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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州一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日期:2024-05-14 11:41:4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2029) 用户喜爱度:等级982 本文被分享:988次 互动意愿(强)

    九州一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1.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重大事项提示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4.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2年分别下降98.00%、112.17%。

    2. 上述业绩下滑或亏损主要系受行业周期性变化影响,行业整体内需不足、地方债务管控政策趋严,导致城轨项目建设工期后延,公司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业务收入确认压力增大、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降、回款不及预期、管理费用上涨以及联营企业亏损增加等因素,全年业绩同比有较大下滑。

    3. 如果后续公司营收未能有效增长、毛利率持续下滑、费用无法有效控制则业绩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

    4. 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5.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九州一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负责九州一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6. 国金证券2023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即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九州一轨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2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九州一轨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后予以披露2023年度,不存在九州一轨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度,不存在九州一轨及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九州一轨业务情况,对九州一轨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保荐机构督导九州一轨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导九州一轨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督导九州一轨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九州一轨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10可以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保荐机构对九州一轨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2023年度,九州一轨及其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该等情况3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九州一轨及其大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7. 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九州一轨按要求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度,九州一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4.76万元,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本报告及公司年报已做出相关风险提示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8. 2023年度,九州一轨不存在上述进行专项现场核查的事项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一)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7.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44.76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98.00%、112.17%。

    9. 主要原因如下:1、2023年度,行业整体内需不足、地方债务管控政策趋严,导致城轨项目建设工期后延,公司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业务收入确认压力增大。

    10. 2023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7,473.90万元,较上年下降了30.32%,公司营业收入变化趋势基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

    11. 与公司业务具有较高可比性的天铁股份(轨道工程橡胶制品业务)、震安科技2023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下滑了62.33%、22.65%;2、2023年度,公司所在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的平均单价及毛利率随之下降。

    12. 2023年度,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为32.39%,较上年度下滑了8.68个百分点。

    13. 与公司业务具有较高可比性的天铁股份(轨道工程橡胶制品业务)、震安科技2023年度的毛利率分别下降了16.88个百分点、7.66个百分点,公司的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基本一致;3、2023年度,公司管理费用4,122.29万元,较上年增长了1,629.85万元,主要系公司因上市相关事宜发生的支出增多所致;4、2023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面金额合计为54,201.90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未达预期,使得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了670.85万元,同比上升了66.06%;5、2023年度,公司因联营企业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亏损增加,使得公司本年计提投资损失584.10万元。

    14. (二)整改情况公司已经在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相关的应对措施。

    15.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关注2023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下降情况的原因,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建设,拓宽公司业务及技术的应用领域,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加强公司的成本管理、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效、合理的控制公司的费用化支出;加强客户跟踪管理及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及时控制业绩下滑以及未来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16. 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事项如下:5(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4.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2年分别下降98.00%、112.17%。

    上述业绩下滑或亏损主要系受行业周期性变化影响,行业整体内需不足、地方债务管控政策趋严,导致城轨项目建设工期后延,公司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业务收入确认压力增大、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降、回款不及预期、管理费用上涨以及联营企业亏损增加等因素,全年业绩同比有较大下滑。

    如果后续公司营收未能有效增长、毛利率持续下滑、费用无法有效控制则业绩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

    (二)毛利率下降风险2023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2.39%,较2022年下降了8.68个百分点。

    随着行业技术水平进步以及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如果公司不能保持产品的持续创新,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逐步增加。

    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的采购付款模式一般为款到发货,而销售回款周期较长,采购付款与销售回款存在时间差,导致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较大,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公司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客户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发生恶化,可能引发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从而进一步加剧流动性风险和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加剧风险我国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的竞争较为充分,随着行业宏观政策的不断优化与市场环境的日益成熟,当前业内的竞争者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新兴市场参与者也在不断涌现,加剧了行业的竞争态势。

    面对这一挑战,若公司无法紧跟行业发展潮流,持续创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拓展下游市场、并有效降低生产成6本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五)客户相对集中风险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与业主单位。

    鉴于主要客户群体中,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大型国有工程企业下属的工程局占据较大比例,因此公司面临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若未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单位或业主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做出不利于公司的选择,且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开发其他潜在客户,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遭受较大冲击,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亦存在显著下滑的风险。

    (六)新业务开拓的风险为加快从产品供应商到数据服务商的转型步伐,公司积极开拓轨道声纹信息监测和智慧运维业务作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但该业务在国内市场尚处于新兴发展阶段,尚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与业务模式。

    若公司在一定时间周期内无法实现新业务的广泛应用,这将对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七)核心竞争力风险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公司的核心技术是公司竞争力的基石,涵盖了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重要元素,由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开发并掌握,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核心技术人员。

