团同类业务的比例0.02% 0.14%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0.03% 0.19%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023年2022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3,468.9123,941.00关键管理人员指有权利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九、承诺及或有事项1.资本承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购建长期资产承诺110,502,854.77239,213,696.74大额装修合同14,675,725.3519,927,376.92合计125,178,580.12259,141,073.662.或有事项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56十、风险管理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有序运作,确保公司经营中整体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最终实现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计量、监测,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制定了相关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指标、风险限额、风险政策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信息系统持续监控来管理上述各类风险。

    (2)风险管理原则风险管理原则包括:全面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制衡性原则、独立性原则。

    (3)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本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上层机构,按照“三道防线”,建立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基层机构,将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体系,对其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垂直管理。

    其中: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为风险管理最高决策机构,对本公司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履行风险管理职责。

    监事会承担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经营管理层承担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负责贯彻执行董事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和政策,首席风险官为风险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承担风险管理第一责任,执行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全面了解并在决策中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及时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应对和报告相应风险。

    公司在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设置了专/兼职的风险管理人员和合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风险管理和合规工作。

    风险管理部门、法律合规部门、案件防控部门、办公室、信息技术部门、内核部门、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等负责对各类风险进行监控和监督管理。

    各子公司根据母公司的风险偏好和制度框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结合自身的资本实力、风险承受能力、业务复杂程度等,建立自身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度流程、信息技术系统和风控指标体系,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57十、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履约可能性降低或信用品种由于信用评级降低等情形给资产价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的资产主要来自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融资融券金融资产,以及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及期货交易。

    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及债券投资等,其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和标的证券发行主体违约风险。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结算备付金存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其面临的信用风险相对较低。

    为控制自营业务产生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选择信用等级良好的对手方进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所投资的债券评级均有严格的要求,本集团持有的债券主要为AA级或以上级别。

    因此本集团认为上述自营业务面临的信用风险并不重大。

    融资融券金融资产包括客户取得融出资金金额和融券卖出金额。

    这些金融资产主要的信用风险来自于客户未能及时支付本息而产生违约。

    本集团制定了严格的平仓制度,并对融资融券客户的信用账户执行整体监控,根据客户信用交易风险状况设置补仓维持担保比例和平仓维持担保比例两条预警线,根据维持担保比例变化对客户信用账户资产负债进行监控,确保担保资产充足。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还来自本集团的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及期货交易。

    若本集团没有提前要求客户依法缴足交易保证金,在结算当日客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所需的情况下,或客户资金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口时,本集团有责任代客户进行结算而造成信用损失。

    为控制证券经纪业务产生的信用风险,本集团代理客户进行代理买卖证券均收取足额保证金或担保品。

    本集团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时,通过追加保证金和强制平仓的方式控制期货交易的信用风险。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58十、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存出保证金、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是基于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和违约风险暴露(EAD)的概率加权结果。

    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集团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后,将根据减值要求检测其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在进行信用风险相关评估时,本集团将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包括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历史经验及前瞻性信息。

    本集团在评估每个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考虑不同的因素。

    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可能考虑的相关因素如下: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评级是否下调;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59十、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预期信用损失(续)内部信用评级本集团针对不同客户特点,开发了内部信用评级模型及完善的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对借款人或债券发行人进行评级,将内部信用评级结果逐步应用于业务授权、限额测算、额度审批、风险监测、资产质量管理等方面,成为信用类业务决策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

    前瞻性调整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及测算预期信用损失时,将使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

    该等信息包括一系列可观察的未来的经济变量的预测,以及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其他可能的预测情景。

    外部信息包括政府机构和货币当局公布的经济数据和预测信息。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是基于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和违约风险暴露(EAD)的概率加权结果。

    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是基于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状况和未来预测的影响。

    本集团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基于其金融工具现金流缺口,即合同现金流量与按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期间,是指相关金融工具可能发生的现金流缺口所属的时间。

    本集团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由于续约选择权可能延续的合同期限)。

    本集团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是概率加权的结果,其始终反映发生信用损失及不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

    为满足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目标,可能有必要通过考虑表明诸如一组金融工具或其细分组别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信息,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为在组合基础上确定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并确认损失准备的目的,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的例子可包括但不限于: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品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到期期限和担保人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若这对拖欠发生的概率构成影响,本集团将定期评估共同信用风险敞口。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60十、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预期信用损失(续)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使用三阶段减值模型对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的具体内容包括: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发生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进入“第一阶段”,且本集团对其信用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如果识别出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发生显著增加,但并未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则本集团将其转移至“第二阶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和定性指标时,本集团认为相应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针对融资类业务:融资人或相关担保品出现负面,造成账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履约保障比例低于约定的预警线;-针对债券投资业务:债券发行人或债券的最新外部评级较购买日时点债券发行人或债券的评级出现大幅下调,或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30天仍未付款。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则划分为“第三阶段”。

    以下情况下本集团认为相应金融工具已发生信用减值:-针对融资类业务:融资人已违约,或融资人自身资产状况出现恶化导致存在较大潜在违约风险,履约保障比低于100%或融资人触及平仓线后未能按时足额追保,平仓后未能足额偿还负债或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00%;-针对债券投资业务:债券发行人或债券的最新外部评级存在违约级别、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或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仍未付款。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61十、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预期信用损失(续)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本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充分考虑融资主体的信用状况,合同期限,以及担保证券所属板块、流动性、限售情况、集中度、波动性、履约保障情况、发行人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不同融资主体或合约设置不同的预警线和平仓线,其中预警线一般不低于150%,平仓线一般不低于130%。

    -对于履约保障比例大于预警线,或者履约保障比例小于预警线,大于等于平仓线,且本金或利息未逾期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属于“阶段一”;-对于履约保障比例大于等于100%,或者本金或利息发生逾期,或者履约保障比例大于预警线且本金或利息逾期小于90日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属于“阶段二”;-对于已实质违约,包括融资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履约保障比例小于100%、本金或利息发生逾期且逾期天数超过90日、履约保障比例大于等于130%小于平仓线且本金或利息逾期小于90日、融资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融资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等其他可视情况认定为违约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属于“阶段三”。

    对于分类为阶段一和阶段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使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不同风险水平的资产或资产组合的EAD、PD、LGD及前瞻性因子等参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减值计提,其中计提减值的风险敞口为在不同履约保障比例下的本金与应计利息之和。

