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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角防务: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日期:2023-01-11 02:13:5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2880)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三角防务: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775证券简称:三角防务公告编号:2023-008债券代码:123114债券简称:三角转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霍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中航证券委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梅宇先生接替霍涛先生负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3. 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与中航证券于2020年6月10日签订了《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中航证券为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负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责任至2023年12月31日。

    4. 中航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委派保荐代表人司维先生、霍涛先生负责三角防务该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5.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于2022年12月28日完成发行工作,该项目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6. 为了提高持续督导效率和工作质量,中航证券委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梅宇先生接替霍涛先生负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7.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均为梅宇先生、司维先生,持续督导期限直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8. 特此公告。

    9.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附:保荐代表人梅宇先生、司维先生简历梅宇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就职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负责或参与恒宇信通IPO项目、三角防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和三角防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

    10. 司维先生,保荐代表人,现就职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负责或参与三角防务IPO项目、恒宇信通IPO项目、中瓷电子IPO项目、三角防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三角防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航机电非公开项目、中航西飞非公开项目及航发动力非公开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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