    为确保核心技术的安全与完整,公司采取了申请专利、保护软件著作权、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以及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等多重措施,构建了一整套全面的技术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然而,若因核心技术相关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泄露,将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研发创新的基本要素,稳定的科技人才队伍对于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持续技术领先至关重要。

    随着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内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强,若公司无法激励现有技术人才或无法吸引更多7优秀技术人员的加入,将削弱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技术优势,最终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经营发展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革新风险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内部竞争加剧,新材料与新技术的研发迭代至关重要。

    为了保持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必须伴随国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创新导向,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积极拓宽研究领域,迅速掌握新技术、新工艺。

    若公司在技术上无法取得重大突破或实现革新性研发,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的被动局面,进而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八)行业依赖导致市场饱和风险近年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周期处于相对低位,结合地方债务管控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全国城轨项目建设工期后延。

    未来,如果行业政策支持力度继续下降或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行业整体市场空间进一步下降,进而导致公司营收压力增大,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和收入确认造成不利影响。

    (九)宏观环境风险公司核心产品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以及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现阶段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

    然而,轨道交通行业的整体发展受到国家产业规划、宏观经济状况、区域发展差异及各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显著影响。

    若未来各级政府缩减在轨道交通领域的投资规模,或采用特殊及高等级减振降噪措施的里程有所减少,公司在轨道交通减振降噪领域的市场发展空间可能会面临饱和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一)主要财务数据8单位:万元科目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营业收入27,473.9039,427.03-30.32%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7,335.3139,424.06-3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726,399.14-98.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4.766,121.19-112.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5.46-241.76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2,710.2276,381.3673.75%总资产153,605.27107,671.6042.66%(二)主要财务指标科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幅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57-98.25%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57-98.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54-109.2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08.74减少8.64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88.36减少8.94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515.68增加1.83个百分点(三)主要变动原因1、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2年分别下降98.00%、112.17%,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11,953.13万元、毛利率下降8.68个百分点、管理费用增加1,629.85万元、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增加670.85万元及对参股公司投资损失584.10万元等因素所致;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较2022年分别增长73.75%、42.66%,主要系首次发行股票导致货币资金、股本及资本溢价增加所致;9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2022年分别下降98.25%、98.25%、109.26%,主要系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下降98.00%、112.17%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一)获批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引领行业发展方向2023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批准公司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明确要求通过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推动我国城市轨道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为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提供政策、标准、规范以及工程技术、设施运行管理等多维度支撑。

    环保部批准依托公司建设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是对公司科研实力的认可,特别是行业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将大幅度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坚守声学基础学科领域研究,声纹数据技术护城河逐步构建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研究环境声学和噪声控制技术,利用声音的物理属性和信息属性,在轨道交通领域创新性研发多种噪声防治技术手段和有效声纹数据收集、分析系统。

    公司将声纹信息的运用贯穿城轨工程全过程一体化统筹管控,可以有效的提升公司声学基础领域研究能力和技术水平,具体包括从环评阶段开始运用噪声振动工程数据库和高精度数值仿真预测,到设计阶段涉及的噪声振动控制专项服务,再到建设阶段的全序列噪声防治技术手段,最后运维阶段研发了承载智慧交通属性的“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智慧运维系统”已在全国多个城市的城轨线路实现应用。

    通过系统提供智慧运维服务和轮轨状态在线监测服务,公司获取了大量的城轨噪声振动数据,持续的数据积累将激发公司城轨声纹信息的探究和研发能力,并赋能公司轨道噪声和病害的物理防治工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战略支撑。

    (三)为国产化自主技术应运而生,减振降噪全序列产品稳步迭代公司为推动“阻尼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系统”科技成果转化,在轨道交通特殊等级减振降噪措施领域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相关专利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技术持续迭10代创新,开发的“统一内置”预制浮置隔振轨道和高速钢弹簧浮置板轨道获得市场认可,促进了城轨振动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

    同时,公司凭借扎实的噪声污染防治科研能力和技术底蕴,采取多样化、全序列产品策略,产品种类覆盖轨道、建筑、桥梁、隧道、设备等多场景全维度减振降噪需求,可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公司继续保持研发投入。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拥有专利110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85项,外观设计1项。

    (四)打造多元化的股东所有制结构,助力企业增强活力和影响力公司自科研院所孵化而来,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国家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由一群怀揣“科技兴邦”的科技工作者筹备资金合资共建而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研发团队及销售团队核心人员多为公司股东。

    其后,秉承着科技交通、声音解构的创新理念,公司陆续引入产业资本和创投基金,将国有资本的雄厚优势和创投基金的灵活机制完美结合,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三会运作方式,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能力,提升外部市场开拓能力。

    同时,在公司上市发行阶段,公司核心高管及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的形式,共计获配金额3,920.40万元,获配股数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5.97%,彰显对公司持续发展能力的信心。