    对于阶段三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综合评估每笔股票质押式业务的可收回金额,评估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定性指标如融资人信用状况及还款能力、其他担保资产价值情况、第三方提供连带担保等其他信用增信措施等,和定量指标如质押券的相关情况,并结合股票质押顶目的质押券总值、履约保障比例等指标,对项目进行减值测算,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集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不同阶段对应的损失率比率如下:第1阶段:资产根据不同的维持担保比例,损失率区间为0.05%~1%;第2阶段:资产损失率区间为1.5%~10%;第3阶段:资产损失率根据逐项折现现金流量模型,计算预期损失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62十、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在不考虑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措施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是指金融资产扣除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最大信用风险敞口金额列示如下: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113,625,013,229.61115,995,187,232.91结算备付金27,900,176,434.6839,811,102,770.13融出资金91,217,898,952.7884,329,316,416.57衍生金融资产8,405,034,673.722,630,533,468.95存出保证金22,261,243,984.3916,069,696,108.65应收款项12,943,203,800.2010,481,417,359.4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749,153,326.1020,293,397,520.86交易性金融资产110,227,763,207.3192,215,918,445.76债权投资2,298,022,726.612,707,918,533.69其他债权投资97,357,937,963.23109,324,962,360.40其他金融资产4,014,560,185.505,000,307,807.75表内信用风险敞口小计513,000,008,484.13498,859,758,025.08融出证券1,582,184,709.012,931,770,446.57对应的信用风险敞口小计1,582,184,709.012,931,770,446.57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合计514,582,193,193.14501,791,528,471.6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63十、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损失准备的变动:(1)融资融券资产整个存续期整个存续期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2023年1月1日余额123,809,885.2149,433,358.9489,168,134.73262,411,378.88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本年转入797,056.9813,031,274.80856.2713,829,188.05-本年转出(627,673.85) (797,056.98) (12,404,457.22) (13,829,188.05)-本年计提68,539,642.9085,440,796.663,284,215.23157,264,654.79-本年转回(113,910,562.54) (2,311,410.70 ) (13,874.23) (116,235,847.47)-本年核销- - (2,065,468.48) (2,065,468.48 )新增金融资产确认的减值8,453,024.16141,742.02 - 8,594,766.18外币折算差额及其他变动15,556.34484,444.6445,648.47545,649.452023年12月31日余额87,076,929.20145,423,149.3878,015,054.77310,515,133.35(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整个存续期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2023年1月1日余额25,820,911.233,248,654.80162,425,582.07191,495,148.10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本年转入- 87,824.14 - 87,824.14-本年转出(87,824.14) - - (87,824.14)-本年计提2,774,948.496,764,544.08 - 9,539,492.57-本年转回(10,013,210.98) (3,248,654.79) (59,051,091.01) (72,312,956.78)-本年转销- - (67,950,105.42) (67,950,105.42)新增金融资产确认的减值2,669,890.84 - - 2,669,890.84外币折算差额及其他变动12,900.00 - (6,485,431.63) (6,472,531.63)2023年12月31日余额21,177,615.446,852,368.2328,938,954.0156,968,937.6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64十、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损失准备的变动(续):(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续)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明细如下:2023年12月31日预期信用损失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账面余额20,767,756,923.61190,343,561.6428,938,954.0120,987,039,439.26减值准备20,180,429.436,852,368.2228,938,954.0155,971,751.66担保物价值41,334,437,475.01481,867,200.003,135,000.0041,819,439,675.012022年12月31日预期信用损失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账面余额17,718,738,171.0390,240,410.96753,548,067.1318,562,526,649.12减值准备24,844,770.493,248,654.79162,425,582.07190,519,007.35担保物价值48,602,527,990.51138,165,000.002,118,924,037.8750,859,617,028.38(3)债权投资整个存续期整个存续期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2023年1月1日余额5,842,132.17 - 48,539,218.9254,381,351.09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本年计提153,348.8942,849,402.48 - 43,002,751.37-本年转回(4,314,836.32 ) - - (4,314,836.32 )外币折算差额及其他变动23,093.92304,774.91 - 327,868.832023年12月31日余额1,703,738.6643,154,177.3948,539,218.9293,397,134.9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65十、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损失准备的变动:(续)(4)其他债权投资整个存续期整个存续期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2023年1月1日余额106,678,989.431,967,562.0790,000,000.00198,646,551.50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本年计提832,857.72 - - 832,857.72-本年转回(66,011,898.79) (514,711.93) - (66,526,610.72)新增金融资产确认的减值51,417,120.1943,060.71 - 51,460,180.902023年12月31日余额92,917,068.551,495,910.8590,000,000.00184,412,979.40(5)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整个存续期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2023年1月1日余额88,669,746.0496,459,062.23725,259,848.11910,388,656.38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本年转入- - 7,718,138.267,718,138.26-本年转出(7,278,138.26) (440,000.00) - (7,718,138.26)-本年计提5,130,822.413,995,912.1067,883,543.6277,010,278.13-本年转回(89,685,883.97) (11,338,336.46) (18,606,682.48) (119,630,902.91)-本年核销- - (2,320,911.03) (2,320,911.03)新增金融资产确认的减值61,311,606.81261,147.68575,000.0162,147,754.50外币折算差额及其他变动7,011,521.292,088,285.42 (3,075,804.43) 6,024,002.282023年12月31日余额65,159,674.3291,026,070.97777,433,132.06933,618,877.35注: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资产中的金融资产。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66十、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金融资产的信用评级分析债券的账面价值按评级归类如下: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境内债券中国主权信用119,581,799,467.01114,672,459,845.61AAA 52,442,473,829.4347,577,682,373.92AA+ 6,999,812,858.048,584,998,064.13AA 745,249,488.431,753,077,866.74AA- 630,449,751.03464,135,273.43AA-以下453,685,993.45557,745,979.11未评级24,959,574,738.8127,100,097,916.22小计205,813,046,126.20200,710,197,319.16境外债券他国主权信用- 20,206,594.47A 216,533,770.70137,448,462.92B 1,299,695,890.841,493,924,962.23NR(IncludeCB) 1,383,458,284.701,511,969,889.41小计2,899,687,946.243,163,549,909.03总计208,712,734,072.44203,873,747,228.19注:中国主权信用指中国政府债务所对应的评级。

    境外债券评级取自穆迪、标普、惠誉三者若有评级中的最低者;若三者均无评级,则即为NR。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67十、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本集团涉及的市场风险指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在风险偏好范围内,制定自营业务条线市场风险限额,包括规模、敞口、风险价值、敏感性、止损、压力测试损失、集中度以及其他风险指标等,并根据不同指标的作用和使用范围,建立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相互补充的指标体系,并按照不同维度进行管理。

    本集团对市场风险状况和相关风险限额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及时采取控制和缓释措施,以对冲、转移和降低市场风险。

    独立于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是市场风险管理的归口部门,对自有资金参与业务和产品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对业务开展过程中使用的金融工具估值方法及风险计量模型进行独立评估和验证。

    风险管理部门独立监测业务部门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及时揭示风险,定期向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机构、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市场风险状况,不定期对特殊或重大风险事项进行专项风险报告。

    各业务部门是市场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市场风险监测结果,选择与风险偏好相适应的市场风险控制和风险缓释策略,主要包括风险分散和风险对冲,主动转移、控制和降低市场风险。

    定期或不定期向风险管理部门反馈本部门市场风险管理状况。

    (1)价格风险价格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变动(利率风险或汇率风险引起的变动除外)而引起的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或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不论该变动是由于个别金融工具或其发行人的特定因素引起的,还是由某些影响整个交易市场中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的因素引起的。

    本公司的价格风险主要来自自营投资、做市等业务持仓。

    为有效管理风险,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构建证券投资组合,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有效的风险对冲;二是统一管理持仓的风险敞口,通过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两道防线,实施独立的风险监控、分析、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三是实施风险限额管理,控制风险敞口规模、集中度、损失限额等指标,并不定期调整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风险、业务状况或风险承受能力;四是结合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等方法对组合的相对风险和绝对风险进行评估。

    本公司采用风险价值(VaR)作为衡量各类金融工具构成的整体证券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管理工具,通过VaR估算在特定持有期和置信度内由于市场不利变动而导致的最大潜在损失,并采用压力测试对风险价值分析进行有效补充。

    本公司按风险类别分类的VaR(置信水平为95%,观察期为1个交易日)分析概况如下: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68十、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1)价格风险(续)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平均值最低值最高值权益类VaR 16,145.2014,712.358,242.2022,406.43利率类VaR 15,117.6611,906.917,578.2717,031.72商品类VaR 2,444.881,157.02395.262,722.92整体组合21,440.1419,099.5513,169.8525,554.81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平均值最低值最高值权益类VaR 5,537.956,043.602,029.1619,734.59利率类VaR 15,852.6910,211.484,464.8722,847.16商品类VaR 823.31687.27168.831,433.49整体组合17,165.9313,300.006,793.9425,661.29(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的生息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及债券投资等。

    本集团利用敏感性分析作为监控利率风险的主要工具,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当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利润总额和不考虑企业所得税影响的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影响。

    本集团债券投资标的主要为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品种,本集团通过对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久期管理、凸性管理等来管理组合的利率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客户资金存款和代理买卖证券款币种与期限相互匹配,本集团经纪业务的利率敏感性资产和负债的币种与期限结构基本匹配,利率风险可控。

