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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東國信:關於訂立框架協議的提示性公告

    日期:2024-05-14 18:59:4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0511) 用户喜爱度:等级971 本文被分享:993次 互动意愿(强)

    山東國信:關於訂立框架協議的提示性公告

    1.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ShandongInternationalTrustCo.,Ltd.山東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697)關於訂立框架協議的提示性公告茲提述山東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4月26日的公告(「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與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聯證券」)訂立合作意向協議,據此,國聯證券擬通過發行A股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收購本公司持有的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標的公司」)132,715,017股股份(「標的資產」),於公告日期佔標的公司總股本的1.17%(「本次交易」)。

    3.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於2024年5月14日,本公司與國聯證券就本次交易訂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框架協議》(「框架協議」)。

    4. 框架協議主要內容如下:框架協議雙方受讓方:國聯證券轉讓方:本公司2標的資產的轉讓對價及支付方式國聯證券同意以發行A股股份作為對價向本公司購買其擁有的標的資產,本公司亦同意向國聯證券轉讓其擁有的標的資產,並同意接受國聯證券向本公司發行的股份作為對價。

    5. 標的資產的轉讓對價將以資產評估機構出具並經有權國資監管機構備案的評估報告的評估結果為基礎並經各方協商後確定。

    6. 本次交易的方案發行股份的種類和面值國聯證券就本次交易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

    7. 發行價格與定價依據(1)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2024年5月14日,發行價格按照定價基準日前120個交易日國聯證券A股股份的交易均價確定為人民幣11.31元╱股。

    8. (2)在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至本次發行完成日期間,國聯證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發行價格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調整,計算結果向上進位並精確至分:3假設調整前新增股份價格為P0,每股送股或轉增股本數為N,每股配股數為K,配股價為A,每股派息為D,調整後新增股份價格為P1(調整值保留小數點後兩位),發行價格的調整公式如下:派息:P1=P0-D送股或轉增股本:P1=P0(1+N)配股:P1=P0+A×K(1+K)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K+N)發行數量本次發行股份數量將按照下述公式確定: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發行數量=以發行股份方式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對價╱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發行價格向本公司發行的股份數量應為整數並精確至個位,按上述公式計算得出的發行股份數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確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記入國聯證券資本公積。

    9. 發行股份數量最終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註冊的數量為準。

    10. 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若國聯證券發生派發股利、送紅股、轉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權行為,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的相關規定進行相應調整,發行股份數量隨之調整。

    11. 4滾存未分配利潤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後,國聯證券滾存的未分配利潤將由新老股東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後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2. 期間損益歸屬標的資產在評估基準日(即為進行本次交易之目的對標的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進行評估的基準日)(不包含評估基準日當日)至本次交易交割日內產生的收益或虧損均由國聯證券享有或承擔。

    13. 框架協議的生效、變更、補充和終止框架協議在下列先決條件全部達成或滿足之日起生效:(1)本次交易經國聯證券的董事會、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大會以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批准;(2)本次交易經本公司有權決策機構批准(如涉及);(3)標的資產的評估結果通過有權國資監管機構的備案;(4)本次交易經有權國資監管機構批准;(5)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國聯證券H股公眾持股量的進一步下降須獲得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的認可;(6)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國聯證券的公告和通函須獲得香港聯交所的批准;5(7)本次交易經上交所審核通過;(8)本次交易經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9)證券、期貨、基金股東資格及股東變更事宜已經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核准;(10)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涉及的經營者集中申報事項獲得國家反壟斷局審查通過(如涉及);及(11)相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14. 以上先決條件不得由框架協議任何方豁免。

    15. 於本公告日期,上述先決條件尚未全部達成。

    16. 就標的資產的具體轉讓對價、國聯證券向本公司發行的具體股份數量及其他框架協議未盡事宜及因情勢變更需補充約定的事項,雙方同意根據框架協議約定及善意履行的原則另行簽署協議予以確認。

    如果因協議規定的任一生效條件未能成就或被滿足,致使框架協議無法生效並得以正常履行,框架協議應終止執行,框架協議任一方不得追究其他方的法律責任。

    6標的資產的交割雙方同意並確認,標的資產的權利和風險自本次交易交割日起發生轉移。

    國聯證券自交割日起即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享有該等股權完整的股東權利,標的資產的風險自交割日起由國聯證券承擔。

    框架協議規定的生效條件全部達成後的20個工作日內,本公司應配合國聯證券簽署根據標的公司的組織文件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規定辦理標的資產過戶至國聯證券名下所需的標的資產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等全部文件,促使標的公司向國聯證券交付股權證並將國聯證券記載於標的公司股東名冊;本公司應配合辦理證券公司股權變動審核╱股東資格審核,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規定提供相關基礎信息、股權架構信息、說明、承諾等文件(如需)。

    如本次交易獲落實,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4章,將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公佈的交易,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的有關要求另行刊發公告及取得股東批准(如適用)。

    7截至本公告日期,本次交易的對價(包括標的資產的價值及發行國聯證券A股股份數量)尚未確定。

    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確定性,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本公司將遵照上市規則的規定另行刊發公告。

    承董事會命山東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岳增光董事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濟南,2024年5月14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岳增光先生及方灝先生;非執行董事王增業先生、趙子坤先生及王百靈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海燕女士、鄭偉先生及劉皖文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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