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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恒辉安防: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4 21:29:5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8929) 用户喜爱度:等级961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恒辉安防: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952证券简称:恒辉安防公告编号:2024-039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3.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王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

    4.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5. 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咸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8.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1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11. 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同意选举浦敏敏女士、袁秀挺先生、姚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浦敏敏女士为主任委员;同意选举王朝生先生、袁秀挺先生、姚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朝生先生为主任委员;同意选举袁秀挺先生、浦敏敏女士、王咸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袁秀挺先生为主任委员;同意选举王咸华先生、张武芬女士、王朝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咸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12.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14.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咸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15.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武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丁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双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陆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景景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武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晓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旭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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