    本集团报告期末按合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列示的承担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如下,未包括在下表中的其他金融工具为不计息或不涉及利率风险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69十、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2)利率风险(续)2023年12月31日1年以内1年至3年3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货币资金113,625,013,229.61 - - - 113,625,013,229.61结算备付金27,900,176,434.68 - - - 27,900,176,434.68融出资金91,217,898,952.78 - - - 91,217,898,952.7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274,699,428.2611,474,453,897.84 - - 22,749,153,326.10交易性金融资产11,469,533,866.7233,073,339,180.9729,527,641,154.2736,157,249,005.35110,227,763,207.31债权投资1,366,518,056.92545,588,199.22 - 385,916,470.472,298,022,726.61其他债权投资10,822,219,099.6230,049,458,083.8518,955,068,018.8737,531,192,760.8997,357,937,963.23小计267,676,059,068.5975,142,839,361.8848,482,709,173.1474,074,358,236.71465,375,965,840.32金融负债短期借款10,051,999,061.48 - - - 10,051,999,061.48应付短期融资款26,410,074,031.13 - - - 26,410,074,031.13拆入资金6,904,888,465.49 - - - 6,904,888,465.4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61,352,554,853.77 - - - 161,352,554,853.77代理买卖证券款120,261,793,313.16 - - - 120,261,793,313.16应付债券31,504,702,885.8549,928,003,042.5118,106,917,011.061,006,205,351.93100,545,828,291.35其他金融负债142,188,551.51 - - 179,311,188.58321,499,740.09小计356,628,201,162.3949,928,003,042.5118,106,917,011.061,185,516,540.51425,848,637,756.47净敞口(88,952,142,093.80) 25,214,836,319.3730,375,792,162.0872,888,841,696.2039,527,328,083.852022年12月31日1年以内1年至3年3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货币资金88,275,187,232.9127,720,000,000.00 - - 115,995,187,232.91结算备付金39,811,102,770.13 - - - 39,811,102,770.13融出资金84,219,550,213.81109,766,202.76 - - 84,329,316,416.5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704,078,150.0410,589,319,370.82 - - 20,293,397,520.86交易性金融资产15,010,002,853.7832,043,053,866.6017,349,628,256.6428,555,873,630.9692,958,558,607.98债权投资409,321,339.471,750,392,324.09155,340,850.33392,864,019.802,707,918,533.69其他债权投资967,651.84 - - 109,323,994,708.56109,324,962,360.40小计237,430,210,211.9872,212,531,764.2717,504,969,106.97138,272,732,359.32465,420,443,442.54金融负债短期借款8,390,374,238.19 - - - 8,390,374,238.19应付短期融资款28,108,143,350.14 - - - 28,108,143,350.14拆入资金19,033,264,163.61 - - - 19,033,264,163.6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58,495,396,133.20 - - - 158,495,396,133.20代理买卖证券款129,645,925,398.92 - - - 129,645,925,398.92应付债券32,083,020,440.9347,066,583,084.6410,891,878,445.716,876,036,433.1996,917,518,404.47其他金融负债301,263,133.16 - - 209,789,693.56511,052,826.72小计376,057,386,858.1547,066,583,084.6410,891,878,445.717,085,826,126.75441,101,674,515.25净敞口(138,627,176,646.17) 25,145,948,679.636,613,090,661.26131,186,906,232.5724,318,768,927.2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70十、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2)利率风险(续)敏感性分析本集团利用敏感性分析作为监控利率风险的主要工具,衡量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本集团利润总额和不考虑企业所得税影响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如下:2023年度对利润对其他综合总额的影响收益的影响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市场利率平行上升100个基点(2,503,220.87) (5,117,815.35)市场利率平行下降100个基点2,503,220.875,117,815.352022年度对利润对其他综合总额的影响收益的影响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市场利率平行上升100个基点(1,771,261.00) (5,876,687.00)市场利率平行下降100个基点1,771,261.005,876,687.00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是指:假设利率于未来1年中间发生一定变动对1年内净生息头寸利息收入及年末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负债所产生的重估后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是指:基于在一定利率变动时对年末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进行重估后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设各期限资产和负债的收益率平行上移或下移,因此,不反映仅某些利率变动而剩余利率不变所可能带来的影响。

    这种预测还基于其他简化的假设,包括所有头寸将持有到期。

    该假设并不代表本集团的资金使用及利率风险管理的政策,因此上述影响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另外,上述利率变动影响分析仅是作为例证,显示在各个预计收益情形及本集团现时利率风险状况下,利润总额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估计变动。

    但该影响并未考虑管理层为管理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71十、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的外汇风险主要与本集团的营运相关(以不同于本集团功能货币的外币结算及付款)。

    本集团所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相对于总资产及负债占比较小,并无重大外汇风险。

    以本集团的收益结构衡量,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币结算,外币交易占比对于本集团不算重大。

    本集团认为,鉴于本集团的外币资产、负债及收入占总资产、负债及收入的比例很小,本集团业务的外汇风险不重大。

    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工具不能及时变现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而产生的风险。

    在本集团业务经营中,若受宏观政策、市场情况变化、经营不力、信誉度下降等因素的影响,或因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资产周转速度过低,可能发生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过大、投资银行业务大额包销、自营业务投资规模过大、长期投资权重过高等事项,上述事项一旦发生,会导致资金周转不灵、流通堵塞,如果不能及时获得足额融资款项,将会给本集团带来流动性风险,如果本集团发生流动性风险却不能及时调整资产结构,使得本集团风险控制指标超过监管机构的标准范围,则将导致本集团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严重时可能失去一项或多项业务资格,给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本集团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1)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机制和有效的资金调控机制为有效管理和应对流动性风险,公司加强对大额资金运用的监测和管理,实现资金的集中调度和流动性风险的统一管理;将债务融资及杠杆率等要求纳入风险授权,逐步建立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每日监控报告公司的流动性情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压力测试,分析评估流动性风险水平;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通过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银行授信等实现资本补充渠道的多样化。

    (2)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制度本集团编制不同期限的资金计划安排,并对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报告,以反映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情况。

    (3)通过发行股票、公司债等补充资本和流动性本集团通过发行股票、公司债、收益凭证,两融收益权转让等方式筹集资金,补充资本和流动性,以支持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发展。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72十、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按合约期限划分的未贴现现金流量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剩余合同义务到期期限的未折现现金流分析列示如下。

    表格所列未折现的现金流包括利息及本金的现金流。

    对于浮动利率的项目,未折现金额为基于年末的利率计算。

    2023年12月31日无期限即期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账面金额非衍生金融负债短期借款- - 10,025,893,379.4973,695,352.28 - - 10,099,588,731.7710,051,999,061.48应付短期融资款- - 9,974,437,062.2716,657,693,961.40 - - 26,632,131,023.6726,410,074,031.13拆入资金- - 6,921,922,144.60 - - - 6,921,922,144.606,904,888,465.49交易性金融负债198,427,718.15127,473,222.6521,693,948,586.1211,453,003,220.816,163,156,113.0318,166,119.0139,654,174,979.7739,654,174,979.77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7,061,866,131.7624,382,539,483.85 - - 161,444,405,615.61161,352,554,853.77代理买卖证券款- 120,261,793,313.16 - - - - 120,261,793,313.16120,261,793,313.16应付款项- 8,512,341,802.10 - - - - 8,512,341,802.108,512,341,802.10应付债券- - 8,236,026,964.6225,918,071,571.8671,430,704,085.001,299,700,000.00106,884,502,621.48100,545,828,291.35租赁负债- - 128,651,657.92635,542,659.71857,698,586.34156,451,302.291,778,344,206.261,695,730,070.83其他金融负债- 42,445,188,638.17 - - - 179,311,188.5842,624,499,826.7542,624,499,826.75小计198,427,718.15171,346,796,976.08194,042,745,926.7879,120,546,249.9178,451,558,784.371,653,628,609.88524,813,704,265.17518,013,884,695.83衍生金融负债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负债- 543,578,128.181,951,542,054.811,741,621,656.301,263,100,008.9416,071,145.415,515,912,993.645,515,912,993.64合计198,427,718.15171,890,375,104.26195,994,287,981.5980,862,167,906.2179,714,658,793.311,669,699,755.29530,329,617,258.81523,529,797,689.4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73十、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按合约期限划分的未贴现现金流量(续)2022年12月31日无期限即期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账面金额非衍生金融负债短期借款1,062,438,467.18 - 7,324,534,216.3131,423,295.46 - - 8,418,395,978.958,390,374,238.19应付短期融资款- - 6,767,248,297.3821,640,237,643.80 - - 28,407,485,941.1828,108,143,350.14拆入资金- - 8,018,288,516.0811,117,426,517.88 - - 19,135,715,033.9619,033,264,163.61交易性金融负债134,900,714.00245,895,760.7415,957,956,718.369,811,814,729.267,133,608,609.99353,618,236.7833,637,794,769.1333,637,794,769.1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9,810,449,672.6918,946,821,756.75 - - 158,757,271,429.44158,495,396,133.20代理买卖证券款- 129,645,925,398.92 - - - - 129,645,925,398.92129,645,925,398.92应付款项- 7,986,424,412.53 - - - - 7,986,424,412.537,986,424,412.53应付债券- - 11,240,453,932.1123,153,950,563.5860,477,032,822.867,877,788,910.00102,749,226,228.5596,917,518,404.47租赁负债- - 28,982,550.15570,470,865.681,049,973,915.98227,174,911.481,876,602,243.291,724,003,445.29其他金融负债- 27,286,989,497.89 - - - 209,789,693.5627,496,779,191.4527,496,779,191.45小计1,197,339,181.18165,165,235,070.08189,147,913,903.0885,272,145,372.4168,660,615,348.838,668,371,751.82518,111,620,627.40511,435,623,506.93衍生金融负债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负债- 969,473,846.44420,673,584.85342,921,138.82855,267,788.379,523,226.262,597,859,584.742,597,859,584.74合计1,197,339,181.18166,134,708,916.52189,568,587,487.9385,615,066,511.2369,515,883,137.208,677,894,978.08520,709,480,212.14514,033,483,091.6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74十、风险管理(续)5.金融工具分类本集团金融工具项目的计量基础下表汇总披露了本集团金融资产项目的计量基础: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货币资金113,625,202,523.72 - - -结算备付金27,900,176,434.68 - - -融出资金91,217,898,952.7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8,405,034,673.7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749,153,326.10 - - -应收款项12,943,203,800.20 - - -存出保证金22,261,243,984.3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06,183,491,851.86债权投资2,298,022,726.61 - - -其他债权投资- 97,357,937,963.2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173,148,628.98 -其他金融资产4,014,560,185.50 - - -合计297,009,461,933.9897,357,937,963.2345,173,148,628.98214,588,526,525.58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套期会计》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货币资金115,995,340,538.15 - - - -结算备付金39,811,102,770.13 - - - -融出资金84,329,316,416.57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2,629,292,502.511,240,966.4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0,293,397,520.86 - - - -应收款项10,481,417,359.41 - - - -存出保证金16,069,696,108.65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71,922,778,715.68 -债权投资2,707,918,533.69 - - - -其他债权投资- 109,324,962,360.4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8,395,017,429.52 - -其他金融资产5,000,307,807.75 - - - -合计294,688,497,055.21109,324,962,360.4038,395,017,429.52174,552,071,218.191,240,966.4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75十、风险管理(续)5.金融工具分类(续)下表汇总披露了本集团金融负债项目的计量基础: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套期会计》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短期借款10,051,999,061.48 - - -应付短期融资款26,410,074,031.13 - - -拆入资金6,904,888,465.4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18,951,843,355.0720,702,331,624.70 -衍生金融负债- 5,515,538,114.23 - 374,879.4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61,352,554,853.77 - - -代理买卖证券款120,261,793,313.16 - - -应付款项8,512,341,802.10 - - -应付债券100,545,828,291.35 - - -其他金融负债42,624,499,826.75 - - -合计476,663,979,645.2324,467,381,469.3020,702,331,624.70374,879.41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短期借款8,390,374,238.19 - -应付短期融资款28,108,143,350.14 - -拆入资金19,033,264,163.6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12,766,702,204.5520,871,092,564.58衍生金融负债- 2,597,859,584.7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58,495,396,133.20 - -代理买卖证券款129,645,925,398.92 - -应付款项7,986,424,412.53 - -应付债券96,917,518,404.47 - -其他金融负债27,496,779,191.45 - -合计476,073,825,292.5115,364,561,789.2920,871,092,564.5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76十、风险管理(续)6.套期公允价值套期集团持有的橡胶、锰硅等大宗商品现货面临价格变动风险。

