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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健康科技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公告

    日期:2024-03-01 06:06:00
    股票名称:中國健康科技集團 股票代码:01069.HK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353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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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及前稱為(股份代號:1069)China Bozza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中國寶沙發展控股有限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公告中國健康科技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報告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連同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過往期間」)之比較數字。

    2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未經審核)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收益419,02023,021銷售成本(15,262) (17,952)毛利3,7585,069投資及其他收入634其他收益74,7268,580銷售及分銷開支(623) (551)行政開支(8,414) (5,379)融資成本8 (51) (8,967)債務重組收益9202,024 –除稅前溢利╱(虧損) 10201,423 (1,244)所得稅開支11 (2) –期內溢利╱(虧損) 201,421 (1,244)其他全面收益╱(開支)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換算海外業務財務報表所產生之匯兌差額6,448 (13,390)期內其他全面收益╱(開支) 6,448 (13,390)期內全面收益╱(開支)總額207,869 (14,634)人民幣分人民幣分(經重列)每股溢利╱(虧損) 13基本32.11 (1.13)攤薄不適用不適用3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經審核)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非流動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1,2181,293使用權資產44,53246,309人工林資產48,42048,420種植人參資產28,10822,000 122,278118,022流動資產存貨1,197987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1411,18410,399按金及預付款項5,2676,908銀行結餘及現金1,5124,327 19,16022,621流動負債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1510,84099,008應付承兌票據– 58,035應付公司債券– 282,191租賃負債2,1942,092應付所得稅1,5481,568 14,582442,894流動資產淨值╱(流動負債淨額) 4,578 (420,273)總資產減流動負債126,856 (302,251)4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經審核)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非流動負債應付承兌票據110,034 –應付公司債券– 13,351租賃負債– 1,106 110,03414,457資產淨值╱(負債淨額) 16,822 (316,708)股本及儲備股本6,56419,016儲備10,258 (335,724)權益╱(虧絀)總額16,822 (316,708)5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1.一般資料中國健康科技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公眾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股份已由聯交所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四日起暫停買賣,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完成重組並履行聯交所向本公司發出的復牌指引後,股份已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恢復買賣。

    有關重組完成及履行復牌指引及買賣恢復的詳情載列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的公告。

    本集團主要從事林業管理、人參種植及貿易以及投資控股。

    於過往年度,本公司的功能貨幣為港元(「港元」)。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

    由於本集團於中國大陸(「中國」)的業務持續擴張,有關業務主要以人民幣(「人民幣」)進行交易,董事已決定,本公司的功能貨幣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起按預期基準由港元變更為人民幣。

    由於本集團的業務主要於中國進行,本公司董事認為以人民幣呈報綜合財務報表乃屬恰當。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未經審核,但已由審核委員會審閱。

    2.編製基準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及選定附註解釋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D2的適用披露規定編製。

    除若干按公平值計量的金融工具外,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按歷史成本法編製。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的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所呈列者相同。

    持續經營基準於批准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時,本公司董事合理地預期本集團擁有充足資源在可預見將來繼續經營。

    因此,彼等於編製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繼續採用持續經營會計基準。

    63.主要會計政策除人工林資產按公平值計量外,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均按歷史成本法編製。

    除因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而新增的會計政策外,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的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和計算方法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所呈報的會計政策和計算方法相同。

    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首次應用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下列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該等修訂於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強制生效,用於編製本集團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報告第2號會計政策披露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修訂會計估計之定義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與單一交易產生之資產及負債相關之遞延稅項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修訂保險合約及相關修訂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國際稅務改革-第二支柱示範規則於本期間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對目前及過往期間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披露資料概無重大影響。

    4.收益本集團的收益分析如下: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銷售貨品的收益19,02023,021總收益19,02023,021銷售貨品所得收益於貨品的控制權轉移予客戶時的某一時間點予以確認。

