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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顺利: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日期:2023-01-31 01:35:1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9352) 用户喜爱度:等级965 本文被分享:999次 互动意愿(强)

    *ST顺利: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1. 证券代码:000606证券简称:*ST顺利公告编号:2023-003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风险提示:1、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已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2年度触及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3.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未按期消除,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4.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要求,现公司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6.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 具体情形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打勾)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8.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9.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10.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11.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经审计的2021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

    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3. 若公司2022年度触及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若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1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未按期消除,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16.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其他风险事项1、其他风险警示(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若上述相关情形未消除,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若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生产经营风险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亿元,同比下降74.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9亿元。

    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51亿元,同比下降70.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27亿元。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48亿元,期末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5.54亿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仍未好转,负债继续承压。

    因此,公司存在经营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嘉兴瑞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同时以公司自有房产抵押作为增信措施。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98.49万元,货币资金较少。

    鉴于上述关联方借款金额较大,到期后如果无法用公司销售回款归还,还需公司另行筹措资金,届时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流动性压力,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

    4、股价波动风险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业务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投资者应充分关注相关事项对公司股票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5、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经审计的2021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2年度触及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二、其他风险事项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若上述相关情形未消除,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若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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