    本集团采用期货交易所的期货合约管理持有的上述产品所面临的大宗商品价格风险。

    本集团上述现货标的与期货合约中对应的标的相同或高度相关,套期工具(大宗商品期货合约)与被套期项目(大宗商品现货)的基础变量均为标的价格。

    本集团通过定性分析,确定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数量比例。

    套期无效部分主要来自基差风险,即期货合同的价值变动未能与对应的标的资产价格变动保持正常稳定的同步相关性变动风险。

    本年度确认的套期无效的金额并不重大。

    财务报表中,将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于2023年12月31日,套期工具的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534,752,695.6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05,609,053.44元),剩余到期日为6个月以内(2022年12月31日:剩余到期日为6个月以内)。

    套期工具的账面价值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如下:商品价格风险-商品期货合约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包含套期工具的资产负债表列示项目衍生金融资产/(负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套期工具的名义金额1,534,752,695.60105,609,053.44套期工具的账面价值- -用作确认套期无效部分基础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46,679,859.2318,801,628.09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关调整如下:商品价格风险-库存商品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包含被套期项目的资产负债表列示项目其他资产其他资产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1,451,411,997.43104,541,284.69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套期调整的累计金额(计入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9,875,625.72) (1,791,895.47)于2023年度,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的套期无效部分金额为人民币36,804,233.51元(2022年度:人民币17,009,732.62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77十、风险管理(续)6.套期(续)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本集团对部分在境外经营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净资产面临的外汇敞口进行套期保值。

    本集团以与相关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同币种或汇率关联币种的外汇远期合约对部分境外经营进行净投资套期。

    本集团通过定性分析,确定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套期比率。

    财务报表中,将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套期无效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2023年度,套期工具产生的净收益为人民币3,215,468.81元(2022年度:净损失人民币44,729.46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023年度,远期合约远期要素相关的净收益共计人民币419,421.60元(2022年度:净收益人民币3,379,381.20元),计入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中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损失为人民币4,801,839.60元(2022年度:损失人民币2,944,000.8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指定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套期工具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38,675,500.24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75,327,369.36元),剩余到期日在6个月以内。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78十一、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管理1.按公允价值持续计量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本集团部分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于每个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评估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首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在没有可直接取得的第一层次的输入值情况下,对估值模型确定适当的估值方法及输入值。

    下表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

    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项目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合计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50,792,300,955.93148,074,509,539.557,316,681,356.38206,183,491,851.86-债券10,483,070,155.3395,690,389,138.172,883,314,089.10109,056,773,382.60-股票28,990,373,080.11184,744,330.551,103,641,919.3630,278,759,330.02-公募基金11,316,080,010.7415,722,914,420.47 - 27,038,994,431.21-银行理财产品- 3,176,375,809.60 - 3,176,375,809.60-券商资管产品- 414,485,955.38 - 414,485,955.38-信托计划- 503,219,198.04711,714,794.401,214,933,992.44-其他2,777,709.7532,382,380,687.342,618,010,553.5235,003,168,950.61衍生金融资产489,500,165.761,244,399,328.556,671,135,179.418,405,034,673.72其他债权投资32,763,488,571.6564,594,449,391.58 - 97,357,937,963.23-债券32,763,488,571.6564,594,449,391.58 - 97,357,937,963.2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6,406,004,619.6618,765,606,026.491,537,982.8345,173,148,628.98-股票9,446,958,250.15 - - 9,446,958,250.15-永续债16,959,046,369.5118,765,606,026.49 - 35,724,652,396.00-其他投资- - 1,537,982.831,537,982.83合计110,451,294,313.00232,678,964,286.1713,989,354,518.62357,119,613,117.79金融负债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负债328,970,061.0818,622,873,293.99 - 18,951,843,355.07-债券借贷- 18,622,873,293.99 - 18,622,873,293.99-融入证券328,970,061.08 - - 328,970,061.08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452,670,193.2420,249,661,431.46 - 20,702,331,624.70-收益互换产品452,670,193.24 - - 452,670,193.24-收益凭证- 20,249,661,431.46 - 20,249,661,431.46衍生金融负债321,750,472.30593,657,005.204,600,505,516.145,515,912,993.64合计1,103,390,726.6239,466,191,730.654,600,505,516.1445,170,087,973.4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79十一、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管理(续)1.按公允价值持续计量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续)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项目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合计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48,718,403,601.74115,417,738,875.877,786,636,238.07171,922,778,715.68-债券18,696,066,595.5771,030,463,650.782,489,388,199.4192,215,918,445.76-股票11,783,531,326.1044,561,624.042,928,198,544.0314,756,291,494.17-公募基金14,205,447,919.7216,718,915,296.15 - 30,924,363,215.87-银行理财产品- 3,199,507,268.72 - 3,199,507,268.72-券商资管产品- 543,574,308.85 - 543,574,308.85-信托计划- 538,271,120.91 - 538,271,120.91-其他4,033,357,760.3523,342,445,606.422,369,049,494.6329,744,852,861.40衍生金融资产231,160,338.57772,805,220.111,626,567,910.272,630,533,468.95其他债权投资31,857,485,262.0177,467,477,098.39 - 109,324,962,360.40-债券31,857,485,262.0177,466,509,446.56 - 109,323,994,708.57-其他- 967,651.83 - 967,651.8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781,576,280.5715,613,306,540.26134,608.6938,395,017,429.52-股票3,294,791,855.56 - - 3,294,791,855.56-永续债19,486,784,425.0115,613,306,540.26 - 35,100,090,965.27-其他投资- - 134,608.69134,608.69合计103,588,625,482.89209,271,327,734.639,413,338,757.03322,273,291,974.55金融负债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负债245,895,760.7212,520,806,443.81 - 12,766,702,204.53-债券借贷- 12,520,806,443.81 - 12,520,806,443.81-融入证券245,895,760.72 - - 245,895,760.7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998,066,196.0718,656,307,995.461,216,718,373.0720,871,092,564.60-收益互换产品639,531,562.56 - - 639,531,562.56-收益凭证358,534,633.5118,656,307,995.46 - 19,014,842,628.97-其他- - 1,216,718,373.071,216,718,373.07衍生金融负债988,953,691.16518,058,892.871,090,847,000.712,597,859,584.74合计2,232,915,647.9531,695,173,332.142,307,565,373.7836,235,654,353.872023及2022年度,本集团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及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80十一、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管理(续)1.按公允价值持续计量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续)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本集团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市价为活跃市场报价,主要包括在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股票、基金、其他投资等金融工具。

    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对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以及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债券借贷,公允价值采用中债估值,未来现金流基于合约金额及票面利率估算,并按反映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利率折现。

    对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基金、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券商资管产品、信托计划和其他投资,以及对于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他投资,公允价值按其底层资产的市值及相关费用决定。

    对于部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的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票,公允价值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估值日最近成交价确定。