    (五)构建完善的自有产能体系,智能化生产模式匹配产品矩阵公司在北京市高端现代制造业基地建有集生产、实验、科研、交付为一体的综合产业基地,配有精密化数控加工车间和自动化生产线,实现了生产制造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更快交货周期的发展战略。

    2023年度,公司陆续引进了国际品牌车铣复合加工中心、国内顶尖数控激光切割机、提升改造了机器人数控钳工加工生产线、建立了声屏障自动装配生产线,这些智能数控加工的改造,降低综合制造成本的同时提升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生产加工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北京产业基地顺应信息数字化时代要求,搭建了ERP、MES、OA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业务流程进行集中管理和监控,实现全体生产人员数据化操作模式,严把产品质量关。

    同时,广州聚氨酯智能生11产研发基地和河北生产基地的建立,将加快公司自有产能体系的建立,形成生产闭环管控模式。

    七、研发支出及进展情况(一)研发支出情况2023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2,056.20万元,同比下降了8.25%;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48%。

    (二)研发情况2023年度,公司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序号技术名称主要用途技术特点及先进性1阻尼弹簧浮置道床隔振系统技术用于轨道交通特殊等级、高等级减振措施钢弹簧浮置板轨道。

    固有频率低至5~10Hz,阻尼比在0.06-0.12之间可设计调整,力学性能稳定,具有三维刚度,永久变形小,隔振效率高。

    实现小体积大负载及500万次以上的疲劳寿命。

    2城市轨道交通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成套技术解决了传统现浇阻尼弹簧浮置板轨道存在的隔振降噪效果差、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严重及施工工艺复杂等难题,可以实现轨道道床装配式施工。

    全面突破传统阻尼弹簧浮置板轨道技术,开拓了预制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理论与专项设计方法,首创了城市轨道交通“统一内置”预制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系统,提升了浮置隔振轨道系统的平顺性,保证了轨道系统高效的隔振性能≥16dB;开启了“环保、绿色、高效”建造高等级隔振轨道工程模式,大幅度提升了轨道工程装配化率,大幅度提高了隔振轨道的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改善了施工环境和节约了劳动力成本;系统地建立了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振动预测、隔振设计、生产制造、施工验收和评价标准等成套技术服务体系。

    3高速阻尼钢弹簧隔振器和减振道床技术用于开发适用速度在100~200km/h范围内的隔振器和钢弹簧浮置板道床。

    针对行车速度100~200km/h之间的场景;抗疲劳性能:其关键部件隔振器经过500万次疲劳试验后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减振性能:减振效果可达10dB以上;安全冗余设计:每套隔振器均具备水平限位隔振器失效指示器、应急限位装置、橡胶垫等多重保护措施,确保极端条件下的行车安全;12序号技术名称主要用途技术特点及先进性顶升便捷:安装过程简单快捷,采用专用顶工装,安全高效。

    4TOD上盖振动噪声专项精准控制技术应用于以轨道交通车辆段上盖为主的上盖振动噪声控制项目。

    该技术涵盖高效精确预测技术、振动噪声综合控制技术、定制化振动噪声控制措施。

    在上盖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对轨道结构、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进行综合振动噪声精准控制。

    5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技术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作为轨道交通高等级减振措施,能够有效降低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与噪声,改善沿线环境质量。

    采用耐老化的高性能天然橡胶材料制造而成,经高温、低温、浸水、冻融等工况检验,性能稳定。

    连续拱形锥台设计,优化结构应力分布,提高结构整体稳定性,满足钢轨挠曲变形要求。

    减振效果可达10dB以上。

    6重型调频钢轨耗能技术通过动力吸振技术进行钢轨减振降噪、减缓波磨发展甚至消除钢轨波磨。

    是一种安装于钢轨轨腰的动力吸振系统,能够调整原轨道系统的动力特性,大幅提高钢轨振动衰减率。

    具备低起效频率,宽频减振降噪,主频可调节等特点。

    7大荷载阻尼弹簧隔振技术民用建筑和锻锤、压力机、汽轮发电机组等大型动力机器设备的隔振。

    隔振系统固有频率低至2.5Hz;阻尼比在0.05~0.3之间,按需调整;单只隔振器最大承载450吨;疲劳寿命超过1000万次;隔振效率大于等于95%。

    8轨道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技术实现轨道运维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智慧化,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的运维效率与安全。

    降低轨道运维成本,减少资金和人员投入,延长轨道寿命,提升轨道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经济效益10%以上。

