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文件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文。
2. 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
3.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
4. 擔任何責任。資產淨值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資本界金控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每股股份之未經審核綜合資產淨值約為0.452港元。。
5. 每股股份之未經審核綜合資產淨值乃根據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已發行股份864,789,718股計算。承董事會命資本界金控集團有。
6. 限公司聯席主席韓正海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陳昌義先生及陳耀彬先生;非執行董事韓正海先生(聯席主。
7. 席)、鄧東平先生(聯席主席)、朱治錕先生、呂平先生、莫秀萍女士及葛知府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莫莉女士、石柱先生、陳順清女士及丁佳。
8. 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