    对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挂钩股指收益凭证,按照市场报价计算的公允价值。

    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根据不同的估值技术来确定。

    对于股票收益互换、利率互换以及货币远期,公允价值按市价与本集团和交易对手约定价格的差额折现决定。

    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上述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并未发生变更。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81十一、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管理(续)1.按公允价值持续计量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续)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量化信息如下: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不可观察之重要输入值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2,883,314,089.102,489,388,199.41折现现金流,未来现金流基于合同约定估算,并按反映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折现率(注2)-股票10,082,506.9226,291,502.44公允价值按可比公司法确定,并给予一定的流动性折扣流动性折价(注3)-股票1,093,559,412.442,901,907,041.59基于期权定价模型考虑流动性折扣调整后的市场报价波动率(注1)-信托计划711,714,794.40 -折现现金流。

    未来现金流基于合同约定估算,并按反映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折现率(注2)-其他投资(非限售基金) 246,834,847.12116,287,262.38基于期权定价模型考虑流动性折扣调整后的市场报价波动率(注1)-其他投资(非限售基金) 2,014,862,334.821,875,639,288.24公允价值系参考市场报价或可比公司法确定,并给予一定的流动性折扣流动性折价(注3)-其他投资(非限售基金) 356,313,371.58377,122,944.01折现现金流,未来现金流基于合同约定估算,并按反映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折现率(注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1,537,982.83134,608.69公允价值按可比公司法确定,并给予一定的流动性折扣流动性折价(注3)衍生金融资产-期权-资产5,601,385,551.921,478,644,756.30公允价值按照期权估值模型进行价值核算波动率(注1)-远期合同-资产1,069,749,627.49147,923,153.97折现现金流,未来现金流基于合同约定估算,并按反映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折现率(注2)合计13,989,354,518.629,413,338,757.03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期权-负债4,580,950,250.091,079,636,389.93公允价值按照期权估值模型进行价值核算波动率(注1)-远期合同-负债19,555,266.0511,210,610.78折现现金流,未来现金流基于合同约定估算,并按反映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折现率(注2)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 1,216,718,373.07折现现金流,未来现金流基于合同约定估算,并按反映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折现率(注2)合计4,600,505,516.142,307,565,373.78注1:不可观察输入值为证券股价的波动率,介乎12.99%至69.69%(2022年12月31日:5%至81.77%)。

    历史波动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注2:不可观察输入值为折现率,介乎4.00%至99.99%(2022年12月31日:0.70%至99.99%)。

    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注3:不可观察输入值为流动性折价,介乎22%至90.46%(2022年12月31日:20%至80.89%)。

    流动性折价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82十一、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管理(续)1.按公允价值持续计量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续)下表列示了公允价值在第三层次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变动情况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3年1月1日余额7,786,636,238.07134,608.69计入损益(2,793,180,799.23)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374.14本年购入3,195,210,774.711,400,000.00本年转出(注) (871,984,857.17) -2023年12月31日余额7,316,681,356.381,537,982.83于2023年12月31日持有资产/负债的总收益/(损失)-计入损益433,945,274.15 -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2年1月1日余额12,890,349,501.04127,518.86计入损益(3,318,598,908.49)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7,089.83本年购入5,244,066,086.85 -本年转出(注) (7,029,180,441.33) -2022年12月31日余额7,786,636,238.07134,608.69于2022年12月31日持有资产/负债的总收益-计入损益86,269,984.10 -注:当限售股或其他投资(限售基金)已经解禁可在市场进行交易时,其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从第三层次转至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评估过程于评估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首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在没有可直接取得的第一层次的输入值情况下,对估值模型确定适当的估值方法及输入值。

    有关厘定不同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所用的估值方法及输入数据于上文披露。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83十一、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管理(续)2.非持续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但须披露公允价值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除下表所列的项目外,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主要以市场利率计息,并主要于一年内到期,因此,这些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具体项目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其他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代理买卖证券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公允价值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债券69,041,125,405.5071,025,668,041.41一年以上到期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456,825,093.4411,541,268,124.12债权投资2,298,022,726.612,340,196,739.88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公允价值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债券64,834,497,962.8166,997,709,829.58一年以上到期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566,183,511.6210,696,142,313.78债权投资2,707,918,533.692,744,547,149.71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公允价值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债券69,041,125,405.5071,025,668,041.41一年以上到期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090,690,750.7611,175,133,781.44债权投资1,657,001,595.301,696,204,750.00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公允价值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债券64,834,497,962.8166,997,709,829.58一年以上到期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566,183,511.6210,696,142,313.78债权投资1,823,552,842.881,857,210,600.33非持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运用现金流折现法进行评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84十二、资本管理本公司资本管理的目标如下: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以确保满足外部监管要求;保证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以保持持续对股东和其他利益关系方的回报;保持经营发展所需的充足资本支持。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计算净资本,编制、报送风险监管报表。

    其中,净资本是指在证券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变现能力对资产负债项目及其他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监管指标。

    同时,本公司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本公司每月向当地监管机构报送月度风险监管报表。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符合外部监管要求的资本管理目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85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2024年3月2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议案,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05,568,496.32(含税),以2023年末总股本10,934,402,256股进行测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881号),核准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4年1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实际发行期限为3年期,实际发行规模5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84%。

    2024年1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第二期公司债券,实际发行期限为2年期,实际发行规模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75%。

    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3.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1号),核准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

    2024年3月,本公司公开发行2024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期限为3年期;品种二发行期限为5年期。

    本期债券品种一实际发行规模人民币20.0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60%;品种二实际发行规模人民币40.0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75%。

    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86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货币资金(1)按类别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70,142,752,190.6972,615,822,271.85其中:客户存款60,201,446,649.0760,955,132,238.24公司存款9,941,305,541.6211,660,690,033.61其他货币资金211,773,078.35212,237,064.90应计利息10,609,806.575,738,167.31合计70,365,135,075.6172,833,797,504.06(2)按币种列示2023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客户资金存款人民币52,361,286,944.381.000052,361,286,944.38港币292,628,870.470.9062265,180,282.42美元80,122,726.797.0827567,485,237.04小计53,193,952,463.84客户信用资金存款人民币7,007,494,185.231.00007,007,494,185.23小计7,007,494,185.23客户存款合计60,201,446,649.07公司自有资金存款人民币9,743,914,769.191.00009,743,914,769.19港币72,229,140.780.906265,454,047.37美元17,898,824.837.0827126,772,006.62小计9,936,140,823.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87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货币资金(续)(2)按币种列示(续)2023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公司信用资金存款人民币5,164,718.441.00005,164,718.44小计5,164,718.44公司存款合计9,941,305,541.62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211,773,078.351.0000211,773,078.35小计211,773,078.35应计利息10,609,806.57合计70,365,135,075.612022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客户资金存款人民币50,634,761,627.231.000050,634,761,627.23港币307,405,956.650.8933274,605,741.08美元92,064,106.516.9646641,189,676.20小计51,550,557,044.51客户信用资金存款人民币9,404,575,193.731.00009,404,575,193.73小计9,404,575,193.73客户存款合计60,955,132,238.2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88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货币资金(续)(2)按币种列示(续)2022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公司自有资金存款人民币11,273,121,524.081.000011,273,121,524.08港币280,546,391.790.8933250,612,091.79美元19,480,541.196.9646135,674,177.17小计11,659,407,793.04公司信用资金存款人民币1,282,240.571.00001,282,240.57小计1,282,240.57公司存款合计11,660,690,033.61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212,237,064.901.0000212,237,064.90小计212,237,064.90应计利息5,738,167.31合计72,833,797,504.06(3)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金为人民币6,676,011.92元。

