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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OHO中國:股東週年大會之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

    日期:2024-05-16 17:31:2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6332) 用户喜爱度:等级967 本文被分享:994次 互动意愿(强)

    SOHO中國:股東週年大會之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

    1. SOHOCHINALIMITEDSOHO中國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410)股東週年大會之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本人╱吾等(姓名)(請用正楷)(地址為)為SOHO中國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2港元的(見附註1)股股份的持有人茲委任(姓名)(地址為)或如彼未能出席,則(姓名)(地址為)或如彼未能出席,則大會主席(見附註2)為本人╱吾等的委任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中國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乙6號朝外SOHOA座11層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及其任何續會,並為本人╱吾等就該大會上提呈的任何決議案或動議代表本人╱吾等進行投票。

    2. 本人╱吾等的委任代表已獲授權及指示就下述決議案按以下方式(見附註3)投票:普通決議案(見附註3)贊成反對1.省覽及採納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本公司董事(「董事」)報告及本公司獨立核數師報告。

    3. 2.重選潘石屹先生為執行董事。

    4. 3.重選黃晶生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5. 4.重選張民耕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6. 5.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7. 6.(A)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理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的額外股份。

    8. (B)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購回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0%的股份。

    9. (C)通過加入根據第6(B)項普通決議案所購回的股份數目擴大根據第6(A)項普通決議案授予董事發行股份的授權。

    10. 7.續聘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11. 日期:二零二四年月日簽署:(見附註5)附註:1.請填寫以閣下名義登記的股份數目;如無填寫數目,則本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本公司股本中所有以閣下名義登記的股份有關。

    12. 2.如股東為兩股或以上股份的持有人,則該名股東可按其選擇委任超過一名委任代表。

    13. 如經修訂委任代表,請刪去「大會主席」字樣,並在空欄內填上所委任代表的姓名。

    14. 本代表委任表格的任何更改須由簽署人簡簽示可。

    15. 3.重要提示:閣下如欲投票贊成任何決議案,請在「贊成」空格內加上「」號。

    16. 如欲投票反對任何決議案,請在「反對」空格內加上「」號。

    如並無在空格內加上「」號,則閣下的委任代表可酌情投票。

    閣下的委任代表亦有權就召開大會的通告內並無提及而於大會上正式提呈的任何決議案酌情投票。

    4.如委任人為法團,則本經修訂表格必須加蓋法團印章,或經高級職員、律師或獲其正式授權的其他人士親筆簽署。

    5.如屬聯名持有人,則僅須由任何一名持有人簽署,惟須列出所有聯名持有人的姓名。

    如屬本公司任何股份的聯名持有人,則任何一名該等聯名持有人均可就有關股份親身或委派代表於大會上投票,猶如其為有關股份的唯一持有人;惟倘超過一名該等聯名持有人親身出席大會,則排名首位所作出的投票(不論親身或委派代表)方獲接納,而其他聯名持有人的投票將不獲接納。

    就排名先後而言,以上出席人士中在有關股份的股東名冊排名首位者將唯一有權就有關股份投票。

    6.初始及╱或本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填妥及簽署後連同授權書或其他經簽署的授權文件(或為其經公證核證副本)(如有),最遲須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截止時間」)前交回本公司於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

    填妥及交回初始及╱或本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屆時仍可依願親身出席上述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在此情況下,初始及╱或本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撤銷。

    7.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8.重要事項:倘股東已送交初始代表委任表格,則務請留意:(a)如本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未有送達本公司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則初始代表委任表格(如已正確填妥)將被視為股東所遞交之有效代表委任表格。

    如此獲股東委任的代表,可全權酌情就正式提呈大會的任何決議案(包括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的補充通函所載續聘本公司核數師的決議案(如獲正式提呈))投票或放棄投票,惟股東已於初始代表委任表格就其投票意向作出指示的決議案除外。

    (b)如本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公司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則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如已正確填妥)將撤消及取代股東先前遞交的初始代表委任表格。

    本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股東所遞交之有效代表委任表格。

    (c)如本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於截止時間後方送達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又或於截止時間前送達但未有正確填妥,則本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的授權將為無效。

    於初始代表委任表格(如已正確填妥)獲股東委任的代表,將可按上文(a)段所述的方式投票,猶如本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未有送達本公司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一般。

    因此,股東務請細心填妥本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並於截止時間前送交本公司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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