    5.分類資料向董事會主席(即主要營運決策人)匯報以供分配資源及評估分類表現的資料專注於已交付貨品及服務種類。

    本集團的須呈報經營分類的分析如下:(i)林業業務-種植、採伐及銷售與木材有關的產品;及(ii)人參業務-人參種植及相關產品的貿易。

    有關上述分類分別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的資料呈列如下。

    7分類收益及業績以下為本集團按須呈報分類劃分的收益及業績分析: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林業業務人參業務總計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分類收益5,44013,58019,020分類溢利2,7632,4705,233未分配銀行利息收入3其他未分配收入202,024其他未分配開支(5,786)融資成本(51)除稅前溢利201,423所得稅開支(2)期內溢利201,421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林業業務人參業務總計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分類收益8,58014,44123,021分類溢利7,4893,34410,833未分配銀行利息收入4其他未分配收入–其他未分配開支(3,114)融資成本(8,967)除稅前虧損(1,244)所得稅開支–期內虧損(1,244)8分類資產及負債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分類資產林業業務101,57698,631人參業務34,52134,438分類資產總值136,097133,069未分配資產5,3417,574綜合資產141,438140,643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分類負債林業業務6,1447,235人參業務4,6177,656分類負債總值10,76114,891未分配負債113,855442,460綜合負債124,616457,3516.投資及其他收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銀行利息收入33雜項收入– 1投資及其他收入總額34 97.其他收益淨額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工林資產公平值變動減出售成本的收益淨額5,0278,580匯兌虧損(301) –其他總收益淨額4,7268,5808.融資成本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下列各項之利息:-應付承兌票據– 1,301-應付公司債券– 7,666-租賃負債51 –518,9679.債務重組收益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債務重組收益202,024 –於回顧期間錄得根據本公司、羅申美企業顧問有限公司的馬德民先生及黎頴麟先生及R&H Restructuring (Cayman) Ltd.的Martin Trott先生(作為本公司重組用途的前共同臨時清盤人)以及中港通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投資者」)於二零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訂立的重組框架協議(「重組框架協議」)的債務重組收益約人民幣202,020,000元。

    有關影響乃由已結清債務賬面值約人民幣410,170,000元與以下各項之間的差額引致:(i)本公司按根據重組框架協議的債權人計劃(「債權人計劃」)項下有關債權人的索償比例基準以每股0.55港元的發行價向China Bozza Scheme Limited(「計劃公司」,為債權人利益持有股份)發行140,000,000股股份,總代價為約77,000,000港元(相當於約人民幣70,610,000元);及(ii)本公司為債權人利益按債權人計劃項下有關債權人索償的比例基準向計劃公司發行本金金額120,000,000港元(相當於約人民幣110,030,000元)的承兌票據,且承兌票據將於二零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到期;及(iii)已支付予計劃公司之現金代價30,000,000港元(相當於約人民幣27,510,000元),其金額來自投資者按發行價0.1288港元認購466,000,000股本公司股份的所得款項(總額為60,000,000港元)。

    有關重組框架協議及本公司根據重組框架協議完成重組的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的公告。

    1010.除稅前溢利╱(虧損)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除稅前溢利╱(虧損)乃經扣除下列各項後達致:董事酬金1,0741,139其他僱員成本8101,029僱員成本總額1,8842,168核數師薪酬-審核服務– –-非審核服務– 178已確認存貨及已採伐木材成本15,26217,952有關以下項目的折舊支出︰-物業、廠房及設備64 –-使用權資產1,777732短期租賃開支69869211.所得稅開支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中國企業所得稅年度開支– –過往年度撥備不足2 –所得稅開支2 –集團實體須根據利得稅稅率兩級制繳納香港利得稅,合資格集團實體將按8.25%的稅率就首2百萬港元應課稅溢利繳稅,並將按16.5%的稅率就2百萬港元以上應課稅溢利繳稅。

    不符合利得稅稅率兩級制資格的集團實體溢利按16.5%的稅率繳納香港利得稅。

    由於本集團本年度及上一個期間並無應課稅溢利,故於綜合財務報表並無作出兩個期間香港利得稅撥備。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國附屬公司的中國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從事林業業務的本集團中國附屬公司就所呈列的兩個年度享有悉數獲豁免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的權利。

    根據開曼群島及英屬維爾京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法規,本集團毋須於開曼群島及英屬維爾京群島繳納任何所得稅。

    1112.股息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概無派付、宣派或建議派付任何股息,自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的報告期間末以來亦無建議派付任何股息。

    13.每股溢利╱(虧損)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虧損根據以下數據計算: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溢利╱(虧損)用於計算每股基本溢利╱(虧損)的溢利╱(虧損)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虧損) 201,421 (1,244)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千股千股(經重列)股份數目就每股基本溢利╱(虧損)而言的期內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附註(i)) 627,318110,242附註:(i)於報告期間及可比較過往期間所採用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已在計算時考慮到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實施的本公司股份合併。