    其中人民币1,191,878.97元为本公司被司法冻结的资金,人民币2,484,132.95元为本公司提取的风险准备金,人民币3,000,000.00元为本公司的川润股份申购款(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金)。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89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结算备付金(1)按类别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客户备付金13,874,580,154.3120,208,507,290.42公司备付金9,195,623,124.619,540,378,957.00应计利息41,890,114.9248,244,335.01其中:客户备付金利息4,254,951.796,671,848.63合计23,112,093,393.8429,797,130,582.43(2)按币种列示2023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客户普通备付金人民币12,234,432,565.351.000012,234,432,565.35港币138,189,671.970.9062125,227,480.74美元42,438,058.757.0827300,576,038.71小计12,660,236,084.80客户信用备付金人民币1,214,344,069.511.00001,214,344,069.51小计1,214,344,069.51客户备付金合计13,874,580,154.31公司自有备付金人民币9,195,610,026.741.00009,195,610,026.74港币3,389.320.90623,071.40美元1,415.637.082710,026.47公司备付金合计9,195,623,124.61应计利息41,890,114.92合计23,112,093,393.8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90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2.结算备付金(续)(2)按币种列示(续)2022年12月31日原币金额折算率折人民币金额客户普通备付金人民币17,365,321,551.771.000017,365,321,551.77港币155,052,026.670.8933138,507,975.42美元58,242,847.796.9646405,638,137.72小计17,909,467,664.91客户信用备付金人民币2,299,039,625.511.00002,299,039,625.51小计2,299,039,625.51客户备付金合计20,208,507,290.42公司自有备付金人民币9,540,363,477.631.00009,540,363,477.63港币2,978.340.89332,660.55美元1,840.576.964612,818.82公司备付金合计9,540,378,957.00应计利息48,244,335.01合计29,797,130,582.4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91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应收款项(1)按明细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应收出租交易席位佣金94,305,276.0489,644,919.19应收代销基金手续费125,055,492.4679,909,585.99应收证券承销手续费及佣金21,785,905.3137,682,422.90其他41,116,508.1437,911,606.72小计282,263,181.95245,148,534.80减:坏账准备(5,052,567.75) (5,206,059.48)应收款项账面价值277,210,614.20239,942,475.32(2)按账龄分析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金额占比(%)金额比例(%)1年以内272,534,065.1496.551,232,409.340.451-2年1,291,000.000.46129,100.0010.002-3年1,760,000.000.62352,000.0020.003年以上6,678,116.812.373,339,058.4150.00合计282,263,181.95100.005,052,567.751.79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金额占比(%)金额比例(%)1年以内226,814,226.2292.521,421,381.890.631-2年11,656,191.774.751,165,619.1810.002-3年2,400,000.000.98480,000.0020.003年以上4,278,116.811.752,139,058.4150.00合计245,148,534.80100.005,206,059.482.12(3)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均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92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3.应收款项(续)(4) 2023年末应收款项中前五名欠款单位占应收款项总额名称2023年12月31日欠款性质账龄的比例(%)客户A 14,006,157.00其他1年以内4.96客户B 12,352,958.65应收代销基金手续费1年以内4.38客户C 12,161,208.02其他1年以内4.31客户D 6,071,330.88应收出租交易席位佣金1年以内2.15客户E 4,000,000.00应收证券承销手续费及佣金1年以内1.42前五名欠款金额合计48,591,654.5517.222022年末应收款项中前五名欠款单位占应收款项总额名称2022年12月31日欠款性质账龄的比例(%)客户A 18,344,422.02应收代销基金手续费1年以内7.48客户B 13,816,757.79其他1年以内5.64客户C 11,949,522.73其他1年以内4.87客户D 8,876,712.32应收证券承销手续费及佣金1年以内3.62客户E 8,000,000.00应收证券承销手续费及佣金1年以内3.26前五名欠款金额合计60,987,414.8624.87(5)上述应收款项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6)上述应收款项中应收关联方款项请参见附注八。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93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按标的物类别列示标的物类别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股票20,672,106,251.2918,447,100,447.75债券1,165,283,000.001,698,261,000.00其中:国债1,165,283,000.001,698,261,000.00加:应计利息48,893,794.5064,341,109.94减:减值准备(56,062,737.68) (184,116,416.47)账面价值21,830,220,308.1120,025,586,141.22(2)按业务类别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约定购回式证券98,616,047.83126,595,311.68股票质押式回购20,573,490,203.4618,320,505,136.07债券质押式回购1,165,283,000.001,698,261,000.00加:应计利息48,893,794.5064,341,109.94减:减值准备(56,062,737.68) (184,116,416.47)合计21,830,220,308.1120,025,586,141.22(3)约定购回式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的剩余期限本公司约定购回证券账面价值按剩余期限划分明细如下: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4,073,245.802,489,333.651-3个月23,495,405.6421,910,497.703-12个月71,047,396.39102,195,480.33减:减值准备(90,986.02) (82,840.75)合计98,525,061.81126,512,470.9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94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续)(3)约定购回式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的剩余期限(续)本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出资金账面价值按剩余期限划分明细如下: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1年以内9,480,400,613.467,733,928,776.871-2年6,978,405,990.009,477,216,369.202-3年4,114,683,600.001,109,359,990.00减:减值准备(55,971,751.66) (184,033,575.72)合计20,517,518,451.8018,136,471,560.35本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融出资金账面价值按剩余期限划分明细如下: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165,283,000.001,698,261,000.00合计1,165,283,000.001,698,261,000.00(4)本公司在买入返售业务中接收了证券抵押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取的担保物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23.94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524.59亿元)。