    9阻尼剂技术用于开发阻尼剂,阻尼剂与弹簧及隔振器阻尼结构结合之后提供阻尼力,满足系统阻尼并抑制弹簧共振。

    经配比后的粘滞性高分子材料成为优良阻尼剂:(1)不溶于水,不因吸潮改变粘度;(2)具有抗氧化性,在空气中长时间暴露不发生性能改变;(3)区别于传统阻尼,受温度变化影响较小,在-40℃至+80℃范围内不发生不可逆变化。

    10基于场景和大数据的仿真技术用于指导公司的产品研发和项目实施。

    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注重项目振动噪声数据的采集,储备了大量的实测噪声振动数据,形成了振动噪声数据库,为产品开发、项目实施提供数据支撑,为仿真模型和理论模型提供参考依据;公司基于大数据针对不同场景开发高精度的仿真计算模型。

    11基于多元化解析的在线监测技术实时监控分析运营线路的轮轨振动、噪声、位移等变化情况,可解决噪声振动投诉纠纷,为运营安全和环境噪声振动达标控制提供保障。

    开发了信号“分布采集、实时处理、无线传输”于一体的智能数据一体机,可实时连续采集噪声、振动、位移等多类型物理量。

    采用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概率统计等方法对数据进行深度解析与重构,可精准预测城轨噪声振动特征数据的变化规律与发展趋势,评估轨道长期服役性能,实现轨道13序号技术名称主要用途技术特点及先进性的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PHM,确保运营安全,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促进轨道工务向智慧化方向转变。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以声学研究为基础,基于防治主体的物理属性,运用减振降噪系列产品,实现噪声振动污染精准物理防治;基于防治主体的声纹信息属性,运用人工智能、声纹数据和状态监测体系,形成智慧运维、结构安全和病害治理业务,并将上述技术和产品逐步应用于轨道交通、工业与民用建筑、机械装备、船舶工程等多个板块。

    根据查询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7.301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47元,共计募集资金65,640.06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098.0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541.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20.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8,121.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2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58,121.87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4利息收入净额B2-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6,876.03利息收入净额C2231.27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6,876.03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31.27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1,477.11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32,491.64差异G=E-F8,985.47注:(1)募集资金净额已经扣除发行费用中的14.53万元的印花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印花税尚未支付;(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尚未到期归还。

    上述原因导致差异金额合计8,985.47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32320188000049764274.48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11050136360000000537262.62募集资金专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10263000001360873113.34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20000015051600111091110-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109096698102050.06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02000488192001642331.14募集资金专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3232005300001087023,597.00七天通知存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11050236360000000074*14,879.00七天通知存款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102630000013732693,364.00七天通知存款合计32,491.64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账户10263000001373269为购买七天通知存款自动生成账户。

    (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15资金人民币2,758.8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13.60万元,分别于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7日完成置换。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11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额度内的现金管理事项,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1,840.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的情况详见下表:序号存放银行产品名称认购金额(万元)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是否已赎回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七天通知存款2,0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3-312.00%是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七天通知存款2,0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5-52.00%是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七天通知存款2,0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6-62.00%是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七天通知存款3,0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7-132.00%是16序号存放银行产品名称认购金额(万元)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是否已赎回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七天通知存款1,857.50通知存款2023-3-162023-8-142.00%是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七天通知存款23,597.00通知存款2023-3-172.10%否7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七天通知存款500.00通知存款2023-3-172023-6-162.10%是8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七天通知存款200.00通知存款2023-3-172023-9-222.10%是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七天通知存款300.00通知存款2023-3-172023-12-212.10%是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七天通知存款4,879.00通知存款2023-3-161.75%否1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七天通知存款2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4-141.75%是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七天通知存款2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7-31.75%是1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七天通知存款5,0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10-181.75%是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七天通知存款4,0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11-211.75%是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七天通知存款3,364.00通知存款2023-3-212.00%否1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七天通知存款100.00通知存款2023-3-212023-7-42.00%是(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17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尚未到期偿还。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一)直接持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股东名称职务持股数量比例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24,999,34816.63%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股东一致行动人2,003,4071.33%曹卫东董事、总裁5,754,0153.83%18李凡华副总裁4,518,4103.01%邵斌副总裁兼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2,270,5011.51%上市日至2023年末,上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减持。

    (二)间接持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国金证券九州一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2,244,074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股东名称职务资管计划比例曹卫东董事、总裁38.07%李凡华副总裁19.04%邵斌副总裁兼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7.61%丁德云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2.79%孙方遒监事、核心技术人员4.06%注:赖嘉俊于2024年1月辞任董事,不存在直接持股的情况。

    上市日,赖嘉俊通过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同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间接持有公司2,001.29股及32.83股,穿透层级较多,持股数量较少。

    截至2023年末,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同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上市日至2023年末,上述通过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曹卫东通过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472,019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的5.64%;曹卫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61.87%股权。

    上市日至2023年末,曹卫东通过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发生变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19(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尹百宽赵培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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