    於可比較過往期間每股虧損已相應地重新呈報。

    (ii)由於於兩個呈列期間內並無潜在攤薄性已發行普通股,因此並無呈報每股攤薄溢利╱(虧損)。

    14.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貿易應收款項4,2126,933其他應收款項6,9723,466 11,18410,399 12本集團給予貿易客戶的平均信貸期一般為120日(二零二三年:120日),且普遍須預付部份款項。

    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

    以下為按發票日期呈列之貿易應收款項(已扣除呆賬撥備)之賬齡分析: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0至90日2112091至180日4,0016,913181至365日– –總計4,2126,93315.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貿易應付款項(附註(i)及(ii)) 1,6292,145應付前董事款項(附註(iii)) – 1,235其他應付款項6,92936,521應計費用2,28221,170應付承兌票據及應付公司債券的應付利息– 37,937 10,84099,008附註:(i)購買貨品的平均信貸期為90日。

    本集團已制定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項於信貸期限內結清。

    (ii)以下為按發票日期呈列之貿易應付款項之賬齡分析: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0至30日6521,00031至90日– –90日以上9771,145 1,6292,145(iii)應付前董事(於過往年度辭職)款項為無抵押、免息及按要求償還。

    13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及營運回顧本集團主要從事(a)林業管理業務及(b)人參業務。

    完成重組及恢復買賣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本公司(i)已根據本公司、羅申美企業顧問有限公司的馬德民先生及黎頴麟先生及R&HRestructuring (Cayman) Ltd.的Martin Trott先生(作為本公司重組用途的前共同臨時清盤人)以及中港通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投資者」)於二零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訂立的重組框架協議(「重組框架協議」),完成本公司的股本及債務重組(「重組」);及(ii)已達成聯交所向本公司發出的所有復牌指引。

    本公司股份亦已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買賣。

    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有關完成重組、達成復牌指引及恢復買賣的公告。

    林業管理業務本集團自二零一三年起從事林業管理業務。

    本集團的林業管理業務所產生的收入主要來自銷售從本集團的森林採伐的原木。

    本集團於有關貨物的控制權轉移予客戶時,確認原木銷售收入。

    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所擁有的所有林地位於中國四川省。

    下表載列本集團所擁有的所有林地:名稱地點規模木材類型恒昌之森林四川省劍閣縣木馬鎮21,045畝(相當於1,403公頃)柏樹坤林之森林四川省劍閣縣正興鎮9,623畝(相當於642公頃)柏樹森博之森林四川省劍閣縣義興鎮13,219畝(相當於881公頃)柏樹瑞祥之森林四川省劍閣縣龍源鎮、吼獅鄉及店子鄉30,653畝(相當於2,044公頃)柏樹萬泰之森林四川省劍閣縣開封鎮、迎水鄉、廣平鄉及柘壩鄉42,814畝(相當於2,854公頃)柏樹14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本集團已成功取得二零二三曆年的採伐許可證,採伐量合計為12,044.0立方米。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已完成採伐量約5,620立方米的銷售,並產生採伐收入約人民幣5,400,000元。

    人參業務為充分利用本集團的林地及實現股東回報最大化,本集團已開始在本集團現有森林種植人參,並於二零二二年八月開始進行人參貿易。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團與獨立第三方供應商(「供應商」)簽訂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人參種植框架協議,於森博之森林種植人參。

    根據上述框架協議,供應商將負責向本集團提供人參種子及培養基,並提供技術支援及維護服務(包括施肥、除草、殺蟲劑及整地),為期10年。

    本集團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在森博之森林指定的59畝林地上,完成第一期約600萬株人參種植計劃,預計在5年內分批銷售。

    於報告期間,並無出售自有人參因根據自有人參生長期間於未來可以更高的價格出售和獲得更高利潤。

    由於本集團需要時間自行增加老參存貨,為了在中國人參行業搶佔市場份額及發展客戶群,本集團亦已於二零二二年八月通過購買老參開始了人參貿易業務。

    本集團亦與供應商訂立長期供應框架協議,以確保老參的穩定供應。

    因此,人參業務目前產生的收入源自銷售從供應商購買的人參。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的人參業務收入約為人民幣13,600,000元。