    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所接收的抵押物均不可以出售或再次向外抵押。

    (5)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中均无向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作为交易对手方购入的金融资产。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95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长期股权投资(1)按类别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18,380,195,890.4415,425,795,890.44合营企业3,054,390.404,913,080.13合计18,383,250,280.8415,430,708,970.57减:减值准备(147,500,000.00) (147,500,000.00)长期股权投资净额18,235,750,280.8415,283,208,970.5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96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5.长期股权投资(续)(2)按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基本情况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在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公司名称投资成本账面价值本年增加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本年现金股利按成本法核算的的子公司银河期货4,564,493,768.024,564,493,768.02 - 4,564,493,768.02 - 300,000,000.00创新资本1,500,000,000.00852,500,000.00500,000,000.001,352,500,000.00 (147,500,000.00) -银河国际7,315,702,122.425,861,302,122.421,454,400,000.007,315,702,122.42 - -银河金汇1,000,000,000.00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银河源汇4,000,000,000.003,000,000,000.001,000,000,000.004,000,000,000.00 - 136,000,000.00合计18,380,195,890.4415,278,295,890.442,954,400,000.0018,232,695,890.44 (147,500,000.00) 436,000,000.00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在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公司名称投资成本账面价值本年增加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本年现金股利按成本法核算的的子公司银河期货4,564,493,768.022,364,493,768.022,200,000,000.004,564,493,768.02 - 500,000,000.00创新资本1,000,000,000.00852,500,000.00 - 852,500,000.00 (147,500,000.00 ) -银河国际5,861,302,122.424,142,502,122.421,718,800,000.005,861,302,122.42 - -银河金汇1,000,000,000.00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银河源汇3,000,000,000.003,0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200,000,000.00合计15,425,795,890.4411,359,495,890.443,918,800,000.0015,278,295,890.44 (147,500,000.00 ) 700,000,000.0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97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6.其他资产(1)按类别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2) 23,595,484,839.5510,580,113,608.59预缴税金319,395,164.06781,185,489.90长期待摊费用94,087,238.7873,424,047.48待摊费用16,616,220.8414,151,183.48应收利息- 20,049.63其他4,934,673.4998,647,874.75小计24,030,518,136.7211,547,542,253.83坏账准备(272,383,244.25) (291,241,481.10)合计23,758,134,892.4711,256,300,772.73(2)其他应收款(a)按明细列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预付款项1,252,369,727.275.311,254,588,731.9211.86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202,857,408.400.86201,309,605.071.90押金93,042,542.830.3988,944,851.820.84客户交易履约保证金21,764,681,212.7492.248,800,099,614.4083.18其他282,533,948.311.20235,170,805.382.22小计23,595,484,839.55100.0010,580,113,608.59100.00减:坏账准备(272,383,244.25) (291,241,481.10)其他应收款净值23,323,101,595.3010,288,872,127.4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98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6.其他资产(续)(2)其他应收款(续)(b)按评估方式列示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种类金额占比(%)金额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404,089,758.475.95215,950,374.6615.38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22,095,370,516.6393.6426,827,654.590.121-2年29,674,802.640.132,967,480.2610.002-3年19,894,058.020.083,978,811.6020.003年以上46,455,703.790.2022,658,923.1448.78合计23,595,484,839.55100.00272,383,244.251.15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种类金额占比(%)金额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371,969,048.9612.97217,843,041.5315.88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9,084,337,070.8585.8638,146,637.190.421-2年35,688,290.680.343,568,829.0710.002-3年41,255,419.140.398,251,083.8320.003年以上46,863,778.960.4423,431,889.4850.00合计10,580,113,608.59100.00291,241,481.102.75(c)按账龄分析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金额占比(%)金额比例(%)1年以内22,096,791,271.6193.6528,248,409.570.131-2年30,924,272.650.134,216,950.2713.642-3年47,150,366.650.206,426,543.8513.633年以上1,420,618,928.646.02233,491,340.5616.44合计23,595,484,839.55100.00272,383,244.251.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199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6.其他资产(续)(2)其他应收款(续)(c)按账龄分析(续)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金额占比(%)金额比例(%)1年以内9,086,324,641.3385.8840,134,207.670.441-2年58,694,237.750.556,079,576.1410.362-3年95,850,959.370.9118,056,124.0618.845年以上1,339,243,770.1412.66226,971,573.2316.95合计10,580,113,608.59100.00291,241,481.102.75(d)年末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名单位占其他应收款总额名称2023年12月31日欠款性质账龄的比例(%)客户A 1,154,126,007.43预付款项2-3年、3年以上4.89客户B 637,863,338.28场外业务履约保证金1年以内2.70客户C 338,191,658.47场外业务履约保证金1年以内1.43客户D 286,963,478.02场外业务履约保证金1年以内1.22客户E 279,759,696.66场外业务履约保证金1年以内1.19前五名欠款金额合计2,696,904,178.8611.43(e)上述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7.代理买卖证券款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普通经纪业务个人57,740,940,475.7760,876,253,083.54机构8,334,589,155.648,825,222,577.38信用业务个人6,986,835,994.169,472,235,447.11机构1,235,002,260.592,231,379,372.13应付利息4,254,951.796,671,848.63合计74,301,622,837.9581,411,762,328.79上述代理买卖证券款中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存入的款项请参见附注八。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00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8.其他负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1) 27,967,642,083.7614,422,796,825.31应付股息804,000,000.00443,500,000.00预提费用(2) 292,602,516.43300,691,088.10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36,908,065.9035,267,233.20预收债券受托管理手续费15,727,267.6319,107,931.71代理兑付证券款7,172,646.637,172,646.65合计29,124,052,580.3515,228,535,724.97(1)其他应付款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客户交易履约保证金27,635,222,103.1814,328,774,759.50证券经纪人风险准备金23,039,285.8625,289,966.28应付境外上市发行费用5,547,513.6018,522,615.38应付采购款3,246,745.224,646,312.06客户经理风险准备金158,237.98157,811.61其他300,428,197.9245,405,360.48合计27,967,642,083.7614,422,796,825.31(2)预提费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线路租费及交易所设施使用费138,610,021.50115,797,485.17第三方存管手续费34,175,420.9839,934,429.75房租2,043,240.173,619,055.44经纪人佣金337,202.931,480,415.99其他117,436,630.85139,859,701.75合计292,602,516.43300,691,088.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01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9.利息净收入2023年度2022年度利息收入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1,930,429,979.251,900,157,013.84其中:自有资金存款利息收入441,167,349.38384,669,500.97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489,262,629.871,515,487,512.87融资融券利息收入4,989,332,845.085,352,693,626.2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956,440,570.991,033,386,649.66其中:约定购回利息收入6,237,847.844,811,433.21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888,830,682.21991,931,401.87债权投资利息收入66,763,463.83101,804,900.78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3,734,383,543.143,687,901,736.96其他利息收入257,397.441,091,795.99小计11,677,607,799.7312,077,035,723.47利息支出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支出(189,911,284.95) (271,676,755.8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3,748,002,456.07) (3,262,169,542.48)其中:报价回购利息支出(906,686,201.86) (790,896,128.29)拆入资金利息支出(702,915,060.56) (479,193,034.35)其中:转融通利息支出(407,580,596.83) (224,492,785.52)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489,385,752.27) (820,184,320.06)应付债券利息支出(3,310,248,590.68) (3,018,633,038.43)其他利息支出(400,162,357.32) (247,530,186.82)小计(8,840,625,501.85) (8,099,386,878.00)利息净收入2,836,982,297.883,977,648,845.4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02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023年度2022年度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证券经纪业务4,775,484,728.625,267,068,801.49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3,912,316,956.824,321,029,051.76交易单元席位租赁237,245,695.87287,131,072.49代销金融产品业务625,922,075.93658,908,677.24投资银行业务532,760,120.94621,685,599.05其中:证券承销业务463,911,195.61553,617,135.73证券保荐业务13,735,849.0526,962,264.17财务顾问业务(1) 55,113,076.2841,106,199.15投资咨询业务102,223,092.47102,085,126.89其他1,648,952.021,986,516.94小计5,412,116,894.055,992,826,044.37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证券经纪业务(110,658,146.54) (136,645,069.31)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110,658,146.54) (136,645,069.31)投资银行业务(37,362,997.06) (5,631,965.98)其中:证券承销业务(37,362,997.06) (5,631,965.98)其他(82,811,954.37) (64,065,885.21)小计(230,833,097.97) (206,342,920.5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181,283,796.085,786,483,123.87(1)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明细如下:2023年度2022年度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境内上市公司3,849,056.612,830,188.68其他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51,264,019.6738,276,010.47合计55,113,076.2841,106,199.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03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续)(2)本公司前五名客户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情况客户名称2023年度占本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例客户A 75,094,339.621.39%客户B 59,155,112.291.10%客户C 43,867,924.540.81%客户D 43,561,729.690.80%客户E 32,452,830.190.60%合计254,131,936.334.70%11.投资收益(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2023年度2022年度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36,000,000.00700,000,000.00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1,858,689.73) (1,835,310.45)金融工具投资收益1,578,164,416.635,327,800,836.11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分红和利息7,972,512,197.095,879,478,874.57交易性金融资产5,985,733,414.713,825,743,263.2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986,778,782.382,053,735,611.30处置金融工具产生的损失(6,394,347,780.46) (551,678,038.46)交易性金融资产(3,107,212,603.55) (1,138,293,979.18)衍生金融工具(2,856,551,863.90) (317,021,330.20)债权投资- 33,811,980.21其他债权投资1,055,878,587.471,002,777,468.94交易性金融负债(1,486,461,900.48) (132,952,178.23)合计2,012,305,726.906,025,965,525.66(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2023年度2022年度银河期货300,000,000.00500,000,000.00银河源汇136,000,000.00200,000,000.00合计436,000,000.00700,000,000.00(3)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04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2.业务及管理费2023年度2022年度职工薪酬5,454,955,999.165,449,018,716.98折旧摊销费872,195,442.87748,172,869.26线路租赁费228,463,288.61227,169,524.78交易所设施费173,018,333.34184,487,733.77电子设备运转费194,929,196.52181,854,875.13房租物业费75,309,012.0686,511,577.55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69,415,295.9168,417,603.31业务招待费49,709,074.7044,618,827.28劳务费51,182,166.5141,862,524.09差旅费及交通费94,892,796.4437,755,021.70水电费26,568,945.8428,357,186.14其他386,331,381.06297,829,995.65合计7,676,970,933.027,396,056,455.64注:2023年度,本公司的业务及管理费中包括租赁负债利息费用人民币51,412,912.33元(2022年度:人民币47,893,772.03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05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13.公司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023年度2022年度(重述)净利润7,364,476,558.097,400,011,270.32加:信用减值损失转回(48,876,731.19) (232,481,445.44)固定资产折旧225,678,593.75169,118,403.44使用权资产折旧441,234,650.48417,566,787.51无形资产摊销170,098,547.50125,090,361.97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5,183,651.1436,397,316.3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16,819,566.42) (1,722,512.5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956,959,236.66) 1,361,772,580.21利息支出398,392,295.86295,549,111.58汇兑损失29,542,690.1912,573,806.51租赁负债利息费用51,412,912.3347,893,772.03投资收益(3,476,798,680.12) (3,754,677,769.79)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444,459,000.30) (729,180,931.49)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39,263,270,061.87) (23,818,966,763.45)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4,027,893,516.9555,325,207,324.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63,269,860.27) 36,654,151,311.34(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2023年度2022年度现金的年末余额93,239,185,184.44102,466,223,484.17减:现金的年初余额102,466,223,484.1792,665,663,016.8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减少)/增加额(9,227,038,299.73) 9,800,560,467.35(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70,168,981,905.5272,717,337,236.75结算备付金23,070,203,278.9229,748,886,247.4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3,239,185,184.44102,466,223,484.17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包含本公司持有的原始期限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2023年度人民币元206十五、比较数据如附注三、36所述,由于本集团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财务报表中若干项目的会计处理和列报以及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已经过修改,以符合新的要求。

    相应地,若干以前年度数据已经调整,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和会计处理要求。

    十六、财务报表之批准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4年3月28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1补充资料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3年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部分15,468,381.58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受、对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60,460,594.02捐赠支出(11,381,734.9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71,633,090.50)合计(7,085,849.84)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311,835.08归属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70,809.7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6,844,824.49)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系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第65号)的要求确定和披露。

    本集团持有交易性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受托经营取得的手续费佣金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而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原因为:本集团作为证券经营机构,上述业务均属于本集团的正常经营业务。

    2补充资料(续)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52% 0.670.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53% 0.670.652022年度(重述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22% 0.700.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14% 0.690.67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为109.34亿股(2022年12月31日:101.37亿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上述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