    前景在林業管理業務方面,於報告期間內,本集團已取得二零二三曆年的採伐許可證,採伐量合計為12,044.0立方米,與去年採伐量相近。

    在人參業務方面,為減少對供應商的依賴,本集團打算在擁有充足的自有陳年人參存貨後,逐步減少向供應商採購陳年人參。

    目前,本集團正在積極培育第一期人參。

    待培育成功後,本集團便可利用自身的人參種子,以種子培育法培育人參。

    本集團將在培植人參果實後收穫及施用人參種子,以達到自種人參的目的。

    種植過程中培育出的人參植株與供應商提供的植株基因相同,因此品質有保證。

    儘管如此,本集團將會不時進行自檢,並每年聘請第三方化驗所進行化驗,以確保人參的品質及營養成分符合客戶的要求。

    15財務回顧收益於報告期間,本公司錄得收益約人民幣19,000,000元(過往期間:約人民幣23,000,000元)。

    本集團於報告期間的收益為來自本集團林業業務及人參業務的收益。

    毛利於報告期間,本集團錄得毛利約人民幣3,800,000元(過往期間:約人民幣5,100,000元)。

    銷售及分銷開支於報告期間,銷售及分銷開支人民幣623,000元(過往期間:人民幣551,000元)。

    銷售及分銷成本主要歸因於廣告開支。

    行政開支行政開支自過往期間的約人民幣5,400,000元適當增加55.6%至報告期間的約人民幣8,400,000元。

    行政開支增加乃主要由於法律及專業費用以及折舊支出。

    其他收益淨額於報告期間,本集團錄得其他收益淨額約人民幣4,700,000元(過往期間:約人民幣8,600,000元)。

    其他收益主要包括人工林資產公平值變動減出售成本的收益淨額約人民幣5,000,000元。

    債務重組收益於報告期間錄得根據重組框架協議的債務重組收益約人民幣202,020,000元。

    有關影響乃由已結清債務賬面值約人民幣410,170,000元與以下各項之間的差額引致:(i)本公司按根據重組框架協議的債權人計劃(「債權人計劃」)項下有關債權人索償的比例基準以每股0.55港元的發行價向China Bozza Scheme Limited(「計劃公司」,為債權人利益持有股份)發行140,000,000股股份,總代價為約77,000,000港元(相當於約人民幣70,610,000元);(ii)本公司為債權人利益按債權人計劃項下有關債權人索償的比例基準向計劃公司發行本金金額120,000,000港元(相當於約人民幣110,030,000元)的承兌票據,且承兌票據將於二零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到期;及(iii)已支付予計劃公司之現金代價30,000,000港元(相當於約人民幣27,510,000元),16其金額來自投資者按發行價0.1288港元認購466,000,000股本公司股份的所得款項(總額為60,000,000港元)。

    有關重組框架協議及本公司根據重組框架協議完成重組的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的公告。

    融資成本於報告期間,本集團錄得融資成本人民幣51,000元(過往期間:約人民幣9,000,000元)。

    融資成本減少是由於債權人對本公司的債權已根據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生效的債權人計劃被償付。

    期間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於報告期間,本公司錄得溢利約人民幣201,400,000元,而過往期間錄得虧損約人民幣1,200,000元。

    於報告期間,期內應佔全面收益總額約人民幣207,900,000元,而過往期間全面開支總額約人民幣14,600,000元。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本集團一般以內部產生的現金流量及重組所得款項為其日常營運提供資金。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擁有資產總值約人民幣141,400,000元,並擁有淨資產約人民幣16,800,000元。

    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現金及銀行結餘約為人民幣1,500,000元。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尚未動用之銀行融資(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無)。

    資產抵押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資產抵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無)。

    或然負債除於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外匯風險與相關對沖本集團的交易主要以港元及人民幣計值。

    因此,本集團存在匯率風險。

    本集團大部分的現金及銀行結餘亦均以這兩種貨幣計值。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並未經歷明顯匯率和利率波動風險影響。

    因此,本集團現時並未有實施任何外匯對沖政策。

    然而,本集團管理層將持續檢討經濟狀況、各業務分類的發展及整體外匯風險概況,並考慮於未來適時作出適當的對沖措施。

    17資本負債比率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資本負債比率(按本集團的總負債除以總資產計算)約為88.1%(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325.2%)。

    資本結構本公司的股本僅由普通股組成。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總數為716,242,204股(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11,024,220,415股)。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總額約為人民幣16,800,000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權益虧絀總額約人民幣316,700,000元)。

    資本承擔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資本承擔(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無)。

    所持重大投資及附屬公司重大收購事項及出售事項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本公司(作為買方)與陝西佳仕森藥業投資有限公司(「賣方」)訂立股權買賣協議(「股權買賣協議」),據此,本公司已同意有條件收購及賣方已同意有條件出售留壩縣佳仕森中藥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目標公司」)的52%股權,代價為人民幣7,128,670元(相當於約7,665,236.56港元)(「收購事項」)。