    3.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号)的有关规定,本集团对境内外财务报表进行比较。

    本集团除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还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和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3年度、2022年度的净利润以及于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证券营业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附件1:证券营业部情况表序号名称营业部地址负责人1北京金融街证券营业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11号3-5层赵宏亮2北京望京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院1号楼二层201室001号吴 迪3北京陶然桥证券营业部北京市东城区马家堡路1号第11层1101、1102、1103、1105、1106、1109室郭 煜4北京学院南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4号2号楼二层201、202、205、206、209、210、220、224、225、227、228室、四层401、402室赵新华5北京安贞门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1-3内11层1102号曹燕霞6北京珠市口大街证券营业部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2号1层110室,6层608室,6层609室李伟民7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院1-4号楼D座03-3D宋玉山8北京太阳宫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夏家园11号楼2层10号商业艾海凤9北京阜成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一、三、四层马俊明10北京朝阳门北大街证券营业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5号B座1层F-03单元、5层06单元王晓晶11北京建国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6号1号楼一层大厅北侧刘艳宏12北京北四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5号一层101室刘希金13北京双井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9号院2号楼1至7层101内一层01单元、五层曹 萌14北京亦庄证券营业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1号楼1层105、7层710-711王金柱15北京工体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18号2号楼一层103室、三层123室鲁 振16北京通州九棵树证券营业部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街100号1至2层徐 强17北京大望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2号楼7层807吴 楠18北京来广营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院诚盈中心2号楼2层201单元田志录19北京团结湖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12号1号楼16层1604、1606室来正和序号名称营业部地址负责人20北京丽泽证券营业部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8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层102A侯志姗21北京后沙峪证券营业部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庆路20号院9号楼1层107-108室周春美22北京立通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锦芳路1号院15号楼1层15-3邵江波23北京丰台科技园证券营业部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2号楼2层210黎 强24北京菜市口大街证券营业部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甲2号院2号楼1至2层125焦 健25北京阜外大街证券营业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9号国宾酒店一层编号GBC-4及GBC-6区域白云龙26北京亚运村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27号楼一层104号薛挺宇27北京远大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2层1单元(A座)2B郭萌萌28北京通州证券营业部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二街12号院2号楼1层2-6吴建会29北京亮马桥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2号院124号楼-2至16层101内11层1113室李慧雯30北京上地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4层D座04B刘逸飞31北京知春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1层1109室伍巧玲32北京兴华大街证券营业部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9号院17号楼1层101李 珏33北京东四环南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嘉园7号院16号楼底商11-12门宋博文34北京苏州街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17层2001室焦玉昆35北京翠林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1号院1号楼-5至16层101内15层1505、1506号石连升36北京广安门证券营业部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7号楼4层405张 扬37北京雍和宫证券营业部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创新楼A座B1-A1号(地下一层)杨冬林38北京时代花园南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石景山区时代花园南路19号院1号楼1层102马青山证券营业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序号名称营业部地址负责人39北京旧宫证券营业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旧忠路10号院10号楼1层107钟海平40北京青年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院3号楼16层31608段德义41北京西大望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16号院1号楼1层102赵晓磊42北京积水潭证券营业部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2层211李泽中43天津南马路证券营业部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324号陈 超44天津水上公园北道证券营业部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与水上公园东路交口鲁能国际中心17层06、07单元刘 静45天津胜利路证券营业部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与建国道交口西北侧瑞海大厦1-2-101杨秀丽46石家庄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98号李芳辉47廊坊永兴路证券营业部廊坊市广阳区永兴路香堤小区商业4号楼1单元1层101号、6层601号、609号、610号、611号、612号计 彬48石家庄胜利北街证券营业部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北街156号富天大厦罗 峰49邢台清河证券营业部清河县长江东街17号郝国敬50邢台守敬北路证券营业部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北路236号守敬E世界北楼104、105号门市于葆华51沧州永安南大道证券营业部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文园门市五区1202铺陈 晖52秦皇岛证券营业部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181号刘 伟53保定七一中路证券营业部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七一中路1955号1号楼底商闫明艳54张家口长城西大街证券营业部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长城西大街新东亚财富中心1-A座-6号底商1层王 静55太原迎泽桥西证券营业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1层101、2层201、8层804A、805、806单元陈宏华56太原南中环街证券营业部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9层903-906室张建忠57太原桃园证券营业部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1号5层赵俊华序号名称营业部地址负责人58临汾解放东路证券营业部临汾市解放东路2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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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147扬州文昌中路证券营业部扬州市文昌中路571号(建业大厦)建松大厦-大堂101、201彭孝武148苏州三香路证券营业部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钱 春149镇江正东路证券营业部镇江市正东路39号4号楼第4层姚婧姣150南京江宁金箔路证券营业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770号3幢201室杨伟学151南京燕山路证券营业部南京市建邺区燕山路179号1701-1室周旭杰152南通工农路证券营业部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98号金唐大厦101室和201室王 伟证券营业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序号名称营业部地址负责人153常熟珠江东路证券营业部常熟市珠江东路93号邹 骄154盐城迎宾南路证券营业部盐城市迎宾南路126号钱江方洲小区北区7幢102室高丽丽155无锡梁溪路证券营业部无锡市梁溪路708号1层A区刘忠喜156江阴虹桥北路证券营业部江阴市虹桥北路185号1层及181-185号2层赵 迁157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109罗 飞158如皋健康路证券营业部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健康东村809幢4号营业房陈丽媛159张家港沙洲西路证券营业部张家港市杨舍镇沙洲西路115号(天霸商务馆)101#中北侧一层108号朱可春160常州北大街证券营业部常州市钟楼区玉隆花园8-1号张 宇161宜兴氿滨南路证券营业部宜兴市新街街道氿滨南路78号(1-3层)王晔科162泰州青年南路证券营业部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300号103室、104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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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225杭州登云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118-1号、120号余维狄226杭州未来科技城舒心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C座103、104室杨小琴227新昌丽江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丽江路京新大厦111号杨 挺228浦江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浦江县浦阳街道人民东路42号、42-1号楼佳妮229天台赤城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赤城路267,269号陈锦珍230宁波宁穿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713、1719、1721、1733号1-5-4,安波路30号、建宁街8号32-2周红良231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16层1607-1610室,长春路54、56、58、60、62、64号幢号043房号1-4-2王运国证券营业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序号名称营业部地址负责人232宁波大闸南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大闸南路507号1-2,新义路218号9-1、9-2陈 诚233宁波君子街证券营业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91号君子街88弄19号(2-8)(2-9)室魏颖荧234宁波宁南北路证券营业部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宁南北路1049号周 瑜235宁波奉化长汀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长汀路10,12,14号任晓东236余姚阳明西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西路348号黄文栓237宁波北仑中河南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中河南路299-53号、299-54号李斌斌238宁波百丈东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899号冯 毅239慈溪慈甬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慈甬路314-318号余小兰240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436号1层和10层吴 侃241合肥临泉路证券营业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7377号新广和大厦B座1楼、5楼陈 俊242马鞍山湖东中路证券营业部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中路777号聚峰苑2栋汪恭满243黄山仙人洞南路证券营业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仙人洞南路2-40号陆文斌244合肥徽州大道证券营业部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525号学苑大厦东侧裙楼一、二层王 伟245合肥祁门路证券营业部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333号新地中心A座办1301、1310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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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283济南泺源大街证券营业部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102号13层05、06室(经营场所:泺源大街106号L112-2号单元)武云鹏284威海统一路证券营业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57号北户一至二层邵仁航285济宁供销路证券营业部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洸河街道供销路都市豪庭三期23号楼105-109号门面房屠凡刚286东营府前大街证券营业部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84号刘晓峰287临沂沂蒙路证券营业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与银雀山路交汇南(大院北区)8号楼110-210,111-211号铺徐莹莹288日照威海路证券营业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威海路新营华府B区1AB幢1单元102号孙龙雪289聊城东昌西路证券营业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11号王 鲁序号名称营业部地址负责人290泰安长城路证券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北首西侧大展新城国际1号楼09号吕华伟291滨州黄河五路证券营业部山东省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五路345号帝堡广场A座101商铺2楼付慧喆292青岛南京路证券营业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00号戊崔 宁293青岛香港西路证券营业部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22号1栋-5号李易蔚294青岛开发区证券营业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441号1号楼101柳尧亮295青岛秦岭路证券营业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5号103号侯 阳 296青岛即墨区墨城路证券营业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墨城路520、522号杜伟超297郑州智慧岛证券营业部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尚贤街6号利丰国际大厦2层202-206裴媛媛298郑州陇海路证券营业部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9号北侧一层03号任剑锋299郑州东风路证券营业部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17号院3号楼103号朱若絮300郑州南阳路证券营业部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76号附16号合立大厦张庆军301郑州山河证券营业部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马超群302许昌文峰路证券营业部许昌市魏都区文峰中路1728、1732号王 楠303新乡友谊路证券营业部新乡市友谊路1号103厂家属院28号楼1层106、107室王清锋304洛阳太康路证券营业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0号元华国际城市公寓3幢105李鸣鹤305驻马店置地广场证券营业部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淮河大道与铜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置地国际广场2号楼118商铺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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