    收購事項完成後,本公司將於目標公司持有52%股權,而目標公司將成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

    目標公司的財務報表將併入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

    由於適用於收購事項之一項或以上百分比率超過100%,故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4章,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一項非常重大收購,且須遵守申報、公告及股東之批准規定。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有關股權買賣協議之進一步資料;(ii)本集團之財務資料;(iii)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資料;及(iv)召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之通函(「通函」)將適時寄發予本公司股東(「股東」)。

    18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實若干資料以供載入通函,主要由於需要更多時間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及估值。

    預計通函的寄發日期將進一步延遲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的日期。

    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有關收購事項及延遲寄發通函的公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報告期間並無任何所持重大投資或重大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過往期間:無)。

    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的未來計劃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有關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的未來計劃。

    報告期間後事件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於報告期間後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概無發生任何可能對本集團經營及財務表現造成重大影響的重大事件。

    更換公司名稱為令本公司具有嶄新的企業形象且有利於本公司未來業務發展,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股東批准將本公司名稱由「China Bozza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更換為「China Health Technology Group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並將本公司中文雙外語名稱由「中國寶沙發展控股有限公司」更換為「中國健康科技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更換公司名稱」)。

    更換公司名稱已於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出具更換公司名稱註冊證書後生效。

    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公告。

    僱員及薪酬政策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共有27名僱員及管理人員,而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則有16名僱員及管理人員。

    報告期間員工成本總額(包括董事酬金)約為人民幣1,900,000元(過往期間:人民幣2,200,000元)。

    本集團的薪酬政策符合現行市場標準並按個別僱員的表現及經驗基礎釐定。

    其他僱員福利包括社會保險計劃供款。

    中期股息董事不建議派付於報告期間的中期股息(過往期間:無)。

    19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於報告期間,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股份。

    競爭利益於報告期間,董事概不知悉本公司董事或任何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及彼等各自的聯繫人與本集團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或權益及任何有關人士與或可能與本集團發生的任何其他利益衝突。

    董事於交易、安排或合約之權益除與各董事訂立的服務合約及聘書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訂立任何於報告期間末或報告期間內任何時間仍然生效而董事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之重大合約。

    遵守企業管治常規守則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C1(前稱附錄十四)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的所有守則條文(「守則條文」)作為本公司的企業管治守則。

    董事會不時檢討及更新其企業管治守則,以確保其持續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於報告期間,董事會認為,本公司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所載的守則條文,並在適當時採納企業管治守則所載的建議最佳常規,惟守則條文第C.1.8條及第D.1.2條除外:1.根據守則條文第C.1.8條,本公司應為董事及行政人員因任何法律訴訟引起之責任購買恰當之保險。

    由於董事認為本公司應就企業活動所產生之任何情況為董事提供支援,故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尚未購買涵蓋董事因法律訴訟引起之責任之任何董事及行政人員責任保險;2.根據守則條文第D.1.2條,管理層每月須向董事會全體成員提供最新資料,載列有關本公司的表現、狀況及前景的公正及易明的詳細評估,讓董事會全體及各董事可根據上市規則第3.08條及第13章履行職務。

    儘管本公司管理層並無定期向董事會成員提供每月更新資料,但管理層不時向董事會成員提供資料及更新資料,董事認為在充分及適當情況下使彼等能夠對本公司的表現達成平衡及可理解評估,並履行其職責。

    本公司定期審閱其企業管治常規,確保持續符合企業管治守則所載守則條文的規定。

    20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本公司已採納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其條款不遜於上市規則附錄C3(前稱附錄十)-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所載交易規定標準。

    經向全體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本公司確認,全體董事於報告期間已遵守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及交易規定標準。

    審核委員會根據上市規則附錄C1(前稱附錄十四)所載守則條文規定,本公司已成立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

    於本公告日期,審核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包括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周穎楠先生、郭中隆先生及畢雪女士。

    周穎楠先生獲委任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在審閱本公司的中期及年度報告方面不僅關注會計政策及慣例變動造成的影響,亦關注有關會計準則、上市規則及法律規定的合規情況。

    本集團於報告期間的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表已獲審核委員會審閱。

    刊發中期業績公告及中報本中期業績公告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co刊載。

    包含上市規則所要求的所有資料的本公司於報告期間的中報將於適當時候寄發予股東並將於聯交所及上述網站刊載。

    承董事會命中國健康科技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凌鋒教授香港,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凌鋒教授及王義斌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郭中隆先生、周穎楠先生及畢雪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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